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和盎撒人关系与其说犹太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同盟关系,我看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犹太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美国...
犹太人和盎撒人关系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它的核心观念是金钱至上,美国是资产阶级具有绝对统治力的国家。
想知道美国的真正统治者是谁,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谁在美国最有钱,谁就是美国的真正统治者,了解这个事情,你对美国和世界的理解,就终于入门了。
而犹太人在美国的人口只占总人数的2%左右,美国有3亿多人,犹太人才600万到800万之间,却控制和掌握了美国国民总经济的60%以上,美国富豪榜前40名当中,一大半也都是犹太人。
这些统计数据,还没有包括美国实力最强的几大犹太人金融财团,如果加进去了,恐怖的数据会让人们难以接受。
而且,犹太人差不多250年前在美国建立的时候,从欧洲移民到美国的犹太人就已经很有钱了,很多都是金融银行家。
欧洲移民美洲大陆的欧裔人,基本上都是罪犯和无业游民,迫于生计才来到美洲大陆开荒,因为只有这样,英国政府才会饶过他们的债务问题。
而犹太人开封美洲大陆,就是为了挣更多的钱,所以后来才有了一位叫所罗门的犹太人无息贷款借钱给华盛顿,帮助华盛顿打赢了美国独立战争,这些信息在华盛顿总是的信件中都有明确的记载。犹太人在美国建立以后,如愿以偿地成立了一个资本为王制度的美国,从此更多的犹太人从欧洲纷纷移民到美国这个天堂,刷先建立起了各大银行机构。
美国在最初建立的银行,几乎大半都是犹太人成立的,这也是为什么犹太人在后来的金融领域成功占据了统治地位。
犹太人是带着金子来到美国的,而其他欧洲人则是带着挖地铲子和盖房子的砖头。
犹太人也从来没和这些欧裔人同流合污,他们的关系也并不复杂。
基本上就是老板和工人的关系,犹太人买块地盖个工厂,盎格鲁撒克逊人则在这个工厂打工领薪水,一晃250年过去了。
犹太人越来越富,权力越来越大,盎格鲁撒克逊人却没有半点起色,这才是他俩真正的关系。我们不能因为自己不了解美国的殖民历史和美国犹太人的历史,就断章取义的去判断美国的族群关系,而是在准确的了解美国历史后,才能做到准确的发言和探讨。
犹太人也从来不是暴发户,他们在美国这片土地已经富裕了250年之久了,他们一直在美国非常排外,不和其他族群通婚,一直世代居住在各自的犹太人社区里。
这更加说明了盎格鲁撒克逊人连巴结犹太人都机会都很少,所以特朗普家族和拜登家族为什么要和犹太人联姻呢?难道说,他们本来就是?这只是我的猜测。
日耳曼人大迁徙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
盎格鲁人(Angles,最早生活在日德兰半岛南端,England就是盎格鲁人的土地)、萨克森人(Saxons,最早生活在今德国西北部萨克森州)和朱特人(Jutes,最早生活在日德兰半岛,日德兰在拉丁文中就是朱特)渡过北海进入不列颠建立了七个国家:肯特(Kent)、萨塞克斯(Sussex,即South Saxons)、韦塞克斯(Wessex,即West Saxons)、埃塞克斯(Essex,即East Saxons)、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和麦西亚(Mercia),史称七国时代(Heptarchy,源自拉丁文的“七”和“统治”,至829年韦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借其领导诸国联盟对抗8世纪末开始入侵不列颠的维京人之机完成英格兰统一为止)。
大不列颠岛原是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在蛮族迁徙浪潮中,罗马政府自顾不暇,于407年撤回了最后一批驻军。这给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一个入主大不列颠的良机。不过征服的历程并不一帆风顺,有些不列颠人逃入西部或北部山区,长期坚持反抗斗争。西部形成威尔士,13世纪才被征服;北部形成苏格兰,18世纪才纳入英国版图。盎格鲁撒克逊人在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过程中,同当地的克尔特人以及后来的丹人、诺曼人等长期结合而形成英格兰民族。
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一群怎样的人?揭秘盎格鲁撒克逊人特点
这个特征,放到美国人身上,反而是最明显的。最早的美国人,就是英国移民,白人新教徒,当然是认为自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直系传承。但在美国,因为有这种很直接的种族和文化的冲撞,直接影响到经济利益和政治平衡,让这种强调种族文化优越性的需要有了市场,成为所谓的美国卓越主义(Americanexceptionalism),而这种态度也直接决定了很多社会现像。
就从种族说起。虽然都是种族优越性,但是其实观念下也有变数。大致经历了所谓的后天优势性到先天优越性再回归后天优越性的阶段。
后天优越性是指,所有人种都是同源的,从亚当夏娃来的。出现种族优越性,是后来民族发展的经历不同。这种优越感,存在于建国初的那些政治领袖,比如Jefferson 这样的直接受启蒙运动影响的人。比如 Jefferson虽然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优秀,但却认为黑人和印第安人从本质上和白人是一样的。换句话说是,Jefferson虽然认为应该从印第安人手里抢地,但那是因为印第安人自己文化素质低,所以应该由白人来管他们。但是,因为民族同源,Jefferson认为印第安人也是可以被同化的,也应该被慢慢同化。类似的还有黑奴的问题,在 Jefferson看来,不是不应该解放他们,而是没有好的一次性解决方案,能在解放黑奴的情况下保证现在政治平衡,社会稳定,所谓让美国人骑虎难下(用 Jefferson的原话是,我们是抓在狼的耳朵上,放开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而到了十九世纪,这些白人新教徒开始相信先天优越论,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从骨子里就有优越基因,而其它民族没有。这种观念的本质在于,因为这种差别是内在的,所以其它民族是无法教化的劣等民族。所以,种族岐视和排外行为就可以大行其道了。
比如在解决黑人问题上,那些不接受黑奴,又不想让黑人污染社会的人,就曾伙同了一些黑人领袖,勾想出了一个宏大的计划,要把黑人送回非洲。最后这批返乡的黑人在非洲建了一个国家,就叫利比里亚,取自由之意,而首府就命名为蒙罗维亚,取自美国的第五任总统,JamesMonroe,就是搞门罗主义的那位。又比如来美国的天主教徒,比如爱尔兰人,就也被视为是只会被人支配的劣等民族。
这种种族优越感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具体到行动上,就是著名的昭昭天命(Manifestdestiny)。美国人,就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自认受之于天命,要在北美大陆传播美式自由和民主(当然还有新教的教义),替上帝管理这天下人天下事。于是美国人在这昭昭天命指引下,在十九世纪一路西进,把整个北美大陆几乎都收于自己名号之下,把印第安人赶进几块保留地里,什么同化自然是没了。事实上,印第安人要到十九世纪末才拿到所谓的选举权,那时黑人已经被名义上解放了(也被隔离了)几十年了。
到十九世纪末,美国在北美大陆已没有土地可以继续彰显他们的天命,边疆已经消失,于是,有一帮耐不住的人开始一路向西冲入太平洋去替天行道。就是那时候,美国的传教士们开始大规模的加入欧洲传教士的队伍,进入中国这样的地区进行传教。而在美西战争后,美国人更是拿下了夏威夷,菲律宾等地。TRoosevelt甚至还想加入到欧洲人瓜分非洲的活动中去,把西进推到极致。但是美国高院实在受不了了,认定象菲律宾关岛这样的地方已经无法同化,最后美国终于停下西进脚步,正式进入帝国主义时代,开始推行美国特色的软性殖民。
于是这种态势到一战后的 1920年代慢慢开始转变,一个所谓的美国文化开始形成,事实上,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在这一轮又一轮的向天下布道的狂热中,已经或多或少的开启了这个同化的过程。到二战后,随着民权运动的兴起,各种弱势群体开始争取自己的社会权益,所谓的种族文化优越论开始变得政治上不正确了,同化这个概念也开始被美国国族的概念取代。最后,大家把白人新教徒这两个词和盎格鲁-撒克逊放在一起,就成了有点贬义的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s,WASP),去指当年这些处在社会上层,替上帝管理世界恩宠世人的遗老遗少。这也是现在常见的提及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情由。
但是,种族主义虽然是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不等于盎格鲁-撒克逊的这个民族称乎后的文化理念也被抛弃了。当年的美国人举起盎格鲁-撒克逊的大旗,当然是因为这后面,有着他们自我标榜的让他们比其它民族优越的特质。所谓同化,也是把他们所认定这些理念,扎根于普通美国人的内心深处,让他们认为,这是美国人与生具来的杰出特质,不可磨灭的民族精神。
说了半天,那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杰出特质到底是什么呢。这个虽说有点众说纷纭,但我以为,其中最关键的概念,就是所谓的自治(self-governance)能力。
对美国人和社会有着深刻洞见的Tocqueville,就曾说过美国人的自治能力是令它与众不同的一个特质。说白了,就是美国人在社会各级各地自发的形成自我管理系统,抗拒集权统治的能力。这也是让早年的美国人已经引以为荣的特质。因为早在殖民地时期,各个北美殖民地就成功实现了自治(其实是因为英国政府力不能逮),不仅地方政府自治,具体到新英格兰的早期殖民者定居点,也更是一个个自治的小城镇,教会也是会众式的自治形式。事实上,美国的独立战争,很大程度上就是北美殖民地试图维护自己的自治形式的一次大型政治运动(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人不认为独立战争是一次革命:我们明明是在努力维持现状么)。
所以说,这种自治的理念,在还没美国的时候,就扎根在了北美大陆居民的心里,也因而被他们反复的自我加强,终于成为了美国人生活理念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反应在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在最底层,对于一个个体,自治几乎是跟个体自由是同义的。一个人的自治能力的最基本保证,就是配带武器的自由,而对一个人自治能力的最佳检验标准,当然是这个人能否自食其力。而在地方权力上,各个州最终形成一个相对松散的联邦,以保护各州权力,也是对州一级的自治能力的肯定(当然,这个在南北战争以前,就是保证南方各州有实施奴隶制的自由)。在一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向世界提出的民族自决的说法,也是充满了美国新教徒自治观念的政治信条。
这些理念,还有诸如什么美国人反对大政府的传统,美国人反对政府过多介入私人生活的传统,都可以说是从自治的理念里衍生出来的概念。这个概念,并没有随着种族主义的失势而消褪,相反的,在脱离了种族主义的羁绊后,终于成为美利坚民族的一个优良美德而被发扬光大,成为政客名流们形容美国精神的保留词汇。
象今天有人在说起所谓的盎格鲁-撒克逊遗产时,一般也是想指这种精神。但只是这样说,难免会让人想起这后面潜在的种族主义观念,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所以,已经很大程度上被人弃用了。
盎格鲁撒克逊计划是什么?
盎格鲁撒克逊是什么,可以简要的说一下。是小说?还是真的什么计划? 我看了篇转基因的文章看到的 不懂 请教!!盎格鲁·撒克逊计划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有色人种,首先是华人。这个文件是1995年旧金山费尔蒙特会议宗旨的扩展——其目标是要消除地球上50%以上的多余人口——垃圾人类,对之进行清洗或者隔离。
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人通常是指公元五世纪初到1066年诺曼征服之间生活在大不列颠岛东部和南部地区的文化习俗上相近的一些民族,属于日耳曼民族的一支。
他们使用日耳曼方言,被历史学家比德认为是三个强大的西欧民族-源自日德兰半岛的盎格鲁人(Angles)和朱特人(Jutes)以及来自之后称作下萨克森地区的撒克逊人(Saxons)的后裔。盎格鲁人有可能来自Angeln,比德描述他们的整个国家都来到了不列颠,留下他们空空的古老大地。
扩展资料:
盎格鲁-撒克逊王国的基督教化从约西元600年开始,并实质上于八世纪中叶完成。整个七世纪到八世纪,较大的王国之间互相争夺权力。根据毕德的纪录,肯特王国的艾特尔伯特于六世纪末掌握统治权,但权力后北移至诺森布理亚。
'麦西亚霸权'(Mercian Supremacy)于八世纪统治,但还是没有延续下去。肯特国王艾特尔鲍尔德和麦西亚国王奥发两位最强大的国王,达到最高统治地位。这个时期被形容为七国时代(Heptarchy),但这名词现今于学术上已不使用。
这个词汇建立在南不列颠主要七国-肯特(Kent)、萨西克斯(南撒克逊,Sussex)、韦塞克斯(西撒克逊,Wessex)、艾塞克斯(东撒克逊,Essex)、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和麦西亚(Mercia)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学术研究显示其他几个王国也在此时期占有重要地位,包括:赫威赛(Hwicce)、麦肯赛特(Magonsaete)、林赛(Lindsey)和中盎格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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