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支离破碎的梦里,我最惧怕的是失去你,所以,我每天都醒着,盯着个熊猫眼,不夜不眠,将所有的视线都定格在你的周围。后来有一天,我醒了,发现自己站在一扇全新世界的大门前,找到了一个爱你的更好办法,它躺在岁月的书签里,泛着鲜红的光:在你幸福后,我便会
在所有支离破碎的梦里,我最惧怕的是失去你,所以,我每天都醒着,盯着个熊猫眼,不夜不眠,将所有的视线都定格在你的周围。后来有一天,我醒了,发现自己站在一扇全新世界的大门前,找到了一个爱你的更好办法,它躺在岁月的书签里,泛着鲜红的光:在你幸福后,我便会远远地离开;而后,在你不知道地方,像彩虹一样灿烂地活着,远远地靠近你。
高中三年,伴着迷茫、焦虑匆匆走过,它像一场漫长、枯燥却又不得不咬牙坚持跑完的马拉松。那时候,读好书上大学,是我们最大的乐趣和梦想,梦想让我们变得热血冲头、任劳任怨、拼尽全力,没日没夜地扎堆在题海之中。那么美好的时光,而林白却在一再重复一件看似无趣却让她乐此不疲的事情,那就是喜欢宋大川。
林白是个典型的巨蟹座女孩,感性、痴情,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不顾一切。她喜欢宋大川整整三年,一千零九十五个日夜,她一天都没落下,而且每天都做足了恋爱的功课。
林白是我身边所有认识的朋友中记性最好的人。
她把宋大川所有的喜好,事无巨细牢记在心上,每晚睡起都要默念好几遍,像是宗教徒在诵读着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他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她也跟着喜欢,一年四季硬生生把自己打扮成黑天鹅;他最喜欢的偶像是周星驰,为了和他有共同话题,她就熬了几个通宵,把周星驰成名后主演的系列电影,认真温习了一遍,学会了里面所有天马行空的搞笑方式。她说,宋大川是个幽默、滑稽的人,总有一天,这些都会用得上。
喜欢,但一直没有勇气表白。毕业聚会晚,好不容易等到有勇气表白了,却因为宋大川醉地不醒人事,阴差阳错的错过。她把宋大川所有的样子,都喜欢过了,却还是找不到一条通向他心灵的捷径。
还好,宋大川知道有她这号人物的存在。高考前夕,她意外收到宋大川的同学录,她把对他所有的爱慕和思念,都写在那张4开大的纸上。宋大川,从此记住了这个叫林白的女孩,她知道所有有关的事情。
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天南地北,再见已是遥遥无期。听说宋大川出国读书的消息,她心如死灰般地大哭了三天三夜。林白没考上大学,只身一人去了上海,在这座钢筋混凝土的城市,摸爬滚打。我曾问林白,上海离我们那么远,人生地不熟的,为什么要选择到上海打拼。她说,因为上海是宋大川最喜欢的城市,繁华却不失风情;我相信,不久之后,他一定会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
我以为,这一场盛大而惊天动地的喜欢,会以宋大川的离开,无果而终。
但林白对他的思念却是有增无减。宋大川像个不祥的符咒,在她的梦里纠缠不清;一次次远行,再一次次归来,流浪放逐后,还是忘记不了喜欢他的事实。她说:“在他的故事里,我愿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话的哑巴,身着薄凉,默默看着,他走向那片蔚蓝深邃的爱海。”
生活的美好,就是能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但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不管你是否愿意,生活总在催促我们迈步前进。日新月异的世界,如果你不努力逼自己一把,你就永远欣赏不到生长在顶峰的风景。
一年后,她突然打电话来和我说,她想回去念大学,这样才能赶上他的脚步,不被世界淘汰。后来,父母帮她在广州找了所私立大学,学了广告设计专业,专科三年。
这些年,她和我老生常谈的话题,永远都是围绕宋大川。“佳年,你说,他现在过得好吗?还记得我吗?他一定会回来的,对吗?”
我说,林白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二百五,为了一个从未走进他心里的男人,你犯的着拿青春做祭奠嘛。
就因为我说了一句宋大川的坏话,她一上来,就把我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那撒泼卖混的阵势像极了冷酷又毒舌的黄小仙。
“李佳年,你看看你,姿色平平,全身上下没点女人味,难怪没男人追你?你懂恋爱是什么感觉吗,你就抱着你那愚蠢可笑的单身贵族主义,孤独终老吧。?”
我是不懂爱情,但我知道怎么对自己好,才不算辜负来人间这一遭。
就这样,盼来盼去,过了三年。
看上去瘦弱的林白是个刚从专科院校毕业的90后女孩。她不算漂亮,20岁前的人生没有什么亮点,除了喜欢宋大川,是她最引以为豪的事。像很多大学生一样,她在毕业季找了一个单位开始实习,为未来的生活找一个不算明朗的出路。
在实习单位锻炼了一年后,转为正式职员,工作了两年,翅膀硬了,她又翻山越岭飞回了上海,进了一家广告公司。这些年她碰壁无数,碰着撞着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打造成了金刚;靠着过硬的专业技能和与人张嘴自来熟的天然助力,她在公司左右逢源,迅速找到了立足之地。老板们都夸她精明能干。
同事们都在疯传,最近公司来了一位多金又有型的经理,喝过几年的洋墨水。
那天,林白渴了,拿起杯子到茶水间,路过经理的办公室时,她朝里面猛地偷瞄了几眼,想看看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走着想着,她瞬间成了思想的巨人,纠结成狂。一不留神,在茶水间的转角口和人撞了个满怀,还泼了人家一身水,还好水是温的。她急忙跟人家说,对不起。当她抬起头看那个人时,她整个人,都怔住了。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高大魁梧的身形,黑色挺拔的西装,发亮的皮鞋,迷人的微笑,正是她日思夜想盼星星盼月亮的宋大川。她紧紧地盯着他那张精致帅气的脸庞,一时间,忘了所谓的礼貌和道德底线。
他说:“没关系,我是公司新上任的经理,宋大川。”
听到宋大川这三个字,她耳边瞬间响起了那首去ktv必唱的歌曲: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你说这世界说小还真小,小到一转身,就遇到多年未见的爱人。
宋大川没认出她来,但林白却没因此而难过,毕竟那么多年没见了。她在心里还暗自欣喜,上天真是待我不薄,真公平,让我和他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她隐瞒了老同学的身份。
利用工作的便利,一来二去林白渐渐和宋大川熟络了起来。
慢慢才知道,他这些年在国外的经历。他经理的职位,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没有按时按量完成公司交代的项目,就要卷铺盖走人。
刚来公司头一个月,由于对公司的运营和广告宣传模式,缺乏工作和实践经验,工作没什么起色,没能如老板所愿,提升公司的业绩。为此,他遭到了不少的质疑和排挤。
只有林白这个傻子,没头没脑一个劲的支持他。#p#分页标题#e#
所以,明里暗里林白没少帮宋大川,每次部门开会她都会力挺提出的设想和方案,听到公司有人背地里讨论他,她总会蹬鼻子上脸,和人家争个不停。别人下班约会泡吧,她熬夜加班帮他写广告策划案,还自认清高不让他知道;周末放假,她也没安下心来休息,非要死皮烂脸跟着宋大川去拜访客户,还低声下气地忍受客户的各种刁难。
她说,她很享受和他并肩作战的感觉。
这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林白一直陪在他身边,没瞎的人都看得出来,她喜欢他,而且是那种卸下防备纯粹的喜欢。那会,他们关系似乎亲密了不少,互加了微信和电话。没事时,他还会发来问候:早上好。吃饭了吗?晚安。这些看似毫无浓情蜜意的问候,有那么一刻给过林白错觉,宋大川是喜欢他的。
在林白抛头颅洒热血的倾情奉献下,宋大川安全通过了三个月的考核期,期间工作出色,还得到同事们的赞赏和认同,成为了正式的挂职经理。
为表示感谢,宋大川请她吃饭,在陆家嘴绿地公园新天地旁边的泰式菜馆。她傻呵呵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她说:“他是我视若生命的梦想,我的梦想就要实现了。”为赴这个完美二人世界的约会,她为特地去做了个头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打扮,少女心爆棚,蠢萌得要命。
我鼓励她说:“喜欢他,就告诉他吧。”
可悲的是,她还来得及将梦想好好拥抱,没想到就已被判出局。
她说,这次不会再错过了。
看着他的身影缓缓向她走近时,她含羞红着脸不敢说一句话。他还是那么自信和魅惑。甚至让林白忽略了与他携手走来的漂亮女伴,她浑身下上,都散发着优雅和高贵。
他急忙介绍到:“林白,这是我的女朋友,夏晚晴。”女朋友,这三个字像三把极具锋利的匕首,一刀刀刺向她几乎崩塌的身体。
强忍着心碎和无限委屈,吃完了这顿既尴尬又煎熬的晚宴。她,万念俱灰。
他们走后。她的眼泪再也扛不住了,她歇斯底里,哭得昏天暗地,生不如死。
她说:“我真的很想喝个烂醉稀泥再打个电话告诉他我很想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但是,林白没有,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因为爱他爱的太深。
也许这个故事不够动人,却足够林白用一生去回味。
喜欢、暗恋、等待了整整十年的男人,最后,却没能和他修成正果,除了遗憾、心痛,更多的是不舍和留恋。十年之前,他不认识她;中途意外有过交际,认识了;十年之后,久别重逢,她打扮得精美崭新,他却没认出她来。
她终于失去了他,好像也根本谈不上失去,毕竟他们没有在一起过。
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爱他的事实。
后来,林白没去上班,把自己关在家里,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如行尸走肉般。就这样过了一周,她决定辞职,离开他,离开他这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听说,那个夏晚晴的女孩,和他相爱的七年,他很爱她,她也爱他。
爱情不过一杯酒,醉完了还有很多路要走。
辞职的那天,她更新了微博,上面写着一段矫情又辛酸的告白:
“以前,我总是喜欢往有你的城市扎堆,只是为了离你的心脏近一点,并无其他。我总是喜欢幻想,幻想着有一天能再见你,和你擦出爱的火花。你熬夜工作,我就和路灯陪你等午夜末班的公车;若是遇上雨天,我会撑一把伞路过你,偷偷送你一程,然后朝着不同的街巷,各自回家。
为了有一天,能和你同等站在大厦林立的繁华旁,谈笑风声,我费尽心思地融入霓虹如梦的夜色,结果意外戴上了红妆。可当我看到你那么美好,那么成功,那么成功;后来,我渐渐学会从别人故事里找落脚的归宿,活在全世界之外,远远地靠近你,安顿我的余生。
宋大川,有生之年,愿你所爱之人都像我一样爱你。”
一个月后,林白再次打开微博,弹出了一条消息评论:“林白,你是个好女孩。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就是当年那个记得我所有喜好的女孩。”
她看完,笑了,一扫失恋的阴霾,脸上露出了许久不见的笑容。
所谓青春,大抵不过如此,深情又决绝,强迫你不得不去接受一些与你的信仰背离的事实,放弃你曾经视如生命的东西。你以为你为他付出了全部的喜怒哀乐,他就要理所当然的爱你;你以为整天穿着一双最新款的球鞋就会一直喜欢穿,有天你也会发现,它不合脚了;你以为流浪到每个城市都会遇见一个和你谈笑风生的知己,结果却发现真的不是这样,有些人,再见了,以后的几辈子都不会再见。也许曾彼此深爱,最后陪着对方的人不一定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能做的,就是接受,接受自己,接受那个不完美的他,接受他不爱你的事实。
我也和林白一样:在青春里,爱一个人,就要不顾一切,毫无保留。
小时候听过匡衡凿壁偷光的故事,假借于此,后来我成了一个爱情雕凿师,专门从别人的爱情里,盗取阳光,偷渡信仰,如信徒般疯狂的活着。就这样,依托着神圣的佛光,站在时代的交叉点上,无冬无夏,等待下一场春雨的降临,等那个灿烂的你出现,照亮我的以后,让我无需偷盗谁的光,也能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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