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66号读后感500字!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金曾豪在《警犬66号》中显示出他动物小说创作方面良好的艺术分寸感和相当纯净面具,还有力求以...
警犬66号读后感500字!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其实《警犬66号》的世界,很象武侠的世界。少的是人性的吊诡,多的是情与义杀戳、争夺则是共通。金曾豪先生强调以大自然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以小说的形式,很轻松自然地让年轻朋友了解丛林世界的真相。用武侠的笔调,是个很新鲜的体验,文句短而精炼,场景却非常深广。从天空打到地面,甚至打到水下面。每只动物仿佛都是武林中高手。高手过招,精彩得很。
《警犬66号》讲述第66号警犬拉拉机智、凶猛,是一条非凡的警犬。可它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狼性不时在它身体里苏醒、骚动,与狗性和警犬的纪律发生冲突。就因为这个,66号警犬的破案故事格外的惊险。
《警犬出击》读后感600字
一天下午,我和爸爸去第一图书馆借书,我的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在一排排书架上不停地扫着,当我走到一排不起眼的书架时,“警犬出击”四个醒目的大字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为什么这本书会吸引我呢?那是因为我的爸爸当警察时给我讲过许多破案的故事。爸爸帅气的警服,从警的经历深深地影响了我,我从小就立下梦想,希望将来长大能成为一名威武的警察,带着心爱的警犬除暴安良,保卫人民,建功立业。我迫不及待地让爸爸把这本书拿给我,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读着读着,我就走进了书里,沉迷其中。
书的作者叫金曾豪,是位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书的主人公是第66号警犬——拉拉,它机智、勇猛,是一条非凡的警犬。它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这让它在警犬中显得更加优秀。狼性不时地在它身体里苏醒、骚动,有时会与狗的本性及警犬的纪律性发生冲突,所以拉拉的破案故事格外惊险、刺激。书中详细讲述了拉拉10次协助警察成功破案的故事。作者笔下的拉拉的机智、勇敢、忠诚、宽容……和人一样有感情,有头脑,懂得感恩,让我打心眼里喜欢它。我想,只要人们更多地去了解、爱护小动物,就能和动物和平相处,发挥它的特长,成为我们人类的好帮手。
迷上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特别喜爱阅读侦探类的书,对书中惊险的破案过程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其中《封杀鳄鱼岛》这段故事情节特别扣人心弦,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很多条气味线索错综复杂地不断出现,迷惑着拉拉,扰乱着拉拉,拉拉用它的聪敏、警觉一一排查,最终帮助警察抓住那个狡猾的嫌疑人。
我爱第66号警犬拉拉,我爱《警犬出击》。小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尽情地阅读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通用12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通用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今天,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后,我已陷入了深思。
在《匆匆》一文中,作者感慨道,时间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中时啊,时间就像流水一样在不经意间流失,时间就如火车,在你拖拉时已经悄悄的溜走。时间就像一位老人,他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和蔼的。你在拖拉时,时间不声不响地从你身旁走过,突然,我的脑海之中,浮现出几年前的一幕。
犹记得七岁那年,妈妈让我去菜市场买菜,我很乐意地接下了这个任务。因为那时我只用步行15分钟就到了,于是向妈妈要到钱后,我开心地出发了。可当我路过玩具店时,看到店里那些五花八门的玩具,我情不自禁地将目光转移到橱柜上,心里十分想要。那时,我直勾勾地望着,将近十分钟后,我才想起来,我这是要去买菜呢。于是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可好景不长,我又被沿路的美食吸引了许久,心里心想,反正也不着急,就看看吧!最后我买完菜,时间已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回到家,妈妈语重心长的跟对我说:“孩子,如果你是个用“分钟”来计算时间的人,那你会比用“小时”来计算的人,时间多出59倍。我之所以让你去买菜,是为了考验你对时间的掌控能力。”听完,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善待时间吧,重视时间的人,时间也会重视你,愿你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无限的可能。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2“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吧,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想必这段话大家一定不陌生吧?对了,就是来自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了。可你可曾想过,我们那5000多的日子是如何过去的,仔细的回味一下,可曾有令你刻骨铭心的往事,你可曾做过什么令你难忘的事?
你的过去,我不会多问于你,可你这大好的光阴,可不能白白的度过了,不然我和“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也要赤裸裸的回去罢”又有什么区别?!我不求我要为国捐躯,我们也要做些有意的事啊!
我们不要再虚度光阴了,做些有益的事吧!时间流逝的飞快啊!你看,早上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它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你看,时间它不等你啊!
我们如果步入中年的时候,你可曾想到过: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实是渐渐空虚,在默默里算着8000多日子从我这边溜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珍惜现在的大好光阴吧,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事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3今天,我看了著名的大文学家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名叫《背影》,这篇散文是朱自清散文中的名篇。
这篇散文主要讲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失业了,在这种祸不单行的情况下,父亲把悲伤、忧虑深深地埋进了心底,安慰作者,送作者去北大读书的这件事。
通过看这篇散文,我感觉到了作者父亲对他无微不至的爱和作者对父亲深深的思念之情。父亲送作者上车,过铁道、翻月台为作者买橘子,还再三叮嘱茶房小心照看作者,又为作者缝了一个紫袍大衣……字里行间都透露着父亲对儿子的体贴和关怀,就是买橘子这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父亲都要拖着肥胖的身体自己去买,而不让作者去,这是说明作者在父亲眼中永远是一个需要照顾的孩子。作者每当想起这件事都很思念父亲,因为那时作者还年轻,不懂事,自作聪明,有时“还暗
笑他迂”,现在,作者很后悔,觉得那时自己太“聪明”了,不了解父亲对自己的苦心。整篇文章,我怀着一种感动的心情读完了,作者的处境一直牵挂着我的心,一开始,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然后父亲失业了,最后父亲又得了重病,如果是我,我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到家里去与父亲见上一面。
这是一篇赞扬父爱的文章,我觉得父爱和母爱一样伟大,母爱是直接表现出来的,父爱是含蓄的,是不用语言表达出来的,父亲不仅承担着家庭的重任,还把自己的爱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孩子,我喜欢母爱,也同时赞扬父爱!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4受到小说中八个人物(小耳朵李珥、张漾、吧啦、夏米米、夏吉吉、许弋、蒋皎)感情融合到一起的那种为了爱敢于付出的爱恨情仇让人感触颇深。
我最喜欢小说中的吧啦,她是一位敢爱敢恨,个性张扬的女孩为了让张漾能够开心一点不惜以自己感情为代价去欺骗许弋。在这个过程中,她很幸运的认识了一直单恋着许弋的小耳朵,小耳朵为了许戈付出了很多却不得不心碎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许戈牵着好朋友巴拉的手。在这不得不感慨相爱永远都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单方面的付出只会带来伤心裂肺的痛。
当吧啦的出现改变许戈的生活的同时,也给许戈带来了那一触即发的痛。当许戈知道这一切的同时,他也开始怀疑爱情。沉入在痛苦情海的他再次遭受到残酷的家庭变故。然而,善于算计的夏米米却让他找到初恋的感觉并深深的爱上了她。当蒋皎遭受到张漾的抛弃后不惜一切的想抓住许戈,甚至不惜害死夏米米。许戈为失去心爱的人伤心痛觉的同时制造了酒吧大火,此时张漾也因为吧啦死于车祸和父亲述说的“母亲改嫁”的真想放下了仇恨,在火灾中抢救了很多人,最终也获得了小耳朵的芳心。
米米,蒋皎,许弋,吧啦的离开让我感受到命运来时是人们所无法抗拒了,活的人更应该珍惜身边的亲人,更应该要好好的活着。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5有人曾说:“童年是一本书,要靠自己去细细品尝?”在我看来,《童年》不仅仅是一本让人品味的书籍,更是一部待人谱写的小说。《童年》这本书是由苏联的一位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写的,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讲了阿廖沙三岁时,从父亲病故,随着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与外祖父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到外祖父家常常见到两位舅舅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批判了市民的残暴,写在母亲死后与外祖母相依为命的一段生活,作者刻画了外祖父的贪婪吝啬,外祖母的宽厚善良等。
在看这本书时,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和高尔基那不幸的童年比起来,我深深地体会到:现在,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怎能不好好学习,好好珍惜呢?
想到这儿,我更是被高尔基的精神所感动。同样都是童年,他的童年是多么悲惨,而我们的童年不仅没有经历过被鞭子抽的滋味,也不会看到有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而且还是那么幸福,整天开开心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穿的都是新衣服,却不懂珍惜。高尔基能在那样的生活环境下坚持着自己的信念。而我们呢?有这么优越的条件,就应该认真读书,将来报恩于父母吧!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我们前行的道路中不会一帆风顺,总会遇到一些人生中的坎坷,但只要像高尔基一样决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他那决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6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快乐的,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高尔基的童年却和我们的童年格格不入,他的童年是黑暗而又残酷的。高尔基长大成人后,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童年》。我读完之后,受益匪浅。
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丧父后便和母亲在外祖父家生活。在年幼的阿廖沙的眼里,成年人的世界是多么惨酷。在祖父家里,舅舅们整日为了家产争吵斗殴,家里的外祖父毒打女人和儿童。只有外祖母给阿廖沙带来了一丝暖意,才使阿廖沙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善良的人的故事。
阿廖沙,他的生话是多么悲惨,和他一比,我们倒像个小皇帝,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我们有时还要“鸡蛋里挑骨头”,说这说那,不知道珍惜。
在这本书中,外祖母的形象令我最为深刻。她慈祥,善良,和蔼可亲,乐观。她愿意把生活中的一切压力全承担下来并毫无怨言。她是一个充满生活气息与诗意的劳动妇女。她对生活的那种乐观令我佩服。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生活是那么好,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得不到满足就生气,有的甚至离家出走。生活在这美好的生活的我们,虽然没有人的童年是像阿廖沙那样的,但我们却更要成为像阿廖沙那样勇敢、正直、坚强的人!
虽然读完《童年》已有了一段时间,但书中的内容令我难忘。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7读完了《童年》,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列克谢生活在令人窒息的黑暗天地,然而,悲惨黯淡的童年生活并没有让他就此沉沦,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让他勇气为刀剑。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刺。最令我佩服的,正是阿列克谢这种既坚强又乐观的精神。
在外祖父家,在那个阴暗笼罩在家庭里,阿列克谢受到欺凌,但是他依然很坚强。他敢于挑战外祖父的权威,鞭子暴打也不会让他屈服下来,他既懂事又能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可以自食其力了,在街头上捡着破烂而来养活自己……
当然,阿列克谢的童年自然有着温情的一面。外祖母的呵护下让他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小茨冈”、“好事情”等等一些好朋友的陪伴下,又让他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与重要性!
在暗无天日的每个日子里,阿列克谢还是可以发现生活中存在的真、善、美。因此正是这些东西让它变得既坚强又乐观了,让他再饱受磨难,自食其力的同时,也依然可以保持着儿童的美好天性。好奇心和求知欲,也让他更加富有了爱心,乐于助人的心、同情心等等。可是最后因为阿列克谢的母亲不幸去世了,阿列克谢又在他的外祖父的劝说下,不得不独自一个人走向人间。
跟阿列克谢相比,我是幸福的,而我却不珍惜,总觉得一切是那么平淡无味,读完《童年》后,我才真正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相信,从阿列克谢身上的启迪会让我终身受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8他们都说:“左耳听见的都是甜言蜜语,不朽的传奇”其实你们什么都不知道的,左耳听见的只是那遗失在风中的爱情,没有花开得声音,一直以来左耳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守着过去,回忆温馨而凄楚的曾经。
数着,多少个春夏秋冬已悄然而过,看着那五地花开花落的季节,隐约有些无奈——花儿谢了,来年3月还会有万紫千红,只有寂寞的味道。
从古到今,不知多少文人骚客,用凄伤的诗句诠释了寂寞“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马致远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柳咏的“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这一句句的诗句都叙述了孤独的苦望,缠绵的记忆,难道这就是寂寞的味道吗?是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醒来后都不在对着镜子精心的打扮自己的,以前的一切都离我而去,我是大孩子了,也不会再去任了。有人问“左耳你的眼神为什么总是那么忧伤,哽咽地,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的眼睛已死,便转身离去了,去找那片可以让她尽情挥洒泪水的天空,其实有心人会发现,当轻风吹在左耳眼角那垂下的发丝时,可以清晰地看到左耳眼角边有一条深深地累痕,永远都是湿湿的——
左耳的呼唤印染了一片天空,在思绪的画卷上烙下了一枚永恒的,左耳的感情永远在风中,永远都拽不住,一渌爱的柳丝。
我总结左耳所有的幸福都在那里刻着,可这些都跟我无缘,只有静静地听被遗失在风中。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9花了两天的时间读这本书,感觉莫名有些凄凉。所有的孩子都在成长的道路上艰辛跋涉,体味与承担着本不属于他们年龄的伤感与付出。没有谁能得到回报,恶浊的世界就像白雪覆盖下的肮脏,践踏着纯洁的本性,慢慢露出鲜为人知的巴痕,将这片洁白的世界一点点吞噬。
还好,张漾就这样从恶俗的玩弄中走进了自己本纯的灵魂中来了,但愿世界多几个这样的男孩子……呵呵《左耳》读后感
可吧啦呢?这个孤身一人奋力反抗的女孩子却终究走进另一个世界中去了……她为爱而甘愿付出一切,伤害自己在所不惜。她就这样用一个人燃烧放出的光和热霎时照亮了所有人心灵深处的伤痛……忘不了她绿色的眼影下的那双清澈美丽却忧伤的眼睛——deepforest。美丽、刚烈,所有让人欣赏的特质都赋予了她了……
小耳朵--这个可爱而固执的女孩子,延续着吧啦的灵魂真实的活着,她记忆中的他是那个背着洗的发白的帅的无可救药的许弋,17岁的感情悄悄上路……她没有停,也不会停。更不会去争取,所谓宿命,应该就是如此自伤吧!而碰到张漾时,她明白了:自己的左耳虽然听不清世界的声音,但却听的到他的爱的表白。这印证了那句话:“甜言蜜语对着左耳说……”这才是她的爱情,是上苍给她的最好的归宿!
总是想着吧啦站在酒吧那个窄窄的木头舞台上唱歌的样子,她空旷的毫无所谓的歌声,遗世独立的眼神。
一盏灯还亮着,但一首歌已经唱完了,一场戏还没有散场,一份爱已经走到了尽头……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10近几天,我在家里如饥似渴地读完了《暮色》这本书。
这本书写了一个豺群在冰天雪地里去捕食野猪,豺王准备亲自出手,豺母因不愿看自己儿子冒生命危险,就代替豺王和野猪进行一场生死搏杀。豺母虽然取得了胜利,可是自己也被野猪咬破肚皮,肠子流了一地。临死前,豺母深情的凝视着儿子,随后慢慢闭上了眼睛,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这个故事,我早已泪流满面,母爱是那么伟大而又无私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付出所有,甚至是生命。我曾看到过一则新闻报道:某小区四楼发生火灾,大火照亮了整栋楼,一条警犬冲进火场救人,一位年轻的母亲立刻将自己的婴儿塞入警犬的嘴中,之后毫不犹豫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飞扑而来的大火。那位母亲宛如一只火凤凰屹立在门口,一位伟大母亲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时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日要辛苦操劳照料我的生活起居,关心我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原本清秀的面庞逐渐爬满皱纹,洁白光滑的小手变得蜡黄干裂,长满了坚硬的老茧。经常因为我的学习,暴跳如雷甚至有时大打出手,事后她却为自己的冲动懊悔自责。但我知道这包含着对我无限的期许和爱。
母爱是太阳,让我们的人生充满温暖;母爱是棵大树,为我们遮风挡雨;母爱是蜡烛,牺牲自己,照亮我们人生的道路。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11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时间很充足,可以随便挥霍,可是当我读了《匆匆》这本书的一段:“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陷入了思考。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流走了,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了。”这告诉了我,时间如流水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时间也像一个公正的裁判,它留给勤奋者的是一条条成功的大道,留给懒惰者的是一个个失败的泥潭,所以时间很珍贵。
还记得上一次放假,我一直都在玩,没有认真地做作业,就想反正离收假还有好多天,我总会做完的。所以就一直没有做作业,就只写了几小页。可到了最后只有十天了,可我还在玩,到了最后,只剩下三天了,我的英语还一字未动,我从早到晚都在赶作业,但作业太多,最后一天晚上每一页都只做了一点,无奈只得硬着头皮交给老师,结果可想而知被老师狠狠批评了一顿。经过这件事儿,我定要利用好时间,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般珍贵,一旦流失,用金子都买不回来。
时间是奔流不息的,让我们做时间的主人,带着它奔跑,让自己把生命中最绚丽的光彩绽放出来。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500字12《活着》主要叙述了福贵因为赌博输光家产、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
文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来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得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变得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对于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66号警犬》读后感
警犬是十分聪明的,而拉拉又是警犬中的佼佼者。在训导员大漫的调教下,它能听懂许多口令,比如“上车”、“下车”、“袭”、“静”,大漫发出各种口令,它都会执行。第一次看见电梯时,拉拉挺怕的,后来大漫在进电梯时说“上车”,拉拉知道了这实际上就是它经常乘的车,从此不害怕电梯了。狗的嗅觉是人类的四十倍,经过训练的警犬能分辨十万多种气味,拉拉有八分之一狼的血统,嗅觉更是了不得。一次次破案,追踪罪犯,拉拉立下了许许多多的功劳。
拉拉对主人十分忠诚。一次追击歹徒的过程中,临时主人小金被歹徒打得满脸是血,昏迷过去。拉拉在小金的耳边呼唤他,被后来到来的小陈误解为是拉拉伤害了小金,所以对拉拉开了两枪,打穿了耳朵和肚子,血流了一地。拉拉十分委屈,但他知道小陈是误解了它,所以拖着伤残的'身体去找大漫了。
拉拉也是一条非常勇猛的警犬,在执行任务中负伤无数。直到年迈退役后,为了保护大雁,还与一条公狐进行了殊死搏斗,公狐发挥自己会游泳的特长,游到湖中间,拉拉不顾一切,跳入水中,咬住公狐的尾巴。
拉拉真是一条了不起的警犬。看了这本书,我想: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差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正如沈石溪说的,人和动物的区别是微乎其微的,稍有不慎,人就可能变得像动物,甚至有些人连动物都不如。在生死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的忠诚、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惊讶,让我们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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