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题记 以前的自己知道生命中定会有一人牵着我的手,从黑发到白头,却从未想过与那个人会有这么多的惊喜与感动。 一直信奉爱情宁缺毋滥的我,没想过要在大学期间开始我的初恋,直到一次与他的QQ聊天... 那是大一下学期的一个晚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题记
以前的自己知道生命中定会有一人牵着我的手,从黑发到白头,却从未想过与那个人会有这么多的惊喜与感动。
一直信奉爱情宁缺毋滥的我,没想过要在大学期间开始我的初恋,直到一次与他的QQ聊天...
那是大一下学期的一个晚上,他加了我的QQ,好像很多年就认识的朋友一样,我们有聊不完的话题。之后我们就走在了一起,他比我大7岁,当时是在读的研究生。或许真的像人们说的那样,成熟点的男性更会照顾人。他经常会像长辈一样叮嘱我这,叮嘱我那,但于我而言,我也享乐其中。他也是一个偶尔会浪漫的人,一次,我去参加计算机考试,考完之后发现他捧着鲜花在考场门外等我。19朵玫瑰,他说我把没有参与过的19年全都补上...
我们一直感情很好,他研究生毕业之后,我们成了异地的恋人。有人说时间会败给距离,异地恋最能考验一对情侣。他还是如从前一般每晚都会给我电话,有空的时候会来陪我,我们之间的感情还如从前那般。只是他从不记得那些女生都会记住的N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刚开始的自己总会生气,抱怨,后来渐渐觉得他的好在一年中的每一天,自己干嘛这么较真呢?像他说的或许是年纪大了,自己不再如以前那么浪漫。我听后偷笑,其实这种平凡的真实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活。
一转眼我们已经相爱走过了将近5个年头,他总会记得我说过的许许多多。一次他说给我写了一封电子版的情书,我很惊讶。他说:“记得你以前说我没有给你写过请书,那我现在补上可以吗?”可更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写的是《我们结婚吧》,记得他在信中这么说道“对你的好,攒成了一种习惯。我还是不能每天不想你,不能每天不说我爱你。我还是当初的那个我,那个看上你,想和你慢慢变老的小伙。青春可以慢慢远去,对你的好却不能有一丝怠慢。不如,我们结婚吧!把你我的爱与生活全部连在一起,让我每天为你打开窗户迎来崭新的一天...”看着他写的情书,我哭了。眼泪就那样不自觉的流了下来,毫无防备。
我想如果自己给他回信的话,大概会这么说“我曾对你说过,等到风景都看透,我要你陪我看细水长流,你欣然答应。那是一份一生的承诺,我记在心里。‘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你说我很少说我爱你,那这句话够不够?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没有早,也没有晚,我想这便是所谓的缘分吧”!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此生只愿和他一直这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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