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中的军功爵制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电视剧中,两军对垒,战事完毕的时候经常看到统计战果,记录方式就是看斩获首级多少,这个...
商鞅变法中的军功爵制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电视剧中,两军对垒,战事完毕的时候经常看到统计战果,记录方式就是看斩获首级多少,这个数据就是给朝廷、皇帝汇报,朝廷以此作为赏赐、奖励的依据。
未来多斩获首级,很多时候杀良冒功、杀降冒功的事情多得很。譬如汉朝李广、唐朝的张光辅等都在平叛的时候杀降冒功,最后朝廷知道之后一个不得升迁,一个被处死。
以首级来计算军功,究其缘由,来源于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当时为了适应列国兼并的局势,商鞅在秦国首开军功爵记功的先河,爵位、赏赐不在依靠封建贵族地位来,而是依靠战阵之中两军搏杀,斩获的首级来计算。
商鞅设置了等级严格又平等的晋升制度,全部军工共分为20个等级:
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军功的最高级就是彻侯,彻侯,拥有一个县的封底,这个县侯爵可以自己委派官吏、征收税金。汉朝李广穷其一生追逐的封侯就是彻侯,但是本身能力不济最后还是一无所有。而次一级的关内侯,属于赏赐性质的荣誉爵位,只有食邑、封户,大概300户。其他的则全部有不同的俸禄。
万事开头难,如果想要做到彻侯,正常情况下只能从第一级慢慢锻炼,依着商鞅的规定,一个普通士兵要想成功公士,必须要斩杀敌军一个军官,并且带他的首级前去报功,在核实后就会成为公士。并且获得一顷土地,这个土地是私有的。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战场上斩杀一个敌军军官绝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两军对垒,胜败难料,即使胜仗也不一定能够斩杀一个敌军军官,何况遇见败仗,兵败如山倒的时候不送命就不错了。而且,能成为军官,绝不是什么无能之辈,所以要实际上获得这样一个首级,基本上属于赌命的活。
在如此难度之下,如果取得第一级公士的爵位,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多少含金量?
《老子》的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旦成为公士,就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不仅有了爵位,还有了俸禄、而且还会有一顷的土地,一个宅子,一个仆人。
不说别的,一年50石俸禄、土地一顷、房子一幢、一个仆人,这样的报酬放现在,看都会让人眼红,穷其一辈子都买不到一个房子,土地更是别想,仆人,不成为他人的仆人就是祖先积德。在大秦就是这么豪气,只要你有能力,这一切都是明码标价,含金量那是刚刚的,纯24k金子!
而且,这个爵位和土地都是可以传给儿子或者家人,而且战场上如果阵亡,他的功劳会计到家人,商鞅变法这一点非常棒,所以战士没有后顾之忧,也不会担心自己死了白死了。
刚开始,一个公士的俸禄是50石,在军队中也会被格外尊重,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军官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家人因为犯罪变成是罪犯,也可以转为平民。也就是可以赎罪。
有这样的制度保证,还愁军队战斗力不高?所以秦国最后统一六国不是没原因的。
秦军军功爵制内容?
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总之,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
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依秦制,划分爵位为二十级,从一级公士到二十级彻侯。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
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五大夫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扩展资料:
新的军功爵制是以国家授田及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它不同于旧的份地制。旧制度以"份地"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新制度以"爵禄"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因而"爵禄"制较之"份地"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激起广大官兵对爵禄、田宅和税邑、隶臣等物质利益的巨大贪欲。
从而起到增强军队战斗力的作用。事实上,由于军功爵制的实行,列国也都程度不同地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魏国实行军功爵制最早,所以战国初魏国以武力称雄一时。
楚国自吴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以后,数年之间便"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国势大张。秦国的军功爵制最完善、最合理,所以秦国的军队战斗力最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功爵制
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
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还有较严格的限制。
原则一,是"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秦法是: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总之,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
原则二,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依秦制,划分爵位为二十级,从一级公士到二十级彻侯。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五大夫(九级)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原则三,是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秦国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这样一来,士兵要想获爵位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交战双方的武器装备相差无几,又是近身肉搏战,想要在战斗中只斩杀敌人而自己不受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
秦王继承和发展了商鞅变法时期所采取的奖励军功措施,赐爵分为20等。
汉承秦制,继续沿用“二十等爵”制,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曹魏末年,专权的晋王司马昭为取代曹魏政权,“深览经远之统,思复先哲之轨,分土画疆,建爵五等,或以进德,或以酬功”。此次改革仿照《周礼》,设公、候、伯、子、男五个等级,把爵位封授给支持司马氏的群臣。受封者获得民户数量不等的“封邑”,爵位由子孙承袭。“自骑督已上六百余人皆封”。由此,面向文武官员的“五等爵”制确立。通过五等爵分封,司马昭对曹魏朝廷中的大臣进行了一次比较彻底的区分,将那些倾向于司马氏的大臣与其他曹魏大臣明确区别开来,成为司马氏建立晋朝的前奏。
(2021·新课标)“二十等爵”制反映了法家思想;“五等爵”制反映了儒家思想。
对象:“二十等爵”主要授予军人;“五等爵”主要授予官员。
作用:“二十等爵”制打破了世卿世禄制,激发了军队斗志,促成秦统一;“五等爵”制壮大了司马氏力量,为晋朝建立奠定基础。
军功爵制的意义是什么?
军功爵制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选任官吏制度,是在战国时期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显示了勃勃生机。军功爵制对于在战争中鼓舞士气、提高军队战斗力,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成长、壮大和夺取政权,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军功爵制也造成了战国时“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时代特点。秦国后来之所以能成就统一大业,与这一新的选任制度的完备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中国的军功制度
这种最古老的军衔制度在鼓励秦军士气,提高战斗力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使秦国最终横扫六国,完成统一。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依次为:公士、上造、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候、彻候。
下面我们来介绍这些爵位:
公士
爵位名,二十等爵制的第一级。商鞅变法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军官)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上造
此爵位只高于公士,仍需服役。上造之爵,可得两宅地,配三头牛,蓄隶两人。
簪袅
此爵可以在马上加丝带为标志。这一等级算是军士长,可得3顷(300亩),受宅数额为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此爵仍需服役。
不更
秦汉二十等爵制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但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夫
爵位第五级,年粟米250石,田6顷,房产30亩 。
官大夫
受田数额为7顷(700亩),宅地的标准是7宅。
公大夫
从这级开始往上算作高爵,社会地位也提高了,见了县令、县丞可以只行揖礼,不用拜倒。
公乘
可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此爵开始,可免服役。
五大夫
从这一级往上,开始享受“卿”的待遇,能有三百家以上的纳税收入,拥有这一爵位通常都是将军。
左庶长、右庶长
庶长是众庶之长,也就百姓们的长官的意思。它一开始是官职,商鞅刚开始变法时就是这一官职,后来渐渐变成纯粹的爵位名称。
左更、中更、右更
“更”有管理更卒的意思,秦国名将白起第一次出现在史料中时,就是左更的爵位。
少上造、大上造
可以统领“上造”爵的士兵,只不过一个管的少,一个管的多。
驷车庶长
是“乘坐驷车马之车,当众庶之长”的意思
大庶长
据《史记·秦本纪》,宁公(前716-704年在位)时已有此官。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彻侯
最高的两个级别,关内侯没有实质性的封地,而彻侯有自己的封地,但在封地他们只有征收赋税的权力,不能对封地进行实质性治理。
有了爵位,能带来哪些特权?
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三级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两级爵位“上造”的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根据爵位高低会有相对应的俸禄,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主要是粟米,可兑换布匹。
有爵位的人违法之后,量刑上也会宽松一些,还可以为家属赎身。
爵位这么重要,如何获得?
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杀一人得一个爵位,那是不是杀了20人就可以封侯了?当然不是。
商鞅变法之后的一百多年里,真正被封过侯的不过寥寥十数人而已。
并且,军官和士兵战功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士兵可以计个人功劳,军官都要按照集体功劳算。
一奖战,二奖耕,不当兵上战场通过其他方式也可以获得爵位,比如耕种粮食,农户纳粮超过官定数目一倍,赐爵一级。《大秦帝国之裂变》中黑林沟的里正就是耕种纳粮获得了造士。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提高了秦军战斗力。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为回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
军衔的类别:
军衔依其不同性质在横向上划分的种类。
按军衔本身的性质分,有正式军衔、临时军衔和荣誉军衔;
按军人的兵役状况分,有现役军衔、预备役军 衔和退役军衔;
按军队的种类分,有陆军军衔、海军军衔和空军军衔,有的国家还有不同兵种的军衔;按工作业务分,有不同专业勤务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 例》规定,现役军官军衔分为七类 18种。
第一类为指挥军官和政治军官军衔,其中又划分为 12种:步兵军衔、骑兵军衔、炮兵军衔、装甲兵军衔、 工程兵军衔、铁道兵军衔、通信兵军衔、技术勤务兵军衔、公安军军衔、空 军军衔、海军军衔、海岸军衔;
第二类为技术军衔;
第三类为军需军衔;
第四类为军医军衔;
第五类为兽医军衔
军功爵制的重要意义
新的军功爵制是以国家授田及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它不同于旧的份地制。旧制度以份地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新制度以爵禄的形式来酬答服兵役者。因而爵禄制较之份地制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能激起广大官兵对爵禄、田宅和税邑、隶臣等物质利益的巨大贪欲,从而起到增强军队战斗力的作用。事实上,由于军功爵制的实行,列国也都程度不同地收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魏国实行军功爵制最早,所以战国初魏国以武力称雄一时;楚国自吴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以后,数年之间便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国势大张。秦国的军功爵制最完善、最合理,所以秦国的军队战斗力最强。
据《荀子·议兵篇》,齐国的技击之士冒死战斗,所得赏金不过八两,再无赏赐,具有雇佣兵性质,所以战斗力有限。魏国的武卒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享受免税免徭役的优待,一旦身衰力竭,优待条件并不改变,所以不但军队更新不易,而且优待众多士卒会造成国库空虚。受优待的士卒如果战死则会影响自身的利益,因此战斗力不强,是危国之兵。只有秦国将士有功既赏爵位,又益田宅、庶子,可以成为军功地主。如果不断立功,还可以不断受赏,直至获得高官厚禄,所以能最为众强长久,四世有胜。
军功爵制与旧的爵禄制度也有本质上的不同。据《孟子·万章下》说,周代的班爵禄制度分为两级:天子所班是公、侯、伯、子、男,诸侯所班是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这种爵禄制度实质上是分封制的一个内容。虽然在诸侯和卿大夫有功时,天子和诸侯也有因功行赏的分职、授政、任功等赏赐形式,但在这种爵禄制度中始终贯彻一条亲亲尊尊的原则。这就使得军功不可能完全与爵禄统一起来,而且依军功班爵禄的范围也十分有限,只能在少数奴隶主贵族中进行,同时随之而来的就是对于所赐爵禄的世袭。换句话说,这种因军功或事功而获得的采邑爵禄最终仍表现为卿大夫的世卿世禄制度。
但是,在新的军功爵制中,亲亲尊尊的原则已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原则所取代。在量功录入时坚持以功为主要标准,是见功而行赏,因能而授官。在新的军功爵制下,即使贵如赵国的长安君,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也要再立新功。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
由于军功爵在原则上排斥血缘宗法关系,所以赏赐的范围远较以前扩大了,不再局限于少数奴隶主贵族,所有参战的将吏、士卒,只要立有军功,都在赏功酬劳之列。军功爵制的爵秩也由原来的卿、大夫、士等少数级制扩大到自公士、上造直到关内侯、彻侯等二十余级。如果说春秋以前的爵禄制度是一种贵族制度,那么战国时的军功爵制则为庶民入仕提供了方便条件。《盐铁论·险固》篇说:庶人之有爵禄,非升平之兴,盖自战国始也。正道出了春秋、战国两个历史时期爵禄制度的根本不同。
新的军功爵制造就了一批爵禄及身而止,不再传给子孙的新官僚和一批军功地主,所以它不但是新的封建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又是新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战国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将、相,大多已不是出身于旧贵族,而是出身于微贱者了。如著名军事家孙膑是刑徒,吴起是游仕;名将白起、王翦是平民,赵奢是田部吏;名相蔺相如是宦者舍人,李斯是郡小吏。其他如苏秦、张仪、陈轸、范雎、蔡泽等,不是鄙人,就是贫人,从而开了秦汉以后的布衣将相之局。这在客观上,对于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和宗法制的瓦解,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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