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6篇,苏菲生活中的一切都不过是被人创造出来的。可是他们不甘心,想要反抗。书中的人物该如何...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6篇
苏菲生活中的一切都不过是被人创造出来的。可是他们不甘心,想要反抗。书中的人物该如何反抗创造他们的作者?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希望你能喜欢和收藏。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篇1
《苏菲的世界》是一部意义颇深的人类哲学发展史,它延伸出了人们对哲学世界的向往与渴望,对人类自身问题的好奇与不解,它见证了每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无知转变为智慧,由困惑到了解自身哲学,本书为我们开启了哲学之门与致知之门。在茫茫大千世界给予人们前进的期望。
《苏菲的世界》不仅仅是智慧的世界,亦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召唤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礼赞,这种赞叹不是虚无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灵魂的至高寄托,人们在这种思索方式下总能找到睿智的缩影。使人们不只满足于当下所知,贾德这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超乎前人的,他用事实验证了哲学不只是夸夸其谈,而是对生命本质的探究,是人们的必备饮食、精神营养。
在宇宙的世界里,我们的星球似乎是一个想象力被束缚的存在。认为所有的事物均有其出现的理由,却并未进行仔细地思考。例如:“人是从何而来?”,“生物是如何进化而来?”。就这样,很久以后开始有人从哲学的角度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哲学有时更像一架天平,无论何物放上去,立刻显而易见,无可否认。
诚然,哲学家并不深究“万物从何而来?”这类问题,他们更多思考的是一种东西为什么存在而自然的形貌又不断改变,他们从事物的机理出发,研究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为何会有某一种事物的存在,再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上。对自然的很多疑虑做出哲学方面的思索,将人们从“人从何而来?”的圈子中释放出来,进一步研究其具体的构造。从而使人们更好的了解自我与社会。当今中国社会被实物主义占领,对于人们来讲哲学显得太过于飘渺。可是,从某种意义来讲,哲学是我们的一剂良药,它以某物的本质为药理,对症下药,就好像鲁迅的笔杆子,很深刻的揭露这个世界的假象,让更多的人看清这个世界的美丑。
许多人在迷茫的生存中失去自我,宇宙的意义在他们看来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是自顾自地活着,用肉体的富足掩饰精神的颓败。从本书的故事来讲,不仅仅使我们提升对人生的理解,更多的是对自我的认知。此书能够提高人心灵的层次,将人们的细末神经经过放大镜无限的放大,最终数清命运的纹理。大多数人仅有在自我的生命即将结束时才了悟人生的哲学,后悔终生晚矣。我们要尽早探求生命的哲学,充分考量人生的价值,不可惶惶终日,最终无法挽回。
《苏菲的世界》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去探索,自然的秘密是说不完的。我们总是在认识自我以后开始关注整个世界,在世界中寻觅新的人生哲学,去用智慧的眼睛观察,用心体会。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篇2
《苏菲的世界》以小说的形式,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史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以及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
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收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从这一天开始,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这显然是一部哲学的入门级作品,虽然女主角只是个15岁的小姑娘,但我相信这本书不论对哪个年龄段的人来说都受益颇丰。
故事中的故事,思想中的思想,世界中的世界——这个经过乔斯坦·贾德巧妙编排的主线把历重要哲学家及重要时期里那些相对晦涩难懂的思想变得生动有趣起来,足见其造诣之深厚。纵观人类的哲学史,感觉就如同印欧文化中强调的轮回一样,从研究自然到个人,又从研究个人到精神,然后又开始重新研究自然,接着又回归自我的探寻······
虽然反反复复,但每次都能带来新的观念和新的进步,引导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正如黑格尔所说:人类历史就是不断的进步,使得人类朝着越来越了解自己的方向发展。人的大脑才是真正的神奇啊,各种奇思妙想在不知不觉中诞生,然后通过实践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世界中的存在物······
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一直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总是想知道为什么,所以不断的探索这个世界,不断的发现新的知识,但是,随着对世界、对宇宙的探索更加深入,我们发现相对于已掌握的知识来说,竟然还有越来越多的事情是我们仍然无法解释的。
难怪苏格拉底说: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人类能发展到今天,靠的就是被好奇心的驱使去探索世界,以至于我怀疑好奇心消失的那天才是人类灭亡的开始。而这也在提醒我们每个人不要过于习惯身边的一切,不要沉溺于以往的经验之中,用一种好奇的喜欢发问的态度去看待我们所在的世界,这也是《苏菲的世界》要让我们每个读者认识的道理。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篇3
春天快到了,也快开学了。我与同学结伴去新华书店买书。《苏菲的世界》吸引了我的目光,因此前不久,我刚看过一部电视剧《绿光森林》,其中的主人公也叫苏菲,她聪明、善良,最后她还感动了嫉妒心很强的姐姐。这让我对《苏菲的世界》的内容充满好奇。再加上同学老师的推荐,我便买下了这本书。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同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看那黑黑的蚂蚁,那比米粒还小的身躯,谁能想到它能举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看那娇小的梅花,淡淡的粉色,很难引起注意,谁能想它能在寒冷的冬天开放?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篇4
这个春节,《苏菲的世界》成了跟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我到哪里都带着它,空暇的时候就拿出来读上几页。然而,一本好书,却让我舍不得读得太快。说了那么多,你们一定也很好奇这本书到底有啥魔力吧,好吧,下面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让我们先来看这本书的目录,大标题下总会有一小句话来作为题记,并点明这篇故事的中心和主旨。如第一章“伊甸园”这个大标题下,就有一句简短的话来诠释:“在某个时刻,事物必然从无到有。”,这种目录的格式非常新颖且巧妙,是我读过的书当中很少引用的一个格式,让人为之眼前一亮。
再来看书的内容,故事情节虽然很简单,但阐述的道理却极为深刻:一位十四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依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
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这一封封信就犹如一堂堂深刻却不枯燥、难懂却不乏味的哲学小课堂。读着文字,我仿佛身临其境,好像自己也收到了这样的信件,和苏菲一起在“小山洞”里“冒险”,展开“头脑风暴”;和苏菲一起深陷在这世界谜团之中,不断的思考、探索。
书中的情节环环相扣,将故事和道理融会贯通。这样的做法在一般书籍之中采用的是少之又少,可是《苏菲的世界》却将发生在苏菲身上的故事和一个个哲学道理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真是让人有了看来一章就想接下去看下一章,不肯放手的冲动啊,我不禁为之惊叹。我们甚至可以用阅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浏览这部从柏拉图以前一直到二十世纪的整部世界哲学史,而不觉枯燥厌烦。
因为快要开学的原因,今天我终于将《苏菲的世界》看完了。翻完最后一页的一刹那,我的心中波涛起伏。《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唤醒了读者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读完这本书,我也对这个世界有了更多全新的理解和认识。
最后想对自己说几句:马上就要迎来七年级第二个学期了,我要学习苏菲那种勇于冒险和探索的精神,在学习上更加用心,攻难克坚,勤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不留遗憾。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篇5
《苏菲的世界》第一遍终于读完了,读得较慢,因为关于哲学,比较烧脑,并且每天和一本散文类的书搭配看,搭配的两本散文书早读完了,也亏后来搭配的《沈从文经典作品选》大开本,耐读,还剩有几十页,终是熬过了《苏菲的世界》。
除了读时的脑洞大开,过后却并没有太多的印象,有点惭愧。
所做的比喻,印象深刻的是关于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而我们多数人都是那些窝在舒适柔软的兔毛深处,不愿爬出、得过且过的人;再就是“地球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
印象较深的金句:
“我不会听任你变得和其他人一样没有感觉、无动于衷。我希望你有一个好奇、充满求知欲的心灵。”
“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
“唯有平衡、节制,人才能过着快乐和谐的生活。”
“我们的本质原来也和梦一般,短短的一生就在睡梦中度过……”
“不能汲取三千年历史经验的人没有未来可言”
“尊重每一个人的本身,而不要将他当成达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
……
所有提到的哲学家,记住的有:
德谟克利斯特,他提出了原子理论,还有关于‘灵魂原子’的说法,令人印象深刻;
希波克拉底,他的‘医学伦理’,他要求学生宣读的誓言,我觉得让如今的医生来宣誓,也是合适的;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三位师生关系的继承和发展,也有个印象,得益于学校里学的知识的积累,知道这三个人;
笛卡尔,以前只知道他是一个数学家,坐标系,笛卡尔定理,原来他也是个哲学家,‘我思故我在’竟是他提出的;
之后的康德、黑格尔,只是知道是哲学家;
达尔文,只知道是进化论的提出者,不知道也是个哲学家;
马克思、恩格斯,这些因为国家的制度,在小时候的政治里就学过他们的思想。
哦,还记得一个休姆,但是他的哲学思想不知道主张什么了。其他的那么多的哲学家,连名字也记不起来了。
正如作者所说:“这不是一个读一次就可以的故事”,我也需要再来读,再来读。
苏菲的世界精选读后感篇6
“你是谁?”这就是苏菲世界给我的一个很简单但是却又意味深长的问题。
就像主人公苏菲一样,在她的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加上离奇的故事就为每个读者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从苏菲在信箱中取出的一封写着“你是谁?”的信开始,在艾伯特的指点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有了初步了解。她对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包括达芬奇的绘画、莎士比亚的戏剧、古登堡的印刷机……涉及艺术、科学、建筑、数学等许多方面。至于近现代,艾伯特的“哲学函授课”包含了康德、黑格尔、弗洛伊德乃至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看这样一部作品,让我看到了全人类的文明。在苏菲的所到之处,到处都凝结着文明的精华。看过之后,我已经不仅仅是学到了一些东西,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震撼。
当一本书真正的被读完时你会发现我们对自己都将有一个很不解的困顿,我们是谁,我们真的存在吗?我们的生命从何而来?我们又将去向何方?有时自己就试问自已,多年以后,一切都归于湮灭之中,我会存在?渺小的我会存在过,或曾经存在过?真不敢相信“恐惧”竟是我读完书后的第一感觉。我不知道他人读此书的过程中是否会有这荒谬的感觉。这是我真实而自觉荒谬的心灵体验。迄今为止,《苏菲的世界》是让我感觉最奇特的书,真的,在以往没有任何一本书会这样让我沉迷其间而深感“恐惧”,读后对这“恐惧”深感荒谬。要解决这种恐惧这种荒谬就只有通过自己的思考,通过思考来更加清楚地认识这个世界,这大概也是作者的最终目的吧!这些问题是那样的深奥,不过可以欣慰的是我们在读书在扩展自己的视野,不论是生命的还是心灵的。
我原以为哲学是一门不切实际的学问,但当我读完全书后才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哲学是“关于天底下每个人都关心的一些问题的学科”。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我认为哲学不是科学,因为它没有什么精确的公式来计算、来衡量。哲学是对未知事物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的假设性解释,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在我们的这个世界,仅有科学而无哲学,仅有事实而无洞察力和价值观,是不能使我们免于浩劫和绝望的。科学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给予我们智慧。
《苏菲的世界》用哲学思考着世界,在我们的世界用心过好每一天的生命。欢喜也好哀愁也罢,学着自己书写自己的生命哲学华章。
《哈姆雷特》的读后感800字
【篇一】《哈姆雷特》的读后感800字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争议的一部,也是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篇二】《哈姆雷特》的读后感800字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篇三】《哈姆雷特》的读后感800字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篇四】《哈姆雷特》的读后感800字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篇五】《哈姆雷特》的读后感800字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初中读后感600字【十篇】
【篇一】初中读后感600字
“当人类得知宇宙状态后,这个在篝火旁大喊的孩子立刻浇灭了火,在黑暗中瑟瑟发抖……”。这是我在?三体?这本书中感受最深的一句话,这里的孩子,指的便是人类文明。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慈欣,读者都亲切地称呼他为“大刘”。这本书的内容分为三个阶段,最开始人类还对太空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时人类收到了一个来自外太空的警告,让地球人不要向太空里传输信息,可好奇的地球人却依然向太空发送了地球的坐标,导致了三体文明——太空中的另一个文明,想要统治地球,让地球成为三体人的殖民地。三体人制造了智子等一系列高科技控制地球,传播思想。当地球人类了解“黑暗森林”的游戏规则时,地球人恐惧了,但因为地球人类的疏忽导致了“黑暗森林”的打击降临了——另外的文明发现了地球,并毁灭了太阳系。三体文明早已逃之夭夭,故事以宇宙重新坍缩进入田园时代为结尾。
在小说中,“大刘”把他笔下的星球一次次的摧毁、重塑,他笔下“有道德”的地球人类在“零道德”的宇宙中终究无法生存。在情节中,我看到的是人类为了生存,一次次为理想付出,一次次改变自己,一次次的为自己的行为忏悔。可终究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遭到无情地毁灭。难道是还不够努力?不,是因为人类自以为经历了千年的文明,可以掌控所有。其实人类的进步才算得上蹒跚学步;自以为懂得了生存竞争的法则,其实远没有竞争的实力。“大刘”在文章中设计出一套“社会宇宙学”,我认为宇宙中的规则:第一,生存是文明的必需;第二,宇宙中的文明在不断进步,但是竞争无处不在。
在生活中,也可以把学习想成“黑暗森林”法则,你不努力,骄傲了,离你的失败就不远了,你将会被竞争对手比下去。在人类思考问题,努力进步这方面,我想起一句话:“虽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可人类如果不思考,上帝连发笑都不屑。”
【篇二】初中读后感600字
我喜爱读书,这是因为在我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图书馆,那时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喜欢闻书中散发出的淡淡墨香,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读一本书,品书中喜乐,尝生活苦甜。我的心情会随着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变化,亦或大笑,亦或悲伤不已。
在我的书橱中,藏有很多本书。《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好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背景下,经历着一个从统一导致分裂,又从分裂趋向统一的历史进程。群雄逐鹿,渐呈魏蜀吴三足鼎立的格局,后又相互争斗,最终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结局。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站在我的面前:雄才大略、生性多疑的曹操;仁民爱物、礼贤下士的刘备;威猛刚毅、义重如山的关羽;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在所有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贤相诸葛亮,他头戴纶巾,手握羽扇,身在茅庐,心系天下。他具有经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还有着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的奇异本领。他智慧过人,知天文,晓地理,为了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走出茅庐,为他谋划天下。“草船借箭”、“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三气周瑜”、“空城计”等军事策略上的奇迹,让我记忆犹新。他临危受命,殚精竭虑辅佐幼主刘禅,留给后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这就是一代伟人,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人和者,得天下也。”诸葛孔明以其卓越的政治军事才干,建蜀国,兴汉业,历经图治,呕心沥血。以其智,以其情,以其义,展现了一代蜀相伟大的胸襟气魄,令天下人为之敬仰,让我醉,让我痴,令我狂。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首荡气回肠,耳熟能详的《临江仙》在我脑海中久久萦绕。历史的画卷突然打开,我穿越到群雄争霸的三国时代,站在那高高的城楼上,看到各路英雄施展拳脚,立功建业,我又重新认识每一位英雄……
再读三国,我的血液依旧沸腾,它是一本详尽而宏伟的历史史书。在这些历史英雄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三顾茅庐的刘备对成功有着执着的信念;文武双全的曹操让我明白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性格耿直的张飞告诉我们做事不要冲动;机智冷静的诸葛亮对我说做人要坚守诚信和忠义。每读一次感悟不同,每读一次意境也不同。读史书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理。读三国,让我知道做人的原则。
【篇三】初中读后感600字
提到天才,脑海里便浮现出努力、优秀、成功这样的词语。假期中,有幸读到了《努力让我超越天才》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天才的另一面——人性的光辉。
有一年,发明家爱迪生和助手们制作了一个电灯泡,那是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一夜后的劳动成果。由于要做后续实验,爱迪生便嘱咐一名刚刚来实验室的年轻学徒,将这个灯泡拿到楼上的另一间实验室里。这名学徒一点不敢大意。他小心翼翼地从爱迪生手里接过灯泡,非常谨慎地一步一步朝楼上走去,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将手里的这个新鲜玩意儿滑落在地。然而,学徒越是这样想,心里就越发紧张,手也跟着禁不住哆嗦起来。当他好不容易走到楼梯顶端时,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灯泡掉在地上。
读到这里,我为爱迪生和他助手们感到烦闷,要知道电灯泡倾注了许多人心血的成果就这么被打碎了。又为这名年轻的学徒感到难受,他心里该多难受啊!不会就此被赶出实验室吧!
可爱迪生并没有责怪他,而是又做了一个灯泡。当需要再次送到目的地时,爱迪生竟然毫不犹豫又选择了学徒。
看到爱迪生的选择,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又选择这个学徒呢?他可是把你的心血打碎过一次的人啊!你难道不怕他又一次的重复错误嘛!
转念一想,站在学徒的角度,他的内心该多么感激爱迪生啊!
再一次的相信,去原谅他的过错。
再一次的机会,去弥补他的过失。
这一个爱迪生在我的心中不再仅仅是个发明家,他更是有着洞悉人心智慧的人物,他的这种原谅不是轻飘飘,而是让那个有着过错的人内心也得到了释放。
这一刻,我看到了天才的另一面。
是啊,每个人都会犯错,对待他人的错误,我们应该理解与体谅。否则,会让人的内心不安,这样一来,相处就会遇到困难。
说到这,让我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个人--刘老师。有一次我和几个人在楼梯旁扔纸球玩,被刘老师逮了个正着,本以为会被狠狠批评一顿。没想到她只是告诉我们太危险了,建议我们换到操场去玩。那一刻,我对刘老师充满了感激,也告诉自己绝不再犯。
《努力让我超越天才》这本书,本想努力提醒自己可以成为更优秀的人,现在我明白了成为更优秀的人,并不仅仅是靠成绩,他们的另一面,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篇四】初中读后感600字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名叫《送别》的小曲妈妈在我小时候经常哼唱给我听,以前我还不懂其中深意,直到我最近看完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后,我便深深被吸引在这部小说里。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最负盛名的作品。作者林海音以自己六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完成这部自传体小说,用英子稚嫩的双眼去观察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透着一股淡淡的悲伤。小说里面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人公小英子,勇敢的宋妈,还有“疯女人”秀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章中的人物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表达了告别童年的悲伤和对童年怀念的情感。
小说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英子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情,岁月匆匆,她也长大。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小英子也不得不成长。
读到全文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朋友了”我的眼眶渐渐湿润了,这是我感触深的一章。“走过院子,看到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每每读过这句话,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面对父亲去世的噩耗,英子看似平静,但我们却能感受到她内心的那份波澜,她是家里的孩子,看似淡然的她必须要积极的面对一切,承担起她应尽的责任。我在她的淡然中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种影响自己一生的最真挚的父爱,是何等的伟大!
【篇五】初中读后感600字
假设我的出生是漫步在寂静无边的台阶上,从黑暗走向光明会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与欣喜,反而之从光明走向黑暗会瞬间对世界充满绝望与不安,我甚至感觉自己会一脚踏空。
人生来都是这样,若是在阳光与温暖下长大,便发自本能地惧怕阴云遮住的那一部分。暑假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年幼的海伦出生没多久就因一场疾病夺去了它童年所有的色彩,却抹不去她那分美好的回忆,她性情开始变得古怪又难以相处,直到莎莉文老师出现在了她本是通往前方一路灰暗的人生轨迹,海伦学会了用手去感知世界认识世界,精神由此获得了解放。
海伦一直鼓励自己要把别人眼睛看见的光明当做她的太阳,把别人的耳朵听见的音乐当做她的交响乐,别人嘴角的微笑当做她的幸福。对于海伦来说能够看到世界的影像与听到世界的声音是一个遥不可及而又充满期待的梦想,但她不放弃,学会了写字、说话。
我和她不一样,我经历过无数的白天到黑夜,黑夜再至白天,假如给我三天黑暗,当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目之所及是一片漆黑亦或是空白,我想我一定会非常恐慌害怕,因为这是充满危险与不安的,既纯粹又深邃的颜色,周遭的一切声响都足以让我变成惊弓之鸟。我会幻想感官关了一扇灯,开关拉扯着我的心跳加速。
如果我和海伦一样,当站在颁奖台时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却无法看到那五彩斑斓的灯光打在舞台上是多么的绚烂,我开心不起来,我甚至会愿意用毕生荣誉换取三日光明。然后我就可以看到太阳,看到亲人,看到朋友与一草一花……再把它们画下来。
海伦有一颗“心”,真正的心,哪怕她看到的是一片漆黑与空洞,但她的心始终如一,永远是明淌着的,永远是满着的。我是个正常人,我可能始终不能与盲人有共鸣,我睁眼闭眼也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我希望,我也能保持一颗永恒不变的心。
【篇六】初中读后感600字
读书能让我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我学习到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方法;读书能让我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在这时间充裕的暑假里,我就像一只“小书虫”每天徜徉在书本里,体会着书给我带来的快乐与成长。
当我拿起这本不厚的书本《老人与海》时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就是觉得书本不厚一会就能看完它,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读起来的时候却被书中的这位主人公深深的吸引了。书中特别用了瘦骨嶙峋这个词语介绍了这位老人。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位瘦的像皮包骨头一样,一定没有什么力气和精气神的老人,相反在往下读时才了解到他是一位坚强、勇敢、不为困难屈服的老人。
《老人与海》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老渔夫一次特殊的捕鱼经历。在连续84天一无所获后,老人钓到一条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马林鱼,这条鱼的力气特别大,老渔夫和它斗了几天几夜。终于,老渔夫征服了这条大鱼,可是在争斗时大鱼的血腥引来了一群凶残的鲨鱼,这时的老渔夫已经没有什么力气和鲨鱼们争斗,即使这样老渔夫还是没有放弃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但是大鱼还是被鲨鱼吃掉了,所以老渔夫只带回了一副巨大的鱼骨头回家。
虽然老渔夫没能把大鱼带回家,在很多人眼里觉得他还是一个失败者,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在精神上捕获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鱼”。他一个人出海84天,两个多月的时间呀!这段时间里都没有捕获到鱼。试问,有几人能坚持下来?老渔夫中途有想过放弃,可是一种信念和不甘心让他坚持了下来,他觉得自己都已经坚持了这么多天现在放弃太可惜了,身为一位老渔夫他很明确自己的目标。因此,别的渔夫都放弃时,他仍然选择坚持。可是,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做到像渔夫这样呢?
渔夫的精神使我想起自己学骑单车时的情形。第一次学单车时我特别紧张和害怕,把手都抓不稳,妈妈在后面帮我扶着,当我骑上单车时妈妈松开了她那双强有力的大手,我失去了平衡重重的摔在地上腿和手都划破了,我哭着和妈妈说我再也不学骑单车了。可是读完这本《老人与海》我被老渔夫永不放弃,坚持到底的精神感动了,于是我拿起放在家中闲置已久的单车继续练习,在多次失败和坚持不断的练习中我终于学会了骑单车。
读完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做任何事只要你不轻言放弃,敢于面对,坚持不懈一定会有好的收获。
【篇七】初中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超级呼噜侠》。
故事的主角是13岁半,身高不详体重不详的男生朱胖胖。他的超能力是空间瞬间转移,小区失火的时候,大家都急着逃命,他却是立即躺下睡觉,随着他的呼噜声,大家有惊无险地被转移到了安全地带。因为这种超能力,他被大家称为“呼噜侠”,也因此他进入了超级英雄组织。这个组织的目标是:伸张正义,惩戒犯罪,保护地球,维护和平。在这里胖胖认识了会读心术的梁美丽,有点暴力但是会瞬间释放一万伏电压的旦旦,急性子超级大力士薛南风,胆小鬼会高分贝攻击的段小二和书呆子会控火的李同飞。大家在训练中成为了好兄弟。
就在大家为了世界和平努力时,胖胖无意中发现组织的负责人梁元,他真正的计划是以生物技术控制这些超能力孩子的基因,妄想组织成一支无坚不摧的军事力量,来达成自己统治世界的目的。胖胖和旦旦带领着伙伴们用自己的超能力齐心协力打败了梁元,这个过程中梁美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呼噜侠”用自己的超能力保卫了世界和平。在我的心目中,消防员就是现实世界中的超级英雄。哪里失火,大家都逃跑,他们却逆行往最危险的火场冲锋。哪里有人落水,是他们义无反顾的跳进去救人。今年好多地方发洪水,也是他们奋斗在抗洪的第一线……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一名英勇的消防员!妈妈说现在的我,乖乖听话,好好学习,做好孩子就是“超级英雄”了。哈哈,这本书中的小超人们也是各有各的缺点嘛。我也会好好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小问题,向着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们努力的!
【篇八】初中读后感600字
你是否想要一个能变零食的大口袋,你是否想要一个可以帮助你写作业的机器人,你是否想拥有一支可以帮你写考试卷的神笔……
有一个小男孩就拥有一个想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的宝葫芦,他就是张天翼爷爷童话故事《宝葫芦的秘密》的主人翁王葆。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男孩名叫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王葆坐享其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宝葫芦帮他学习,做模型,考试......王葆经不住梦想成真的诱惑,成了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宝葫芦让他拥有了一种特殊的幸福,王葆对宝葫芦有了依赖性,结果,宝葫芦非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中,宝葫芦施展魔力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移到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苏鸣凤的名字也一起移给了王葆,最后事情败露了,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最后王葆醒悟了,扔掉了宝葫芦。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我也像王葆一样,几乎天天想着有个宝葫芦。有了宝葫芦,我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吗?再也不用写没完没了的作业;再也不用去背那些枯燥无味的古诗古文;更不用费脑筋去考试。我由王葆联想到自己,我不是和王葆一样吗?甚至我也有一个“宝葫芦”。在家里,妈妈是我的“宝葫芦”,我房间里的内务都是妈妈帮我打理的,我要什么妈妈就给我买什么。但我却还不知足,光想得到现成的,不愿多出力。每次我做数学作业,计算器就是我的“宝葫芦”,三下五除二的就计算出来答案了。读了这个童话故事,我知道不做家务以后上高中,上大学住校生活就不能自理。用计算器这不仅会让我思想变得懒惰,还会让我计算能力变弱,影响以后的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要什么有什么是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的,只会带给像王葆一样的无聊和痛苦的生活。
王葆最后抛弃了“宝葫芦”,我也要抛弃自己的“宝葫芦”——“不劳而获“的恶习,以后做事尽量不靠别人,还要帮妈妈做家务,不劳而获能叫人变懒变坏,学不到真本领,这样长大怎么为祖国做贡献?
【篇九】初中读后感600字
前段时间,我读了我国杰出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故事讲述了苏北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触颇深。
主人公三毛是一个身世凄凉,受尽欺辱、贫穷的只剩下三根头发的孩子。他没有亲人,为了生活从苏北农村来到上海,吃得是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得是垃圾车,冬天就以破麻袋为衣。为了生存,他捡过烟头,帮人推过黄包车,做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总是受人欺辱,挣到的钱连顿饱饭都吃不了。
尽管命运对三毛是如此的不公,但三毛依旧保持他善良的本心。他帮助被欺负的小朋友,把自己仅有的饼分给老爷爷吃,他还不顾生命危险,救起落水的小男孩。同时他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有一天,他去弄饭吃,看到一个饥饿老奶奶抱着一个身体瘦弱的小宝宝,三毛慷慨的把自己的饭全给了老奶奶,全然不顾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三毛的善良有爱心深深感染着我,也影响着我,让我立志成为像他那样的孩子。
尽管生活是如此的残酷,但三毛依然不向生活屈服。他勤劳、好学。在悲惨的流浪生活中,他卖过报纸,擦过皮鞋,当过学徒,尝尽苦头,但依然坚强勇敢。他的这种精神让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我自惭形*,想想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就想放弃的我,不禁脸红,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向三毛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坚强。
在张乐平先生的笔下,生活是苦的,但三毛却用他的善良和坚强回报生活,让我在感受旧社会的冷酷无情的同时也看到一个不同寻常的三毛。在悲苦中的三毛都能做到勇敢面对生活,那今天生活在和平幸福社会中的我们呢?我想我们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社会多做贡献。
【篇十】初中读后感600字
旧中国底层百姓的悲哀——读《为奴隶的母亲》有感。
这个故事已经很远很远了......但又似乎不远。
或许听起来有些骇人,在1930年的浙东农村仍然存在着“典妻”制度。几千年封建王朝对女性的压迫,羞辱,依然延传在这闭塞的地区。
事实上,“典妻”甚至连“纳妾”都不如。家里穷的响叮当,又背负着一身赌债的男人,把家里该卖的都卖光了。回头看看自己空空如也的房屋中突兀地坐着一个面色枯槁,神情凄惨怀里还依偎着一个五岁小男孩的女人。男人经别人一提醒,眼珠一转,想着自己现在那么穷,妻子跟着自己也受苦,家里还多出了一口人吃饭。还不如把她典几年给有钱地主家,赚个百十来块钱,先把自己的赌债还了再说。说到做到,妇人第二天就被一顶轿子送到了地主秀才家,过了三年,为秀才诞下一子,因为典这妇人来就是为了给秀才传宗接代的——秀才的妻子生不了孩子。
孩子生下来了,妇人的典当期限也到了,妇人该离开了,她将要告别自己这么几年来相对富足的生活,再回到那个阴暗的,穷困的家中。她不是没有过挣扎,可在秀才家里待着,哺育着新诞下来的叫秋宝的孩子,妇人心里头还惦念着家里头那个瘦骨嶙峋名叫春宝的孩子,惦念着他的父亲会不会殴打他,会不会苛待他。而当她回到了那个穷困潦倒的家里,她又开始惦念起白白胖胖的秋宝,想念他在自己的臂弯中酣睡的那些阳光明媚的日子。想念他在吮吸乳汁时满足的笑颜。两个孩子同样都是她的宝,手心手背都是肉,让妇人割舍哪一个,心中都会有痛苦,有不舍。
到底是什么是谁造成了妇人如此悲惨的境遇?是伪善却富有的秀才,是尖酸刻薄秀才的大妻?是妇人那心狠的丈夫?都不是,归根究底的还是那“吃人”的封建礼教硬生生地将妇人“扯成了两半”,联想到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她们又何尝不是被封建礼教所“吞噬”的产物呢?旧中国底层的女性在面对阶级压迫以及典妻制度之时,往往采取了顺从,忍耐,苦熬的态度,就像待宰的羔羊。她们既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她们寄望于富有阶级多发善心,而不知正是这些所谓的阶级制度,深深地侮辱,损害了她们的人权。在封建礼教和等级制度下无可选择的命运,是旧中国女性普遍的悲哀。
而文中的另一个悲惨的人物形象,我觉得是妇人的丈夫,那个被叫做“黄胖”的男人。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黄胖”起先是一个非常勤勤恳恳的皮贩兼农夫,他能将每行秧苗插得非常直,很受别人夸赞。但是在那严酷的封建剥削制度下,“他的境况总是不佳,债务是年年的积起来了。大约是因为境况的不佳,烟也吸了,酒也喝了,钱也赌起来了。”他开始变成一个非常暴躁且凶狠的男人。他不顾妻子的苦苦哀求将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直接丢进沸水里,他用锄柄狠狠的敲打春宝的额头,以及他典当妇人的这种令人唾弃的行为,看了之后你可能会义愤填膺:“这个男人简直就是禽兽,连禽兽都不如!这样的人渣还活着干什么!”可你仔细想想,他也是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的受害者。如果没有对农民如此残酷的剥削,他也不会走到如今的这步田地。“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可以的话,他难道不想好好的疼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吗?他难道不想好好地耕作,过上虽不富裕但尚可温饱的生活吗?可是他做不到了,是残忍的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一步步地将他逼入了这个如此艰难的地步,他无法,他不敢直视自己眼前的生活,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希望,一眼望到尽头的黯淡,连光的缝隙都钻不进来,所以他开始堕落,开始自暴自弃。他,又何尝不可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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