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浙江的列车上,有一对很普通的母女。那小女孩时不时低头看她的新鞋子,如果沾上了灰她就用纸轻轻擦去,她和她可真像啊。“嘿……你倒是醒醒。”小二枕着手翻了个身,另一只手挠挠屁股又接着睡。“清柳来了!”一个激灵小二就跳起来了
在回浙江的列车上,有一对很普通的母女。那小女孩时不时低头看她的新鞋子,如果沾上了灰她就用纸轻轻擦去,她和她可真像啊。“嘿……你倒是醒醒。”小二枕着手翻了个身,另一只手挠挠屁股又接着睡。“清柳来了!”一个激灵小二就跳起来了,“哪儿呢,哪呢,在哪儿呢?”他连忙用手搓去厚厚的眼屎。“你别急啊!她都这个点的。”我们竭力搜寻着那个穿青衣服的女孩。那个走路不看路,把头抬得高高的那个女孩。“什么呀,你小兔崽子耍我呢?”“哎……哎,别……别揪我耳朵,那儿那儿。”小二的目光随着我手指的方向望去。我脑袋一偏,把我的耳朵拯救出来,用手轻轻揉着。小二双手不停地搓着,一副出嫁姑娘初见丈夫的羞涩样,我在他身后给了他一个白眼。我叫李铁柱,是刘小二的好兄弟。那个清柳是刘小二的梦中情人,也是他说过的我大嫂。“她就像是清清流水边的那棵柳树,柳丝把我的心留下了。”这是我听小二说过的最有诗意的一句话了,对于小二小学一年级的学历水平已经很不错了。那时候要是谁能在学堂里坐上几天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以作威作福一番。小二的父亲走得早,孤儿寡母的在那个年代生存是很困难的,吃一顿顶两天是常有的事。由于家里确实不宽裕,小二也只得辍学在家干农活。书本只吃钱,不负责养人。“柱子,咱走吧。”小二朝我使眼色,一只脚踩实,腿站直,另一只脚朝外趴着,腿弯曲着,头发蓬蓬的。“哦。”我应着,耳朵麻麻的。我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他要去桥洞。每次赶集都这样,街巷边的客栈在赶集天都是很忙的,需要零工,所以机会来了。我俩天不亮就来,忙活完了就跑西面二楼楼梯口转左第二间的屋子里守株待兔。这可是件好事,又能拿钱还能看美女,但让我干坐着是不行的,所以小二都会去厨房帮忙。当然没有白帮的忙,顺点吃的才是正道,不敢多拿,都是每盘拿点,这样才能不被发现。瓜子、花生、核桃仁、红薯条,运气好的话还有云片糕。吃饱了就看着,看着天泛鱼白肚,看着小贩们挑了扛了来,看着街上的人渐渐的多起来。作为兄弟当然得两肋插刀了,不过是他插我刀。有时候他会打会儿盹,让我盯着,盯得我眼睛充血,哈欠连连,眼皮打颤。没办法,谁叫我们是兄弟呢,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兄弟当然得两肋插刀了。现在我们去桥洞,不过两三百米路程,“行军”速度可比偷摘了王家水蜜桃时慢多了。想起来还真是作。我们走地一摇一摇的,故意用肩膀在空中画圈,左右肩都不在同一水平线上,脚尖朝外,鸭子似的,但我们自认为酷毙了。浙江是水乡,我们这儿的水清得很。小二蹲在水边上,边撩水洗脸边叽咕着。“怎么样?哥今天够英俊潇洒吧。”脚踩白底黑布鞋,像新的;蓝布裤子有点褪色,倒也干净;破洞背心和白卦有点短,一扬手能看见腰上的肉。他眉梢上挂着水,下巴上的水还荡着。我扫了一眼,挤出花一样的笑容。“哥今天超帅的,真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衣冠禽兽啊!”“那是。”他的手顺势倚在那棵柳树上,踢起一阵灰,君临天下的神气。浑身上下最体面的鞋子也变得灰头土脸。“你说清柳会喜欢吗?”“会。”“我们会一起约会吗?”“会。”“哇,我真是太幸福了。”“嗯。”“柱子,你说点啥,给我助助威。”“大吉大利、恭喜发财、节哀顺变、早生贵子。”他沉浸在兴奋和喜悦中,其实我这次说的是他能听懂的,但现在他没空揪我耳朵,我可以给自己放会儿假。我在两房子中间的窄道里坐着,风从后街穿过这里,凉丝丝的。这是夏天,近中午了,太阳愈发火红,跟烧旺的灶子似的。小二靠在桥壁上,脑袋耷拉,双手不停地搓,嘴里还念叨着,衣服擦了汗有了淡淡的黄色汗渍。他紧张得像一只胆小的等待飞虫的壁虎。摇船载客的都把船摇到桥洞底下,取了帽子坐在船头扇风。她来了。小二猛地抬头,没移步子,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她径直从身边转身过去小船那里。他的目光里全是她,她连余光里也没有他。捕猎失败。小二悻悻地退到我这边,看着她被摇船老妇扶上船,进了船篷,远远的能看见一抹青色。水面划起涟漪,远了……我身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小二就是这样,在见面之前豪情壮志,真见着了就怂了。“没事没事,四天后又是一条好汉。”我拍了拍他肩膀,算是安慰吧。对,只需要四天就能看见小二从爱恋到失恋,再从失恋到爱恋。我们这每四天就有一次赶集,多得让我厌烦。第一天是失恋的痛苦期,第二天是缓冲期,第三天满血复活开始期待明天,第四天上半天兴奋,第四天下半天颓废,但不变的是他爱恋的人。爱上一个人大抵如此吧,一想到可以见到她就会兴奋不已,只是在兴奋过后难免疲倦。前几次在桥洞我比他还兴奋还紧张。但后来我看腻了他失败,看烦了他的灰心丧气,热情被耗尽了,对结果毫无期许,他的爱情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就他还坚持着。他就像一个茶杯,满腔热情之后慢慢变冷,然后倒掉重来,又满腔热情。“唉,我说兄弟,这姑娘可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看不上我们的,你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清柳。要不哪天兄弟给你介绍个?”然后我的耳朵又被揪了。从我们一起穿开裆裤到现在十六七岁,我的耳朵和我一起受尽蹂躏。可耳朵不争气,它变得又软又宽,但我不会。小二把在客栈打零工找来的钱攒了买了一辆黄包车。小镇依水而建,黄包车少得可怜,小二人老实,生意自然好,只是清柳怎么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但她从不坐黄包车。事情的转机是在这年秋末冬初。天气渐渐凉下来,小二拖着客,车轱辘在青石板路上压得嘎吱嘎吱的。“我今儿就送您到这儿吧。”“嘿,你这人,怎么能半路搁人呐?”大胡子男人翘着二郎腿,没有要下车的意思。“哥,今儿真对不起,突然腿抽筋了,实在拉不动了。”小二看着他,他玩弄着自己的戒指。“要不这样,我不收您车费了,就当给您赔罪。这过去没几步路了,大哥麻烦您了。”那大胡子男人鼻子里发出哼哼声,但也是下车了。人走远了,小二还在后面点头哈腰赔不是,直到那人拐个弯不见了。小二紧紧握着车把,手臂上青筋暴起,似要把车柄捏得粉碎。突然,小二拉着车转个身飞奔而去。“嗯……那个,你需要坐车吗?”小二耷拉着脑袋和以前一样,只是把帽子压得更低了,正好可以挡住他发红的耳朵,他的耳朵就像被揪过一样。“可是我没有钱付你的,我的家里这儿还有点远。”这是清柳,小二见过的最狼狈的清柳。她的高跟鞋好像是坏了,被她提在手上,赤脚站在冰冷的石板上。“没事,我顺路。天快黑了,你一个姑娘家不安全。”小二的第一次疯狂压在了一句轻柔的话里。他不敢抬头,但他能看见她青色及踝的裙角和一双白白的脚。可能是想躲开小二的目光,清柳的脚不停地在地上移来跳去抬起后退,就像在跳舞一样。她抬起头看看天上云朵中呼之欲出的星星,轻轻的嗯了一声。小二微微仰头看看看星星的她,马上又把眼神收回来。她轻轻跃上车,就像轻轻跃上船那样。小二始终没有回头看她,但小二知道她一定是正襟危坐,昂着头。小二在笑,却没有出声,只是笑。清柳刚下车,还没等她抚平衣服上的褶子,小二又一个转身,飞奔而去。可又有谁知道有个姑娘被他小心又狼狈的模样逗得咯咯直笑……是的,他与清柳并不顺路。一个小镇被河水划为东西两边,清柳在东边,他在西边。小二很喜欢下午,他说温暖过她的阳光都有着她的味道,真是傻,是挺傻。东西两边靠桥连接,要坐黄包车过两边就只能绕远路,桥是不能过的。小二练习过无数次,怎么又快又稳的过两边,每次大汗淋漓的跑到清柳家门口又转身飞奔,他在等。想送你回家的人,天南地北都顺路。那天晚上小二非拉着我请我喝酒,原因是我说过一句∶“你和水犯冲,你不能在河边等她。”然而我已经忘记了,可能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喝高兴了,我迷迷糊糊的听见小二说他要攒钱给清柳买一双新鞋。“兄弟,勇气可嘉,但你得知道她那一双鞋可比你一年的伙食费都贵呢。”“我保证。”我还记得上次他保证的是一定要娶清柳做老婆,被我唏嘘了好久。从那之后,小二热情高涨,刘妈也是盼着能吃饱饭的日子,小二继续攒钱。日子平淡如水,直到清家败落,清柳真的成了我嫂子。莫名其妙的事都是生活。那天的婚礼没多少人,很简单很简单。虽说清家完了,但那天清柳很开心我第一次看见她笑。清家欠了一屁股债,老爷子和刘妈也没了,小二这二愣子娶个笼给自己套上。他们日夜劳作,还是只能免强糊口。“我打算去外面,看能不能找个活干。”小二的第二次疯狂是一句疲倦而又坚决的话,清柳没说话,继续绣着明天赶集要卖的帕子,眼神涣散。我站在坝子边上,手里攥着上大学要用的钱,我看着手里的钱,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几天后就是我去大学报到的日子,我很骄傲,因为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临走前小二拍拍我肩膀,塞给我一个口琴,说想他了就吹吹,他能听见。我们深深拥抱,像是要把对方嵌入自己的身体。再次见到小二是在一个码头,那时我早已穿起西装皮鞋,操着一口标准普通话。“柱子!柱子!我叫你呢,怎么的,不认得我了?”我被一个衣衫褴褛皮肤黝黑,手脚满是污渍的人抓住。我侧身瞟了一眼,眼神散了一秒又立刻聚起,我感觉自己的眉毛拧在一起,像被揉成一团的纸球。“我不认识你。”我抽回手,拍了拍灰。“柱子,不,是我啊!小二,小二记得吗?”主管,该回去了。”司机在船板下面朝我挥手。我踱步走去,头也不回,但我似乎能看见小二那张脸,疑惑、吃惊、悲伤、鄙夷,像打翻的调色盘。那晚我失眠了。我起身翻出那口琴,许久没吹了,许久没回家了。吹完一首《送别》,眼泪决了堤,这么多年来的苦涩全逸了出来。我想起走那天,小二用我夸他的来夸我。他说,兄弟你今天真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衣冠禽兽。对,我衣冠禽兽。还记得那句话吗?“你和水犯冲。”真的灵验了。某天下午,秘书给我送来一个盒子。她说,有个码头工人不小心掉海里了,那时船正准备离岸,就……我死死抠着办公桌,眼睛里似要流出血泪来。“说啊!”我咆哮,整个办公室跟着打颤。“他被卷进螺旋桨里,捞起来时满身是血,但他千万强调了要把铺里的盒子交给您,他说您知道的。”秘书泪流满面,好像被绞的人是她。秘书敛着步子退出去,没有高跟鞋的噔噔声。我颤巍巍地打开盒子,里面有双高跟鞋,款式有点老。嗯,我知道。第二天我就辞了职,带着我负罪的灵魂会回到那片纯净的土地。母亲缠绵病榻,我打算一直陪着她,至少在她还在的时候。我去找清柳,她才是鞋子的主人。我在集市上看见了她,她已经不穿青色裙子了,是一件普通的农妇装。我请她出来喝茶,她一直低头绞着手指。“怎么样,好些了吗?”她将脸别过,哭起来,用手捂着嘴,不让哽咽过于明显。“这是你的。”我将盒子推到她面前。她取出那鞋子抱在怀里,亲亲它,摸摸它,像在安抚一个孩子。她告诉我母亲想我,几次跑来求小二去找我。母亲一直是他们夫妻照顾,把母亲当亲妈。我愈发觉得自己浑浊。清柳依旧卖菜,她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小姐,她学会了讨价还价,学会了世故,但她每天都穿那双鞋。清柳不容许它沾上任何污渍,哪怕只是一小撮灰,她也会俯身擦拭,好像清柳还是那个清柳,穿着青色的衣服,头高高的昂着。我坐在原来的那个有风吹过来的窄道里,好像还可以看见小二,他在等人。爱人来了,他却走了,而我还在不停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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