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原文: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翻译:不崇尚贤能,让百姓不会因为对方的不贤能而起争斗之心;不看重那些稀有的东西,让百姓不会因为它的珍贵
第三章
原文: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翻译:不崇尚贤能,让百姓不会因为对方的不贤能而起争斗之心;不看重那些稀有的东西,让百姓不会因为它的珍贵而去偷盗;不炫耀那些会引发人们欲望的东西,让百姓不会因为欲望不止而心乱。所以圣人治世的原则就是:净化老百姓的心灵,填饱百姓的肚子,削弱百姓的斗志,增强百姓的体魄,一直使百姓没有不利于世界的知识、没有过度的得不到满足的欲望。这样就会让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失去斗争的勇敢,不能肆意妄为,那么天下就没有什么无法治理的。
思考:在老子看来,如果一个社会上以崇尚贤能为标准,那么社会上的人不会因为贤能的人而得到好处,并且会让百姓有了争斗之心。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不崇尚贤能?那就是说社会中人们不会因为自己的愚昧而感到羞耻了,那么人们将失去进步、成长的意识。以老子所处年代历史来讲,这样确实从一定程度上能安定社会、摆脱敬天法祖的桎梏。不过时移势易,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想法就有些不合时宜了。
可是当今社会真的崇尚贤能吗?是的,不过分了主次:首要崇尚“能”,其次鼓励“贤”。我想不需要通过描述现状大家就会认同这个观点,因为在我们自己的潜意识里我们最想得到的是能力以及通过能力带来的改变。与此同时,社会道德依靠的法律和舆论来维护,并不是说我们不想变得更好,而是我们不想触犯法律、为千夫所指。最高的法律维护的只是最低层次的道德。
试想,若“贤”、“能”并举,这个社会将会有什么样的巨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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