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篇读后感十篇读后感,200字左右,不要少于200字,十篇,要不一样读后感《三国演义》,,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
十篇读后感
十篇读后感,200字左右,不要少于200字,十篇 要不一样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一片开阔。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
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
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
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
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
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
10. 人的注意力有限。要保证重点
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
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
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
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
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啊!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
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
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请大家互相监督!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
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不要太多了!!600字左右,打完了用word数一下!!!!一 《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二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三
读《朝花夕拾》有感
我喜欢的中国作家,除去朱自清、三毛,就是鲁迅先生了。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在此书中,当然也有鲁迅先生一贯的讽刺辛辣,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这故事,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的留日少年。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其次,《朝花夕拾》中的《二十四孝图》,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原本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然在孩子心中留下可怕的阴影,使其觉得“白发的祖母,是和我不两立的人”!呜呼,封建礼教毒害少年,何其之深!
《二十四孝图》,和《风筝》(《呐喊》鲁迅)所想表达的实际大同小异,这可以说是旧中国教育制度上的欠缺,但是,这难道不是中国的弱点所在吗!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花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子,但丝毫不改其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犹触目惊心,一面庆幸自己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惊见自己的影子,那么单薄,那么坚定的影子!
鲁迅先生,中国正在崛起!
四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温暖。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五
采撷记忆中的童年浪花
------读《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清晨的花傍晚时再去摘,会散发淡淡的清香,韵味无穷。一如作者幼年
的时光到了暮年再去细细回味。
书中有不少是对童年温馨的回忆。不同的童年滋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切感受都是那么
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这部作品,尤
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那份纯真
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仿佛能让人看到:一个调皮的
孩子,有在百草园玩耍的愉快,在阿长买来《山海经》时的欣喜,有在父亲的呵斥下无
法看五猖会的扫兴……
狂人日记读后感
已到了一天的末尾,相信大家这一天里都收获颇丰吧,这也意味着,又要开始写日记了。日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狂人日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狂人日记读后感1又一次细读《狂人日记》,再一次被鲁迅先生犀利的文笔抨击黑暗的社会与忧思、呼吁的爱国思想,所震撼!
鲁迅生活在巨变前夕的中国,可谓风云激荡,当时的华文文坛也算波澜壮阔。先生是冷静置身文坛的狂人,是文坛上一笔浓墨重彩、彪炳史册的财富!文坛沉寂了太久,需要有人触醒那松弛的神经。顺应时代变迁,《狂人日记》诞生了。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不过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只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鲁迅先生无奈地说: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决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先生绝望了吗?没有!绝望之为虚妄,正如希望相同,在先生看来,绝望是虚妄的,以希望的目光看待事物,则不会陷入虚妄的泥潭之中。在绝望的背景下,需要以一种冷静的心态来面对虚幻的事物,从而在须臾的间隙寻找新生的希望。这好似一种悖论,但先生却能领悟其中的真谛,或许这只是我片面的理解。
狂人日记读后感2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她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她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她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她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狂人日记读后感3《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由作者鲁迅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创作,初次载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品中的狂人是一位有病的返回家乡的人。当他回到昔日的故乡时,故乡中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注视他,包括一些小孩,就连他大哥也对他有所企图,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
作品中的语言非常冷酷、逼真,像一把血淋淋的刀,深深刺进人们的心墙。例如“前几天,浪子村的佃户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了吃,可以壮壮胆”“虽然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仅仅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缠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地发出一种呜呜的笑声。他们只会吃肉的!”闹荒是那个时代常有的状况,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贫穷,整天都要受地主的剥削与压迫。人们受封建社会遗留的影响,而不敢采取反抗,只在百姓之间相互欺压。而当看到吃人的时候,众人只会在一边看,但却毫无行动,因为可能众人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
令我深刻印象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人是“吃人”!“仁义道德”已经变成了“吃人”。可见,当时那个旧中国实质上是人吃人的社会。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实质上也是为了愚弄大众。封建思想“存天理,灭人欲”也是愚民的。从这篇作品中,我可以感受到了鲁迅先生是带有强烈的反抗意识的,他的观点也是带有浓厚的反对色彩。
狂人日记读后感4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能够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我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能够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日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我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终,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读后感5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资料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我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一样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
最终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狂人日记读后感6读了《徐悲鸿学画的故事》这篇文章以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徐悲鸿的爱国情怀。让我想起了邓小平爷爷说地话: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用自己的努力,也为中国争了一口气。文章主要写了徐悲鸿在外国留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外国学生侮辱中国,徐悲鸿十分生气就与他比赛,看谁无能经过他的努力,他成为了著名的画家,为中国争了气。徐悲鸿的爱国精神体现在他的努力上,他每次去临摹名画,都是带着一块干面包和一壶水去的,一去就到闭馆时间才回来。自从国家被侮辱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为祖国争气,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好品质。最终,在他的努力下,他完成了目标,给祖国争了光。这位伟大的爱国人物使我又想起了奥运冠军刘翔,他也是一位爱国的人物,在他受伤的情况下,还坚持跑步。在奥运会上,刘翔扭伤了脚,但他并没有放弃比赛,而是坚持地向前冲。即使他跌倒了,他也会用自己的那最后的力气爬起来,因为在他的行踪还有一个信念:我要为国争光。只要有这个信念在刘翔的心中,他就一定会爬起来的。他最终也是经过努力,得到了冠军,不仅自己争了光,也为祖国争了气。鲁迅先生说过:“惟有命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的爱国精神永远记在了我的心里。我们也要想他一样,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狂人日记读后感7《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狂人日记》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大胆采用写实与象征相调和的方法。象征和理想的紧密交融,象征又做到含蓄和明朗的和谐统一,也是的突出特点。小说充满深切的哲理意味,使心理刻画具有凝重深沉的格词。对鲁迅自身的灵魂袒露和潜意识的表白,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的一个特点。采用日记体,各个章节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从艺术风格的角度而言,树立了时代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的楷模。
狂人日记读后感8初读《狂人日记》,认为这篇小说毫无逻辑,可渐渐地,渐渐地,便读懂了鲁迅先生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情感。
《狂人日记》以日记形式记述了“我”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逐渐走向绝望。真实逼真的言语,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用平白的语言向读者展示一个没有人性,人吃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心惶惶,大家都恐慌哪一天自己会成为餐桌上的佳肴;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思想麻木,盲目地随波逐流,不分是非黑白,与黑暗同流合污,没有人站出来拯救世人,哪怕是一句呐喊……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众不同,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
鲁迅意识到了制度的可怕,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只是猜测,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
也许《狂人日记》真正令人感到震撼,惊悚的不是鲁迅先生对“吃人”的洞察,甚至不是小说结尾“救救孩子”的呐喊,而是狂人无比震惊的“我也吃过人”的发现,那是一种关于自身罪过的觉醒。
鲁迅用文字去唤醒当时昏庸的人们,反省自身,《狂人日记》这篇富含深刻哲理的短篇小说值得我们去回味,更值得我们去深思。
狂人日记读后感9我认为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狂人是个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文章,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双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
就像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称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深刻的。文章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给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
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狂人日记读后感10我是极其推崇鲁迅的,很大程度上,我的个人性格形成其实和鲁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在我的启蒙时期读的书全然都是鲁迅的,当然,环境的因数还是很大的一份。
但是我当初都是拿鲁迅的书来下饭的,吃饭的时候,还是不要看书的好。我现如今终究是没有了那一份快乐。陡然而生的,是一种惆怅,一种自我难以排解的,无法忘却的惆怅。难道要我转身斥责鲁迅写出了这等东西吗?定然不是,我终究还是我,鲁迅终究还是鲁迅。
《狂人日记》是他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同时在中国的文学史上都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我看过多次,多次看过。此时的我,当真是难以真切的交谈出自己的那种感触。
狂人真的是狂了吗?自然不是的,但是他不狂吗?不狂又何以说这些胡话。其实,很大程度上鲁迅就是扮演了这种狂人的角色。狂人清醒地很,鲁迅也清醒的很。但他们都是极其孤独着,从一开始的那个黑屋子理论,到后来难以遏制的呐喊。
鲁迅走过了一段比较长的路程,不单单是自己的心路,其实也是和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当然,我们还是需要不断的从抽象中具象出来其中的一些深层次的文化内核。
狂人的形象产生的根源其实还是在于一种文化的内在升华,同时在其中被大家所理解的还是极其深刻的种种压制。
我们不用再深究在那种情况下狂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认知,或许是可以用到现实之中,映照。一个人的思维如果是落后于或者超前于这个时代,其实都是会觉察到痛苦的。
当然,痛苦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其实就是会被这个时代当做是狂人。但,时间往往会证明一切。
狂人日记读后感11《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狂人日记》的独创性主要表现在大胆采用写实与象征相调和的方法。象征和理想的紧密交融,象征又做到含蓄和明朗的和谐统一,也是狂人日记>的突出特点。小说充满深切的哲理意味,使心理刻画具有凝重深沉的格词。对鲁迅自身的灵魂袒露和潜意识的表白,也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的一个特点。《狂人日记》采用日记体,各个章节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从艺术风格的角度而言,《狂人日记》树立了时代性和民族性相统一的楷模。
狂人日记读后感12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读后感13《狂人日记》就是一把解剖刀,通过解剖自己而剖析了旧社会的人们的精神危机和国民性格。——题记
一看到是鲁迅先生所著的书,便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没想到书中竟全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字眼儿——“吃人”!
看完之后细细品味,我发现了比吃人更可怕的事,那就是“礼教吃人”,所谓“礼教吃人”指的是封建统治者剥削并压迫劳动人民的利益。
狂人日记中,除了主人公“狂人”其他所有人都吃了人,或是因为忠君,或是因为饥荒,或是因为孝道,或是因为憎恶,或是为了报仇,又或是为了惩恶,就连狂人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否吃过人。
而“狂人”的由来也并非因为他“发狂”了,而是因为它不同于大众“普遍吃人”,有了超前的思想,故被那些平庸的人当做“狂人”。书中每一个人都小心、猜疑、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狂人还从每页的“仁义道德”中看出“吃人”二字,更表明了那些统治者顶着仁义道德的名号来吃人,“吃掉”人民的利益。
每个人的心灵都被玷污。因此作者在篇尾写道:没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孩子的心灵是纯洁又美好的,“狂人”只希望孩子们能不沾染上尘世的灰土,不延续“吃人”的习惯。
“吃人”者本无错,可恨的是黑暗的旧中国。封建旧社会就像一颗毒瘤,腐蚀了当时的广大民众。因此,我也万分庆幸我生活在的是一个国泰民安的时代。
读完此书,我不由敬佩起鲁迅先生及众多爱国人士。他们顶着被吃的风险,用自己的方式尽最大的努力,对抗世上所有的残暴和不公,唤醒人们心中的民族灵魂!
狂人日记读后感1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狂人日记》。“狂人”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狂妄自大的人,但读了鲁迅《呐喊》集中的《狂人日记》,我对狂人一词便有了另外的理解。
《狂人日记》小说主要内容是以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日记前言以文言文书写,为日记作者的一位友人所写。日记作者之前患了“迫害狂”的病,他已痊愈。日记则以白话文书写,为作者患病时的所见所闻。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该文首发于1918年5月15日4卷5号的《新青年》月刊,后收入《呐喊》集,编入《鲁迅全集》第一卷。小说写出了当时的封建思想,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黑漆漆的,不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句话,意思不仅写的是“赵家的狗”,写的还是当时的人们,就算知道是错的,也没有一个人敢上去说,吃人,人血馒头,嫁公鸡,写的当下淋漓尽致。
而鲁迅以这样的形式,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向人们呼唤,想要唤醒人们的良知和思想道义。
狂人日记读后感15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此刻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立刻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样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样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能够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我在短暂的醒悟后,最终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我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我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读后感的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史迈尔说:“对微小事物的仔细观察,就是事业、艺术、科学及生命各方面的成功秘诀。”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我才真正了解这句名言的意思,仔细是人生乐谱上的重要音符。
初次接触昆虫记是因小学里的一篇节选文,当我看到选文中昆虫世界的神奇多彩,作者法布尔的细致仔细时,就迷上了这昆虫世界,这细心的主人公,这本拓展人们眼界的昆虫记。这本书语言生动有趣,富有生机,充分体现了法布尔对科学的热爱,对大自然的无比迷恋。我更随着法布尔在这么生机勃勃的大自然中发现,感受到了自然界的美好绚丽,但最令我流连忘返的并不是这些昆虫,而是法布尔崇高的探索精神和他仔细观察、细心研究的品质。在研究昆虫的过程中,法布尔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实验,他仔细地观察昆虫的每一个动作,在一个个细节中找出原理。例如,在他研究蟋蟀的发声“乐器”后,生动具体而又不乏幽默地描写了蟋蟀发出音乐的场所的声音,详细的写了每个方面,体现出法布尔观察昆虫的全面和他观察时的仔细。
法布尔的仔细实在令人敬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他一样仔细的做每件事。以前的我总是马马虎虎,做事粗心大意。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出门去帮妈妈买酱油。我攥着妈妈给的五十元钞票,急冲冲的跑向小超市,在那之前,我正在看一部动画片,正在关键的时刻,于是我一心只想快点买完回家继续看。当我到了超市之后,冲到调料那边随手拿了一瓶“酱油”就去付钱了,我把钱交给收银员,她先是给了我一些零钱,我急急忙忙地收好了,还没等她把剩下的钱找回来就已经飞一般地跑回了家。到家之后,我把“酱油”和找回的钱往桌子上一放就坐到了电视机前。突然,只听妈妈大声吼着我的名字,我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当妈妈问我怎么一瓶酱油这么贵时,我才发现自己没有拿所有应该找回来的钱,拿的只是几个硬币。后来,妈妈又让我看看我买的是什么,我瞪大眼睛,“啊!”我不惊叫了起来,我买的“酱油”居然是醋,哎,我真是太马虎、太粗心了。读了昆虫记后,我决定要像法布尔学习,学习他那仔细的态度。
昆虫记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能去“蛀”一下这本书,你们一定也会从中学到很多。同时,请大家不要像我以前那么粗心大意,和我一起努力,向法布尔学习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2《鹰的重生》这个故事,讲述了鹰在他的生命过程里必须经历的一次艰难而重要的决定,那就是如果想生存,就必须选择未来要经历一个十分痛苦更新的过程。
听过这个故事,我感慨颇多,一方面是对鹰的整个生命有一个这样的过程感到惊讶,另一个更重要的感受是在这个故事中无不显示出我们在整个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中的影像出的种种状态。
我们在整个生命中都有这样的选择。
首先,保持的是一种平和的心态。俗话说“宠辱不惊”。特别是面对挫折的时候抱有一种什么样的态度,选择面对,还是自暴自弃。如果放弃,可能放弃的是整个的生命,如果勇于面对,才可能抓住最后的机会,重新飞翔。虽然现在的我还很辛苦,但是一定要心怀理想,勇于创新,脚踏实地,戒骄戒躁的做人做事,这样才是会成长与发展。
其次,成长是需要重复的。生命是一种过程,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会面对许多重复的事情,我们也在这个重复的过程中成长。就像故事中的鹰一样,一生会遇到两次质的学习成长。第一次是在一片空白中学习成长,而第二次则是要洗掉所有的从前、放弃所有的过去,做出一次艰难的抉择,经历一次痛苦的历练,再次更新。第二次要比第一次更加痛苦,因为已经有了无论辉煌,还是失败的过去,更重要的是这一次要更加努力,更加奋进,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就像我们的成长一样,每一次都有前面的积累,可是我们要突破前面的自我,这又是一次极大的挑战!
第三,成长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古语有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一次真正的历练之后,才会在不知不觉中获得成长,而且你自己经历过多大的困难,突破他,就有多大的成长。就像鹰的选择一样,虽然辛苦,但是却换来了三十年的生命!
《鹰的重生》中,我们应该学习鹰的视野,做人做事要有远见,一次的历练,可以换来三十年的生命,这个也是我们所需要的,每次的做事都要有突破,否则就不要做。我们也要像鹰一样,勇敢的去飞翔!
读后感的作文 篇3暑假里,妈妈送给了我一份特殊的礼物——杨红樱的小说《保姆狗的阴谋》,我饶有兴趣的看起来。
帅仔的保姆狗老头,是一只种的德国腊肠狗,在牧羊犬帅仔没来之前倍受主人宠爱。他几乎具备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善良、刻苦。是主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几天的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老头儿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地照顾帅仔,寸步不离,帅仔对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渐渐地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老头儿失宠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步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看到这里,我陷入了沉思。是呀!嫉妒心会使人不顾一切地做一些不理智的事情。在生活中,人们也往往因为嫉妒而害人害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片天空,但有些人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别的那天空呢?人与人之间应该少一些嫉妒,多一些宽容,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就会使自己身拥有更多的'优点。人与人之间就会非常融洽,于是每个人都会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晴朗天空。
读后感的作文 篇44月7日那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阅读了《登山》这篇课文,它给了我很多的启迪。
《登山》这篇课文主要是讲列宁邀请波兰革命者巴果茨基去山顶看日出。由于出发晚了,他们要想早些看到日出就必须走一条近路,但这条狭窄的小路一边是峭壁,一边是深渊,路宽只能容一只脚,非常危险。稍不留神就会跌进深渊。但是列宁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两次都顺利走了过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革命者不应该被害怕所压倒,应该不畏任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并且随时随地、每时每刻锻炼自己的意志。我想:一个人做事不应该有畏难情绪,干什么事都得有自信心,不然是永远干不好的。
有一句谚语说,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屈服。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非常的敬佩列宁这种不怕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再把列宁和生活中的我作比较,我发现我和列宁之间的差距还很大。比如,遇到一点点小事就退缩了,真是不应该。以后,我也要向列宁学习,学习列宁这种不被困难所压倒的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我永远不会忘记列宁所讲的一句话:“一个革命者不应该被害怕所压倒,我们得随时随地、每时每刻锻炼自己的意志。”它一定会成为我成功之路照亮我未来之路的指明灯。
读后感的作文 篇5《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读后感的作文 篇6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梅雨潭是一个瀑布潭。仙瀑有三个瀑布,梅雨瀑最低。走到山边,便听见花花花花的声音;抬起头,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了。我们先到梅雨亭。梅雨亭正对着那条瀑布;坐在亭边,不必仰头,便可见它的全体了。
亭下深深的便是梅雨潭。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三面都是山,像半个环儿拥着;人如在井底了。
这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微微的云在我们顶上流着;岩面与草丛都从润湿中透出几分油油的绿意。而瀑布也似乎分外的响了。那瀑布从上面冲下,仿佛已被扯成大小的几绺;不复是一幅整齐而平滑的布。岩上有许多棱角;瀑流经过时,作急剧的撞击,便飞花碎玉般乱溅着了。那溅着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据说,这说是梅雨潭之所以得名了。但我觉得像杨花,格外确切些。轻风起来时,点点随风飘散,那更是杨花了。---这时偶然有几点送入我们温暖的怀里,便倏的钻了进去,再也寻它不着。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揪着草,攀着乱石,小心探身下去,又鞠躬过了一个石穹门,便到了汪汪一碧的潭边了。
瀑布在襟袖之间;但我的心中已没有瀑布了。我的心随潭水的绿而摇荡。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站在水边,望到那面,居然觉着有些远呢! 这平铺着,厚积着的绿,着实可爱。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轻轻的摆弄着,像跳动的初恋的处女的心;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她又不杂些儿法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
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指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跑寺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重叠着无穷国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又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潭是
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 ---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明眸善睐了。我舍不得你;我怎舍得你呢?我用手拍着你,抚摩着你,如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便是吻着她了。我送你一个名字,我从此叫你“女儿绿”,好么?
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上图为“自清亭”,亭内的三面碑上就刻着这篇文字。我来到这里的季节恰好与老先生来的时候吻合:也是一个秋季的薄阴的天气。只是巧合。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字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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