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在遵义县与绥阳县两县交界处,离新舟九华里,距郑场三华里的河坎生产队。队上有一户姓叶的人家,丈夫叫叶禄,妻子叫陈秀,夫妻俩都非常本份,膝下有一双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叫长青,二儿子叫长红,姑娘叫长芳。一家人的经济、生活,不在人前,也不在人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