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字狱的历史故事

发布时间: 2022-07-15 14:00:22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故事 点击: 114

文字狱的典型事例!急黄培诗案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

关于文字狱的历史故事

文字狱的典型事例!急

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朱方旦案
康熙十九年(1680年),湖广有朱方旦者,自号二眉山人,聚徒横议,撰《中说补》,谓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侍讲王鸿绪得方旦所刻《中质秘书》,指摘其中有诬枉君上,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处,次年二月,九卿议复‘乞正典刑,以维世道’。结果朱方旦被斩,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宏亦被判为斩监秋后处决”其三大罪一则谈传教信仰,具出世法,略去帝王臣庶之阶级也;二则信徒之多也;三则发明记忆在脑不在心,以为立说新异也[1]。吴伯娅的《朱方旦》中说“表现清朝统治者愚昧无知,顽固落后,以致臣民因持一些科学和进步观点而遭到杀害的典型事例。
《南山集》案
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清朝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徐转案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

徐述夔的关于文字狱

清代诗人龚自珍有《咏史》诗,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
这里所讲的文字狱,发生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统治时代里,就是作者以自己的著作而被治罪,反过来说,朝廷也以这个,或借口这个,来定这个人的罪,而且往往株连作者的亲属。
关于株连,从《左传》看,春秋时代就有灭族的做法,比如,著名的伍子胥就是在楚国朝廷要将他家全部消灭的情况中逃到吴国的,他后来借吴国的力量杀回楚国报仇。这个故事,悲惨悲壮,也是历史的悲哀。
据说,从秦国开始,有“夷三族”,后来在漫长封建社会中,发展到“夷九族”,就是父族四: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族,出嫁的姐妹和姐妹的儿子一族,出嫁的女儿和女儿的儿子一族;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还有妻族二:岳父家,岳母的娘家。这个“九族”范围里的人口,都要灭掉,叫做“夷”。

求清朝文字狱的相关历史

[庄廷龙文字狱案]
此案发生在清朝康熙二年(1663),是康熙朝首例文字狱案.浙江吴兴县巨富庄廷龙以重金购得原明朝相国朱国桢所著《明史》,据为己有,并请人刊刻.其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没有写清帝年号,而写南明年号,多有指斥满清之语.案发后,刑部遣侍郎审理此案.但此时庄廷龙已死,朝廷仍下令开棺戮尸,并株连七十余人,包括庄廷龙之弟及为此书作序者,刻者,读者,藏书者等.

[查嗣庭试题案]
此案是雍正朝发生的一个典型文字狱案.查嗣庭是康熙朝进士,后经隆科多荐举官至礼部侍郎.雍正继康熙称帝后,着手搞掉详知雍正上台内幕的隆科多.于是查嗣廷首当其冲地成了借口.雍正四年(1726),查嗣廷在江西做正主考.根据科举八股文命题的惯例,他选《诗经·商颂》上的句子出了一道"维民所止"的命题.不料却被人告发借出题名义用"维","止"二字影射"雍正无头",讽刺时事,居心叵测.于是雍正下令将查氏革职问罪.结果,查嗣廷在狱中冤死,仍被处以戮尸枭首,子辈株连死罪,家属流放.
[案例分析] 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狱大一百多起,往往以莫须有的罪名滥肆株连.迫使当时的知识界都"惧一身之祸",而埋首书斋,钻故纸堆,致使清初颇有生气的学风,逐渐为繁琐考据之学所代替.清王朝大兴文字狱充分暴露了专制皇帝的淫威,是清朝极端专制主义的突出表现.

[胡中藻案]
又称"《坚磨生诗抄》案",是乾隆朝最著名的文字狱.胡中藻是雍正宠臣鄂尔泰的门生.乾隆继位后,对鄂尔泰等前朝遗臣在朝中势力有所顾忌,于是便着意兴起胡中藻案,以打击鄂氏朋党.乾隆二十年(1755),朝廷命人暗中收集胡中藻所出试题及诗文,以其任广西学政时所出试题中有"乾三爻(YAO)不象龙说"七字,指责诋毁乾隆年号;以其所写《坚磨生诗抄》中有"一把心肠论浊清",指责故意在清国年号加"浊"字;诗中还有"与一世争在丑夷","斯文欲被蛮"等句,因有"夷","蛮"字样,被说成是辱骂"满人";又有"老佛如今无疾病,朝门闻说开不开"句,被指斥是讥讽乾隆的朝门开不开.因为这样种种罪名,胡中藻被判处斩首.同时鄂尔泰撤出贤良祠,其侄鄂昌因与胡中藻交往过密,也被赐令自杀
文字狱,是反动统治者为了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故意从作品中寻摘字句,罗织罪名而构成的冤狱。清朝时期文字狱最为严重。
清朝是满族贵族掌权,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防范、控制极严。尤其是清朝前中期,只要是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是统治者疑神疑鬼,认为文字中人触犯群权和妨碍自己的内容,必兴文字狱,动辄株连数百人乃至数千人。清朝最早的文字狱,是康熙时的庄廷?(long龙)刊刻《明史》案。
清朝统治者对明朝留下来的文人,一面采取招抚办法。一面对不服统治的,采取了严厉的镇压手段。
公元1711年,有人告发,在翰林官戴名世的文集里,对声明政权表示同情态度,又用了南明的永历帝的年号,就下令把戴名世打进大牢,判了死刑。这个案件牵连到他的亲友和刻印他文集的,有近千人。
浙江湖州富户庄廷?刊刻《明史》,书中有指斥满人的话,1663年(康熙二年)被人告发。当时庄廷?已死,仍被刨棺焚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刻字、印刷,甚至卖书、买书的人等,株连共有七百多人被杀,还有数千人充军边疆。
康熙帝做了六十一年皇帝,老死了。他的第四个儿子胤禛(音yìn zhē)即位,雍正帝是一个残暴成性、猜忌心又很重的人。在他的统治下,文字狱也更多更严重。最出名的是吕留良事件。
雍正时文字狱更甚。例如,朝臣查嗣庭任江西主考,出题“维民所止”,被告发“维止”二字,影射“去雍正二字之首”。雍正大怒,将查嗣庭入狱。结果 是查连惊带吓死于狱中,其尸被戮,查的亲属或处斩或凌迟,或流放。再如,有个叫徐骏的官员,仅仅因为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一句,便被扣上“诽谤朝廷”的罪名,落得个身首异处。
乾隆即位后,文网更加严密,文字狱更加频繁。翰林学士胡中藻有句诗曰“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看到后大发雷霆:“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遂因一“浊”字被杀,并罪及师友。有个叫徐述夔(kui葵)的人,著有《一柱楼》诗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读作朝代之“朝”,“要兴明朝而去我本朝”。结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尸,徐的孙子和为诗集校对的人也全都处死。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清朝前中期屡兴文字狱,有案可查的总计有数百多次,而且处刑极为严酷 ,搞得人人自危,无所措手足。在这种文化***主义的统治下,许多知识分子不敢涉及政治,只能埋头考订古书。当时有个叫梁诗正的老臣,总结出这样一条处世经验:“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
清朝的文字狱,是封建***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它禁锢了思想,堵塞了言路,影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造成了万马齐喑(yin音)的极其黑暗的政治局面。

明朝时文字狱的典型事例有哪些

明朝时的文字狱的一些事例历史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些,但只是一点点,我想更多的了解一下,谢谢!
康熙五十年的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六年(1728)的吕留良、曾静案,都可作为出于此类需要而制造文字狱的典型事例。在这两次冤狱中,被牵连而受害的多至数百人,《南山集》的作者戴名世惨遭杀害,已经故世的吕留良父子等均被剖棺戮尸。康雍之际,清皇族中权力斗争空前激化,史称夺嫡之争。清世宗胤□即位之后,为了巩固已得的胜利,除杀戮夺嫡诸王外,不惜借助文字狱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雍正四年的汪景祺《西征随笔》案,以及同年的查嗣庭“维民所止”案、雍正七年的谢济世注《大学》案、陆生□《通鉴论》案等,尽管所加罪名不一,但目的皆在于打击异己。此外,尚有皇帝滥施专制淫威而出现的文字狱,如乾隆四十二年王锡侯编纂《字贯》一书,仅仅因为对《康熙字典》进行了议论,忽略了康雍乾三代皇帝的名字避讳,便横遭斩决。
明代的学校和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专制制度。它把知识分子的思想束缚在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之中。读书人为猎取功名,埋头于四书、五经,写空洞的八股文,一切有用的知识,概不留心。这就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

明初,士大夫有各种不同的政治态度。一部分故元遗老和原张士诚的臣僚,对新王朝抱有敌对情绪。这些不肯俯首称臣的士大夫,有不少人被明太祖用杀、关、徒等刑法加以镇压。大部分地主文人虽归依了明朝,但明太祖对他们也不放心。这位当过和尚、参加过红巾军的皇帝,十分敏感,忌讳别人揭其老底,披阅奏章,动生猜疑。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替人写《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句;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替人作《万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句。“则”与“贼”同音,明太祖认为是骂他做过贼,一概处死。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内有“睿性生知”句,“生”被读作“僧”,便被处死。诸如此类,等等。这种为维护赫赫皇权而深文周纳的文字狱,使许多知识分子无辜遭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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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这个世界有鬼怪,那么在鬼怪的世界里,我们人类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童话一定要有超自然因素或者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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