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前不久刚看了一本书,里边的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但愿你今后都好,能鼓起勇气做一个不那么容易被感动的人,因为越敏感的人,来的路上就越苦楚。而这些,回想你一路是怎样走过来的,你一定都知道。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敏感到,我可以被别人的一个小动作感到惊到,害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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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刚看了一本书,里边的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但愿你今后都好,能鼓起勇气做一个不那么容易被感动的人,因为越敏感的人,来的路上就越苦楚。而这些,回想你一路是怎样走过来的,你一定都知道。
我是一个很敏感的人,敏感到,我可以被别人的一个小动作感到惊到,害怕他人对我有什么意见,也敏感到只单单听到连意思都没搞明白的一首歌的曲子就泪流满面,也能敏感到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哭了,因为一个画面而哭,因为别人对你随心的一个赞扬而脸红,当然,也可以敏感得察觉到他人对自己的感情。
有时候想想,敏感不好的,但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太敏感的人容易被自己感动,被他人感动,也不好,甚至被人觉得“你怎么那么矫情!”
1不知道什么时候,当时还在读初中的我找到了被我扔在角落里的期刊小说。
只剩下几本了。
小五、小六那会开始,处于叛逆期的我算是把自己困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境地,不与人交流,踩着点上学,放学铃声响了,就回家,窝在房间里发呆,看安徒生童话,再不然就拿一张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DVD碟片去客厅看。那时的我容易发怒,也喜欢幻想,幻想有一天白马王子会来接我。后来,我知道这是不可能了。其实,现如今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害怕,童话故事并不童话,很黑暗。
在一年暑假,我去表姐家玩。表姐整理了一踏不要的书给我,但当时的我并不大看得懂。回去之后,干脆放在角落里,没过多久,我为了吃上零食,把它们都卖了。
那不小心留下的几本大概也只是不小心被我落下的。
我坐在地上翻看着,和童话故事不一样,他们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里,让我觉得我的幻想还是有可能实现的。所以,我迷上了看这类青春言情小说。但不多久,我还是把它们丢弃了。
这本期刊里有一篇小说不知道被谁撕掉了一页。我依稀记得那个故事的题目,叫做《草裙的华尔兹》,不知道对不对,这故事的内容不太记得了,只记得一个随心而又认真,坚强而又敏感的女主人公,她穿着裙子站在舞会上,安静地看着让她心动的那个他与别的女孩跳起了华尔兹。
我一直很在意故事的结尾,想知道这个女孩最后的结局,想知道她有没有和心爱的人终成眷属。我问表姐,她只觉得莫名其妙:“我怎么知道!”她甚至不记得自己买过这样一本杂志,应该说,那只是日常里再不能小的事情了,谁又会特意去记住。如果我不是因为这被撕掉的一页,早知道结局,也不会把这个本就很大众的故事当一回事,也会像忘记其他看过的故事一样忘记自己曾看过这个故事。
上大学后,我得到了第一台电脑,很旧,但能用,我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搜索这篇小说,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过去的网络并不如现在发达,现在即便通畅了,也不大可能出现十几年前刊登在一本杂志上的小说,除非有心人把它重录在网上供大家阅览。
我想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在意某件事,直到现在都不能放下,想找回它,又无从下手,只好放弃。等今后再次想起来,遗憾依然在。
于是有人说了,你这是太敏感了,过去的事谁还记得那么多,何况那点小事,你这只是不甘心没看到结局,看到了也就过了,忘了,哪来那么多事。
还真是,但还是成了执念。执念不就是由开始的不甘心演变来的么!
后来的很多时候,我甚至会觉得那个女主人公是我的其中一个影子,她不想争,不是她的,她就安静地站在那里,不多开口说一句话,但她又能敏感地知道周围人对她的看法,她也只随心放过。写到这里,我脑海中便有了这样一个穿着裙子安静地站在角落里的女孩的身形,还有一个曾伴在我身边的少年。
2拒绝与他人交流的我,有一个好朋友。
学校早读课是7点20分。6点45分,他骑着自行车,停在路边,抬头向面前的农民房喊道:“林子!林子!林子!”
喊完三次“林子”,我能想象到,他一只脚踏着自行车踏板,一只脚撑着地,看着面前的楼道的模样。我“咕噜”一口气喝完一杯凉开水,就背上书包,拿上钥匙,跟老爸道声:“我去上学了。”
他叫王艺洋,我叫他“王总”,我的名字是林木,他叫我“林子”。我们的故事很简单,直到初中毕业,我们都一起上下学,却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其他地方,没有一起吃过饭,没有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去过图书馆……上学的路上,我们只单纯地骑着自行车,赶着去学校,少有交谈。在学校,他比我低一个级,我们几乎碰不上面。初中毕业后,我抱着一箱书:“王总,这书上我做了很多笔记,你初三了,可以参考下。”我知道他喜欢我,我感觉得出来,毕竟被一个人喜欢上,或多或少还是能够感觉到的。我没有捅破,我享受这种待遇。他很安静,什么也没说。每回我感觉到一股视线,回过头,也只看到他单纯地笑了笑,那时傲娇的我并不理睬。
而那个故事,我曾随意地和他说了下。我记得当时的他低头想了一会,然后他说:“他们最后应该在一起了,不过要放在现实,很难。”说到后面,几乎没了声音。
我倒显得大言不惭:“不见得,小说不也是现实改编来的?”
进入高中校园,我渐渐变得活泼,从班级到校级,我参加各种活动,从体育到书法比赛,这期间我结交了很多朋友,也就慢慢淡忘了过去的那个朋友,偶尔在节假日问候下对方。
3后来,不只是我,身边的很多人都知道,他喜欢我。
工作后,他考了驾照。我懒病再次犯了起来,不想挤公交车,不想挤地铁,人太多,很烦,但不得不挤。我跟他抱怨。他说:“我车你呗。”
“又不一路。”
“也就绕一点路,算不了什么。”
继初中后,我们再一次同路,只是从上下学换成了上下班,只是没想到这条路饶了那么久。
周围的邻居再怎么没眼光也看得出来:他喜欢我。
我老妈也不例外。她一直在操心我的终身大事,奈何我一点动静也没。所以,一有端倪,她兴奋了。我告诉她:“我不婚!”
她只当我在说玩笑话:“不婚啥,那王小子喜欢你对吧,我不介意姐弟恋,只求你赶紧嫁出去!”
我沉思了一会,说:“我们是朋友,不可能。”
当然不可能,我想,再怎么样,我也不想和那么熟悉的人在一起,更不想竹马,我早不是那个看言情小说会幻想的人了。也正因为熟悉,我知道我们不合适,即便相处得很舒服。
我们都太安静了,说白了,我们都是性冷淡者,即便不说话,我们也能在一起待上一天,但这从来不是我所理解的爱情,最重要的是我对他没有感觉,没有欲望。我说我敏感,但不作为便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他适合热情一点的女人。我相信,他也明白,不然,这一张隔着我俩之间的纸早被捅破了。
4我28岁,他27岁。
就在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下去的时候,或者干脆就这样在一起也是不错的时候,他给我发了一张邀请函。他笑着对我说:“我要结婚了。”
我有些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
新娘很美,和他很配。我真心祝愿他们幸福,祝愿他们今后都好。
在想起这句话,我想这一路来的苦楚,我不太懂,但我想他一定是懂的,也一定明白这一路来,他是怎么走过的。或许,他也曾为自己的行为感动过,但终究是同道殊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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