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当差都说的是什么意思?1、摊丁入亩以前收税是按人头收,好多老百姓家里人多,但没多少地,...
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火耗归公、官绅一体纳粮当差都说的是什么意思?
1、摊丁入亩
以前收税是按人头收,好多老百姓家里人多,但没多少地,所以就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摊丁入亩就是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
2、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更称为火耗或耗羡,但耗羡的范围大于火耗,耗羡还包含雀鼠耗等。
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
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3、官绅一体纳粮当差
古代收税,只到老百姓家,官绅自外。老百姓还要当差,即服兵役和徭役,官绅是属于统治阶级,不必当差不交税。
“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就是让他们也交税当差,当然不是真要他们服兵役和徭役,可用银两兑买。但由于触及官绅利益,因此实行起来有较大难度。
但为了巩固王朝的统治,必须暂时牺牲官僚士大夫的利益,而官僚士大夫的这种暂时的利益牺牲是为了王朝巩固之后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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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清理亏欠,赃官赔偿以外,就令官员以羡余来弥补,所以清理财政的同时,必须进行耗羡提解。
康熙末年有人提出整治滥收火耗和改变它的用途的建议,认为耗羡除允许州县官动用一部分外,其余的归省里,用作公共事务。康熙帝不赞成。
他说,征收火耗原是地方官的私事,若允许他部分归公用,就是中央政府承认此项征收是合法的,他本人将落个实行加派的罪名。雍正帝同乃父态度不同。
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敏请求将该省各州县耗羡银全部上缴布政司,一部分用作抵补无着落的亏欠,一部分给官员作养廉银。这是全面实行耗羡提解的办法,雍正帝当即批准实行,并在全国推广山西的做法。
耗羡提解的目的之一,是要制止官吏乱征附加税,降低火耗率,以减轻税民负担。雍正帝对于耗羡率,只许减少,不许增多。
他说,如地方官员“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耗羡归公后,各地火耗率与实行前发生变化,大多数地区耗羡率降低在正额钱粮的一至二成之间,比原来的高耗羡率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扭转了地方官狂征滥派的严重情况。
耗羡提解以后,雍正规定,它的用途为三大项;一是给官员的养廉银,二是弥补地方亏空,三是留作地方公用。第二个用项在雍正初年清理财政中业已实行,待清补完毕,这部分银子就改用到其他两项上。
清朝实行低俸禄的制度,致使官员贪赃枉法,滥征火耗银。耗羡归公了,但从中提出一部分,作为他们办公和生活补助费,不再多贪占,以维持其“廉洁”,称为“养廉银”。在雍正朝,由于清查亏空和实行养廉银制度,官场确实较前清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雍正
火耗归公,一般我叫它火耗,不是什么好事,是官僚的贪污手段(第一次知道时内心无比佩服他们的想法),古代人把碎银子重铸成整银锭时会有一定的损耗,可是这部分损耗不由官府承担,要由人们承担,于是官府说要交N多火耗,你也没辙,你也不知道真正火耗是多少……;
官绅一体纳粮当差,官,指官员,绅,土绅,就是地主,连起来就是,不管你是不是官,是不是地主,都要服兵役,都要交粮食税!看来是个好政策,可是他们哪干啊,说到底是苦了老百姓……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雍正推行“摊丁入亩”让中国人口翻了四倍,到底是怎么回事?
雍正推行“摊丁入亩”让中国人口翻了四倍,到底是怎么回事?
多让清朝统治了170年!这究竟是雍正哪项政策的功劳?
能够让清朝多统治了170年的政策就是雍正君王推出的摊丁入亩政策。正是因为这个政策,清朝时期的人口数量增长了很多,同时这个政策也非常的得民心,才能让清朝多统治了170年。
第一,危急时刻。雍正帝推出摊丁入亩政策。
清朝从一开始入关,到雍正君王统治时期,已经历经了79年,从清朝刚刚入关开始,贵族们到处圈地盘,平民阶层和地主阶层的区分越来越明朗化,百姓们被地主压迫剥削,当时的形势竟然越来越像元朝,想当初元朝就是因为剥削百姓,最后百姓们揭竿而起推翻了元朝,如果清朝还是按照一开始的政策来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步元朝的后尘,好在雍正帝上位以后,推行了一个政策,正是因为这个政策,让清朝给元朝多统治了170年。
第二,摊丁入亩国策的好处。
摊丁入亩的国策与赋税是息息相关的,赋税政策从夏朝的时候就开始了,到了秦朝的时候,秦始皇对赋税政策进行了完善,一共分成三种,也就是田地税,人头税,还有杂项税,别的我们不说,就是人头税对于百姓来说,压力比较大,有钱人家还好,交的起税,多生孩子也没关系,但是贫困百姓就不行了,为了避免交税,他们不敢生孩子,这样慢慢的人口数量就锐减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口是重中之重的,雍正君王推出了摊丁入亩的国策,意思就是把人头税转移到了田地税上。这样人口的数量就开始剧增。
第三,“摊丁入亩”政策得民心。
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摊丁入亩的政策减轻了百姓的压力,增加了人口的数量,百姓们高兴了,国家也就稳定了,所以清朝比元朝也多统治了一百七十年。
请问摊丁入亩到底算是康熙还是雍正的政策?
摊丁入亩与“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都是雍正时期的政策。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国库银两。
虽然在康熙时期就提出这个政策,但是由于当时阻力较大就被搁置了。所以应该算是雍正的政策。
摊丁入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唐宋是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中就有把部分丁税(人头税)摊入田税中了,而摊丁入亩是把人头税取消,彻底摊入田税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为雍正实行摊丁入亩提供了借鉴。
明朝张居正改革,以州县为单位,把田税,劳役,代役银以及多种摊牌的杂税,统统折成银两,按一定比例,归成一个总数,再按本州县田亩数摊牌,向土地所有者征收,此时仍有地亩和人丁共同承担(把部分丁税摊入田亩,而不是全部)。
这种情况下,地方豪强和官府勾结,把沉重的负担转移到农户身上,而农户为了逃税,少上户口,实际的情况是政府的税收没有保障。
明末清初,实际上许多官员发现这种制度的不合理,并且有官员在州县进行改革,比如崇祯八年的城固县,顺治十三年的南郑县都实行了类似摊丁入亩的新法。
康熙五十一年,发现人口增多,丁银增加,田地却没有增加,老百姓也没有把实际人口报上去,所以为了减轻百姓负担,康熙决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样就把丁税(人头税)固定下来了,减轻了丁税(人多,丁税没多,每个人的丁税就相对减少了),也带来了丁税计算的难题,为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政策提供了契机。
摊丁入亩的实行,减少了频繁编制人口,而实际上仍不能得到确切的人口数量(现在也是),减少了贫困人口逃避丁税而逃逸,有利于赋税收入,有利于澄清吏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官员与富户的勾结)。
摊丁入亩使有土地的人增加了赋税,无土地的人免于赋税,这种方法损富利贫,减小了贫富差距,有利于社会稳定得同时,税收还有保障,因此是利国利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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