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局外人》。可一直都没有去找来读一下,想想可能还是之前读过的书及作者与加缪的关联还是少一些。这么来看,读书时还是...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局外人》。可一直都没有去找来读一下,想想可能还是之前读过的书及作者与加缪的关联还是少一些。这么来看,读书时还是得多尝试一下,就好像青年时追姑娘,多试试还是会有更多收获的。
这本小说比我想象得要简短很多,几个小时就看完了。故事基本分为两部分,上部分是写主人公默尔索的工作生活、人际关系。下半部讲他受到审判,在临死前突然领悟生活的意义。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我自己读起来很难真正进入默尔索的角色。默尔索是个离经叛道的人,对什么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妈妈的去世,他没有落泪没有表现悲伤。上司给他机会去巴黎,他也不在意。女友说要和他结婚,他也无所谓,即便不爱她。后来误杀了阿拉伯人,被审判死刑也无所谓。那他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吗?其实不是,送母亲去养老院是他当时比较好的选择。邻居的狗丢了他帮忙出谋划策。楼上男妓找他做朋友,他欣然答应。女友想结婚,他就满足。可以说,他内心是个善良的人,他的言行举止不过与社会上多数人不一样而已。他是个有独立思想与意识的人,是个看起来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
可这又有什么不对吗?
他与朋友去海边玩时,由于帮助朋友与阿拉伯人起了冲突。后来偶遇阿拉伯人拔刀相对,在太阳光刺眼的光芒下,误伤了阿拉伯人。在射中对手一枪后,犹豫几秒,又连开四枪。默尔索很快被送上法庭预审,他对自己误杀人也表现得无所谓。法官及律师都对默尔索厌恶至极。在牢房中度过几个月后,他迎来了终审。整个审判都是法官通过默尔索生活中的事推测他有罪的。都有什么事呢?妈妈死了不流泪,断定他毫无良心。与女友发生肉体关系,断定他作风问题。帮行为不端的朋友作证,断定他没有道德。这里面,法官认为母亲死了不流泪,甚至不记得母亲岁数被认为罪大恶极,甚至他误杀人也没这个更为严重了。最后的审判结果: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审判他死刑。
这部小说荒谬的地方就在这里,法官的审判、律师的辩护都与本次案件没有直接关系,但却因为这些他被判死刑。好像即便他不是杀人而是打人了在这里也会受到同样的审判。法官的判词完全是基于他个人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社会主流,而非基于法律。社会有了法律,在这里也不会生效。
法官多次提到“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但法兰西人民是他能代表的吗?起码,他没有以默尔索们的名义。他代表的社会世俗的名义,在这之外仍有一些像默尔索这样独立于社会的人。他们也是法兰西人民,但却被法官抛弃。即便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可以这样轻易的带走一个人的生命吗?
被判死刑后,默尔索是思想发生了急剧转变。他希望上诉,希望活着。牧师来到监狱,希望他祈祷、忏悔。希望他在所剩无几的生命里信奉上帝,换取心灵安宁。可默尔索根本不信宗教。他在这等待死刑来临的黎明中,悟出了万物的空虚,悟出生命的无意义。如果一个人被告知万事万物都没有意义,他的生命也没有意义,我想他通常会以恶意回复吧。但一个人如果悟出这些,他却会想默尔索说的那样“生活是幸福的”。现在默尔索认为他之前的生活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幸福的。他决定走上断头台,让围观的群众也感受到这些。
感受到死亡,确定了死亡,让默尔索更加洒脱。就像默尔索的妈妈,到了养老院生活反而更加潇洒。
既然这样,我们都知道自己会死,为什么不选择活得洒脱,活得自由自在,活得肆意妄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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