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的情感历程:她是如何正确处理家庭与蓝颜知己的关系的呢?1921年,16岁的林徽因游历欧洲期间,在英国伦敦认识了当时正在英国...
林徽因的情感历程:她是如何正确处理家庭与蓝颜知己的关系的呢?
1921年,16岁的林徽因游历欧洲期间,在英国伦敦认识了当时正在英国留学的徐志摩。这也许是林徽因的初恋。林徽因被徐志摩渊博的知识,风雅的谈吐、英俊的外貌所吸引。林微因那时正是少女怀春的年代,徐志摩在他心中就是白马王子、男神。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而这个一生风流倜傥的诗人也被林微因深深得吸引了。
那时的林微因容貌娇美,才华出众,正符合徐志摩的审美标准,他一眼就被眼前的这个女孩迷住了。从他们相遇的那一刻开始,林微因就成为诗人徐志摩心里的素材,寄托的梦想,一个被诗人无数次理想诗化的女子,一个脱离了现实只存在梦幻之中的女人。这次邂逅相遇,两人开始书信频繁往来。之后,他们一起组织新月社活动,一起演戏,爱情之火在熊熊燃烧。
徐志摩在爱情烈火地熊熊燃烧下,头脑发热,脑洞大开,居然大胆地做出一个决定,和结发妻子离婚。1921年3月,他和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准备迎取这个自己心仪的爱神。然而事情却没有向他设想的方向发展。很遗憾,徐志摩的狂热追求,并没有引起林徽因的对等反应,他的出现只是她生活里的一个奇遇,不至于让她背弃家里为她准备好的婚姻。
林微因早已名花有主,她已许配给梁思成。她欣赏徐志摩的浪漫与飘逸,但她又无法掌控自己的情感。最终,她没有像同时代的石评梅、庐隐那样,从追求自由恋爱开始,嫁给徐志摩,而是最终遵从了父母之约嫁给了梁思成。
当然徐志摩对陆小曼的影响很大,他是林徽因文学道路上的引路人。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1924年6月,林徽因和梁思成在梁启超的安排下,同时赴美攻读建筑学。梁思成与林徽因的相识,缘于两家是世交之好。两人父亲都在北京当官,两人自然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来,林徽因从伦敦回到北京后,在双方家长撮合下,两人情感迅速发展,感情自然更上一层楼。
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渥太华梁思成姐夫任总领事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林徽因和梁思成的结合在当时可以说是新旧相兼,郎才女貌.梁思成是名门之后,与林徽因的结合,堪称为门当户对,两人都有着共同的爱好,就是保护及修缮好中国的古建筑物。
梁思成在林徽因心目中终究是位温和的君子,他对林徽因关爱无比,彼此精神上息息相通。可以这么说,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情,既笃于西方式的爱情生活,又遵从父母之命所结的秦晋之好。
至于梁思成为什么能够容忍他与林徽因感情生活的不速之客金岳霖呢?这个可能与梁思成宽厚的性格有关,同时更在于林徽因的选择,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她只爱梁思成,即便对徐志摩及金岳霖有过动情,但远远比不了她与梁思成的相濡以沫。
谁能详细谈谈徐志摩的情感历程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
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
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
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不过这话,也只是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对徐志摩来说可不一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主义者。婚姻的不快,被他看作是因为"为爱情所受的折磨还不够"。所以仍然是爱情的一部分。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既然拍成了电视,大概总有它感人的东西的。我看的很少,但我却没感觉到它打动过我。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了;再过一两年,朋友们也跟着催了;再过几年还不结婚,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眼皮、头发、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能力…………一项一项的条件比照着选。最后总算将就着选上一个吧,还得天天低三下四地讨好人家,送花、写情书、吃夜宵、看电影,必须做到无微不至,这就是所谓的"追"。最后,她总算是勉强答应了跟你结婚。(一结婚外面的好男人就全是别人的了,她可真不情愿呀,所以只能算是勉强答应,不过她必然要装出十分满意的样子来的。)于是开始要认真地讨她(他)的父母大人的欢心了,这回送得最多的就是食物了,水果、补品、好酒好烟,不一而足。然后是婚礼,彩礼不能太少,饭店档次不能太低,婚车数量多多益善,家用电器一样不能少……,
所以,最终决定婚姻的,其实是爱情之外的东西,跟爱情的关系很小很小。现在也依然如此。
也许有人很不服气,以为自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就是为爱情而结婚的。
自然,这也是有的,但那是极少极少数。因为这世上,爱情本就不多。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寻找到自己"唯一的灵魂伴侣"来作"躯壳的伴侣"的,那实在是幸运儿之中的幸运儿。
爱情是不容易得到的。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你所喜欢的,也很容易找到喜欢你的。
但爱却不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喜欢,只是人之常情。谁都会喜欢好的东西。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待你很好的,也很容易待她很好。
但爱却不能用待人好来描述。因为待人好,也只是人之常情。人品还过得去的人,就会待很多人好,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份,一种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缘份。它就象是两颗***四溢的流星,在相遇的一刻碰撞出来的灿烂绚丽的、闪电般的火花。
而以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之灵魂伴侣"。
所以,爱情是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是你殚精竭虑追来的,也不是你的男俊女貌赢来的,更不是你天天十封情书求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相互的渴求。
无为而爱,才是真的爱情。
所以,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感情经历的几个阶段
共存(codependent)
反依赖(counterdependent)
独立(independent)
共生(interdependent)
阶段之间转换所需的时间不一定,因人而易。
第一个阶段:共存。
这是热恋时期,情人不论何时何地总希望能腻在一起。
第二个阶段:反依赖。
等到情感稳定后,至少会有一方想要有多一点自己的时间作自己想做的事,这时另一方就会感到被冷落。
第三个阶段:独立。
这是第二个阶段的延续,要求更多独立自主的时间。
第四个阶段:共生。
这时新的相处之道已经成形,你(你)的他(她)已经成为你(你)最亲的人。
你们在一起相互扶持、一起开创属于你们自己的人生。
你们在一起不会互相牵绊,而会互相成长。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通不过第二或第三阶段,而选择分手一途,这是非常可惜的。
很多事只要好好沟通都会没事的,不要耍个性,不要想太多要互相信任,这样第二、三阶段的时间就会缩短。
和所爱的人相遇相恋是非常不容易的,不要轻言放弃。
两人相聚是因为有缘,相知是因为有心,真的得好好珍惜这福份莫说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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