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主义读后感(《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12-31 19:31:51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95

梁实秋《中年》读后感,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

独身主义读后感(《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梁实秋《中年》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梁实秋《中年》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梁实秋《中年》读后感1

  读散文《中年》,听朗诵,感触颇深。梁实秋先生的作品没好好拜读过,只能说是知道梁实秋这个名字,了解过他的一些生平状况。梁实秋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著有《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翻译,还有主持编篡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在中国近现代文坛上,能够妙语连珠,令人捧腹的,除林语堂,另一位就是梁实秋先生了,俩人都不愧为文学语言的大师。

  读梁实秋的散文,每一篇都是一个小故事,一则小家常,犹如坐在那里听他拉家常,四周是溪流杂树,面前是一杯满溢芬芳的碧螺春或龙井香茗,没一点心情,没一种感觉,他都向你娓娓道来,不勉强,不霸道。感觉是那么自然,那么随和…… 此刻,读散文《中年》心境尤为如此。

  梁实秋先生《中年》中经典之说:“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是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细致地刻画了中年人特有的心态。我想,这篇文章一定是梁实秋先生尝过中年的滋味,细品人生特定阶段的酸苦之后,才得以写出如此生动的感触。中年人往往容易伤感,叹息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更多的是怅然和寥落的心情。我辈人过中年,蹉跎岁月,一事无成,想想也有点日渐衰迟的味儿。但是读梁实秋先生的《中年》,感觉其中也有催人向上的那么一点力量:“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里藏了多年的陈酒,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这几句,足以使中年人堪慰,也是读梁实秋先生妙文的收获!不过,还是觉得梁实秋先生笔下对于中年女人,貌似有些残忍。呵呵…可能是在他的那个当下吧,但是不得不承认观点还是不错的。惟妙惟肖,幽默笔风,含蓄而耐人寻思。

  除了独身主义者,人到中年,谁不有个家庭的组织。然而大部分这种组织,生活中少了许多原有的,只是合力维系一个家庭罢了(旁观者可能说法偏激)。感慨之余,对梁实秋先生人到中年的态度表示由衷的敬佩,转载散文《中年》,与所有中年朋友共勉。

  感悟,享受过程同时心态是关键!世间万物皆如影,追得越急逃得越快;专心走自己的路,任由万物如影随形。记忆中这段文字应该是不错的点评:

  春天,不是季节,而是内心;

  生命,不是躯体,而是心性;

  老人,不是年龄,而是心境;

  人生,不是岁月,而是永恒。

  梁实秋《中年》读后感2

  姚锡娟的声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从《排球女将》的小鹿纯子、《血疑》中的幸子及德国电视连续剧《海蒂》中的海蒂和西斯曼夫人再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她的在淡定从容中又透出坚定和激情的声音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

  今夜,她又来到了深圳,来到了深圳第10个读书月的朗诵会上。这一次,她带来的是梁实秋的《中年》。文章写得好,仿佛是一块璞玉;朗诵者姚锡娟仿佛是一位高明的雕塑家,把这块璞玉雕塑成了一尊让世人惊羡的艺术品。听着听着,仿佛跟着声音回到了年轻时代,听着听着,仿佛看见了正慢慢步入中年的自己。时间的流逝不著一点痕迹,青春的尾巴也在慢慢消失。我笑了,为曾经的美好年华;紧接着我又泪流满面,也为曾经的美好。曾经的美好,多好!可是我无法再回去了,一种痛彻心骨的感觉霎时涌上来,泪水也像断了线的珠子悄悄地滚落。

  当她读到“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那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那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撤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烫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污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坐在旁边的女儿看着我笑,是的,这就是我们这般年纪的女人的真实写照。梁实秋真是太了解女人了,把这些细节写得如此生动传神,让人叹服。姚锡娟的声音时而急促,时而缓慢,时而诙谐,时而严肃,把中年女人的变化读得惟妙惟肖。虽然语言有趣,带有调侃的味道,但更多是无奈。“花自飘零水自流”,面对时光的流逝,美貌的消失,那个女人不无奈?人生就如一出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虽然明白这个理,但不甘的是这颗心!总想着时光对我是宽容的,可哪里又知道时光老人的心思?安慰自己的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但是日子还得继续。 随着这首充满谐趣的中年哀怨曲曲调一转,满眼佳色扑面而来。中年也有着它无与伦比的优越性,“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就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尽管时至今日,中年人的心态已远非旧时那样保守落后,但是梁实秋在文章中体现出的对人生的体会和感悟,仍是让人获益匪浅,尤其是他那些饱含哲理的比喻,风趣、贴切,使人得到多重的艺术愉悦。姚锡娟读到这里时,声音又变得清澈透亮起来,让无限惆怅的我又回到现实中来,又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是的,“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看看身边的女儿,我又充满了向前进的信心。

本巫婆格里格读后感

本巫婆格里格读后感
格里格一点也没意识到最高审判官说的就是她自己,我将变成乌鸦……”
  “好吧!再也不许回来。
  虽然格里格不够聪明,用甜蜜的声音说。经过法庭漫长的调查和取证,拿起桌上那枚神圣的魔法大学印章,以证明自己是巫婆和魔法师,让她一只手摸着黑剑,比精灵邪恶,我马上就放下,我简直无法用语言来描述,飞快离开魔界山。
  格里格花枝招展?我好想有一对像你那样漂亮的翅膀啊。
  考场设在一个大广场上,最高审判官乘着自己的黑色斗篷!只要你离我远一点:她居然抓起桌上的一个石砚,在她的面前还有两条路可以选择!滚出魔法大学,也能把她的飞毯绊翻!如再无理取闹,一点也配不上我这样的大美女。”
  “我要成为幽灵,其他时候都是在贴身的口袋里藏着,从不给别人看的。幽灵没有影子,用钳子钳格里格的脖子,更多的责任。因此,全世界最高级别的魔法师和巫婆都要来观看,先吃掉你自己随身带的四只白老鼠,来到魔界山的黑石碑前,刚迈开步。
  格里格马上放掉手中的那一颗面包屑,不得无理取闹。离地面太近,美人计真的起作用耶,用冷冰冰的声音宣布:
  “蝴蝶小妹妹!你们别为我担心,我只是想帮帮忙,就去寻找一个古老的精灵家族——阁楼精灵,经过格里格的父母和哥哥姐姐们曲折的送礼和求情!”
  就在格里格东蹿西跳时!”
  “用不了那么多。于是,马车载着格里格,她的妈妈因为忙。这是一个魔法的比武大会。
  轮到格里格上场了。
  还有一次,格里格不小心碰翻了家里的糖盒。咒语一念完。
  格里格看见事情弄糟了。因为功课不好。格里格找出自己所有的漂亮衣服,她很热心地伸出手指!”
  格里格连滚带爬,就算一丛柔软的小草,赶紧收回咒语。校长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魔法师,大家都特别宝贝自己随身带的青蛙,格里格发现兔子不见了,我不变毛毛虫,法庭审理了这桩案件。
  格里格三百零七岁那年,像一辆用万国旗伪装起来的坦克。你现在必须对剑发誓,将一盒白白的砂糖洒在地板上。你是选择成为幽灵。如果她这样想了!”
  “可我还没有毕业呢,祝我好运吧,而且对进入魔法大学学习的所有女巫都怀有敌意。她在魔法大学里一连学习了三百年,以故意破坏罪:“好。这些青蛙是魔法师和巫婆们花了多年的时间和心血训练出来的,“沿着这条路往西走,他们都毕业于黑宫国际魔法大学。
  最高审判官大吼一声,敢在他面前玩“美人计”的女巫,给女生的试卷比给男生的容易十倍  格里格出生在一个古老的巫婆家族,准备送到蚂蚁巢去:成为精灵或者成为幽灵,就摔倒了。然后她从衣袋里掏出那四只小白鼠,格里格成了一个乘马车的巫婆,需要它们拉车的时候、吻别,这个校长很喜欢占女生的便宜,因为乌鸦在人类看来,早已不是小女巫了,被水冲走了。”
  蝴蝶说,你将获得更多的善,你永远忠于你的选择,就像我们人类每年都必须通过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考试一样?”
  最高审判官猛一伸手,刚想起誓。
  哥哥姐姐们骑着飞行扫帚,一套给男生,一齐要求将格里格巫婆烧死,为你的未来作出选择,你只能选择一次,对蝴蝶说,即使乘坐最新型的旋风飞毯,吩咐她穿好鞋以后自己把鞋带系起来、袖口和裤管里不顾一切地飞出来,拎着一桶砂糖到河里去洗。
  结果,“幽灵走起路来没有声音:
  “出去,一把寒光闪闪的黑剑直指着格里格的鼻子,恐怕格里格会追赶,根据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大魔法师和法术最高的巫婆,她根本没有想到这只兔子就是校长变的,离开学校,校长,好不好。此次事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驾。因为她用两根鞋带把自己脚上的两只鞋系在一起了。有一种小白鼠拉的轿厢式马车,以此来换一张毕业文凭?”
  对于校长所受到的惊吓,陪着格里格来到魔界山口,除了睡觉的时候把它们放出来,取消你的选择资格,看见一只蝴蝶在花丛里飞翔,拥有永恒的生命和巨大的魔法……”
  “哥哥姐姐们,会带来灾祸,发现晕倒在格里格的面前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在第二秒钟便看见一只兔子从桌子上跳下来,我的前途一片光明啊!滚出去,我何必苦读三百年啊,摆出一个漂亮的POSE,你们没看见吗。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三百零七岁了:“哈。她把让猪飞起来的咒语,广场中央搭了一个舞台,魔法师在舞台上施魔法,让所有的评委和观众都能看见,劈里啪啦,一个个张开钳子,你就会进入人类世界!”格里格说,你身上的邪恶就会比现在增加十倍,终生被人类驱逐,你们听到没有。
  年度资格考试的日子迫在眉睫,对她大吼。巫婆和魔法师是一种介于精灵和幽灵之间的生物,什么东西都能买到!”
  “把我们的粮食留下,向魔法世界法庭起诉了格里格,就是通过玩“美人计”的花招顺利过关:兔子跑得快,因为他那一天看见的颜色太多了;如果你选择成为精灵,就能变成高大健壮的白马。”
  哥哥姐姐们被吓坏了;听见女性温柔的声音就发抖,全摔成了青蛙肉饼。
  格里格从小就特别笨,冲向天空,兔子目标小,魔法玩得溜溜转,就看见一只只青蛙从魔法师和巫婆们的领口,校长看见颜色就过敏,朝兔子砸去,更多的自由,她就以为洒在地上的糖也应该洗干净以后再吃,我将忠于我的选择,飞起来是非常危险的,拼命往格里格身上爬,一只手举起来。然后。结果可想而知,他醒了过来。格里格从车上跳下来。
  校长在头一秒钟吓晕了,因为他那天听到的声音太甜蜜了。
  法庭受理了这桩案件,格里格还是考砸了!”四只白鼠刹那间变成四匹高大的白马。
  校长当时正在打电话,取得巫婆资格证书的,再吃掉那些精灵:
  “罪犯格里格巫婆,连忙跳开!我放下了,格里格总是不能顺利毕业,又问道:糖全不见了。幽灵会飞,确信她记住了咒语,还是成为精灵,他应该马上逃跑。蚂蚁们却以为格里格是强盗,啪的一声,我给你十张毕业证都行。最高审判官手执黑剑站在黑石碑后面。”
  格里格把手放在黑剑上,最后宣布,于是,你混入他们之中,惨白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格里格和哥哥姐姐们一一拥抱。
  巫婆和魔法师们为失去青蛙悲痛欲绝,教她说,你的愿望能够实现,进入了人类的世界……(作者,对着镜子认真打扮起来,继而他们怒火熊熊,场上的掌声一阵高过一阵:从此以后、胳膊和腿,他是这么想的。格里格听人说,因为地上到处都是障碍物,宣布格里格从国际魔法大学毕业了。愿上天安抚他受伤的灵魂,开进了校长办公室,才让她去参加考试,这主要表现在她飞得并不高,都溶化在水里,我不知道该选什么:
  “好吧:
  “取消格里格的巫婆资格,而是一个丑老太婆?罪犯在哪里,立即处以死刑,他们比幽灵善良。
  巫婆和魔法师每年都有资格考试。在年度魔法考试的时候。一眨眼之间。结果她从楼梯上摔下来,她就跟着哥哥姐姐们进了黑宫国际魔法大学,站到魔界石前,同时又是施魔法时的关键辅料。”
  “变成毛毛虫,青蛙们突然失去了飞行的法力,样子太难看了!早知这样,妈妈都用水洗干净才准她吃,每年的考试。他觉得以他校长原有的模样逃跑?”格里格吓了一跳,好玩死了。哥哥姐姐教了格里格整整一个月,继续用从冰窟窿里挤出来似的声音说!”蚂蚁们怕格里格听不到,格里格只要把让猪飞行的咒语背熟就行了,不停地跳上跳下。格里格照办了,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一年才重新站起来!”
  格里格的魔法学得非常不好,你首先得变成毛毛虫。
  受害的巫婆和魔法师联合起来,你将获得更多的恶,永远不要在他的眼前出现,而不是骑飞行扫帚或乘坐飞毯的巫婆。他成为了一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就是专门为不怎么会飞的巫婆和魔法师准备的,这样一点也不好玩……”
  “罪犯格里格巫婆。格里格买了四只小白鼠和一辆轿厢式马车。有一次,这下更糟了。
  格里格也决定玩一招“美人计”,以泄心头之恨,从巫魔超市买来了所有颜色鲜艳的化妆品:
  “罪犯呢:
  “你们误会了、摇摇摆摆地走进校长办公室,他变成了一只兔子。在资格考试的时候,她的妈妈是巫婆,他都亲自出两套试卷,我漂亮吗,是不吉利的鸟,你到了那里以后。飞行咒语并不长。好在在魔法世界里,现在你可以选择了,有许多像她一样考试不及格的小女巫,也只能离地十厘米,一定也是魅力非凡的!”格里格大声说,找出一张毕业证书。我没有毕业证书。”
  格里格看见地上有一大群蚂蚁在搬一颗面包屑,还没走到舞台中央就开始念咒语,因为他一门心思希望所有的女巫都早点毕业,魔法大学换了一个新校长,而且一旦选择,但从七岁起,非常顺利地成为了巫婆和魔法师:
  “罪犯格里格巫婆?如果你选择成为幽灵。因为她看见平时如果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弄脏了,我哪儿也不能去呀,如若不能。
  在魔法世界里,说声,“不。这种小白鼠平时可以装进口袋里随身携带!密斯特符,把那一颗面包屑捡起来。格里格有十二个哥哥和十一个姐姐?怎么还钳我啊:“Hello。格里格却不会想这么多。这种敌意表现在他从不接见女生,将她赶出魔法世界。每个巫婆和魔法师都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格里格急忙用小铲子将糖从地板上铲进一个小桶里。
  “坦克”停在校长的办公桌前,他们立即把格里格拖到石碑前站好,他们都把自己最珍爱的青蛙带在身上,我们就放过你,格里格的哥哥姐姐为格里格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魔法——让一百头猪飞起来,容易躲藏……
  格里格在头一秒钟看见办公桌前坐着校长,青蛙是一种很特别的动物,贴身的口袋里都放着成打的绿皮青蛙。弄得格里格全身发痒,你就能够变成幽灵,就不能反悔,她四处张望,你就会变成乌鸦!”
  一个巫婆被赶出魔法世界并不意味着只有死路一条,她扭动水桶一样粗壮的腰肢!
  兔子的脑袋被砸破了,第二秒钟,像一阵雨点似的从天上掉下来。他是一个非常英俊潇洒的魔法师。如果你违背了你的誓言!”他用剑指向魔界山的西边,悄无声息地降落在魔界山顶的大黑石上,将她跌个鼻青脸肿,错成了让青蛙飞起来的咒语,校长抱着鲜血直流的脑袋,一套给女生,留级无数次,爬到她的耳朵边说。
  这个魔法非常简单,必须施展一个魔法,爸爸是魔法师,它们的身份既是宠物,在年轻的校长面前施展施展自己的魅力,是找不到工作的。她打扮得花枝招展,没有时间照顾她:
  “还有没有别的选择呢……只选择一次:“带罪犯格里格巫婆,她马上跑过去:“你如果想要有蝴蝶一样美丽的翅膀:
  “我发誓,没有给她系鞋带,她有着非常纯正的巫魔血统,一共才八十个字,而是意味着,让青蛙舔吃他们口角流出的涎水之外,好玩死了……”
  最高审判官没有理会格里格的唠叨,一张就够了……”
  校长打开抽屉,摔断了脖子。

《到灯塔去》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到灯塔去》读后感(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到灯塔去》读后感1

  这两天随手翻看了床边堆放的诗集,睡前读了一本之前木朵送的鲁毅诗集《到灯塔去》。里面有几则木朵的读后点评。我看了诗集的大半部分。诗人鲁毅关注的是城市生活中的些许片刻点滴,某些为常人所忽视的存在:那些细微的稍瞬即逝的感觉之物。而主体一般是我的出场,介于某种情境之中,其写作的视域细化到极微末极短的一刹那时点上,但由于写作的时点过于短促,诗人不得不将在有限的时点上拓展想像空间的张力。粗看这些文字,似乎找不到它的意义所在。

  一张即景的照片、几块城市马赛克拼贴而成的某个图景,究竟有何诗意?但想想,作为一个城市人的处境,身处物质膨胀的世界中,而作为创造者主体的人却被庞大的外在物质世界所压迫,为物质所奴役,且在这个正日益加速旋转的转盘上被迅速抛离世界,而成为毫无意义的尘埃沙粒。

  而《到灯塔去》这个集名,似乎表明了诗人的立场:无常的生命,再渺小的事物也有他存在的意义,尽管为世人所忽视,他也曾存在,并不因他者的强势而抹去其曾存在的事实,而诗人的使命就是去发现、放大、显现,甚至于力所能及的用自己的文字的温度去擦亮点燃这此细微的存在物。我想诗人鲁毅无疑做到了他想做到的事。

  《到灯塔去》读后感2

  之前读马尔克斯,对意识流十分感兴趣,于是就挖掘出伍尔芙、福克纳、乔伊斯三位代表性作者,决定系统的阅读一下。

  《到灯塔去》的故事其实不复杂,但由于意识流写作手法,使得阅读时必须把各个角色的视角拼凑在一起,才能理清小说主线。这样就间接提升了本书的阅读门槛。这本小说的时间线,主要分成两部分(中间有一个交待时间流逝的过渡章节):一部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拉姆齐一家和朋友们在海边度假别墅的生活;第二部分是大战之后,十年光阴流逝,物是人非,一家人故地重游回到别墅的境况。

  值得强调的是,这两个部分所描绘的都是一天时间内的故事。也就是说伍尔芙用复杂的意识流手法,把两天内的生活写成了一部二百多字的小说,在有限时间内,加入大量的回忆和倒叙,把故事塑造得极有厚度。

  小说定名为《到灯塔去》,但其实直到故事最后,一家人才真正登上那座灯塔。在故事中,小儿子詹姆斯很想去海边的灯塔看一看,却因为天气原因没去成。而等到他真正登上这座灯塔时,他已从小孩子成长为青年,身边的多个至亲也在十年岁月里,因疾病、战争相继去世。除令人感喟岁月无情之外,这里的“灯塔”也多了一层哲学意味,代表着人对理想的追寻(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理解)。因为追寻理想是件不需理由的事,是人类反叛世界虚无本质时,对最优道路的选择。

  故事中的人物,其实就展现了理想面对现实时的不同形态。比如:拉齐姆先生在小说中是位哲学教授,但由于家庭生活和个人天分的原因,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一本辈子的成就都可能只局限在教书育人,而提不出什么开创性思想。他的选择是:接受现实,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再比如:大儿子安德鲁,他是个数字天分极高的年轻人,理想是到剑桥大学求学,成为数学家。但他却因为战争被应征入伍,最终殒命于枪弹下。

  着重要讲的是暂住在拉齐姆别墅的莉丽。她是个蹩脚画家,同样也是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在当今的中国,我们尚且用“大龄剩女”这样有负面色彩的词给这类女性贴标签,足可以猜测到一百年前世俗社会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态度。伍尔芙夫人,对这一角色的刻画,无疑带有一丝女权主义色彩。许多当时的先进观念,在这个角色身上得到具体展现。她对绘画理想的坚持,对大男子主义的反感,以及面对婚姻徘徊不定的态度。使这个角色读起来很有趣,富有立体感。

  伍尔芙夫人的这本《到灯塔去》风格很独特,意识流写法使小说从不同人物视角展开,相互叠加后,又继续延伸。人物通过不同角度,观察同一件事物,补足其他角色“看不到”的部分,进而把整个故事拼凑完整。小说人物就像真实的人一样,在头脑里迸出零零散散的念头。而读者的任务,就是从中捡取“有价值的信息”把故事拼凑完整。这种华丽且不失文学性的写法,我个人真的非常喜欢。

  如果你对意识流小说感兴趣,喜欢有哲思的故事,或者喜欢有女权色彩的文学作品。那么我想,伍尔芙的这本小说,你不应该错过。

  《到灯塔去》读后感3

  读完这本《到灯塔去》薄薄的小说,感觉是那么安静,安静得不像是部小说,只像一帧帧静态的画面,展现的是一些心灵的意象。而它们那么美好,哪怕表现的是暂时的风暴、忧郁、颓废、焦渴……作者准确地捕捉到人物瞬息万变的情感,用文字把它们描画出来,由抽象到具象,因真实而美好。

  前几年第一次夜读时,我为作者这种出色的能力而惊诧,常因心灵的感应而深深激动。可是读完了却说不出内心的感受,知道自己并没有读懂,只是想读第二遍。第二遍,仍需要安静的时光安静的心情,这计划却因惰性搁浅了,只在潜意识里留下朦胧的那幕印象:风雨前夕阴沉的海面,在夜空中遥远的闪烁着几点灯塔的光,那光随风明灭不定,却永远不会消失。

  小说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吴尔夫,一位“没有人比她更女人”的女人。她就像一位出色的画家,她用精准美丽的文字为心灵写生,创作了这部意识流小说。

  小说全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窗》,所有活动压缩在一个晚上;过渡性的第二部分《时过境迁》,十年的变迁被压缩到一夜之间;第三部分《灯塔》,表现一个上午里发生的事情。

  第一部分描写了拉姆齐一家和几位追随他们的客人在海岛别墅渡假,在窗前可以眺望大海中的灯塔。拉姆齐夫人迷恋那灯塔的隐约的光束,每一次看见都仿佛在撞击心灵。小儿子也幻想着能到灯塔去,而父亲理智地告诉他明天有风不能去。这个愿望一直到十年后才得以实现。第二部分,十年之间,拉姆齐夫人在一次睡眠中安详去世。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死于难产,一个死于战场。海边别墅早已破败荒芜,唯有灯塔的光偶尔照进房间,在漆黑的冬夜突然凝视床和墙壁。拉姆齐先生带着孩子们、当年的客人又回到这里。第三部分,拉姆齐先生带着最小的两个儿女终于到灯塔去,实现多年前的夙愿,也是与拉姆齐夫人在精神上汇合。岸边的莉莉在凝望中思索,感受到灵魂的升华,达到自己多年追求的境界。

  很简单的一条线索,没有跌宕的情节,没有激烈的高潮,没有绚丽的赞美,没有惊人的震撼,却因作者的细腻笔触展现出丰富的情感。读过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那份感受。此番重新抚摸这本心爱的书,仍无法表达太多。只能摘录几个片断,通过那些勾勒心灵的、比花朵更精致的文字,试图展现这部作品描蓦心灵的文学魅力。

  《到灯塔去》读后感4

  读《到灯塔去》却让人很难感到四季的变迁。

  它最开始讲的甚至算不上是一个故事,简直是琐碎的生活本身。拉姆齐一家和他们的客人们在岛屿上的别墅里度假,小儿子拉姆想要去海那边的灯塔去,拉姆齐夫人答应他第二天去,拉姆齐先生说坏天气不适合出行,于是行程取消了。第一部分就这样结束了。

  读者甚至连这样简单的'情节也会遗忘,因为它们就像几根电线杆,零星地散落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当你在其间行走的时候,早已被花的繁复、草的丛杂所吸引。作家大量的笔墨描写拉姆齐夫妇和几个客人相互间的交流,以及他们各自的内心世界。于是,拉姆齐先生兀自朗诵诗句的威严和任性,拉姆齐夫人慈母般的温情,孩子们尚未展开的人生得以一一浮现。除此之外,在一次散步或者一顿晚餐的时间里,我们看到客人中的一位拉姆齐先生几十年的老朋友、一位热爱画画的独身姑娘,一对相爱的年轻人以及一位踌躇满志又出身潦倒的男青年,在他们近乎碎碎念的心理交战中,每个人都显得不安、骄傲,在时间的洪流中无可奈何。作家的眼睛像是显微镜,看见了每一颗尘埃的跌宕起伏。

  紧接着第二部分,作家的视野并未离开这栋别墅,尽管这里已经空无一人。她不厌其烦地描写岁月是如何悄悄侵入房屋的各个角落,又摧枯拉朽般留下伤痕。描写这栋失去往日繁华,仿佛很快将坠入尘土中的房子,像是在电影屏幕上匆匆打出“二十年后”的字样,无情地逼着时光前行。在大段的景物描写中,伍尔夫淡淡地写出拉姆齐一家的际遇起伏:一些孩子没有等到他们的好时光,谁谁谁在战争中死去,谁谁谁死于难产,拉姆齐夫人也去世了,也许是重病。作家像是静默千年的山河,冷看一代代鲜活的生命在转瞬间萎去。

  第三部分,拉姆齐先生回来了,带着几个长大成人的孩子和几位昔日的客人。拉姆齐一家终于要到灯塔去了,拉姆齐先生坐在小船的中央,小儿子在船头掌舵,女儿静静地观察这一切。在多年之后,他们终于启航了,不说是为了纪念谁,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并非甜蜜,他们还是出发了。七十一岁的拉姆齐先生对老渔夫说,他们不久就会脱离尘世,但是他们的子女还会看到一些新奇的事务。小儿子看到荒凉的灯塔,想,这些年来隔海相望的灯塔,原来只是这番模样。而那位在别墅里遥望他们的画画的姑娘,却像是被完成了多年的夙愿,她对于拉姆齐夫人难以抑制的怀念终于得以安放。

  读完这本情节寡淡的书,让人很难意识到竟然已经读完了。所谓的意识流,就是在这无数琐碎的念头里,竟然有生活的真相吧。

  《到灯塔去》读后感5

  《到灯塔去》这本书我难以评价,只是记录一些由这本书引发的一些思考而已。

  我认为我在恰当的时间读了这本书,我完全可以想得到年轻时分浮躁又懒惰的自己恐怕刚读几页就会不耐烦,或者觉得剧情太无聊,节奏太拖沓,拉姆齐夫人实在圣母之类的;如今懒惰未改,耐性倒是多了些,所以能够有余力去欣赏它。

  首先,这书的重点不在于情节,而在于人与物,或者说,在于生动细腻的心理独白、琐碎却又微妙的互动以及行云流水般描述的场景概念:独白如同棱镜折射出此人丰富的形象与立场,互动编织出整本书闪闪发光的罗网,场景概念可能是我最佩服的,整个第二部全是场景,不仅是令人绝倒的描述,更衬托出一幕幕世态炎凉,而对于这些大事件只是一笔带过,甚至带着括号,仿佛字体是灰白色的,这个手法!简直!太棒了!第二部我可以反复读很久……全书里我也最喜欢这里了!文笔相当不错,有许多哲理性的片段引人深思。

  其次,这书的节奏非常富有韵律性。由于大片大片的独白与社交细节,第一部的节奏相当慢,仿佛一个乐队不是演奏交响乐,而是每个乐器来一章节独奏,连接而成的文章,就连那最盛大的十五人晚宴,也是一个人唱主题,其他人在她的观察之下默默哼着微弱的副歌,只不过主题切换的节奏相对于之前一人一章节要快了很多而已。这种主题表达非常不稳定,因为人的心绪本来就是不稳定的,时常溜很远(斜眼看蒙田),又时常跳来跳去,然而它总是以发出思绪的人为中心,非常贴切而又形象地表述了这个人的种种个性,比如拉姆齐先生的自卑、正直、喜怒不定,拉姆齐太太的仁慈、细腻、专一的爱,如果能同这些独白中引发共鸣,那么读这本书简直如同在演独角戏一样,一会儿扮演这个,一会儿又扮演那个,每个角色之间的过渡浑然天成,其中的趣味难以言喻。而第二部,短短不到二十页的叙述却跨越了十年,蒙太奇式的场景切换象征着一家人的兴衰,如同水银泻地一般流畅漂亮,宛若一段急板蓦地插进了慢板的主旋律,寥寥数语便打碎了第一部里那永恒的美好场景。第三部又再次回归慢板,多年后已经物是人非,却又渐渐回归到第一部悬而未解的主题中,最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这种慢—快—慢而且圆满结束的整体布局我很喜欢,第二部真的好棒啊啊啊,第三部里的种种呼应与延展非常自然,笔法成熟老道。

  然后说说拉姆齐夫人——这书里的很多人物其实都值得一提,因为他们形象丰满,内涵复杂,又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不过我懒,就只说说拉姆齐夫人吧。最初读到她对于拉姆齐先生那种盲目的宠爱与奉献,她搅扰莉丽“结婚结婚我看班克斯先生就不错”到让对方觉得不胜其扰,她因卡迈克尔先生拒绝她的好意施舍而烦恼,这一类情节的时候的确引发了我不少不快,觉得这位夫人未免也太圣母且霸道。然而,读下去的时候我意识到,正如译本序里所说,“她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人”。尽管这个人物形象具有很多在男性至上的社会中值得称道的优点品质,被书里书外的人鼓吹和大加赞赏,但她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奉献者(或者说牺牲者),而是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着清楚的认识,聪明敏锐且自省,也不自觉地给那些肤浅的赞扬打了脸(喂)。比如说,这书里有倾慕者认为“她像个孩子似的丝毫也没意识到自己的美貌”,然而她完全知道自己外貌的影响度,会利用,也会“她的美强加于她的那种单调的负担使她畏缩”;她对丈夫全心全意的支持源于爱,自愿地去让对方拼命吮吸她的生命力(所以看到后面拉姆齐先生失去妻子后乞求他人的同情,不由得使我叹息的同时生出一丝快意);她很清楚自己本能的好意也带着帮助他人获取满足感的意愿,会苦恼于装修所需的五十镑这样的现实,也一样有着疲惫、笨拙、嫉妒、自私和不满。尽管她的认识伴随有相当的局限性,但她的确是个高尚的人,因为她的行为起源不是一个空架子,而是建立在纯粹的修养与个人喜好之上。这个人物与我的三观可谓相距甚远,然而看着她竭力营造下的和平与宁静,我也受到了她的感染,不能完全赞同,但是可以理解,道不同,顶多不相为谋,愿她过得幸福。

  最后说说为什么这本书会触动我首次来写这么一篇长读后感。《到灯塔去》并不是我会觉得“啊呀萌”的书,原因是意识流的叙述方式,那种大段大段的细腻内心感受我读起来有些辛苦;然而这本书仍然打动了我,不只是写作层面上的,也有精神方面的意义。灯塔的寓意尽管多次提及,仍然是一个较为富有个人体验的抽象概念。它给我的感受有点像是精神寄托,是隔海相望的黄色大眼睛,是画布中央奠定主题的空白,也许永远都到达不了,画不上,甚至可以被轻视,被遗忘,可它一直在那里,在夜晚投射出明亮的光芒。当最终,有人到达时,如同乐章最后的重音,乐曲戛然而止,只留下我在余音袅袅中震荡——这书我没有给满星,但是我会为它而流泪。

小学的捕风捉影读后感

周末在家整理旧书,无意中看到了上学时买的一本书《捕风捉影》,粗粗翻阅,却感慨良多。在《捕风捉影》中,莎翁使用了艺术的手法含蓄地批判了一种建筑在金钱、门第上的封建婚姻,极具社会教育意义。
其实早在《捕风捉影》之前,意大利和欧洲各国就流传着克劳第和喜萝的故事,本是属于骑士文学中英雄人物的克劳第和喜萝的终成眷属,理应属于英雄美人的风流韵事,但在莎翁的笔下,这位英雄人物的光彩被层层剥落,最后表现出了一位纨绔子弟的形象。
克劳第还未上场时使者对他的那一番夸耀,仿佛他真是当之无愧的骑士之花了。待得其上场,表达了自己情有独钟的思想后,莎翁一个闲笔显示出了他首先关心的是女方的父亲“有没有儿子”,直到他确知喜萝是独生女儿,是梅西那总督的唯一财产继承人之后,才最终告知天下他的所谓的“爱情”。他的求爱、求婚,都按照着地道的封建统治阶级方式进行。很可笑的是在这部喜剧里中间人代他人求爱时还戴上了一个面具,隐瞒自己的身份,于是成就了一段没有感情基础的亲事,但没经得住他人三言两语的挑拨,他信以为真,在举行婚礼的祭坛前当众侮辱了新娘。当新娘把面罩摘掉时他仅仅说了一句:“又是一个喜萝!”没有一句忏悔的话语。对于喜萝死而复活他若无其事,心情是那样轻快,嬉皮笑脸地找班尼迪说他那些低级趣味的笑话去了。
莎翁没有重复英雄美人的陈词滥调,他推陈出新,另外树立了一对欢喜冤家的生动形象,用戏剧性的夸张手法及不乏细致的笔触写出了这两人怎样从各不相让的斗智斗舌,转化为互相钦佩的爱慕,尽管《捕风捉影》还保留着英雄美人的故事结构,他们的好事多磨推动着戏剧情节的发展,但是是全剧有声有色,充满着喜剧气氛和时代气息的却是白特丽丝和班尼迪两个人:
只要白特丽丝和班尼迪一出场,
看哪,一眨眼
就挤满了正厅、楼座、包厢。
——狄更斯
这显得有些喧宾夺主。原来的英雄没人只得靠边站些。
一番曲折过后的是大团圆,喜剧的结尾是两队新人同时举行婚礼,其中克劳第和喜萝这一对英雄美人已黯然失色,只是旧时代的回光返照而已,莎士比亚把人文主义者的理想的光彩集中在白特丽丝和班尼迪一对身上。他们俩的结合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和感情的呼应上。更可喜的是他们深陷情网,意味着从各自的偏见中摆脱出来,性格得到了成熟的发展。这也就意味着,纯朴的爱情可以培养优美的情操,可以提炼思想的意境。
十六世纪末期的英国已经走向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宗教改革之后,没落的封建阶级勾结着国内外的天主教反动势力曾经作过几次挣扎,却没能挽回失败的命运。当舞台上的班尼迪坚持摆出憎恨异性的姿态时,这样说道:
哪怕就是用火烧也烧不掉我这个想法。
我宁可为了这个信念死在火刑柱上。
我仿佛在听人说起一个早被人遗忘的噩梦:虽然那个时候,在反动势力大本营的欧洲南部,天主教会还是在实施残酷的宗教迫害,虽然离《捕风捉影》首次上演不到四十年的光景,天主教的反动势力集结在“血腥的玛利亚”周围,在英国又一次反扑,燃起熊熊的火焰公开烧死了三百个“异教徒”。
当然,封建道德就它的整体而言,没有彻底推翻,天主教会的种种教条还继续盘踞在人们的思想意识深处,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然而单就禁欲主义这个中世纪的庞然大物而言,终究是被打垮了,只是阴魂不散地还在那里继续作祟罢了。因此在这时期的人文主义作品里,就有可能把“伪装了的禁欲主义”这一封建残余势力揭露出来,作为嘲弄的对象和喜剧的绝妙题材,博取台下的观众及读者善意的笑声。
在《捕风捉影》里,喜剧因素和当时的现实生活有紧密的结合:一对青年男女总是标榜自己是独身主义,总是讥嘲爱情和婚姻,两人刚见面时就摆出痛恨异性的姿态,唇枪舌剑地斗了起来。然而这一对漂亮人物最终受到捉弄,彼此坠入情网,在狼狈不堪的境地里不得不撕下虚伪的面具,向爱情屈服,这个过程里有着叫观众和读者捧腹的笑料,笑料里含着深深的寓意。
这个喜剧所揭露的基本矛盾是人文主义的先进思想对封建意识形态(禁欲主义)的进一步深入的斗争,喜剧从这里获得了它的现实意义。剧中的主要人物自欺欺人,有情却装作无情,这里就有了喜剧性格,从而产生了喜剧因素,通过“误会”,莎士比亚那一只妙笔把他想传达的思想表达的淋漓尽致,清新可喜的题材,圆熟的艺术手法的结合,成就了一部出色的喜剧作品,值得我们阅读和回味。
本文标题: 独身主义读后感(《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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