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品牌的起源》读后感阅读时间:2分钟,读完此书之后,第一反应是,里斯和特劳特在定位方面侧重出现明显不同。,特劳特在《战...
读书笔记|《品牌的起源》读后感
阅读时间:2分钟
读完此书之后,第一反应是,里斯和特劳特在定位方面侧重出现明显不同。
特劳特在《战略定位》、《重新定位》的书中,更加注重当下实战,注重对现有消费者的争夺而非开发潜在顾客,认为未来很难预测,通过开创新品类建立品牌时间过长。所以,他是提升了定位的高度,但仍然没有回答“定位的具体实现路径”。
里斯不同,他试图回答早期《定位》中忽视的问题,“如何寻找空位”。他从《物种起源》得到启示——品牌从哪里来?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如何利用分化法则开创新品类去打造新品牌。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定位的深度。
所以,针对创新创业品牌,里斯的品类定位思想,可能更加适合。因为当没有实力与大企业正面交锋的时候,利用商业分化的法则,开创、聚焦新品类,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特劳特和里斯的理论还是相同多于不同,他们都是以打造品牌为核心,以竞争为导向,以占领心智为目标,两人从不同的侧重点共同发展、创新了定位的理论大厦。
以下是关于《品牌的起源》的几点印象。
以上。最后总结,每一个品类无一例外地将走向分化。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读完此书之后,第一反应是,里斯和特劳特在定位方面侧重出现明显不同。
特劳特在《战略定位》、《重新定位》的书中,更加注重当下实战,注重对现有消费者的争夺而非开发潜在顾客,认为未来很难预测,通过开创新品类建立品牌时间过长。所以,他是提升了定位的高度,但仍然没有回答“定位的具体实现路径”。
里斯不同,他试图回答早期《定位》中忽视的问题,“如何寻找空位”。他从《物种起源》得到启示——品牌从哪里来?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如何利用分化法则开创新品类去打造新品牌。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定位的深度。
所以,针对创新创业品牌,里斯的品类定位思想,可能更加适合。因为当没有实力与大企业正面交锋的时候,利用商业分化的法则,开创、聚焦新品类,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特劳特和里斯的理论还是相同多于不同,他们都是以打造品牌为核心,以竞争为导向,以占领心智为目标,两人从不同的侧重点共同发展、创新了定位的理论大厦。
以下是关于《品牌的起源》的几点印象。
以上。最后总结,每一个品类无一例外地将走向分化。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品牌的起源
如果需要一双跑鞋,我们会想到nike,adidas
谈到去吃火锅,我们情不自禁想到海底捞,九宫格
年轻女孩要买护肤品,也一定会想到悦诗风吟
毕业租房子第一选自如(出事之后就很避之不及啦),犹豫要不要蛋壳公寓
买衣服总有自己倾向的那几家店
这是品牌的力量。
《品牌的起源》这本书从品牌的分化——新品类入手谈到如何去诞生一个新品牌。全书大体可以分为新品牌由品类分化而形成、分化是大趋势不可逆的和如何退出新品牌三部分组成。首先讲了品牌和品类的关系,是用品牌去覆盖多个品类呢还是让品类做品牌的代言,作者支持后者,原因是聚焦于某一品类可以攻陷消费者的心智。于是聚焦于某一品类意味着我们可以在现有市场中开辟中更细分的市场去创造一种新品类,使用新的品牌。文中用万宝路做例子,万宝路之前的香烟只是香烟,万宝路之后,有了代表男子气的香烟,万宝路品牌也从香烟的主流中分化出来。劳力士的奢侈品手表也是一个例子。品类永远在分化,可是在大多数心理融合是一个好主意,作者提醒我们要警惕这种观点,因为分化是自然界的主题。品类分化就是创建新品类。品类的创建在于消费者是否能接受这个品类所提出的概念,在我的理解就是你能否抓住消费者的潜在心理。新品类诞生后会有第一品牌和第二品牌,对于他们来说,所应采取的战略是不同的。第一需要推出品类,它需要采取确立敌人和推出品牌两步走。第二生存下来的秘诀就是找到第一的对立面。
这本书是在《定位》之后劳拉的集大成之作,市场对其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扯出“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仍是山”的论调。《定位》系列书籍本不是学术论作,在表达和论证上缺少严谨是需要指出来的,作者也因为太过于强调定位的重要性和聚焦细分领域的必要性而生拉硬拽了不少例子,当成一个个品牌的生死存亡的概括来看看是挺不错的。总体上,这本书是给了我们不少启发,比如努力的第二名、不喝可乐时喝七喜,至少告诉我们从用户的心智出发,以比较的姿态去凸显自己。
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书中有些论述是可以举出反例的。新品类需要新品牌:拿小米举例,小米一开始是高性价比、发烧友的、充满科技感的手机,但是如今扩展到智能音箱甚至家电行业;苹果的iphone手机、Mac电脑、ipad;这些无一不是多品类同品牌。我认为这在于品牌在用户的心智中究竟等同于什么。如果品牌只是某一品类的代称,那么品牌确实不应该迁移。柯达相机便是一例,柯达等同于胶卷。如果品牌是某种品质的传达,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具体事物,品牌是可以实现迁移的。小米代表了高科技、发烧友、性价比;苹果是艺术品和高科技。拿我们逛商场最常见到的名创优品举例,它给我们传达的是便宜优惠的大品牌的追随者;无印良品——原木风的高品质生活;麦当劳——西方食品中式化的快餐。所以这些在用户心理占据一个面的品牌可以轻松实现迁移。前不久非常火的美团滴滴大战也似乎可以用这个原因解释。美团——生活服务平台——占据一个面的品牌,而滴滴=出租车——占据一个点的品牌,当美团做打车时,我们觉得并不很意外,而滴滴做外卖我们觉得出人意料甚至不可理喻。
我们必须承认塑造时是从一个品类出发的,小米、苹果、IBM、微软无不如是,这时候确实是需要书中所说的品类聚焦,这时候应该防范就是避免在用户心中品牌=品类。品牌在最初品牌的塑造也不仅仅局限于书中所说的聚焦,也与服务性东西和很多背后的支撑性东西有关。依旧是名创优品,对我们来说,它明码标价、便宜、类目清晰、每个店的整齐归一的形象、红白标志,尤其是店员熟悉的“欢迎光临miniso”,这是表面的服务性工作,背后的制度流程、培训考核以及供应链和时尚的追赶、选址加盟等等,都是支撑一个品牌的必要工作。
也许是我还处于见山是山的水平,所以我认为这本书的盛评有点言过其实。
摘抄:
1、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传统营销发掘顾客的需求,通过提供比竞争对手更优质、更低价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求
3、在商业界,技术和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品类的分化创造了条件
4、品牌具有价值在于一个原因,而且只有这么一个原因,就是它主导了一个品类
5、新产品、新服务绝大部分都没有什么机会成为大品牌,因为他们推出是为了服务一个市场,而不是创造一个市场
6、打造品牌的机会并不存在于既有市场,而是存在于创造市场
7、品牌维护
8、便利性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它确保了某些融合产品的成功
9、没有比媒体的大肆宣传更能蒙蔽客观思考的了
10、傻瓜甚至不知道一半比全部多多少
11、认知具有滞延性
12、最普通的假设是战争轰轰烈烈得开始了,事实上,它们通常是以有限得空袭、秘密的边防调动和削弱敌人抵抗的攻心行动开场。营销战也应该这样开场。
13、品牌不会因为没能让顾客满意而死亡,品牌因为所处的品类死亡而死亡。
谈到去吃火锅,我们情不自禁想到海底捞,九宫格
年轻女孩要买护肤品,也一定会想到悦诗风吟
毕业租房子第一选自如(出事之后就很避之不及啦),犹豫要不要蛋壳公寓
买衣服总有自己倾向的那几家店
这是品牌的力量。
《品牌的起源》这本书从品牌的分化——新品类入手谈到如何去诞生一个新品牌。全书大体可以分为新品牌由品类分化而形成、分化是大趋势不可逆的和如何退出新品牌三部分组成。首先讲了品牌和品类的关系,是用品牌去覆盖多个品类呢还是让品类做品牌的代言,作者支持后者,原因是聚焦于某一品类可以攻陷消费者的心智。于是聚焦于某一品类意味着我们可以在现有市场中开辟中更细分的市场去创造一种新品类,使用新的品牌。文中用万宝路做例子,万宝路之前的香烟只是香烟,万宝路之后,有了代表男子气的香烟,万宝路品牌也从香烟的主流中分化出来。劳力士的奢侈品手表也是一个例子。品类永远在分化,可是在大多数心理融合是一个好主意,作者提醒我们要警惕这种观点,因为分化是自然界的主题。品类分化就是创建新品类。品类的创建在于消费者是否能接受这个品类所提出的概念,在我的理解就是你能否抓住消费者的潜在心理。新品类诞生后会有第一品牌和第二品牌,对于他们来说,所应采取的战略是不同的。第一需要推出品类,它需要采取确立敌人和推出品牌两步走。第二生存下来的秘诀就是找到第一的对立面。
这本书是在《定位》之后劳拉的集大成之作,市场对其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扯出“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仍是山”的论调。《定位》系列书籍本不是学术论作,在表达和论证上缺少严谨是需要指出来的,作者也因为太过于强调定位的重要性和聚焦细分领域的必要性而生拉硬拽了不少例子,当成一个个品牌的生死存亡的概括来看看是挺不错的。总体上,这本书是给了我们不少启发,比如努力的第二名、不喝可乐时喝七喜,至少告诉我们从用户的心智出发,以比较的姿态去凸显自己。
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书中有些论述是可以举出反例的。新品类需要新品牌:拿小米举例,小米一开始是高性价比、发烧友的、充满科技感的手机,但是如今扩展到智能音箱甚至家电行业;苹果的iphone手机、Mac电脑、ipad;这些无一不是多品类同品牌。我认为这在于品牌在用户的心智中究竟等同于什么。如果品牌只是某一品类的代称,那么品牌确实不应该迁移。柯达相机便是一例,柯达等同于胶卷。如果品牌是某种品质的传达,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具体事物,品牌是可以实现迁移的。小米代表了高科技、发烧友、性价比;苹果是艺术品和高科技。拿我们逛商场最常见到的名创优品举例,它给我们传达的是便宜优惠的大品牌的追随者;无印良品——原木风的高品质生活;麦当劳——西方食品中式化的快餐。所以这些在用户心理占据一个面的品牌可以轻松实现迁移。前不久非常火的美团滴滴大战也似乎可以用这个原因解释。美团——生活服务平台——占据一个面的品牌,而滴滴=出租车——占据一个点的品牌,当美团做打车时,我们觉得并不很意外,而滴滴做外卖我们觉得出人意料甚至不可理喻。
我们必须承认塑造时是从一个品类出发的,小米、苹果、IBM、微软无不如是,这时候确实是需要书中所说的品类聚焦,这时候应该防范就是避免在用户心中品牌=品类。品牌在最初品牌的塑造也不仅仅局限于书中所说的聚焦,也与服务性东西和很多背后的支撑性东西有关。依旧是名创优品,对我们来说,它明码标价、便宜、类目清晰、每个店的整齐归一的形象、红白标志,尤其是店员熟悉的“欢迎光临miniso”,这是表面的服务性工作,背后的制度流程、培训考核以及供应链和时尚的追赶、选址加盟等等,都是支撑一个品牌的必要工作。
也许是我还处于见山是山的水平,所以我认为这本书的盛评有点言过其实。
摘抄:
1、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传统营销发掘顾客的需求,通过提供比竞争对手更优质、更低价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求
3、在商业界,技术和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品类的分化创造了条件
4、品牌具有价值在于一个原因,而且只有这么一个原因,就是它主导了一个品类
5、新产品、新服务绝大部分都没有什么机会成为大品牌,因为他们推出是为了服务一个市场,而不是创造一个市场
6、打造品牌的机会并不存在于既有市场,而是存在于创造市场
7、品牌维护
8、便利性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它确保了某些融合产品的成功
9、没有比媒体的大肆宣传更能蒙蔽客观思考的了
10、傻瓜甚至不知道一半比全部多多少
11、认知具有滞延性
12、最普通的假设是战争轰轰烈烈得开始了,事实上,它们通常是以有限得空袭、秘密的边防调动和削弱敌人抵抗的攻心行动开场。营销战也应该这样开场。
13、品牌不会因为没能让顾客满意而死亡,品牌因为所处的品类死亡而死亡。
《品牌的起源》读书笔记
按照达尔文的生命的大树理论,绿色的枝条代表现存的物种,逐渐枯萎的枝条代表即将灭绝的物种;枝条(物种)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新生的枝条代表新的物种,而新的物种则是由已存在的物种分化而来的。
将这个思路用于品牌也是一样。对于产品和服务来说,新的品类是从既有品类分化而来,且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比如“电脑”和“打字机”
传统营销的模式是发现新的顾客,而现在的营销最成功的方式是创造新的品类。建立一个成功的品牌必须理解分化,要学会把自己的品牌做成一个新的“枝条”,不断拓展得以成功。个人理解是创新性服务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让自己的品牌成为某种产品或服务的代言人。
tips 1.市场调研对于创造新品类也许并没有作用,顾客对于未来的产品缺乏想象力;2.好的品牌名很关键 3.试销并不可用:浪费时间&暗示竞争对手&结果不可靠
在商业界,技术和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品类的分化创造了条件。因此,需要提升你的远见能力,确信分化的方向。
品牌具有价值的唯一原因——主导了一个品类。没有价值的品牌目标是服务一个市场,而不是创造一个市场。
营销中最严重的错误是:公司会用现有的品牌来延伸涵盖新品类。新品类需要新的名字!个人理解是新的品类需要被聚焦,而不是用现有的品牌来混杂业务线。
打造一个新品牌的市场该有多大比较好?答案是0!因为你要做的是分化创造出一个新的产品市场,新的产品绝非是通过改良或现有品类合并而来。
当然新的市场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必须有创新,你还可以创新出一种用户心智。心智第一,市场跟随心智。比如万宝路这个香烟品牌,独创出一种牛仔男子汉形象的香烟形象,形成了男子汉香烟的品类心智。把品牌形象通过视觉或广告不断强化,形成鲜明的品类代言人。
这里提到的几个理论:1.在营销中,当一个品牌试图占据两个不同的位置,则被称为陷入了“泥泞的中间地带”。因此,不要试图满足顾客的所有需求。2.品牌维护,要时刻监视竞争对手,跟进并超越,因为如果你很难创造出新品类占领用户心智,那你需要抢时间!3.一个市场位置只能被一个品牌主导
笔者反对大行其道的融合理念,融合或许有时候会让某个品牌更强大,但盲目融合不利于新品牌的诞生
通篇讲述了一个事实,融合需要有效,有效的核心是便利性!!如果你的融合让用户使用起来并不便利可言,那么注定失败。所以融合不是多么值得一致鼓吹的方向。
在工作中是值得警醒的事,不要试图什么都做。
emm 讲的思想还是 融合是胡扯
和生物学的理论一样,时间只会朝着一个方向流逝:在未来,会有更多的品牌、分支;
注意,简单的拆分思维和分化并不相同,比如给汽车简单的减配(减少昂贵的车漆)并不意味着分化,而是降低产品的价值;真正的分化思维应用合理的是通用汽车5个品牌的差异性,雪佛兰和凯迪拉克,定价上需要做的就是让雪佛兰更便宜,让凯迪拉克更贵,给中间的别克等留出更大的空间。
打造品牌最可靠的方式是,把一项技术应用到一个狭窄的细分领域。
【通用定律:品牌是由“狭窄”思维打造的】
分化思维是把产品做得更小、更轻、更便宜,而融合产品恰恰相反
本节讲述了各个低科技品牌中的分化:食品、时尚、百货商店等。分化的动力来源于市场和顾客。顾客的眼光是动态变化的,他们的喜恶将促进市场的变异。那么顾客的喜恶很多时候的变化来源是时尚,这在食物、酒类、衣物行业尤其明显,因为人们永远在追求新和不同。什么让你的品牌变得时尚,名人。
市场注定是分裂为很多板块的,每个版块是独立的个体和存在的理由,每个版块都有自己的领先者,而这个领先者不一定是现有的大企业,而是创建了新品牌主导一个品类的企业。
此外,你会发现在高端创建品牌比在低端容易,因为高端品牌会自然的吸引媒体的注意。
这一节给人的启发很大,自然界不存在半人半猿的生物,商业也不存在缺失的环节。所谓缺失的环节,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为处在泥泞的中间地带的产品,也就是想要妄图同时携带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的产品,比如不够贵的保时捷914。
这里的成为第一品牌,其实并不是指的成为时间维度上的第一品牌,而是顾客心智、认知上的第一品牌。当然拥有时间维度上的第一品牌拥有先天优势,这时候的品牌仍然需要保持进化和警惕,建立起领先者(领先者本身存在两个含义,先锋和最畅销)的认知。但是后起品牌仍然能凭借营销成为用户心智上的第一品牌。这甚至比产品质量本身更重要,事实上,是对产品质量的认知而不是绝对的质量引导者顾客的决定。
顾客天然对于“第一”有着信任,这是两个因素决定的:一,顾客认为,领先品牌会比其他品牌更好;二,第一品牌意味着正宗,其他品牌都是仿制品。因此第一品牌的建立需要绝对的投入。一旦品牌成为了顾客心理的第一,就与顾客创建了牢固的关系,即使第一个进入顾客心智的品牌失去了领先地位,也不会和顾客失去情感上的联系。当你的品牌成为第一品牌时,要加强把你的品牌烙印到这个市场上。
本质上,想成为一个领先品牌,还是需要创造新品类,通过畅销(畅销意味着大多数人的认可)和先锋(好的质量和正宗)等概念公关,起一个新的 合适的品牌名,占领新市场,烙印品牌,占领用户心智。
当然创建新品类和新品牌需要克服两个心理障碍:一,看起来没有市场,要在空白市场推出新品牌;二,要切取现有利润不高的品类的一小块出去(分化),这很难克服。
领先者已经存在,第二品牌如何生存?作者提出的是做第一品牌的对立面,我认为这个对立面可以理解为做出 差异化 。但不是在原有基础上‘做得更好’,在已经占领用户心智的第一品牌统治下,企图抄袭并做的更好是一个陷阱,因为用户的认知是长期且滞后的,很难改变。所以不要局限在现有的认知上,可以打破原有的用户认知区域,开辟新天地。
物理学家认为橱柜原理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熵(或者说无序程度)总是会增加。换言之,事物总是会变得越来越无序。
公司经常讨论的是扩张。这是一个需要慎重的举措,因为规模大而不聚焦的公司,往往利润很少,因为你的力量无法聚焦也就无法成为某一细分领域的主导。同时,品牌也会被撕裂,用户的心智将变得模糊失去焦点,继而被一个更精准的品牌代替。因为如果一个品牌想代表所有,那就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代表。
兼并不是绝对的不好,只是分为好的兼并和坏的兼并。好的兼并是公司收购竞争对手,因为市场份额会被扩大,竞争也被减少;坏的兼并是收购另外一家不相关行业的公司,此时品牌会被模糊,管理能力也将被削弱。但是当公司内有新的子品牌分化出来时,需要将事业部分拆,创造另一个品牌。
在商业中,首先要思考一个新品类,然后是品牌名。这两个名字都必须存在且重要。比如红牛的品牌名,能量饮料是品类名。在营销中,一定要把品类名想好,简洁而清晰的定义出产品的功能,最好是创造出目前市场上还没有的品类, 占据这一个格子的用户心智。有趣的事,当你占据了某个品类的用户心智,那么品牌也就成功了。
当你想创造出一个新品类时,需要创造出不同的东西,不管是包装还是个性,与现有的品类保持距离。当现有品牌分化出了新的品类,大胆的启用新的品牌名吧。
新品类占领用户心智并没有那么容易,但是有个办法:找到现有品类中的一个敌人,针对既有品类定位去攻击他,将会成功。找到这个敌人,否则很难成功。
需要接受一个现实:退出品牌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研究表明:一个产品由早期的缓慢增长到成为大众品牌,平均需要6年时间。
这是因为任何新品类的产品都会面对两个问题,一,可信度;二,打破传统的难度。增加可信度的最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公关推动口碑,而非直接花大价钱买广告。打破传统的诀窍是与那些非传统。愿意尝试新鲜事物的人建立联系。
借助公关的方式推出品牌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透露。先把产品透露给部分媒体,让他们谈论你的产品。2,缓慢蓄势。公关需要在产品细节敲定的前几个月就开始启动。3,招纳盟友。是谁呢?敌人的敌人。4,从低到高的出场。从小媒体开始,阶梯的每一级都会为你的下一步公关增加可信度。5,产品调整。你可以通过媒体的反馈及时调整你的产品。6,媒体会提供帮助。因为媒体也是顾客,他们会提供可信度建议,并且他们是kol,会把自己的想法传播给大众。7,软性推出。可以理解为,等待合适的时机大力推广产品。
将这个思路用于品牌也是一样。对于产品和服务来说,新的品类是从既有品类分化而来,且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比如“电脑”和“打字机”
传统营销的模式是发现新的顾客,而现在的营销最成功的方式是创造新的品类。建立一个成功的品牌必须理解分化,要学会把自己的品牌做成一个新的“枝条”,不断拓展得以成功。个人理解是创新性服务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让自己的品牌成为某种产品或服务的代言人。
tips 1.市场调研对于创造新品类也许并没有作用,顾客对于未来的产品缺乏想象力;2.好的品牌名很关键 3.试销并不可用:浪费时间&暗示竞争对手&结果不可靠
在商业界,技术和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品类的分化创造了条件。因此,需要提升你的远见能力,确信分化的方向。
品牌具有价值的唯一原因——主导了一个品类。没有价值的品牌目标是服务一个市场,而不是创造一个市场。
营销中最严重的错误是:公司会用现有的品牌来延伸涵盖新品类。新品类需要新的名字!个人理解是新的品类需要被聚焦,而不是用现有的品牌来混杂业务线。
打造一个新品牌的市场该有多大比较好?答案是0!因为你要做的是分化创造出一个新的产品市场,新的产品绝非是通过改良或现有品类合并而来。
当然新的市场并不一定意味着产品必须有创新,你还可以创新出一种用户心智。心智第一,市场跟随心智。比如万宝路这个香烟品牌,独创出一种牛仔男子汉形象的香烟形象,形成了男子汉香烟的品类心智。把品牌形象通过视觉或广告不断强化,形成鲜明的品类代言人。
这里提到的几个理论:1.在营销中,当一个品牌试图占据两个不同的位置,则被称为陷入了“泥泞的中间地带”。因此,不要试图满足顾客的所有需求。2.品牌维护,要时刻监视竞争对手,跟进并超越,因为如果你很难创造出新品类占领用户心智,那你需要抢时间!3.一个市场位置只能被一个品牌主导
笔者反对大行其道的融合理念,融合或许有时候会让某个品牌更强大,但盲目融合不利于新品牌的诞生
通篇讲述了一个事实,融合需要有效,有效的核心是便利性!!如果你的融合让用户使用起来并不便利可言,那么注定失败。所以融合不是多么值得一致鼓吹的方向。
在工作中是值得警醒的事,不要试图什么都做。
emm 讲的思想还是 融合是胡扯
和生物学的理论一样,时间只会朝着一个方向流逝:在未来,会有更多的品牌、分支;
注意,简单的拆分思维和分化并不相同,比如给汽车简单的减配(减少昂贵的车漆)并不意味着分化,而是降低产品的价值;真正的分化思维应用合理的是通用汽车5个品牌的差异性,雪佛兰和凯迪拉克,定价上需要做的就是让雪佛兰更便宜,让凯迪拉克更贵,给中间的别克等留出更大的空间。
打造品牌最可靠的方式是,把一项技术应用到一个狭窄的细分领域。
【通用定律:品牌是由“狭窄”思维打造的】
分化思维是把产品做得更小、更轻、更便宜,而融合产品恰恰相反
本节讲述了各个低科技品牌中的分化:食品、时尚、百货商店等。分化的动力来源于市场和顾客。顾客的眼光是动态变化的,他们的喜恶将促进市场的变异。那么顾客的喜恶很多时候的变化来源是时尚,这在食物、酒类、衣物行业尤其明显,因为人们永远在追求新和不同。什么让你的品牌变得时尚,名人。
市场注定是分裂为很多板块的,每个版块是独立的个体和存在的理由,每个版块都有自己的领先者,而这个领先者不一定是现有的大企业,而是创建了新品牌主导一个品类的企业。
此外,你会发现在高端创建品牌比在低端容易,因为高端品牌会自然的吸引媒体的注意。
这一节给人的启发很大,自然界不存在半人半猿的生物,商业也不存在缺失的环节。所谓缺失的环节,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为处在泥泞的中间地带的产品,也就是想要妄图同时携带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的产品,比如不够贵的保时捷914。
这里的成为第一品牌,其实并不是指的成为时间维度上的第一品牌,而是顾客心智、认知上的第一品牌。当然拥有时间维度上的第一品牌拥有先天优势,这时候的品牌仍然需要保持进化和警惕,建立起领先者(领先者本身存在两个含义,先锋和最畅销)的认知。但是后起品牌仍然能凭借营销成为用户心智上的第一品牌。这甚至比产品质量本身更重要,事实上,是对产品质量的认知而不是绝对的质量引导者顾客的决定。
顾客天然对于“第一”有着信任,这是两个因素决定的:一,顾客认为,领先品牌会比其他品牌更好;二,第一品牌意味着正宗,其他品牌都是仿制品。因此第一品牌的建立需要绝对的投入。一旦品牌成为了顾客心理的第一,就与顾客创建了牢固的关系,即使第一个进入顾客心智的品牌失去了领先地位,也不会和顾客失去情感上的联系。当你的品牌成为第一品牌时,要加强把你的品牌烙印到这个市场上。
本质上,想成为一个领先品牌,还是需要创造新品类,通过畅销(畅销意味着大多数人的认可)和先锋(好的质量和正宗)等概念公关,起一个新的 合适的品牌名,占领新市场,烙印品牌,占领用户心智。
当然创建新品类和新品牌需要克服两个心理障碍:一,看起来没有市场,要在空白市场推出新品牌;二,要切取现有利润不高的品类的一小块出去(分化),这很难克服。
领先者已经存在,第二品牌如何生存?作者提出的是做第一品牌的对立面,我认为这个对立面可以理解为做出 差异化 。但不是在原有基础上‘做得更好’,在已经占领用户心智的第一品牌统治下,企图抄袭并做的更好是一个陷阱,因为用户的认知是长期且滞后的,很难改变。所以不要局限在现有的认知上,可以打破原有的用户认知区域,开辟新天地。
物理学家认为橱柜原理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熵(或者说无序程度)总是会增加。换言之,事物总是会变得越来越无序。
公司经常讨论的是扩张。这是一个需要慎重的举措,因为规模大而不聚焦的公司,往往利润很少,因为你的力量无法聚焦也就无法成为某一细分领域的主导。同时,品牌也会被撕裂,用户的心智将变得模糊失去焦点,继而被一个更精准的品牌代替。因为如果一个品牌想代表所有,那就意味着什么也没有代表。
兼并不是绝对的不好,只是分为好的兼并和坏的兼并。好的兼并是公司收购竞争对手,因为市场份额会被扩大,竞争也被减少;坏的兼并是收购另外一家不相关行业的公司,此时品牌会被模糊,管理能力也将被削弱。但是当公司内有新的子品牌分化出来时,需要将事业部分拆,创造另一个品牌。
在商业中,首先要思考一个新品类,然后是品牌名。这两个名字都必须存在且重要。比如红牛的品牌名,能量饮料是品类名。在营销中,一定要把品类名想好,简洁而清晰的定义出产品的功能,最好是创造出目前市场上还没有的品类, 占据这一个格子的用户心智。有趣的事,当你占据了某个品类的用户心智,那么品牌也就成功了。
当你想创造出一个新品类时,需要创造出不同的东西,不管是包装还是个性,与现有的品类保持距离。当现有品牌分化出了新的品类,大胆的启用新的品牌名吧。
新品类占领用户心智并没有那么容易,但是有个办法:找到现有品类中的一个敌人,针对既有品类定位去攻击他,将会成功。找到这个敌人,否则很难成功。
需要接受一个现实:退出品牌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研究表明:一个产品由早期的缓慢增长到成为大众品牌,平均需要6年时间。
这是因为任何新品类的产品都会面对两个问题,一,可信度;二,打破传统的难度。增加可信度的最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公关推动口碑,而非直接花大价钱买广告。打破传统的诀窍是与那些非传统。愿意尝试新鲜事物的人建立联系。
借助公关的方式推出品牌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透露。先把产品透露给部分媒体,让他们谈论你的产品。2,缓慢蓄势。公关需要在产品细节敲定的前几个月就开始启动。3,招纳盟友。是谁呢?敌人的敌人。4,从低到高的出场。从小媒体开始,阶梯的每一级都会为你的下一步公关增加可信度。5,产品调整。你可以通过媒体的反馈及时调整你的产品。6,媒体会提供帮助。因为媒体也是顾客,他们会提供可信度建议,并且他们是kol,会把自己的想法传播给大众。7,软性推出。可以理解为,等待合适的时机大力推广产品。
《品牌的起源》
文/生活美学智慧
《品牌的起源》重新定义了品牌以及品牌创建的哲学和方法,使品牌创建的过程成为一门科学、成为商业的一部分,而非灵光一现的艺术或者虚无缥缈的品牌宗教。艾·里斯先生和劳拉·里斯女士指出:商业发展的动力是分化;分化诞生新品类;真正的品牌是某一品类的代表;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品类一旦消失,品牌也将消亡,企业创建品牌的正道是把握分化趋势,创新品类,创建新品牌,发展品类,壮大品牌,以多品牌驾御多品类,最终形成品牌大树。在某种意义上,《品牌的起源》以营销达尔文主义的哲学宣告了品牌神创论的终结,令人对品牌的创建有拨云见日豁然开朗之感。任何一个强大的品牌必然是一般消费者心智当中某一个品类的代表,而且这个品类一定是个很强大的品类,比如可口可乐就是可乐的品类的代表,而可乐是个很强大的品类,比如王老吉是凉茶的代表,而凉茶就是一个强大的品类,所以王老吉就是强大的品牌。
《品牌的起源》概述
要点1、产品品类在人类的历史上是不断分化和丰富的,这类似于达尔文的进化论。
要点2、创建品牌的最好方法并不是在已有的品类中取代已有领袖,而是创造一个可以率先进入的新品类,并且征服你的目标消费者。
要点3、进化是追赶行业龙头的过程,但绝少数能够通过进化成为第一品牌。
要点4、如果不能创造一个品类,那么就在已知品类中确立一个敌人,成为第二品牌也不错。
决定一个品牌竞争力的两个要素
品类本身的竞争力,即人们消费不消费这个品类;品牌在品类当中,在人类心智阶梯当中处的是第一还是第二就决定了它的强弱。
王老吉这个品牌战略就非常清晰了,首先说服人们多喝凉茶少喝可乐,如果要喝凉茶的话,就喝我们家的凉茶,这就是它的战略方向。
竞争有两种:品类的竞争和品牌的竞争。
关于品类的规律:消费者通常是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以凉茶为例,你去一个餐馆,服务员问你:你想喝点什么呢?顾客脑子里会做一个选择,我喝凉茶还是可乐呢?犹豫了一下,会觉得可乐这个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太好,那么我还是喝凉茶吧,但是他不会口头上表达我要喝凉茶,而是说:请给我来一个王老吉吧,于是服务员就会拿来王老吉,而不是加多宝,即使给了加多宝也一样会接受,因为都是凉茶。
比如我们要搜索一样东西,我们往往不会说我要搜一下,而是说我要百度下,百度是搜素的一个品牌,于是,人们用品牌来代替了品类的表达。
许多企业的战略方向就是让自己的品牌代替了品类,那么它就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品牌。
分化 VS 进化
分化 品类会越来越分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一个机会
以电脑为例,IBM最早生产的电脑硬盘软件,芯片所有的东西,电脑这个大的品类后来分化成:个人电脑里面分支出来的苹果品牌;直销分离出来了戴尔品牌;操作系统分化出了微软;芯片分化出因特尔。
以汽车为例,比较早的流水线批量生产的汽车:福特的T型车,都是四个轮子的,但是现在来看,就分了很多细分的类别,比如轿车、跑车、房车、卡车、SUV ,每一个细分的品类里都产生了不同的领先的品牌。
如果你放眼看一下身边的酒店餐馆家具家电,能够给企业带来机会,在一个既有的品类当中细分一个品类出来并成为头,生意就容易成功了。
进化 品牌代表的产品越来越进化,帮助一个企业保持住市场的竞争力
比如 苹果的系列产品,功能不断叠加,性能不断分化,无论怎么进化都是智能手机。
分立VS征服
市场和心智的差异是打造品牌决策的关键要素,千年的凉茶大战其实就是加多宝市场份额和王老吉心智份额的斗争,长期来看,心智份额必然占领市场份额,因此王老吉打赢了攻坚战。
书里讲了一个人们营销的误区:拿万宝路来说,有一种想法认为万宝路品牌的目标市场就是整个香烟品类,而牛仔只是吸引这个市场的明智的方法,这个观点大大推动了广告产业,因此很多人跟风,因为他们觉得牛仔形象给万宝路带来好运了,于是很多相应的品牌努力寻找其他视觉元素:什么动物呀,游泳池呀,赛车手呀,也想带来一个更好的销售。但是这些方法都失败了,为什么牛仔的形象代表的万宝路成功了,而其他的则不可以呢?
心智考虑的实际上是品类,这个例子实际上是心智当中形成了一个男子汉心智的香烟的品类,于是产生了巨大的销量,而动物游泳池赛车手的形象做广告的香烟品牌并没有形成相应的品类,因此都失败了。
第一者生存
为品牌烙印:创造一个新的品类,然后把你的品牌烙印在品类上就是成功的关键。在新生品类前,第一个晃动尾巴的品牌一定能够抓住潜在顾客的心和心智,即所谓的映客效应,映客效应急就是定位品牌提到的。
书里还提到说:我们发展任何一个品牌、品类都需要为其命名,实际上是很重要的一个战略问题,特别是在心智时代。
品类命名一般要求通俗直观易懂,不能太花哨,否则人们不会接受,比如情绪饮料,人们根本听不懂,因此情绪饮料代表的品牌就会做不起来。
品牌的命名就是要求独特简单顺口,可以有创意,这一点非常关键。
比如你给一个汽车的名字叫蜗牛,车可能会跑得快,但消费者会认为它跑得快吗?这里面就有一个话题:事实不等于认知。
品类名是个是通用词,包含了品类里所有的品牌,品牌名是专有词,是突出你个体的品牌。
定义新品类
新品类的定义是很纠结的,很多新品类是在原有品类的基础分化出来的,就好比智能手机于手机,电动汽车与汽车。这跟生物学的物种区分一样,到底多少的差异算是一个新物种呢?
生物学的逻辑很原始的,一个物种就是一群可以交配并繁衍后代的个体, 但与其它生物却不能交配,不能性交或交配后产生的杂种不能再繁衍。
按照这个定义,品类的定义可以是:一个品类是一群可以互相代替的产品,但任何其他的产品都无法完成相同的任务,或者即使有相似的使用方法,但却无法达到同样的效果。
《品牌的起源》重新定义了品牌以及品牌创建的哲学和方法,使品牌创建的过程成为一门科学、成为商业的一部分,而非灵光一现的艺术或者虚无缥缈的品牌宗教。艾·里斯先生和劳拉·里斯女士指出:商业发展的动力是分化;分化诞生新品类;真正的品牌是某一品类的代表;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品类一旦消失,品牌也将消亡,企业创建品牌的正道是把握分化趋势,创新品类,创建新品牌,发展品类,壮大品牌,以多品牌驾御多品类,最终形成品牌大树。在某种意义上,《品牌的起源》以营销达尔文主义的哲学宣告了品牌神创论的终结,令人对品牌的创建有拨云见日豁然开朗之感。任何一个强大的品牌必然是一般消费者心智当中某一个品类的代表,而且这个品类一定是个很强大的品类,比如可口可乐就是可乐的品类的代表,而可乐是个很强大的品类,比如王老吉是凉茶的代表,而凉茶就是一个强大的品类,所以王老吉就是强大的品牌。
《品牌的起源》概述
要点1、产品品类在人类的历史上是不断分化和丰富的,这类似于达尔文的进化论。
要点2、创建品牌的最好方法并不是在已有的品类中取代已有领袖,而是创造一个可以率先进入的新品类,并且征服你的目标消费者。
要点3、进化是追赶行业龙头的过程,但绝少数能够通过进化成为第一品牌。
要点4、如果不能创造一个品类,那么就在已知品类中确立一个敌人,成为第二品牌也不错。
决定一个品牌竞争力的两个要素
品类本身的竞争力,即人们消费不消费这个品类;品牌在品类当中,在人类心智阶梯当中处的是第一还是第二就决定了它的强弱。
王老吉这个品牌战略就非常清晰了,首先说服人们多喝凉茶少喝可乐,如果要喝凉茶的话,就喝我们家的凉茶,这就是它的战略方向。
竞争有两种:品类的竞争和品牌的竞争。
关于品类的规律:消费者通常是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以凉茶为例,你去一个餐馆,服务员问你:你想喝点什么呢?顾客脑子里会做一个选择,我喝凉茶还是可乐呢?犹豫了一下,会觉得可乐这个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太好,那么我还是喝凉茶吧,但是他不会口头上表达我要喝凉茶,而是说:请给我来一个王老吉吧,于是服务员就会拿来王老吉,而不是加多宝,即使给了加多宝也一样会接受,因为都是凉茶。
比如我们要搜索一样东西,我们往往不会说我要搜一下,而是说我要百度下,百度是搜素的一个品牌,于是,人们用品牌来代替了品类的表达。
许多企业的战略方向就是让自己的品牌代替了品类,那么它就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品牌。
分化 VS 进化
分化 品类会越来越分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一个机会
以电脑为例,IBM最早生产的电脑硬盘软件,芯片所有的东西,电脑这个大的品类后来分化成:个人电脑里面分支出来的苹果品牌;直销分离出来了戴尔品牌;操作系统分化出了微软;芯片分化出因特尔。
以汽车为例,比较早的流水线批量生产的汽车:福特的T型车,都是四个轮子的,但是现在来看,就分了很多细分的类别,比如轿车、跑车、房车、卡车、SUV ,每一个细分的品类里都产生了不同的领先的品牌。
如果你放眼看一下身边的酒店餐馆家具家电,能够给企业带来机会,在一个既有的品类当中细分一个品类出来并成为头,生意就容易成功了。
进化 品牌代表的产品越来越进化,帮助一个企业保持住市场的竞争力
比如 苹果的系列产品,功能不断叠加,性能不断分化,无论怎么进化都是智能手机。
分立VS征服
市场和心智的差异是打造品牌决策的关键要素,千年的凉茶大战其实就是加多宝市场份额和王老吉心智份额的斗争,长期来看,心智份额必然占领市场份额,因此王老吉打赢了攻坚战。
书里讲了一个人们营销的误区:拿万宝路来说,有一种想法认为万宝路品牌的目标市场就是整个香烟品类,而牛仔只是吸引这个市场的明智的方法,这个观点大大推动了广告产业,因此很多人跟风,因为他们觉得牛仔形象给万宝路带来好运了,于是很多相应的品牌努力寻找其他视觉元素:什么动物呀,游泳池呀,赛车手呀,也想带来一个更好的销售。但是这些方法都失败了,为什么牛仔的形象代表的万宝路成功了,而其他的则不可以呢?
心智考虑的实际上是品类,这个例子实际上是心智当中形成了一个男子汉心智的香烟的品类,于是产生了巨大的销量,而动物游泳池赛车手的形象做广告的香烟品牌并没有形成相应的品类,因此都失败了。
第一者生存
为品牌烙印:创造一个新的品类,然后把你的品牌烙印在品类上就是成功的关键。在新生品类前,第一个晃动尾巴的品牌一定能够抓住潜在顾客的心和心智,即所谓的映客效应,映客效应急就是定位品牌提到的。
书里还提到说:我们发展任何一个品牌、品类都需要为其命名,实际上是很重要的一个战略问题,特别是在心智时代。
品类命名一般要求通俗直观易懂,不能太花哨,否则人们不会接受,比如情绪饮料,人们根本听不懂,因此情绪饮料代表的品牌就会做不起来。
品牌的命名就是要求独特简单顺口,可以有创意,这一点非常关键。
比如你给一个汽车的名字叫蜗牛,车可能会跑得快,但消费者会认为它跑得快吗?这里面就有一个话题:事实不等于认知。
品类名是个是通用词,包含了品类里所有的品牌,品牌名是专有词,是突出你个体的品牌。
定义新品类
新品类的定义是很纠结的,很多新品类是在原有品类的基础分化出来的,就好比智能手机于手机,电动汽车与汽车。这跟生物学的物种区分一样,到底多少的差异算是一个新物种呢?
生物学的逻辑很原始的,一个物种就是一群可以交配并繁衍后代的个体, 但与其它生物却不能交配,不能性交或交配后产生的杂种不能再繁衍。
按照这个定义,品类的定义可以是:一个品类是一群可以互相代替的产品,但任何其他的产品都无法完成相同的任务,或者即使有相似的使用方法,但却无法达到同样的效果。
《两眼论》读后感
话说下围棋的人都知道围棋有一个基本规则,一块棋有两只真眼就是活棋。懂得下棋的人就能一眼看出眼的位置,以及这棋是否活下来。围棋没有复杂的规则,它最有趣的地方是没有太多的规则和限制,由此演变出了大千世界,所以古人云“棋如人生”也是有一定的道理。
围棋这个东西可不像是象棋,不管是国际象棋还是中国象棋,它的本质是输赢,把对方的棋给吃完或者将军你就赢了。围棋的本质是生死,我活的范围比你大我就赢了。两方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斗争哲学,后者是生存哲学。读到这儿,笔者突然话锋一转,说其实整个世界也是这样。
此话怎讲?整个世界不是用斗争来解决问题的,而是谁生存的更好谁就赢了。王东岳说过,万物生灵只有一个目的——求存。这个观点也比较符合《进化论》的适者生存的观点。从努力生存的角度看的话,许多事情就和围棋是相同的。人生、商业其实和围棋一样,最开始的时候落子的地方非常多,可以做的选择也非常多,到处都是机会,整个都是一篇生机勃勃的景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你越来越成熟,限制你的地方也就越来越多,生存的地方越来越少。最后,在棋盘上会气尽棋亡,没有气了,没有了生存空间,自然会死掉。
许多大型的、已经成型的创业公司,他们其实要比许多小型的创业公司要困难的多。没有创新,就不能开拓一片新的疆域处境也就会越发困难,他们要转型的成本太高了,体型太大了。美国101空降师有一句名言——伞兵生来就是被包围的。以前伞兵的作用是快速突击,给死人来一个措手不及。而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了,能够准确的提前知道你的降落地点,并且还有时间撤退或者包围。伞兵的作用就发挥不出来了。其实这都是一局棋失败的真实写照。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和精力去无限的开拓空间的,那我们只有一个办法,让一个空间为你独有。对围棋来说就是真眼;对你来说就是核心竞争力;对商业来说就是独家优势。但是围棋上必须要有两只真眼才能活,为什么?在围棋盘上,如果只有一个眼位,其他地方都被堵死了,再有一颗子下去,你的气没有了自然就死了。当你只有一个优势的时候,无论是环境的变化,还是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敌人,这个优势很有可能瞬间就丧失了。但如果有两只眼的话,也就是有两个优势,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求存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以前我看《硅谷钢铁侠》的时候,就看到在制造特斯拉suv的时候,为了增设鸥翼门,马斯克宁愿拖延销售日期也不愿拿去卖,为什么?因为马斯克明白,自己卖的不只是电动车,还有豪华车型。之所以拖延销售日期是为了和宝马、奔驰这类的豪华车竞争。这就是特斯拉的两只眼。根据这种两只眼理论,你会发现生活当中到处都是这样的两只眼。
不仅是企业,对于个人来说也是这样。如果想要活的更好,就要有这样的两只眼。比如电竞圈都知道的小智(虽然他没露过面),他不仅游戏打的好,段子讲的也挺不错。所以他从一个草根到了现在这种地步。贝克汉姆也是这样,他如果仅仅只是球踢的好,没有现在苦心经营的商业品牌的话,形象就会差许多。
亚当斯说,如果你想取得出类拔萃的成就,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你把某项技能练到全世界最好。这个非常困难,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做到。
第二种选择,你可以选择两项或更多技能,把每一项技能都练到整个行业的25%的水平。同时拥有两个或者更多25%以上技能的人,其实是非常少的。而如果能把这几项合在一起的话,成功的几率就要大的多。
比如亚当斯个人,他画漫画的水平是整个行业内的25%,讲笑话的能力也在讲笑话里是中上水平的,所以他画的呆伯特系列漫画才这么火。
财新传媒主编王烁说过一个另类的幂次法则,用20%的时间去了解这个行业内80%的知识,然后转战另一个地方。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的说法,但不失道理,用很短的一段时间去学习一门新的学问。用今天讲的角度来说就是在一个极其不确定的时代里,只具有一个优势的人很容易被淘汰,并且剩余的20%的知识要获取它所要付出的代价也多,培养多个优势并努力成为行业内25%的人就有可能成功。
从这个角度就可以解释我上篇文章中为什么许多大学生出来以后都很迷茫,海归变成“海带”的例子也很多。我们以前家长一直都在强调学习,考上高中考大学,考完大学再考个研究生,考完研究生再考一个博士。我们一直在按照他们制定的升学路线在努力。然后呢?许多人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与自己的预期相差太大,干脆变成了一个待业人员。
我有一个疑问,既然围棋里面包含着人生哲理,也给了如今的我们以上的道理,那到底是谁创造出来的呢?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创造出围棋的人想表达某种意义呢?现在网上有两种说法,围棋是从上古时代就已经有了,在尧帝以前围棋就存在了。还有一种说法是围棋起源于春秋中期。但具体是谁创造出来的已经无从考证了。无意为之的话就不多讲了,如果是在春秋中期这个背景下的话应该就没这么简单了。
总结一下,两眼起源于围棋,棋盘上必须有两只眼才能变活棋,为了生存必须努力的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两眼论教我们应该在极不确定的时代,利用自己的能力尽力的减少这样的不确定性,将这种能力转换为自己的优势并努力的扩大它。
围棋这个东西可不像是象棋,不管是国际象棋还是中国象棋,它的本质是输赢,把对方的棋给吃完或者将军你就赢了。围棋的本质是生死,我活的范围比你大我就赢了。两方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斗争哲学,后者是生存哲学。读到这儿,笔者突然话锋一转,说其实整个世界也是这样。
此话怎讲?整个世界不是用斗争来解决问题的,而是谁生存的更好谁就赢了。王东岳说过,万物生灵只有一个目的——求存。这个观点也比较符合《进化论》的适者生存的观点。从努力生存的角度看的话,许多事情就和围棋是相同的。人生、商业其实和围棋一样,最开始的时候落子的地方非常多,可以做的选择也非常多,到处都是机会,整个都是一篇生机勃勃的景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你越来越成熟,限制你的地方也就越来越多,生存的地方越来越少。最后,在棋盘上会气尽棋亡,没有气了,没有了生存空间,自然会死掉。
许多大型的、已经成型的创业公司,他们其实要比许多小型的创业公司要困难的多。没有创新,就不能开拓一片新的疆域处境也就会越发困难,他们要转型的成本太高了,体型太大了。美国101空降师有一句名言——伞兵生来就是被包围的。以前伞兵的作用是快速突击,给死人来一个措手不及。而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了,能够准确的提前知道你的降落地点,并且还有时间撤退或者包围。伞兵的作用就发挥不出来了。其实这都是一局棋失败的真实写照。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和精力去无限的开拓空间的,那我们只有一个办法,让一个空间为你独有。对围棋来说就是真眼;对你来说就是核心竞争力;对商业来说就是独家优势。但是围棋上必须要有两只真眼才能活,为什么?在围棋盘上,如果只有一个眼位,其他地方都被堵死了,再有一颗子下去,你的气没有了自然就死了。当你只有一个优势的时候,无论是环境的变化,还是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敌人,这个优势很有可能瞬间就丧失了。但如果有两只眼的话,也就是有两个优势,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求存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以前我看《硅谷钢铁侠》的时候,就看到在制造特斯拉suv的时候,为了增设鸥翼门,马斯克宁愿拖延销售日期也不愿拿去卖,为什么?因为马斯克明白,自己卖的不只是电动车,还有豪华车型。之所以拖延销售日期是为了和宝马、奔驰这类的豪华车竞争。这就是特斯拉的两只眼。根据这种两只眼理论,你会发现生活当中到处都是这样的两只眼。
不仅是企业,对于个人来说也是这样。如果想要活的更好,就要有这样的两只眼。比如电竞圈都知道的小智(虽然他没露过面),他不仅游戏打的好,段子讲的也挺不错。所以他从一个草根到了现在这种地步。贝克汉姆也是这样,他如果仅仅只是球踢的好,没有现在苦心经营的商业品牌的话,形象就会差许多。
亚当斯说,如果你想取得出类拔萃的成就,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你把某项技能练到全世界最好。这个非常困难,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做到。
第二种选择,你可以选择两项或更多技能,把每一项技能都练到整个行业的25%的水平。同时拥有两个或者更多25%以上技能的人,其实是非常少的。而如果能把这几项合在一起的话,成功的几率就要大的多。
比如亚当斯个人,他画漫画的水平是整个行业内的25%,讲笑话的能力也在讲笑话里是中上水平的,所以他画的呆伯特系列漫画才这么火。
财新传媒主编王烁说过一个另类的幂次法则,用20%的时间去了解这个行业内80%的知识,然后转战另一个地方。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的说法,但不失道理,用很短的一段时间去学习一门新的学问。用今天讲的角度来说就是在一个极其不确定的时代里,只具有一个优势的人很容易被淘汰,并且剩余的20%的知识要获取它所要付出的代价也多,培养多个优势并努力成为行业内25%的人就有可能成功。
从这个角度就可以解释我上篇文章中为什么许多大学生出来以后都很迷茫,海归变成“海带”的例子也很多。我们以前家长一直都在强调学习,考上高中考大学,考完大学再考个研究生,考完研究生再考一个博士。我们一直在按照他们制定的升学路线在努力。然后呢?许多人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与自己的预期相差太大,干脆变成了一个待业人员。
我有一个疑问,既然围棋里面包含着人生哲理,也给了如今的我们以上的道理,那到底是谁创造出来的呢?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创造出围棋的人想表达某种意义呢?现在网上有两种说法,围棋是从上古时代就已经有了,在尧帝以前围棋就存在了。还有一种说法是围棋起源于春秋中期。但具体是谁创造出来的已经无从考证了。无意为之的话就不多讲了,如果是在春秋中期这个背景下的话应该就没这么简单了。
总结一下,两眼起源于围棋,棋盘上必须有两只眼才能变活棋,为了生存必须努力的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两眼论教我们应该在极不确定的时代,利用自己的能力尽力的减少这样的不确定性,将这种能力转换为自己的优势并努力的扩大它。
本文标题: 品牌的起源第十五章读后感(读书笔记|《品牌的起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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