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喧嚣的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第一章读后感20~30字的 谁会 急)

发布时间: 2025-03-26 11:00:10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6

《时代广场的》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

时代的喧嚣的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第一章读后感20~30字的 谁会 急)

《时代广场的》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马克思曾经说过:“友谊之舟在生活的海洋中行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有时会碰到乌云和风暴,在这种情况下,友谊应该受到这种或那种考验,在这些乌云和风暴后,那么友谊就会更加巩固,真正的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放射出新的光芒。”每个厉害的人,都和品德高的人有过长久的友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那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三个小动物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成为了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是令人感动的一本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绘声绘色,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_500字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城西小学四年级:刘琰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_500字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四小四年级:帅气的阳光男孩
续写《蟋蟀在时报广场》_600字
  切斯特结束了在时报广场的最后一次公开演奏,在塔克、哈里和马里奥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登上了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临行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和你们联络的。”马里奥望着远去的火车,脸上露出了微笑。
  一天上午,车到站了。切斯特躺在一个农夫的篮子里睡觉,强烈的阳光催促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头顶上的蓝天、白云和大树。原来,那位农夫已经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子,为自己重获自由和远离纽约的喧嚣而感到高兴。切斯特经过长途的旅行,已经是口干舌燥了,于是它来到溪边的一棵树上,树叶上有一颗雨后的露珠。这对于切斯特来说已经足够解渴了。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到那片树叶上,喝起那颗露珠。或许是切斯特太大意了,脚下一滑,跌落溪中。切斯特用手脚努力地拍打着水面,大声喊救命。但这么做似乎没作用,切斯特在往下沉,也没有人闻讯赶来施救。就在这时,一只白鸽朝切斯特飞了过来,把溺水的切斯特衔在嘴里,飞到岸边。不久后,切斯特醒了过来。那只白鸽说:“你还好吗?”切斯特:“还好,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不用谢。”白鸽说。切斯特向白鸽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无意中提到了纽约。白鸽说它生活在纽约,那是个不错的城市。切斯特不认同白鸽的观点,讲了他在纽约与马里奥一家发生的故事。白鸽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它认识,马里奥一家是它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的笑了,说能不能让白鸽给马里奥捎个消息。白鸽马上同意了。
  切斯特找来一片掌般大小的树叶,在上面啃出一个个字符。白鸽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交给白鸽。白鸽衔着树叶欣然前往。望着白鸽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那么轻松,那么自然……
  连山民族中学初一:王洁敏
续写蟋蟀在时报广场_蟋蟀还乡_800字
  蟋蟀切斯特在演奏完最后一个音符后就准备乘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还乡。
  当大家还沉浸在美妙的乐曲声中的时候,一辆火车慢慢地驶向远方。只看见切斯特站在玻璃上和大家挥手告别,他的朋友马里奥、哈里和塔克也都伤心的留下了眼泪,他们说:“等我们有了钱就一定会去康涅狄格州去看望你的。”
  切斯特边哭边“嗯,嗯”地答复他们。他钻进了一个篮子里,吃着里面美味的食物,不由得高兴起来,他哼起了一首歌曲,引得旅客们都来观看这只会唱歌的蟋蟀。
  一路上,切斯特甜美的歌声飘满了整个车厢,乘客们都仔细的听着,嘴角上扬着,就连正在打闹的孩子们也都竖起耳朵听着甜美的音乐,大家都听得都那么地专注,那么地认真,好像在细细地品味一杯浓香的茶。
  当那首歌结束的时候,切斯特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切斯特走在回家的路上,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景象。
  小鸟们在树上欢快的歌唱,蜻蜓在荷叶上看着池塘里的青蛙妈妈在追着她那淘气的儿子辛迪要喂他吃完那最后的一口“饭”,哈哈大笑,小鱼勒里和他的弟弟妹妹们在玩捉迷藏,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切斯特看到这一幕满意地笑了,笑得那么的甜。
  这时,土拨鼠比尔出现在切斯特的身后,把切斯特吓了一大跳。听到切斯特被吓得“啊”了一声后,大家都来问候切斯特了。之后,他们又都邀请切斯特去自己家吃一顿晚宴,最后他们决定在切斯特家门前的木墩旁举办晚宴。
  宴会从一开始到结束,笑声都围绕着这个小村庄。大家一边唱歌一边跳舞,忘记了忧愁,忘记了苦恼,忘记了悲痛,也忘记了时间,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了,大家才知道已经玩了一个晚上,才结束了这场宴会。回到家后,大家都累得抬不起头来了,趴在床上睡了整整一天。
  一个月后的一天,切斯特家的门铃响了。他打开门,原来是令切斯特日思夜想的马里奥、塔克和哈里来看望他了,他们高兴得拥抱在了一起。
  可是,他转念一想,他们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切斯特走后,他们想尽快的来看望切斯特,就努力的攒钱。塔克和哈里每天都不顾自己的危险拼命地去捡钱,而马里奥则每天都走街串巷的去卖报纸、音乐杂志等。终于,他们攒够了钱,买了三张来康涅狄格州的火车票来看望切斯特了。他们非常高兴,因为他们终于见到切斯特了。
  晚上,他们在土拨鼠比尔家里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宴会,大家在一起快快乐乐地唱歌、跳舞,歌声飘满了整个康涅狄格州……
  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中学初一:石雨竹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乔治·塞尔登所写的儿童小说,主要为读者展现了一个与蟋蟀、老鼠、猫之间的深厚友谊的故事。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欢迎阅读。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一)

  上个星期,贾老师推荐给我们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课外书。书里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坐上了火车从乡下到了纽约,被丢在一堆垃圾里,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到了它并把它当成宠物来养,除此之外,柴斯特还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后来,柴斯特的音乐天分惊动了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史麦德利先生让柴斯特在纽约大出风头,从此,柴斯特必须每天定时演奏乐曲,最后,向往自由的柴斯特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坐上火车,回到了乡下,重新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出名虽然会使你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别人会把你的工作排得满满的,让你不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当今的许多名人,生活虽然富裕,但是很少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甚至都不能经常跟家人在一起。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快乐,那要看你最后是选择自由的快乐还是受约束的快乐?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二)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后,不仅被老鼠塔克和蟋蟀柴斯特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更为柴斯特的诚实感到敬佩。我是从“塔克一生的积蓄”这一篇看出来的。里面讲了柴斯特无意中吃了两元钱,让塔克出主意。塔克先让它把钱全吃光,它不同意;然后塔克又让它把钱扔洗手间,陷害清道夫,它也不同意;最后塔克又想把报亭翻乱,让大家以为是小偷,它更不同意;柴斯特想了想选择了承认。

  我认为柴斯特的做法非常正确。而我们班的一些大个儿却做不到。有一次,我们班的几个大个儿在班级里追逐、玩不文明的游戏,导致一些事故。当老师知道后,询问的时候,他们不是去自觉承认,而是把自己的责任都推动别人身上,说自己是清白的。老师让同学们评理的时候,他们依然不肯低头。就算别人揭发了,还不服气。有极个别的人还把嗓音放到八丈高,与一些同学顶嘴、狡辩。直到老师弄清了全过程,人证物证俱在,他们才无语。

  大家要知道:一个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推卸责任、不肯承认。人际关系最重要的,莫过于诚实,诚实是金,走到哪里都应该带着它。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三)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马克思曾经说过:“友谊之舟在生活的海洋中行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有时会碰到乌云和风暴,在这种情况下,友谊应该受到这种或那种考验,在这些乌云和风暴后,那么友谊就会更加巩固,真正的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放射出新的光芒。”每个厉害的人,都和品德高的人有过长久的友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那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三个小动物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成为了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是令人感动的一本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绘声绘色,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四)

  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五)

  暑假里,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他很爱自己的家乡,但是,它却因为贪吃被别人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柴斯特很幸运的遇到了老鼠塔克、猫亨利,还有爱他的人——男孩玛利欧。终于,柴斯特用美妙的音乐逆转了玛利欧的困境,也报答了他的朋友们,而他自己,也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因想念家乡而心绪不宁。最后,他在他那些好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日夜思念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朋友间应该互帮互助,朋友之间的友谊应该是很纯洁的,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我还觉得塔克于柴斯特的友谊,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六)

  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

  原来的小蟋蟀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而现在,满眼都是闪亮耀眼的色彩;以前,潺潺的溪水,鸟儿的歌唱都是最美的音乐,而现在,喧嚣的声音就像波浪,一波双一波地涌进了纽约时代广场这个大贝壳。

  离开了熟悉的地方,来到了陌生的环境,使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却用新奇和探索的目光重新打量这个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城市。它没有退缩,而是用努力和真诚溶入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太多太多回忆的故乡。

  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迎接每一次挑战,经历过风风雨雨,一定会看到绚丽的彩虹,只有拥有宁静质朴的心,生活才会对我们微笑。

  在我的心里,小小的柴斯特蟋蟀是我的好朋友,如果你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想,这只小蟋蟀一定也会成为你的好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七)

  翻开这篇栩栩如生的童话故事,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蟋蟀柴斯特独特的见解改变了我的思想,使我对出名,自由有了新的认识与感受。《时代广场的蟋蟀》描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从没想过要离开自己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然后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 —— 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它的主人 —— 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虽说是个童话,却给人们带来深深地启迪和思考。蟋蟀柴斯特当了 “ 大明星 ” ,自然无可非议。然而它却是选择回乡下家过起悠然自得的生活来。类似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有发生呢? 我认为:小小的蟋蟀都有自由的欲望,都知道自由的重要,人类为何还陷入金钱的诱惑中呢?人的一生是自己的,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同样也让人感到非常疲惫。如果成名让自己觉得不自由,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现代诗的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现代诗的读后感(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1

  我所接触的现代诗歌虽不及古代诗多,但有一首诗歌我从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这首诗便是台湾诗人纪弦写的《一片槐树叶》:这是全世界最美的一片,最珍奇,最可宝贵的一片,而又是最使人伤心,最使人流泪的一片,薄薄的,干的浅灰黄色的槐树叶,忘了是在江南,江北,是在哪一个城市,哪一个园子里捡来的了,被夹在一册古老的诗集里,多年来,竟没有些微的损坏。蝉翼般轻轻滑落的槐树叶,细看时,还沾着些故国的泥土啊,故国哟,啊啊,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让我回到你的怀抱里,去享受一个世界上最愉快的,飘着淡淡槐花香的季节?……

  这首诗开头连续用了几个“最”,表现出了作者对槐树叶的喜爱,“薄薄的”“干的”“浅灰黄色的”这几个字让我感觉到了槐树叶虽然没有往日的光鲜与活力,但在诗人眼中,这却依旧是一片全世界最美,最珍奇,最可宝贵的一片,从中可以看出这片槐树叶对诗人的重要性和诗人对故乡的思念。“故国哟,啊啊,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让我回到你的怀抱里,去享受一个世界上最愉快的,飘着淡淡的槐花香的季节?”这句诗写的是诗人远离故乡,又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能回到故乡的无奈与痛苦。最后一小段是因槐树而联想到槐花,诗人希望能再次回到故乡去享受一个飘着槐花香的季节,可什么时候,才能在故土上再次享受这个季节呢?最后一段不经令我浮想联翩,诗人在什么时候才能回到自己所熟悉的故乡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现代诗歌,你看了之后是不是也喜欢上它了呢?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2

  读顾城的诗歌总是让人感到一种挑战想象力的快意,因为他笔下的世界是与我们所在的世界完全不一样的童话世界,是一泓透明的心之湖泊倒映出的天上的虹影,让你在五彩斑斓之间忘记了现实。他的诗里,所有的令人欲解不得又欲罢不能的奇幻活泼的想象,并非诗人刻意为之的技巧,事实上,真正的诗人是拒绝技巧的,诗人所描述的是用眼睛触摸本真的感觉,他只是在记录,而不是在创造。

  换句话说,诗不是他灵感的产品,诗是对面飞来的精灵,她可能来自丛林,可能来自溪水,可能来自蝴蝶轻轻舞动的翅膀,可能来自神秘的时光深处。

  《许多时光,像烟》这一首诗,也会就会唤醒我们的这种奇妙的感觉。时光,以及与时光相关的往事,当我们站在某一个地方蓦然回首的时候,常常能有烟波浩渺之感。秦观的《满庭芳》中有“多少蓬莱往事,回首处,烟霭纷纷。斜阳外,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之句,不知令多少时光里的浪子为之唏嘘不已。

  西沉的落日,万点的归鸦,无语东流的水,藏在大山里的小村,一切都被朦胧的烟霭中轻轻地裹着,仿佛是一幅以追忆逝水年华为主题的水墨,让人想来就有无涯的落寞。

  而与这种落寞紧紧地绾结在一齐的,就是时光。时光是永恒的,但是与往事相关的时光又是飘忽不定的。而我们生活的每一分钟又都在变成往事,这就是我们的命运,每一刻都生活在烟云笼罩之中。

  “许多烟从花草中出发,小红眼睛们胜利地亮着”这一句就让我们见到一幅诗人独对火堆的剪影。夜色降临,一堆火轻轻地燃起,那些温和的火苗里,袅袅的白烟静静地升腾。在诗人的眼中,那闪闪烁烁的火苗,就是烟的眼睛。诗人反复地叹惋“有些晚了”,因为那些美丽的火苗,都要变成“美丽的图案,烛光中精致的水瓶”,火将要熄灭了,我们也就应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在火将熄未熄的时候,那柴草上闪烁的火星有着另外的一种摄人心魄的美感。

  这种美不是静止的镜像,但诗人却用“精致的水瓶”这一个比喻将其传神地描绘了出来。那将而那袅袅地升腾的白色的烟雾,如花一样覆盖下来,随之而来的是第二天的黎明。而昨日所发生的一切,已经成了为与烟有关的记忆。昨日是什么?有着“子弹击中铜盘”的响亮的声音,有明亮的火光,也有着与甜蜜有关的狂欢。

  这些,在这天都只是留下了一些必将沉入港口的碎片。“有点晚了”,我们又一次听到了诗人的叹息,因为在时光里,很多的东西都已经成为无法拯救的旧事,那以前如此真实的一切,包括感情与理想,包括成功与失败,都已经变成时光里的尘埃。这天,悬浮在梦想之上的这天,必将是另外的情形。

  与昨夜相关的时光,已经像随风漂走的烟的花朵一样消失了,带走的还有诗人无法挽留旧梦的叹息。但是,对于生命来说,光是一条永远流淌的溪流,已经走了千年之久,而且还将永远的行走下去。既然如此,拥有光的人们,还有必要为昨夜的逝去而叹息吗?青葱的岁月,金色的年华。

  如烟的往事,清晰的今日。生命中有太多的色彩令我们不忍割舍。正如我们在童年的夏天里,赤脚行走在水里的清凉,或者在狂暴的风雨里骑着自行车疯狂地奔驰和放歌。正如年轻时候和心爱的姑娘所牵手走过的绿荫,共同拥有的月色,以及无数次的误会与眼泪,还有无言相对的身影。

  这都是我们在昨夜燃起的火光,然而其实即使在火苗最美丽最温暖的时候,让人忘记时光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奢望过,它能一向伴我们走过如此富有诗意的长夜,我们只是看着空中绽放的烟的花朵,祈祷着,能在黎明后的某一个时候,拥有一个有你的梦。

  我们已经成熟了。有时候想来,成熟真是一个让人感到苍凉的词语,当你说自我成熟的时候,就意味着你把自我完全交给了现实。我们能够用各种各样的美丽而又庄重的词语包装它,比如善良、职责、忠诚等,我们一任自我被现实的水磨平自我的棱角,一任自我逐渐地适应各式的面具,自如地扮演各样的主角。

  生活里不再有看星星的情绪,我们只是在有的时候,看着镜子里不再年轻的面容,看着渐已萧疏的头发,心里悄悄地掠过一丝的凄凉。因为,那我们不曾在意的风,已经把我们送进了秋季。应对这个我们不喜欢的世界,逃离的冲动似乎也不复存在。

  我们以前是那只小蝌蚪,想着终生都能够生活在水中,想着会像一条鱼那样活泼泼地活着,但是时光却让我们变成了青蛙,这个世界不是给蝌蚪准备的,它存在的唯一的命运就是,长大,就是,失去自我,变成另外的一副丑陋的身躯,以完全不一样的方式活下去。直到最后。在稻香里歌唱的时候,还会想起那个梦吗?

  也许真的,有点晚了。但是,当整个世界的阳光都照在我的身上,我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晚上,烟的形状。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3

  朦胧诗在诗人顾城的手上,已到达了炉火纯青的境界。有时如水清澈,有时似云无垠,但当一切寂静无声,反复阅读它,便会读出其中最真挚、最富有哲理的东西。

  读到《自信》时,是期末考试的前一周。寒风嗖嗖地吹着,透进围巾的缝隙,使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像是在告诉我期末考试,将会像潮涌般袭来并无声覆盖。而我的数学也将会卷进这场风暴中。这摆在眼前的事实,让我的情绪一落千丈。我翻开了《顾城诗选》,明白只有这些小诗才能让我抛开烦恼。

  第一次读到《自信》时,还不是个性理解,但当再一次读时,便有了自我的体会。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小男孩,他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用自我的努力获得了成功,骄傲的在前面走着,面带微笑。而另一个与他长得一模一样,但却是虚幻的,他皱着眉头,像是要哭了,这个是他的命运。多么形象的一首诗,简洁但又富有真理。

  是啊!人的命运是要靠自我掌握的,正如英国丁尼生所说的:“人就是人,是他命运的主人”。我们不能盲目的相信宿命,认为一切都是天注定的,更不能去相信那些算命先生,看所谓的手相、面相。如果他们真的会算命,为何不去为自我算一卦呢?又为何依然坐在街头等待生意呢?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反省、去思考吗?

  雨果说过:“当命运递给我一个酸的柠檬时,让我们设法把它制造成甜的柠檬汁。”是的,每个人的命运都不相同,在他们刚出生时,就像是拥有了一幅新的画卷,这画卷也就是他们的人生路程,至于最后是暗淡无光,还是绚丽多彩,就看他们自我是怎样涂写的了。所谓:“是燕雀,是鸿鹄,就在一念之间”。

  贝多芬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我觉得现代社会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是男是女,是贫穷或富有,是白种人,黄钟人或黑种人,都有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美国黑人总统候选人,凭着自我的努力和自信,掌握了自我的命运,打破了美国黑人当总统候选人的纪录,创造了自我的奇迹。过去的社会由于严重的种族歧视,黑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地位卑贱,但此刻,事实证明,只要愿意付出努力,敢于掌握自我的命运,就能成功。

  我突然想到了我自我,在我的数学成绩频频“创造新的纪录”时,我想到的不是努力去克服它,而是想用我的强科去弥补我不高的数学成绩。这种听天由命的学习态度是我总分被拉下的主要原因。我开始庆幸我此刻明白了这一点,虽然时光不多了,还剩下一周,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去努力,肯去改变现实,就必须会有进步。

  冬天的阳光是温暖的,柔和的,像是逆境中的一丝期望,启示人们不要放下,前面就是光明……手中的《顾城诗选》被撒满了阳光,我忍不住再读了一遍,感谢它在我迷惘时给予我一条通往成功的路。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4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是一首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心情的短诗,诗人是崇高、赞美自然的。诗中景物的描写真实细腻,可见康桥在诗人心中打下了极深的烙印。不仅如此,而且康桥是诗人的理想。他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然而,满目疮痍的中国,是非颠倒的年代,艰难的民生,使诗人的康桥理想逐渐破灭。这首诗写于一九二八年诗人重返英伦归国途中。故地重游,昔日之景勾起作者昔日之忆,而离别在即,诗人敏感的心底怎能不荡起阵阵伤感的涟漪!描写康桥的自然美,表现作者对康桥的不舍眷恋及心底的惆怅,是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诗采用现代白话形式,继承了中国古典传统诗歌的含虚、典雅,又采用了音语中的语法调式,可谓中西合壁。而绘画的色彩美在诗中也用明显体现,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这样一幅色彩明艳的画卷,与诗人的心情并不矛盾,正是因为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读《再别康桥》,如观楼如吟歌如赏画,而感受到的是诗人那淡淡的离别之恋之愁之哀。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5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夜、静的出奇!往日的喧嚣已被今日的寒流冲刷得支离破碎而荡然无存了。对于一个生活在还算繁华的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份宁静是难得的。在这片刻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你可以什么都想,放开思绪的疆马凭它任意驰骋;也可以什么都不用想,或者干脆全身心的投入到读一篇佳作中去,和作者一道感受心灵的默契而忘乎周围寂静的一切。因为此刻的心也平静得和这几乎凝固的静夜一样,可以把夜晚的安宁奉献给正在喧嚣中的人们。

  深感知识结构很畸形的我,遗憾未拜读过多少徐志摩的著作,因而对他的了解也显得很寥寥。或许就是因“物以稀为贵”的缘故吧,每每忆起徐老的《再别康桥》耳畔又悄然响起齐秦《大约在冬季》里的开词曲:“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尽管徐老在文中并未因行文的音乐美而发出将泪拭去的安慰。但内心深处产生的强烈共鸣却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此刻的我好像和作者一道已驾一朵云彩飘飞到康桥前。倚栏俯视时那种“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情景又呈入眼帘。夕阳的余晖返照着水面,河面上象平铺了一层黄金。水中波光荡漾的艳影让人为之心动,在水底招摇的青荇、康河柔波里的水草、榆荫下的月潭、揉碎在浮藻间的梦伴随着满载的星辉,还要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的悠闲和恬静得以淋漓尽致的流露。我感叹作者再见久违的“康桥”时并没欢呼雀跃,高歌一曲,而是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就站在康桥前用赤诚真挚的心凭吊那份眷念之情。因为有一种感受是无需用语言来表达也不能完全表达的。正所谓“至情言语即无声,此时无声胜有声”。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别离的笙箫情调寥寂和凄凉,离别的惆怅与茫然,夏虫也为此沉默。然而为了珍惜这份故地重游的眷念和惬意他悄悄的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此刻的这种失落而又略带忧郁的情怀;这种无需用行动来证明的心态又哪是那种“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夕阳”所能替代的呢?所有的一切还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受都归功于作者徐老那支生花的妙笔。即使抛开文中所运用的比喻、象征的写作手法难以品尝,而那清新优美的语言,柔美的音调、和谐协调的音节及流畅的行文;高雅的笔调和情景交融、物与我合的艺术效果并没因诗体具有的“音乐、建筑和绘画美”而显得逊色和微不足道。意蕴丰赡的意象描写把作者心灵情感的触动恰到好处的展示了出来。

  徐老当时的心境和激情非豪放派诗人苏东坡那“大江东去浪淘尽”的强音和雄浑豪迈,也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种峰回路转的随意;不是婉约派诗人李清照那种“人比黄花瘦”的感伤和凄楚;也非朦胧派诗人舒婷的迷茫和矛盾。作者再别康桥时的沉郁感被心雨神的统一所负而没有琼瑶的花草月亮般淡淡的哀愁。此刻“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离别的感伤都在那些平淡而意奇的意象描写中显露完了。我终于寻觅到归有光那种“寄情言语即无声”的感觉而不由自主地折服在那简短的言辞中了。短短还不足两百字的影响力如此强烈,是徐老那种声情并茂的语言表现力和文字艺术感染力使之达到人文一体的境界。

  再回味一遍《再别康桥》如同饮一杯甘醇的酒,细细品味便意犹未尽,心驰神往地追随徐老的思绪再次摇曳飘飞。我悄悄的读完,又轻轻的合上。真有些许“我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我往何处去,没有人明了”的微醉。我在思索:徐老别的著作又会给读者留下些什么?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6

  任时光匆匆流去,归人几何多。他们在我们的生命中,如昙花般的一现后便杳无音信。纵使我们,踏破铁鞋,灯火阑珊处也不会有归客等待。

  这就是人生,几多慌闹。许多事在我们的心里,只能是幻想。也只能想想,再多的可能也不会存在了。曾有过多少个夜晚像今夜一样细细品味诗句将自己的思绪抛向这座喧嚣后沉寂城市的黑夜……

  三月的江南柳絮纷飞,东风徐来,河畔边的房屋青烟袅袅,只见房屋内有位妇人静坐屋中,侧耳倾听等待她最熟悉也最盼望的脚步声响起,可终日不曾听起。就在这死寂之时,不禁耳畔传来达达的马蹄声,妇人翘首望向橱窗外。只见蹄声渐渐散去,唯留院内枝头的鸟鸣声,妇人面露愁容。她知道红颜易老,青春几何,再漂亮的女子也是经不起时光折腾的。但她也知道除了“等”之外,毫无他法。于是又紧掩那小小的心扉只为等待她良人的归来……

  在那个战乱的`年代,战火的不停歇,每一个女子等待着的何不是一个未知的变数,可是又何从改变呢?夫君为国奔赴战场又有什么是可阻挡的呢?翘首回望过去,这一个个妇人的等待是值得的,可能结局大多未等良人来,双鬓已斑白吧。可是祖国的强盛也在这翘首的盼望中逐渐突显。

  如今的我们不会经历那种翘首的期盼,青年的我们所感受的是那时代的召唤,何不把握住现在,让那寂寞孤独的期盼变得更有意义,不再让那死寂跫响于如今的时代。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7

  晚上不小心又翻到韩寒的一片关于诗的博客《现代诗和诗人怎么还存在》,不小心看到了,然而不小心翻到了,就又不小心的郁闷了。

  有一句蛮经典的话是说,写诗需要青春,而写小说需要阅历。我没有在高中就退学,而现在还蜗居在大学里,自然阅历是比韩寒要少点。

  候,考卷后明码标价,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或许是因为诗歌的特殊性,有是感觉自己写的不错,然而交到阅卷老师那儿可能会说,丫的,写什么玩意儿。老师这样说了自然心里不爽,脾气暴躁一点的可能就要找老师理论,而如果更不幸老师脾气更暴躁抬手两个巴掌赏来,那就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了。于是诗歌似乎在每个人刚开始青春的时候就给扼杀在摇篮里了。

  个顽固不化的,带着一肚子的理想跑大学里找落脚点,来了才发现,就没一个地儿让你发挥,自己召集一下举办一次诗歌朗诵,除了要朗诵的人外,就只剩下打算等结束了清理场地阿姨了。学校说举办诗歌朗诵会,兴致勃勃的跑去参加,去了才知道除了有啊!美丽的校园,这一句的稿件之外其他的都用郭沫若,闻一多之类的。说海子虽然有名但是作品比较难懂所以也就不用了。

  然后有不小心想起那个说是为了表现诗的本质而赤身裸体的人,那个诗人,然而正因为是诗人所以又觉得不太奇怪。说是他执着的坚守着下半身诗体流派,他是让人们看到了他的下半身,不过他所要表达的本质似乎与人们理解的本质有相去甚远,或者说有本质上的差别。

  面对着诗的尴尬境地,软弱的对诗避开不提,暴躁的想把这地球一板砖给拍爆了,而挣扎的却还在挣扎。

  然而诗还是诗,不管你打的头破血流,还是用一种简练的精悍的文字来表现一个人真实的存在。至于有人愣是要说,诗是对文字的一种酷刑,那也没办法。不管他是吃不到葡萄的抱怨,还是想在风口浪尖上赶赶潮流,出出洋相。

  还是有太多的不明白,对诗的漠然是时代的进化还是退化,一些人摇头晃脑的想要澄清与诗的界限好像一个不小心说错话就要被拿出去枪毙,而一些人却还是在固守因诗留给他们的一块净土。不用披头散发的以一个艺术家的身份高高在上,只需要擦亮眼睛在一片嘈杂中坚持自己的灵魂。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沉淀的神圣,如果有人楞是要在上面,涂个大鼻子耍小丑,那也只能是一种自辱。

  写诗不论是要表达一种贴肉状态的本我淋漓尽致的宣泄,还是要以以梦为马的倔强来阐述自己所思所想,都不过是为了在诗这个大树地下找一片自己灵魂乘凉的地方。其实没有所谓的前卫,先锋,传统,或落伍,只要能将自己表达清楚就已足够,

  如果可用其来影响一些人,那是在好不过了,而如果想借这诗说点事儿的,我只能说是没事吃饱了撑的,如果认为诗是对文化摧残,那我不禁要想是不是丫的脑子有点毛病,我不想搬一大堆的伟人来向你说明诗在时间的发展种必须存在的重要性,我只想要一些想要哗众取宠的人知道,以你的资格已不配言诗。

  需要承认的是,诗确实面临着困窘,而我一个喜欢诗的人所能做的,就是尽我所能的坚持。至于那些言论,是以怎样的意图出现也就终究以怎样结局消失。

  现代诗的读后感 篇8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本文标题: 时代的喧嚣的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第一章读后感20~30字的 谁会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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