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情感散文佳作,1、你的遗忘,将是我一生的遗憾,男孩女孩为了求学而分开了,但是他们之间有个约定……男孩不变心女孩...
青春情感散文佳作
男孩女孩为了求学而分开了,但是他们之间有个约定……男孩不变心女孩就为他永远的保持那种……
曾经她们以为可以那样牵着对方的手一直走下去,可是当放手后才明白大家也是相逢末路,也是各有天涯。女孩真的好伤心,好痛苦。可是有种痛不能说出只能自己忍着,直到能够淡忘。有种爱即使不舍也只能选择放弃。也许他们的放弃能成全彼此的追求!他就不知道他们的约定?他是女孩的初恋,叫女孩怎样忘了他?人说:“一分钟能认识一个人;一小时有了解一个人;一天能爱上一个人;但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他——男孩!
当男孩结婚时,男孩真希望女孩能来参加他的婚礼,可是他知道女孩不会来了,尤其是让女孩亲眼看到他与别人结婚那更不可能,因为都是他的错,但男孩还是对女孩抱有一线希望,男孩并不喜欢眼前这个女孩,但男孩又不得不结婚,男孩在沉默伤心中静静等待了女孩xx年,他深深知道他没有了女孩他不会过得幸福,可是他不能再伤害第二个女孩,至少她是爱他的。
新婚的晚上男孩收到了无数封E-mail,其中一封是女孩写给他的:
“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溜走的小鱼总是最可爱的,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失去的人总是最爱的,也许此时你是我一生最遗憾的。你不是想要我的祝福吗?男孩你终于结婚了我对你的爱也该到终点了,但你要明白我从未变心,我一直都是爱你的!知道吗?这么多年来,我看到别人一对对幸福的走进婚礼的殿堂,多想找个人结婚,但是我心里放不下你,有多爱,就有多不舍,有多温柔就有多爆烈,爱得唇边有血,眼中有泪,胸中有纠缠的爱与恨当割爱就不能像拈去一片花叶一般轻松微笑!我最放不下的还是你。
如果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我愿滑落在你的双唇间,因为我真的很想吻你;如果你是我眼中的泪,我今生不会哭泣,因为我怕失去你。可我不争气哭了……但我至少看到你幸福了,你可以像别人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她像我一样是爱你的。好好对她好吗?一辈子有多长我不知道,缘份有多少没有人可以明了,这条路有多远其实并不重要,就算陪你走不到天涯海角,我却珍惜有你做我朋友的每一秒!作为朋友我再此祝福你!
男孩愿你永远幸福快乐!我会记得你的。”
当男孩看到女孩的“我会记得你的”这几个字时,男孩的泪水只是静静地流淌,女孩记得他,可他却遗忘了女孩,也许这就是他们不能在一起的原因、也许这就是对他遗忘的惩罚。但值得欣慰的是女孩原谅了他,至少他明白了……女孩是爱他的!
2、强忍放弃,重新启程幸福,永远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我要的,只是一个人,他最想要的,恰恰好,是我认为我能给的最好的。
我可以为了一个人,付出我的所有。只要你能回报给我同样的真诚。
我不怕伤害,只是你要明白,一旦我转身了,就真的放开你的手了。
以前我一直想,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回头要牵起我的手,我一定奋不顾身的向你狂奔去。
现在,我却听着你的声音,掉着眼泪。静静的揪着心,想着现在你痛苦的表情。
我最害怕你受委屈。所以我把我一切我觉得美好的都想要给你,一直给一直给,直到你从拒绝到享受到更多的索取,我才发现,其实我给的只有这么少这么少。好像满足不了你的需求。然后,开始替你委屈,是不是,离开我了,你就能更幸福了。你所有做错了的一切,我都在想是不是因为我,没有我就不会这样。
别人说感情永远建立在房子、车子、钱。你问我,为什么你有所有的别人说的物质的东西后,我却突然不想要回头了?
我陪着你一路走过来,从你什么也没有,到你现在慢慢的进入正轨。我一直很相信你肯定会成功。在你彷徨的时候,在你身边一直鼓励你,让你相信自己,更加有信心的向着目标前进。一路的苦难,我都明白,一路的艰辛,我都看在眼里。
3、 你问我什么时候我开始变了可能是那一天,电话里你的声音很疲惫。我说,好不好,不要这么累了。你说,为什么我不能理解你。
呵,我怎么不理解呢。我知道,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我一个温暖的家,甚至是金碧辉煌。可,我想要的只是个家,你好,我好,照顾彼此的父母、兄弟姐妹。幸福,怎么能用金钱的多少能够衡量。我一点都不爱财,我只要你开心,不是疲惫。你却笑我的天真。第一次,我觉得我们好像出发在同一条路上,但是走啊走,却分开了,你在高速,我却在乡间小道,我追赶着你,只想跟你分享手中野花,和暖洋洋的太阳光。
很多次,我的关心,再也得不到你的理解。你的坚持,再也让我不明了。
然后你想了想,放开了我的手,把我一个人丢在孤零零的羊肠小道,花一点也不香了,太阳都回家了。一路上黑通通的,云一层层的,连月光也没有。我听着,你和她的马达声消失在我们分开的岔路口。我开始思考,是否真的是我的需求,过于天真了。是否我也应该学着成熟起来。然后开始一个人步行,没有眼泪,没有抱怨。
4、今天你说走了这么一大圈,你才明白,其实你最想要的还是我的陪伴,你说突然明白了,我要的生活才是你现在想要的最温暖的。因为你经历了你以前以为好的选择,经历了那个可以帮你少奋斗十年的女子,才发现金钱不能衡量幸福。你说,你带着我以前所有想要的,回来了。你说:你看,我回来了,再也不走了。
以前我一直想,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回头要牵起我的手,我一定奋不顾身的向你狂奔去。
可是,现在,我拒绝了。
因为我再也不是那么有信心,能让你幸福的我了。因为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我明白了,你有你的自负,你的要强,你的抱负。我明白了,我的心疼一点也帮到你。每一次你的离开都让我开始检讨自己的不好。然后一次一次,我让自己越来越向着你想要的样子改变。可是,这一次,对不起,我改变不了。现在的你,需要的再也不是这样的我。
别哭,好么。我承认我还是会心疼。别哭,相信我,一定会有比我有资本给你幸福的女子,有你们共同的阳关道。
生活目标和生活方式,真的很可怕。决定着两个相爱的人,能不能真正的走在一起。
我知道,放弃了一段感情,很多事情真的很难完全的忘记。但是,既然决定要放弃,就要开始整理好心情,重新启程。
5、留住阳光阳光,象征希望,孕育精彩,代表快乐,我这么认为。
曾经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旅行者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岛上到处充满了异域的景色,非常美丽。他信步来到一个花园,进到里面,发现这里原来是一片墓地。他好奇的看了其中一块墓碑,上面写着死者的年龄,12岁,怎么这么小就离开人世了呢?又看了另外一块,15岁,还是那么小。他一块一块的看过去,发现整个墓地里的逝者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9岁,而最小的竟然只有7岁。旅行者哭了,这么美的地方,这的人们竟然都这样短寿。旅行者的哭声惊动了守园的老人,老人问过原因,笑着对他说:“你误会了,上面的年龄都不是他们实际的寿命。我们这儿有个风俗,每个人活着的时候随时记下自己觉得快乐的日子,死后亲人会把他记下的快乐日子累计,最后得到的时间就是他墓碑上的年龄。”
有句很老套的话,生命的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精彩,快乐。我想补充一句它会更加完整,就是那份精彩,快乐一定要和人分享,和家人,和爱人。
人的一生也许如一部电影般的起伏跌宕,多少往事,都不过是擦肩而过的风景,快乐的、美好的、忧伤的、沉醉的,总让人悲欣自知。待到一切尘埃落地,我们也早已经不是我们,只是我们留下了回忆。
但其实我们不可能在回忆往事的时候再去感叹,再去后悔。我们何不在回忆之前就珍惜每一缕阳光,每一个希望,每一份快乐,珍惜身边的家人,爱人。
很多人会为了世事的变迁,环境的改变放弃曾经的梦想,曾经的希望,当他们达到改变后的目标后,他们往往并不快乐,到后来才发现他们追寻的原来并不是他们想要的。
我已迈入30的行列2年了,曾经的美好愿望我依然有,我依然在追寻,虽然有时很辛苦。我想让我的快乐年龄更长些。
今天的阳光很明媚,我想明天也会!
6、时光如流,生命是金阳光打在绿叶上,金光熠熠闪烁。对着阳光,伸开五指,看金光一束束穿过指缝哗啦啦照下来,却难以捉住住毫厘,似乎有声音蹦进心底,我们丢失的时光,也是这样一寸一寸漏掉的么?
生日总是如期而至,已经习惯了年岁这样陡然无息的增加,这令我常常暗暗问自己,你究竟已多少岁? 想起张爱玲语“你年轻吗,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是的,时光如流,年少的不必自傲,年长的也不必感怀。你看时钟,随着钟摆,生命就这样悄然地消逝在每一分一秒里。
小时候,常常说,我长大了,会怎样怎样。好像长大了,就可以做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世界有多大,心就可以有多大。只要长大了,就没有自己做不了的事,到达不了的地方。
长大了,说的最多的是,我明天会怎样怎样。又每每将希望寄托在一个个个虚妄的明日,忽视了当下的存在。忘记了在哪看到过一句话,大意是:看一个人的一天是怎样度过的,就可以知道他这一生是怎么度过的。对照自己的一天,不禁有些愧意。难道自己的一生也将如此度过?前两年,很多时候是身陷无聊的交谈,漠视生命的内涵。很多时候,也曾想自己静静地,有恒心的去做好一件事情,但终究没有。还为自己的碌碌无为,寻找千百个理由开脱。于是每天没有太大的分别,依旧重复着同样的话语,表达着同样的决心,复制着同样的生活模式,而且乐此不彼,经年不衰。
像许多人一样,更多的时候,是身心无目的的陶醉,奔波。陶醉在自己构建的七彩梦里,奔波在残酷无情的现实里。只为了证实那些尚未到来的虚无,梦想与现实的差距。
日复一日,逐渐习惯了这样在忍耐与等待中度日,透支着大把大把的光阴,荒废着一寸一寸的生命。 光阴如倏的岁月里,许多的人,从年幼到年老,大概都是这样,在复制昨日的模式中,在构建梦的憧憬里,在奔波现实的无奈中,在一眨眼间,就老去的吧?
想起学生时代,第一次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一段话,就很喜欢:“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 喜欢这段话,因为它给我们带来思考,平凡而有限的生命,究竟该怎样的度过?当明天真的到来时,在下一个生日到来时,在多年后的某一天,蓦然回首时,我们是否不会为自己虚度年华而悔恨?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耻?是否会欣然的看到,未曾迷失的自己?身后的脚印都曾踩得踏踏实实?在美丽的容颜褪去之后,还拥有着一份独有的内在芳韵?
在这如水的日子里,如金的生命里,告诉自己:把握当下,活在当下。珍惜时间,珍惜生命,善待自己,做值得做的事,做自己想做的事。
只要你快乐,此生无憾。
7、 夜莺与玫瑰《夜莺与玫瑰》描述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而女孩的愿望是有人能在舞会上送她一支红色的玫瑰。可是男孩找遍了全城都没找到红色的玫瑰,于是他把他的心事告诉了一只夜莺。夜莺被男孩的痴情打动了,于是用玫瑰的刺刺入了自己的身体,痛并快乐着唱了整整一夜的歌才将一朵洁白如雪的玫瑰晕染成了一朵艳丽的红玫瑰。清晨,男孩欣喜若狂发现了红玫瑰,于是拿着那支红玫瑰去邀请女孩,女孩却告诉他,已经有个有钱人用他的财富和宝石打动了她。男孩愤怒地扔下了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红玫瑰,玫瑰被人四处践踏…... 夜莺与玫瑰》描述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而女孩的愿望是有人能在舞会上送她一支红色的玫瑰。可是男孩找遍了全城都没找到红色的玫瑰,于是他把他的心事告诉了一只夜莺。夜莺被男孩的痴情打动了,于是用玫瑰的刺刺入了自己的身体,痛并快乐着唱了整整一夜的歌才将一朵洁白如雪的玫瑰晕染成了一朵艳丽的红玫瑰。清晨,男孩欣喜若狂发现了红玫瑰,于是拿着那支红玫瑰去邀请女孩,女孩却告诉他,已经有个有钱人用他的财富和宝石打动了她。男孩愤怒地扔下了夜莺用生命换来的红玫瑰,玫瑰被人四处践踏…...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的眼眶有些湿润,因为人有时候就像那只夜莺,相信真诚的爱,诚挚的情,为了这份爱情宁愿自己扑向玫瑰的刺,让玫瑰的刺由浅至深地刺入心脏,让自己血管里的血静静地流淌,也不管自己的血是否会流干,也不管心是否会被玫瑰的刺所刺痛,就只是为了自己幻想的爱,宁愿用自己的鲜血,一点一点的晕染自己的爱情。也许更像一只为了取暖的.小小飞蛾,为了取暖宁愿扑向正燃烧着的火苗。
我忽然又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美人鱼的故事》,那是小时候最爱看的童话故事。美丽的人鱼为了它的爱宁愿用自己美妙的歌喉去跟巫婆交换,仅仅是为了跟爱的人能够在一起。而后来为了爱人的幸福,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哪怕自己成为一串串泡影……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奉献?!是啊,现实与幻想的差距可能就像男孩扔下的那支用夜莺生命换来的玫瑰一样,在你觉得已经是现实的时候却被人践踏了,无人知晓你的付出,无人知晓你的真实存在!
当夜莺为了痴情的爱情牺牲鲜血,直至生命,可是爱情依然不在;当美人鱼为了爱人失去歌喉,直至成为泡影,可是爱人依然不爱。其实,自己都知道血管里的血液是不能再造的,嗓音是不能交换的,生命也不是可是随意奉送的,可是面对爱情本能的失去了抵御能力。
其实,对爱情的执着要因人而异,就如同现在流行的歌曲一样,你可以感动天,感动地,可是就是不要忘想感动不爱你的人。否则就会像那只夜莺一样,直至失去生命也没有看到爱情的来临。
8、 盛夏光年,那段心的追逐青春一味药,是人生必经的疯狂时光,在走的路上,我们会遇见友情以及爱情,也许面对这些,我们会哭闹过,误会过,理解过。我们会用友情来将心比心,用爱情来以心碰心,经得起考验的继续,经不起考验的出局。
一段旅程,一段友情,一段爱情,风风雨雨的走过后,为何我们都走不出要分开的结局,是我们太过不相信彼此还是一个情字像花瓶一样,轻易而碎。懵懂的我们,总梦想着会有美好的将来,以为在旅程上我们会一帆风顺,在友情上我们会互相帮忙,在爱情上我们会不离不弃,可后来才发现,梦终究是梦,当梦醒来的那一刻,我们还是必须面对现实,接受能接受的以及接受不能接受的,即使心有千斤痛,却依然要独自承受,悲伤走过。
用最真的心,去交换那可遇不可及的爱情,我们好不容易把心交给了别人,却忘记了你把心交给他的那一刻,他会接受吗,是你自己的自私,是你自己的苦苦纠缠,还是你的不懂世事。经历过最深最深的伤痛后,也许所有人才会明白,爱情何苦强求。
爱情,谁不想拥有天长地久。无耐的是,我们千算万算,也算不出悲伤的结局,甚至有些人已经忘记,他有最爱的人,可那个人却不是自己。是我们投入到了忘我的境界,还是我们逼着自己去想那些美好,想他最爱的人就是自己,事实证明,我们终究还是躲不过梦的破碎。
一段爱情,当别人早已为你写好结局的那一刻,你是笑好,哭好,悲伤好,还是苦苦的纠缠他好呢。为何爱情没有走不完的路,为何结局早已为我们写好。其实冷静的坐着,心情平静的那一刻,或者我们会想通很多很多的事情。很多事情别人不需要你执着的,却始终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执着。是因为放不开,想拥有,还是爱得太深,无法释怀,无法宽容的理解。
写文章就像是写自己的心一样,写出来的,永远都是最真的,很多话,一些结局,当不知道如何开口的时候,也许很多人都会用文字,来写你我他的结局,当结局已定的那一刻,无奈你已无力改写。
9、刻骨铭心的小小的爱情提到爱情,在我心底,存在着满心的珍惜和感动,也许处在我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都这样吧!
曾经一度被凄美的爱情故事所感染,想找一个人来谈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无数次在梦中和我的白马王子相遇,在爱的世界里幻想自己无意间成为幸福的小女人,有一位深爱自己的人,而自己也那么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其实,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真的是件很美的事情。美的是一种全身心的奉献,全身心的投入,全身心的执着,这种爱是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心里甜甜地想着他,眼泪还会流下来;心里苦苦得念着他,却总能找出几千几百个理由和借口不去打扰他,而让思念的潮水把自己淹没。
后来,当爱情来临时,梁静茹用她的歌告诉了我,原来我一直向往的爱情模式是:《我喜欢》的是《小小的爱情》。那中简简单单、甜甜蜜蜜的爱情才是心底的呼唤。我喜欢爱人用暖暖的手掌紧握住我不放,我靠在他的胸膛,闻着他带孩子气的男人香:喜欢他的手放在我的肩膀,象担心我会消失一样,为我每一寸消瘦而感伤;喜欢在回家时,他上前给我一个吻,离家时,他给我一个拥抱,让我知道我对他有多重要。喜欢不管别人投什么眼光,他都会带者我四处游荡;也喜欢和他一起看新上市的电影,一起到陶吧做陶,一起悠闲地看报……这种生活是如此简单,却又如此密切,让我感觉,我们对彼此已经不单是出于本能的爱了,还有一种比较客观的由衷的依恋和欣赏。每当一个人傻傻回想的时候,这些小小的爱情所带来的幸福的感觉就会一点点聚拢成刻骨铭心的温柔,逸出淡淡的花香,从毛孔渗入内脏,用她的朴实和华美,滋养着我的生命!
他们说,男欢女爱是很少能够长久的,但我依然傻傻地相信,我和我爱人能相爱永久。即使因为某种原因,我们的爱在形式上不能永恒,那么在有生的日子里能让自己的心灵经历一次爱的洗礼,有了这样的真爱,当我的生命的中年乃至晚年,每当我回忆起时仍然会心动不已。那又何必遗憾呢?现在很多人对于爱情都没有太多的信心,习惯于用过于现实的眼光来看待情感,但爱情的神话正在于它不是许多因素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奇妙的混合,爱情应该是浪漫的,试着用一种感性的情怀去体会她,也许会得到更大的幸福。
我觉得我应该是一个浪漫的人吧。对于爱情,我没有高的要求。我的爱人,我只希望在着流水般的城市遇见你,在霓红灯的背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在忽明忽暗的橱窗后面,看你轻轻的微笑荡漾在心里整个幸福;只希望在我睡觉前和你打一通电话,听听你的声音,那便是我很大的满足;我不奢望陪你看每个日出、日落,只原成为你心灵的某一处阳台,在你泪雨纷飞的日子,晾晒你湿漉漉的情感,摊开我的掌心,站成一种永恒的姿态,呵护着你在窗帘后的梦里,轻轻入眠;在离别的日子,我是等候着你的那片白桦林,不管经历多少叶落,我的思念依然葱茏;杂异乡寂寞的天空,我的爱就是你衣袖边的清风,如影追随,在寂寞的夜里,仍然浮动着甜蜜的幸福……
席慕容说“原来爱一个人,并不仅仅是强烈的感情而已,它还是一项决心,一项判断,一项允诺。”爱一旦付出就无法收回,所以应当珍惜和呵护,我希望并且祝福自己在小小的爱情里找到一生的幸福。
关于玫瑰花的作文开头怎么写
散文阅读:《刺与花-玫瑰心结》
家门口有一片新开垦的小花园——玫瑰园,早晚间总有很多人游园行走,我不常去。 众多的花卉里,对于玫瑰我不太青睐,这有点溯源。我的 高考过去二十多年了,清楚记得那年高考语文作文命题,是以带刺的玫瑰为话题,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那可能是我第一次对此花有抵触。我的语文一直都弱,考试最怕最担心,而语文又是第一门考,想象有多紧张!考场上,苦思冥想,总算完成了写作。最后的72分(满分120)足以证明我的那篇文章并不怎样。就这样带刺的玫瑰刻在了心里,多少年一提到此花,都会心有郁结!
经典电影《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自张爱玲的同名小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是影片里最经典的语句。年少不是很懂,年纪渐长,看了多次,终于明白了:朱砂痣还是白玫瑰?凄凉以及生无可恋的故事。
大上海的影视剧里,听的最多的歌就是《玫瑰玫瑰我爱你》,旋律明快,歌词形象鲜明,诗意盎然,表现了"风雨摧不毁并蒂连理"的情怀,这首歌曲和《夜上海》都成为了旧上海的一个标志,。数遍听,慢慢领悟,逐渐懂了点,多年的心结总算可以打开了。如今每看到各色的玫瑰花,我会细细观,数数它的花瓣,闻闻花香,轻触花刺,手痛。 这么艳丽的花,怎么就带刺了?
“生活如同一朵玫瑰,每片花瓣代表一个梦想,每根花刺昭示一种现实。” ——法国作家阿尔弗莱?德?缪塞
石榴树有一段时间没去园子走了,偶然路过,不经意间发现,林子里的石榴树结了果,青涩的石榴,掩藏于绿叶间。 记得上次穿过林间,逢一树树榴花正艳,浓密的绿叶间点缀着朵朵层层叠叠却又小巧别致的红色石榴花,娇艳的姿态,招蜂儿蝶儿飞舞。大诗人杜牧曾这样赞颂石榴花的艳红:“一朵佳人玉钗上,只疑烧却翠云鬟。”此花惹得杨贵妃喜穿绣有石榴花的裙子,从而有了“石榴裙”一说。我兴致勃勃的拍了照,绿树红花映衬灿灿的笑脸。
一回头,已经近两个月了,不曾驻足。 很多时候,我们的注意力只在花儿盛开时节,观赏赞叹,此后便全然忽略。有谁去留意细弱而瘦小的榴枝?待到饱满熟透的石榴在街市上,便只顾品尝其美味了。石榴静静结果,一点点成熟的期间,无人问津,但它最终以饱满的姿态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夏花绚烂,秋实硕果,道法自然。
石榴花:成熟的美丽、富贵和子孙满堂。 《本草纲目》记有:“榴花”主治:阴干为末和铁丹(即铁粉)服,一年变白发如漆。干叶治心热吐血,又研末塞鼻止血,亦傅金疮出血 关于石榴,它还有一个神奇的传说。 相传女娲炼石补天时,将一块红色的宝石失落在骊山脚下。有一年,安石国(安国指今日的布合拉,石国指塔什干)王子打猎,在山林里看到一只快要冻死的金翅鸟,急忙把它抱回宫中,又是喂食,又是治病。金翅鸟得救后,为了报答王子的救命之恩,不远万里,将骊山脚下的那块红宝石衔到安石国的御花园,不久就长出一棵花红叶茂的奇树,安石国王便给它赐名“安石榴”。
“拜倒在石榴裙下”是句比喻男子对女性崇拜倾倒的俗语。这句俗语的产生与唐明皇和杨贵妃有关。据说杨贵妃很喜欢石榴,为此,唐明皇在华清宫西绣岭、王母祠等地种了不少石榴供贵妃观赏。唐明皇爱看杨贵妃酒后的醉态,因此,常把贵妃灌醉以观赏她那妩媚之态。而石榴是可以醒酒的,故在观赏之后,唐明皇常剥石榴喂在杨贵妃口中。对此,朝中大臣很是看不下去,所以对杨贵妃侧目而视,怨言日生,杨贵妃为此很不高兴。一天,唐明皇邀群臣宴会,请杨贵妃弹曲助兴。杨贵妃在曲子奏到最精彩动听之时,故意把一根弦弄断,使曲子不能弹奏下去。唐明皇问是什么原因,杨贵妃乘机说,因为听曲的臣子对她不恭敬,司曲之神为她鸣不平,因此把弦弄断了。唐明皇很相信她的话,于是降下旨意:以后无论将相大臣,凡见贵妃均须行跪拜礼,否则格杀不赦。从此,大臣们见到杨贵妃都诚惶诚恐地拜倒在地。因为杨贵妃平日总喜欢穿绣有石榴花的裙子,所以那些大臣私下都用“拜倒在石榴裙下”的话来开玩笑
听蝉——树静蝉鸣正午暑难耐,但闻蝉鸣声。 窗外,蝉鸣声声声入耳,无惧炙热,蝉儿们的歌唱使得炎夏的正午添了些许情趣。脆脆的蝉声,心头的燥热不觉间散了,睡意全无。小时候乡村孩子们爬树捉禅的影子一幕幕显现。
老家的池塘旁,高高的树上成群的蝉儿,组成一个庞大的合唱队,歌声响彻村庄,飘向田野。大人孩子们端着香喷喷的面条,池塘边吃饭纳凉,蝉儿伴唱,淘气的孩子急匆匆用了饭,开始了捉蝉比赛,捕捉多的,就做了他们的`头儿。挺仗义的大孩子们,把他们的成果分享给胆小不敢爬树的孩子。小伙伴们还会挑选出鸣声响的蝉儿,互相斗,相互乐。就这样,夏日里,很多孩子度过了午后及傍晚嬉闹时光。
一树槐香满心扉漫步校园,槐花已开,一朵朵,一串串,一簇簇,掩映在一片嫩绿之中,白的纯洁,紫红的妩媚,一阵清香随风飘散。闻槐香;立树下,温馨记忆满心头。 小时候,在槐花盛开的日子,村子的池塘周围,高大的槐树叶茂花繁,孩子们兴致勃勃的摘花了。他们敏捷地攀上去,撸下一把把花瓣,塞满嘴大嚼起来,直叫一个香。胆小的我们寻低处的采摘,有时候便扛着长长的钩镰钩树杈,一把把摘下,放在事先预备好的袋子里,带回去。母亲在水里洗干净,伴上一些面粉,放在锅里蒸,十几分钟蒸馅便熟了,吃来有滋有味。 后来久住城市里,逢槐花开去郊外赏花增添了无尽的乐趣。有时间回老家,特意叮嘱母亲,早早摘掉自家院门老槐的花,清洗干净,临走时带回来,学着做花糕。那又是一种别样的生活体验! 槐花飘香:在树上,在村里,在母亲的手掌上,在我的记忆里。
春日踏雪踏雪寻梦,冰雪情缘,一世思恋! 你不静下来听一听,春风就会吹过了。再不去郊野看一看,那些雪儿就融了。 感悟大自然的造化,春天的白,雪白的韵味,柔柔,淡淡,轻缓而飘逸,就这样滑过指尖,一种几乎察觉不出的冷。一种迷人的小景致。 看着雪中嘻玩的童鞋们,有了一种打雪仗、滚雪球的冲动! 春来与雪相遇,不必总写诗句。只管尽兴赏玩,陪她随风化去
午后出游越是紧张烦倦的时候,出去走走,自我释放压力,缓缓疲惫不堪的心。有时候表面看去很开心的人,其实太多的事压在心中,不必歇斯底里的倾诉,用独有的方式去排遣。 行走,不必很远,不需很久,短短的几个时辰足够了。很久以来养成了漫无目的的行走,边走边观熟悉的景致,换种思维去理清心中的郁结。有好几年都不曾来这儿了,新鲜稀奇感充满了心间。尤其是冰雪世界里一个个熟悉的童话人物就那么逼真展现在面前,可爱的孩童们放肆的玩,尽情的乐,童真童趣童乐,再怎么紧张的心也刹那间轻松了! 坐在湖边,鸟儿轻轻掠过水面,划船的人儿悠闲自在,桥上人来人往,热闹中的静是多么的难得。“风中一鸟过,扶柳看江湖。红尘千万事,终了总归无”,“大江大河养气,小山小水疗心。一草一花一树,教人沉吟至今”。(老树画画)。 有时真想出走,只要一个自由。世间哪有自由?心中找个自在!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必远行,心中有景便是最美的风景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白的就像大海里的浪花沫,我的玫瑰是黄色的…………”是王尔德童话的哪一篇?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
“可是在我的花园裏,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著。
“我的花园裏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著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
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麽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
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
“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
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
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
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
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著她的腰,她
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裏。可是我的花园裏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
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著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
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
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
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
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麽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
些身著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
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著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麽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倒底为什麽?”一只蝴蝶说,她正追著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倒底为什麽?”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
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著爱情的神秘莫测。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
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著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
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
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
超过拿著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
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
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
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
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
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
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
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著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著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
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
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麽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
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著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
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
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
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
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擡头仰望著,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麽,因为他只知道
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裏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
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裏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著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
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著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
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
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
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
顶著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
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
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
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
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裏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著,“不然玫
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著一对成年男女心中
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
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裏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
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著,“不然,玫瑰
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著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
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著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著在坟墓
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
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
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麽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著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
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
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
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
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著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
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著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
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麽
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
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
瑰落入阴沟裏,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麽?只是个学生。
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
裏走去。
“爱情是多麽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麽都证
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
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
西。”
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裏,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
腰围如梨咬腰部两侧的两个主要港口,中间粗,细两种。从远处看,它是像女人的腰,因此而得名的腰线。
向下常设的腰线观光层,俯瞰珠江全景。这些摩天大楼变得像块豆腐干大小,美丽的春天花城广场,海心沙航行的远洋船舶在烟波浩渺的明珠。
每当夜幕降临,腰围身体闪烁着七彩的光芒。绿色,蓝色,紫色,黄色,红色,并交替变化,远远望去,像一个美丽的女人覆盖着华丽的霓裳。河对岸,一个宏伟的蓝色建筑 -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他们一个大气磅礴,一个曼妙的身姿体现在波光粼粼的珠江水,非常美妙。
关于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5篇
在全世界,玫瑰都被公认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供大家欣赏。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玫瑰花的忧伤
风姑娘悄然来到花园,用她的手轻轻抚摸着花朵的面颊。太阳公公伸了伸懒腰,准备起床了。
这是个精美的花园,里面有许多漂亮的花儿。有成熟的康乃馨,有清新的水仙花,有象征着富贵的牡丹,有似君子般高洁的芙蓉,也有典雅的玉兰,还有着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竞相开放。
玫瑰在最中央,被众花包围着,可是她很孤独,因为没有人陪她说话。小草弟弟调皮地推来挤去,池塘边还有一棵柳树,树上有一只黄鹂鸟,它欢快地唱着歌曲。月季突然哭了,大家都急切的问“怎么了”,她说她就要凋谢了,主人出去那么多天都不曾回来,她早已失去昔日的光彩,只剩下几片枯黄的花瓣,她快要渴死了。
突然间,下雨了。大家仿佛得到了重生,重新绽放了笑脸。牵牛花爬上树梢,倾听着大数母亲的细语。一瞬间,花园里热闹起来了,所有的花儿都在谈话。当然,除了高洁的芙蓉和忧伤的玫瑰。芙蓉此刻正在观赏从她身边游过的鱼儿,也在听它们说话,但是她没有插话。
一群女孩从花园边经过,玫瑰听到她们赞扬道:“好美的花园,好漂亮的玫瑰!”对于这些赞扬,她早就习以为常,可是,她既不愿去找她认为低俗的花儿玩耍,又不愿去找那高洁的芙蓉,她很孤单。她虽生的漂亮,眼光自然也高人一等,所以,她有忧伤。
花是如此,人也一样。美与丑并没有多大区别,长相虽好并不代表一切。想起一句话,“不必太在乎长相,因为能力并不写在脸上。”
丑有丑的快乐,美有美的忧伤。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淡香玫瑰花
八四年读高一时,我们班有一个女生,成绩不出众,性格很内向,无论什么时候都听不到她的声音,从来不和男生讲一句话,她就坐在我的前排。
那时候我成绩还算行吧,老师也很宠我。我的文章经常出现在教室的黑板报上。有些女生来向我讨教难题,就坐在她的身旁,她也不转过身来看一下,彼此间几乎忘记了对方的存在。
不知不觉高一读完了,到了二年级,我被分到了一班,而她仍在三班,彼此间更没了接触的机会。
时光如流,转眼高中就要毕业了。毕业前夕,同学们都很伤感,想到在这三年的朝夕相处中结下的深厚友谊,而转眼就要各奔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或是还有没有机会再相见。同学们都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相互留言道别。因为高中来自好多个初中,又加之调整班次,因此新友旧友就更多了,留言不光串联到二班三班,甚至于低年级。我的留言本上,写着满满的留言和留言者的名字,到现在我还保存着。
由于我是孤儿,姐姐已出嫁,毕业回家就只有唯一的我。经济潦倒生活艰辛,使我再也没有机会去实现我的抱负和理想,只能在那祖祖辈辈耕种的田野上千篇一律地劳累与奔波。那些海枯石烂的誓言、长如青松的友谊、都没有重温的时间和巩固的机会。
大约是在八七年暑假间吧,一次上街,我匆匆地走着。忽然从陌生的人群中走出一个女孩,穿着不那么现代与时髦,却很整洁,显得朴实单庄,留着学生头,一双明亮的眼睛似乎能从我的脸上看到心底。她怡然大方地叫一声我的名字,道一声你好。
在一年多的辛劳中,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渺小,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这一叫,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我问:“你是……”她接着说:“我叫心玉,高一时坐你前排的。”我问她家住哪里,在哪工作。她说她家住岩屋庙,现在是幼师。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很尴尬,没答应,只是说:“以后吧。”
回家后,我心头一阵暖和,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记起来了,心玉大概是心如玉洁之意吧。但我惊讶的是,她变得活泼开朗了。可我翻着留言本,却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名字。
两年后的一次上街,她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叫一声我的名字,向我道一声问好。仍然那么活泼开朗地对我说,她现在住在东门饭店后,在电力工作。她再一次热情诚恳地邀请我到她家做客。我想这次倒是挺近的,心里挺乐意,可由于经济困难,心想:“连买礼物的钱都没有。”所以我再次谢绝了她,只是说:“以后吧。”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她,每想起她,心中就一阵甜蜜,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受,只是心中很甜很美,但我终没有去找她的勇气,那句“以后”也许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我很感激她,能够在别人都忘记了我之后仍能记得我的名字,虽然我那留言本上找不到她的名字,我无以报答,只能真诚地对不知在何方的她道一声:尊重!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窗外的玫瑰花
窗外,成群结队的乌云开始慢慢携手。天空如一大块被墨水浸黑的抹布,漆亮欲滴。
窗内,灯光明亮。小屋里,我在安静地看书。
突然,始料未及地,我打了一声大大的喷嚏。就这样,我突兀地感冒了。
扔下书本,我朝电话桌极速奔去。
我终于找到借口见他了。是的,我想见他。
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我不住地辗转。
他回来吗?他会怎么来呢?
他的叔叔有一辆十分豪华的轿车,是我上次去做客时见到的。他会开着它来吧?
可是可是,他那个抠门的叔叔会不会拒绝借给他呢?那辆车跟他的心肝宝贝似的。再者说了,人家都有自己的宝宝了。我就曾亲耳听见他洋洋得意地说,这车是留给我儿子的。
小气鬼小气鬼,我就这道,这个人有了儿子就不再疼爱他了。
哎,真是的。还是骑他自己的摩托车来吧。
从他家里出门,再往左拐两个半弯,那条小路会比较近的。我知道我就知道,前些天,我坐在他的摩托车上悄悄计算过。
说到那条大路,它可真讨厌。干嘛非要把我家跟他家拉开得那么那么远,还要转上三四个弯。就不能直接从他家门口通到我家门口吗?呵呵,那样会比较近耶。
闷闷地抬头瞅一眼钟表,十五分总已经过去。天空像个受了委屈的娃娃,开始淅淅沥沥地抽咽起来。
你说,他怎么还不来呀?
我都快饿坏了。瞧,我的肚子不实在咕咕叫吗?以前肚子坏心肠地破坏气氛时,我总会尴尬地低头,尤其是在他面前,我的脸颊总会红艳艳地燃烧,一如窗外的玫瑰花。
可是现在,我再不会不好意思。因为他曾凝视着我发烫的双颊说,好女孩,肚子叫难道不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吗?我还在别人面前放过屁呢。我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尴尬顿时烟消云散。
然后,他便用那双温柔的双手给我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漂浮在碗里的那些墨绿色的香菜叶总是荡呀荡呀的,叫人心思不定。还有那两滴亮晶晶的香油,总是费尽心思地向四处蔓延。吸一口面在嘴巴里,滑滑的,却不会腻。
我说,我最喜欢吃他煮的面。他却说,看着我吃完他亲手煮的面也是一种幸福。
可是,他怎么还不来呀?
现在是傍晚六点十五分又二十八秒,距离那通电话已经是一个小时零六分又十四秒。我的肚子仍旧在咕咕地叫唤,额头也开始出现了感冒所惯有的烧烫。
我或许再听不到那辆摩托车焦急的低鸣,再看不到他在厨房煮面的温柔背影。我恐惧地瑟缩在小木床的一角,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他,或许不回来了。
他或许真的不回来了。他那宽阔硬朗的背上,现在或许换成了另一张笑脸,甜蜜而满足的。他或许会像鼓励我一样地帮助另一个女孩排解尴尬,而我却再也无法品到他煮的面。我肯定,那墨绿色的香菜叶断会引起她的心神不定,那个温馨煮面的背影定会盈满她的整个记忆。
她多平凡啊!而他瞎了吗?是我心痛了。
暴雨终于还是夹杂着她那些魁梧的伙伴们,雷鸣与闪电,呼啸而来。盛怒下的雨,像一只刚刚丧失了情人的母老虎,用她那冰冷而硕大到如小锤子般的雨珠敲打着任何她可以够得着的地方,包括窗外那朵无辜的玫瑰花。
这烦躁的雨,倾盆而下,仿佛要溺死什么东西。
花季的我,在这个雨季,突然蜕变成满眼哀愁的小怨妇,像这窗外的暴雨。而我那可怜的玫瑰花,亦开始凋谢。
一片,两片,三片,四片……
他回来,他不会来,他回来,他不回来……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篇短篇小说出自美国著名小说家威廉·福克纳之手,是一篇浓缩福克纳一生创作精华的经典小说。初读这篇小说的题目时,我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一个娇滴滴地小女孩红着脸害羞地拿着一朵鲜艳地红玫瑰的浪漫画面,因为玫瑰在西方象征着浪漫与爱情。但当我满怀这种幸福喜悦的心情投入文中想一探究竟时,我却发现小说的故事情节跟我设想的有着天壤之别,这是一篇极悲的悲剧性小说,叙述的是一个以悲剧收尾的爱情故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小镇,小说女主人公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中,可以说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爱米丽自视甚高,再加上父亲严厉,赶走了所有上门的男子,因此年近三十却还仍未婚配,长期的压抑使得她的性格变得孤傲、古怪。在父亲死后,爱米丽与一个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结识并相爱,为了跟荷默·伯隆在一起爱米丽不顾小镇上人背后的议论,不顾教父、近亲的劝阻,毅然决然地坚持自己的爱情,但是最后她深爱的男人还是背叛了她要离开她,于是在痛苦中爱米丽毒死了荷默·伯隆,将爱人的尸骨放在自己家里,并从此不再出门,守着一具尸骨度过了四十多年与世隔绝的生活,直至她去世后人们进入她家时才发现了真相。
整个小说情节以爱米丽这一人物为主线,一共五个小节。它没有用第一人称主人公自己内心独白的方式来叙述故事,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通过描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来表现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采用的是一种非传统的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理智而又客观,仿佛就像是我们看着这些事情一幕幕的发生一样。小说的开头首先写的是爱米丽的葬礼,然后结尾又回到她的死亡,首尾衔接天衣无缝,中间写的几件事情虽然时序混乱、来回颠倒,但却悬念迭出,给读者一种越接近结尾越想要揭开真相的纱幕的紧迫感。
小说的结局是令人惊讶、震撼的,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读完这篇小说,我一直在思考,该是多么浓烈、多么病态的爱与恨,才能让一个女人甘愿花四十多年的时间画地为牢,只守着一具尸体。或许是因为曾经不顾一切地全力地追求过,差一点就要实现了,但最终却还是被无情抛弃,这样的巨大落差使爱米丽本就长期压抑的内心崩溃了,“她的内心永远失去宁静,精神上永远背上一个巨大的包袱”,她的心理最终变得扭曲畸形。
我想,一篇久负盛名的小说肯定有它值得挖掘与思考的独特文化内涵。于是我反复阅读、品味这篇小说,前前后后读了七八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与体会。在我看来,这篇小说最精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背后隐藏着的那些象征性的意义。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且运用象征手法表达出来的意味和情感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我将这些象征意象大致分为故事背景的象征、人物的象征、物的象征这三类。
1.故事背景的象征
在小说开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段话:“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的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这段话表面上看是爱米丽的屋子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实际象征的却是南方传统守旧的文化思想与北方新兴工业文明思想的冲突与对抗,作者以爱米丽的屋子来象征南方守旧贵族阶级,而以汽车、棉花车这种新兴工业来代表当时北方新兴资产阶级,这实质上就象征着新旧思想的相互矛盾和新旧生活方式的冲突。
2.人物的象征
(1)主人公爱米丽。在爱米丽的身上,有着多重复杂的象征意义。首先,爱米丽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南方贵族家庭,她象征的是南方的旧传统、旧观念。在开篇中提到:“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座纪念碑倒下了。”这句话中的“纪念碑倒下”就意味着以爱米丽等人为代表的南方旧制度旧观念的坍塌,是一种社会新旧思想与制度的交替,新制度取代旧制度是必然趋势。
其次,爱米丽从小都一直生活在父亲严厉的管束下,文中有提到:“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因此,爱米丽年近三十岁时,还没有婚配。等她父亲去世后,她释放了多年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认识了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荷默·伯隆,并迅速与他坠入爱河。即使知道跟北方人在一起会受到多少阻碍,即使镇上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即使牧师、近亲都不赞成,但爱米丽却仍在一片反对声中勇敢地坚持着,丝毫没有退步。在这里,艾米丽象征着当时勇于冲破社会世俗的束缚与枷锁,奋力无惧的追求着爱情的伟大女性形象。而当荷默·伯隆最终还是抛弃爱米丽时,爱米丽并没有伤心欲绝,而是用砒霜把他毒死了,并将他的尸体放在自己屋子里,守着尸体一起过了四十多年直到死亡。在这里,爱米丽象征着一个当时女性想要挣脱束缚却越缚越紧,最后终于绝望向现实妥协的人物形象。
最后,我们在文中可以看到,当代表团去爱米丽家中劝说她缴纳税款时,爱米丽只是冷酷且不近人情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在杰弗生无税可交。”且不承认政府当局的司法长官,只认已经死了近十年的前任镇长说所的话;另外当全镇都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艾米丽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和附设邮件箱。从以上两处我们明显可以看出,爱米丽已经彻底决心与现代进步社会相隔绝,只守着曾经的旧的制度与观念,这里我们说爱米丽象征的是旧的传统制度与道德观念的牺牲品,是一个典型的悲剧性人物。
(2)爱米丽的父亲。小说中关于爱米丽的父亲的笔墨并不是很多,唯一能体现其性格形象的便是这段话:“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艾米丽小姐立在背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这是一位严厉凶恶的父亲,确实事实也是如此,他十分严厉地管束着爱米丽,干涉她的一切,自认格里尔生家族身份高贵,所以赶走了所有对爱米丽有好感的青年。因此,我们说爱米丽的父亲象征着一个典型的拥护旧传统旧观念的有着强烈阶级歧视的腐朽思想者。
(3)主人公的爱人荷默·伯隆。这是一位来自北方的建筑工头,他象征的是北方新崛起的工业资产阶级文明,他来到这个小镇上,铺设人行道,将北方工业文明的知识与技能带来南方,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新制度新文明与旧制度旧文明的碰撞。而且没过多久,他全镇的人都认识了,站的地方都是人群的中心,而且还让爱米丽爱上了他,这也象征了北方新制度新文明取代南方旧制度旧文明的必然趋势。
3.物的象征(玫瑰)
小说的标题是《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在西方观念中象征着美好与浪漫的爱情,但读完小说我们可以发现爱米丽这一生却没有得到真正的爱情。通篇小说中只一处提到了玫瑰,他写道:“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顶罩,梳妆台。”这是一段对爱米丽和荷默·伯隆新房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在四十多年前,这间房子也许是很美很温馨的,它有玫瑰色的窗帘、顶罩与梳妆台,一切都呈现出浪漫幸福的样子。但是,最终它却变得像墓室一样的阴森凄凉,曾经那么美的玫瑰色窗帘、顶罩最终也都败了色,这也象征着爱米丽曾经也尽力追寻过那份美好的爱情,但最终还是求而不得,走向悲惨的结局。
虽然爱米丽一生都没有得到她真正想要的如玫瑰花般的爱情,但小说却以《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题,既是表达作者对主人公爱米丽悲惨一生的深切同情,也是对爱米丽的一种致敬,致敬她曾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而勇敢努力过,与世俗抗争过,即使最后仍是一个悲剧,但至少她奋力追寻过,这样的她就是值得钦佩的,所以福克纳想献给她一朵玫瑰花。
我想,我们的人生至少也应该这样一次:尽全力去追求那份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理想,或是爱情,不要畏惧别人的看法,也别太在意失败了会怎样,败了又如何,只要真的努力过、付出过,即使最终依旧失败,那也是败的漂亮、败的无悔。要记住,比失败更失败的是一开始就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最后,祝愿我们都能幸运地找到生命里最弥足珍贵的那朵玫瑰花。
描述玫瑰的现代散文随笔:菊花开了,玫瑰花红了
时间到了吧?一群黑乎乎的手,在抚摸。
就象爬上屋檐上的鸟,下不来,也飞不走。
我的心狂跳不已,这不是什么时间表,而是出格的想。
我好象听到你羞涩的呢喃和呻吟时的呐喊,就象我索性的站起来。
又被黑黑的夜给压了回去。
我真想在黎明开拔,却被黄昏挡住了道路。我很沮丧,也很彷徨。我爱的人就象明月挂在窗前,可我就是够不到。是那么的活灵活现,就象看到你在我窗前徘徊,就是忽隐忽现,好悬疑,也很无奈。
我象菩萨祈祷,一双手,两条腿,展开的是人梦,双手合一,就是祈祷。我幻想着你菩萨美丽的显灵,打坐在莲花盘里,颀长的腰身,纤细的玉指,手捧着莲花,好美,好俊。
秘密是暗处的花朵,我说过:“没有秘密的爱是暗淡”,我不想这样。
我幻想着那些美丽在开着,开过得是那么的美丽,就象我在千里迢迢,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你,我绝不能把你丢弃一样。
我不敢松开手,怕相思的鞭子变软,我在极力摇晃,怕一经变软了,就会谢幕,到那时我连想你的余地都没有,只有在幕后,收拾败下的残局。
我真的不想这样,我真想保持那美丽的爱,可是我象在这夜里被你彻底的征服,象一个服服帖帖的小男人,连滚带爬在为你做事。
我是第一次这样的为你,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爬出了窗子在偷窥。你象萎缩在我的床沿下,听我叫唤的动静,一声比一声急促。
外面的雨下起来了,雷也敲起来。你有些惊慌失措,就想跑出去躲雨。可是我象狮子一样把你咬住,你逃脱不出我的手掌心。
从一开始,我就注意到,你是最美丽的。不是我在做这项工作之前,你有些不理解,可是从小到大你是我最爱的人,我只是把它深埋在心底,不敢和别人讲。可是你就象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越长越漂亮,我实在忍受不了你的美,就把我的心思毫不保留的给了你。
我最后一次,看到你那双痴情的眼睛,就象我给你的,你不愿说出的秘密。房间的门,始终是打开着的,卧室的门,被你关得严严,我和你始终保持初恋,保持着那种关系。你不在的时候,我在黑夜里想你,自己打开卧室的门,就象把你大敞四开似的,你的芳香浓浓的飘在我的梦里。
给你买了那款手机,你也不给我打电话,给你发信息,你也不回,你就象从人间蒸发掉一样,我彻底被你心伤。
你象随着风一起来,香味在屋子里飘。我此时真的象在深情的抱着你,在梦里一起睡。可是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就是保存不下来,我象护着梦一样的护着,但梦清醒后,我就好无聊也很沮丧。
我小心翼翼,害怕别人谈起你。只说,我想露珠了。就象在早晨水晶晶,晚上亮晶莹。就象我赤脚走在晚上的田野上,露珠串串,吻着我的小脚丫。
天亮了,一个糟糕的早晨,还没等我收拾好,黎明就扑了进来,把所有的黑暗收敛。我模仿着你的样子,从屋里走出来,在我一转身时,一只小鸟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我精神恍惚的看着,想到了天亮,我那蠢蠢欲动的,怕被鸟啄食。
我知道你的名字的同时,也知道了你的美丽。宛如那白色卵形的叶瓣,让我无法入眠。我用手轻捻着你,那暗香浮动的美,让我一次次撕心裂肺的想。我找到了,可以拥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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