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怎么分,都甲都甲制,为明、清行政区划,县下设置“都”,都下设置“甲”,一般以序数命名,分别为一都、二都……以及X都一甲、X...
明朝是怎么分 都甲
明朝是里甲制或称保甲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摊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明代法律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任何人离乡百里,都必须持"路引","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
明朝 府下设州,州有二种:一为 直隶州,地位相当于府而低于府的 ,直属于省;一为 散州(即属州),隶属于府,地位与县 相当
明朝 县 府、州下设县,各县 长官 为知县
明朝 乡 村庄 小镇
明朝 社 集体性组织;团体 如复社 几社
明朝 甲 户口编制单位 20户为一甲
古代人是如何分家的?他们分家的制度是怎样的?
古代人分家依旧遵循着家族优先、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在其父母都健在的时候由父母决定,父母不在了由家里的长辈进行财产分割多种方式,分家的制度主要是根据秦朝的分家制度一直流传下来。分家也就是孩子成年之后分开过,各过各的,不在一个锅里吃饭。一、商鞅变法强制分家流传至今
分家制度起源于秦朝的秦孝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359年的时候,商鞅在变法中提出《分户令》,强制分家,将一个大家族划分成小户家庭。要求每家每户的户口本上只能有一个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如果超过规定数目则缴纳的税收翻倍。后期为了解决地主不分家的现象,提出了如果不分家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家族成员的女人小孩剥夺平民身份变成仆人。后来分家传统一直流传下来。二、父母做主平分财产
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应该由父母做主平分现有的财产,每一个孩子得到的财产都是一样多的。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西汉陆贾的分家法,陆贾作为刘邦的下属,在自己老了之后,拿出自己的奖赏的一半平均分给五个儿子,并让其自立门户,告诉孩子必须要好吃好喝的伺候自己,如果自己在谁家去世,剩下的财产就归谁。三、女儿无权平分继承家产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古代,之后儿子继承家产的权利,女儿没有权利继承。女儿在出嫁之前得到娘家的陪嫁,这是唯一一次娘家给女儿家产,但是是嫁妆,不代表分家,在古代给的多少决定着以后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卓文君不听从父亲的安排,执意与司马相如私奔,父亲一气之下不给女儿陪嫁嫁妆,后期见女儿过得实在辛苦,才将嫁妆补发。
明朝怎么还分南明北明怎么回事
明朝怎么还分南明北明怎么回事南明是自公元1644年李自成农民军攻破北京到后来清朝入主中原,明朝宗室先后在南方建立的抵抗政权的统称。包括弘光政权、隆武政权、鲁王监国、绍武政权及永历政权,前后共历18年。
南明~南宋~等都是由于政权移动方向而命名的历史时间段~不是真正历史出现的名词~是史学界提出的~至于北明嘛~这个真没有~崇祯及其之前的明朝~是大一统的~它和南明(分散政权)明显是有区别的~而且差距很大~不可同日而语~(像北宋和南宋~都没有大一统~历时也差不多~境况差不多~极其相似~所以史学界这样命名~)~~或许不科学~~~见笑~
南明是后金入关、入主中原、开创清朝、定都北京后明朝残余势力在南方重组的小朝廷,为的是重振明太祖朱元璋的雄风从南向北克复中原。怎料大明气数已尽,南明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中风雨飘摇没多久就寿终正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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