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辫子的读后感(求莫言的《童年的读书梦》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5-01-13 18:40:34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77

求莫言的《童年的读书梦》的读后感可原创可摘抄,500字左右。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

莫言辫子的读后感(求莫言的《童年的读书梦》的读后感)

求莫言的《童年的读书梦》的读后感

可原创可摘抄,500字左右。
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身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给有书的人家去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这样的书对我这样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我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我的背后监督着我,时间一到,马上收走。如果我想继续阅读,那就要继续拉磨。那时在我们那里根本就没有钟表,所以所谓两个小时,全看石匠女儿的情绪,她情绪好时,时间就走得缓慢,她情绪不好时,时间就走得飞快。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像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当然,石匠的女儿很好看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哭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那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我15岁时,石匠的女儿已经长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姑娘,她扎着一条垂到臀部的大辫子,生着两只毛茸茸的眼睛,一副睡眼蒙咙的样子。我对她十分着迷,经常用自己艰苦劳动换来的小钱买糖果送给她吃。她家的菜园子与我家的菜园子紧靠着,傍晚的时候,我们都到河里担水浇菜。当我看到她担着水桶、让大辫子在背后飞舞着从河堤上飘然而下时,我的心里百感交集。我感到她是地球上最美丽的人。我跟在她的身后,用自己的赤脚去踩她留在河滩上的脚印,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我的脚直达我的脑袋,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在一个黄昏时刻,对她说我爱她,并且希望她能嫁给我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便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了一个大嫂去她家提亲。她让大嫂带话给我,说我只要能写出一本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一样的书她就嫁给我。我到她家去看她,想对她表示一下我的雄心壮志,她不出来见我,她家那条凶猛的大狗却像老虎似的冲了出来。前几天在斯坦福演讲时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次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石匠家那个睡眼蒙咙的姑娘。我至今也没能写出一本像《封神演义》那样的书,而石匠家的女儿也早已嫁给铁匠的儿子并且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

莫言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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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写一句话,我就懂了。
《透明的红萝卜》。因为很巧合,这两天白天和晚上都在看莫言的东西,前者是早些年的评论集,说了莫言和他的几本书,其中就有透明的红萝卜,说了一些弗洛伊德式的话;也算是先验地做了一些铺垫。
意象确实很强烈,我尤其喜欢那炉火,比太阳还温暖,尤其是那风箱里的光,仿佛原始和洪荒里的那场大火。人啊,活着是一个样,死了又是一个谜,从没有谁特殊过。关于食色,像一团压抑的炉火,甚至和太阳都有亲缘关系,并不是每个人,每个时间,每种火,都善解人意,如同一团初开的晚霞;刚出现,便残败了。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特别灵活,那种刻骨铭心,被几滴眼泪给吞掉一个活生生灵魂的恶魔,敲打着叮当响起的空气声,伴随那透明的河水般的温柔,给浇熄了满天的火焰。
《欢乐》里还有多少欢乐?恐怕你也说不清楚。只是它像一座大山一样,压死了人心,可命还活着,像雪白的杂蛆一样认真地蠕动着。看样子,人们都活得很认真,即使是面对特别无力的事情,我们也能够看到,排列得整整齐齐仿佛无数个小眼睛在坟地里眨巴;多多余余地照瞎了月亮。我总觉得这是罪恶,其实这就是青春啊,多么善良,如同一泓娇嫩的秋水。
小的时候,我也杀过很多虫,看着它们垂下千万条银白色的丝线,如同吊死鬼一般,一些拱着身子的造桥虫挣扎着,色彩斑斓,它们落在尘世里一地,我兴奋地拍着手,看着它们,仿佛同时死去了无数个我。从密密麻麻被啃噬的千疮百孔的叶子上,倒悬下坚硬的头颅。好险,我和虫子们,都突然长着天眼,是那样洁白,深刻地弥漫在“一六○五”的白雾里。
能改变你的不是语言,而是苍白的时间;甚至她死了,你也照样忍受着,残缺的嘲弄。
劳累过度,在脑子里总是出现这个东西,顶着鲜红的脑袋,到处无声无息,有几处叹息夹杂着不可分解的颜色,像湿漉漉的拳头,打着响动。我注视着匆忙的人群,仿佛追着一韭野鸭子,慌忙在荒野里踏过入冬的棉絮,我们呆看着,一动不动,一点儿都不敢再呼吸。仿佛这也是一种罪,与天一样大,笼罩着渐渐看不清的影子和混溷的眼球。
三毛钱,很幸运,看着这些娃娃,我觉得特别像一个人。
所谓欢乐,照这种意思,大概是从血里挤出来的吧?不光这样,还有那些绿色的东西,不属于一个一个端着走的梦或者破裂开的额头,像一阵温暖的阳光,隔开这位置和我的世界。《欢乐》也越来越幽默。
《沈园》,很可爱,是的,一场没有走到尽头的爱情,甚至不容置疑,刻在石头上的东西永恒在变,不变的是什么呢?对,一座原来死寂没沉的园子,一个原本就不应该存在的园子。像一个小时的距离,平白无故,中了雨中的邪;或者是蛙。色彩鲜明,这让我想到《滚滚红尘》。
《初恋》。那就是那时候的初恋,夹杂着一股子蝌蚪变态的味道,这么真实。
《白狗秋千架》。碰上这样的姑娘为什么不要呢?原来感觉就是这种味道,一句“你真纯洁”,一句“配不上你”,就可以白白地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可恨的东西麽?活下去是一种勇气,不管怎样,却是在正确的时间里,让我错过了我不得不深爱的你。缘分可以偷走一切的心,却衰老在岁月的容器中。
一条发了疯的《辫子》,生活就是这样美妙,跟感觉也可能合拍。
《良医》。超脱尘俗,便命里注定。
《大风》。又是一个爱在爱中间的故事。有很多种,如同草有很多种;有时爱那根老芧草,有时爱那淡药香的野菊花,有时什么都不爱,不爱又爱。
《枯河》。一桩很意外的事结束了一个不意外的生命。这辈子走了,下辈子还会来。那种发生在孩子眼中的事,总觉得特别恐怖,在还没有熟悉活着的味道时,却被逼着抓住了死亡的根;像那条枯河一样,卖出生命,争得自己被一轮一轮的水波,给彻底淹没。想那等来的水,新鲜的血液,也必定是那夺去它生命的深渊。生机勃勃,充满幻觉的神采。那种只属于孩子的触感,突然就化成了悲剧。在这种目光里,任天地轮回,我们因为小小的罪,受着“很意外”的枷锁。我们是负重伤的土地,母亲却藏在月牙里。
《秋水》。只有在这等死才觉得体面。终究是知天命而生死无系。颜色像一首歌,颜色不是一首歌,充满了乡土的奇幻,玩弄着文字的魔法,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有真有假,有虚有实。实则大美则大哀。
一个可怜的《弃婴》,比她更可怕的是那些没有时间生存感的人。这是个很矛盾的问题,一切问题都是矛盾的。解决不了就等着她烂掉,像通常解决问题的方式。人就是纯粹的动物,整个人类都为了一场盛大的欢宴到处吞吃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下一代人的口味在上一代人的潜意识中传递着。弃与被弃,不都一样麽?
《指环铐》。一种深刻的冷漠,绝望和孤独抓住一个人,狠狠地摔碎在石板上,惊醒了远方的星辰。最冷漠莫过于,孤寂的承受者。一个场景一个场景的从他身边经过,一个场景就代表一个人的全部,这有些像《百年孤独》的样子,和那个被关进铁笼子里的衰老天使一样;有谁要解这复杂且奇怪的拇指铐呢?属于黑色的,就让红色去染吧。很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在被逼得必须走绝路时,在这可恶的冰雹妄图毁灭一切时,请擦干净伤痕,让虚空从内部把自己吃掉,然后吐出来一个火红的小男孩。也需要母亲,从来都需要肢解和爱。
《人与兽》。像通常那样,性欲或者什么欲是相通的,在人与狐狸身上,动物之间拥有最强的沟通力和调谐性。与人与兽不是兽与人,交媾,都不当紧,重要的是,为了生存,在双手沾满陌生的鲜血后,还能找到回家的路;仿佛此刻陌生的尸体都是我们最亲的自己。
《妈妈的宝刀》。被火焰熏红的眼泪,似乎透着脊背如黑铁般的秘密;这是一种消失久远的东西,虽被时间所遗失,但如此深刻地融入生命的血液。有真有假才是真,所谓赤子情怀,黝黑的皮肤,打着灯笼的烈火。
《屠户的女儿》。这样杀猪的方法我以前也见过,我亲眼看着它从生到死,直到被巨大的铁钩子给钩住喉咙,给挂到木架子上,给吃进嘴里。这是我的回忆,没有一点血腥,除了好奇还是好奇,在那里根本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没有太多的幻觉和意测,偶尔有时心痛,那痛又旋即被淹没在自顾自的欢乐中。嘲笑,对一个残缺生命的嘲笑,不过是,不过是那些年还未绽开的花,那些年还正真实的梦。如今残光遗照,便多了些深刻,痛苦,意象和分裂。变得狰狞可怕。
《遥远的亲人》。一切似真似幻似假似梦,都无所谓,但有一颗真心在,一种真实在,一种时代的记忆在。
还是放弃一切,等待时间将属于它的东西截取并沉淀在一方流动永恒的器皿中。

精选读后感800字3篇

  天生丽质就够了?NO,还需要气质来化妆。为了让你更加有才华,所以我就为大家准备好了精选 读后感 ,希望你喜欢!

   精选读后感篇一:《宽容他人,解放自己》读后感

  当一只脚踏在紫罗兰酌花瓣上时,它却将香味留在了那只脚上。这就是宽恕。 一个精神病人闻进了一位医生家里,开枪射杀了他三个花样

  年华的女儿,他却仍为那精神病人治好了病。这也是宽恕。

  宽恕别人对我们来说并不困难,却也不容易。关键是,心灵是如何地选择。当一个人选择了仇恨,那么他将在黑暗中度过余生;

  而一个人选择了宽恕的话,那么他就能将阳光洒向大地。古语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如此,面对一个人在无意中犯下的

  错误,我们为何不能宽恕呢7 当我们酌心灵为自己选择了宽恕的时候,我们便获得了应有

  的自由。因为我们已经放下了仇恨的包袱,无论是面对朋友还是仇人,我们都能够赠以甜美的微笑。佛适中常讲究缘分,在众生

  当中,两个人能够相遇、相识,那便是缘分。当你们因为仇恨而相识,不可否认的是,在你们的心里已经牢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如

  果你因为整天想着如何去报复对方而心事重童,内心极端压抑,那么倒不如放下仇恨,宽恕对方。或许,因此你能多一个可以谈

  心的好朋友。每一个人都需要朋友,多一份宽恕,便能令我们多一位朋友。 美国前总统林肯年轻时曾在一家杂货店打工。一次因为顾客

  的钱被前一位顾客拿走,这位顾客与林肯发生了争执。杂货店的老板为此开除了林肯,老板说:“我必须开除你,因为你令顾客对我们

  店的服务不满意,那么我们将失去许多生意。我们应该学会宽恕顾客酌错误,顾客就是我们的上帝。”在许多年后,林肯当上了总统。

  做了总统后的林肯说:“我应该感谢杂货店的老板,是他让我明白了宽恕是多么的重要。”

  学会宽恕别人,就是学会害持自己。仇恨只能永远让我们的心灵生活在黑暗之中;而宽恕,却能让我们的心灵获得自由,获得解

  放。宽恕别人,可以让生活更轻松愉快。宽恕别人,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朋友。 宽恕别人,就是解放自己,还心灵一份纯净。

   精选读后感篇二:《蛙》读后感

  《蛙》里面所有的人名,都是用人体器官取的,例如,陈鼻、陈耳、王肝、王胆。就是书中所说的,我相信,这是因为做母亲的常说,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而那些被迫失去的孩子呢?对于母亲,就好像是鼻子眼睛被割去了一般。

  当初不明书名为何会取作为“蛙”,全文似是与“蛙”无多大关联,后来才明白作者莫言取该名的意义何在。以“蛙”为书名,极有隐喻意味。“蛙”之神形皆有生殖意,“蛙”可同“娃”和“娲”,“娲”是古之神女,化万物者,书名是整部小说的主旨和浓缩。不得不说它是整本书的一个亮点,也只有读懂该书的人才能体会其中意味。

  整部小说的结构较为独特,由四封长信和一个九幕话剧组成。书信体的叙事方式给小说的情感、思想的表达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利于作者更自由地直抒胸臆,也给细腻的心理活动描写奠定了形式上的基础。九幕话剧《蛙》可看成是前四封信的补充和升华。

  书中“姑姑”是个身份复杂的女医生她一生坎坷的命运贯穿了整部小说。“姑姑”的身份特殊,抗日时她曾与父亲勇闯平谷;因男友逃到台湾惹上了一身骂名;在年轻时她曾是计划生育国策的支持和执行者;人到老年时她面对“我”的超生却睁只眼闭只眼。

  除了“姑姑”这一形象,作者还塑造了很多女性形象,“姑姑”同事“小狮子”年轻时也曾是计划生育的坚决支持者和执行者,但嫁给剧作家“我”之后,始终受着膝下无子的煎熬;在巨大的思想压力下她接受了牛蛙公司的“____服务”,并成功得子。在形势的巨变下,“小狮子”从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者摇身一变为“违抗者”,其间经历了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巨大压力;“我”的前妻王仁美和王胆是“计划生育”政策盲目执行下的牺牲品, “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的牺牲品。作者在小说中用几近残酷的笔触详细描写了王仁美和王胆的死,给青年“姑姑”塑造了果断麻利、铁面无私的形象,同时也试图诠释人性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被扭曲的一面。“姑姑”年轻时的豪言壮语与年老时的唯唯诺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得不说莫言的人物塑造是及其成功的,用质朴而形象的言语描绘出书中的人物,赋予他们思想,感情。在如此长的时间跨度之下,潜移默化的改变的某一个人似乎永不会改变的性格,变得不再充满斗志,不再激昂,变得唯唯诺诺。在这样的变化里阐释了生命的坚韧与坚强:生命的坚强和脆弱会因为所处环境的变化的而产生微妙的改变,因此人性的诸多因素也并非一成不变。

  书中结尾一个新生命的降生,代表什么哪?是一种赎罪,还是一种希望。

   精选读后感篇三:《阿Q正传》读有感

  QQ糖吃过么?小小的,黏黏的,嚼在牙间弹弹的。似乎很难将他嚼烂,但最终还是要将他吞下肚去,觉出他的那股味道。

  近一个世纪前,就有一个中国人首先品尝了一颗QQ糖。他蹙额凭轩,远望亭台市街。却见人们虽满脸堆笑,却隐隐一派阴鸷之相。他用嘴角勾勒出一个苦涩的弧度,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坚毅而炽烈的光芒。他便是鲁迅,这个审视着身处世界的战士,这个咀嚼着QQ糖的作家。他决定在他的书中记录这粒QQ糖被吞噬消化的过程,于是写下了四个字: 阿Q正传。

  阿Q,确实很Q,很弹牙。在小说中,他卑怯、欺软怕硬:遇到人高马大的王胡,与之打架力气不敌,便称“君子动口不动手”;碰到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尼姑,就油嘴滑舌上下其手大肆轻薄。他善于投机,是个“真小人”:起初痛恨革命,可看到赵太爷父子盘辫子闹革命后,就眼热心痒地做起了革命党,其实对其一无所知。他夸大、有“自尊癖”:虽只是个极小极卑微的人物,却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就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也不免暗地里冷嘲热讽之。他有一套自己的“精神胜利法”:与人打架吃了亏,就如是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世界真不像样,儿子居然打老子。”

  鲁迅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似乎是觉得这粒QQ糖很是弹牙,再口间弥散的滋味也很是糟糕。总之,是那么的难以下咽。

  可是一粒翻滚在旧中国封建社会中的QQ糖,就算再Q,也终难逃脱被毁灭的命运。在滚滚封建社会的洪流中,阿Q被那黑色腥臭的脓液悄无声息地吞噬了。可悲的是,直到他死,仍旧没弄清自身的处境,仍旧一厢情愿地桎梧自己所筑的精神乐园里。兴许只有在回忆到路边杂沓人群眼睛里冰冷漠然的神情时,才会拾捡到一丝对自己潦倒浑噩半世的怜悯与哀伤吧。

  鲁迅咀嚼着,咀嚼着。这位战士也知道,类似于自己创作的阿Q,又何止这一个?放眼彼世,纷纷乱道,苍苍天地,可怜何处无阿Q?这些“夸大狂”、“色情狂”、“卫道精神论者”、“麻木不仁者”与“投机卑怯者”,太多太多,充溢在社会各个角落。在洋人洋枪洋科技面前苟延残喘、瞠目结舌;在熟人朋友街坊面前胡吹大气、唯我独尊。阿Q时代啊,血蒙蒙的阿Q时代啊!难道非等到女人们的双双脚被裹成“三寸金莲”,等到红鼻头白面皮的异族和留着小胡子的岛国渔夫在国土上烧杀劫掠后才能停止那可笑的“精神胜利法”吗?也许,鲁迅同道们正在渴求、在憧憬:那方正义的红何时得燎旺大地九洲,那片先进的黄何时能团结南北大江。他们勇敢地提着心中的那盏灯,舔舐着心中的食粮与梦想,继续作战。

  一粒小小的“QQ糖”,也能咀嚼出一个时代的味道,关键在于,是将它提炼,还是任其霉烂。但我坚信,如今的中国,莫说是小小的“制糖工艺”,就是制造智能手机、超薄电视,乃至于火箭飞机,也是小菜一碟。那些昔日的“异族”们,用今年春晚赵本山小品中的 话说:“美国人不也找咱借钱来了吗”。至于“制人工艺”么,那被吞噬在深渊的阿Q,只能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

  我坚信!我坚信!

本文标题: 莫言辫子的读后感(求莫言的《童年的读书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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