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那日,福果像往常一样蹲在街边卖糖炒栗子。炒栗子的炉子滋滋地冒着白烟,福果拨弄着炉底下的炭火,偶尔能听到几声栗壳爆裂的声音。炉子的上方慢悠悠地升起一股香味,有白糖的、桂花的,还混着生板栗和熟板栗的味道。福果吸了吸鼻子,香味全“哧溜”一声钻进了福果的鼻子里。街上冷冷清清的
冬至那日,福果像往常一样蹲在街边卖糖炒栗子。炒栗子的炉子滋滋地冒着白烟,福果拨弄着炉底下的炭火,偶尔能听到几声栗壳爆裂的声音。炉子的上方慢悠悠地升起一股香味,有白糖的、桂花的,还混着生板栗和熟板栗的味道。福果吸了吸鼻子,香味全“哧溜”一声钻进了福果的鼻子里。街上冷冷清清的,零星地走过几个人。福果从清晨等到了傍晚,也没见几个人前来光顾他的生意。今天冬至呢,都窝在家里吃饺子,谁还愿意吃栗子。纵然这样想,福果还是蹲在街边沉默地拨弄着他那个香喷喷的炉子。夜风渐渐大了,福果缩着脖子向炉子凑近了些。隐约之中,他敏锐地听到远处的街边有“噔噔”的脚步声。福果知道的,那是高跟鞋。只有高跟鞋才能发出这种清脆又有魔力的脚步声。他开始想象那双高跟鞋的主人,是小姐?还是太太?“要一袋栗子。”福果听到那声音才回神。他微微抬起头,见玉指如葱,握着些银元,再往上去看,是女子的一张笑颜。她梳着画报上女人那样的爱司头,穿着驼色的呢子大衣,深色的帽子和衣服搭配得正好,帽檐边上的网纱微微垂下来,遮不住她那双在黑夜里明媚的眸。小福果也不过十三四岁大,还是头一回,见到这般摩登的女性。“怎么,不够吗?”女子见他半天不动,歪着脑袋,朝他晃了晃手里的银元。“够……够了。”福果赶紧拿铲子铲出些栗子包在纸袋子里,小心翼翼地递给女子,接过她手中的一枚银元。女子也不着急走,优雅地拿出纸袋里一颗栗子。福果看着她将栗子去壳放入嘴中,竟有些紧张。直到她细细咀嚼后,嘴角浮出一丝微笑,福果才松了一口气。“栗子很好吃。”女子收了收纸袋,语气里透着些赞扬。福果大抵还是个孩子,听着些夸赞心里又喜又羞,佯装忙着拨弄炉子里的栗子。女子见状,半弯下腰柔声道,“怎么冬至夜还出来卖栗子?”她见那张小脸上冷到发紫的嘴唇微微颤抖,叹着气脱下了自己的手套,蹲下身递给他,“戴着它,会暖和些。”福果瞧着那毛呢手套发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讷讷地看着女子,女子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隔着那暖乎乎的炉子,福果看到女子依旧半蹲着,托着腮,视线和他平视。“你知道吗?我如你这般大时,也在街边卖过栗子。”(阿蔻)阿蔻十四岁时,豆蔻初好,短发齐耳,上穿蓝布罩衫,下着黑绸裙,一双搭扣皮鞋,这是学堂里女学生的打扮。只是阿蔻知道,她的蓝布罩衫比别人的陈旧,黑绸裙是养母自己用布拼接起来的。仔细看她的皮鞋,就会发现有几处细小的地方已经掉了皮,鞋面上有一条一条的褶皱。养母说,阿蔻啊,我们穷,但是穷人也有穷人的风骨。正如这十三四岁豆蔻般的年华,学堂的女孩们穿着同样的着装,手挽着手,一起上学放学,总有说不完的话,唱不完的歌。这是镇上最有生气的一道风景。而阿蔻,她却是最沉默寡言的那个。那天放学早,歆珑提议说去她家的西式花园里赏花。女孩们都乐坏了,只有阿蔻低着头,一言不发地将书本放进她的蓝色挎包里。“喂,李阿蔻,你去不去?”歆珑说起话来就像个骄傲的小公主。谁让她的阿爹是镇上最富有的人,大家都得忍受她的大小姐脾气。“不去了。” 阿蔻背上整理好的挎包,一个人缓缓走向门口。身后的女孩们鱼贯而出,嬉笑着坐上一辆辆黄包车,都往同一个方向驶去。阿蔻习惯性地垂下头,眼神里一阵落寞。就算是穷人,也要有穷人的风骨,不是吗?她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踽踽独行。空气中的湿意渐渐浓郁了起来,头顶上的天也青了一半,远处打响了几声闷雷。这初夏的午后啊,天是说变就变的。阿蔻想起早上出门前养母对她说的话。可她不听,倔得不肯要养母塞过来的那把老旧的雨伞。阿蔻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风吹起了她的裙摆,脖颈上感受到些许凉意,似有水珠划过。起风了,街上的行人,有伞的和没伞的,都急匆匆地走着。不知道是谁扯着破锣嗓大喊了一句“下大雨咯,快跑啊”。刚说完,豆子般大小的雨珠便从云间落下来,让没伞的人无处可逃。就是沉着如阿蔻也用挎包顶着头,在雨中奔跑起来。雨下得很大,路面上不一会儿就积起了水。雨水混合着泥水,弄脏了阿蔻的皮鞋,裸露在外的白皙的小腿上也有几个泥点。远处有一辆黄包车飞驰而来,路过阿蔻身边时,车轮上溅起的泥水“啪”地一声溅了她满身。该死!阿蔻露出恼意,可她没有停下奔跑的脚步,因为她想快些到家。如果今天早上拿了那把雨伞,她边跑边想,如果刚才答应了歆珑去她家看西式花园……“砰”只管奔跑的阿蔻似是撞到了什么人,打乱了思绪,身子止不住地往前倾倒,吓得她闭上了眼睛。“小心!”有力的臂膀挽住了她的腰,像是天底下最安心的依靠,阿蔻得救了。那人的衣袖间有淡淡的梅香浮过,这明明是沉闷的初夏,阿蔻偷偷地睁开眼睛。这是阿蔻第一次见到廉子仪。月牙色的锦袍,袖间的梅香,十六骨白纸伞,男子嘴角温文尔雅的笑,还有少女狼狈的模样。这是阿蔻和廉子仪的初遇。“姑娘,可还安好?”男子扶正阿蔻的身子,将雨伞特意靠向她,做得妥妥帖帖,问得彬彬有礼。阿蔻的心头有一丝异样,可还是习惯性地退后几步,垂下头冷着脸。男子并不介意阿蔻的举止,更是柔声道:“这雨下得忒大,让我送姑娘回去吧。”“啊?”阿蔻抬起头望了男子一眼,又迅速低下头,“不……不用了。”说着她又绕开男子的身躯,一头扎进雨中,跑了几步似又想起什么,转过头对那男子说:“谢谢。”阿蔻的声音很小,夹杂着落雨声飘来,不知道有没有落进男子的耳朵里。仓皇逃走的阿蔻不知道,男子撑着伞,在雨中伫立着许久。直到阿蔻的背影消失在远方,他才转身离去。次日倒又是个好天气。今日的女子学堂出奇热闹,早来的几个女孩子围在一起闲聊,笑意上了眉梢。阿蔻慢吞吞地挪到她的课桌前,偶尔几句话语传来,无非是一些奉承歆珑家花园之辞。她听着不以为意。不知哪个姑娘换了话题,突然说起“新来的国文老师”一事。这事阿蔻从未听闻,刚想支起耳朵听着,有人扯着嗓门喊道“老师来了”,人群便散了。学堂里一下子安静了许多,坐在前排的女孩伸着脖子瞅着门外,阿蔻也比平日坐得更加端正些。一切都是好奇心在作怪。阿蔻数着门外传来的脚步声,新来的国文老师走得不急不缓,顺着门外斑驳的阳光进了学堂。阿蔻睁大眼睛瞧着,月牙锦袍变成了一袭更素雅的儒袍,英挺的鼻梁上多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手里捧着一卷书,嘴角依然挂着那若有似无的笑意。她见他拈起一支粉笔,几笔在黑板上写下一个字,似是落笔生花,有淡淡梅香扑面而来。“鄙姓廉,”他转过身,目视前方,“之前的戴老师告老还乡去了,接下来的国文课都由我来上。”学堂里鸦雀无声,这样的国文老师,这样的气度,似把这群还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们都给震住了。他见如此,原本的严肃脸终于绷不住了,轻笑一声:“既是国文老师,日后大家便唤我为廉先生,可好?”那低沉的嗓音犹如春风拂面,不知是谁带头拍起了手,热烈的掌声中女孩们道“好”。阿蔻头一回知晓,不是所有的国文老师都如戴老师那般驼着背是个精瘦老头。廉先生年轻,却照样满腹经纶,讲起课来自有风华。第一堂课上得很顺利,没有一个人在打瞌睡,倒是几个女孩趁廉先生板书时,红着脸偷偷小声了几句。廉先生不是没听到,他拿着书卷,一字一句地念道:“人初生时,饥不能自食,寒不能自衣,父母乳哺之、怀抱之。”他的国语发音很标准,“哪位同学知道下文是什么?”这样的小抽测倒是不难,可是昨天放学女孩们大多跟着歆珑去了她家玩,怕是来不及温习功课。不少了缩着脖子低下头,就怕廉先生叫到自己。廉先生一脸的高深莫测,拿起讲桌上的花名簿,信手指了个名字道:“李阿蔻。”阿蔻一惊,浑身一激灵。她倒不是回答不出,这文就算昨日不温习她也烂熟于心。她只是在想学堂里这么多人,为什么偏偏叫到了她?“你来回答。”阿蔻起身,讲桌前的廉先生露出温和的笑意,阿蔻猜不到他的心思。她轻摇头,撇去这些不实际的想法,学着之前廉先生的语调,也一字一句道:“有疾,则为延医诊治。及年稍长,又使入学。其劳苦如此,为子女者,岂可忘其恩乎?”完完整整,一字不落,阿蔻的嗓音本就如江南吴话般软糯,虽没有廉先生那样语音端正,却像朗诵极为悦耳。女孩们微微张大了嘴不可思议地望着她。而廉先生也不说话,金丝边眼镜后的双眸一亮,嘴边的笑容一寸一寸地加深,许久才道:“很好。”阿蔻长到这般年龄,夸过她“娇俏”、“机敏”的人自是不少,偏是这平凡的“很好”两字怎么也忘不掉。但日子还是得照常过,尽管心中百般不愿意,还是得穿着那套旧旧的学生服。然而阿蔻心里通透自己确实有些改变,比如每上国文课就听得认真些,书也比往日背得勤快了些。不知是哪里流行的“送礼”之风,这镇上来了个“神仙”般的老师,那些做大人的便有了其他心思。阿蔻的养母是个卖栗子的苦命人,平日里坐在街口卖栗子,便听了几句廉先生的传奇。什么留洋读书,二十出头便小有成就,归国之后静心了创作几年,却淡泊名利,跑到这个小镇子上来做个教书人。街坊邻居说得天花乱坠,也不知是真是假,阿蔻的养母听着耳根子痒,也动了脑筋。那日适逢学堂放假,养母把阿蔻叫到跟前,拿出一大袋子刚炒好的桂花栗子,让她捎给廉先生。阿蔻接过栗子默然,听闻凡是来送礼的,廉先生一概不见更别提收礼了。这一袋栗子也不知道廉先生会不会要。廉先生的家阿蔻倒是知道,有次放学回家,她碰巧看见他迈进街头那家黑瓦白墙里。这朴素简单的黑瓦白墙,青翠欲滴的藤蔓缠绕,就是先生的家了。“笃笃笃——”阿蔻轻扣门环,院子一阵窸窣紧接着传来男子清朗的声音,“是谁来了?”阿蔻这是第一次独自去拜访一个男子,虽然那是她的老师,她仍绞着手指,紧张地咬着下唇,“廉先生,我是,我是阿蔻。”“咯吱——”门被打开了。阿蔻看到门里的廉先生换了件月牙色的长袍,摘去了眼睛,靠在门边,略有些惊讶地对她道:“是你。”这一幕,恍然的,阿蔻想起了雨天里他们的初遇,那时她还不知道他会是她的老师。雨幕中,翩翩佳公子,一把白伞,眉眼如画。“廉先生,”阿蔻开口,送上手中的那袋栗子道,“这是阿妈刚炒好的栗子,送来一些给先生尝尝。”她低下头,等着廉先生拒绝她的好意。不想这时手中的分量轻了,她抬头,见那袋栗子转到了先生手里。“好香的桂花栗子的手里。”他闻了闻叹道,又看向阿蔻,语气极其真诚,“替我谢谢你的阿妈。”没来由的,阿蔻的心里又奇又喜,她听到廉先生又说,“既然收了你的栗子,我请你喝杯茶吧。”阿蔻这几年跟着养母最常喝到的便是那大碗的凉茶,便宜却甘甜解暑。木桌上,廉先生倒的那杯清茶冒着些许热气,这是上好的碧螺春。阿蔻端起那杯清茶有些恍神,大概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她记得母亲曾告诉她品茶之前先要观茶。阿蔻见那茶叶子在水中的沉浮,颜色银绿隐翠;再是闻茶,双手端杯自左向右从鼻下方移动,轻轻嗅嗅;最后才到品这一步,母亲说不能牛饮,将茶汤在口腔中稍作停留,更能体悟到茶的味道。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下来,不生疏不做作,倒像是一直以来的习惯。廉先生看着她喝茶的习惯,突然开口道:“阿蔻这个名字不适合你。”阿蔻听闻又惊又奇,她轻轻放下茶盏,想看廉先生如何说下去。廉先生眯了眯眼,打量着这个看似平凡却满身秘密的少女,慢悠悠地说:“蔻为豆蔻,一种常见的草本植物,太过朴实温和。蔻这个字,着实与你不合。”阿蔻本姓李,“阿蔻”两字是她来到这个镇上之后才取的。养母说她之前的那个名字听着太富贵,偶看到门边剥落的豆荚壳,便另取名字叫“阿蔻”。阿蔻阿蔻,听着习惯就好了。可鬼使神差地,阿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样讲,“其实我原来不叫阿蔻。”“那你原来叫什么?”被那样一双饶有兴趣的眼睛注视下,阿蔻道:“阑珊,李阑珊。”听闻,廉先生的身子一晃,他回神后单手敲着桌子低头思索道:“白发满头归得也,诗情酒兴渐阑珊。李阑珊,是个好名字。”他猛然抬头,眼里藏不住的是欣喜,“从此以后,我叫你阑珊,可好?”那一刹那,阿蔻想起多年以前她依偎在父亲怀里,母亲教她江南诗歌时的情景。一瞬间,她湿了眼眶。那时的她,唤作阑珊。母亲边笑边指着父亲告诉她,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十岁之前,阿蔻住的地方叫做李氏公馆,父亲从商,家境殷实,吃着穿着全有人伺候。母亲是个江南女子,用一口软糯的吴话把她教成了当地有名的小才女。父母恩爱,她又聪明水灵,很让人艳羡。可就在十岁那年,家道中落,她的幸福日子到了头。父亲与人合伙的生意失败,那人携巨款逃走,父亲气得一命呜呼,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最终也随着他西去了。债主们上门讨债的那天,她被家里的一个老仆送到这个镇子上,认了养母,改了名字。四年里,她从云端跌落下来,从一个千金小姐变成了穷丫头。其实以前的很多事情很多习惯,阿蔻渐渐地淡忘了,就像她慢慢地习惯了阿蔻这个名字。养母家清苦,但对她还是很好的。养母说再穷也要让她上学。可经历了这些事,她总不如以前那么活泼机敏。这个年龄的她,不爱说话也不喜和人打交道。大多时间,对人对事,她习惯了冷着一张脸对待。即便是养母,她也只是默默地记着她的好。直到她遇到了廉先生。廉先生对她说,从此以后,我叫你阑珊,可好?这个镇上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廉先生唤她阑珊,那么从此以后,这就是他俩之间的秘密。以前学堂里的女孩们围在一起讨论先生的穿着和行为举止,阿蔻都不以为意,只管着自己的事。现在她会竖起耳朵偷听几句,看着讲课时廉先生的一语一笑偶尔也会脸红。那日放学走着,好端端的晴空又落起了大雨。阿蔻边苦恼着边用挎包顶住头,又打算就这样跑着回家。“阑珊,等等!”身后有人急切地叫住了她。阿蔻回头,见雨中廉先生撑着一把伞。“怎么冒冒失失的,又忘记了带伞?”廉先生嘴上怪着她,一只手毫不客气地将她拉到身边。“我送你回家。”“啊?”阿蔻“倏”地一下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怎么,这回还想淋着回去?”廉先生笑着,又把伞往她身上靠近了些。“不,不是。”阿蔻连忙摇头否认,盯着脚尖往前走,心里欢喜,原来他们那天在雨中的初遇,廉先生一直都记得。下雨天,撑着伞,阿蔻和廉先生都放缓了脚步慢慢走着。回家的路好像变长了,耳边只听得到下雨的声音,他们并肩而行,总有一个人要先开口。“先生。”阿蔻率先道。“恩?”阿蔻思虑了半天,问出了长久以来她想知道的事,“先生为什么会来镇上教书?”廉先生愣了愣,抿了抿唇,还是把答案说给了阿蔻,“因为我以前做了些错事,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啊?阿蔻心里惊愕,先生这样的人也会犯错误吗?气氛变得有些尴尬,阿蔻欲转移话题,便问道:“先生姓廉,那,那名什么呢?”“名子仪。”廉先生轻启薄唇,“姓廉,名子仪。”“子仪,”阿蔻小声地念着,“廉子仪。”似乎念着这个的名字,舌间会开出一朵花来,“廉子仪,是个好听的名字。”廉先生看着她喜上眉梢,高兴得快要蹦起来的样子,嘴角不禁上扬,“傻丫头。”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这雨也渐渐停了。廉先生收起伞,正欲交待一番告别时,阿蔻突然按住他的手道:“先生请等一下。”说完便跑进里屋去了。等她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袋栗子。因为跑得有些快,一不小心又要跌倒,还好廉先生扶住了她。“先生,先生,”阿蔻丝毫没在意刚才的窘状,将那袋栗子递到廉先生手里,“多谢先生送我回来,这是新炒的桂花栗子,先生可要全部吃完。”“知道了,知道了。”廉先生看着比之前活络的阿蔻,笑着道,“怎么还跟着小孩似的,路也不好好走。”“先生,我不小了,已经十四了。”阿蔻皱着眉争辩,故意踮起脚尖挺直身体。“是是是,你不小了。”廉先生俯下身,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柔声道,“我们的阑珊已经长大了。”那一刻,她跟他,眉眼弯弯,极其相似。阿蔻有个心愿,她希望自己能一直在学堂里念书,而廉先生便一直是个教书先生。下雨天,她要故意不带伞,这样廉先生就会送她回家。等到天晴放假的时候,她便以送栗子为由去先生家里喝茶。可是老天爷又一次捉弄了她,每次她许的心愿,都适得其反。她没想到,这个镇子上还有第二个人会唤她为“阑珊”。那是一个午后,天气有些闷热。尽管廉先生课上得好,但学堂里还是有些人抵不过这昏睡的季节打起了哈欠。有高跟鞋的声音从门外的走廊里传来,声音清脆倒是惊醒了不少人。阿蔻想,学堂里的女老师不爱穿高跟鞋,这会是谁呢?她探着头,好奇地往窗外张望去。窗外,一个身着旗袍面容精致的女子同样看进来,“轰”地一声,阿蔻的心都快要跳出来。那女子的脸像极了她那过世的母亲。廉先生带她出去的时候,那女子早已泪流满面。她看着阿蔻,捂着嘴,眼泪从指间里流出来,险些要跪在地上。“阑珊,阑珊!”女子俯下身一把抱住阿蔻,毫无形象地大哭道,“阑珊,我是姨母啊,还好,还好你还活着!”姨母?阿蔻回想起早些年母亲说过,她有个同胞姊妹,自小便带到了香港生活,总说着要来看看她。原来,这就是姨母啊。阿蔻望着那张与母亲相像的脸,终是红了眼眶。那天晚上,姨母跟阿蔻的养母在房间里谈了很久。阿蔻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只是养母出来的时候双眼发红,而姨母一脸的高兴。她蹲下来,牵起阿蔻的手道:“阑珊,跟姨母去香港生活好不好,我会照阿姊的心愿好好对待你的。”阿蔻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还能跟自己的亲人生活,她有点慌神,转眼看向养母。养母依然红着眼,牵起她的另一只手,面有不舍却说:“去吧,孩子,那里的生活比这里好太多了。”去香港生活,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阿蔻相信姨母会好好待她,她能过上以前那般富足的日子。只是她要离开这里了,离开养育她四年的养母,离开这个小镇子,还有……心中像闪过一道惊天霹雳,她脸色霎时苍白,猛然挣开养母和姨母的手,发了疯似的向门外跑去,吓得姨母在身后大喊“阑珊,阑珊”。她捂着耳朵跑得很快,脚下踩过水坑里的泥水弄脏了她的鞋和黑绸裙。她平日里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这会儿什么也顾不上了。她跑到街头那家黑瓦白墙下停下来,敲着门气喘吁吁地喊着。“先生,先生!”她用力地拍着,顾不上什么礼节。“咯吱”一声,门终是打开了。她看见月光下廉先生抿着唇,眉是眉,眼是眼,与平时无异。“先生,我……”阿蔻的一只手紧紧地攥着廉先生的长袍,生怕他会突然消失一样,可那样话涌到嘴边,她却不知道如何开口。“阑珊,”廉先生弯下身,视线与她齐平。借着月色,廉先生的表情有些落寞,可语气却十分温柔,“我都知道了,阑珊。”他抚摸着阿蔻的头发,眼里倒映出阿蔻那张无助又惶恐的脸,喉结上下鼓动了许久,还是说出了那句话,“去吧,阑珊,你本就不属于这里。”一滴,两滴……阿蔻的眼泪落下来,她低下头,一点一点地放开了廉先生的长袍。她转身挪着步子,却失了来时的勇气,边走边轻声抽噎着。阿蔻知道,她心里有一朵花,还未盛开便已经凋零了,随着她的眼泪一起卑微地落入泥土中,最后化为尘埃,什么都没有了。(廉少)很多年前,廉子仪不叫“廉先生”,身边的人称呼他为“廉少”。李阑珊十岁的时候,有个劫难;而那年,廉子仪二十二岁,于他来说,也是一个劫。廉子仪出身于一个军人家庭,家教极其严苛,父亲对他的期望也很高。他打小学文,在国外遵从父命主修政治和军事,前途一帆风顺。二十一岁归国,他第一次反抗父亲,拒绝了父亲为他安排的职务。因为他的骨子里,一半是文人的桀骜一半是青年人的叛逆。日日,廉子仪和他一群志同道合的的朋友流连于各个会所、舞会,他喜欢在那些场合里卖弄他的才学。吟诗作画,只要是他出手,定能得到他人的吹捧。父亲对他的这些行为极其反感,可渐渐地也放低了要求,反正他还年轻,让玩几年又何妨?只是有一件事父亲说什么也不能让步。那日老爷子把他叫到书房里,吹胡子瞪眼地对他说,“你在外面胡来我不管,就是不能找女人,阑珊那丫头虽然小,但是我跟你李叔说好了,她就是你命定的未婚妻!”未婚妻?廉子仪不以为意,李家那闺女才多大,就想着做他的未婚妻了。只是他向来不贪恋女色,父亲说不能找,他也没那个打算。可谁也不会料到,一场车祸,让一个天骄之子变成了一个残废。二十二岁那年,他喝酒误事,永远地失去了他的左腿。父亲知道他出事后差点晕厥,满头白发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十年。而那一年,廉子仪过得像是个废人。他从前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失去了一条腿就等于失去了全部。不过好在他们家有钱也有权,父亲动用人脉请到了最好的医生帮他按上了一条假肢。最先开始,他坐轮椅,再拄拐杖,再后来他一瘸一拐地也能自己走。但他从小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他花了四年的时间,即使左腿是个假肢,他也走得与常人无异。这场劫难,廉子仪用了四年去平复,他的心性也变了。那以后他不再好面子不再争名逐利,他懂得一个真正的大家不是靠卖弄文学而夺得声望。四年,他断了他之前的一切,反而静下来了创作和研究,去品茶问道,享受生活。二十六岁,廉子仪告别了家中的一切,到这个镇上做起了教书先生。这里的人虽然也有穷人和富人,但是民风淳朴,比起外面复杂的世界,廉子仪很喜欢这里。还有,他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女孩。明明穿着最简朴的衣裳,可行为举止却像是落入乡间的名门小姐。廉子仪见过她在雨中的窘迫,听课时的认真,眉眼里的冷淡,低头时的漠视,咬唇时的羞涩……他竟然发现他开始在意她的一颦一笑,她的每一个动作他都牢记于心,她的每一种姿态都会令他着迷。廉子仪活了二十六年,这种感觉他第一次有。后来,那个女孩扬起脸,青涩地告诉他自己其实叫“李阑珊”时。他才知道原来是她。李家家道中落,李氏夫妇双双西去,李家丫头不知所踪,早些年他听父亲掩面说起过。没想到,兜兜转转,他们还是相遇了。他想起那年父亲的话“她就是你命定的未婚妻”。原来真的是你,李阑珊。从前的廉子仪心高气傲,不喜欢父亲为他安排好的一切,但现在他很感谢父亲。他想若是父亲知道李家丫头还在世的话,一定会很高兴的。可是廉子仪的命里注定不能如意。他才知道那场劫难要的不仅仅只是他的左腿。从有天半夜起,他的下半身开始疼痛,疼到第二天险些无法走路。他没办法,偷偷联系了一个城里的医生过来。医生瞧了半天告诉他这是车祸时留下来的一些毛病,现在旧疾复发,再过几年只能坐轮椅了。豆大的汗珠从廉子仪苍白的额头上滑落,他心里好不容易点燃的希望之火,又无情地被熄灭了。他不是在乎自己坐不坐轮椅,更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只是阑珊,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她,他想照顾她一辈子,若是他坐了轮椅,他怎么照顾她?别人又会怎么看阑珊?阑珊又愿不愿意跟一个残废一起过呢?心头涌上的疑问时时刻刻抽着他的脸,每个晚上他的腿疼心更疼得厉害。他掩面躺在床上,恨自己无能为力。最可恨的是那天晚上,小阑珊哭着跑过来找他。他其实心里清楚得很,阑珊那么聪明,底子也好,去了香港前途一片光明。总比跟着自己一个残废强。黑夜隐藏着他那条颤巍巍的右腿,他弯下腰强迫自己若无其事地说出那句话,“去吧,阑珊,你本就不属于这里。”那晚阑珊明明哭得厉害,但她却小心翼翼地掩饰着自己的抽泣声。他想从背后给阑珊一个拥抱,可他不能。他要狠心决绝,断了阑珊的念想,也断了他的念想。他这才知道,原来冥冥之中,早就定好了因果报应。(阑珊)福果看着眼前的女子陷入沉思,久久不说话时,便小心翼翼地问着:“姐姐,还要栗子吗?”“嗯?”李阑珊回神,随后展开一个笑颜,“不用了。”说着,她又温柔地摸了摸福果的脑袋,“告诉姐姐,之前的女子学堂还在原来的那个地方吗?”“还在的。”福果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问,但是他知道那个学堂一直都没搬迁,所以确实在原来那个地方吧。“谢谢你了。”李阑珊眉眼弯弯,正要离去,突然想到什么又对福果道,“晚上卖栗子便穿得厚实点,女孩子家的冻着了就不好了。”啊?福果小声地叫出了声,原来被发现了。她望着李阑珊的背影,又看着手中的那副手套,心里生出一股暖意。屋里,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子面对着窗户而坐,手里是一份今日的报纸。门敲了几声,进来的看门的老大爷,“校长,有客人来访。”“请他进来吧。”男子没有转过身来,依旧盯着眼前的报纸。“好的。”老大爷下楼去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了声,只听得到墙上钟表的声音。男子也不着急,还是喝着茶看着报纸。“噔噔噔——”走廊里高跟鞋的声音由远及近,明明陌生的很,可男子的心突然跳得飞快。他若无其事地看着报纸,双手没来由地抖得厉害。就当他的心快跳到嗓子眼时,他听见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空气中飘来一股梅花香还有那一声颤音:“先生。”李阑珊看着眼前那人颤巍巍地转动着轮椅朝她看来,眼神里从惊喜到疑惑最后再到心痛。四目相对,顿时,泪如雨下。“阑珊,”男子手中的茶杯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粹,即便是做了那么多年的校长,遇到她还是像个情窦初开的小伙子内心狂喜,“阑珊,是你。”这一年,廉子仪三十四岁,李阑珊二十二岁。其实那年赴港,李阑珊有个私心,她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如他那般优秀,能和他一起平肩作战。如今那么多年,她终于可以对他说出那句,“是我,子仪,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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