读者读后感要《读者》的2009年这几期中的两篇文章的读后感,急!《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3月,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原名...
读者读后感
要《读者》的2009年这几期中的两篇文章的读后感 急!《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3月,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原名《读者文摘》,1981年创刊时的《读者文摘》只有48页,而且是双月刊,新闻纸黑白印刷,售价三角。杂志创刊一年,发行量达到16万,1982年底,发行量达到42万,1983年,发行量突破136万。然而《读者文摘》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1982年初,美国《读者文摘》来函指出:甘肃人民出版社使用《读者文摘》中文名是不正当的,不符合国际版权协定。中美两家《读者文摘》长达数年的版权之争从此开始。从1990年开始,中美两家《读者文摘》的版权之争再次升级。1992年美国《读者文摘》委托律师行致函中国《读者文摘》,要求停止使用中文商标《读者文摘》。 后为化解与美国《读者文摘》发生的版权纠纷,1993年3月号《读者文摘》刊登征名启示,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共收到应征信十万多封。信中提到新名有:读者、读友、读者之家、谈天说地、共享等等。最后使用了《读者》一名。1993年第七期,《读者文摘》正式改名为《读者》。
读友清雅版读后感800字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篇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篇三: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800字
不久前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乌丢丢的奇遇》,书中的主人公是乌丢丢,他原是布袋爷爷亲手制作的只有左脚的小木偶——独脚大侠。他唯一的小脚丫丢失后,跛足的珍儿捡到了他,将他缝在布制的丑娃身上。她把他当做自家的一员,爱他,照顾他。可不久,他竟不辞而别,独自出走。无意中,跳到吟老身边。在吟老的启发、指引下,他意识到自己不该只是爱的受益者,应该“用爱来回报爱”。因此才迫不及待地要找到布袋爷爷、珍儿姐姐。到达口袋村,得知布袋爷爷已病逝,便立即赴墓地哀悼;救火过程中,听说珍儿仍在被烈火燃烧的教室里,便纵身冲进火海。珍儿得救,他却被烧得只剩下个小脚丫。珍儿立即准备给他重新缝制个身体,然后送他上学读书,面对如此完美的安排,他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前程,而是珍儿和她母亲的需要。于是,他紧紧贴着珍儿那只残疾的脚“把自己的体温、力量全部融汇进去”,使之全然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而“他却永远地走了”。但他的精神永在,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生命的壮歌!
读完书后,我深深喜欢上了书中的那些可爱的人物。我喜欢热情、冲动、不服输的草上飞;我最喜欢渴望理解,有着美好梦想的善良的种鸡蛋的小姑娘芸儿,她相信只要努力了,(www.fwsir.Com)付出了,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喜欢那只美丽的蝴蝶,那只坚毅勇敢,对友谊很忠诚的逆风而行的蝴蝶,虽然这只蝴蝶死了,但它的灵魂肯定还会带着一个约定、一个信念飞去和蔷薇花见面的;还有那一群可爱的蘑菇人:为了救大家,牺牲了自己,可是他们得到了一颗心……每一个都让我那样的喜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一个看不见的爱的光环。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享受着别人的爱,妈妈爱我们:每天很早很早就起床做好热乎乎的早餐,再把我们从床上哄起,看着我们吃饱,再送我们到站台等车;老师爱我们:每天为我们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跟不上的同学……所以,我们也应该像乌丢丢学习,学会感恩,学会用爱去回报爱;像逆风的蝶、蘑菇人、种鸡蛋的小姑娘学习,学习他们的忠诚、努力和善良。让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在享受爱、付出爱的过程中成为美的化身,爱的代言人!
篇四:草房子读后感800字
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油麻地浓浓的麦香;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孩子们无虑的童年;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人们至美的心灵……这本书以曹老师自己童年时的经历为素材,化成一个叫做桑桑的男孩。作为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他在这片草房子的学校中里不断的成长着、变化着。
第一章的桑桑,他让别人把陆鹤的帽子挂到高高的旗杆上,使陆鹤的秃头尽遭别人的嘲笑;他把碗柜的玻璃敲掉,为他的鸽子做了新家;他扯下了家里的蚊帐,做成鱼网去捕鱼——是个调皮至极的男孩。第三章的桑桑,他帮蒋老师和白雀姐送信,得以让他们的爱情萌芽;他亲切的问候秦大奶奶,让她感到温暖;他在杜小康潦倒时鼓励他,使他有了信心——他变得有爱心,乐于助人。第九章的桑桑,他承受了疼痛、喝下了苦药更体会了绝望和希望的味道——他敢于向病魔挑战,乐观的面对疾病。
不仅桑桑一步一步的成长,油麻地的人都在变化。秦大奶奶从胡搅蛮缠到善解人意,最后成为油麻地人人尊敬的对象;杜小康从倚仗家财的孤傲到凡事都可以自己担当;细马从倔强无理到精明能干、孝敬邱二妈。什么让他们有这样的变化?没错,是油麻地人至美的心灵。
再来看看题目——草房子。这不仅是在说油麻地里桑乔的学校,而且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它在赞美油麻地里人们的淳朴善良,“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坚韧的茅草,就是它们搭成了草房子”又在赞颂孩子们的朝气与应有的韧劲。
书中的美,使我惊讶,让我震撼,又对美充满了向往。在现在的社会里,至美的心灵几乎成了一种奢望,我们的心灵是否是美的、淳朴的?我们到底是在至美的环境中成长,还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我们又如何去改变现在的乌烟瘴气?这是《草房子》给我们的反思:找会遗落在心底里的那份美。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是曹文轩留在最后一页的话。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在我看来,它是一首至美的诗,更是一首发人深省的诗。
篇五:奔跑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叫奔跑的女孩的书,在这本书中讲的是两个小女孩,一个叫骆驼,一个叫猫。两个女孩总是文文静静的坐在教室了上课的小女孩们。她们两不管是夏天还是严冬,他们总是挥汗如雨的跑着。她们都想去省体校,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运动员为国家争光,他们对着自己的目标出发,让自己变得跟强壮!!
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是谁扔了这两个馒头》,万校长说的话让我记忆犹新:“这里面凝聚了多少人的心血和汗水,你们却一点都不懂得珍惜。无论你们的家庭是富裕还是不富裕,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是犯罪!”这又让我想起了一首耳熟能详的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许没有几个人懂得麦子、米粒从播种到收获全过程的艰辛与漫长吧!吃完饭总有些人不吃干净,浪费粮食,而我的碗里总是干干净净,爸爸妈妈都为此夸奖我。妹妹就有这个坏习惯,于是我把这篇文章读给她听,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从此她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我不想辜负“梦想”先生的期望,于是我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我当上了三好学生,可我并不甘心,因为我还能做的更好。刚当上三好学生的那几年,我还不停的向上跑着,不放弃,也不退缩。但是,到四年级时,我厌倦了这种生活,对于“梦想”先生那熟悉的面孔也感到模糊。我开始慢慢地,情不自禁地向低处滑去。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回到我的“颠峰时代”,我只能慢慢调整,直到我再次看到“梦想”先生。他轻声对我说:“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因为这句话,我再一次站在了跑道上。这次,是为了我的理想而跑。
这次,我会认真的,仔细的跑过每一步,为了“梦想”先生,也为了我自己。我会在每一处跑道上,留下我精彩的足迹。我也会让“梦想”先生看到我展翅飞翔!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在这本书中有很多知识值得我们学习,马上要升五年级了我一定要像“梦想”先生那样说的:“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快乐的成长的!
篇六:傅雷家书读后感800字
书架上有一本泛黄的集子,我从未想过要去翻看它。在我即将成年之时,父亲郑重其事的的把它交到我手上,对我说:“看看吧,或许对你有用”。我翻开厚厚的《傅雷家书》,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一口气读完了它。185封家书,字里行间透着清雅的香,诉说着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故事。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千千万万个人,但会关注你的一言一行并且最了解你的人却只有父母。傅雷与傅聪在生活上不是单纯的父子关系,它交融着挚友间的感情。傅雷激发了傅聪的思想;而傅聪又让傅雷有了一个讨论艺术和音乐的对手。在事业上,父亲期望儿子攀登音乐艺术的高峰,达到“掀动听众的感情,使他们如醉如狂,哭笑无常,而你自己屹如泰山,像调度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一样不动声色”的最高境界。在生活中,“吃饭时筷子不可以碰响碟子”,“手不可以放在裤子口袋里”……透过这类生活细节,父亲告诉儿子如何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人。一封封家书代表了父子每一个人生驿站中或喜或悲或苦或甜的一段感情历程,也让读者从中“读”出了厚爱和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庆幸父母陪在我身边,并且他们很爱我。父母无论对你做什么,都是缘于他们对你的爱。傅雷是一个出了名的严父,从《傅雷家书》中更能具体地领会到这样的严厉。(www.fwsir.com)1954年,当傅聪将要离家远赴波兰求学时,父亲回忆起往事,才发觉有亏良心,从心底说出“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但也正是少年时代父亲教子极严,有时几乎不近人情,才造就了傅聪的成功。所以,我更能感受到这种严厉中蕴含着特殊的意义——严厉与疼爱的融合。
回想自己的成长经历,如果说没被父亲逼着,那纯属是骗人。小时候倒是并不贪玩,而现在正经历着青春期,贪玩,没少被父亲教训。自己也气,一边抹眼泪,一边用眼睛偷偷地瞪父亲。现在想想,如果没有父亲的督促和管教,我现在也不会养成这么好的学习习惯。我也常常觉得奇怪,父亲训斥自己时,觉得父亲的不好,现在却记不起来了,脑子里倒有一百个理由让自己承认父亲的好。这种感情看起来简单,但这种简单却是无法解释的。
静静地翻着这些家书,青春期的叛逆或许在这本老旧的集子中的得到平息。它所给我的感动和激励,是我无法用语言能表达的,它所给我的远远大于我所看到的,而我唯有以书中的言行为准则来立身行事。
篇七: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篇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篇三: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800字
不久前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乌丢丢的奇遇》,书中的主人公是乌丢丢,他原是布袋爷爷亲手制作的只有左脚的小木偶——独脚大侠。他唯一的小脚丫丢失后,跛足的珍儿捡到了他,将他缝在布制的丑娃身上。她把他当做自家的一员,爱他,照顾他。可不久,他竟不辞而别,独自出走。无意中,跳到吟老身边。在吟老的启发、指引下,他意识到自己不该只是爱的受益者,应该“用爱来回报爱”。因此才迫不及待地要找到布袋爷爷、珍儿姐姐。到达口袋村,得知布袋爷爷已病逝,便立即赴墓地哀悼;救火过程中,听说珍儿仍在被烈火燃烧的教室里,便纵身冲进火海。珍儿得救,他却被烧得只剩下个小脚丫。珍儿立即准备给他重新缝制个身体,然后送他上学读书,面对如此完美的安排,他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前程,而是珍儿和她母亲的需要。于是,他紧紧贴着珍儿那只残疾的脚“把自己的体温、力量全部融汇进去”,使之全然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而“他却永远地走了”。但他的精神永在,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生命的壮歌!
读完书后,我深深喜欢上了书中的那些可爱的人物。我喜欢热情、冲动、不服输的草上飞;我最喜欢渴望理解,有着美好梦想的善良的种鸡蛋的小姑娘芸儿,她相信只要努力了,(www.fwsir.Com)付出了,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喜欢那只美丽的蝴蝶,那只坚毅勇敢,对友谊很忠诚的逆风而行的蝴蝶,虽然这只蝴蝶死了,但它的灵魂肯定还会带着一个约定、一个信念飞去和蔷薇花见面的;还有那一群可爱的蘑菇人:为了救大家,牺牲了自己,可是他们得到了一颗心……每一个都让我那样的喜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一个看不见的爱的光环。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享受着别人的爱,妈妈爱我们:每天很早很早就起床做好热乎乎的早餐,再把我们从床上哄起,看着我们吃饱,再送我们到站台等车;老师爱我们:每天为我们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跟不上的同学……所以,我们也应该像乌丢丢学习,学会感恩,学会用爱去回报爱;像逆风的蝶、蘑菇人、种鸡蛋的小姑娘学习,学习他们的忠诚、努力和善良。让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在享受爱、付出爱的过程中成为美的化身,爱的代言人!
篇四:草房子读后感800字
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油麻地浓浓的麦香;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孩子们无虑的童年;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人们至美的心灵……这本书以曹老师自己童年时的经历为素材,化成一个叫做桑桑的男孩。作为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他在这片草房子的学校中里不断的成长着、变化着。
第一章的桑桑,他让别人把陆鹤的帽子挂到高高的旗杆上,使陆鹤的秃头尽遭别人的嘲笑;他把碗柜的玻璃敲掉,为他的鸽子做了新家;他扯下了家里的蚊帐,做成鱼网去捕鱼——是个调皮至极的男孩。第三章的桑桑,他帮蒋老师和白雀姐送信,得以让他们的爱情萌芽;他亲切的问候秦大奶奶,让她感到温暖;他在杜小康潦倒时鼓励他,使他有了信心——他变得有爱心,乐于助人。第九章的桑桑,他承受了疼痛、喝下了苦药更体会了绝望和希望的味道——他敢于向病魔挑战,乐观的面对疾病。
不仅桑桑一步一步的成长,油麻地的人都在变化。秦大奶奶从胡搅蛮缠到善解人意,最后成为油麻地人人尊敬的对象;杜小康从倚仗家财的孤傲到凡事都可以自己担当;细马从倔强无理到精明能干、孝敬邱二妈。什么让他们有这样的变化?没错,是油麻地人至美的心灵。
再来看看题目——草房子。这不仅是在说油麻地里桑乔的学校,而且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它在赞美油麻地里人们的淳朴善良,“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坚韧的茅草,就是它们搭成了草房子”又在赞颂孩子们的朝气与应有的韧劲。
书中的美,使我惊讶,让我震撼,又对美充满了向往。在现在的社会里,至美的心灵几乎成了一种奢望,我们的心灵是否是美的、淳朴的?我们到底是在至美的环境中成长,还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我们又如何去改变现在的乌烟瘴气?这是《草房子》给我们的反思:找会遗落在心底里的那份美。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是曹文轩留在最后一页的话。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在我看来,它是一首至美的诗,更是一首发人深省的诗。
篇五:奔跑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叫奔跑的女孩的书,在这本书中讲的是两个小女孩,一个叫骆驼,一个叫猫。两个女孩总是文文静静的坐在教室了上课的小女孩们。她们两不管是夏天还是严冬,他们总是挥汗如雨的跑着。她们都想去省体校,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运动员为国家争光,他们对着自己的目标出发,让自己变得跟强壮!!
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是谁扔了这两个馒头》,万校长说的话让我记忆犹新:“这里面凝聚了多少人的心血和汗水,你们却一点都不懂得珍惜。无论你们的家庭是富裕还是不富裕,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是犯罪!”这又让我想起了一首耳熟能详的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许没有几个人懂得麦子、米粒从播种到收获全过程的艰辛与漫长吧!吃完饭总有些人不吃干净,浪费粮食,而我的碗里总是干干净净,爸爸妈妈都为此夸奖我。妹妹就有这个坏习惯,于是我把这篇文章读给她听,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从此她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我不想辜负“梦想”先生的期望,于是我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我当上了三好学生,可我并不甘心,因为我还能做的更好。刚当上三好学生的那几年,我还不停的向上跑着,不放弃,也不退缩。但是,到四年级时,我厌倦了这种生活,对于“梦想”先生那熟悉的面孔也感到模糊。我开始慢慢地,情不自禁地向低处滑去。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回到我的“颠峰时代”,我只能慢慢调整,直到我再次看到“梦想”先生。他轻声对我说:“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因为这句话,我再一次站在了跑道上。这次,是为了我的理想而跑。
这次,我会认真的,仔细的跑过每一步,为了“梦想”先生,也为了我自己。我会在每一处跑道上,留下我精彩的足迹。我也会让“梦想”先生看到我展翅飞翔!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在这本书中有很多知识值得我们学习,马上要升五年级了我一定要像“梦想”先生那样说的:“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快乐的成长的!
篇六:傅雷家书读后感800字
书架上有一本泛黄的集子,我从未想过要去翻看它。在我即将成年之时,父亲郑重其事的的把它交到我手上,对我说:“看看吧,或许对你有用”。我翻开厚厚的《傅雷家书》,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一口气读完了它。185封家书,字里行间透着清雅的香,诉说着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故事。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千千万万个人,但会关注你的一言一行并且最了解你的人却只有父母。傅雷与傅聪在生活上不是单纯的父子关系,它交融着挚友间的感情。傅雷激发了傅聪的思想;而傅聪又让傅雷有了一个讨论艺术和音乐的对手。在事业上,父亲期望儿子攀登音乐艺术的高峰,达到“掀动听众的感情,使他们如醉如狂,哭笑无常,而你自己屹如泰山,像调度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一样不动声色”的最高境界。在生活中,“吃饭时筷子不可以碰响碟子”,“手不可以放在裤子口袋里”……透过这类生活细节,父亲告诉儿子如何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人。一封封家书代表了父子每一个人生驿站中或喜或悲或苦或甜的一段感情历程,也让读者从中“读”出了厚爱和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庆幸父母陪在我身边,并且他们很爱我。父母无论对你做什么,都是缘于他们对你的爱。傅雷是一个出了名的严父,从《傅雷家书》中更能具体地领会到这样的严厉。(www.fwsir.com)1954年,当傅聪将要离家远赴波兰求学时,父亲回忆起往事,才发觉有亏良心,从心底说出“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但也正是少年时代父亲教子极严,有时几乎不近人情,才造就了傅聪的成功。所以,我更能感受到这种严厉中蕴含着特殊的意义——严厉与疼爱的融合。
回想自己的成长经历,如果说没被父亲逼着,那纯属是骗人。小时候倒是并不贪玩,而现在正经历着青春期,贪玩,没少被父亲教训。自己也气,一边抹眼泪,一边用眼睛偷偷地瞪父亲。现在想想,如果没有父亲的督促和管教,我现在也不会养成这么好的学习习惯。我也常常觉得奇怪,父亲训斥自己时,觉得父亲的不好,现在却记不起来了,脑子里倒有一百个理由让自己承认父亲的好。这种感情看起来简单,但这种简单却是无法解释的。
静静地翻着这些家书,青春期的叛逆或许在这本老旧的集子中的得到平息。它所给我的感动和激励,是我无法用语言能表达的,它所给我的远远大于我所看到的,而我唯有以书中的言行为准则来立身行事。
篇七: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飞过城市的野鸽读后感100字?
就两年初中同也会,哭泣。我才五年级。我压根不会呀,你这有。有100字吗?还是比100字多呀?
本文标题: 读友的读后感(《读友》读后感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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