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喜欢热闹,热闹的实质在于一个闹字。婚事闹洞房;丧事闹哭丧。哭、闹越厉害就越显得热闹。茶馆里高谈阔论,酒席上猜拳行令,所有的热闹,说白了就是吵闹,是一种有违文明的陋习。 把吵闹说得雅一点叫“喧哗”。“喧”和“哗”意思差不多,都是描述高而嘈杂的声音
中国人喜欢热闹,热闹的实质在于一个闹字。婚事闹洞房;丧事闹哭丧。哭、闹越厉害就越显得热闹。茶馆里高谈阔论,酒席上猜拳行令,所有的热闹,说白了就是吵闹,是一种有违文明的陋习。
把吵闹说得雅一点叫“喧哗”。“喧”和“哗”意思差不多,都是描述高而嘈杂的声音。“喧”:喧嚷、喧闹;“哗”,哗然、哗变。喧哗连在一起,就是一群人在大声嚷嚷。“五声哗耳,使耳不聪”,嚷嚷得让人的耳朵都快聋了。
嚷嚷扰乱了别人的安宁,所以许多需要安静的地方,多半都有“请勿喧哗”的友情提示。或者干脆贴上“禁止喧哗”的标语。可见“喧哗”并不受欢迎。但“喧哗”在我们国家却是一种普遍行为。大多数人对“喧哗”也都采取默认或容忍态度,没有人愿意多管闲事。其实也管不了,这叫“法不责众”。
喧哗的目的是为了显摆自己,显摆过了头就“喧宾夺主”,成了“哗众取宠”,很让人讨厌。陆游在他的诗里写道“蛟龙卧如蛰,蛙蛤徒自喧”。陆游的意思是,真正有能耐的人,不需要靠大声嚷嚷去显摆。我看过云家洛的一篇文章《吵闹》。文章里说:“中国人的吵闹,应该属于世界级,可跻身全球排名前列。”中国人不认为吵闹是什么大事,反而觉得“吵吵闹闹就是生活美好”。而西方人则认为,吵闹打扰别人生活。认为个人行为不应该影响别人。他们把这当成了生活准则,并自觉遵守。云家洛在《吵闹》这篇文章里举了一个例子,说是一天晚上,他碰到了一个迷了路的老外,便想尽点地主之谊,去帮他带路。老外拖着一只行李箱,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地慢慢走着。拐弯后,他们转入了人行道。老外便提起了沉重的行李箱,很是吃力。问他为什么不拖了,老外回答说:“太吵了”!行李箱的滚轮擦碰地面,确实有一些声音。但那时夜并未深,周围也没有住宅小区。在中国,没有人会介意。而那个老外却认为不妥,不影响别人,也许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这可能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差异吧。中国人太多了,公共场所,声音不大别人还真听不到你在说什么。人们早就习惯了这种嘈杂的声音,认为不吵不闹就不热闹。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喜添贵子、生日华诞、买车买房、店面开张......甚至连病愈出院、刑满释放,都要热闹一番。燃放鞭炮既热闹,又有趋吉避凶,迎福去晦的寓意。中国人觉得这是最好也最简单的热闹形式。所以小区里隔三差五地就爆竹轰鸣,有些甚至在半夜,在凌晨。放鞭炮的人并不觉得他们是在扰民。
时下又逢年关,那喧天的锣鼓、震耳的鞭炮,即将成为“常态”。众所周知,燃放烟花爆竹,弊多利少。往小里说是扰民,说大了污染了环境。出了事故,酿成火灾,伤及人命,更是得不偿失。道理大家都懂,就是没有人出来制止,其实也制止不了。因为这是延续了几千年的民俗,但民俗也有良莠之分。有些民俗其实是陋习,需要摒弃或者改革。比如殡葬,中国人传统的习俗是土葬,叫做“入土为安”。土葬的习俗已经流传了几千年,现在不是也改过来了吗。清明祭祀,许多人不是也在用鲜花代替焚烧纸钱了吗。这说明许多陈规陋习是需要改,也是可以改的。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是否也得改一改了!?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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