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扬州韩绰判官》作者: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注解】 1.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僚属。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文宗大和七至九年(833-835),杜牧曾任淮南节
《寄扬州韩绰判官》作者: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注解】
1.韩绰:事不详,杜牧另有《哭韩绰》诗。判官:观察使、节度使的僚属。时韩绰似任淮南节度使判官。文宗大和七至九年(833-835),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2.迢迢:一作遥遥。
3.草未凋:一作草木凋谢。
4.二十四桥:一说为二十四座桥。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中对每座桥的方位和名称一一做了记载。一说有一座桥名叫二十四桥,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五:“廿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在熙春台后,……扬州鼓吹词序云,是桥因古二十四美人吹箫于此,故名。”
5.玉人:美人。一解指扬州的歌女;一解为杜牧戏称韩绰为玉人。
【韵译】
青山隐隐起伏,江流千里迢迢。时令已过深秋,江南草木枯凋。
扬州二十四桥,月色格外娇娆。老友你在何处,听取美人吹箫?
【创作背景】
唐文宗大和七年四月到九年初,杜牧曾在淮南节度使(使府在扬州)牛僧孺幕中作过推官和掌书记,和当时在幕任节度判官的韩绰相识。此诗是杜牧离开扬州以后,在江南怀念昔日同僚韩绰判官而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大和九年秋或开成元年秋。杜牧在韩死后作过《哭韩绰》诗,可见他与韩绰有深厚的交谊。唐诗三百首
【评析】
这首诗是当时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最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273引《唐阙文》)。“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诗的头两句写景。第一句摄取的是远镜头,扬州一带远处青翠的山峦,隐隐约约,给人以迷离恍惚之感;江水东流悠长遥远,给人以流动轻快的感受。第二句是想象江南虽在秋天,但草木尚未完全凋零枯黄,表现优美的江南风光。这两句是从山川物候来写扬州,为后两句询问韩绰别后的情况作垫衬。最后两句的重点在于探问韩绰在清风明月之夜,是不是和歌伎们倚箫而唱,歌舞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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