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两个豆沙包加一杯紫米粥,要吸管啊!气喘吁吁地跑到早餐铺前,眼看时间只剩下不到15分钟,急得我直跳脚,说话都不带一个标点,准备一接过袋子就跑。拜托拜托,千万不要迟到啊!我在心里默念。 高中的各门课程难度加大,与初中的严重脱节,需要大量的
“老板,要两个豆沙包加一杯紫米粥,要吸管啊!”气喘吁吁地跑到早餐铺前,眼看时间只剩下不到15分钟,急得我直跳脚,说话都不带一个标点,准备一接过袋子就跑。“拜托拜托,千万不要迟到啊!”我在心里默念。
高中的各门课程难度加大,与初中的严重脱节,需要大量的思考,因此我每天总感到饿。学校要求7点15分到校,导致我连吃早餐的时间都没有了。每天到学校附近买两个豆沙包和一杯紫米粥。于是在7点5分,你总会看见一个女孩提着一个装着早餐的塑料袋,急匆匆地跑在通往二中的路上。
一般来说,我是踩着铃声到达座位上的。老师十分尽责地准时到班级,这可苦了我这个没吃早餐的人儿。于是我就在早读时吃早餐。当然不是大模大样地放到桌面上吃,那不是找死吗?!我将书立到桌面上,把头伸下去咬一口包子,再抬起头装模作样地读几句。早读完了,我的早餐也就吃完了。为什么没有人告状?嘿!那时每个人都忙着读书,谁有空理你!当然老师也不是没发现过,但都放过我了,表示谅解。谁叫我成绩不错,又乖巧听话呢!
上完第一节课就去晨练,跑两圈,800米。累倒不是特别累,就是渴。跑完步,每个人的喉咙里都冒烟了,纷纷跑去食堂买饮料和糖水。放眼望去,每个窗口前都排了一条长龙,只见增多,不见减少。我也时常去买喝的,瞅着那长龙啊,真是心急如焚。要是在队伍前列瞧见熟人,那种感觉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个箭步冲上去:“朋友,帮个忙吧。”说着一脸真诚地递上饭卡,随即仰天长笑:“哈哈,天助我也!”
不到10分钟,上课铃便清脆地响起,这对于就快买上东西的人来说真是晴天霹雳。食堂阿姨会尽职地关上小窗户,“残忍”地说:“下次早点来哦。”让你忍不住想找个人打一架。这样的情况我也遇到过几次。我的解决办法是找买到糖水或饮料的同学,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一口再说!望着同学因瓶内液体迅速减少而痛心疾首的表情,我快笑死了!
要想在老师之前到达教室可是很考验速度的,还好我们的教室离食堂比较近,很快就到,因此我每次都能幸免于难。可今天却慢了半拍,政治老师已进入教室。要不,趁老师不注意悄悄溜进教室?刚迈出一步,政治老师就发现了我:“梁瑜,怎么迟到了啊?”我瞅着老师的脸,分辨不出他是什么情绪,便撒了个谎:“拉肚子了。”老师点点头,允许我回到座位上,不过我得先把上节课要求背的内容背一遍。这可难不倒我,于是不到30秒钟,我便好端端地坐在了座位上。
当然,那只是政治课,假如那节课恰好是数学课的话,那我就少不了挨一顿骂,并且被罚站一节课。我也不会在那个时间段犯傻去买吃的。渴?忍忍呗!
但有时候不是你想忍就能忍得住。特别是在恰好上完一节体育课后,每次跑完步,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捧着一瓶雪碧畅饮。所以说,要想在当“吃货”的同时又不耽误学习,还得有非凡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是练出来的。
我们年级有一个胖子,和所有的胖子一样,他也很爱吃,不然他就不会成为胖子了。他叫张雍明,肉乎乎的,汗腺发达,每一次看见他,他都是一副大汗淋漓的样子,像刚刚去操场跑了两圈似的。还有,他无时无刻不在喝饮料、吃零食。“咔嚓咔嚓”的啃零食的声音,“沙拉沙拉”的零食包装袋在被挤压时发出的声音,响遍全班。大家一般会凑过去,抢!“哎,胖子,我吃一点你不会介意吧?”话是这么说,可是零食早已到了嘴里。同学们狼吞虎咽,像吃到什么山珍海味似的,但事实上就是一点辣条、脆米花,还有薯片,再普通不过。于是,张雍明同学就成了一个移动零食供应所。特别是在高三下学期,大家又饿又怕买零食会浪费时间,于是张雍明同学的座位跟前比以往都要热闹。直到现在毕业了,同学们还会回忆起这段经历。
午饭时间,下课铃一响,同学们蜂拥而出,他们的目的地都是食堂——这才是我们锻炼短跑的真正目的。基本上晚来一分钟,队伍就已经排得不见头了。因此,即使你跑得再快,老师一拖堂,一切全完了。有时候,老师慷慨激昂,多讲了几个知识点,几个男同学就在下面喃喃地骂,而我们这些女同学则拼命祈祷:“快点快点下课吧!”当老师说“今天的课就到这里”的时候,话未说完,几个性子急的同学便冲出教室,转眼就不见人影了。对于这种情况,老师有时候会置之不理,有时会大喊“回来”,那几个人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老老实实地待到最后再走。
很幸运,今天我在前排发现了合唱队的朋友,于是便托她帮我买了一份饭。
如果你问:“早去有什么用?不都是那些饭菜吗?”那你可错了。早去的福利多着呢!譬如有刚出炉的煲仔饭啦,有铁板烧啦,还有肉酱意粉啦……都是我的最爱。用铁板烧的猪扒比较好吃,浇上浓浓的酱汁,用勺子切下一小块,再拌上饭,啜一口炖汤。口里溢满了黑胡椒和瘦肉汤的味道,再加上嫩嫩的猪扒的那种充盈感,真是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相反,如果你在12点35分之后去的话,虽然还有不少菜,但都是红烧茄子、辣椒炒鸡、番茄炒蛋之类的东西,虽然味道也不错,但远不及上文提及的美味。
我个人是十分喜欢吃面筋的,尤其喜欢浸了牛杂汁的面筋,咸而筋道,长得很像豆腐泡,却更耐嚼。我们学校附近就有一个小摊,每当放学又恰巧饿了时,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去买一大碗面筋,并吩咐:“多加汤。”也不在乎是否卫生,我埋头便吃。站在破旧的小楼的房檐下,用竹扦一个一个扎着吃,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溅。我吃得非常认真,那种认真程度不亚于做一道数学题。我在吃东西时是不喜欢被打扰的。因为味觉是美妙的,假如你感受过软软的面筋在你舌尖上打转,你又用牙齿把它磨烂,它弥漫在你唇齿间咸咸的味道,那么你一定忘不了。
如今,我虽然已长大成人,但仍摆脱不了“吃货”的命运。巧克力一直是我的最爱,不过普通的巧克力早已不能满足我贪婪的胃口。于是我会抓住一切机会拜托将要出国的朋友或者同学搜罗一堆巧克力回来。吃了那么多种巧克力,ROYCE的味道最令我难忘,如黑丝绒般的生巧克力细腻丝滑……嘿,看我,忍不住做起了广告。虽然现在拥有很多高级零食,但我再也回不到那个站在屋檐下大嚼面筋的时代了,那里,承载着我的青春。#p#分页标题#e#
这便是我的“吃货”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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