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她。她总爱穿白色的衣裙,他就在心底默念她的微信名:白衣。两个字,但他在心里反复念多少遍都不会厌烦。忘了是哪天爱上她的,他不清楚。只记得那天下午和煦的阳光映在白衣的脸颊上,显得格外好看。就像俗套小说里一样,那一刻他的眼里充满了光。与小说里不同的是,那光不在他眼里,而在白衣身上。
他喜欢她。
她总爱穿白色的衣裙,他就在心底默念她的微信名:白衣。两个字,但他在心里反复念多少遍都不会厌烦。
忘了是哪天爱上她的,他不清楚。
只记得那天下午和煦的阳光映在白衣的脸颊上,显得格外好看。就像俗套小说里一样,那一刻他的眼里充满了光。与小说里不同的是,那光不在他眼里,而在白衣身上。
她自带的光,在他察觉的那一刻,照亮了阴郁冰冷的心。
他是,他是很怪的人。
像太宰治《人间失格》里的叶藏,他爱用谎言、滑稽来裹挟自己,伪装自己,不肯轻易打开心扉,却愿意把一切都告诉白衣。
人是很奇怪的。
春天喷香的梅花糕,夏天冰凉的可爱多,秋天泯甜的木菠萝,冬天炽热的牛油火锅……他通通舍弃不掉。
但如果是白衣的话,“舍弃”这件事好像也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自从某天淋过暴雨抬头看见乌云密布的蓝天后,他便爱上了看云。因为这让他觉得就像是经历了种种不幸的自己,看见了白衣一样。
他手机里的照片,除去几张白衣伏在桌子上睡觉时偷拍的,余下都是云。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总是第一时间抬头看云,洁白的、乌青的、稀薄的、卷层的……
云带给他特殊的感觉,有时候他觉得那就是白衣。
见不到白衣时,这些云就更像白衣了。
他有很多话想对这些云说,可惜都没有机会。云太远了,他够不着。就算很近,大概他也无法让云理解人的想法和语言吧。
说到白衣就不能不提一件很幼稚的事儿,别人写字是为了赚钱,或是为了被别人遥远的爱着。他不是。像情窦初开懵懂的孩提,他只是想把对她的爱写在纸上,记录下来,反复摩挲。
白衣对他而言,不是一绺白月光,不是一袭素白的长裙,更不是嘴角的饭粒,她是他的整个月亮。
他曾经在梦里遇见过白衣,甚至险些碰到她的唇,于是惊醒。他是不敢触碰她的,即使在梦里也不敢,因为太怕失去。
在那个惊醒的夜晚,他真切地明白了什么叫“爱是想触碰又缩回的手”。
前几天白衣发了个朋友圈,“曾经玩得好的朋友,不常联系也就渐渐地淡了。”
他知道说的不是他,但还是忍不住回了句:没有什么喝酒事儿是吃火锅解决不了的,如果有,放小米辣。
发完又后悔了,他笑自己成了网络新词儿里的“舔狗”,明知道爱要双方势均力敌,不能靠某一方一昧的付出;明知道在一起的几率渺小,也不愿挪开停留在她身上的目标。
或者,或者根本并不需要在一起,只要在她需要时,自己还能像这次一样,讲上几句俏皮话,博她一笑,就够了。
杨千嬅的《勇》里唱,“渴望爱的人,全部爱得很英勇。”
爱不可能毫无所得,在一身疲惫不堪之前,必有一场英勇无畏。可若早知长路必有跌绊,我倒希望那是因为你。
我曾天真无畏,也曾赤诚爱你。
我所得的无论如何,都是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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