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落的青春:第十四章

发布时间: 2018-08-03 00:55:43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故事 点击: 137

第十四章 我出院的时候,阿大阿二不知道那里弄来了两根大竹杠和一把木制的椅子,他们将它一绑就成为可以供一个人坐的四人抬的大轿。阿大让我坐在上面,然而将我从病房里抬出来。出了房门就是一段很长的阶梯,轿子就在过阶梯的时候一闪一闪的,我十分害怕这个

沦落的青春: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我出院的时候,阿大阿二不知道那里弄来了两根大竹杠和一把木制的椅子,他们将它一绑就成为可以供一个人坐的四人抬的大轿。阿大让我坐在上面,然而将我从病房里抬出来。出了房门就是一段很长的阶梯,轿子就在过阶梯的时候一闪一闪的,我十分害怕这个该死的轿子再次将我送进医院里,然而幸好终于没有事。

  出了医院,阿二就跟在轿子的身后放起了鞭炮,噼噼啪啪的响声差点将我从轿子上吓掉下来。

  老爸紧紧地跟在我的旁边,一个大人夹在一群孩子的中间简直有点不成体统。

  不过我敢肯定这样的感觉爽极了,就像丐帮长老凯旋而归一样,其威风凛凛的架势丝毫不亚于乔峰在世。然而对于周围人的眼睛,却大抵不是这样认为的,在他们的眼里似乎只看到了一个招摇过市的富家孩子。

  就这样,他们将我一路抬到了家里。或许是因为“招摇”的原因吧,我大概就成为了众矢之的,连太阳也不把我放过。只要能够射下一点阳光,它就准确无误地把它射到我的身上。当我到达家里的时候全身都被晒得滚烫滚烫的了。

  他们将我从轿子上放下后就扶我到沙发上坐下,此时那个臭女人正呆在厨房里,将厨房弄得叮叮当当的响。

  老爸让他们放电视看。

  电视打开后就出现了贵州新闻联播的画面。随着导播的消失,画面就切换到了一堆堆的废墟上。

  我心一提——他娘的,哪个地方又地震了?

  然而我越看越熟悉,后来当镜头为一堵被画得乱七八糟的墙壁照了个特写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是1999,那堵墙壁就是薛小虎将我挂在上面后往我鼻孔里塞羊子屎的地方。

  每每回忆起此情此景,我就愤恨不已,也会想起我曾经发过的誓:假如有人往我的鼻孔里塞进一粒羊子屎我就劈了他的脑袋。

  一望见小城上了电视,兄弟们都激动不已,就像世界末日一样的是个奇迹。他们都聚精会地盯着电视画面,似乎想在电视里找出自家所在的位置。

  然而画面嗖地一下就被一张挂满了肥肉的脸挤满了——县长出现了。

  记者问:“请问张县长,对于城关镇要成为贵州工业重镇你有什么想法?”

  县长的两眼珠子转了一圈,回到了起点:“我想经过我们领导的不懈努力,这个目标一定会实现的。”

  记者又问:“那么您对城关镇的工业化有什么感想呢?”

  县长不假思索地说:“一切为了老百姓,为了老百姓的一切。”

  记者还问:“据说来这里投资的企业都是已经被淘汰了的重污染企业,随着它们的落户,是不是会对城关镇的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呢?”

  “嗯……这个……”县长将脸撤出了半米远,朝左边望了望,挠了挠脑袋,然后又把肥头大耳的脑袋以一公分的距离凑在镜头前,傻笑着说道:“呵呵,不会的不会的……”

  忽然,一个人从门外进来了,隔老远一听就能听见喔喔喔的声音——难不成逃难的公鸡到杂家来避难了。

  所幸不是。

  是阿二进来了,他每只手各提着一只鸡。鸡头朝下倒着,不断地扑着翅膀。

  “你去哪里了?从那里弄来的这些鸡?”吴明问他。

  “我不好看新闻,所以趁你们看电视的时候出去溜达了一圈,顺便捡了两只鸡回来——看它们没人要挺可怜的。”

  说罢,阿二就把公鸡提进厨房里去了。当他出来的时候,我只听见梆的一声——似乎是菜刀砍在砧板上的声音——随后喔喔的两声过后就没有动静了,想必那两只鸡已经修成了正果。

  你应该知道声音是在阿二出来后才响起的,当时只有臭女人独自在里面,所以你应该明白是她杀了那两只鸡——听声音就知道她不是杀鸡的行家。

  随后老爸也去厨房里帮忙了,他简直和我们这群初中生没有百分之一的共同语言。

  我不知道老爸为什么没有责怪阿二从外面捡回来两只鸡,但是想必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在一个一般的家长中出现的——他娘的,老子家要的就是个性。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臭女人甘心为我们做饭,这样的行为十分反常,就像薛小虎甘愿为我洗脚一样。然而就在臭女人出来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两只熊猫似的眼,那种黑眼圈并不是睡觉就能产生的,我突然想到了:以暴制暴。也难怪她变得那么温顺了。——真不愧是我的老爸,我想——咱可是城管队的。

  不多时,饭菜就做好了。我们人多势众,很快就将饭菜解决得一干二净,除了鸡骨头和一些没有拔干净的鸡毛外,其他的一切都不剩。

  我想我们的吃相招来了臭女人的鄙视,仿佛在她的眼里我们是一群饥不择食的狼——或许是狗也说不定。然而重要的是我们吃饱了,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吃饱可比摆出一副幽美的吃相来强多了。

  吃完饭后,我们就变得无所事事,于是他们纷纷要求见一下我的威龙。

  “好!”我说:“但是我想它还躺在坑里。”

  “它在你家楼下。”他们说。

  “谁弄回来的?”我问。

  “不知道。”他们不约而同地说。

  我们相拥而下,他们几乎把我的脑浆从伤口里挤了出来。

  我们到了楼下,发现威龙果然停在了下面,而且还是一辆新的。

  “不是摔坏了吗?”他们很好奇地问。

  “难道是穿越时空,回到了老样子。”他们很好奇地讨论。

  我抬了抬头,发现老爸的脑袋伸在窗外,从他的眼神里我发现了久违了的默契,从他的笑面中我知道面前停着的就是一辆新摩托车。

  他们说让我骑车出去兜风。

  我说:“好。”#p#分页标题#e#

  但是你应该知道威龙只能够坐上两个人,即使使用了最佳装载方式,也只能再加两个。

  后来经过一番研讨和论证,他们决定轮换着骑,先是吴明和我骑,然后是阿大,接着是阿二……我和吴明先骑着车从小巷里穿过去了。

  经过生死的磨砺,我更加熟悉骑车的技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跟一只狗较劲。

  我们朝前面走了,他们就跟着后面不断的跑,这副德行有点像“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一样。

  我们走出小巷后就到了1999上,此时的1999已经平坦如镜。没想到“仙去”几日,1999就有了如此的变化,连路边的路灯都焕然一新,明亮得可以刺瞎停在上面的鸟的双眼。

  我曾经的梦想被一只狗给弄“夭折”了,我想,现在谁也不能阻止我以60码的速度飞驰在1999上。

  我们上了1999,调准了方向,随着发动机的一声闷响,威龙就飞出去了。迎面的狂风使得我们的头发以水平的形状朝后面飘去,连我头上的纱布也被吹不见了——想必从医院买回来的消炎药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我们就这样飞驰着,速度的快感让我体会了一把惊心动魄的感觉。

  不多时我们就到达1999的尽头了,但是我并没有松开油门,反而加快速度朝黑暗中冲去。

  我喜欢黑暗,我喜欢在黑暗和未知中飞驰。

  然而我想我是忽视了吴明的存在了,他现在一定在后面吓得魂飞魄散。

  “害怕吗,吴明?”我问他。

  良久他才反映过来,说道:“太刺激了。”

  我们继续往前冲刺。

  前面的路是一段烂泥路,地上时不时的隐藏着一些深坑,每当威龙从上面飞过时就会被颠起来,悬在半空中,然后再从半空中掉到地上去。

  再往前走就是小河了,我们不得不掉头往回走。

  当我们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他们都惶恐不已,以为我们怕是“命不保矣”。

  随后我带着他们每人在1999上兜了一圈,当最后一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已经疲惫不堪了,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就一觉睡到大天亮。

  因为睡得好,所以我不像因为长久抑郁而失眠的人一样,在清晨到来之后还面带困色,我精神迸发,就像吸了毒一样。

  我起来的时候,老爸和那个臭女人也起来了。

  丑女人依然在客厅的茶几上吸食毒品,弄得整个屋子里烟雾缭绕,如同地狱一般。还有时不时的二手毒飘进我的鼻子里,害我打了几个喷嚏。

  我去到厨房,打开火煎了几个鸡蛋就走了——这次我又忘记背书包了。

  骑上新车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走在路上时仿佛周围的人都以一种羡慕的目光望着你。

  你或许能够想到,当我从1999上穿过的时候我又碰到薛小虎他们了,何肖肖也跟他们在一起(何肖肖这个混蛋,竟跳槽到薛小虎他们的队伍里)。当时他们悠闲自得若无其事地朝学校走去。当我和我的威龙从他们面前经过时,他们都楞住了,一种打劫摩托车的念头在他们的脑瓜里油然而生。

  我不理会他们,加快了速度,嗖地一下就从他们前面消失了。

  我很快就到了学校,这次完全没有迟到,而且还提前了十多分钟,因此连校长也说:“嗯,王若西你有进步了。”

  今天上的依然是语文课——其实,每个星期只有一天不是语文课——可见语文在初中的时候是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的,不过听说到了高中就被英语比下去了,成了第二重要。英语勇夺第一的头衔的事情我是十分痛心的,对一个英语只能考20分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性的结果。

  自从上次《一只公鸡的意义》被《城关镇日报》刊登后,新班主任对我的印象就有了戏剧性的变化了,她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认为我是一个天才,甚至有可能有想做我女朋友的想法,然而幸好我做好了准备,只要她一喊道王若西,我就立刻回到:“对不起老师,我有女朋友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然而事实就真的这么发生了。

  当时新班主任正在提问学生问题,突然,她喊道了我的名字,我只听见了一声“王若西”,就立刻站了起来,说道:“对不起老师,我有女朋友了。”

  顿时,全班哄然狂笑,连何肖肖那个想打劫我摩托车的家伙也大笑起来,露出两块黑漆漆的门牙。

  “什么什么?”老师倏然激动起来,就像吃了过量的兴奋剂,“你答什么?我在问潘金莲是哪部作品里的人物,你给我回答‘我有女朋友了’,你女朋友和潘金莲什么关系啊?”

  我呆呆的站着,茫然不知所措,然而我一想,他们果然有关系。于是我喊道:“有啊!她们都是女人。”

  顿时,全班又是一阵哄笑。想必在他们幼小的生命里还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笑的笑话,要知道讲笑话也是要冒风险的。

  就因为这句话我今早上就不用上课了,新班主任说:“站到外面去。”

  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还算听话的孩子,我一听到“到外面去”去立刻飞了出去——真是谢天谢地,连假也懒得请了。

  我“到外面去”了以后,就骑着威龙去找丝丝。

  我到了相会没法所的时候,丝丝正坐在里面的沙发上,好像是在干着一些针线活。真是好极了,女人从良的表现就是从干针线活开始的。

  丝丝看见我,满脸开心且惊讶的模样。

  “你从医院里出来了?”丝丝问我,仿佛是不相信医生的医术。

  “出来了。”我说。

  我听好摩托就车就朝里面走去,里面依然是一股难闻的味道。

  我问丝丝:“你在干么啊,丝丝?”

  丝丝眯着眼睛对我笑了笑:“你猜。”

  我说:“我才初中生呢,智商不高,猜不出来。”#p#分页标题#e#

  “我有了。”丝丝将头凑近我。

  “有什么?”我又问丝丝,真是莫名其妙。

  “有孩子了。”

  我顿时一惊,难道……

  “不用担心,不是你的。”

  刚才提到心口的心又落到肚子里去了,我直接产生了一种杀人的冲动。

  “谁的?”我问。

  “哈哈,骗你呢,瞧你那紧张样儿。”

  哦,苍天!女人的谎言果然是一片一片的,比太平洋的海水还多。也难怪学校明文规定18岁以下的孩子不能谈恋爱,原来就是因为女人的谎言太多了。

  本来我这次来找丝丝就是要带丝丝出去玩的,没想到丝丝先开了口,说:“我带你出去玩,你骑车。”

  “好啊!”我说。

  丝丝放下针线活后就跟我走了,她上了摩托车就紧紧的抱着我,让我的呼吸有些困难,但我还是希望她再抱紧一点。

  “丝丝,你们老板有叫你接客吗?”我问丝丝,假如丝丝回答“有”的话,那么我会立刻回去砍下老鸨的脑袋,一点值得怀疑的可能也没有。

  幸好丝丝说:“没啊!自从我做了这一行就只接过一个客人。”

  我问是谁。

  “就是你啊!”小傻瓜。

  丝丝拍了拍我,正好拍到我头上的伤口,使得我有些痛苦,但是我还是希望丝丝再拍一次。

  我问丝丝:“你想到哪里去玩?”

  丝丝说:“哪里都行啊,只要没有人就行了。”

  我按照丝丝的吩咐,迅速朝着地公庙的小路驶去。

  大约八分钟后,我们就到地公庙了。

  此时的地公庙依然保持着原先的“风度”。

  当我走进地公庙里的时候发现我扔在里面的书包依然“威风凛凛”的躺在那里,经过五百天风吹雨打,依然没有任何的腐蚀和破损,可见,中国制造书包的水平恐怕又要名列世界前茅了。

  丝丝刚一进去,就被我的书包吓到了。

  她说:“有人!”

  “哪里?”我赶紧问道,我还以为见鬼了。

  “有个书包在里面。”

  “哦,那是我的。”

  “你的?”

  接着,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给丝丝讲关于我的故事,丝丝听得连连感叹:“原来你的人生这么多磨难。”

  故事刚一讲完,外面就下起雨来了,雷声不停地嚎叫着,仿佛在说:“肚子好饿啊!肚子好饿啊……”

  闪电也一道一道的划过,将庙里的地公照得十分瘆人。

  丝丝紧紧地抱住我,将我的腰使劲地朝她贴过去——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和女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肾就不好了,因为女人总喜欢搂着男人的腰。

  作为配合或者回报,我用右手搂着丝丝。

  丝丝藏在我的怀里,是不是的会向地公望去,她问:“这个丑家伙是不是孙悟空啊?”

  我看了看地公,圆圆的鼻子,圆圆的耳朵,圆圆的颧骨都像一些瘤子一样长在它的脸上。

  “他不是孙悟空,孙悟空比他帅多了。”我面对着丝丝说,假如我和丝丝还比较陌生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抽我一耳光,并且喊我“色狼”也不为过。

  “那么谁是孙悟空呢?”

  这个问题让我很纠结,假如孙悟空就站在我的面前的话,我用手一指,说:“看,这就是孙悟空。”但是现在指无可指,我只得说:“孙悟空就是唐三藏的徒弟。”

  “那么谁是唐三藏呢?”

  “哦……”我挠了挠脑袋,“唐三藏就是去西天取经的人。”

  “哦,我知道了,历史书上说过唐三藏,他简直帅得一塌糊涂,他的徒弟就是孙悟空,是《西游记》里面的。”

  “你知道《西游记》?”

  “是啊。”

  “那你怎么还问我孙悟空是谁呢?”

  “我逗你呢,我的小傻瓜。”丝丝说罢,用两只暖暖的手掌捂住我的脸。

  “她这是要吻我呢。”我怦怦直跳的心告诉我。

  然而在丝丝还没动手之前,我就已经先下手为强了。

  我忽然感觉到丝丝身子一沉,她就将我拉倒在草上,我正好压在她的身上。

  然而我一想到我被丝丝压在身下的情形就赶紧翻了个身,躺在丝丝的旁边了。

  “怎么了?”丝丝问我。

  “我怕你受不了。”我一脸委屈的对丝丝说。

  “我行的,相信我。”

  听到丝丝坚定不移的口气后,我才又翻到丝丝的身上去了。

  我看着丝丝,她的眼睛漂亮极了。

  想必今天这场雨是小城入冬以来的最大一场雨,噼里啪啦的雨滴击打在地公庙的瓦片上,就像初学钢琴的孩子正在练习《爱情进行曲》。我的威龙也第一次经历了自然的洗礼。而我,也第一次经历了爱情的洗礼。

  良久后,雨声终于停息了,“爱情进行曲”也就此结束。丝丝从草上爬起来,理了理头发,问我:“这车还能骑回去吗?”

  “试试就知道了。”

  我说着,就起身朝威龙走去。

  此时,外面的空气清新极了,空气中的尘埃被雨声带落在了地面,顺便也把一些细小的癞蛤蟆带出来了。对于癞蛤蟆的出现是挺神奇的,只要是大雨过后总能在路上看见它们成群结对的跳过,夏天尤其多。其实,对于癞蛤蟆出现的说法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说是下雨的时候从天上落下来的,有的说是它们望见下雨后从洞里钻出来了,但都莫衷一是,各说纷纭。#p#分页标题#e#

  我把钥匙插进了车里,一拧就发动了。没想到威龙被雨淋过还能发动,简直就是奇迹。我想,假如是一头驴的话,被主人抛弃在外面淋了一场雨后一定会罢工的。也难怪人类要制造那么多机器了,就是因为畜牲罢工的缘故。

  我和丝丝骑着威龙出去了,外面的空气湿而寒冷,所以我把仅有的衣服脱下来披在了丝丝的身上。

  丝丝问我光着身子冷不冷,我说:“不冷,不冷……”

  其实,你应该知道脱衣服的时候的确不是很冷,但是骑上车后狂风把我仅有的一点热量也给偷走了,我握住龙头的双手直打颤。

  后来丝丝又问我:“冷不冷?”

  我说:“不冷……不冷……”

  虽然我说不冷,但丝丝还是把衣服脱下来披在我的身上,然后将脸贴在我的背上,紧紧将我抱住。

  丝丝对我的关心让我十分感动,虽然衣服只披在了我的身后,而我的胸前依然饱受凛冽寒风。

  很快,我们就驶入1999上了,此时1999上的癞蛤蟆比比皆是,我想,假如这些癞蛤蟆望见一个庞然大物即将从它们身上轧过去的话,它们一定惊慌失色,大喊:“oh my god!Stop stop……”

  在过一个弯道的时候,我差点就被从对面而来的车撞到了。

  那是整整一个由十多辆大货车组成的车队,每辆车都有十多米长,十多个轮胎。这些车都是在小城从未出现过的,但我想它们终究只是过客而已,要不了多久便会从小城消失了。但是你应该知道我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它们就像豆子一样在这里生根发芽,一直伴随着小城工业化的发展。

  这些车上的人大约也都是外地的,当我和丝丝骑着威龙从他们身边经过时,他们便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我,仿佛一个光着身子的初中学生带着一个姑娘在下雨天瞎溜达的事情在他们那些地方是不常有的。由此可见,他们大抵是从更西部的地方来的,少见多怪。

  我丝毫不理会他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看去吧。

  作者:艺小城

  

本文标题: 沦落的青春: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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