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小城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小城了,但是忽然之间仿佛只是嗖地一下,小城便有变成大城的迹象。人们发觉小城即将变为大城的迹象是在《城关镇日报》上看到的。那是一个十分凉爽的早上,人们都悠闲自得或者说无所事事地在大街小巷散漫地晃悠着。
第六章
小城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小城了,但是忽然之间——仿佛只是“嗖”地一下,小城便有变成大城的迹象。人们发觉小城即将变为大城的迹象是在《城关镇日报》上看到的。那是一个十分凉爽的早上,人们都悠闲自得——或者说无所事事地在大街小巷散漫地晃悠着。
忽然之间有人尖叫了一声——你也许能够想到,这样的尖叫完全是真正的尖叫,就像有人掐住了他的脖子时发出的尖叫一样。他之所以尖叫,是因为他在《城关镇日报》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并不是某个高中生写的满分作文,也不是某个高中生考上重点大学的消息,更不是某个领导激情昂扬的演讲——这些消息完全不值得他发出“help me”一样的尖叫声。这篇让他尖叫的东西,就是《城关镇发展宣言》,我想这篇文章一定能够让你想起《共产主义宣言》一类的东西。只要是《宣言》就能让人激动不已,《城关镇发展宣言》也一样,当小城的人们望见这么个东西后就激动不已,仿佛都吃了摇头丸,倏然之间都对小城以及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憧憬。
这篇让人们产生了憧憬和幻想的文章是这样写到的:
未了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为了西部的大发展,为了西部人民都奔上小康,经过国务院批准,特向城关镇拨款20亿元,以支持城关镇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把城关镇建设成为贵州省的工业重镇,西部地区的工业重镇……我想,人们之所以兴奋大抵是因为望见了那20亿才兴奋的,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兴奋是真正的兴奋,是仅次于领导的兴奋。
然而我认为,光把小城“工业化”还不行,还应该把人民的精神生活也提上日程。据说上海有个叫小四的,小说写得不错,所以我觉得不仅应该让小城人民奔上小康,还要让小城人民看上小四的小说,让小四的思想在小城发扬光大——就像马克思在中国发扬光大一样——以便改造和统一小城人民的思想,一心一意谋规划,一心一意搞发展。
其实小城以前就已经“工业化”了,但是按照小城领导的理解,光有几根烟囱还不能叫工业化,要有几十根甚至几百根才算工业化。
自从小城将要“工业化”以后,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小城的大街小巷挂起了口号,譬如:为了城关镇的工业化而奋斗;又如:让工业服务人民,让工业造福人民;还如:人人参与工业,人人参与建设。其次,是小城变得热闹了,就像把整条河里的鱼都抓进一口热锅里煮一样。最重要的一点,是老爸的煤矿厂从不死不活中“活”过来了。虽然煤矿厂恢复了昔日的辉煌,但老爸依然没有放弃买药粉的生意——我不理解,但我支持老爸这么干,常叔说过:“这个世界就像是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
一天晚上,吴明、我,还有阿大阿二,我们刚处理完一些帮会事务后就准备去兄弟夜总会喝酒。
你应该知道这是我第二次喝酒。酒是害人的东西,但酒会让人变得迷迷糊糊的,让人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或者为什么那么干,我发誓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兄弟夜总会的存在仿佛就是劫后余生,当它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之后它依然“巍峨”地耸立在那里。虽然它是一栋老建筑,但比起它旁边那台锈迹斑斑的挖掘机来,简直他娘的帅呆了。
或许你能想到,当我们走进兄弟夜总会后,简直就是他娘的“万众瞩目”。那些瞧着我们的目光都是复杂多样的,简直和地理书上说的生物的复杂多样性一模一样。在兄弟夜总会的大都是一些学生和街头小巷的无足挂齿的小混混,当我用目光凝视他们一遍之后,他们就迅速把目光移开,不敢抬头地顾自喝酒。
其实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十分滑稽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想当年我也是和他们一样的孩子,而两个月或者两天以后他们也或许正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望住另一双双无奈而可怜的眼睛。
“兄弟”的一楼是大厅,二楼才是包间。
我们上了二楼,然后走马观花似的看过每一个房间的名字,有间叫“林黛玉”,也有叫“贾宝玉”的,后来我们进了一间叫做“潘金莲”的房间。
“潘金莲”同其他房间一样也是黑漆漆的,只有一块古董般地纯平电视摆在里面。电视两边是两个音箱,以前我听到的如地震般的声音就是从那些音箱里发出来的。
服务员进来后用手指一戳就把电视戳启动了,等了半天才显示出画面来。首先在画面上出现的是一个叫做什么杰的,随着林俊杰的嘴巴一动,电视机两边的音箱便倏然惊跳起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大家好,我是鸡鸡……我们要了两提啤酒后就在房间里坐下了,我问他们鸡鸡是谁,他们摇了摇头。
“鸡鸡,好有个性的名字。”阿二说道,我以为他知道鸡鸡是谁,但他也摇了摇头。
我又看了看电视的画面,上面依然是那个什么杰的,却始终没有出现鸡鸡。
既然不知道鸡鸡是谁,索性就把鸡鸡换掉了。吴明喜欢成龙唱的《男儿当自强》,所以就点了一首《男儿当自强》。他们要我点,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任何一个歌手或者歌曲的名字来,索性就拿了遥控乱按了一通,后来出现一个叫周杰伦的,除了眼睛小了点外,也还长得眉清目秀,而且名字也起得好,所以我就点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
后来到了阿大阿二点歌的时候他们就争执不休,阿大要点英文歌曲,阿二要点日文歌曲,后来经过我的协商,他们各自点了一首。我无法理解他们点的歌曲,那些歌曲听起来就像是哼哼唧唧以及嚎叫一样,想必除了歌手穿得少,有点符合大众的审美观以外,那些歌曲简直一无是处。
点完歌后,他们就开始吸烟,你知道这样的场所是最适合吸烟的。闭塞的空间可以把所有吐出来的烟雾困住,将人们闷得昏昏欲睡。但是这样的情况让我很受罪,我是不吸烟的。有一次阿大问我为什么不吸烟,我说:“吸烟难受。”
虽然不吸烟,但是我毫不掩饰我的罪恶——我喜欢上喝酒了。
正当他们抽烟的时候我就自己拿起了一瓶啤酒,咕嘟咕嘟地喝了几口。我原来是不喝酒的,所以只要有点酒精在肚子里,我的脸庞就会红得发烫,头脑肿胀,变得迷迷糊糊。#p#分页标题#e#
当一个人变得迷糊后所见到的一切都会变了,就像是出现在梦里一样。既然是在梦里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必这种“随心所欲”吴明是深有体会的,因为他老爸就是喝了酒后随心所欲的人。
我喝了点酒后就昏昏沉沉的,加之香烟的烟雾惹得我很难受,于是我准备出去透透气。然而我刚打开门后就和一个人撞了一个满怀,当她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能够感觉到他是一个女人。
我打开了房间的灯,此时面前的这个女人清晰可见: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孩,长着一张幼稚而又具有女性特别诱惑力的脸,她双手抱在面前,十分羞涩的样子。
你应该知道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女人,当时,当她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就十分愿意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但或许你能够想到,我当时紧张极了,心跳得如地震一样,所以当我碰到她的时候我立刻就缩了回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爱或许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是荒唐的,但他娘的老子爱就爱了,连县长也管不着。
随后又跟着进来两个女人,她们故作风骚地用两根细长的手指夹着香烟,浅薄的丝袜底下悄悄地露出了肌肤的颜色,脸皮白白的,但粉底丝毫不能掩饰她们额上的皱纹,她们进门时把那个女孩推在一边,待她们进了房间后她才慢慢地跟着进来。
“小伙子们,你们需要点特别服务嘛?”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女人吐了一口烟说。
阿大阿二听到“特别服务”,立刻心花怒放,像是有人朝他们的屁股上扎了一针似的跳了起来,问道:“什么特别服务?”
那个女人在沙发上坐下来了,翘起二郎腿,一双红红的高跟鞋在她的脚尖上摇摇欲坠。
“特别服务嘛……就是那个那个咯。”
在沙发上坐着的女人边说边用一只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腿,从她的动作看来,有点挑逗未成年少男的嫌疑。
“哪个哪个?”阿大阿二被这一挑逗口水也跟着流出来了,似乎真人比海报上的强多了。
走在后面的那个女孩也跟着坐下,她依然抱着手,把头低低的埋着。我看见她在沙发上坐下后,也跟着坐下。我想和她坐在一起,但坐下后我就不由自主地往边上挪了一下,和她隔着点距离。虽然隔了点距离,但我依然能感受到她的温存和呼吸。
阿大阿二和那两个女人闲聊了半天,也没有性欲大发,于是那两个女人见有可能“徒劳无功”后就把攻击对象放在我和吴明身上。
吴明看了看那两个女人,话也不说就毫不留情地摇了摇头,自顾唱歌喝酒。
“小哥,你旁边的女人喜欢嘛?”她们终于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而且已经看出我爱上了旁边这个女孩。
我看了看旁边的那个女孩,那个女孩望了望那两个老女人后就凝视着我。
凝视着我的是一双漂亮而柔情似水的眼睛,你应该知道那双眼睛就像药粉一样地深深地把我“勾引”住了。
“喜欢嘛,小哥?”
那个老女人又问了一遍,但我魂不守舍的一点印象也没有。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是在那个老女人假装咳嗽并给那个女孩使了一个眼神以后。当时那个女孩就像收到领导的命令一样,朝我挤过来,把身体紧紧地挨住我,一只手搂住我的腰,另一只手从我的大腿抚摸下去。假如阿二享受过这种感觉,那么他一定会觉得这个女孩的技术远远不如日本女人的娴熟。
当时我紧张极了,也愤怒极了,我想:“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怎么就会是个妓女呢?”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当时我的确愤怒了,这种愤怒并不是一般的愤怒,是兼具心痛的愤怒,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心痛,但他娘的就是痛了。
“我叫丝丝,你呢?”女孩十分温柔且微笑地问我,但她的那双眼神满是不情愿和无可奈何。
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微笑是勉强出来的,就像薛大美要做县长的情人就得对着县长笑一样,其实她的内心大概是毫不情愿的。
“走开!”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喊了一声。当我站起来后就后悔了,我看见丝丝在我的旁边悄悄地哭了起来,我想我是伤害到她了。
那两个老女人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她们灰溜溜地走了出去,因为愤怒和不满还把烟头扔在房间里。
丝丝紧跟在她们的后面,随着“砰”的一下门关上后,丝丝就在我的面前消失了。
原以为丝丝离开后我会高兴的,但不知咋地,我的心却越加难过起来了,这种难过并不只是因伤害了丝丝而难过,我想我是因为爱上她而难过的。
丝丝走后,我喝了好多酒,几乎把所有的啤酒一饮而尽。
直到现在以前,我以为喝酒只是迷迷糊糊的好玩而已,但现在我才发觉,喝酒还有宣泄的功效。其实宣泄并不能让人“解愁”,但是给了人们一种发泄的途径。
喝完酒后我们就离开了,当时电视机上还播放着那个叫鸡鸡的歌曲:“大家好,我是鸡鸡……”
按照原计划我们是准备玩到很晚的,但是你应该知道我的心就像马路上的尘埃一样,一点也兴奋不起来,这种感觉是前所未有的,我想我他娘的是掉进爱情的泥泽里了。由此可见,爱情不是什么好东西。
兄弟夜总会外已经被黑暗侵袭了,只有遥远的点点灯火还坚持“抗战”。
我们出来的时候兄弟夜总会里还留有很多人,他们正唱着现在最流行的周杰伦和鸡鸡的歌曲,那种嚎叫般的声音震慑着大地——就像是地震一样,你是知道的。
从兄弟夜总会出来后需要摸索过一段没有亮光的泥巴路才能走到大道上。当时我气急败坏,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就朝某个地方扔去。顷刻间,石头就到达了目的地,但顷刻间一声惨叫就传了出来——想必是石头砸中人了。
“真好,过来老子劈了他的脑袋!”当时我这样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样邪恶的想法是我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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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那个人顷刻间就跑出来了,他一边跑还一边不浪费时间地破口大骂。因为夜色深沉,我完全看不出他的来向,只觉得他的速度快得惊人,仿佛刹那间就可以到达我们的跟前。
这样的速度让我感觉到十分兴奋,想必我马上就可以劈了他的脑袋——劈脑袋真他娘的比喝酒要爽快多了。
我听见他的咒骂声,感觉到他越来越近了,但可惜我们毫不知道他骂的是什么,只感觉是唧唧哇哇的乱成一堆。
我说过他的速度是快的惊人的,几乎就是几秒钟的时间,他的真身就显现在我们面前了:长长的,乱糟糟的结成一块一块的头发,胡子和头发连在了一起,像一个头盔一样保护着他的脑袋,他穿着一件破西装,连皮鞋也是破的(这样的打扮和斧头帮的差不多)。
“不好!”我惊叫到:“是长胡子乞丐,快逃!”
他们听见“长胡子乞丐”,立刻就飞也似的逃进黑暗中了,我不知道谁跑在最前面谁跟在我旁边。心想,吴明会武术,应该是他跑在最前面,但后来我才从他的说话声辨出在我身边的是吴明——够兄弟。
长胡子乞丐是常常在夜间活动的,跑起夜路来毫不含糊。当他出来后就拿着一根很长的不知什么的骨头朝我们追来。我们只能凭借着远处的点点灯火辨别方向,而长胡子乞丐对我们的行迹掌握得分毫不差。
不知跑了多远后,我累得要命,连气也差点没吸上来。
趁着这个空子,长胡子乞丐就追上来了,我想我们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只得跟那个力大如牛的疯子拼命。但哪知吴明灵机一动把我往旁边一拉,在一个坑里藏了起来。我们一直望着长胡子乞丐从我们面前跑了过去,当他跑过去时一阵风就随之刮在了我的脸上,仿佛面前经过的是一辆大货车。后来我们就听见前面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惨叫声,想必是我们的东堂主和北堂主“遇害”了。
这样的情形让我哭笑不得,哭是因为我们的东堂主和北堂主遭了殃,笑是因为堂堂小城第三大帮派——城管队的四大元老级人物被一个疯子追着跑。
当一切归于平静之后我和吴明才从坑里灰溜溜地爬出来,当我们跑到前面去打探前线情况的时候,发现“战场”已经空无一人。我心一惊,直害怕阿大阿二是被长胡子乞丐“碎尸万段”抛尸荒野了。一直到了第二天,我的这种担心才终结。
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睡着,仿佛有个东西悬在心头里没有着落。这种感觉是我前所未有的,它让我很烦很乱很想发脾气,每当这样的情绪出现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会出现丝丝的影子,而每当想到丝丝时我又会变得很烦很乱很想发脾气了。
我完全没有睡意,我几乎想把整个屋子里的东西都使劲地砸在地上,但我克制住了——那只是个妓女而已,我这么想。
虽然我这样想,但我丝毫没有战胜自己的心灵,我的心里依然老是想着丝丝。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趴在窗台上。窗户外面的百家灯火早已熄灭了,只有在夜空月色下的苍穹中还隐隐约约地现着那几根高高耸立着的烟囱。
当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后,你就会觉得除了和她在一起外一切都是无聊的,灰蒙蒙而没有激情的。
“深更半夜地趴在窗台上,望着没有丝毫风景的风景,这不是观看风景的人疯了,而是他将要疯了。”我突然之间想到了这句话,简直太他娘的经典了,即使挂在教室的墙上也不会错。
我想着,心里那股烦闷的感觉又袭上心头,我无法解释这种情绪的存在,更不能寻求出解决它的办法。
我把头从窗台上拿了下来,然后穿了一件外衣后就出门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出门去,但心想,或许走走就可以把心里的烦闷都甩掉。
当时已经是很深的夜了,即使是喜欢“夜游”的人也早已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当我出了门后就一阵凉风袭来,我打了一个寒噤后继续往前走。
此时的小巷已经是静悄悄的,只有草丛里有许些爬虫在叽叽叫个不休。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我就来到1999上,此时的1999已经在忙碌了一天后“躺”下了,静静地做着它的美梦。
1999上的路灯早已被人破坏干净,只残留几只摇摇欲坠的灯泡还勉强挂在上面。那些“劫后余生”的灯泡就如这座小城一样,像是被人们遗弃了。
我沿着1999走着,走着,走着……
我平时只是从1999上穿过,顺着走这还是第一次。1999旁边的房屋大多都是一些破败了的房屋,歪歪斜斜的水泥墙壁用一根根木头支撑着,以防着墙壁倒下来。在这里居住的人们也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一样,他们的忙绿和生活不会得到其他人的同情和关心,他们就像屎壳郎一样干着为别人擦屁股的工作,但别人依然把他们踩在脚底下。他们所值以为庆的只是电视上说他们的工作是神圣的,和干总统一样平等的时候。
1999是小城最直最宽的一条大道,我曾经有个梦想,我想驾驶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飞驰在1999上,迎接空气的来袭,迎接疯狂的挑战。
有梦想是可贵的,但当梦想的气球被现实无情地扎破的时候,你的灵魂就破灭了,你会像1999周围的居民一样僵尸般地存在并生活着。
我继续往前走着,这种种的想法使得我十分害怕,尤其是僵尸那一段。你或许能够想到旁边的这些房子在摇摇晃晃的路灯的照耀下就像是鬼影一般,而且你应该知道,现在除了我外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然而经过这样种种的想法,我发觉我是真正的长大了,以前的“长大”都是荒谬滑稽的,真正的长大是灵魂的长大,而不是打娘胎里出来了好多年。
一想到长大,我就觉得是应该有一个女人的时候了。虽然一个初中生想有个女人的想法是极端的,但他娘的极端就极端了,县长也管不着。
一想到女人,我就又想起了丝丝。
我用手敲了敲自己的大脑,好让我不再想起那个女人,但除了那个女人外我就没有其他的女人可想了。至此,我终于知道初恋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无论你恋的是谁,她都会对你刻骨铭心。#p#分页标题#e#
作者:艺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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