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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1000字范文
读后感1000字范文分享,书中自有黄金屋,阅读在生活中占据着一席之地,阅读的世界是宁静的,阅读不仅仅是一个学习课题,阅读可以让我们在书中体验到人生百态。读后感里体现的是一个人对人生的感触,下面就是我整理的读后感1000字范文。
读后感1000字1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这是一本极具亲情、感人至深的散文集。作者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了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了缠绵不舍和绝然虚无。作者将每一件事物都描写得十分详细,但并没有用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语言。只是以最简单的文字,叙述着最真挚的情感。无论是亲人还是好友,他们那一瞬间的神态、容貌、动作、话语……都被作者记为文字,印在纸上,留在心里。作者用最质朴的方式,记录着周围小世界里的点点滴滴,表达着自己对他们的爱。
《目送》是本书的开篇第一章,也是一直以来深入人心的一章。在这一章里,作者写了自己目送远去的儿子,因而联想到了父亲曾经目送自己。目送儿子远去,是儿子十六岁时去国外做交换生。身为母亲的作者,对儿子独自远去十分担心,一直等待着他回头道别。但儿子却头也不回地自顾自离去。此时的儿子,也许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不用再被担心,也不愿跟母亲道别。
作者与他的孩子如此,我的父母与我亦是如此。从小到大,无数次上下学,无数次放开父母的手去找小伙伴们玩,无数次的场景数不胜数,却又历历在目。每一次送我上学,进校门前父母都会对我说一句再见,再目送我离开。而我似乎都是急急忙忙地下车,匆匆进校门。很少回应父母,更少面对面地与他们说再见。每一次独自出门,父母总是会担心我的安全,每一次都会亲自送我出去,无一例外。下车前,也总是无数遍叮嘱我注意安全,随时报平安。而我却总是敷衍回应,离开后也大都不与他们联系。
回应父母,与他们说一句再见只需要半分钟,但我却一直忽略着这对父母而言至关重要的半分钟。我总是觉得自己早已长大独立,不再需要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不再需要他们时时刻刻的担忧。因而在不知不觉中,我已失去了无数个半分钟,失去了无数次道别的机会。与此同时,父母也已默默目送了我无数次。而只顾着匆匆离去的我,看不到他们目送我时的神态,也自然读不到他们对我至深的情感。
父母总是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永远长不大,在他们心里,儿女就算已经成家立业,也还是他们的不懂事小孩。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为自己的孩子操心,想为他们多做自己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甚至如果有可能永远没有生老病死的话,他们想一直这样守护着自己的孩子,做他们的墙。为他们阻挡风雨,阻挡黑暗,供他们疲惫时倚靠,永远保护着他们。
作为父母的他们,没有返老还童的超能力,却一心想着要一直一直照顾我们。而作为儿女的我们,有机会也一定可以陪他们到老,为什么不好好陪伴,让他们少一些无法一直照顾我们的遗憾,少一些对我们的担忧,多一些与我们融洽相处的愉快呢?
读后感1000字2“儒林外史”明着看讲述的是“儒林”之外的事情,但是篇篇文章都还是脱离不了“儒林”之内,就好比写甄宝玉为的'也是反应出贾宝玉,一个为表,一个为里,表里呼应,才是作者真正想要写的的东西。
作者是明朝生人,那时的士子们科举一途为要,重视“八股文”,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儒林外史》里最有名的就是“范进中举”的那一回,痴痴地考了数十年,翘首以盼的中举消息到了,一下子失心疯了,而出主意治好他的不是医生却是一个来送消息的差人,说明其耳闻目睹多矣,足见科举制度毒害身心。
这是以前学“范进中举”时要标注的。但我再看时,却有了另一种感觉。
范进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家里没米开火,只能插个草标去卖鸡,然而东张西望良久,也没张开口。
我突然觉得,现在很多人都跟范进有相通之处,从小就被教育,好好学习,其他的事情不要你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等等,到了最后五谷不分,四肢不勤,过了几十年的人生,也只会应试教育,实质上与只会“之乎者也”、茴有四种写法的孔乙己没有多大区别。
再说,胡屠夫对范进的中举前后的反应,中举前就差说一句女儿女婿一家都是靠着他养活,才苟延残喘于人世的,动辄就埋怨范进,而在范进中举后,亲家母让他打醒范进,他却不敢动手了,认为范进是文曲星下凡,打了他,以后是要下地狱的。
不能养家糊口、屡试不第的废物女婿,到神仙下凡,处处都好的半子只有“中举”一步之遥。说来甚荒唐。这里提一个小细节,就是范进发疯后滚进水坑里,头发乱了,衣服也卷了,等他清醒过来后,胡屠夫跟在他身后,替他捋了一捋,若是如此也就罢了,关键在于作者写了胡屠一路跟着,多次替范进抚平衣服的褶皱,一个拜高踩低,跟红顶白而又封建愚弱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用《红楼梦》里评价薛宝钗讽和螃蟹咏的诗句来说就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再说另一个耳熟能详的人物,严监生,亦是如此。严监生之兄严贡生不是好相与的主儿,严监生的出场就是由他引出的,只因他牵扯进一桩诉讼官司,远走他乡,避风头去了,严监生留下,不得不替他解决纠纷,作者也就把镜头留给严监生。
严监生和严贡生的人物关系也是互为表里,在描写严监生扶正赵氏、丧妻、离世的过程中,严贡生没有出现,等赵氏当家,小儿子去世,那严贡生就如眼睛冒着绿光的豺狼一般出现了,先是假借过继子嗣,而后步步为营谋夺家产。
严监生看重的家财在他去世以后,就成了兄长的囊中之物。也许提起严监生,读者们只想起死前仍然不忘盯着两茎灯芯,直到赵氏掐去一根,才瞑目的形象,但我想说,需要联系前后,才会发现身为次子的严监生,一生是没有安全感的,患难与共的老妻王氏,诞育子嗣的赵氏都无法给他安全感,唯有钱财,才令他心底踏实。于是,他就成了悭吝之人。他的所紧紧抓住的到最后都失去了,也是讽刺。
《儒林外史》的层面多重,一时之间是写不完的。名著的特点之一就是它拥有丰富的内涵,不止可以看见当时的风物,里面的角色,还有延续至今的一些习惯,以何种角度去解读都是成立的。
读后感1000字
读后感1000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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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一
典庆之死读后感
残阳如血,一曲悲鸣葬英魂。 久违的的感觉涌上心头,血流如水,意识渐渐开始麻木,力气正在急剧下降,忍不住跪了下来,耳边隐隐传来三娘的哭喊声,是要死了的节奏么,也许吧。
三娘,对不起,你有你的信念师兄有师兄的原则,师兄不怕死,唯一遗憾的是师兄走后就只剩下你一个人孤苦的活在世上,师兄不舍也不忍,真的好想亲手把雕刻的老虎送给你,不管怎样师兄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 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里,记忆如潮水般袭向我的脑海。当年师傅死后,我遵从他老人家的遗愿继续效忠魏王,我知道你是激烈反对的。脑海里依旧不时的响起你的话:“师兄,师弟们们还小,你这是让他们送死啊。”三娘,师兄何尝不懂这个道理啊,但是师兄也有自己的苦衷。要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国家都没了,还会有披甲门的一席之地么。这是一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决绝之事,师兄效忠的不是魏王,而是为了保护魏国的百姓。保家卫国,战死沙场是每个热血男儿的责任,也是披甲们的义务。你的离家出走在师兄的意料之中,这样也好之前能为披甲们留下一丝血脉。三娘,你可知道披甲门子弟每一个都是好男儿,师兄带领他们浴血奋战,杀敌无数,连破13辆战车而毫发无损,获得“铜皮铁骨,百战无伤”的光荣称号。然而尽管如此,师兄还是败了,败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秦国铁骑之下。
战场的惨烈是常人无法想像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连披甲们的子弟都不能幸免。在成为俘虏之后,师兄已经万念俱灰,生无可恋。但是老天还是公平的,在我最绝望的时候遇见了农家的朱家,他用重金把我救了出来,条件是效忠他。为了摆脱俘虏的身份,我答应了,一开始我并不是真心效忠于他,然而随着逐渐深入了解我越来越佩服这个矮小的男人。直到有一次连下十九天的雨朱家愁的的依旧是百姓生计的那一刻,我才真心效忠这个男人。
加入农家之时,听说三娘你也加入农家烈山堂,我满心欢喜以为我们两师兄妹可以再次合作杀敌。只可以阴谋来得太快,令人猝不及防中田猛被刺杀,为了争夺侠魁之位,农家开始了连绵不绝的内斗,信念的不同让我再次处于对立面。我不得不出手和你们打了一场,这次我胜了,但是三娘我说过我永远不会杀你,尽管我们反目成仇,但师兄还是要保护你。师兄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最后一刻,我所依仗的硬功失效了,被二公子反败为胜。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我才知道这是一场可怕的阴谋,我们都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颗棋子,但没有人能听到我说的话了,三娘,希望你能坚强的过下去,躲过这场阴谋,师兄已经是无力回天啊。 别了,三娘,别了,农家,别了,披甲门。
读后感1000字二《北京人在纽约》读后感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是《北京人在纽约》这部经典作品中最广为流传、最深切、最让人沉思的一句经典语句。这句话被标识在《北京人在纽约》这本书的封面,可见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中便悄然升起一个大大问号,难道这句话不矛盾吗?连我小时候都可以写出这样的语句来,难道作者就这水平?可是,在我读完这部小说时,我知道我错了!我懂得这也许是曹桂林先生在美奋斗十多的最大感想,充分概括了中国第一批赴美淘金的人们在国外生活的事业与情感历程。
在我所知,这部小说还被改为了电视剧版《北京人在纽约》,并且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的确,这部小说无论是语言方面的功力,还是情感方面的交流都能够深深吸引人们的眼球,引起共鸣,给人的心灵来一次彻头彻尾的救赎。
从古至今,美国的西方文化传统与中国的东方文化就是截然不同的。中国是行义的生存,而美国则是利己的主义,由此可见,这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中西方价值观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体现在人们对金钱的不同认知上。在踏上美国这片令人向往的国土之前,王起明、郭燕夫妇对人对事都抱着万分的热情,并且是典型的、具有传统观念的中国人,这些传统的思想在他们的脑海中可谓是根深蒂固。虽然他们也急切需要金钱,但他们仅仅把它当作是一种促进自身事业发展的方法,一种精神有寄托、生活有着落的经济基础。他们对于金钱甚至一切的美国文化可以说是一概不知。
但从实质上说,金钱文化就代表这美国文化的本质,就像小说曾非常贴切地道出了美国文化的内涵“这就是美国文化,赤裸裸的拜金文化。”有了钱就有了一切,没钱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甚至生命和感情,可以看出金钱在美国已然成为一种文化。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小说的开头姨妈借钱这事给他们夫妇两上了生动的一刻,让他们初来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感到世态炎凉、幻想破碎。姨妈不是把他们接回家里热情款待,而是当晚就把他们扔到了破烂到无法想像的地下室里,还随手扔给了他们九百美元的债务。这一场景,足够让他们回味一辈子,且受教一生。然而,最讽刺的、也是最升华的'地方就是小说的最后,王起明又给了帮助抚养他女儿的恩人邓卫上了同样一课。因此,可以说这种做法与中国的金钱价值观是完全相悖的。所以,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想要维护自己的高傲自尊是没有一丝可靠性的。
最终,在不同文明的碰撞下,王起明也变成了当初自己所鄙弃的冷漠无情的一类人。他们身处的岁月价值观的动荡,注定了他们想“活在美国”的信仰只是凑合在一起,随时破碎。
读后感1000字三读《穿越玉米地》有感
中国有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写了一本相当有名气的书《穿越玉米地》,读了它的人都觉得获益匪浅。
《穿越玉米地》中有这样一则故事,有一场名为“穿越玉米地”的比赛,谁要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横穿过一片玉米地最快并且手中的玉米最多,谁就会成为获胜者。参加这项比赛的共五个人,他们是A:本市的短跑冠军,素有“飞毛腿导弹”之称,他的自励语是“速度就是一切”。B:一位篮球运动员,拥有强健的体魄与顽强的意志。在他看来,胜利就像将球放入篮筐那么简单。C:一位老道的猎人,长年在森林里居住,据说他的枪法很准,但大多数认为那不是因为他的枪法好而是因为他有一双比鹰眼还敏锐的双眼。D:某大学的农业学博士,他已将自己的大半生都用在了改良农作物,而这次比赛用的玉米地中的玉米就是他的研究成果。E:一位中年农民,因为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他种了很多年的玉米。
故事的问题是:谁将赢得这场比赛?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读者们的逻辑:既然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里跑完全程并且手中要有多的玉米,那么速度肯定是最重要的了。因此A获胜的可能最大。但是仔细想一想,A和B同是运动员,B虽然跑得慢一点但身手敏捷,谁是冠军还不一定呢。C呢?虽然他没有身体上的优势,但是他有眼光,能比别人更清楚地看到前方的路,能比别人更容易发现大个的玉米。他夺冠的几率也不小。而D,虽然他是参赛者中最年长的一位,但他的智能却是其他人所不能及的。最后再来看E,他虽然只是一个农民,看起来在体力和脑力上都差强人意,但他却是经验最丰富的一位,因为他在这之前不知已经搬了多少玉米。仔细分析之后,这五个人赢得比赛的几率还都差不多,可是在速度,天赋,远见,慧眼以及经验的比赛中,到底谁能获胜呢?读者从此陷入了思维的迷雾。
也许有极个别的头脑灵活的读者会问:为什么不合作呢?比赛中并没有禁止合作啊!
回答正确!这场比赛的获胜者就是合作者。虽然每个人的特长、天资都是很优秀的,但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完美的,任何人都有它的缺点与不足。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信赖与利用我们的长处而忽视自己的缺点,那么我们注定与成功无缘。一个最浅显的例子就是木桶装水——一只木板围成的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所有木板中最短的那根,而并非最长的那根。想要木桶装水更多,只需取长补短。但其本质还是二个字——合作,合作学习使我们的效率更高,合作生活使我们的生活更和谐。
为了在人生的赛场中能够最多地摘取玉米。我们一定要学会合作。
;《天堂与地狱》读后感800字
——读《天堂与地狱》有感
和谐美是美的最高境界。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就说过:"美在和谐。"可见,和谐美是一个极古老而又至今依然熠熠生辉的美学命题。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看到了一篇《天堂与地狱》的故事,从中所悟出的道理让我永远铭记于心。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问上帝,他想知道到底天堂和地狱是什么样子,于是上帝就说先带他去看地狱,带他来到一间房间,里面有一个长条形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种很香的食物,桌子上面坐满了人,每个人都面黄饥瘦,非常的饥饿,他们每人有一双很长很长的筷子,他们把夹起的菜尽力想喂到自己的嘴里,可是由于筷子太长,没有一个人能把菜喂到嘴里,所以这个房间所有的人都是非常痛苦的样子,看着好吃的菜,却吃不到!于是这个人就给上帝说:“太残忍了吧,那带我去天堂看看吧!”上帝说:“好啊,其实天堂就在地狱的隔壁!”于是他们来到隔壁的房间,看到的是同样的长条桌子,同样很好吃的菜,同样的每人拿了一双不可能喂到自己嘴里的筷子,不同的是他们都非常的开心!因为他们都把自己夹起的菜喂到了别人的嘴里,所以大家都吃到了美味,而且人与人之间也非常的开心!!听了这个故事让我感触到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多多的交流的,只要能和谐相处,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幸福地生活。
读了《天堂与地狱》的故事,再想想我们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真是惭愧。记得有一次上课,老师让我们四人小组讨论问题。本以为我们可以和谐地相处,可是偏偏在一个问题上出现了分岐,大家各自坚持自己的意见,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结果,不但没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而且还受到了老师的批评。这都是我们不能和别人和谐合作惹的祸。
还有一个是发生在我们宿舍的故事:一位同学不小心弄湿了另一位同学的衣服,眼看那位同学要发火了,另一位同学及时而又真诚地说上一句:“对不起!”一场即将发生的战争就这样避免了。你看,“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人与人之间能那么和谐,还人什么问题是我们不级解决的呢?
和谐,一个多么美丽而又熟悉的字眼。成为一个更好的团体,需要和谐;建立一个更好的社会,需要和谐;人与人之间,更需要和谐。我们渴望和谐,更渴望一种由和谐形成的“和谐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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