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
汤姆是我家的狗,而且还是条狼狗,最重要的是,它是条母狼狗。为什么说这重要呢,因为自从我二哥给它取了这么个名字后,我就一直把它当作公狗看,直到3年后它下崽的时候我才知道是母的。对此我还曾经愤愤不平过,感觉像是被谁欺骗了似的。仔细想想一定是名字没起好,动画片《猫和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也是公的,而且狼狗长得都魁梧,又凶猛。其实汤姆是公是母都无所谓,可是我认定了它是公的,你忽然说它是母的,这我在感情上就受不了,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对吧。
所以这事就还得怪我哥,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起这么个名字。大概是那段时间看《猫和老鼠》看上瘾了吧。起就起了吧,可他们又不好好叫,人家电视里叫那只猫的名字就洋味十足,叫套姆。可到了我们家变成了完全汉化版了,叫汤木儿,而且那木的尾音拖得又重又长,听起来真是别扭。后来我侄女咿呀学语的时候,就自个儿把那不好发音的“汤”去掉了,直接叫“木儿”。倒是汤姆,不管别人叫它套姆还是汤木儿亦或是木儿,它都摇着尾巴颠颠地跑过来舔你的脚,这说明汤姆大度,不爱斤斤计较。
不仅这样,汤姆还特别重感情。记得汤姆是我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来的,后来我在外面读书,每半年才回去一次。可汤姆每次都非常热情地欢迎我,而且不管我走多久,它老远都能闻出味来。有次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刚到楼下,就听见4楼的门开了,汤姆从里面跑了出来。妈妈正好要下楼,打开了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看见汤姆汪汪乱叫着,飞快地窜下楼去了。下去后才知道是我回来了,于是叫汤姆跟她一起出去,它竟不肯,只顾竖起前爪来扒我,又不敢把我衣服弄脏了。我上楼,它也跟着我上去,还跑到前面带路,并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等我,然后汪汪叫两声又欢快地跑。到得屋来,它又在地板上欢呼雀跃地蹦跶,舔我的鞋子。妈妈追上来叫它半天,它才依依不舍地看我两眼后走掉。
我说它热情,你可千万不要以为它对谁都热情。如果陌生人来我家,它立马就给你来个下马威。一听见有人敲门,它马上就从地板上立起来竖起耳朵警觉地盯着门口。如果敲门声继续的话,它确认是有人来,那它就会冲到门口冲着门背后的那个人狂叫不已。门背后的人一听这叫声,先是畏惧了三分,连敲门声都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等我们喝开汤姆开了门后,汤姆又冲过来朝那人乱叫,似要扑上去的样子。结果胆小的人早就尖叫起来,胆大一点的强做镇定,却也只敢躲在主人身后。这时我们常常拿一块骨头给它看,等它跑过来的时候就丢在阳台上。它一跑过去,我们就把客厅的玻璃门关上。汤姆一发现自己上当了,就丢掉骨头撞玻璃门,在阳台上冲客人叫嚷,过上好一会儿才渐渐止息。可这已经把来客给吓得够呛,半天回不过神来。不过叫归叫,嚷归嚷,却从来没发生汤姆咬人的事故。
其实这也只是在家里才这样,一到了外面,它的胆子比猫还小。院里有个老太太养了一只宠物狗,经常喜欢带下楼溜达。大约狗都是好斗的,俩狗在一起就喜欢斗法。其实这宠物狗身形娇小,汤姆的腿都比它高,更不用说重量了。总之,如果是拳击赛的话,两个绝不是同量级的赛手。大约汤姆也认定了这点,所以才在开始的几次较量中敢与之争锋相对,一较高下。可是一旦对峙上了,精神上的勇猛就变得异常重要,好比做丈夫的怕老婆,并不是力气上打不过,而是精神上先畏惧了。所以汤姆与那只宠物狗的较量总是在那只狗凶猛的眼神中败下阵来,然后落荒而逃。可是那狗并不就此放过它,呜呜两声后,张口就扑上去咬。于是汤姆就在前面没命地跑,边跑边狂吠不已,那情形就好像有个人在被别人追杀时边逃边沿路喊救命一样,可笑极了。可笑归可笑,到底我们还是觉得丢脸,哪有这么大的狗被个小不点满街追着跑的呢?全然不像在家里威风凛凛的样子,可见狗仗人势这话说的是对的。
还没说为什么我们家要养狗呢。家里在楼下开了个副食店,有三间门面大,地处街角,晚上不太安全,得有人守着。所以我二哥晚上就睡在店里,让汤姆作陪——狗比人可警醒多了,可光有狗没人也不行。这么一来,汤姆每天的任务就是晚上到店里去睡,反正它爱嚷嚷,遇到有人来捣乱,这缺点可就是优点了。于是汤姆白天的活动就是把自己当头猪养着——吃了睡,睡了吃。几年下来,直养得膘肥体壮,让别人难免不打它的主意。
有天晚上在店里乘凉,有一人跟我爸聊天,汤姆在旁边乱转着兜圈儿玩。那人忽然说了句:这狗冬天的时候来一锅慢慢炖着,再来几杯小酒,那滋味——肯定爽得很哪!说完眼睛死瞅着汤姆,仿佛面前的汤姆就是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了。而汤姆却全然不知道它正处在危险中,只顾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幸亏它听不懂人话,不然非把那人的手给喀了。于是我开始在思考汤姆的归宿。
我见过流浪狗,它们浑身脏兮兮地在垃圾堆里刨食,有时甚至为了半块发馊的馒头跟别的狗决斗。要赢了还好,如果输了的话,身上被对手咬一两口不说,还要继续饿肚子。结果别的狗也不愿理它,自己就孤独而饥饿地死去。我也见过许多宠物狗,浑身泛着绸缎的光泽,高傲地走在主人身旁散步。一日三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常常有零食吃。同样是狗,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类推到人身上,其实也一样,虽说人狗殊途,可最后却殊途同归。其实对于汤姆来说,它可能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生前生后事,也许此时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是最大的快乐。我的所谓担心也不过是杞人忧天而已。其实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忙忙碌碌地担心不如轻轻松松地开心,毕竟我们抓得住的也只是这一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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