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合法化真的可行吗 为什么有的经济学家会鼓吹毒品合法化 仅仅因为他们是“经济人”

发布时间: 2023-06-26 09:00:08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经典文章 点击: 106

美国毒品问题呈现加剧趋势,吸食人数超吸烟者,美国为什么要让大麻合法化?美国的毒品问题直线呈现加剧的这种趋势,是特别是对于美国地区...

毒品合法化真的可行吗 为什么有的经济学家会鼓吹毒品合法化 仅仅因为他们是“经济人”

美国毒品问题呈现加剧趋势,吸食人数超吸烟者,美国为什么要让大麻合法化?

美国的毒品问题直线呈现加剧的这种趋势,是特别是对于美国地区来说,吸毒的人数超过吸烟的人数,在这种大环境之下,美国还让大麻合法化,也是令众多人无法理解的,要知道对于一些毒品来说,对当地的居民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毒品可能会导致一些吸毒人员内部的五脏六腑都出现了一定一系列的问题,而美国还让大麻合法化,也是令一些人员十分的气愤。

毒品泛滥在美国十分的严重,特别是在毒品方面的问题上,一些集团出现了利益的纠纷,导致如今的毒品问题可谓是非常严重毒品,问题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要知道,对于一些吸毒人员如果太过多的话,可能会对当今社会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之下,美国竟然还让大麻合法化,也是令许多人不能理解的。

对于毒品来说都是一些人所抵触的,特别是对于中国关于毒品方面的禁毒力度都前所未有,不管是亲子女还是亲兄弟,如果一旦出现吸毒的现象,可能就是一个反手举报,所以中国关于毒品的监管力度是非常强劲的,反关于美国在毒品方面竟然还让大麻合法化,要知道大麻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心脏以及各种器官都出现了严重的衰竭问题,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影响大的。

希望美国当地的一些居民能够在大麻合法化的时候能够控制住自己的一系列行为,特别是在于吸毒方面一定要控制住自己,毕竟对于毒品来说,对一个人或者是一个家庭,一个国家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贩毒以及利益集团的这种纠纷,可能都会造成如今美国的毒品问题,呈现直线上升的这种趋势。

美国想要大麻合法化,一方面是其国内的许多禁毒行动收效甚微,很难根治毒品的泛滥局势,另一方面美国因为资本主义的国家基础,通过将大麻进行合法化,更有利于相关税收及创造利润。

虽然美国仍是世界上最强的科技和军事强国,但国家基础是以资本主义为主,因此底层人民和富人阶级的阶级隔阂问题一直都是美国的一大顽疾。而毒品的泛滥和各个联邦州的不同对策,都让中央政府很难对其进行彻底根治和解除。

美国的国家基础是资本主义,各州也有对于毒品的不同政策。

毒品问题的泛滥,不仅会对一个国家的民生生活造成负面和社会治安问题,也会对国家的负面经济产生影响,美国因为其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属性。在很多事情的选择上,会更倾向于保护富人集体的利益,而许多底层人民因为各种情况而吸食毒品,不仅难以进行根除和治疗,且美国国内的各个联邦州也并不团结,中央政府也很难对其进行综合管理和管控,导致许多禁毒政策根本就很难实施有效。

美国的许多禁毒行动收效甚微,且因为种种因素难以普及全国各地。

虽然美国的确在各个世界端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禁毒行动,也在一些邻国如墨西哥打击了许多的毒贩毒枭。但就现今而看,这些行动并没有真正根除毒品的危害,且在很多时候,美国的某些军事行动反而间接促成了毒品的流通和出现,翻阅一下哥伦比亚的历史,就可以知道哥伦比亚的贩毒与许多毒枭的诞生都与美国的军事干预有不可密切的关系。这是美国禁毒的缺点和问题。

通过将大麻和法化更有利于美国的未来税收和创造利润。

当明白这几点之后,就可以知道,既然难以将其进行打击,且大麻在美国已经有了一定的民众基础。通过将其立法不仅更有助于减少美国的军事参与和人员压力,也可以使美国在合法化方面获得更好的税收和创造利润来减少政府部门的利润亏空。

其实就是因为美国不在乎大家的生命安全,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通过去发展大麻赚取更多的金钱。
第1点,美国大麻合法化,我觉得他们是存在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第2点就是如果对于大麻这样的行为合法化的话,他们可能就是经济上面的允许。
可能是美国他们非常的尊重人权,他们希望能够让人快乐,而美国人认为大麻就是让人快乐的。

为什么加拿大会允许大麻合法化呢?

在中国,对于易上瘾型药品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而对于毒品更是严加管禁。然而,中国这样的管理办法在全世界并不是通用的。就在加拿大,大麻,在社会上是合法化的,也就是说在加拿大人们可以销售购买大麻,并且在合法范围内不受到政府的管控。这在中国来看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加拿大,人们却普遍接受这一现象。那么为什么大麻可以在加拿大正式合法化呢?

第一,政府选择将大麻在市场上合法化,实际上就是把大麻的交易公开化,正式化。在以前的加拿大大麻都是作为地下黑市贸易的主要商品进行交易的,因为这样的原因在加拿大大麻很难进行严格管制,政府也在管理方面有较大的漏缺。与其让大麻成为见不得光的商品,还不如所幸将大麻贸易公开化,合法化这样有利于政府对大麻交易进行合法管制,也能够大大减少大麻对市场的干扰。这也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谓的把话放在明面上,说把事放在明面上做。

第二,这与人们对大麻的态度有很大的关系。通过一系列的社会调查成果显示,加拿大的民众对大麻的态度,普遍表达出不感兴趣,不想尝试。他们表示就算大麻合法贸易,他们也不会去购买和尝试。加拿大民众针对大麻的态度,也给了政府将大麻贸易合法化很大的信心。中国之所以,对这一类商品严禁管制,也是因为中国民众如果接触到这类商品,就会给自身乃至社会带来危害,再加拿大这样的危害几率被大大降低,政府当然更有理由,更有底气去将大麻的贸易公开合法化。

由此看出,在面对毒品的态度上,中国民众还是应该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相关素质,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给政府和社会吃下一颗稳稳的定心丸。

很大的原因是政治因素,加拿大选举有一半不到的人没有投票,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人吸大麻,当时他们票数落后,而后他们推大麻合法,吸大麻这些人全部投票给这个派系,然后我们就看到了,他们上台执政了。
主要是觉得进行销售管制,可以更好的管理大麻。
因为是经济发展的需要吧,这东西是值钱的。
主要是大麻在当地需求量太大了。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了。

思考合法与非法瘾品的区别?



说到毒品是否应该合法,我想起一个有趣的数据,姑且作为引子: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自杀率居于世界前列。《柳叶刀》杂志于2002年发表论文称,中国自杀率在90年代末期为22.6/10万人,其中1995至1999年间,15到34岁的中国女性公民之中,每10万人里年均约有37.8名女性自杀(高于22.6/10万人的平均自杀率),而其中来自农村者占比高达93%。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也有36%,以64%的女性人口贡献93%的自杀女性人口,可想而知当时的农村女性自杀率有多么恐怖(粗略计算了一下,农村女性的自杀率为54.9/10万人,比世界自杀率平均值的14/10万高出3倍)。

而近些年,中国的自杀率陡然下降,根据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景军2021年的论文“2009年全国自杀率为每10万人7.95人”,可见中国的自杀率已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若问为什么?这个理由其实简单得让人容易想不到的:因为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妇女大量进入城市。进入城市以后有个好,突然想不开要自杀的时候,不可能像在农村那样随手就拿到农药(在农村农药不是管制物品,就那样放在家里,随手就可以打开喝)。这意味着在想不开到自杀的过程中,人们有很长的冷静时间做选择,故妇女自杀率大大降低,带动着整体的自杀率降低。

毒品与农药是类似的。一个人,考试挂科了,在学校被教授院长校长潜规则了,考公务员十几年没考上,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裁,那么TA就有很强的、放浪形骸的心理动机。你如果在他内心最脆弱的时候递给他一瓶二锅头,他也就讨个醉;递给他几片叶子,他也就high一把;递给他一瓶农药,他要是一时不冷静就灌下去也算解脱了;你要是扔给他一针可卡因海洛因,他还不如喝了农药舒服。



回到主题上来,我说“毒品是否应该合法化”这个问题的价值不高,是因为你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几点必须得拎得清:1.毒品合法化意味着法律得对“毒品”有个清晰明确的定义和分类,对于“难戒断、高毒性”、“难戒断、低毒性”、“易戒断、高毒性”、“易戒断、低毒性”要有明确的区分;2.毒品“合法化”也好、“非法化”也罢,究竟到一个什么程度,“合法”是指“无限制使用”(比如开车前也可以用),还是“限制使用”;是指“可以使用、买卖”,还是“可以使用、限制买卖”;“非法”是指“吸毒、毒品交易都是犯罪”、“吸毒违法、交易犯罪”、“吸毒、交易都是违法”还是“吸毒不违法、交易违法”?违法和犯罪的成本是什么,是罚款?限制人身自由?还是记入诚信系统?3.到底是要“毒品合法化”还是要“减少法律规定中非法毒品的数量”,就本次柯震东吸毒后引发的争论来看,说得明确一点就是“大麻是否应该合法化”,这一点我们放到最后讨论。



弗里德曼写过支持毒品合法化的文章,他老说道:“别人吸毒成瘾对于我们的伤害,几乎完全来自于这样一种事实:毒品是非法的。”当然单纯从经济学效益分析,他老说得完全正确。具体是这样的:毒品若非法,那么生产成本几元一克的毒品,由于流通成本巨大而最终可以卖出几千元一克,这个成本主要用以躲避、贿赂警方以及平衡若躲避、贿赂警方失败而坐牢杀头的预期负收益。与此同时社会为缉毒而付出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如果再把因凑集毒资而犯罪的因素考虑进去,这个社会成本就更高了。弗里德曼认为毒品合法化好显然是注意到毒品非法化之后的整个社会处于极度负和博弈的状态,与此同时,毒品非法化有利于毒品生产者与官方勾结,生产相同数量的毒品能够创造百倍于毒品合法时的价值。假设毒品合法化的社会,每个毒品生产者可以年产10万克毒品,同样的生产者在毒品非法化的社会只需生产1千克,然后以这1千克毒品创造的“高价值”养活包括毒品运输、毒品销售、缉毒的警察、表面上缉毒实际上协助贩毒的警察、警察不便受贿时警察的亲戚等另外99个人。

这里捎带着提一句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通行的禁酒令——当然禁酒和禁毒是不一样的,美国政府只是垄断酒的流通,创造了“酒专卖”的系统,并不完全禁止酒的食用。可想而知,对一件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进行行政垄断,导致的结果无非是1.政府专卖系统腐败,民众怨声载道;2.酒价因为一些不必要的成本而被无限抬高,民众怨声载道;3.大面积家庭高成本私酿酒、地下酒吧形成规模,其中地下酒市充斥了(与禁毒)类似的暴力、黑帮、法纪崩坏、腐败和野蛮,民众怨声载道。在禁酒令被废除之后,地下黑市逐渐销声匿迹了,民众便不必怨声载道了。

我在这里引出禁酒令并不是想说明毒品和酒一样只要放开管制就会消除因毒品引起的犯罪,只是说放开管制一定会消除地下黑市。因为毒品的制作方法全世界都知道,并且生产成本并不高昂,毒品完全可以像其他农作物、化工制品一样有市场定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毒品而引起的犯罪,和由于酒引起的犯罪还是不一样的——因为毒品对中枢神经的生理作用,毒品导致的社会问题更加严重且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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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禁酒令不同的是,“酒非法”或“酒合法”的社会,无论民众是否理性(地消费、使用),对于社会来讲,其负外部性都有限。“酒合法”也不过是使得饮酒人群的10%~20%的人酗酒,但是“毒品合法”,尤其是“硬毒品合法”,结果将会是使吸毒人员中的近100%毒品成瘾。我在本文开篇提到,无论因失意而喝酒、喝农药还是吸毒,都并不是“理性行为”,如果以“理性人”的假定分析问题,那么需要保证:假使有人进行了非理性的、失去判断力的行为,则不仅这个行为需要可预见、其后果也必须可控、不得有严重后果。弗里德曼正是没有看到这一点(或者说他那个时代这一点表现得并不明显),从而导致了他的这部分结论虽然在经济学上有意义,但是在实际政策制定中立不住脚。

即便抛开毒品的生理作用,毒品以下的几大危害也不可忽视:1.使人丧失劳动力,不多说了;2.使人脑对幸福感的奖励体系产生异化,什么意思呢?吸毒之前,打工挣钱、与家人朋友团聚、抚养孩子等一系列社会活动能使人产生快乐和幸福感,但是吸毒之后,吸毒使人产生的快乐和幸福感更强烈,那么人脑会不由自主地选择吸毒而不顾工作、不顾家,这就是毒品的“心理依赖”作用;3.吸毒之后的一段时间丧失理智而犯罪的并不在少数。也因此,全世界对于买卖“硬毒品”都是严厉管制的,尽管这种管制是违反经济学规律的——但是这正是因为人们在沾染毒品前不会做成本-收益的考量,不会在理性的基础上下判断,如果把毒品交易当做“经济学行为”,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考虑该行为中买家的后续行为是否会造成比交易本身严重得多的后果。

所以单就“硬毒品”来说,我是支持国家管制、世卫组织带头管制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我认可“吸食硬毒品是犯罪”。

当然对于硬毒品,我也有另一套方案,没有经过太深入思考,姑且说明一下:完全放开硬毒品市场也可以,但是:1.要允许社会对吸毒人员的歧视,学校/企业有权不录取/录用吸硬毒品或有吸硬毒品史的人员,房东有权赶走吸硬毒品的房客,仅此一点,便可让大部分人对硬毒品敬而远之;2.政府完全不对吸硬毒品人员进行禁毒戒断措施,并且绝不对吸硬毒品人员进行失业补助,尽管吸毒人员多是失业人口,但是仍然要勇于壮士断腕,病死饿死活该;3.要允许主动(有证据证明他是主动吸硬毒品的)吸硬毒品人员的家庭成员对其遗弃,任其自灭;4.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加强治安,同时加强教育,加强人们对瘾君子的判断力,至少为了安全考虑离他们远一些。这套方案的本质是告诫大众:沾染硬毒品意味着无人同情、无人关怀地死亡。这套方案的原理也很简单——如果你放开管制,那么既然你不财政投入进行管制,也就不能投入财经进行救助,这叫“让市场的归市场”。当然这套方案会被人批评为“社会达尔文化”,那就可以不用,用上文说的另一套方案,“让功利主义的归功利”、“让家长的归家长”。



对于软性毒品,我先引一段对话。这是佩奇·巴尔茨同弗里德曼的一段对话:

佩奇:那么毒品合法化对美国有什么负面影响?

弗里德曼:很可能的后果是更多的人吸毒。但这并不是一定的。合法化之后,毒品的价格会下降,作为经济学家,我们相信价格下降需求会上升。但这里还是有一些限制条件的。

禁止毒品的效果是,会使得人们从使用效果温和的毒品转向使用效果更强的毒品。

弗里德曼:大麻很笨重,所以很容易被截获。缉毒人员更多截获的毒品是大麻而不是类似可卡因之类的毒品。这导致了大麻价格的上升并且更难获得。因此人们变的有动力种植更强力的大麻,而吸毒者则会由大麻转向海洛因,可卡因或者强效纯可卡因。

佩奇:说说强效纯可卡因吧。

弗里德曼:强效纯可卡因,如果没有禁止毒品这件事情,在我看来根本不可能被制造出来。为什么人们会发明强效纯可卡因?因为原先吸食可卡因的方法是用鼻子吸,但因为禁止毒品,使得这种吸食方法变得异常昂贵。于是人们在绝望中发现这种东西。

这里需要明确一个共识,这是我们讨论软毒品是否可以合法化(主要是大麻)的大前提:大麻的成瘾性极弱,远不如烟草和酒精。大麻的生理作用并不比酒精更直观、明显,并且学界普遍认为,大麻的神经兴奋作用并不比酒精更明显,服用大麻之后的危害行为并不比酗酒严重,鉴于此可以像“酒后驾车违法”一样制定“吸大麻后驾车违法”的法律。

可以说,软毒品和硬毒品都是人类放纵欲望的手段,而软毒品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硬毒品的缓冲。有证据表明,服用硬毒品非法而服用软毒品合法的国家,比无论服用软毒品还是硬毒品均为非法的国家,吸毒人员的成分中,吸食硬毒品的比例低得多。比如中国的吸毒人员中,仅吸食大麻等软毒品的比例很低,不超过20%,其余吸毒人员不管是否吸食大麻,均吸食硬毒品;而在吸毒非罪化的葡萄牙和荷兰,尽管郑姆斯特丹的空气都飘着大麻的味道,该国吸食硬毒品的人口比例(1.6‰)并不比中国高多少(中国大约为1‰),相同的,尽管美国的青少年有半数沾过大麻,美国也有10.2%的人口吸食各种毒品,但是美国的硬毒品吸毒人口也并不恐怖(1.4‰左右),那么美国的硬毒品人口仅占总毒品人口的1.4%而已,但是在中国这个数据超过了80%。这个现象弗里德曼就解释得很清楚——你连危害程度比较轻的毒品都禁,那我吸软毒品或者吸硬毒品都是同样的违法行为,我何不尝试硬毒品?

尽管有人声称吸食硬毒品的人基本都是从吸食大麻开始的,并且指出吸食大麻与吸食硬毒品的相关性显著,但是对此的研究还是需要区分国别——这个国家是对吸食所有毒品都入罪,还是仅就吸食硬性毒品入罪。很显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对毒品“零容忍”的国家,吸食大麻的人很容易像弗里德曼说的那样,出于更便捷、更爽更High的目的而转向吸食海洛因、可卡因和冰毒。



毒品立法和烟草立法、酒精立法、嫖/卖淫、持枪立法一样,都是公权力对人们欲望的强制限制,有人从法理的角度解释这类立法:一开始,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但是允许之后,很多灾难就到来了,比如嫖娼和卖淫盛行导致性病广泛传播,饮酒习惯降低军队的战斗力等,为权衡利弊便要一定程度上禁止。如果允许人们吸食毒品(这里指硬毒品),即便我们不讨论长远的社会效益,本身是为当下社会创造了不安定的因素,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威胁。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的立法仍然多从功利主义角度出发,即你吸毒造成的威胁大于限制你吸毒这一限制自由的威胁,那么这种限制是合理的。那么同理,如果开放软毒品有利于减少硬毒品的吸食者,有利于增加社会总福利,那么没有理由不放开。综上所述,我的结论是:硬毒品最好最大程度地限制,软毒品应当(法律意义上的“应当”)视情况而放开
刷微博的时候,无意间从老罗那里得知了一本书,叫《上瘾五百年》。颇感兴趣,犹豫数天后,入手了——无他,对“瘾品”二字有种强烈的好奇感。

昨天书到了。

岂止五百年

打开一看,有将近三百页。我还奇怪,一本讲瘾品的书,用得着这么厚?别是骗钱的吧!瞅了一遍目录后,也是服了这作者——还真值了这几十块!

先看一眼目录。

几种重要得瘾品

作者对瘾品的定义是“各类合法与非法、温和与强效、医疗用途与非医疗用途得麻醉及提神物质”,可谓非常广泛。所以我们看到其中有酒精、烟草、咖啡因、鸦片、大麻、古柯叶,在论述中,作者甚至还把糖、槟榔、茶叶也列入其中,着实令人大开眼界!

再看一眼目录。

瘾品的发展

按照作者的定义,我们喜欢的可乐、辣椒、醋都可以列入其中了。大家想想,还有什么东西吃了之后,可以让人麻醉或提神的?对了,功能性饮料——它不仅含有糖,甚至还有咖啡因,不是瘾品而何?

某牛

再看最后一眼目录。

瘾品的合法化

之所以说它值,除了能开人眼界,也在于其选题、写作得出色。

就选题而言,去看历史方面的书籍,着眼于大者多,时间久了,研究者觉得没前景,看的人也认为没新意。倘若都如这位作者一样,从细小之处着手,也容易有成绩的吧!

作者写这书,逻辑性是很清楚的,简直可以当做论文来看了。大家看目录即可。

咖啡

以往大家讨论“瘾”或“毒品”的时候,往往会捎带上游戏,或称之为“电子毒品”、“电子海洛因”。曾有好一段时间,父母们谈游色变的。

倘若按照上面的逻辑,并参照该书作者的定义,似乎权、钱、色、名、玩都可算作了“瘾物”或“瘾行”了,这打击的面有点大了——我们不妨还回到吃与喝上?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当前大火的咖啡店:倘若咖啡和海洛因是兄弟,你还会喝它吗?
很抱歉,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回答,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解决不敢给轻易给你方法和建议,请咨询相关人员给你正确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毒品合法化究竟可取与否

毒品合法化这个问题首先要涉及到毒品的种类。毒品分为软毒品(成瘾性、致幻性和依赖性不是很强)和硬毒品(我想不用我说了吧,与soft相反)。在某些国家软毒品是合法的,但就我个人而言,不管毒品是soft还是hard都应该禁止,成瘾性再低他都是毒品,一旦上瘾,还是很难戒掉的。有些人说毒品合法化能降低吸毒的人数和犯罪率,还拿美国的禁酒令当例子。我只想说“呵呵”,禁酒令在中国很难出现,毕竟中国有上下5000年的文化,而酒的文化更是博大精深·······至少500年以内禁酒令是不会在中国出现的(也不能把话说得太死)。换句话说,毒品合法化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和中国13亿人的大环境。最后告诫大家:不作死就不会死,千万不要尝试毒品。
本文标题: 毒品合法化真的可行吗 为什么有的经济学家会鼓吹毒品合法化 仅仅因为他们是“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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