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特别美妙的事情,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遇见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大抵都是命中注定。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回忆起来,蓦然觉得从前很不喜欢的东西开始慢慢喜欢起来了。比如说贴春联,比如除夕夜的守岁和放鞭炮。从前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总喜欢躲在屋子里磕着瓜子,自顾自己玩着,还经
这是一件特别美妙的事情,你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遇见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大抵都是命中注定。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回忆起来,蓦然觉得从前很不喜欢的东西开始慢慢喜欢起来了。比如说贴春联,比如除夕夜的守岁和放鞭炮。从前的时候,每当这个时候,我总喜欢躲在屋子里磕着瓜子,自顾自己玩着,还经常对窗外的鞭炮齐鸣表示极度的反感,甚至还觉得用大红纸裹着的压岁钱特别俗气。可是,现在细细想起来,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种人间烟火的滋味。好吧,我承认,大概我天生就具备这种堕落凡尘的俗心。 一说起粤剧,不由地想起到两个人,一个是思华,一个是晴儿姐。晴儿姐是我邻居家大大姐姐,从小一块光着屁股长大。思华,我只知道这个人。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个镇子的,大家都记不太清楚了,大多数人只记得她在98年洪水过后就来到了小城市上。她过来的那天,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碎花长裙,头上还绑着一个美丽的蝴蝶结,挺拔的胸部,还有纤细的腰,一双水灵灵的丹凤眼,弯弯的像黑亮亮的眉毛,一头飘逸的长发。当她路过这个小镇老巷的时候,镇上的男人当时都看直了眼睛。不少女人直接气得拎着男人的耳朵进屋。思华的房子在小巷的尽头,是新建的一间三层的小洋房。房子似乎没有进火就直接入住了。古老的挂钟,大大的水晶灯,还有欧式的沙发,大大地落地窗,留声机。这些摆设给当时镇上的人的感觉就是气派富贵。镇子上的人自然对于这个有韵味的来头不小的女人处于一种只可远观而不可泄玩的态度。很多人看见思华,都微微笑的点点头,思华也是微微笑着点点头表示回敬。镇子上的女人的生活基本上都是白天一大早起来去干活,然后傍晚买菜,回家煮饭,煮完饭就满街扯着嗓子喊小孩子回家吃饭,然后就是自己端着饭出来门口,三三两两的女人聚在一起,扯扯家常,她们谈论的内容大多数都是关于家里今天吃了什么菜,今天干活的时候听到了什么事情或者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又添置了新衣服也不客气地炫耀一下下。但是思华和这些女人都不太一样,她每天起来,就会打开那部老式留声机,听着很久很久之前的音乐,几乎她一整天都是听那样的音乐了吧。到了傍晚买菜回来,五点多的时候,就会准时撑着伞,站在桥上,看着远方,没有人知道她在看什么,她只是静静站着,脸上始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她也不和镇子上的女人聚在一起聊天或者什么的,傍晚大家三三两两聚在谁家的没空聊天的时候,她也只是静静地呆在家门口,看着一本厚厚的书。小时候,林焕偶尔会去思华家附近玩,有一次,林焕看见思华在门口绣一对鸳鸯。不谙世事的林焕问道:阿姨这是什么?“这是一对鸳鸯哩!”“有什么用的?”“绣完了,他就回来了!”“哦!他是谁”“等他回来介绍你们认识。”镇子上的大多数的男人还是中规中矩的,即便经常会看几眼这个女人,但是也不敢随随便便冒犯。只是有一个叫做老鳖的鳏夫,在一个停电的夜晚,摸进了思华的家,想要强奸思华。当他的手碰到思华的身体的时候,思华朝着他裆下踢了过去:“我老公回来弄死你!”原来她有老公的!镇子上的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个优雅美丽的女人是有老公的。镇子上的男人的眼睛自然也安分了不少。可是很快又有人在传思华的老公其实有正儿八经家庭的,思华就是个小三。 二从前的从前,晴儿姐常常拉着我去看戏,有时候是在露天的场地,大红木桌椅,桌面上放着热气腾腾的茶。晴儿姐尤其喜欢那个叫作思华的青衣,每每思华出场的时候,晴儿姐总是瞪直了眼睛盯着思华看着,看着她的一妩一媚,看着她的举手投足。“丫丫,你说我可以跟着她学唱戏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我不说话,我看不明白这咿咿呀呀的戏曲,只是觉得思华好美。每每这个时候,我总是看着月亮慢慢升起,等到曲终人散,早早趴着睡着的我醒来,茶已凉,雾水也打湿了衣裳。对于这种咿咿呀呀的声音,吊着个嗓子起调拖腔的,那长平公主,哭哭啼啼地咿咿呀呀吟唱半天,真的嗓子不疼吗?“你说我跟她学唱戏好不好?”晴儿姐在第99次跟父母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晴儿姐总算是如愿以偿地进入了戏班子学唱戏,只是老师不是思华。为了这事,晴儿姐和父母大吵一架,嚷着说只想跟着思华学唱戏。晴儿姐的父母起先是耐着性子哄着晴儿姐,晴儿姐的父母知道学唱戏是一件极其劳苦的事情。 后来,晴儿姐再闹得时候,晴儿姐的爸爸忍无可忍地吼了一句:“那是个疯女人。你跟着她学发疯么?你要是再吵,这戏曲你也别去学习了。”大概是这一次吧,晴儿姐算是开始压抑着跟思华学唱戏的念头了。“晴儿姐,你就这么放弃了么?”“不放弃能怎么办?起码现在可以学习唱戏也是极好的,先入门学着呗。”“嗯。”生旦净末丑。它余音绕梁,沧桑却曼妙,似乎还带有一种夺人明丽的本事。它更多的时候,就像是最贴心的那个人——默默地潜伏在心里,像是一根长长的绳子,慢慢地慢慢地绕在心里,缠着缠着,怎么样都解不开,理不清。晴儿姐总是喜欢站在窗子外面吊着嗓子——每每思华站在窗外吊嗓子的时候,晴儿姐总是静静地站着。远远地看着,眼神清澈地看着思华,暗暗地记着思华的一板一眼。每次思华吊完嗓子的时候,会低着头,冲着晴儿姐浅笑着,然后扭着好看的腰肢回到屋子里。晴儿姐这个时候,便会学着思华的样子吊着嗓子。我窝在窗台上看着晴儿姐认真地样子,不知道哪一瞬间开始,突然地,我爱上了那一把二胡下的悲欢离合,爱那台上的角儿张嘴的黄沙满场的绮丽。还有那借一杯附荐凤台上的长平公主,还喜欢那身外是张花红被的荔枝……它就在窗外,就在我光阴的窗外。一寸一寸,侵蚀着我。悄无声息地,就像是我小时候情有独钟的江南春天一般——春雨潸然,却静静悄悄遍布了角角落落,然后有了烟花杏雨,有了草长莺飞。 三我去过乌镇,然后就彻彻底底爱上了乌镇。我听过粤剧,然后就深深沉陷在粤剧中无法自拔。一回头发现,心也湿了,眼也湿了。台下看台上,全是戏梦人生。一悲一笑,全是自然。台上看台下,一群痴痴的疯子。台下的那个她,为何哭得如此哽咽?只因梁祝化蝶飞?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粤剧开始深深地缠绕上了自己的生命,仿佛成了身体里的血液,在生命中蔓延着,蔓延在时光的深处。就这样。一听那黄皮就仿佛前世的梨园情?还是钟爱那伶人眼角里写着的半生沧桑?晴儿姐会经常去练功。所以,我总是喜欢跟在她身后去剧院。她是学粤剧的,可是,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什么就这样喜欢上了粤剧。经常听得到有人在吊桑。那声音,仿佛像是挂着丝线一般,晃着晃着,就晃进了心坎里头去。沿着大青石板挪着步子,看到斑驳的墙,还有湿了的苔,蓦然觉得,什么时候开始粤剧开始这么老了?晴儿姐说,老了的东西,才有味道。我看树荫下练功的少年,有的不过七八岁,信着步子,拈者手指,一板一眼,有模有样唱着《帝女花》,旁边的老先生,一招一式指点着,面露安详,不动声色。大概这就是粤剧的魅力——经过岁月的沉淀后,依旧可以有一种云淡风轻的释然。直到晴儿姐可以独自登上舞台演出,也还是没有能够跟思华搭上两句话,因为晴儿姐的师傅和思华是不同门派的,不同风格,怕晴儿姐学偏了去。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整个戏园子里,都在排斥着思华,至于为什么,晴儿姐和我都说不清楚。“晴儿姐,我说啊,其实你唱起戏来,还真是有几分思华的味道了呢。”某次晴儿姐登台演出后,在后台卸妆的时候,我悄悄趴在她耳边对她轻轻地说着。“是嘛?”晴儿姐浅笑着,一边摘着耳环,一边神神秘秘对我说,“丫丫,我有男朋友了。”“那感情好啊?也是戏园子里的啊?”“不是,街口药材店铺老板的儿子,也是个戏迷子。”晴儿姐说着,小心地看着四周,示意我不要声张。我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只见一个没落的女伶。穿着旗袍,画着精致的妆,依旧是惊艳了时光的感觉。但却是因为嗓子的问题,不能再唱了。她负责化妆。她一边挥动着笔,一边说:“这人啊,唱了戏,就再也离不开剧院啦。离开了,心里啊,硬生生疼。哪像是人,说离开也离开。”一句话,就像是剧院化妆间一样,阴了,暗了。她却明媚地笑着,眼角里,满满对戏剧的眷恋,满满地对尘世的厌倦。晴儿姐压低嗓子,伏在我耳边道:“原本也是个伶儿,可多人追了呢?这不年纪大了,这些个人都说戏子无情,就这样被抛弃了。”“哪能戏子无情?戏子心思最细腻才对。”晴儿姐卸完妆之后,我和她走出戏园子的路上,突然想起看了好几场戏,都是没有看到思华,便问道:“许久未见思华了啊。”“是啊。”晴儿姐仰着脸看着我,“我以为我和她的演出时间都是错开的,看不到而已,师傅也不准我们四处打听这些事情。”“兴许是唱戏唱累了,歇一段时间吧。” 四寒假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便立刻冲到戏园子去听戏剧,兴许是好久未见到晴儿姐了,心跳一次次地加速着。我到了的时候,晴儿姐已经描好了妆,她男朋友抱着大大的羽绒服站在观众席,痴痴地望着她。倒也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后生。戏台的过道,有老了不再唱戏的小生,忙里忙外搬着道具,断断续续地相互谈到出名的同行时,并不嫉妒,只是淡淡一笑:人各有命,人家命好。命。大概是我一样相信的东西。就比如我堕落其中,爱上了它的温婉大气。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和我一样相信,属于你的东西,大抵会是命中注定,兜兜转转,不一定太早,最后还是会在你生命中相遇。红线女一张嘴唱《卖荔枝》的时候,那一刹那,生命仿佛豁然开朗起来。那就是我想要的东西。正在众人起身鼓掌的时候,一个批头散发的女人,披着一袭红布,不受控制地冲上了戏台。顿时整个场子先是一阵喧哗,随即静了下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呀!”凄厉的咿呀呀的戏曲声划破特有的冬天的宁静。女子凄厉地笑着,“红线女”像是错愕了一般,跌跌撞撞地靠在舞台的边上,不敢声张。那发疯了的女人,笑着,在舞台上旋转着,身上的红布轻飘飘地掉落在地上,女人光着身子,旋转着,笑着,喊着。台下自然是一阵喧哗,错愕,嘲笑,又或者是其他。女人们害羞的捂着眼睛不敢多看,如果有带着本家的小孩来看戏的,自然是会捂着小孩的眼睛的了。当然,也还有几个男人,一边鼓掌一边冷嘲热讽着。“是思华啊?这身材很可以啊?”一个人男人的声音戏谑地笑着。“这是怎么了呢?没有男人么,这么饥渴啊?”“哈哈,等着你们晚上去睡她啊。”思华吗?我正准备借着熹微的灯光从指缝中看清楚的时候,只见晴儿姐冲上了戏台子,麻利地捡起地上的红布裹在女人身上,抱着女人。思华挣扎了几下,随即软绵绵地靠在晴儿姐的身上,含情脉脉地看着晴儿姐,抚摸着晴儿姐的头饰上的穗儿,喃喃道:“古来征战……几人回啊?几人回啊?几人回呐。”台下的我只见晴儿姐泪流满面地紧紧搂着思华,灯光下,思华脸上的泪水折射出的光,硬生生地刺痛着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和我一样 。那一夜之后,思华彻彻底底从这个小城市里消失了,小巷子尽头的房子里,古老的挂钟,大大的水晶灯,还有欧式的沙发,大大地落地窗,留声机。这些摆设都还是擦得亮堂堂的。思华离开了,唯独带走了那年她亲手绣的那一对鸳鸯。人的记忆仿佛就像是飘扬在戏园子里的戏曲,听着的时候,鲜活着,赏心悦目着。听过一耳之后,曲儿散了,人也散了,留下的就是台上的戏子,还在原地等待着下一个听众。再也没有人说起思华,包括晴儿姐。没过多久,晴儿姐就离开了戏园子,和药材铺老板的儿子结了婚,开始在药材铺里忙里忙外地张罗着。晴儿姐离开戏园子的时候,对着思华之前经常吊嗓子的地方,行了别师礼。 五关于思华的故事,我一直想要一个结局,找一个可以给我讲一个结局的人。我不知道我找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我等了多久。就像是爱情,我也在找,我也在等。后来的一次,偶尔陪沙爷聊天的时候,沙爷给我说起了关于思华的故事。思华原来不叫思华,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叶惠子。她来镇子之前,确实是结婚了,老公叫阿华,是这个小城市人。他俩结缘于戏曲。叶惠子是大学的戏曲协会会长,阿华是戏迷子,每次戏曲协会有演出的时候,阿华总是会本本分分地坐在第一排眯着眼睛盯着舞台看着,他尤其喜欢看叶惠子扮上唱曲的模样。大学毕业的时候,叶惠子留在了本地当一名教师。阿华进了部队。本来俩人约好了,三年内攒到了钱就结婚。98年的洪水,阿华去前线抗洪,走了。也就是那一年叶惠子来到了阿华长大的小城里,加进了戏班子,叶惠子思念着阿华,从此她叫思华。在有着阿华的味道的土地上,唱着他爱听的曲儿,思念着他。沙爷点燃一根香烟,半眯着眼睛,看着我:“惠子和阿华,都是特别好的孩子。可惜了,丫头啊,这就是命运。”“沙爷,你信命运吗?”“我啊?我都到了这把年纪了……”沙爷咳了几声,“我也不是不信,也不是全信。惠子啊,回去了她家里啦,家里条件很好的一个孩子。回去也好,省得继续留在这耽误了孩子,阿华这孩子啊,也算是羁绊了惠子大半生了,我只希望啊,惠子这孩子回去,可以寻一个好人家,过上安生日子呢。走吧,跟爷爷去听戏吧。” 六曾经,你是我错愕之间腕间错过的一朵。曾经,我在恍惚间伏在你的窗外睡着。当我醒来,你依然痴情地在等待我。不早,不晚。就像是思华,不,叶惠子遇到阿华,不早不晚。却是恍惚间与生命浑然一体。一见倾心。二间钟情。三见,彻彻底底无法自拔。粤剧,深也是那个深法。我以为我看透了命运,却只懂得皮毛。仿佛一口深井,刚尝到了一点清水的凛洌甘甜,已经倾颓。 七媚也是那个媚法。那青衣,一出场就艳得惊人——我的前世,可是一个伶人?不然,为何在台下如此心动?沧海又是那个沧海。那老生,一张嘴就满目荒凉,肃杀杀的凉呀,看得心里寂寂黄沙。俊也是那个俊法呀。那小生,一身白衣,长相英俊飘逸,一声“娘子”叫得人心坎儿软。我喜欢那种踏一弯凉月来寻得一安生的感觉。结婚以后的晴儿姐总是喜欢在窗外拉着二胡,咿咿呀呀的,栀子花明媚地开着,偶尔药材铺老板的儿子会过来,顷刻便是二胡声和扬琴声交叉错落。我总是痴痴地趴着窗台上,看着他们的眼角明媚着,看着他们优雅地一笑一颦。好生感慨:以为的丢失,却原来在多年后猛然遇到。 你在这里呀,在窗外,在我梦中,在我灯火阑珊处。从未稍离。粤剧,总是美丽而且苍凉的。生旦净末丑里,这人生原来就是戏。唱念做打出将入相的刹那间,那片刻总是充满愉悦与酸楚。这人世间一出出,原本就在戏台上——大概是在前世的戏台上。我也相信,那窗外的粤剧,总会有人一直等待我——我依然是当年那个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小女孩,只不过,那红线女一声“卖荔枝”叫醒了我。 醒了的我,站在窗前,听着窗外一声声皮黄之声,不由人珠泪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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