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读后感5篇600字,草长莺飞,正是鸟语花香的好时候。春天也似乎十分惬意,抬抬手的功夫,嫩草就冲破了束缚,起劲地冒了出来,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
城市读后感5篇600字
草长莺飞,正是鸟语花香的好时候。春天也似乎十分惬意,抬抬手的功夫,嫩草就冲破了束缚,起劲地冒了出来,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城市 读后感 ,希望你们喜欢。
城市读后感1
根据老师所列书单,我选择了这本《城市的形成》。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有许多照片和历史图片,而且还包含了大量特别制作的图解,这些都有助于读者更好更快地理解本书内容。经过初步阅读,我发现本书作者斯皮罗·科斯托夫主要是从历史的视点观察到的城市形式的某些模式和某些元素。作者认为建筑的意义最终总是存在于历史和 文化 关系当中,换句话来说,我们只有对各种文化,以及对世界各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中的社会结构了解得更多,才能对相应的建筑环境理解地更好。在读本书之前,我常常将城市形式看作是一个有限的、完成了的事物,一个复杂的事物。
但是真实情况却是,就算城市在产生之初其形态就已经非常完美,但它绝不会是已经完成的,也不会是静止的。每天有无数个有意无意的行为改变着它,而这种改变只有经过相当长时间之后才会被察觉。尽管很努力地阅读,但是在看书过程中常常碰到看不懂的地方。感觉明明分开每个词都能理解,但是连成一句话或者一段话就看不懂了,我想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作者的知识储备量远远超过我。
首先,作者提到了“有机”模式,或者叫生物型城市,将城市看作是生命体而不是机器。许多城市在初始时是很粗陋的;它们的形式是在含蓄和渐进中形成的。在曾经是田野和陡峭牧场的地方,街道将会出现并且相互连接,围合起来的公共空间将会为人们的集体生活提供场所,住宅在扩展的过程中变得稠密,并且 编织 出肌理。建筑物将尽其所能爬上山坡,占据河湾。到了某个阶段,这种自然地布局将会获得一种自我意识。台地可能提示出某种机构和社会的等级。街道的走向将被用来发挥某些视觉上的愉悦、空间的效果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文字和图片叙述了土地对“有机”模式的影响。地形地貌、土地划分、村落聚合——这些都是不规则城市形成在物质方面的决定因素。
城市读后感2
而社会结构和公共控制权对城市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传统的伊斯兰城市为例。在私有化的城市秩序下,城市形式只要满足了习俗、所有权和穆斯林的视觉私密要求就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任意发展。你不会被要求去做什么或设计怎样的城市,你只是被禁止做那些有可能会威胁到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行为的事。这一部分的内容,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一张关于巴格达(伊朗)的街道图片,可以看到图片中住宅建筑出挑到狭窄的公共通道的上方。
由于居住结构的重要地位和街道公共空间的相对弱势,使得纯净的人为布局无法获得支持;由于建筑物越界,出挑,相互交错,并且样式多变,使得公共空间不断地被调整和打折扣。在道路或尽端路的上空横跨房屋是常见的事。一项首要原则规定,已有使用功能和已有建筑相对于新功能和新建筑来说具有优先权,这一规定助长了上述即兴建造行为的发生。
其次,作者发现网格形式适用于惊人多样的社会结构,很有可能是因为网格能够满足大部分专制政府的象征需求。谈到网格,我就想起了中国建筑史中唐代的长安。在中国古代历史的早期,行政首都是一种全新的创造,它是政治统治下强化的居住场所。城市象征着权力,并服务于权力的要求。正交平面将空间结构固定,以反映一种不可更改的等级:它将宫殿建筑群、政府建筑、宗教建筑和不同等级的住宅分别装进独立的城市封套。
城市读后感3
住在美丽的星河村男孩朱迪来到了繁华的莫城,从此开始了一段艰辛而又快乐的生活。朱迪认识了真诚霸气的.沙鹏,乐于助人的卢晶晶和善良调皮的毛威。四个孩子开始了一段新的友谊,朱迪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渐渐地成长了起来,又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书中有四个不同的爸爸也令我难以忘怀:朱迪的“万能爸爸”,沙鹏的连别人的孩子也一起爱的爸爸,卢晶晶的弃孩子不顾的爸爸和毛威的打工爸爸。这些爸爸都是孩子心中依靠的大山,拥有爸爸,孩子们觉得无比幸福,失去了爸爸,孩子们双眼迷茫,万分失落。
我喜欢书中的朱迪,他那么坚强勇敢,自己的万能爸爸出了车祸,自己仅仅只掉了几滴眼泪,眼泪就终止了,朱迪继续发奋读书,还是乐于助人;我也喜欢卢 晶晶,虽然她是学校的班长,但是一点儿也不骄傲,更多的是她的宽容于善良,她的爸爸其他不顾,晶晶没有一丝仇恨,因为“宽容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我又喜 欢沙鹏,喜欢他的善良,喜欢他的重情义。最喜欢的还是他那种“宁可自己受伤也不愿意别人受伤”的品质;我还喜欢毛威,虽然他来朱迪家的第一天就被列了五条 罪状,但是他有着将功补过的精神,我还是很欣赏他的!
卢晶晶的爸爸跟了另一个阿姨,弃晶晶而去了。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做爸爸的应该做到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负责任,但是我们做子女的当父母离婚时也应该宽容一点,也应该站在父母的角度上来想一想。城市的每一盏灯都是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人在家的眼睛。万家灯火中,总是会有一盏灯是属于你的,是照亮你心的!
城市读后感4
我所居住的地方,是座繁华喧嚣的城市。高大的建筑群环绕其间,公路、马路霸道地四处横行,将整座城市切割得四分五裂;斥其中的是刺耳的噪音,川流不息的人群,及各种光怪陆离的事件。它,弥漫着神秘的氛围,引诱着毫无戒心的人们踏入它迷炫的沼泽。
白天,阳光洒落,在高楼大厦上披上淡淡金黄色的富丽,洁白的橱窗反射着耀眼的阳光,明亮地使人睁不开眼睛;路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踏着匆忙的脚步,将整座城市从睡梦中唤醒。我漫游在城市的街道上,看着各式各样的行人走过,有等着公交车的上班族、悠闲遛狗的老伯伯、活力四射的小孩子。繁忙的车声、鼎沸的人声不绝于耳,拉开了城市缤纷的序幕。
夜幕降临,又是另一番风情。炫丽的霓虹灯、五光十色的招牌一一亮起,人们漫步其中,沉沦这繁华的欲望之都而无法自拔。热闹的夜市,各式各样的商店处处可见,使人们的欲望越来越深;而巷弄之间,更是罪恶流窜,处处潜藏着危险,无情的人们漠视而过,廉价的诺言司空见惯,充满着虚幻与不真实。
我所居住的城市,是个繁荣却又神秘的地方,它是迷炫、虚幻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不断上演;但偶而,却也有温暖之处。万种风华编织成这座热闹的城市。
城市读后感5
在这世界上,声音,无所不在。音乐能安抚自身的心灵,使那怒发冲冠的人的愤怒心情,一下就安稳了下来。能令动物、人类扣人心弦的声音,能制造出优美声音就是“天籁”。
从音乐厅里听到了那铿锵激昂、节奏明快的乐器,展现了乐器所发出来的天籁之音。大自然中的虫鸣鸟叫,以及瀑布湍急的流水声。一阵风吹来,大树响起了阵阵的窸窣,小溪的细水潺潺令人感到清寂、恬静,小鱼的飞跃,昂起了高高的水花声,令人彷佛听了一首大自然交响曲。
城市中,每天都听到刺耳的声音,汽车声和工地施工声;但在乡下,却有一些悦耳声音,活泼小孩的嘻笑声,动物的宏亮叫声,彷佛是一把钥匙,解开了我心中的枷锁,使我敞开心胸,这就是“天籁”。
我曾经因为考试不理想而陷入黑暗之中,原本一直想放弃学业,不想再去碰;但由于老师的支持与鼓励,使我从黑洞中爬了起来,再去尝试,努力向上,终于得到了成功的滋味!老师的那番话,就宛若是天籁一般。音乐,安抚了我的痛苦灵魂,让我有了新的心情。闭上眼,聆听周边的声音,令我觉得最美妙的天籁之音,就是大自然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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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眼睛》读后感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的眼睛》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1
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当我读完了《城市的眼睛》这本书以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故事讲述了星河村的朱迪和妈妈一起来到了爸爸所在的城市,还认识了沙鹏、卢晶晶这些好朋友,生活的很快乐……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卢晶晶的爸爸抛弃了她的母亲和卢晶晶,而不久之后,朱迪的爸爸又因为车祸离开了人世……
但是,在朱迪的妈妈胡秀娟的不断努力下,这个家庭又变得快乐起来,虽然朱迪还是很想念爸爸,但是他也学会了坚强,在朱迪的家中,虽然他们母子二人并不富裕,但是却仍然保持着家应该有的温馨。这又让我想起了平常在电视里经常看到这样的故事,是啊,财富不是最重要,至少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财富不代表一切,最大的财富,只不过是属于每一个家庭的温暖。
而对于故事中的严晶晶来说,爸爸,是她日夜都盼望的人,但是严晶晶的父亲抛弃了她和她的母亲,严晶晶曾经温暖的家,以及她与爸爸的亲情,仿佛瞬间瓦解了,但是,她还是希望,有一天,她的爸爸会从新回到她身边……严晶晶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她还拥有她的好朋友,也有人照顾她,这对她来说,也许是另一种温暖吧!
亲情、友情、温暖……在《城市的眼睛》中,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与"情",也许吧,城市不就是由这一个个平凡而有不平凡的家庭,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故事组成的么!
城市的灯光就是城市的眼睛,在这茫茫的灯光下,还有无数的温暖,无数快乐的家庭,也有无数的故事在发生……
让我们回到开头的问题: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温暖,是家庭,是"情"……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2我看过很多书,其中一本名叫《城市的眼睛》最让我记忆深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朱迪,他的故事让我深深的感动。朱迪是个聪明、孝顺、懂事和勇敢的小男孩,这本书主要讲了四个家庭和一条小狗的故事。
朱迪开始过着美好幸福的生活,却因为一场车祸夺走了他亲爱的爸爸。没有爸爸的日子,让朱迪很痛苦,但却让他学会了坚强。苍天真的很不公平,他妈妈的手因为熬夜织毛衣太过劳累手受伤了,可朱迪没有气馁,而是勇敢的面对现实。因为他爸爸没有走远,一直守护着他和妈妈,最后老天有眼让他的妈妈在学校找到了工作,朱迪也考上了最好的中学。
卢晶晶是个开朗的女孩,她和朱迪一样坚强。她很会拉小提琴,由于她的爸爸不懂得珍惜,不负责任,在卢晶晶跟着妈妈去美国时才后悔莫及,明白了对女儿是多么的不负责任而感到惭愧。
毛威是个爱捣蛋的小男孩,但是他有一颗善良勇敢的心。他的爸爸是个建筑工人,在城里上班他也就从乡下来到城里上学。最后也得到了爸爸的赞许。
沙鹏是个高大、威武的小男孩。他的爸爸是个体育博士,非常善良、无私的人,对待别人的小孩就像自己的一样。妈妈是个爱漂亮的时尚女人,沙鹏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小朋友之间亲密无间的友爱,社会上人们的爱心。城市夜晚一盏一盏的灯就像一双双眼睛照亮着大家,给人们的生活带到无限的希望。让我学会了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与挫折都要勇敢的面对,让悲伤随风而去。人生就像一列火车,会有人上车也会有人下车,但是下车的人会乘坐另一辆车认识更多的人,结交更多的朋友。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3好书似山中清泉,滋润我;好书似冬日暖阳,温暖我;好书似夜晚路灯,引领我。从小到大,书一直伴随在我左右,始终不离不弃。有一本书,在我记忆的海洋里久久不能消散,那就是王一梅阿姨写的《城市的眼睛》。
《城市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叫朱迪的男孩从偏僻的乡村来到繁华的大都市——莫城,从此开始了艰难而又弥漫着美好情感的城市生活。在灯红酒绿的莫城里,朱迪认识了沙鹏、毛威和卢晶晶,还有一条叫小黑的狗,他们慢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这部作品字里行间充满了童话与水乡浓情的气息,引人入胜。四个孩子四个爸爸:一个永远活在孩子心里的万能爸爸,一个弃孩子不顾的爸爸,一个打工的爸爸,还有一个连别人家孩子也一起爱的体育博士爸爸。每一个爸爸都是孩子心目中能够依靠的大山。
在看到朱迪的“万能”爸爸离开后他们一家人艰难的生活时,我想到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自己;当我还在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为我无微不至的付出时,卢晶晶的父母早已分道扬镳;当我还在埋怨父亲因为做生意早出晚归而少了时间陪伴我时,朱迪的爸爸却已经被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生命;当我还在因为父母要去外面做一个月的生意而忧愁无助时,朱迪已经学会了坚强。
合上手中的书,我深深叹了一口气,感叹书中人物的命运,也感叹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自己。明明拥有着世上最好的父母,拥有着不是特别奢侈但是幸福的生活,却还是埋怨这埋怨那,不知为父母平添了多少烦恼,增加了多少压力,带来了多少恶劣情绪。父母不易,且行且珍惜。我想,我应该从现在开始,不再让父母为我操心费神,珍惜他们对我的付出,好好学习、积极向上,做一个勤奋懂事、让父母引以为豪的人。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4暑假里,我读了《城市的眼睛》这本书,当我读完的时候,合上书本,走到窗前,望着夜色里家家户户窗口中依然亮着的'星星灯火,我想那就是城市的眼睛,这一双双眼睛默默地关注着每个窗口,每盏灯下的人们。
我想也许我居住的这个城市就是书中的那个莫城也许面前的那幢楼上某个灯下,就生活着一群像朱迪、卢晶晶、沙鹏、毛威那样的孩子们。
当朱迪从风景秀丽的星河村来到繁华的莫城,沙鹏一家逐渐接纳了他,莫城接纳了朱迪一家,于是这个城市又多了一盏灯,这个城市又多了一双眼睛,他们一起捉萤火虫,折纸船,堆雪人。甚至家庭的变故也不能阻挡他们真诚的友谊。
莫城还有四个爸爸:朱迪的爸爸是一个“万能”爸爸,他耐心地教朱迪学拼音、做实验;毛威的爸爸是一个一心打工为家着想的爸爸;沙鹏的爸爸是一个不仅爱自己孩子还爱别人孩子的爸爸;而卢晶晶的爸爸是一个舍妻弃女的不负责任的爸爸。后来朱迪失去了爸爸,他学会了坚强;卢晶晶也失去了爸爸,她没有选择仇恨,而是学会了宽容。曲曲折折的生活教会了他们成长。
我想起了曾经在报纸上读过的一个故事:一名跟着母亲去深圳的10岁女童李惠玲,因妈妈没找到工作而流浪街头,失学了的她渴望读书。附近一所小学的女生陈玉梅偶然认识她后,每天放了学,便在昏暗的路灯下拿出自己的课本教她读书、画画。那盏昏暗的路灯不正是那个城市的眼睛吗,照亮着灯下纯洁的友爱,也照亮了我们的心灵。
是啊,正如作者所说:城市的每一盏灯都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的眼睛。每当黑夜来临,就一定会亮起,万家灯火中,总有一盏照亮你心的灯在闪烁。在这茫茫的灯光下,还有无数的温暖,无数快乐的家庭,也有无数的故事在发生。作者单位:无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5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世界万物都有着一双清澈的眼睛。城市中一盏又一盏灯亮起,他们就像城市的眼睛,默默关注着城市中的我们……
住在美丽的星河村男孩朱迪来到了繁华的莫城,从此开始了一段艰辛而又快乐的生活。朱迪认识了真诚霸气的沙鹏,乐于助人的卢晶晶和善良调皮的毛威。四个孩子开始了一段新的友谊,朱迪也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渐渐地成长了起来,又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书中有四个不同的爸爸也令我难以忘怀:朱迪的“万能爸爸”,沙鹏的连别人的孩子也一起爱的爸爸,卢晶晶的弃孩子不顾的爸爸和毛威的打工爸爸。这些爸爸都是孩子心中依靠的大山,拥有爸爸,孩子们觉得无比幸福,失去了爸爸,孩子们双眼迷茫,万分失落。
我喜欢书中的朱迪,他那么坚强勇敢,自己的万能爸爸出了车祸,自己仅仅只掉了几滴眼泪,眼泪就终止了,朱迪继续发奋读书,还是乐于助人;我也喜欢卢 晶晶,虽然她是学校的班长,但是一点儿也不骄傲,更多的是她的宽容于善良,她的爸爸其他不顾,晶晶没有一丝仇恨,因为“宽容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我又喜 欢沙鹏,喜欢他的善良,喜欢他的重情义。最喜欢的还是他那种“宁可自己受伤也不愿意别人受伤”的品质;我还喜欢毛威,虽然他来朱迪家的第一天就被列了五条 罪状,但是他有着将功补过的精神,我还是很欣赏他的!
卢晶晶的爸爸跟了另一个阿姨,弃晶晶而去了。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做爸爸的应该做到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负责任,但是我们做子女的当父母离婚时也应该宽容一点,也应该站在父母的角度上来想一想。
城市的每一盏灯都是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人在家的眼睛。万家灯火中,总是会有一盏灯是属于你的,是照亮你心的!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6星期六,妈妈带我到到书店买了一本王一梅阿姨的作品《 城市的眼睛》。我看完后,泪流满面!这本书写得很感人,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朱迪的小男孩,他爸爸是一个有名的博士。他妈妈是一个教师。他原先在星河村生活得很快乐,每天都给爷爷奶奶拾鸡蛋。还有一条叫大黑的狗,整天都和朱迪形影不离。可后来朱迪的爸爸来星河村接朱迪和他的妈妈到莫城去,因为朱迪要上学了,朱迪的妈妈告别了她教师的职业。大黑舍不得离开朱迪,路上一直跟着他们到车站,朱迪上车时,还咬着朱迪的裤脚不放,嘴里还“呜呜”地叫着它不想让朱迪离开。到了莫程,朱迪住进了新家,还认识了新朋友,卢晶晶、沙鹏。
卢晶晶是个很傲的女孩,她会拉小提琴。她爸爸是医生,她妈妈是莫城大学的老师。沙鹏是这个楼道里的“小霸王”,他爸爸是个体育老师。他妈妈是整幢楼最时髦的女人。不久,这三个孩子就成了好朋友了。朱迪来到莫城上学,成绩名列前茅,这让他爸爸妈妈感到很开心。不久,朱迪家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那是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朱迪的妈妈正在织衣服,见朱迪的爸爸还没回来,不禁有些担心,她想“老朱一定是做实验又忘记了时间。”于是,她准备去拿雨衣接他,可他见雨衣被朱迪爸爸拿走了,才放心了一些。
可过了一会儿,他还没回来。于是她叫沙鹏的爸爸打电话给他。那的工作人员说:“朱博士在半个小时前就走了,估计现在到家了。”朱迪的妈妈听不见电话里在说什么,但是她看见沙博士的脸色有些慌乱,他转身就冲进雨里,去找朱迪爸爸。沙博士一把拉住朱迪妈妈,说:“乘我摩托车去。”后来,沙博士接到实验室打来的电话,说:“朱博士出车祸了!你们快去人民医院急诊室找他!”沙博士骑着摩托车,掉头到人民医院。到了医院才知道,情况比所有人预料得都残酷,朱迪的爸爸没有说出一句话就永远离开了大家。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7朱迪的爸爸在一个很黑的晚上,不小心被车撞死了。朱迪觉得家里的墙壁变高了,屋子变大了,桌子变小了,椅子变矮了,就像他的心里一样,突然有了空荡荡的感觉。吃饭的时候,朱迪把三张椅子摆端正,妈妈会悄悄把一张椅子塞进桌肚。卢晶晶的爸爸可能为了买房子加班赚钱,就不回家了。可妈妈看到卢晶晶的爸爸不回家,就去美国生活,把卢晶晶送给了沙鹏家。沙鹏的爸爸和妈妈对卢晶晶非常好,可卢晶晶却从来没有叫过他们一声爸爸、妈妈,她非常想念自己的爸爸、妈妈。我能理解朱迪和卢晶晶的心情。朱迪看到妈妈手萎缩了,很心疼,也很想念爸爸。卢晶晶非常想见到爸爸、妈妈。
我也有过和妈妈离别的经历。在我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妈妈去法国学习,我整整哭了一晚上。我觉得最喜欢我的人离开我了,我肯定活不下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奶奶的朋友,宋奶奶来哄我,我也当作不认识她。妈妈会陪着我一起读《幼儿画报》,读到有题目的地方,她就会带着我做,我答对了妈妈会表扬我,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可妈妈走了,这些题目该怎么办?想到这里,我哭得更伤心了。
要不是当时有电话,我还真不知道会怎么样。每天我都要和妈妈打电话。我把在幼儿园的表现全告诉妈妈,我对妈妈说:“我在幼儿园上课可认真啦,不仅开始上课时坐端正,老师发给我五角星后,我还坐得很端正,因为这样才真正配得上五角星的标准呢。”因为表现好,这一年我得了很多很多五角星。有时我调皮了,奶奶训我,妈妈还在电话里让奶奶不要吵我,我听了很开心。妈妈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想:“妈妈终于回来了!”整个晚上我都在等妈妈,我摆了一幅最漂亮的磁贴画给她看。
家家户户的灯光就是城市的眼睛,“灯光便是盼望亲人回家的眼睛”,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一家人团聚的日子,相亲相爱。读完《城市的眼睛》这本书的晚上,我梦到了在老家的奶奶。
《城市的眼睛》读后感8城市的眼睛读后感
夕阳西下的景色总是让人陶醉的,我独自坐在阳台上,捧着由王一梅阿姨著作的《城市的眼睛》,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泪水不禁溢满眼眶......
朱迪是星河村的一员,但因为父亲朱冰洋在莫城当教授,所以被村里人视为“城里人”。有一天,父亲突然要接母亲胡丽娟和朱迪回莫城。在这期间,朱迪结识了好伙伴沙鹏和卢晶晶。不久后,朱迪家买了房子,幸福的生活刚开始,一场噩梦开始了——父亲去世了,这使朱迪家的支柱一下子塌了,但懂事的朱迪处处为母亲着想,替母亲分忧,为母亲的减轻负担……
读到这里,我闭上眼睛,在黄昏的映照下,不禁“哎”地长叹了一声。这一声,既是对朱迪家不幸的同情,又是对自己不懂事,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后悔。
自己虽然出生在农村,但父母亲把我当成心头肉,心肝宝贝,处处为我着想。在学习上,他们总是把我放在第一,我需要什么东西他们总是竭尽全力地满足我;在生活上,他们总是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让我享受到人间最温暖的爱,最体贴的关心。有人说:父爱如山,母爱似水。我说母爱如蓝天,我就像白云一样在母亲的怀抱中自由飞翔;父爱如大海,我就像海上的船只一样,在广阔无垠的大海上自由翱翔。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生病时无论是寒冬腊月还是严冬酷暑,父母总是抛开一切,不顾一切地送我去医院,那一刻,全身都涌上了爱的暖流,觉得世上没有什么比父母的爱更伟大。在世界上什么都可以买到,唯独父母的爱买不到,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爱。
看《城市的眼睛》,就像看一本经典的书,它使我领略到父母爱的伟大,人生的价值,感悟出人生的真谛——无私奉献,为他人着想。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5篇
赏读完一本故乡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2】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3】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平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4】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关于故乡的读后感【篇5】
早晨起来,我从模糊的视线里,摸索着桌子上的书,我从桌子上随便拿起一本书便开始读,意识渐渐清晰了,打开书无意之间翻到了一篇文章,对于这篇文章的好奇与求知欲,带我去了汪曾祺的“咸菜茨菇汤”的世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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