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并不是近代社会才出现的,古代中国女子青睐的假发是怎么来的?在生活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形象,每天除了化...
假发并不是近代社会才出现的,古代中国女子青睐的假发是怎么来的?
在生活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己的形象,每天除了化妆打扮以外,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还经常去打理自己的头发。在现代中,越来越多的人会戴假发或者去接发来提高自己整体的外貌形象。或许有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假发并不是近代社会才出现的,古代中国女子青睐的假发是怎么来的呢?其实这位中国早期社会中就已经出现了。根据最早的历史记录,佩戴假发的习惯早在我国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了。
一、假发最早来源假发并不是近代社会才出现的,他它在古代社会中一直都十分盛行。其实在春秋战国的时期,百姓们就已经开始佩戴假发了。假发是古代社会中古代女子的一种佩戴饰物,它一般用来增添女子的头发。古代女子与现代女子都有一个共同的困扰。那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头发经常会脱落,从而导致天生的头发比较稀疏。然而古代女子为了能让自己的头发看起来更加浓密一些,它们就会买一些假发,佩戴起来让自己整个形象看起来更端庄,更大气。假发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十分盛行了。
二、假发的发展在真正历史上假发最早的来源是在我国春秋时期,到了汉朝时期,假发就有了一定的规格。汉朝时期曾经在《周礼》里面严格规定了假发的发型和发饰。在我国西周时期如果要举行一些盛大的典礼,皇宫中的贵妃以及皇后,她们都需要佩戴一些假发。特别是皇太后,她会梳上一些假发髻来彰显自己的年轻和端庄。元朝时期假发就跟现在的假发有点相似了,她们会剪一些其他人的头发来做一些假髻。
三、综述假发早在古代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不同朝代的女子会有不一样的假发。
假发与职业挂钩:时至今日,英国法官为什么一直佩戴假发?
在很多电影或电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英国法官头顶佩戴着假发。这样的习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英国法官为什么会佩戴假发?
关于佩戴假发的有这样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因为法官大多脑力活动繁重,导致聪明绝顶,戴假发是为了遮住秃顶,美化形象.。
一种说法是因为白色假发给人威严之感,能够彰显法官公正威严的形象;另一种说法则是戴假发以及穿黑袍能够掩饰法官的真面目,去除其私心杂念,给人一种半人半神的权威感。
这些猜测给法官的假发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今天我们从欧洲假发史,了解时至今日,英国法官为什么一直佩戴假发。
一、 文艺复兴之前,假发命运多舛。
1、 假发的起源要从古埃及说起
假发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古埃及时代(公元前三千年前左右),算起来距今也有5000多年的历史了。
相传,古埃及佩戴假发不是像现在为了掩饰秃头的尴尬,而是剃光头的流行。剃光头,戴假发当时是古埃及的流行风尚。
这种流行趋势有两种解释:一是古埃及环境导致,容易滋生虱子等寄生虫,剃头可以保持干净;另一种是由于宗教信仰,古埃及人认为面对神灵要身体洁净。
也有历史学家指出,佩戴假发不仅仅是出于私人需要,也是地位阶级的象征。
2、 古希腊和古罗马认为秃头是一种惩罚
假发后来从古埃及传入了古希腊((公元前800年 - 公元前146年))和古罗马(公元前9世纪)。
人们认为,脱发或者秃顶是受到了魔鬼的诅咒,说明这个人受到了污染,身体是不洁的。同伴也会排挤这些秃顶和脱发的人。
迫于宗教权威的压迫,脱发或者秃顶者自然需要假发来掩盖自己的不洁,避免被排挤。佩戴假发,甚至成为罗马上层贵族的一种潮流。
据记载,罗马皇帝奥托就有因为秃顶而佩戴假发的记录。
3、 教会禁止佩戴假发
罗马帝国的衰弱使得假发一路走低。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掌管政权。教会对假发有了新的解读。
基督教教会作风严谨,对于信徒的穿着打扮以及生活细节都有一套严格的规定。教会认为佩戴假发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假发会阻碍信徒接受上帝的福音。
在《科林斯前书》中就强调,"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
在这里,蒙头被解读为"戴假发"。如果信徒违反规定佩戴假发,甚至会被逐出教会。教会不仅阻止戴假发,还规定了信徒的发型,有专门的"僧侣式光头",类似现在的地中海。
剃发仪式往往会在选定的好日子进行,信徒之间面对面坐着,一边唱圣歌,一边互相剪头发。教会对假发的禁止在欧洲成为主流意识,一直持续到文艺复兴。
二、 假发 "梅开二度"的时刻到来
1、 假发在文艺复兴时期迎来春天
假发迎来春天是在文艺复兴期间(14-16世纪)。教会时期保守的做法极大压抑了人的天性。与教会的压抑克制相比,文艺复兴主张释放天性,鼓励对美好事物的追求。
作为被教会时期严厉禁止的假发,其实对于秃头者和脱发者是存在实际的需求的,对于爱美者也是如此。
于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佩戴假发重新成为一种流行趋势。据记载,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也是假发的爱好者,她私人收藏有80多套假发。
2、假发成为君权的附属品
文艺复兴时期,加速了教会和王权之间的斗争。在这一过程中,教权逐渐衰弱,君主意识在欧洲迅速发展。
假发也成为了一种宫廷文化的代表,成为巩固君权的附属品,与政治权威产生密切联系。宫廷文化强调等级秩序,包含各种繁文缛节的形式。
统治者试图从文化上创造出一套等级区分的秩序,制造仆从阶层,试图从外在的形式,物化巩固自己的王权,让不同等级从外在就能看清之间的差别,产生不可逾越的鸿沟。
基于这种需要,假发很快就成为君权的附属品。因为佩戴假发,能让人前后的差别非常大,在形象外观上给人很明显的差别。
据记载,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太阳王)更是假发的忠实推行者,尽最大程度将权利外化。每天早上,太阳王就会决定来挑选哪一顶假发。
与此同时召见臣子接受训话,高级大臣、侯爵、公使等各色人物按照等级高低依次来觐见,并在臣子面前完成私密的穿衣过程。
其中,卷曲长假发以其雍容华贵成为太阳王的最爱,也成为绝对王权的代表。臣子为了迎合国王喜好,纷纷效仿。
由于卷曲长假发属于国王所有,所以臣子就纷纷选择了与其身份相匹敌的假发。假发便让权力与等级实现了真正的表象化。
三、为何直到今天,英国法官还佩戴假发?
1、英国法官与假发的相识
欧洲大陆的假发风潮经过英吉利海峡传入英国。虽然在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时期英国就有各种各样的样式,但真正使得假发在英国流行当属查理二世。
这是因为查理二世的复辟象征当时反对国王的圆颅党和保皇派的骑士党达成妥协。圆颅党一律短发;保皇派一律长发。
为了缓和从发型上的争锋相对,假发便能很好掩饰立场,便在英国推行起来。假发的质地、做工、精细程度都有区别。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与自己身份相符的假发。
但是,拥有一顶假发的费用并不是一个底层人民所能承受的。假发自然成了贵族,上层人士的权利,能够很好的区分身份等级。
作为社会精英的律师、法官、医生等职业自然有足够的金钱购买一顶符合自己身份的假发,不会在这一个潮流中缺席。
这也是英国法官与假发的相识。初期英国法官的发色通常是黑色或其他发色,后来逐渐变成白色,与其他的贵族相区别开。
2、假发与职业挂钩
假发在过去曾一度成为全国上行下效纷纷佩戴的饰品,但是在18世纪以后,假发却没有像之前那样受到追捧。
这与当时的启蒙思想运动有很大的关系。启蒙运动崇尚自然,认为佩戴假发是一种保守和专制的象征,与封建独裁一脉相承。
自由思想者通过释放头发来表达他们对封建和专制的表达。还有人表明长期佩戴假发,会将脑袋给捂着,不利于血液循环,假发也容易滋生细菌,使人生病。
假发在种种诟病中,逐渐淡出,但是却在职业服饰领域找到自己的价值。18世纪末,假发在英国的价格已经变得非常便宜。
老板有必要为工作者定制工作服,假发便是里面能够很好区分职业者和普通人的饰品。于是假发便与专门的职业挂钩,作为特定的职业的标志。
除了假发很好的区分度外,假发还被给予着职业者的权威和专业。自然而然,假发也成为了英国法官的行头。
据说,在英国法律界,假发颜色越脏,就意味着这位工作很久,经验丰富,于是更加德高望重,得到更多尊敬。
这也是英国法官为什么钟爱白色假发的原因。因为年纪越大,头发越白。这样也越能凸显法官的经验丰富。白色假发便能营造出老化,经验丰富的效果。
3、为什么英国法官还在佩戴假发?
假发从时尚的弄潮儿跌到成为特定职业的装饰物,也没有表明它就能一直在职业服饰领域发光发达。
欧洲大陆贵族阶级逐渐淡忘假发的同时,其法官群体也跟着舍弃了。在欧洲各国法官纷纷放弃假发的时候,英国法官却没有。
其统治下的美国后来独立也放弃了假发。这样英国法官便显得有点标新立异了。英国法官早期没有佩戴假发的时候,方巾是英国法官的法定头饰。
只是后来假发的潮流袭来,逐渐取代了方巾。其实,在英国法官使用方巾的时候,方巾就已经是上一轮时尚过后的过时物品。
法律共同体本来由于职业的原因带着保守刻板的形象,在时尚潮流面前自然步履缓慢。如今佩戴的假发就如过去的方巾一样。
随着时代的进步,英国法官也逐渐简化法律仪式。2007年,英国首席法官菲利普斯勋爵宣布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庭废除假发,唯有刑事法官仍然延续佩戴假发的传统。
假发在历史的潮流中扮演了各种各样的角色,同时也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如果能在影视剧中看到法官佩戴假发,这也逐渐成为了一种历史的余韵。
如今,假发洗尽铅华,回归原点,以它本来的面貌,行使它本来的价值,与我们一同一样正行走在前行的历史中,为未来的历史中添一点砖加一点瓦。
假发都是如何制作的?
2.自己在家制作假发的步骤:
1)收集自己的落发,最好是发根与发尾分开,准备一条黑色的带子,在带子中间粘上双面胶,头发根均匀铺在双面胶一半的位置,带子对折,压实,用剪刀剪去发根一边多余的部分。
2)准备一条黑色的带子,带子长短根据自己的要求和收集的头发的多少,自己掌握。在带子中间粘上双面胶,把头发发根的一边,均匀地铺在双面胶一半的位置上,带子对折,把平车的针码调小,越小越好,再穿上黑色线,在带子上行线,多扎几行。
3)通过人造技术制造而成的头发,用于装饰的饰品。可供秃头或头发稀少的人作头饰戴用,或作为戏装、官员或专业人员装束或时髦装饰的一部分。
拓展资料:
1.假发的历史渊源:假发这一饰物出现很早。早在古埃及时代,当时的古埃及男人就得把头剃光后,一律修面而戴假发。后来的古罗马人也受到埃及人的影响,也热衷于戴假发。不过给人印象最深的还得说是流行于近代欧洲的假发,它的起源也颇有意思。话说在十七世纪初的法国,当时在位的国王名曰路易十三(Louis XIII)。他虽然贵为一国之君,却是个秃头。为了掩饰这个缺陷,他开始戴起了长可披肩的假发。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时整个法兰西都开始流行这一最新饰物。
2.通常假发分为两种材质真人发和纤维丝。化纤丝的假发是用化纤制成,逼真度差,佩戴后瘙痒的感觉,容易与头皮起反应,不过价钱便宜、定型效果持久,不能进行二次造型。真人发假发是选用经过处理的纯真人头发制作而成的,其逼真度高、不易打结、可以_、染、烫,方便变换发型,价格较高、质量好。 所以针对人群也会不同,脱发、白发人士想要购买假发,建议是购买真人发,真人发假发好打理,效果会比纤维丝的更逼真。
为什么在中世纪欧洲人带假发?
早期的假发使用人的头发制作,如债务人用头发抵债、甚至是死人的头发。那时的法庭上,各种假发的气味混合简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们出庭有时不得不自带一束鲜花来稍稍化解一下。这种状况直到1822年汉弗莱?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发明了利用马尾制作假发的工艺才结束。
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数百年过去了,假发不再时髦,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而且假发不卫生、太热、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说改变也很难。人们习惯性的将假发与地位、身份乃至正义联系起来。事务律师获得出庭权以后,就因为没有戴假发的资格而向上议院提出了好几次不成功的陈情,而不少被告人也优先选择可以佩带假发的出庭大律师为他们辩护,据说是否戴假发还直接关系到对陪审团的说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时代虽然早已过去,但看起来当初的时尚--至少在假发这一点上--仍然从坟墓中伸出手来牢牢的束缚着当代的英联邦法律人。澳大利亚在70年代为了顺应家事法庭(Family Court)减少形式,增进和谐的潮流,取消了假发。但到1987年,据说是由于发生了多次针对司法人员的袭击,于是又恢复了假发。笔者以为,澳大利亚的这一做法,更多的是传统心理作怪,或者说是传统论者为了保住头上的假发,拿这些袭击说事儿而已,绝对难说是对症下药。因为在英国,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别法庭中司法人员佩戴假发的惯例后,似乎并没有类似澳大利亚的恶果发生。2003年,英国又进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发的调查,发现多数资深法官和事务律师希望取消假发,而下级法官和出庭大律师则坚持传统。更有68%的公众希望法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发,说明假发在英国民众代表司法正义的符号作用仍然很强。
争论归争论,假发看来不会很快地在英联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纳德逊勋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话概括了这场争论, “既然假发至少过时一个世纪了,那也不用急着取消。”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假发的制作成本昂贵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为马鬃的取得并不难,而假发的制作可是个精细活,而且没办法通过机器或生产流水线进行批量生产。
生产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的工匠花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包括编织和打卷。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白色、金黄色、浅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国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区,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国本土,金黄色和灰色最为流行。
一般一个法官的假发要超过1500英磅(折合人民币约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发,也不低于300英磅。
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也不会像女士们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买多顶假发。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从某个意义上,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
一位法学院学生在取得律师资格之后,家人或朋友给他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发。许多从事假发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业,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发的历史,比某些英国贵族的家族谱系还长。
定制假发也是一个需要耐心等待的过程,因为许多名匠的预约期已经是在几年之后,即使能马上定制,在制作过程中,你的脑壳需要至少被尺子量过十二次,这并不是匠人们故意折腾你,而是精致工艺的要求。
当然你也可以买一个现成的,但毕竟不如量体裁衣般温柔地吻着你那聪明的脑袋,更何况随便买来的假发在许多法律人看来,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个庄重的宴会一样无礼。英国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称,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确甚至刻板,强调的是稳定与平衡,而对个性化的东西兼容性较小。
许多假发匠人世家对于每一个售出的假发都有记录,要求购买者签名备案,几百年下来,在这些记录中可以找到许多名人的亲笔签名,因为许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从事律师工作的。
假发的保管也是个细致活,一般每一套假发都配有一个通风的铁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独立存在的艺术品,价值远超过于假发本身。最早时,在英国人头上还经常长虱子的年代里,假发在保存时会被撒上一些药粉,用来防虱子。
最后一个与中国有关的问题是:在很长的时间内,假发所用的原材料马鬃绝大部分来自于中国,这也是鸦片战争前中英贸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叶外的一项重要交易品,因为欧洲马匹的鬃毛不易进行纺织而且容易折断,而鬃毛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国马所产的鬃毛能经历过种种考验。
提起英国的法官或律师,脑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现出那灰白的稍带卷曲的假发。对于英联邦的法制传统之外的人,虽然假发已成为英联邦法律人符号特征,但这样的装扮并不会油然生出庄严肃穆的威风,相反,常常是一种怪怪的感觉,让观者不时的替他们捏着一把汗,担心会不会随着大律师颇有风度的鞠躬而滑脱下来,当庭出个洋相。美国第三任总统托玛斯?杰斐逊就曾说,“(英国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窥视的老鼠”。这个仪表还吓得一个出庭作证的孩子大哭不止,导致英国专门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别法庭完全取消了假发。
假发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古埃及和古罗马帝国的文献就有相关记载。然而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流行,一般认为是1620年前后,路易十三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戴假发,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效仿,随后风靡欧洲,以至于连妇女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到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十七世纪的英国人萨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记,真实的记录了假发在英国流行的历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国王和公爵都将戴假发的传闻,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将头发剃光,定作了假发。佩皮斯写道:“告别自己头发还是有些许伤感,但一切结束了,我就要戴假发了”。由此可见,假发在英国流行,榜样起了很大的力量。
假发的历史
中国人很早就有了佩戴假发的习惯,起初为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加于原有的头发上,令其更浓密,并能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春秋时假发盛行,到了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三国时期妇女也常用假髻;北齐以后,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直到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清朝出现的鬏髻样式依然很多,但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
周昉《簪花仕女图》中梳高髻的唐朝妇女,很可能加上假发中国很早就出现假发,早期是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用来加在原有的头发上,令头发更浓密、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诗经·鄘风·君子偕老》提到一种假发称“副”,又提到“不屑髢也”。“髢”就是局部假发或发丝编成的假髻。《诗经·召南·采蘩》就称假发编成的髻为“被”,是髲的通假。
《周礼》中把假发细分为多种,“副”取义于“覆”,是一种有饰假发;“编”则属于一种无饰假发;“次”是一种用假发与自己真发合编起来的髻。后来这些名称都被“髲”和“鬄”所替代了,“髲”指用人发制成的假发,“鬄”则泛指假发。西周的王后、君夫人等上层社会贵族妇女,在参加祭祀等重大活动时,都要佩戴副、编、次等首饰。王后的假髻更有专门的宫廷官员“追师”负责掌理。
春秋时假发盛行,《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当时男性也会戴假发,《庄子·天地》提到有虞氏(舜)用假发遮盖秃头。虽然《庄子》关于舜的内容属传说,但可见当时男子也会使用假发。
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宫中对假发的需求大,为了找人发做假发,有些官吏甚至强行砍下人头取发。《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也有记载薛综提及汉朝发生的这件事。可见假发在当时被视为珍宝。由于真发所制的假发得来不易,当时开始出现以黑色丝线制成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实物出土。
三国时妇女也常用假髻,曹魏时规定规定为命妇的首饰,《文献通考》记载其中一种假髻称为“大手髻”,是贵人、夫人以下命妇的首饰。晋朝时,假发、假髻在宫廷、贵族和民间都很流行,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晋书·舆服志》记载当时各级命妇戴一种镶有金饰、叫“蔽髻”的假髻。太元年间,公主、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妇女均把佩戴假发当作盛妆,时称“缓鬓轻髻”,也就是松髻,成为流行时尚。然而,假发并非人人买得起,《晋书》就记载有些贫穷但爱美的女子会向别人借假髻佩戴,称为“借头”,自称“无头”。也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钱或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
北齐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北齐书·幼主记》就描述当时妇女的假髻出现了飞、危、邪、偏等样式。当时假发甚至完全取代头上生长的头发,《集异记》就记载当时宫廷中有些爱美的妇女剃掉自己的头发来戴假发,后来流行至民间。
海南岛古称珠崖郡,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设置。其治所在谭都(今广东琼山东南),辖境相当于海南岛东北部地区。当时,由于这里山高皇帝远,西汉官吏到任之后七多放恣违法,所以土著居民经常群起反抗。汉元帝初三年(前46 年),西汉官吏因看上了土著的漂亮头发,竟下令“髡取为髲”(《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即将其头发剪下用作假发,由此而引志土著的猛烈反抗。西汉政权被逐出珠崖,而西汉王朝也由于自己矛盾重重,无力派军前去*,只得宣布放弃了珠崖。西汉王朝竟因此失去了海南岛。
东晋孝武帝时期(373——396年),假发之风越演越烈。据《晋书》卷27记载,当时妇女的发式大反传统,不再将头发挽在头顶上打髻,而是“缓鬓倾鬓;以为盛饰”,即将头发较自由地披散开来。这种蓬松性的“披肩长发,需编入相当数量的假发,才能达到当时的美观效果。但是,“用髲既多,不可恒戴”,于是,“乃先于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 ”,即先做成头套,这种方法,大概是从秃顶男子那里学来的,与从前假发和真发混编的方法法不一样。头套的出现,的确省去了每是编织发式的辛苦,因此大为流行。“至于贫家,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头,遂布天下”。由此可见,头套的价格相当高昂。
到了唐朝,假发仍然很流行,《新唐书·五行志》提到杨贵妃平时就喜欢戴假髻,当时称为“义髻”。但亦有人认为杨贵妃所戴的义髻是以其他物料如木头等制造的发饰,并不是假发。元稹《追昔游》写道:“义梳丛髻舞曹婆。”“丛髻”就是装上的假发。柳宗元也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赞美崔氏“髲髢峨峨”,当时的假发当偏重于高髻式。
五代十国延续了唐朝好高髻的风习,常以假发加入自己的头发中梳成发髻,或直接把假发编成假髻然后戴上。宋朝仍然流行高髻,且比唐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假发、假髻很盛行,一些繁华的大都市里有了专门生产、销售假髻的店铺。当时有些店铺以未经消毒的死人头发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且假髻盛行形成豪侈之风,《宋史·志·舆服》载端拱二年(989年)北宋朝廷就下诏禁止妇女戴假髻、梳高髻但风气已形成,即使下诏也改变不大。
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是用别人剪下来的头发或丝线编成髻状而成,用时戴上头上,鬏髻在元、明清三代一直有人使用。元朝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就提到崔莺莺的“鬏髻儿歪”。当时也常有穷人卖头发做假发。元末剧作家高明的杂剧《琵琶记》就有赵五娘为安葬公婆被迫卖掉头发。明朝西周生的《醒世姻缘传》也提及妇女戴尖头鬏髻。除了鬏髻之外,明朝妇女普遍使用的假髻样式还有发鼓,是以假发覆盖一个金属丝编成的圆框制成。
清朝开始出现的鬏髻样式有很多,当时的京城有专门制作和销售鬏髻的作坊和店铺。清初的扬州就有蝴蝶、望月、花篮、折项、罗汉、懒梳头、双飞燕、倒枕、八面观音等鬏髻样式。清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就写范进之妻胡氏常戴银丝假髻。当时妇女不但在平时会戴黑色的鬏髻,连居丧时也会戴白色的鬏髻。
清朝中叶,西方人又把西方的假发带到中国,雍正帝也曾佩戴西式假发。清末一些人去日本留学,他们的辫发被日本人取笑为“豚尾”(猪尾),很多留学生因此剪掉辫子,回国就套上假辫。例如鲁迅去了日本留学就剪辫,半年后回国就套上假辫,与父母安排给他的妻子朱安拜堂行婚礼。沈宁的《百世门风》也提到装假辫的现象,那种假辫要盘在头顶,团团围成假团辫才不会掉下来,于是当时义和团看到打团辫的人就抓,如果查到是假团辫就捉进巡抚衙门严刑拷打然后送入狱或把他们杀头。苏雪林在《辛亥革命前后的我》一文也提到她的二叔去日本留学,在当地“断发改装”,回国后就装了一条假辫。
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但1917年张勋复辟时,北京城内剪去辫子百姓四处寻觅假辫,之后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都甚少看到汉族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假发了。少数民族则有一些有戴假发的习惯,当时的永宁纳西族妇女会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编成粗大的假辫,盘于头顶,再在假辫之外缠上一大圈蓝、黑两色丝线,后垂至腰部。 日本传统发型也经常加上假发梳式,日语称假发为鬘(“鬘”在古汉语里本义指美丽发式,没有假发之义,日语把假名“かつら”写成汉字“鬘”)。假发在日本有悠久的历史,据说日本的原始歌舞中,人们就已经用草与花卉的梗和蔓作头上的装饰。《古事记》与《日本书纪》就有提及素盏呜尊求取天照大神的发髻、“鬘”和八阪琼之五百个御统,虽然《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之内容含有不少神话传说成份,未必符合史实,但依照该两部书的成书年代看,日本上层社会普遍使用假发应不会晚于奈良时代。
日本人早期很少在演戏以外戴假发,后来在一般场合也有人戴假发了,多为女性。她们所戴的假发往往是用自己头上剪下的头发编织而成的,在自己的婚礼上也会戴上这种源自自身”的假发,之后日本古代女性在平时也常使用假发、假髻来梳成传统发型。这类加在原有头发上面的局部假发称为“髢”。
律令制规定官位六位以下的女性服制要佩戴“义髻(ぎけい)”。平安时代女性的垂发也会用假发补上。后来演变成结髪、垂髪两方面的使用,当结髪的时候使用髷根元部分即“根髢(ねかもじ)”及为鬓补上造成好效果蓑状“鬓蓑(びんみの)”等、宫廷女性的大垂发也会加上假发作为后垂的部份,称为“长髢(ながかもじ)”,前部的平额亦会使用向前垂下的“丸髢(まるかもじ)”。
昭和以后,常梳日本传统发型的人减少,也就减少使用假发,通常只会在梳传统发型的时候使用,例如神社的巫女。此外,一些希望头发更浓密的女性也会使用假发。 朝鲜半岛在高丽王朝开始盛行戴假髻,忠烈王下令高丽全国穿蒙古服、留蒙古发髻(编发)。后来朝鲜太祖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李氏朝鲜),采“男降女不降”政策,男性恢复汉制,女性则“蒙汉并行”,后来发展成“加髢”样式。
至纯祖时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宫中才撤销已婚王族妇女及女官必须佩戴加髢的规定,并禁止,从此加髢只在婚服、宫廷礼服(常服不佩加髢)、妓生服饰中佩戴。
在李氏朝鲜的前期至中期,已婚妇女、妓生、高级女官(尚宫)均会戴上加髢。宫廷女性和命妇礼服、女官制服的加髢也是牒纸,从加髢的样式可以区别等级。加髢也是身份、财富的象征,有钱人、贵族妇女和妓生的加髢可以很大,后来宫中再发展出一种叫“举头美”(???)的木头假髻,于重大日子加在加髢上。
后来妇女的加髢越来越大,形成奢侈之风气,之后更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朝鲜英祖曾下令减少宫中加髢每个所用的假发,又与群臣商议以花冠代替加髢,但未有共识。之后他采纳儒生宋德相禁髢发的仰请,下令禁士族妇女加髢,改戴称为簇头里(???)的小花冠。英祖三十三年宫中及士族妇女正式禁用加髢 ,只容许平民和贱民女性加髢。后来已婚妇女就改为只把辫子盘成发髻并插上发簪而不戴加髢。妓生则仍然流行佩戴加髢。到后期,官员妻子、王族妇女穿着圆衫(一种小礼服)时或在一些正式场合戴加髢。 古埃及人在四千多年前就开始用假发,也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假发的民族,在早王朝起开始普及,古王国起第三至第六王朝,常见到男女都佩戴以羊毛混合人发制成的假发。假发的长度、样式因社会地位与时代而异。由中王国起不论贫富、地位、性别都把头发与胡子剃光,戴上假发、假胡子,只会在居丧时才任由头发生长,否则会被耻笑。对于这个现象,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认为古埃及人觉得光着头让太阳晒会令头颅变硬,但这并没有科学根据,且无法解释戴假发的习惯。后来又有人认为古埃及人爱干净,头发、胡子容易藏污纳垢,于是把头发、胡子剃去,戴上防止头部被阳光晒伤的假发,但有人质疑戴假发代替真发也不见得比留下毛发干净。有人提出,虽然古埃及除贱民外任何人都可以戴假发,但不同阶层的人所戴假发的样式都有严格规定,不能僭越,赵立行在《古埃及的智慧》一书就提出这个观点,他认为古埃及人戴假发是为了区别贵贱、等级,并塑造法老的光辉形象。具有政治目的和社会意义。除了假头发外,法老、男性贵族和官员和还有假胡子,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古埃及的假发主要有卷曲和辫子两种款式,由于古希腊的神话中,众神都有黄金血肉和青金石的头发,因此贵族的假发常染成蓝色。一般而言,女性的假发款式较为自然,男性的假发则较花巧复杂。古王国时期的假发长度为耳下到触肩长度,当时还没有剃去头发的习惯,只是留短发再加上假发,或把假发以驳发的方式加在真发上。王族或贵族妇女会把长假发束成三条辫子。中王国后,女性假发由头顶沿着面部垂直落在肩膀上,偶尔会有一小绺发丝卷成螺旋形。男性则一直维持在触肩长度或较短,以小鬈发塑造,呈小三角或正方形,额前横向剪裁,或修成弧形,戴上时露出小部分前额,完全覆盖双耳及颈背部。贱民则以素面头皮覆头。新王国埃及人则较喜欢以数条长流苏点缀假发的尾部,其中Amarna年代比较流行简短的假发。
此外还有款式繁多的假发,适合在特别场合作为头饰之用,古埃及女性在出席节庆场合时会在华丽的假发上配上芬芳的锥形饰物,饰物内的香膏会随着时间逐渐融化,渗入假发中散发出阵阵幽香。有些假发还会加上枣椰树纤维制成的垫,令假发更丰盈。除了生前会用假发,古埃及人也会以假发陪葬,他们认为去另一世界往生时亦需要佩戴假发,考古学家也在不少古墓里找到陪葬用的假发。
假发的材质有从人头上剪下来的真发、羊毛或植物纤维如稻草、枣椰树纤维等材料。其中以真发制造的为最高级,也最为昂贵。中等价钱的用真发与值物纤维混合。廉价的全部以植物纤维制成。假发、驳发有些以编织方法及花结接驳真发,有些则以蜜腊、树脂或蜂蜡将假发直接固定在头皮上,也有像戴帽子那样用带子系上。
由于古埃及人重视假发,会把不佩戴的假发放在特制的盒子里收藏,置于储物架或箱内,亦经常将花瓣、肉桂木屑、香膏等洒在假发上,使假发薰上香气。此外,假发制造业在当时也是一门受人敬仰的行业,亦是可供女性从事的工作种类之一。考古学家就发现了当地不少假发工场的遗迹。 假发从古埃及传到欧洲。古希腊、古罗马人认为秃头的人是受到上天的惩罚,把秃子视为罪人。头发稀疏或秃顶军官会被一些希腊领地的长官拒绝为他们安排工作。罗马人甚至曾经打算让议会通过“秃子法令”禁止秃顶男子竞选议员,秃顶的奴隶也只能卖到半价。秃子们为了免受歧视,就戴假发遮住这个瑕疵。假发进一步得到了普及,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人很多都有使用假发,就连皇帝也戴着假发,战争时敌方军民的头发常作为战利品进贡宫廷。一些贵族也会把奴隶的头发剃去做假发。当时的习俗是已婚妇女要把头发遮盖,一些贫穷的已婚妇女就卖掉自己的头发换钱。有些贫农也会把自己的头发束起结成发辫,长到足够的长度就剪下卖给假发市场。
罗马帝国衰亡后的一千年内,欧洲受罗马天主教会影响,把假发视为魔鬼的假面具,认为戴假发会阻碍上帝的祝福进入心灵。当时教徒如果戴假发,有可能会被逐出教会,692年在君士坦丁堡教堂就有几个教徒因为戴假发而被革出了教门,因此这段时期欧洲人都甚少使用假发。
直至十六世纪,假发才再度流行,被用作遮盖脱发或美化外表的饰品。当时恶劣的卫生环境令人们容易长头虱,有些人就把头发剃掉,戴上假发,因此假发在古代欧洲除了装饰性之外,还有实用的功能。但假发的复兴主要还是因为王室成员喜爱,英格兰女王伊莉莎伯一世以喜欢戴红假发见称。十七世纪男性戴罗马式假发的先锋则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他为了遮盖头上的伤疤而戴假发,近臣为了讨好他,也纷纷戴起了假发。继承他王位的儿子路易十四也因为头发稀疏而戴假发,于是臣民们纷纷仿效。那时候的假发套有45种之多,就连满头浓发的人也喜欢赶这个时髦。后来假发就成了伟大君主政体时代的象征。
英王查理二世流亡法国一段时间后,在1660年回国重新执政时,就把这种男装假发传入英语系国家。这种长度及肩或稍长于肩假发成为1620年代以来欧洲男子的时尚,不久亦流行于英国的法庭。伦敦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就写下了他在1665年某天被理发师剃去头发后第一次戴假发的事,当年黑死病爆发,他感到戴假发很不舒服:
1665年9月3日:起床后穿上我的颜色丝质西装,很好,还有买了好一阵子但不敢戴的新假发,因为我是在爆发著瘟疫的西敏买它的,我在想瘟疫之后,人们怕假发是从死于疫症的人头上取来的头发制造的,怕被传染就没人敢买假发,假发的时尚会怎样呢?
除此之外,假发还有其他弊端,比如佩皮斯于1667年3月27日写下的:
我要去Swan找我认识很久的假发匠杰瓦斯,他给我一顶假发,却满布虱卵,所以我很难看到它(这是他的老毛病了),要送回去让他弄干净。
这段时期假发几乎成为男性必需的服饰,并且差不多代表社会地位,假发匠因而受到尊敬。1665年第一个假发匠工会在法国成立,之后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成立类似的工会。十七世纪的假发异常精细,因此制造假发也是一门技术。当时的假发覆盖肩、背,垂至下巴,故此非常重且佩戴起来不舒服。这种假发的制造成本高昂,尤其是以真发制造的最为昂贵,以马毛或山羊毛制造的则较为便宜。
十八世纪的假发常会加上粉末,使他们呈白色或斑白的样子。假发粉以加入橙花、薰衣草或鸢尾花根香味的淀粉制成,它们有时会加上紫蓝、蓝、粉红、黄等颜色,但最常见的是白色。加粉的假发直至十八世纪末都是一些需要穿着隆重之重大场合的必需品。加粉的假发容易掉粉且难以打理,于是又出现了一些以白色或斑白马毛制成的假发作日常法庭服饰之用。1780年代起,年轻男性流行加粉末在自己生长出来的头发上,1790年代后,假发和发粉都是年纪较大、较保守的男性使用,女性则会在出庭时使用。英国政府在1795年起每年向发粉征税一几内亚,此税项令假发和发粉的时尚于1800年代消退。
在十八世纪中后期,法国凡尔赛宫中的女性兴起佩戴大而精巧、受人注目的假发(如一式一样的“舟形假发”)。这些假发非常重,包含发蜡、发粉、以及其他装饰品。这种华丽的假发在十八世纪末成为法国贵族阶层颓废堕落的象征,促使了法国大革命的发生。
十九世纪的假发变得较小和庄重,法国不再以假发代表社会地位,英国则仍然维持一段时间。一些专业亦把假发作为他们所穿服装的一部份,并成为某些法律体系的传统,也是很多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直至1823年,英国圣公会和爱尔兰圣公会的主教在宗教仪式时会佩戴假发。大律师所戴的假发是十八世纪末流行的式样,法官在平日审讯时配合法庭服饰所戴的假发与大律师所戴的短假发相似,但他们和御用大律师参加重大仪式时会戴全罩式假发。
女装假发的发展历程与男装假发不同,在十八世纪才开始普及,初期以在自己的真发上加上小绺假发为主,直至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都不流行全头式的假发,多是脱发的老妇佩戴。
十八世纪至二十世纪初,欧洲有不少穷人卖头发去做假发。1911年的《大英百科全书》中说,贫穷落后的巴尔干地区的农村少女往往把头发剪下来卖钱,而法国南部的农村少女培植并销售头发也很常见。女作家凯瑟琳·黑尔就曾经剪掉头发卖钱交学费。当时欧洲也有些制造假发的人发是来自美国,美国内战时有一位叫迪莉娅的女子给媒体写信,敦促所有12岁以上的属于南部联邦的女性支持者把长发卖给欧洲,以还清南部联邦的债务。美国作家露依莎·奥尔柯特的小说《小妇人》中也有一段写玛区家二女乔(Jo March)卖掉心爱长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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