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祭祀中的“翌”祭,具体是一种什么祭祀?包括这种祭祀的目的,仪式,祭祀的对象等。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
商代祭祀中的“翌”祭,具体是一种什么祭祀?
包括这种祭祀的目的,仪式,祭祀的对象等。祭祀行为的思想基础在于,先民对一些重大的或罕见的自然现象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总以为有一个万能的神在主宰着一切。另一方面,当先民面对巨大的天灾人祸感到无法抗拒时,于是自然地想到祈求万能的神或祖先的神灵保佑。这样,祭祀——神道设教活动就产生了。《礼记·祭统》:“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这是说,当人的内心有这种需要时才会产生祭祀行为。
万能的神和祖先神灵究竟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但在先民的观念中,相信上帝和祖先的神灵肯定是存在的,他们居于高深莫测的天上,且与人一样,有思想,知善恶,神圣而又万能,只要享受人间的祭祀,就能施展神威,保佑子孙平安或消除灾祸。基于这种观念,所以祭祀的方式也就必然以人的活动方式为原型而加以想象化。
根据对殷商甲骨卜辞的研究,早在殷代后期就已形成了一套规律严整的周祭制度。所谓周祭制度,就是在不同的天干日祭祀不同的祖先。殷代以祖先死之日所逢的天干命名祖先的庙号,因此,祭祖之日必与祖先之庙号相同。比如,在甲日祭祀殷的先祖上甲微,或羌甲,或戋甲等;乙日则祭祀大乙成汤,或报乙、祖乙、武乙等。所有的祖先都祭祀完一周,六十日一回转,一年六周祭,称为一祀,然后又从头开始。晚殷时期形成的五种周祭,内容包括:
1、彡祭,即肜祭,据字形其形式当是伐鼓之祭,至周代尚有此种祭法。
2、翌祭,据字形其形式当是舞羽之祭;
3、祭祭,即以酒肉祭;
4、祭,据字形其形式当属烝尝之祭,即以黍稷祭祖先神灵;
5、 祭,据字形当与西周时的禘祭相同,也即大合祭。[1]
五种方式祭祀一周,恰好是一年,称为一祀。这就是《尔雅·释天》:“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的由来。晚殷时期形成的五种周祭制度,董作宾先生的《殷历谱》、陈梦家先生的《殷虚卜辞综述》有全面的阐述。许进雄先生在《第五期五种祭祀谱的复原——兼谈晚殷的历法》一文中,作了复原工作。
在殷商甲骨文中,有130多个字是与古代祭祀活动有关的。到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里,还有67个与古代祭祀有关的篆字。通过分析这些文字,可以了解古代祭祀文化丰富的内涵与独特的方式。周代的祭祀制度,主要载于《礼记·王制》、《祭法》、《祭义》、《祭统》及《大戴礼记》等文献中。
祭祀行为的思想基础在于,先民对一些重大的或罕见的自然现象无法作出科学的解释,总以为有一个万能的神在主宰着一切。另一方面,当先民面对巨大的天灾人祸感到无法抗拒时,于是自然地想到祈求万能的神或祖先的神灵保佑。这样,祭祀——神道设教活动就产生了。《礼记·祭统》:“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这是说,当人的内心有这种需要时才会产生祭祀行为。
万能的神和祖先神灵究竟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但在先民的观念中,相信上帝和祖先的神灵肯定是存在的,他们居于高深莫测的天上,且与人一样,有思想,知善恶,神圣而又万能,只要享受人间的祭祀,就能施展神威,保佑子孙平安或消除灾祸。基于这种观念,所以祭祀的方式也就必然以人的活动方式为原型而加以想象化。
根据对殷商甲骨卜辞的研究,早在殷代后期就已形成了一套规律严整的周祭制度。所谓周祭制度,就是在不同的天干日祭祀不同的祖先。殷代以祖先死之日所逢的天干命名祖先的庙号,因此,祭祖之日必与祖先之庙号相同。比如,在甲日祭祀殷的先祖上甲微,或羌甲,或戋甲等;乙日则祭祀大乙成汤,或报乙、祖乙、武乙等。所有的祖先都祭祀完一周,六十日一回转,一年六周祭,称为一祀,然后又从头开始。晚殷时期形成的五种周祭,内容包括:
1、彡祭,即肜祭,据字形其形式当是伐鼓之祭,至周代尚有此种祭法。
2、翌祭,据字形其形式当是舞羽之祭;
3、祭祭,即以酒肉祭;
4、祭,据字形其形式当属烝尝之祭,即以黍稷祭祖先神灵;
5、 祭,据字形当与西周时的禘祭相同,也即大合祭。[1]
五种方式祭祀一周,恰好是一年,称为一祀。这就是《尔雅·释天》:“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的由来。晚殷时期形成的五种周祭制度,董作宾先生的《殷历谱》、陈梦家先生的《殷虚卜辞综述》有全面的阐述。许进雄先生在《第五期五种祭祀谱的复原——兼谈晚殷的历法》一文中,作了复原工作。
在殷商甲骨文中,有130多个字是与古代祭祀活动有关的。到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里,还有67个与古代祭祀有关的篆字。通过分析这些文字,可以了解古代祭祀文化丰富的内涵与独特的方式。周代的祭祀制度,主要载于《礼记·王制》、《祭法》、《祭义》、《祭统》及《大戴礼记》等文献中。
才九月,唯王五祀。”
“翌...日”语句结构后来演变成“翌日”祀礼,这是含有“连续”意思的祀
礼;“贞,翌丁未酒,中丁氵易日。”类型语句被简化为“贞酒彡日”型的语句结构,
“贞酒彡日”语句结构后来又演变成含有“轮换”意思的“彡日”祀礼。再后来由于
“周祭”的产生,结合“周祭”的“工典旬”用语,“翌祀”、“祭祀”(含祭、食、
协)和“彡祀”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固定的含义,如下表:
1、翌日“工典其幼”(超脱、再生、延续,代表“死后”要办理的事情。)
2、祭日“工典其鼎”(用于食物祭祀。)
3、彡日“工典其酒”(流动、升迁、置换,代表“生后”要办理的事情。)
无论是“翌祀”还是“彡祀”,都含有“酒”与“日”这两个关键元素,如在
前面列举的“贞酒翌日”和“贞酒彡日”,而“日”是殷人先王的象征,可见“酒”
与殷人的信仰密切相关。酒既是殷人日常的饮料,也是与神沟通的媒介,在武丁时
期“酒”也是对先王进行祭祀的代名词。如《乙编》6664卜辞:“丙申卜,削贞,
来乙巳酒下乙,王占曰:‘酒,唯有一祟其有饮;乙巳酒,月日雨,()既雨,()
亦雨...’”,“下乙”即是小乙,是武丁之父,武丁为小乙的祭祀之事(酒下
乙)亲自占卜,并担心祭祀那天(乙巳酒)有“祟”降雨;占卜的结果记录于龟甲
的反面,既《乙编》6665卜辞:“乙巳不酒雨,九日甲寅月有饮于西。”这款卜辞
一是说明“酒”是武丁时期祭祀的代名词,“乙巳酒下乙”即是说:乙巳那日祭祀
小乙;二是指出殷人的一种观念,即“日、月功能对立”的观念。在祭祀前,武丁
担心有“祟”降雨,“月日雨”是说:月亮白天下雨;占卜的结果是:“乙巳不酒
雨,九日甲寅月有饮于西。”说明乙巳那日无雨,甲寅月下雨(有饮)于西;可见
武丁担心的“祟”就是月亮,月亮有“饮”的功能,即是下雨的功能,这种功能有
可能破坏白天的祭祀活动;“日”即是殷人先王的象征,又是白天的象征,也是阳
性的象征。“日”与阴性的象征“月”是功能相反的,武丁当然不愿意在祭祀先王
的象征“日”时有“月”出现,因为“月”将会带来雨而破坏祭祀活动。
殷代的祭祀有两种,一种是翌祭,一种是乡祭
甲骨文 找到“黄帝” 了吗
关键词: ;黄;黄帝;祀典;衡
笔者于1963年曾在殷卜辞中发现有关于“虎、 山、黄”即虑牺、神农、黄帝的祀典。计黄帝不下百条,虑、农约二十条。1987年郑振坤研究员之《周易起源与发展之管见》曾对笔者虑、列山说加以引用,但未及论证过程(见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第五期66—70页)。今特将其第三大氏,即《易系辞》所述黄帝氏,这个至今大家普遍认识的“黄”字,原为祭祀对象的大人物,做一简明论证,以求教于甲骨学专家和关心中国历史的广大读者,以及遍于全世界的炎黄子孙。
(黄)卜辞举例(约占有关黄帝卜辞的十分之一)。
1、贞:于黄告。(乙2472)
2、王占曰:其于黄尹告。(合集3473)
3、贞:于黄尹卫(卫)(乙6394)
4、[王]占曰:其卫(卫)于黄示。(续5.9.2)
5、 (饫)于黄尹,十伐(杀),十牛。(乙8204)
6、 乎(呼)黄,多子出牛, 于黄尹。(合32555正)
7、 壬午卜争贞:黄入岁(胙),翌癸□用。(战后南北1.53)
8、 壬申卜:步。癸酉卜:步。甲戌卜:步。丁丑卜:步( )黄,‘虎来’(合文)(乙4549)
9、 丙寅卜争贞: 于黄 (袖、偶)二羌。(天36)
10、 丙辰卜 :立(莅) (黄)事。(铁88.4)
11、 丙辰卜 :立(莅) (黄)事。(罗氏撼片与《铁》同辞异卜。)
12、 乎(呼) (黄)凡(盘) (仕)。(乙4516)
殷墟卜辞中,只“上帝”、“虎( )帝”称帝(根蒂),后来殷末的帝甲等王死后拔高称帝(意为上宾于天、在上帝左右)。黄帝本非帝(始祖),不像 牺被称为人祖,故卜辞中根本不可能出现黄帝一词。黄帝之帝的尊号,是周代人才给追加上的。有人认为在卜辞中发现了“黄帝”字样,那是误“步黄 (虎来)”为 黄帝(原义是把 礼时献祭黄帝的虎送来)(参阅文例8),而忽略了君(尹)、王、帝、皇称谓的时代性。
直到汉代,儒者还知道黄帝本无“帝”称,没有谥号,可以直呼一个“黄”字。因为“古者质(质朴),生死同称……名‘黄’,[号]有熊也”(《白虎通义•谥》)。在殷卜辞中,正是可以见到黄帝的只单称一个黄字的一些例子(见前文例之1.4.8.9.10.11诸条)。《白虎通义》是后汉初全国名儒在白虎观讨论经史政治制度时公认见解的总结性记录,仅从正确阐释黄帝本自名黄这一点来说,亦是很可宝贵的。
在卜辞中除称“黄”之外,也被加以官称“黄尹”。尹,君也,官也,但还没有后世的“王”大。“黄”和“黄尹”本该很容易地读为后代所尊崇的黄帝,但是为什么偏偏做不到呢?从1899至1999百年来的实际学术表现来看,我觉得可能是以下内个主要原因所促成。
一、 忽视了《白虎通义》关于黄帝本自名“黄”的提示。这由想在卜辞中寻找“黄帝”这一名号可知。同时,也忽视了最高统治者称谓有古今变化的前人议论(诸如秦始皇、顾炎武、崔述等)。
二、 在古文字学上,没有解决“ ”实为黄帝黄亦即黄色的本字,在卜辞中,“ 黄”并出而常借黄为 。并不知黄字的造字本议(详后),故误将“黄尹”读为衡尹,以至与为阿衡官的“伊尹”(亦是卜辞所常见的)混而为一。
三、 在古文字学上,没能解决“虎、 ”之为古今字;也不明确“ ”即列山氏合文,“ ”即神农氏——没想到或不敢想到关于三大氏远祖的传说及其祭祀,延至殷代仍然巍然灿然地存在。中华民族一直保有远祖历史的真传,即旧石器时代渔猎之与 牺、新石器时代农业之与神农、青铜时代文明之与黄帝相当的这一铁的客观事实,这是问题的关键、立论的分水岭。
以上三者更深层次的思想根源,当是在于对三皇氏历史,视为“传说”或“茫昧无稽”,或视为“伪古史系统”而抹煞,或视为“神话”而不论究。这些复杂的原因,便形成了一股疑古思潮,冲荡学界,乃是漫不考古求实的空论,动摇了民族的自信力。不然,何至于百年时音,总不明白“虎帝、列山、黄尹”或“虎、 (农)黄”之为 牺、神农、黄帝呢?绝非才力、学力不足,而是有了先入偏见。这种偏见,会把人们引向历史虚无主义甚至民族虚无主义。因此我们应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断地进行历史的探究。
以上算是绪论,下面回到卜辞文字分析及其文句内容的考察上来。
在卜辞中,“黄”用为黄色字,如“黄牛”“黄羊”“黄吕”(黄铜料块),这是人所共知。自然“黄尹”就是黄色之君(尹、君同源)——黄帝了。这本来是顺理成间的妥贴解释。但是百年来,学者们并不这样认为,而认为这是伊尹的另一称谓“衡尹”(前已提出及),对不对呢?显然不对。下文一一辩证:
(一)“黄偶”(黄帝夫人)就不能解作“衡”之配偶,阿衡是官名,是通名,不限定必是伊尹的配偶;而且不合卜辞祭称人名之定例,按例祭祀对象必举其个人专名(包括庙号),即一定标明是某人的配偶。由此一“黄偶”的祭祀对象的名称,也足以反证“黄”是人之专名,不是“黄”假借为衡,凡祭“黄”之辞都是祭阿衡官。况且只祭祀某一官职而不举个人专名,卜辞并无此例。显然,卜辞里的“黄”字本不该读为衡字的。黄,既已借为 ,就不能再借为衡。
(二)何况在整个卜辞中(可据《殷墟卜辞综类》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来对比)“黄尹”与“伊尹”在祭祀规格上的不同,也显然是二人,不可混为一人。据卜辞,黄帝在祭礼时有武士的仪卫(文例3“于黄尹卫”,4“卫于黄示”黄帝神主),祭品有时多到三五十、百牛,人牲最多十伐(伊尹不超过一伐),甚至杀虎以祭(文例8“虎来”)。这与合集20706正“勿疋才(载,祀也)王母虎获”(别等祭王母的虎捉着)都是属最高的君王规格。总的看,伊尹和殷王都没有如此高的待遇。这证明“黄”必是黄色之君黄帝,黄不可读为衡。
(三)黄尹:尹原意为君,后世分化。章太炎《文始》说:“《春秋》君氏亦作尹氏。《荀子》君畴,《新序》作尹寿。则尹、君一字也”。卜辞中有些字加“口”与不加“口”无别,如启、启、石厂( )、商 ,均是一个字,君尹当不例外(参据赵诚《甲骨文简明辞典》60、176页)。黄尹,此人君位而名黄,非黄帝而何?在殷前古史上绝无第二个名黄的人可与黄帝齐名,即使在迄今为止的中国历史上也没有。殷时伊尹,官耳臣耳,居王之下;“多尹”,一王,同一尹称,实有昔君今臣之异。君(尹)、王、帝、皇,后来居上。黄尹、伊尹显然不能相提并论,同日而语。正因为尹位的臣化,失去原意,周代才不用黄尹一词,改称曰黄帝,居于后王之上。这个历史变化,前人忽略了,误改读为衡尹。
(四)由黄帝的故国“黄”,后裔亦称“黄”氏看,黄也不该读为衡而释为伊尹。读下面一文例就可明白:“乎(呼)黄(国名,黄帝后裔氏名)、多子(商族子姓)出牛, (饫)于黄尹。”这自然不能读为“呼阿衡饫祭于衡尹。因为,有衡氏、司马氏,而无阿衡国防大学司马国。此辞之“黄尹”(见前文)“黄”为其国、氏之称,无可疑者,
(五) 字,前人未释,今按“ ”为黄色本字,如红紫外线绀 的结构。按《说文》籀文,可知糸部首的字,本亦从丝,如幽 ( ) (缁) ( )。 是郑重写法,“黄”是常用的同音假借的简体(见前出文例10、11、12从丝)。
“丙午卜, :立(莅) 事。”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十三年)。这是说殷王武丁隔一两天后(即戊日或已日,于五行属土,符合黄帝土德)亲临主持祭祀黄帝的大典。综观上列诸卜辞,君王规格而以黄色为名,值得殷王亲祭的当属殷人远祖范围的突出显赫人物,中国古史上非帝莫属。这符合于《庄子盗跖》所说“世之所高,莫若黄帝。”看 字就极清楚,不用加帝字就可定论。 、黄既用为一字,黄不能读衡明甚。
(六)以殷代卜辞“盘龙”地名至今不改,亦足以补助考证。“乎(呼) (黄)凡(盘)龙 (仕)。”(乙4516)动员黄帝后代到盘龙(今湖北黄陂县)地方去为殷王当差。1974年在盘龙镇发掘出殷代诸侯级的宫城遗址,遗址该不是偶然的。盘龙地处黄陂县,这“黄”字当与卜辞的“呼 ”(即黄帝后裔的黄氏)有其渊源。
(七)卜辞中,黄尹,伊尹的区别是分明的。今再举一祈雨事实补充证明。“ 、伐于黄尹。亦 于 (女蔑合文,依于省吾说)。”(前1.52.3)按蔑下从伐,伐魃同声,女蔑即《山海经•大荒北经》的“黄帝女魃”,“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故二者连祭。“其又(侑)蔑(魃) 伊尹。”(甲883)女魃与伊尹为何连祭?《齐民要术》引《 氾 胜之书》“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卜辞祭女魃是求免旱灾,祭伊尹是求保佑抗旱多收。这里,也足见黄尹即黄帝,与伊尹比,也是一高一低截然二人,黄帝高于魃,而魃又高于伊尹,高下有序。这种地位的显示,与上文所证完全相符,可以互补。
(八)按卜辞,“黄”字作“ ”二型 ,皆人体之简笔象形字,从“大”加“口”或“ ”,,口 象人体之躬即胸腹主干膨大部位。“大”上加“口”象人之首。总称曰躬,由内而言曰腔(穹)。黄,本义是“躬、腔、 ”,引申为身体魁梧之美。“黄”纯属人体之形,并非佩珩(衡(或为玉环之形。亦与 字、交字无涉(参看《甲骨文字诂林》1236页)。
前八项,都是由卜辞内在联系得来的本证(内证),证明殷代之“ (黄)”,“黄,黄尹”即周代之黄帝,无可移易,而读衡说则项项与之抵牾,读衡说如此舛误何故?
下面就读衡说的脱离实际、颠倒附加予具体分析。
(一)选错了决定性证据而黄字被牵强读为衡。郭沫若先生的读衡说以为西周金文“赤市( 、绂,围裙)幽黄”即是《礼记玉藻》“赤 幽衡”(这是正确的);并以为“黄”为璜的本字(误),璜字后代亦作珩、衡(是);因引出殷代亦已“黄假为衡”(错觉),但中限于把“黄尹”改读为“衡”尹,即“即阿衡伊尹也”的牵强可怪之说。——其实不然。后来,唐兰据《师 鼎》黄字作 ,说这是本字,从 (绂)不从玉,可知是指绂(蔽膝、围裙)的绶带,用皮革比麻可染成不同颜色,不是指的佩玉(黄珩衡)。戴家祥主编《金文大字典》以为卓见,批语郭老的固执旧说。今按:此字,并非数十例皆用黄字“无一例外”,《 簋》作“赤 幽亢”(参看金文编706页;清末已著录,郭氏《大系图录》亦著录)。亢—— ,象形人足加羁绊(脚镣一类)。亢与 ( )为古今字。《周礼》“亢恶马”,亢一作纲,亦是绳系之意。足见亢, 同为索义(或其动词拴系义)。以音与义求之, 当即后代“ 、 ”字。是“黄、 、亢”三者实同源词,意为绳、索、维、带。因而黄字即使出现四十余次,也依然不失其为假借性质,不是本字,不起决定作用。“ 、亢”虽然各出现一与三次(第三次称“金钪”,则益见其不从玉),但它是本字,起决定作用,因此看问题,要看实质,以为黄是本字,实乃似是而非。在周汉两代,黄与衡都是借以代 (或亢)用的,黄衡之间只在借给特定短语中的 字用时才发生(隔着古今的)间接关系,在一般行文中二者从未发生过共时的、直接的假借通用关系,即从无以黄代衡或以衡代黄的事实(查高亨编董治安整理的《古字通假会典》276、277、285页可知)。不能把黄衡的间接关系篡改为直接关系,暗换了性质。
以为殷卜辞“黄尹”的黄“假(借)为衡”,是把周汉两代的黄、衡的间接关系,硬搬到殷代变为直接关系,纯属逻辑错乱,混淆了古今时差,使思维进入混沌状态。
(二)读衡说与读黄色“约定俗成”的矛盾,未见自圆其说。卜辞“黄牛、黄羊、黄犬、黄吕”皆读黄色,何独“黄尹”读衡?没有论证。按前述卜辞本证看,读衡说是错的,杜撰的。一个字无同时二借自造混乱(既读黄、又读衡)之理。卜辞亦无读衡之证。若读衡黄色之君黄帝就从卜辞(即殷代文献)中消失了,这是争论的焦点。解为黄帝,一了非当,还其真面。因为“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合证的黄帝史是(中国文明初期的中或下段的)真历史,并非“可无论矣”的“神话”。既使神话,也应从中看出真实历史影子,更何况古来诸子百家一直承认有黄帝其人。既然地下发掘出青铜文明阶段的遗物遗址,自然有其人群社团及其代表老黄帝的存在,没有怀疑余地。
(三)读衡,牙根儿不能成立:把晚到汉朝才出现的“以衡代 ”,错以为以衡代“黄”(一误);又把这提前到殷代(二误);作为当时已经有了“以黄代衡”的证据(三误);并且把“以衡代 ”颠倒过来,又改成“以黄代衡”(四误);以上可见,在错误判断基础上,颠倒字的概念,时的古今,左变右幻,牵强混乱,又明知周汉两代黄衡“不相紊”(不通用),反将子虚乌的“黄假为衡”强加到殷代,古今无证,“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五误);现存卜辞中虽不见“衡”或其古文“ ”字,但殷代应有此字(阻挡通行的衡,度量“衡”、平“衡”、车之“衡”而且在概念上也不允许黄衡二字相混不分(六误);隐去卜辞中的“黄尹”黄色之君黄帝(七误);而又幻生出一位本不存在的“衡尹”(八误);而这个怪称是阿衡(官名)加尹(官名),两个官职称谓迭连一起,实卜辞所不见(九误);把黄尹即黄帝压后一千年,视为殷人,是划地自牢,先验地断定卜辞不祭远祖黄帝(十误);看到黄字,偏不往黄帝身上想牵强改读为衡在对古史体系的损坏上,似与疑古派同路(十一误);一笔勾销了(伏羲、神农)黄帝之为真史,思想根源在于脱离了考古学(旧、新石器、青铜器)三阶段分期,脱离了社会生产力发展观点而谈古史(十二误)。
总之,改字读经,滥用通假,将黄帝勾销,把黄帝变为伊尹,是郭老古史研究中的一失,不能为贤者讳的。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他在理论上没有象范文澜先生那样对三皇史用考古学来印证的准确认识。王国维《古史新证》(1925年)用甲骨证明殷史可信,用周金文证明夏朝之“禹”王有理。郭氏却认为“有没有夏代还是一个问题”,即使有夏代也不过是野蛮高级阶段,把中国文明的开端拖后太晚(违背了考古实迹),当然就排除了黄帝文明时代之为事实。郭氏到晚年修订过早年的甲骨文考释的一些局部,但没有改变读衡说,亦即坚持卜辞中无有黄帝祀典,这对中国学述研究来说,实在可惜。读衡之说,确乎误导,应予纠正。
读衡说提出已廿十年,期间基本无人质疑和提出拓证,只见孙海波《甲骨文编》(1965年版523页)持不同见解,表现出在卜辞中求索黄帝祀典的可贵努力和独立思考的进取精神。五十年代,范文澜教授曾发表专文,论三皇氏传说符合考古事实,表现了社会发展知识,认为属于信史,这无疑是对古史的不可缺少的再认识。本文是用甲骨文黄帝祀典材料对于这种再认识的一份补充,以见古史伪造说之确为不当。这伪造说,只见“纸上材料”之变之伪,不见“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古史框架相符)之真及其亘古不变的核心部分,陷入“见其伪而不见其真”的片面、极端,脱离了地下材料与考古学以生产工具质料分期的理论。清初辨伪经学家闫若璩说过“读书,不寻源头,虽得之,殊可危。”在甲骨文中求索三皇祀典,是向“地下材料”求“源头”的行为之一。不然,就是重今本(战国和汉代文献的唐宋传本)而轻考古了。惯于“钻故纸堆”,宜乎疑古派对“甲骨文的发展”“开辟了中国学述研究的新纪元”(今人王宇信引申郭沫若“旧说的新纪元”一语)这一点,缺乏敏感与重视,更别说向甲骨文中探求殷前古史体系知识的反映了。这简直成了他们的“禁区”。因为这方面的任何证实,都将使顾颉刚先生的“层累的造成古史”说从根动摇。他根本不向甲骨、金文中去作“史源学”(陈垣)的追求。舍源而逐流,把三皇氏史真传框架当作“孟姜女故事”般地逐时逐地而逐渐变异,把黄帝打入神或“伪史”。这种学术思想是在甲骨文中发现黄帝名号以及伏羲神农名号的真正阻力。
按世界考古学的实践所已确证的人类猎、农、文明三大历史主流进程看,三皇氏历史是绝对地确确实实客观存在过,这是不可动摇的历史事实。那种历史发展无规律论,是只见其偶然性而不见其总体有规律的片面极端观点而已。我们把《礼运》、《中论•制役》、《唐律》的奴婢部曲峻别联系在一起细读,就知道“原(始)、奴(隶)、封(建)”发展阶段论之为正确,是先于唯物史观的出现就存在于中国的事实。不深谙此理,就必然忽视和脱离三皇史真传——考古三分期——生产发展阶段论三者之为一物(一体)而陷入永劫不复的迷惘。不能较快地辨认出地下的三皇氏实迹,以之印证三皇史之为真传,只是一个史观问题。当代吕振羽、范文澜先生一些新史学家唯物史观就较完整系统,所谓“前修未密,后出转精”。可惜吕、范诸家多不自力钻研甲骨文,否则,早该发现卜辞中的三皇氏名号了。
再看,中国人是敬祖重史的,而历史文化又自古未曾中断,直传至今。与夏周两代相比,“商人尚鬼”,即突出重视祭祀祖先,如本朝近世的先公先王,并追远到始祖。按理,不可能不在以占卜祭祀为主的王室甲骨文中,没有祭祀三皇氏的记录的出现。出现,是正常的;不出现,才是怪事。果然,三皇氏的名号、祀典,“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若心里没有他们,自然就视而不见或张冠李戴。所以古人强调不以肉眼而须以心眼视之,“心有灵犀一点通”。否则“数典忘祖”,不认祖先的真传,实乃可怕、可悲!
卜辞中有无黄帝名号出现,这是中国历史研究中无可回避的必然首先面对的根本性事项之一。希望此文能引起海内外炎黄子孙的注意。
为啥夏朝的战斧上,会有那么多的十字架呢?
早在几万年前,人们学会打制石器后,便逐渐能战胜猛兽。在他们使用的石器中,石斧威力极大,不仅能作为利器砍削,而且可以作为钝器锤砸。
石斧形制不一,其中大而精美者称为钺。《说文》上曰:“钺,大斧也。《释名·释兵》上曰:“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钺脱胎于斧,却比斧更具威力,所谓“一钺在手,神鬼也不是对手”,并不是吹嘘,正因为这一点,所以钺后来逐渐作为权力的象征。
先秦典籍《商颂 长发》中记载:
武王载旆,有虔秉钺。
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
意思就是商汤王乘坐的兵车战旗烈烈,他手持大钺,带着大军冲锋陷阵,勇猛如火,无人能够阻挡。
为了增加威慑力,钺上还有一些猛兽纹或者镂空人面。
在二里头遗址中,曾出土过一个钺,据测定,此钺属于夏朝晚期,距今至少有3600多年。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这个钺上面并非兽纹,也不是张牙舞爪的人面纹,而是十字纹。
对于十字,现代人总以为是代表西方耶稣,但是,在很久以前的中国,并不是这样。
早在新石器时代,人们便开始在一些器物上画特殊的符号,这些符号就包括十字。
这种十字纹在甘肃、甘肃马厂型陶器中很常见。除了标准十字纹,还有一些变型的十字纹,比如瑶山遗址就出土过带有“卍”(或者卐)的陶器残片。
类似的图案在世界其他各地也大量存在,这是为何?现在研究发现,十字纹或者变型十字纹,很可能来源于太阳崇拜。
早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对人们的生活、生存都至关重要,那不仅意味着光明和方向,还意味着温暖和生存。
由此产生了太阳崇拜,便不足为奇。
在1979年,新疆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罗布卓尔地区孔雀河下游发掘时,发现了六组墓葬,墓穴的木桩排列井然有序,整个墓区恰好组成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
随着文明的出现,王朝的建立,太阳崇拜的传统也得以延续,在商朝时最盛。商朝时期,甲骨文辞中,有许多关于崇日的语句。
王国维在《殷契粹编》中也写到“殷人于出入日均有祭”。这说明,商代很重视对太阳的祭祀,所以商代许多青铜器上都有代表太阳的十字纹。
问题来了,太阳明明是圆的,为何用十字型符号代表太阳呢?
如果敢直视太阳,你会发现,太阳中会发散一些不同方向的光。如果恰巧还有日晕,你还会发现,光线与日晕组成的画面十分美丽,就像三星堆遗址中出土的太阳轮。
光线数量不等,可以为一,可以为二,可以为五,可以为八,当只有上下左右四方向时,便是十字型,表现的就是照耀四方,最为典型。
最初的十字型符号会嵌在圆内以表示太阳,后来可能为了方便,便直接以十字表示太阳。
十字代表太阳的图案,在商周乃至汉唐仍有表现,比如金文中还有“人拜十”的字,而汉代也有十字纹铜镜等。
综上,上海博物馆镶嵌十字纹方钺上,圆内十字很有可能是当时人们崇拜太阳的表现。而如此多的十字纹,或许表明,此钺主人很有地位,毕竟钺本身也代表着权力和地位。由于逐渐成为权力象征,所以钺很少再用于征伐,此钺刃部未开刃,也可以证明。
当然,十字纹代表太阳只是主流说法,也有人认为十字纹是图腾标志或者代表方位。
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典有册,殷革夏命,中的典、册记录的是什么内容?简介殷革夏命历史
周公这句话的意思是先推崇下殷人:
1.只有你们有记载历史的典章
2.夏桀无道,是成汤革命伐之,遂有殷朝
为了之后强调迁殷民于洛邑的讲话铺垫
至于内容,很遗憾,甲骨文发掘出来的大部分是巫卜之辞...典册并未发现,很可能因为典册的材质是区别于占卜用的龟甲兽骨,所以不易保存,已经消失了
殷革夏命的简介如下:
商王朝的建立者,原为商族部落领袖。主癸之子。传说名履,又称成汤、武汤、武王、天乙。殷墟甲骨文称成或唐,亦称大乙。西周甲骨与金文称成唐。据史书记载,商族从始祖契到汤,曾先后迁居八次,至汤定居于亳。夏末自孔甲始,荒淫无度,力量渐衰,至桀时更甚。汤定居于亳,为灭夏之战创造了有利条件。汤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共同辅助国事,又陆续灭掉邻近的葛国(今河南宁陵)以及夏的联盟韦(在今河南滑县)、顾(在今河南范县)、昆吾(在今河南许昌)等部落、方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成为当时的强国,而后作《汤誓》伐夏。汤与桀大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桀大败,逃至南巢(在今安徽巢湖),汤放桀而归于亳。此后三千诸侯大会,汤时为诸侯,被推为天子。三让,诸侯不从,于是汤即天子之位,建立商朝。
此为上古史,散失而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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