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要守孝三年?古代习俗守孝三年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所建立并推崇的规矩。孔子先生的原话是: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
古代为什么要守孝三年?
古代习俗守孝三年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孔子所建立并推崇的规矩。
孔子先生的原话是:“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这句活的意思是说,小孩子生下来,父母细心照顾三年,孩子才能从父母的怀里落地;而父母去世后,替父母守孝三年,这应是天下之人通守的规矩。
而孔子先生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孔子的思想体系里,很注重“孝”道,孔子认为替父母守孝三年就应该是天下之子都遵守并执行的规定;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以及后来出现的道家思想,都非常注重孝道,而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又对我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提供“治国之道”,因此各朝代的统治者也都十分遵守孝道,守孝之矩也因此得到了“普及式”的推广,成为古代全国人民都遵守的规定。
但是,自从我国从封建社会的泥潭中站起来之后,就不再有守孝三年这样的规矩了,而摒弃这样的规矩并非是现代人对父母不孝,而是选择用其他的方式来怀念逝去的父母亲人。孔子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守孝形式,其根源是因为他注重孝道,注重血缘关系,其出发点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深深记得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是守孝三年的做法或许较为封建了,而且太过于形式化,其效果也随着历史的变迁而逐渐变了。
对我们来说,父母的养育之恩的确是无以为报,但是我们选择放弃守孝三年这样的封建社会的规矩,是因为对人来说,怀念和爱都是由心而发的,而不是流于形式而已。
《论语,阳货》里有一段孔子和学生宰予的对话: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古代下至百姓,上至皇帝,都要守孝三年,在丧期中,皇帝是不可以结婚的,除非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所以这种古礼,也代表着中国文化的一种精神。
宰予现在就提出来问题问老师,这个守孝三年的古礼,从上古到现在,已经很古老了。一个人三年什么都不能干,结果礼了、乐了等等什么都坏了,像稻谷一样,旧的割掉了,新的又长起来了,钻燧改火,时代也变了,我觉得守孝一年就够了。
孔子说,父母死了,你认为过了一年,就可以吃喝享受,穿好的玩好的,你觉得你心安吗?宰予说,我心安呀!孔子说,你要心安,那你就照你说的办吧!爱玩什么就玩什么去吧!丧礼是要靠发心的,而不是靠法律规定。你也不必提倡改为一年,你愿意别人还不愿意改呢,都是个人自己的事你就别管了。宰予就出去了。
于是孔子告诉其他学生们,一个君子,父母死了,内心忧愁思念,饭都吃不下去,听音乐都没意思,睡觉都睡不香,所以三年没有礼乐。宰予这小子,竟然说自己心安!真的是太没有良心了。
然后孔子就开始讲守孝三年的道理了。他说,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才能独自走路,这三年是父母最辛苦的时候,对孩子悉心照料,无微不至,再别说后来还要再养育你二十来年。就算是朋友,他们照顾了你三年,他们死后,这个恩情你能不应该还吗?所以守孝三年,就是对父母开始养育我们三年的一点点回报。
现在宰予说三年之丧改为一年,那么我们父母抚养我们的时候,也改为一年行不行?生下来养一年就不管了,你能活下来吗?别说三年了,事实上父母的慈爱并不止于此,孩子三岁以后,一般还要照料到二十多岁,你说这个恩情,守孝一年,你还有良心吗?
《二十四孝》影响中国社会600多年,古人盛赞的这“二十四孝”,有多少是我们今天可以做到的呢?“鹿乳奉亲”可以勉强做到,“负米养亲”“亲尝汤药”“拾葚养亲”“行佣供母”“打虎救父”“弃官寻母”等等,也许可以勉强做到。还有一些是我们绝对做不到的了,如“孝感动天”“埋儿得金”“怀橘遗亲”“哭竹生笋”等等。有些我们咬咬牙也许能做到,但已是没有必要了,如“尝粪心忧”“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扇枕温衾”“闻雷泣墓”“卧冰求鲤”“恣蚊饱血”“亲涤溺器”等等。时代不同了,古人能做的,我们未必能做;古人须做的,我们未必必须做;古人做得很好的,我们未必做得到。我们读《二十四孝》,当以同情之心去了解古人。他们也许并非看重这些形式,要后人件件照办;而是想通过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还有“孝”之一字!
古代人的父母死了,儿女要守孝三年,这是为什么?
看情况,皇帝一般守孝二十七天,平常人一般守孝二十七个月。有一些不孝之子自然不容易遵守,按大道理务必遵守,并且守孝也是有很多要求,如不可以做官,不可以喝酒,要吃素。更严重的不能同房(一般不做规定)。自然不能结婚了。并没有实际的由来,仅仅古时候的风俗习惯。百善以孝当先,孝为八德居首,得知孝是为“人”必需之品行。古时候,忠孝仁义被看作是考量为人的主要规范。父母过世要在灵棚放置少则七天,更多就是过“五七”(三十五天)后安葬,安葬后其儿子要住在墓旁守孝三年。
避免墓中家人复生,便于立即拯救。“十月胎恩重,三生回报轻”。人生下来一般要由爸爸妈妈怀里2年才可以生活自理。再加上在胎里中的一年,共三年。子女要回报这三年的怀里之恩。百行孝为先,这也是老祖先留下来的传统式。古时候,忠孝仁义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为人的主要规范。充分体现这一点的是儿女会为爸爸妈妈守孝三年,这一点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后安葬就行,为什么还需要守三年呢?子曰:子生三年,随后可免于父母之怀。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孟子那时候,是较为保守的,竭力认为保持孝心,爸爸妈妈生死中间的大事儿,应当按照古礼。古时候更严重,科学研究在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说圣朝以孝治天下,当官的人,无论文武官总督,也不管官开多大,遇到父母之丧,如果不立刻休假还家,那就是不对的,按察使立刻明确提出罢免,能够处罚到永不录用的水平,是很严重的。
但是有一点除外,以将领而言,他已经正前方战斗,倘若父母死了,依然要向官府休假还家,皇上可以下谕旨,着他移孝作忠,给予慰留,这才可以不还家。葬礼并不依靠要求的,要每一个人发乎心里的,中国古代文化是依据心里来,并不是法律法规的。一个谦谦君子,父母死了居丧,心里想念的愁思,用餐都没有味道,听到音乐也不开心,入睡都晚上睡不好,因此三年当中,并没有宗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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