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与街道·莫拉维亚》原文|读后感|赏析,【作品提要】,利加多是机关职员,虽然讨厌这份工作,讨厌同事和上司,但每天不得不违心地混迹其中,有...
《房间与街道·莫拉维亚》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利加多是机关职员,虽然讨厌这份工作,讨厌同事和上司,但每天不得不违心地混迹其中,有时候还得迎合奉承,所以他往往恼怒自己背叛了自己。他因此经常精神恍惚,心智混乱。有一天下班回家,恍惚间他忘记下车,多坐了一站。他下车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却漂亮舒适得多的住宅区。在街上他还邂逅一名金发女子,为她背影婀娜所吸引,不觉尾随其后,想入非非,甚至暗下决心,愿意为她而抛弃自己深爱的妻儿。等跟踪到女子的住所,才发现这美丽却陌生的住宅区原来就是自己公寓;那个让他心猿意马的美妙女子就是自己的妻子。
【作品选录】
将近天亮的时候,利加多做了一个噩梦。
他陷进了一个像矿井坑道似的地洞。地洞的拱顶很低,几乎压着脑袋,他只得匍伏在地上,朝着出口爬去。地洞里一片漆黑,窒闷得叫人透不过气来;他不清楚,洞口究竟是近在咫尺,还是离得很远。利加多蜷缩四肢,一步一步地向前爬行,希望找到开阔一点儿的地方,或者找到洞口。突然间,他觉得地洞的拱顶越来越压迫着他的脑门儿,他分明不是向洞口前进,而是爬进了盲肠似的死胡同;看来,那就是地洞的尽头。于是,他决定倒退回去,可是很快发现,他已经深深地钻进了这条绝路,被紧紧钳制着,失去了任何回旋的余地。他顿时心头一凉,浑身直冒冷汗,终于忍受不住,大喊一声,从梦中惊醒。
他睁开惺忪的眼睛,发觉自己正像噩梦中发生的那样,蜷缩成一团,趴在地上。他伸手向黑暗中摸索,触到一堵墙,滑溜滑溜的;他吃惊地意识到,这不是他的房间,而是不知道哪个不相干的陌生人的屋子。他弄不清楚自己怎么进了别人的房间,而且是这样一副狼狈相。沉重的陌生感使他产生一种无法抑制的恐惧。他发狂似地摸弄着墙壁,愈摸愈感到陌生。随后,他的手又触到一样比墙壁更陌生的东西: 这东西耸立在地面上,平坦、高大、宽阔,稍稍向他倾斜,给人一种毛茸茸的、柔和的感觉。这是沙发。细细地抚摸着它的外形,他清楚地想起,他的房间里确实没有这种天鹅绒的沙发。
他又伸出手去,慌乱地在黑暗中摸索着;摸到了窗帘,它的轻微摆动的密密的褶纹。他用颤抖的手指掀起一角窗帘,顺势摸到了百叶窗的卷绳;他紧紧攥住,使劲一拉,黎明的阳光顿时洒满了屋子。
这是他的房间。
利加多患有某种梦游症。昨天夜里,他呼呼入睡以后,突然从床上起来,游荡到窗子和沙发之间的那个角落,蜷伏在地上。至于天鹅绒的沙发,他记得,家里的沙发平常总是罩着棕色的布外套;但是他很快又想起,前天晚上,妻子把脏沙发套子取下来换洗,所以露出了深绿色的天鹅绒。
现在把这一切细细地回想一番,那惊醒之后持续了约摸两三分钟之久的强烈的陌生感,使他特别震惊。他只不过离开了自己的床,呆在换下外套的沙发旁边,居然便产生了置身于陌生而恐怖的环境的幻觉。
利加多坐在杂乱无章的床上,感到全身异常沉重,思绪混乱。他蓦地心里一跳,想起该去上班了,于是匆忙地穿好衣服。
这一天,利加多的生活,他对生活的想法,就跟往常一样,全都是普普通通的。在机关里——这是他消磨三分之二白天的地方——他跟往常一样,对自己的工作觉得毫无兴味。不过,为了排遣愁闷,他偶尔也故意让自己对工作表示出某种热忱;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事情,他却很快就感到悔恨,仿佛背叛了什么似的。他别无专长,缺乏任何天赋,能够背叛什么呢?利加多自己也说不上来。
他对同事们的看法也跟往常一样。这是一群庸庸碌碌、精神空虚的俗物,不只对自己卑贱的命运毫无自知之明,相反地,却在机关里卖弄风雅,沉溺于闲聊和夸夸其谈之中。利加多打心眼里厌恶他们,不过,偶尔也故作姿态,对他们表示好感,跟他们一起嘻嘻哈哈,东拉西扯,并且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说几句心里话。然而,每一次,这种压抑自己感情的动作,就像他对工作故意表示的某种热忱一样,刚刚表演完毕,他便感到悔恨,仿佛背叛了什么似的。背叛了什么?背叛了谁?或许,是背叛他的社会吗?还有,他什么地方比他的同事们高明呢?对于这些问题,利加多都同样回答不上来。
至于那些上司,利加多极其鄙视他们,虽然归根到底说来,这是不公正的。他对待他们像对待他的工作和同事们一样,偶尔也把鄙视抛在一边,对他们表示亲密、尊重,甚至赞美,不过这也只是短暂的事儿,而且自然是离不开那种似乎背叛了什么的悔恨。背叛了什么,背叛了谁,他同样说不上来。他们是他的上司,如此而已。
不管怎么说,这一天好歹过去了。
下班以后,利加多和同事们离开了机关,独自去搭乘平常坐的那班公共汽车;约摸需要二十分钟,可以回到家里。两年以前,他搬到了建筑在一片山冈上的新街区,寓所座落在一条环山的街道上。街道的一头蜿蜒向下,通到山谷广场的公共汽车站,利加多每天早晨就在这里乘车上班;街道的另一头盘旋而上,通向山冈顶上的广场,那儿是公共汽车的终点站。说来也奇怪,利加多从来不曾到过山上,因为他的寓所非常靠近山谷的广场,没有机会沿着街道走到尽头。
这一天,利加多神思恍惚,公共汽车开到他往常下车的站头时,他忘记了下车。起初,他很生自己的气,继而一想,或许,在前面一站下车也好,因为这需要多走一点儿路,而这样的散步近来是愈来愈少了。
公共汽车没有很快靠站,等到他终于下了车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住宅区。他立刻觉察到,比起他住的街区,这儿空气格外清新,环境也漂亮而舒适得多。
两行长着茂密的细嫩叶子的树木,或许是胡椒树,向街道中心伸展过来,组成一片浓浓的林荫。透过茂盛的树木,在那些栅栏后面的花园深处,隐约可以看见豪华的别墅的外墙。
周围阒无一人,或者准确地说,只有一名女子,身穿雪白的衬衫,艳红的裙子,沿着栅栏轻盈地走着。这是一个金发女郎,头发依照时行的式样梳得高高的,像是戴着一顶头盔;美丽的脖颈细腻而洁白,一绺金色的卷发披垂在后颈上,像宝石一样熠熠闪光。宽宽的肩胛,显得十分丰腴,身材苗条,一条宽带束在非常纤细的腰肢上。从侧面看,她每走一步,红裙子的褶纹便像波浪似地飘荡起来。
这女子,还有这大街,对利加多产生了一种奇特的魅力。在他看来,像这街道一样,女郎显得那么新奇而纯洁,既出人意外,又令人神往。他暗自思忖,应该大胆走上前去,跟她谈谈;他又想,公共汽车上的差错,看来恰是天意巧合;是的,时常有这样的情形,无足轻重的一件小事,最终会造成整个生活的转折。这一念头像条件反射似地使他想起妻子和两个孩子;他至今仍然深深地爱着他们,但他惊诧地意识到,倘若这女子果真进入他的生活,那他会把家庭抛到九霄云外,毫不迟疑。
女子似乎察觉到有人盯着她。她突然停住脚步,弯下身子,捡起一朵不知道是从谁的手里掉在人行道上的夹竹桃花,把花瓣儿凑近鼻子,嗅着香气;又用手指捏着花儿,玩赏了片刻,然后垂下臂膊,让花儿重新落在地上。
利加多紧走几步,俯身捡起花儿,把它紧紧贴在嘴唇上。或许是有意让他追上,女子愈发放慢了步子,不时地用润泽的洁白的手摸摸脖颈,仿佛是检查卷发是否整齐,或者是要把后背上衬衣的褶纹弄平。看样子,她知道有人盯着她,因此很注意自己的仪容。
拐了个弯儿,树木消失了,街道显得更加宽阔,但几乎跟原先一样新颖、迷人。带栅栏的花园别墅也消失了;一些五六层高的楼房带着顶楼,十分漂亮,沿着斜坡上的人行道整齐地排列着。
利加多又几乎情不自禁地思忖,这条高贵优雅的大街比自己住的那条粗陋寒酸的街道好得多了,倘若居住在这儿,那该多好呵!更何况,这儿不乏接近那红裙女子的机缘;或许是出于这个原因,比起他跟妻子居住的那条街道,这条大街对他更加富有魅人的诱惑力。
女子又放慢了脚步;利加多揣摸,这是她发出的无声的邀请,于是甩开大步,赶上前去。恰恰在这当儿,她走进了一幢住宅的大门,倏然消失了,那艳红的裙子还在他眼前晃动了一下,仿佛是在向他召唤。
利加多迟疑了一忽儿,随即跟踪追了上去。
在通道的深处,他看见了那女子,没有乘电梯,却朝着楼梯走去。看样子她住在二楼,不过也可能别有原因,她朝着楼梯走去,或许是故意制造机会,让他追上她,好跟他攀谈。利加多发现,通道、电梯、楼梯,虽然全是崭新的,却给他一种奇特的感觉;或者说,它们好像游览时看到的某些景致,虽然陌生,可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似曾见过。
女子拐了个弯儿,重新消失了。
利加多急忙奔向楼梯,两级阶梯并作一步,登登地直上二楼,气喘吁吁地追上了女子。
骤然间,女子一回首,用十分平静的声音对他说:
“啊,是你……怎么没有瞧见你?”
利加多惊呆了,喃喃地说:
“噢,是你,怎么……”
他本想补充一句:“你怎么会上这儿来的,在这样的时候,这样陌生的公寓?”但他很快把话咽了回去,因为就在他们停住脚步的地方,他竟看见房门的铜牌上赫然刻着他的姓名。这就是说,方才走过的大街,是他寓所座落的街道;那红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
妻子把钥匙塞进房门的锁孔里,转过身来,笑吟吟地说:
“没有见过我的金色发卷,是吗?事情很简单,棕色的头发使我厌倦了。你说呢?”
利加多赶忙回答说,她的金发梳成这种样式,实在太美了。
走进了房间,妻子到厨房去准备晚餐,利加多走进自己的卧室,扑倒在床上,在黄昏的幽暗中,呆呆地仰面躺着。
现在他意识到,夜里的噩梦,白天的幻觉,这两者之间仿佛存在着某种联系,但他很难捉摸,究竟是什么联系。许多因素有着相似之处: 脱了布外套的沙发,和妻子染过的金发;仿佛置身于陌生的房间时产生的恐惧,和似乎在陌生的大街跟踪陌生的女子所激发的欢乐。另外,一个特殊的、有意义的共同点贯串于这两种场合: 房间、街道,全使他产生异常的感觉,因为他处于一种异常的位置。事实上,他不是在自己的床上,而是在房间的角落里惊醒;他不是从往常下车的地点,而是从山冈上某一不确切知道的地点走进街道。
利加多默默地思索着,越来越觉得困倦,终于昏昏沉沉地进入了睡乡。
(吕同六 译)
【赏析】
莫拉维亚是20世纪意大利著名的作家,他的作品经常获得各种文学奖,并被翻译成各国文字广为流传。他在早期阅读中汲取了欧洲古典文学的营养,日后的文学创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格调。莫拉维亚经历了世界大战、法西斯独裁统治、战后的经济萧条和50年代末意大利经济的迅猛发展。他目睹了历史、国家、社会、人性的一系列变迁,以手中的笔描绘了这世间的千姿百态,关注着国民的忧喜散聚。因此有评论认为,莫拉维亚的作品始终带着社会生活沉浮升降的印记,记录了意大利社会的风云变幻和人们的精神面貌。
莫拉维亚一生创作了大量短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凝练精干,曲折诱人,充分展示了莫拉维亚高超的文学天赋和艺术成就。同他的长篇及中篇小说一样,他创作的短篇小说在内容上也可谓包罗万象,但更别开生面、寓意深刻。《房间和街道》发表于60年代初期,此时意大利已经一跃成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奇迹”降临,经济危机、政治动乱、罢工浪潮等也随之出现。科技的进步、财富的积累和物质的优越并没有等量地带给人们幸福感,反倒是无从回避的焦虑和沮丧,慢慢演化成人们的日常心态。人们逐渐陷入失望与忧虑当中,感到前途不可捉摸。虚无意识、梦幻体验和惊恐情绪这些“富贵症”占据了人们的心灵。莫拉维亚以一个作家的颖慧和敏锐,将这些症候诊断出来,即使不能彻底疗治,却可让身陷其中的社会、个人警醒、思索。
《房间和街道》是一篇构思巧妙的短篇小说,它在有限的篇幅内迅速抓住了读者的眼球,并以适度跌宕的故事进展,吸引住阅读者的注意力。小说主人公利加多是个机关里的职员,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不喜欢同事和上司。但是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每天混迹其中,消磨时间和生命。小说中写到,每当他偶尔表现出对工作、同事、上级的认同的时候,一转身便有一股强烈的“背叛”感充斥他的心,让他悔恨不已。这种奇怪的背叛之感从何而来呢?利加多自己说不上来,然而通过他的心理活动,读者能够理解,背叛来自他对自我真实情感和体验的扭曲,以及他对无谓地消耗时光、生命的焦虑。不用更多想象就能知道,机关里到处是卖弄风雅和夸夸其谈,工作毫无挑战和变化,同事们庸碌空虚,上司让人鄙视。但作为其中的一员,利加多一边极度厌恶他们,一边却脱离不了他们,有时候他甚至不由自主地接近他们,赞美他们,对他们表示出尊敬。一个人最痛苦的处境不外乎这种既不屑合污又不由自主的情形。当利加多觉得自己背叛了真我,压抑了真情,在众人面前是虚假的表演的时候,他感到恶心和悔恨。
“不由自主”,是西方人异化的一种表现。莫拉维亚以其擅长的心理分析手法,来描述现代资产阶级难以摆脱的“不由自主”的生活方式和荒诞境遇。在不由自主的同时,个人与自我的关系扭曲了。利加多以非本性的外在个体,“背叛”了真实的内在自我,两个利加多互相矛盾、格格不入。这种双重自我的斗争,使得人的本质变得支离破碎,成为人的异化的又一种表现。
莫拉维亚笔下的人物不仅与真实的自我存在着矛盾,成为自我的异己者,而且无法同周围的环境建立明确的关系,从而成为环境的异己者。小说集中描写的就是利加多对环境产生的奇特而可怕的陌生感。因为梦游,利加多醒来时不是在床上而是在窗子和沙发间的地上。就是这一点点位置的变化,就让利加多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他立刻觉得惶惑不安,手指颤抖,浑身冰凉。他认为自己进了别人的房间,强烈的陌生感让他非常恐惧。直到他打开了窗帘,黎明的阳光洒满屋子,他才认出自己是在家里,这个刚刚让他恐惧的陌生地方,分明就是自己的房间。作家以逼真的心理活动描写,生动刻画了人物的生理反应和情绪体验。他通过利加多梦魇后的惊恐和慌乱深刻地指出,一旦熟悉的视觉参照和积习处境发生了变化,人的机体就立刻失去了稳定性与安全感,人变得要依靠外在的东西来确定自己的位置,而不能从内在对外部世界进行关照,从而感知自己的位置和存在。人的自信,人对自我的体察,都脆弱不堪,人不再是主宰世界与自己的高级的优等生命形态,而是退化成弱小的动物,依靠如洞穴、气味等简单的外在物质来分辨自己的处境。
利加多下班后,由于恍惚,他忘记下车,多坐了一站。他走下汽车以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住宅区”。他觉得这里和自己住的地方相比,漂亮、舒适得多。在街道上,他更发现一个金发女子,背影婀娜,令人神往。利加多疲沓的精神受到了 *** ,他不觉被女子吸引,甚至想入非非,愿意为了她而把自己深爱的妻子、孩子抛到九霄云外。通过利加多此刻的感受,作家揭露了当代都市人责任感和永恒深情的匮乏,而失去了责任观念与执著情感的人们,再一次呈现为非人的异化形态。莫拉维亚的短篇创作,通常会有一个独具匠心的结尾,它出人意料,妙趣横生,画龙点睛,增添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这个短篇也不例外。在结尾处,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相突然大白,这迷人却陌生的住宅区,原来就是利加多自己居住的公寓;那让他心猿意马的奇妙女子,竟然是自己的结发妻子,她今天仅仅是换了头发的颜色,他就认不出了。一段邂逅的艳遇就这样结束在讽刺幽默里。夫妻两个尴尬相视,一路上曾经故意卖弄了些许风情来回应“追踪者”仰慕的妻子,也万万没有想到,背后那贪婪的注视,是来自自己的丈夫,来自那最熟悉的陌生人。
小说中的描写,看似故弄玄虚,其实传达了深刻的寓意。人在高度发达的世界上享用着各种先进科技产品的同时,自身的一些能力却在无情地萎缩,人的存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迷失和艰难状态。与外部的沟通和了解,与他人的相处和共生,都出现了分裂和障碍。难以消解的隔膜,将个人抛掷出去, *** 裸的,孤独而茫然。以利加多为代表的现代人,用头发颜色等属于附属品、参照物的因素,作为自己判断他者的工具,世界变得陌生,生活失去和谐,人和人之间缺少熟悉和交流,不得不依靠物化了的条件去认识彼此。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让利加多无法正确判断的,不是普通的邻居或朋友,而是自己最应该熟悉、亲密的妻子。可是他连妻子的背影、走路姿势都不认识,连妻子的脖颈、身段、举止等等都不熟悉,这种陌生和距离感就更让人瞠目结舌了。它象征着在当今的社会里,人们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疏远的,紧密的结合难以形成。传统爱情婚姻中男女之间的心照不宣与心有灵犀,在当下无异于天方夜谭。大家彼此都机械而麻木地生活着,即使是在同一个屋檐下、同一张睡床上的夫妻,也无法建立顺畅的沟通,达不成清晰的了解,心灵与心灵的距离比沟壑更难以消弭。
莫拉维亚的短篇小说,主要运用写实主义的手法,结合奇妙的艺术构思,熔铸百变的情节、流畅的叙述、不露声色的描写、出人意料的结局而成为令读者惊叹不已的上品佳作。他的小说虽篇幅短小,却气象万千,矛盾冲突与转折 *** 在看似平凡、简单的故事里,随时可能乍现于读者的眼前。毫不夸耀的叙述语言,构成了一层层渐次涨滚的波浪,冲击着读者的视野和内心,恰似于无声处听惊雷。至于莫拉维亚短篇小说蕴涵深刻的哲理与寓意,已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他的作品所散发出的艺术魅力,与思想光芒一起,共同照亮了当代人前行的脚步,让那些异化的、畸形的、孤独的身躯,得到一些诚恳的指引,在莽丛中不至于迷失得太远。
(孙悦)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00字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相信大家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过,书里的知识浩瀚如海,只要我们去阅读,相信就一定会有所收获。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00字(一)世界就像魔术师帽子里面的小白兔,所有人都生活在安逸的毛皮底部,只有哲学家才会踏上危险的旅程,努力地回到毛皮顶端,探索世界的奥秘。
还没开始读这本书时,“无聊,枯燥,难以理解”这些词不断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在我的心里,哲学是个十分枯燥的学问,在哲学的世界里,每天只会被无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环绕。
但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大错特错。这本书,抛去了传统哲学的枯燥与无味,将难以理解的哲学问题分化成一个个易于理解,贴近生活的例子,将哲学简单化,实际化,碎片化。
从自然哲学家到理性哲学家;从希腊到罗马;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这本仅仅厚达2cm的苏菲的世界竟然浓缩了西方近几千年的哲学历史,并且还吸收了来自各个时期的著名哲学家的理念。
但是在这浩如烟海的哲学家中,最令我眼前一亮的,最受益匪浅的是他,将整个世界分为理性世界合感官世界的独具一格的柏拉图。
只有它将纷繁复杂的世界简化成姜饼人和模具的关系。即使用一个模具做出的姜饼人也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但是他们均有一个共同点能让他人一眼便能认出他是姜饼人。这边是理性世界合感官世界界的区别。在物质世界的背后,必须有一个“真实”的存在,这便是“理型的世界”,而这其中包含存在于自然界各种和现象背后永恒不变的模式。而感官世界则是理性世界不断演变形成的拥有具体特征的世界。
其次,他亦是哲学与人体器官联系在一起的第一人。人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分别是头、胸、腹。人的灵魂亦是如此。“理性”属于头部的能力,“意识”属于胸部的能力。“欲望”属于腹部的能力。柏拉图认为理性追求智慧,一直追求勇气,欲望必须加强阻遏。对于当时的时代而言,这真的是一个首创性的思想,真的是令我十分的钦佩,这不用的加深了我对哲学的爱与追求。
但是,最令我佩服的是柏拉图对女性的认知。他认为国家若不教育并训练其女性国民,就好像一个人只会锻炼右臂,不锻炼左臂一般。他把女性比作是一个人的左臂,这正间接地肯定了女性在社会中该有的地位,暗藏着早期的“男女平等”的意味可见,在基督教统治的中世纪欧州,拥有这样先进的思想是多么的不易啊?
苏菲的世界,亦是智慧的世界,是梦的世界。他会唤醒每个人你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他会带领芸芸众生走向哲学的殿堂,不断丰富自己,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00字(二)《苏菲的世界》是一部意义颇深的人类哲学发展史,它延伸出了人们对哲学世界的向往与渴望,对人类自身问题的好奇与不解,它见证了每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无知转变为智慧,由困惑到了解自身哲学,本书为我们开启了哲学之门与致知之门。在茫茫大千世界给予人们前进的希望。
《苏菲的世界》不仅是智慧的世界,亦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召唤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礼赞,这种赞叹不是虚无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灵魂的至高寄托,人们在这种思索方式下总能找到睿智的缩影。使人们不只满足于当下所知,贾德这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超乎前人的,他用事实验证了哲学不只是夸夸其谈,而是对生命本质的探究,是人们的必备饮食、精神营养。
在宇宙的世界里,我们的星球似乎是一个想象力被束缚的存在。认为所有的事物均有其出现的理由,却并未进行仔细地思考。例如:“人是从何而来?”,“生物是如何进化而来?”。就这样,很久以后开始有人从哲学的角度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哲学有时更像一架天平,无论何物放上去,立刻显而易见,无可否认。
诚然,哲学家并不深究“万物从何而来?”这类问题,他们更多思考的是一种东西为什么存在?而自然的形貌又不断改变,他们从事物的机理出发,研究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为何会有某一种事物的存在,再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上。对自然的很多疑虑做出哲学方面的思索,将人们从“人从何而来?”的圈子中释放出来,进一步研究其具体的构造。从而使人们更好的了解自己与社会。当今中国社会被实物主义占领,对于人们来讲哲学显得太过于飘渺。但是,从某种意义来讲,哲学是我们的一剂良药,它以某物的本质为药理,对症下药,就好像鲁迅的笔杆子,很深刻的揭露这个世界的假象,让更多的人看清这个世界的美丑。
许多人在迷茫的生存中失去自我,宇宙的意义在他们看来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是自顾自地活着,用肉体的富足掩饰精神的颓败。从本书的故事来讲,不仅使我们提升对人生的理解,更多的是对自我的认知。此书可以提高人心灵的层次,将人们的细末神经通过放大镜无限的放大,最后数清命运的纹理。大多数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时才了悟人生的哲学,后悔终生晚矣。我们要尽早探求生命的哲学,充分考量人生的价值,不可惶惶终日,最后无法挽回。
《苏菲的世界》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去探索,自然的秘密是说不完的。我们总是在认识自己以后开始关注整个世界,在世界中寻觅新的人生哲学,去用智慧的眼睛观察,用心体会。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00字(三)《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在很久以前就听女性朋友介绍过,她们评论说是一本小女孩和大女人都适应的一本书,不同年龄段的女性都会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有感悟的地方。它是以小说的形式,把我们引领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全新的、哲学的世界。该书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亚里士多德、笛卡尔、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作者在书中创造了两对人物:少女苏菲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少女席德和她的父亲。然而这两对人物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你在扑朔迷离中跟着作者一路去思考“我们是谁?”“我们为何在这里”这些哲学问题。“你是谁?”可爱的小苏菲第一次看到这个命题时仓皇失措,在镜子面前反复地追问。我想大多数人开始都会有这种感觉,因为无法给自己一个清楚的定位。那我和他人的区别在哪里?姓名?外貌?思维?性格?倘若我换个姓名整下容换种思维方式,那我就不是我了吗?这是人存在的意义问题,初看似乎有些迷惑,但作者正是将我们生活的世界当成透明的,并与一些可能存在而我们未发现的“可能性”结合在一起才写的这本书。
翻开第一章,我立刻被苏菲收到的匿名信“你是谁”所吸引,也正是“你是谁”这个问题带着苏菲走进一个哲学的世界。之后各种怪事在苏菲身上发生,当然苏菲的哲学老师也跟着浮出水面。当整本书看到一半时,我被故事角色的真实性搞得脑袋发胀,到底苏菲和他的哲学老师是现实的还是席德和她的父亲是现实的。但当我看完整本书后,一切都已经水落石出,所有的疑问都已经解开。其实仅仅看书的目录你就会觉得很有意思,如“伊甸园……在某个时刻事物必然从无到有……”、“少校的小木屋 ……镜中女孩的双眼眨了一眨……”、“中世纪 ……对了一部分并不等于错……”等,这些小标题有时是为我们说明一些哲学观点,有时是为了向我们透露苏菲将要遇到的神秘事件。
另一方面,这也是一本西方哲学的发展史书,看完之后可以感觉到哲学的发展与科学的进步是密不可分的,它与人类文明的足迹点滴相印,因此与其说是在看一篇哲学史,倒不如说是人类文明的通史。在浩瀚的历史文明的发展史中,每一个“我”不过是道星光、一点水滴。书中有一段深夜里在教堂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历史进程的对白再明白不过,如果把文明当成一天,那么各个阶段的发展便有了一个更加明晰的概念。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哲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真实的我们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上所有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这样世界才会不停地发展,我们才有生命的意义。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00字(四)在读《苏菲的世界》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看清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不是一件积极的事?
《苏菲的世界》中,有一个经典的比喻贯穿全文∶“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里觉得非常舒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
而我们的主人公苏菲,虽然她不满15岁,对世界充满好奇心,但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个深入到兔子毛皮的人——因为她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存在。所以当哲学导师艾伯特暗示苏菲他们其实不是真正存在时,苏菲首先是震惊与痛苦。她形容这种感觉为“就好像你中了100万大奖,正要拿到钱时,却发现这不过是南柯一梦”。因为她发现自己是虚无的,自己所爱的、所追求的一切都是虚无的,到头来都是一场空。世界仿佛在一瞬间崩塌了。这会让人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怀疑自己的理想,怀疑活着的意义。
看到这里,我的心揪了起来∶苏菲会不会因此丧失生活的希望?或是竭尽全力忘记事实,成为一个享乐主义,继续无忧无虑地活在虚无之中?
但苏菲重新振作了,她开始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去发现自己的价值。就像艾伯特鼓励苏菲时说的一样∶“问题不在于我们究竟存不存在?而是在于我们是什么?我们是谁?就算最后事实证明,我们只不过是少校的双重人格里的一些念头,那也并不一定能否定我们这一点点存在的价值呀”。
真相经常是残酷的,真相的出现很可能伴随着某个认知观的崩塌,某个梦境的毁灭。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努力认清真相。首先,因为所有做梦的人总有醒来的一天,我们不能靠不断地欺骗自己活在世上,这是毫无意义的。其次,认清真相可以使我们进入新的境界。真相是客观的,它可以使我们发现真相与我们所“以为”的世界的不同,进而思考不同的原因,“矫正”我们的行为或思想。
所以,对待真相的态度才是决定我们人生走向的关键。比如小红天天去健身房锻炼,结果两个月之后她发现自己不仅没有减肥,反而还胖了两斤,于是她得出一个令人绝望的结论——锻炼对减肥没有任何帮助。但只要她反思一下,她便可知道∶锻炼后奖励自己两块巧克力无法减肥。也许她经过一番分析之后改良自己的做法,下次迎接她的便是目标的实现呢。再比如我们有时觉得自己学习很努力,结果考试成绩出来后往往不尽人意。这时我们不要否定自己、怀疑自己,然后陷入迷茫之中,而是总结经验,反思提升,争取下次突破自我。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真相”帮助我们找到知识或学习方法上的漏洞,进而完善自我。
所以如果一个人看到了真相,然后因此恼怒、痛苦、咒骂上天不公,那么他看到的就是一个无意义的真相。他不是离真相更近了一步,而是离悬崖更近了一步,离堕落更近了一步。悬崖下面,就是深渊。
反之,如果他看到了真相,然后反思,振作起来,寻找新的人生意义,在新的维度里重新开始,那么这个真相,就是一个通向新意识的台阶。真相不会使他沉沦,而是使他觉醒!
勒内·夏尔曾经说过∶“理解的越多,就越痛苦。但是,他有着同痛苦相对称的清澈,与绝望相权衡的坚韧。”
这让我想起《黑客帝国》中“红药丸与蓝药丸之选”。尼奥生活在一个被机器控制的虚拟世界中,过着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位来自真实世界的名叫墨菲斯的人给了尼奥两颗药丸,吃下红药丸,尼奥将告别虚拟世界,来到残酷的真实世界去完成一个重要的任务;吃下蓝药丸,他将忘记墨菲斯告诉他的一切,并继续活在幻境当中。尼奥毅然决然地吞下了红药丸。要是我,我也会如此选择。
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读后感15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红与黑读后感1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红与黑读后感2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4红与黑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红与黑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红与黑读后感: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红与黑读后感5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6《红与黑》是国外著名作家司汤达的著名作品,进述了一位受过较好教育的穷人少年于连经历了大起大落后,幡然醒悟,用死亡揭露了权力的丑恶。
于连·索雷尔像一个演员一样,活在自己精心安排的剧本里,可以变得谦卑有礼、大胆高傲、贪心谨慎……只要他的目的能够到达,什么面貌见世人他都可以。显现出他的好胜心和对权力的渴求。他愿意像军人一样轰轰烈烈的死去,也愿意像一个教士一样在祥和淡定的气氛中离开人间。他是一个矛盾体,在一步步陷入深渊的同时却又渴望救赎和救赎他人。让他腐化的是这个世界上的黑暗面还是权力,他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很迷茫。他像一个演员一样,华丽出场,又在浩大的阵仗中离开。
于连处事精明,干事麻利,在何处都受到人的庞爱,但在何处他都扮演着一个情人的角色。在市长家勾引市长夫人,在大官家勾引大小姐。他想要的是征服感还是真正的爱情。
于连经历了各个阶级的生活,可谓是百感交汇。他既揭露了世间的肮脏,也证明了一个人的奋斗和成功。到底那个阶级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引人深思。
《红与黑》这个书名让我想到一句俗语“近朱者赤,近墨者乌”。他的人生可圈可点,有让人不得不夸赞之处,也有让人异常反感之处,具有双面性。但他拥有一个充满了悲欢离合,丰富彩的生,让人又爱又恨。
红与黑读后感7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8拉尔神甫曾经说于连身上有种捉摸不透的东西,使于连要么飞黄腾达,要么被踩在脚下,没有中间路可走。那种东西也许就是他的叛逆,他对原不该属于自己的荣誉的追求。如果于连不能获得他觉得自己应有的荣誉,他的追求很可能受到那些拥有荣誉的贵族们的哂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追求是染指。所以,要么光荣无限的生存,要么彻底的被毁灭。
于连的一生注定是在这个轮廓里斗争,而他在做具体的事情时也是如此。他做很多事总是喜欢将自己逼到绝路。要么获得自己需要的成功,要么名誉尽毁甚至性命难保。他第二次爬进马蒂尔德的房间便是,他对自己说,爬上去,要么重新获得她的爱,要么回来自杀,没有中间路可走。永远不给自己留退路。
在于连的身上永远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不同的极端交织在一起,如同美丽的陶瓷是由陶土在火与水的交替中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于连在司汤达的红与黑中鲜活。
结果也是极端的,不是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瓷器,拥有火红的人生,要么成为一堆毫无价值的烂泥,扔向黑暗的一角。
红与黑读后感9“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10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11天边那一抹红晕,照亮了湖水,燃烧着生边的一切。火红的颜色,温暖的,却没有火的热烈,没有枫叶的妖艳。是一点点淡淡而散漫的火光失去了热度。湖水被烧着,波光粼粼中还闪动着那耀眼的红。树叶摇动着发出摺摺的红绿交错的光来。
一切的景象都告诉我,这是个火热的世界。此刻,黄昏将淹没在夜幕中,火光只是挣扎着,发出短暂的光,却不发热。就如英雄,在短的时间支出援助之手,却没有将他的心分散出去。所以,人们便等着,等着英雄的出现,而不是去做英雄。
黄昏,没有了红光,变成了夜。夜,没了晚风;夜,每了月亮;夜,每了星星。夜却还是夜。眼睛闭着,这个世界彻底黑了。黑有多深,象白骨精的无底洞?不,比它还深,无底洞到底还是洞,是洞旧有底。就像世上没有不可知的事物,只是人们尚未发现而已。慢慢的我感到周围的水气在上升。人是敏感的,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这种潜能就能被发觉。
夜并不安静,当然就不寂静了。阵阵蛙叫虫鸣让我有种毛骨悚然。是的,我很恐慌;不,是害怕到了极点。我甚至有种幻觉,还在向我哭泣,哭泣着这个世界的不公;哭泣它的孩子们悲惨命运。虫儿叫嚣着,它只是在提醒人们,世界上还有它们的存在,人们不能,更不应该无视它们的存在。
拂晓时分的夜,我已经错过了。我感到背后暖暖才发现,自己竟然站了许久,腿脚早已麻木的没有知觉,睁开眼又赶快闭上,刺眼的光——红色的。
红与黑读后感12本来已经对自己说,不能再碰小说了,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考大学时间的紧迫,抑制了自己要看《红与黑》的欲望。
我翻开了第一页,司汤达把我带到了一种爱恨的情景,好想知道于连的结局,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爱情。终于,我抱起了那本书,开始了我又一次读小说的冒险。再说老师让我们读什么戏剧,戏剧,我这一辈子也不准备做导演,为什么要读剧本啊。我静静的品味着《红与黑》中于连的所作所为。在书的最后一段写到“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景仰的玛嘉锐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德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我在思考着这篇文章应该属于悲剧的那种吧!对于司汤达,他能在书中把于连的所有形象都刻画的淋漓尽致,我真的由衷的佩服他。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爱情值得作者那样任意写吗?为什么结果那么悲惨,我有些讨厌作者那样了,其实德那瑞夫人也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讨厌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讨厌他,她和丈夫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当然面对于连,她会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其实也有些…………..因为她偷偷紧握于连手时,自己却被爱情和道德责任感折腾得一夜没合眼。她虽然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于连连请假3天时,她却按捺不住对他思念。可能感情都是这样吧!
红与黑读后感13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不禁长久的陷入了沉思:红与黑,不同的颜色,不同的象征。是对和错、阴与阳、虚伪和正直、反抗与妥协。
于连的对和错、虚伪和正直,反抗和妥协、放纵与禁欲、道德和私欲、自尊和自卑……我想,在今天依然是存在的,而现代的人所要思考的是到底是物质支配着人呢,还是人支配着物质呢?到底是金钱体现人存在的价值,还是人存在的价值反应在金钱上。记得上学期的班队会主题是“好习惯、好人生”,读完《红与黑》,我就想,好习惯、好人生;还是好人生,好习惯,抑或二者就根本没有关系呢?爱因斯坦是大科学,他衣着趿拉,在五年级的课本上,书后练习题说“为什么说爱因斯坦是一个伟大的人?”,我们照样帮助孩子分析他为什么是“伟大的人”。他有好习惯吗?不知道,但他有好人生。人到了年老的时候,一般有两种称呼:X老和老X,比如李老,那肯定是成功的于连,老李、则是另一个于连了。于是有了我们现代人的生存困境。正是这样,我们需要自我实现,像于连一样的去自我实现。也许这种超越性的自我实现也将是未来人的继续追求。也就是说我们身上同样有着“红与黑”这两个不同的颜色。
忍不住想化用朱自清散文《匆匆》中的一句话:你聪明的,告诉我,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于连究竟是红色还是黑色?
红与黑读后感14《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红与黑读后感15我是个爱静的人,打小起业余时间就大多泡在书房里,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古人读数为的是求取高官厚禄、美人谷黍,而我读书完全是为了寻找一种感觉。早上醒来时捧起书读上它几句,就像是已经吃过一顿美味的早餐。睡觉前读一段,便会带着书中的故事一同进入梦乡。上厕所时也会捧着本书,进去便是半个小时,全然不知环境的恶劣。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读书,周围是那么安静,仿佛也和我一起分享着书中的乐趣与风景。
《少年文摘》是我最钟情的一本杂志。当我拿起它时我总会先细细的看一遍目录,然后从中选择那些篇幅最小、最不吸引人的文章去读,把那些精彩的文章留在最后,这样越到后面就越觉得是一种享受。但我从不放弃任何一篇文章,因为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
有时我读书到了痴迷的地步。当读到《侏罗纪公园》时便会心惊胆战,觉得身后便有只红眼睛、尖牙齿的恐龙;当读到《天龙八部》时便会按着书中的方法学着段誉练就“六脉神剑”;当读到《红与黑》时便觉得自己是那个苦命的于连,在社会中无助地挣扎;当读到“三英战吕布”则会不由自主地有感情地朗读一段。这也就是读书的一种味道,一种感觉。
细细地读书,品味书中的故事,体会书中的人物,这就是读书的感觉。读书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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