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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字读后感大全精选汇总
读好书,写好 文章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700字 读后感 大全精选汇总,方便大家学习。
700字读后感大全1
这几天,我读了一个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书。他写的书很多,如:《最后一头战象》、《警犬拉拉》、《狼王梦》、《第七条猎狗》、《天命》……这次我读的书是《鸟奴》。《鸟奴》这本书分为五个 故事 ,为:”鸡王“、”灰夫妻“、”会占卜的佛法僧“、”会捉大鲵的鱼鹰“和”鸟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鸡王。鸡王的主角是哈尔,据说在当地每年都举行一次斗鸡会,而哈尔赢得了六年的冠军。当他第七次上斗鸡会时,它就是七岁了,他已经属于老年期了,但他拥有鸡王的精神,几乎打败了所有对手,为什么说他几乎打败了所有对手呢?因为它败在了小黑鸡手里,它和小黑鸡拼了命的打,但终究还是老了,爪子没那么锋利了,被小黑鸡啄瞎了一只眼晴,被打折了一只翅膀,最后败下了阵来。又过了一年,斗鸡会又开始了,小黑鸡再次获得冠军,就在为它颁奖的时候,哈尔从后面扑了过来,与小黑鸡厮打。哈尔知道,他斗不过小黑鸡,但它仍顽强的抵抗着,被打倒了,站起来,被打倒了,又站了起来。这时,小黑鸡有点害怕了,它不是害怕打不过哈尔,而是害怕它这种精神。就这样,它投降了。它一投降,哈尔便倒在了地上,他死了,死在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斗鸡会的宝座上……哈尔的这种精神让我感动。哈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感动!哈尔为什么可以赢?它已经那么老了为什么可以赢?因为他坚持不懈!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记住”只要坚持,就会胜利“!
700字读后感大全2
很早就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那时候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感觉很有趣。这个寒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地阅读、品味。主人公鲁滨逊是英国人,出生于17世纪中叶。从小他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以后不顾父母的阻拦,一心去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逃走了,却流落到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鲁滨逊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 种植 粮食,圈养山羊,修造船只,烧制陶器,用树条编箩筐。让自己生存了下来,还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星期五”好多文明。后来鲁滨逊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被歹徒劫持的货船船长他们,从荒岛生活了28年的鲁滨逊终于回到了家乡。我也喜欢航海和冒险,从没想过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总想着会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尊重和羡慕。现在看来真的是纸上谈兵,想法过于理想和简单,甚至是愚蠢。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才会走出困境,开辟新的天地!焕发新的生机!而我们就是在不断的挑战和解决困难中成长起来的。鲁滨逊真的是好伟大!那样艰难的处境,他都一一克服,创造出生存的奇迹!相对于我们的学业来说,荒岛生存要难的多,难道我们不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取得好的成绩吗?喜欢鲁滨逊的坚强,聪明,和他超人的智慧,还有乐于助人的品质!也喜欢“星期五”的活泼,灵敏和好学。好想看看鲁滨逊和“星期五”长什么样!呵呵,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有智慧的人的面貌肯定是不同于常人的,你说呢?
700字读后感大全3
对于看书,我不喜欢全部都充满知识的,或是特别神奇的科幻类书籍,相比我更喜欢故事情节丰富的故事。
但这次在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了书架上尘封已久的《海底两万里》。可能由于自己的“偏见”吧,一开始并没有抱多大兴趣,只是想着读完它完成任务。
于是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看过一两章后就觉得十分的好奇,脑海中有了许多问题。鹦鹉号的尼摩船长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远离陆?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还有捕鲸手又会怎样展开这场被俘虏的海底旅行?在海底旅行中又会发生什么呢?他们会一直在潜艇上吗?我带着这些问题继续读这本书。
后来慢慢的,吸引我的不再是这些故事情节的问题,而是,作者笔下的海底开始抓住我的眼球。神秘的海底隧道,从未想过的海底森林,沉落在海底的秘密古城。那些沉寂古船中的故事。。.。。这的让我大开眼见!在描写这些历程中还包含着生物,物理,历史等知识。
有时伴随着作者的描写,我感觉自己也在这个旅程当中。成群的鱼好似真的从我眼前经过,分门别类,我仿佛亲眼看到了它们的真面目。还有那美丽的海底,那些海底中的我从没见过的动植物,全部跟着文字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所有这里的植物界产品,跟土壤只是表面上连接起来。它们没有根,支持它们的不管是固体、是沙、是贝、是甲壳或石子,都没有什么影响,它们所要求的只是一个支点,而不是借以生长购力量。这些植物只是自己发展起来,它们生存的唯一资源就是那维持它们和滋养它们的海水。它们大部分不长叶子,只长出奇形怪状的小片,表面的色彩很有限,只有玫瑰红、洋红、青绿、青黄、灰褐、古铜等颜色。我在这里又看到的,不是像在诺第留斯号船上风干的标本,而是活生生的、似乎迎凤招展地作扇子般展开的孔雀彩贝,大红的陶瓷贝,伸长像可食的嫩笋一样的片形贝。细长柔软,一直长到十五米高的古铜藻,茎在顶上长大的一束一柬瓶形水草,以及其他许多的海产植物,通通没有花。一位很风趣的生物学家曾说过:“ 动物类 开花, 植物类 不开花,大海真是奇异例外的环境,古怪新奇的自然!”在这些像温带树木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在它们的湿润的荫影下面,遍生着带有生动花朵的真正丛林,植虫动物的篱笆行列,上面像花一般开放出弯曲条纹的脑纹状珊瑚,触须透明的黑黄石竹珊瑚,草地上一堆一堆的石花珊瑚——为了使这个幻觉完整无缺一又有蝇鱼,它们像成群的蜂雀,从这枝飞到那枝,至于两腮耸起、鳞甲尖利的麦虫鱼,飞鱼,单鳍鱼,那简直就像一群鹌鹑,在我们脚下跳来跳去。 ”还有他们捕捉儒艮,对战巨型章鱼的情景都纷纷闪入我的脑海。真的十分有意思。
我在看这本书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突然懂了为什么这本书成为经典!也不禁赞叹作者的笔下的魅力,以及学识的渊博!
对于看书,我不喜欢全部都充满知识的,或是特别神奇的科幻类书籍,相比我更喜欢故事情节丰富的故事。
但这次在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了书架上尘封已久的《海底两万里》。可能由于自己的“偏见”吧,一开始并没有抱多大兴趣,只是想着读完它完成任务。
于是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看过一两章后就觉得十分的好奇,脑海中有了许多问题。鹦鹉号的尼摩船长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远离陆?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还有捕鲸手又会怎样展开这场被俘虏的海底旅行?在海底旅行中又会发生什么呢?他们会一直在潜艇上吗?我带着这些问题继续读这本书。
后来慢慢的,吸引我的不再是这些故事情节的问题,而是,作者笔下的海底开始抓住我的眼球。神秘的海底隧道,从未想过的海底森林,沉落在海底的秘密古城。那些沉寂古船中的故事。。.。。这的让我大开眼见!在描写这些历程中还包含着生物,物理,历史等知识。
有时伴随着作者的描写,我感觉自己也在这个旅程当中。成群的鱼好似真的从我眼前经过,分门别类,我仿佛亲眼看到了它们的真面目。还有那美丽的海底,那些海底中的我从没见过的动植物,全部跟着文字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所有这里的植物界产品,跟土壤只是表面上连接起来。它们没有根,支持它们的不管是固体、是沙、是贝、是甲壳或石子,都没有什么影响,它们所要求的只是一个支点,而不是借以生长购力量。这些植物只是自己发展起来,它们生存的唯一资源就是那维持它们和滋养它们的海水。它们大部分不长叶子,只长出奇形怪状的小片,表面的色彩很有限,只有玫瑰红、洋红、青绿、青黄、灰褐、古铜等颜色。我在这里又看到的,不是像在诺第留斯号船上风干的标本,而是活生生的、似乎迎凤招展地作扇子般展开的孔雀彩贝,大红的陶瓷贝,伸长像可食的嫩笋一样的片形贝。细长柔软,一直长到十五米高的古铜藻,茎在顶上长大的一束一柬瓶形水草,以及其他许多的海产植物,通通没有花。一位很风趣的生物学家曾说过:“动物类开花,植物类不开花,大海真是奇异例外的环境,古怪新奇的自然!”在这些像温带树木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在它们的湿润的荫影下面,遍生着带有生动花朵的真正丛林,植虫动物的篱笆行列,上面像花一般开放出弯曲条纹的脑纹状珊瑚,触须透明的黑黄石竹珊瑚,草地上一堆一堆的石花珊瑚——为了使这个幻觉完整无缺一又有蝇鱼,它们像成群的蜂雀,从这枝飞到那枝,至于两腮耸起、鳞甲尖利的麦虫鱼,飞鱼,单鳍鱼,那简直就像一群鹌鹑,在我们脚下跳来跳去。 ”还有他们捕捉儒艮,对战巨型章鱼的情景都纷纷闪入我的脑海。真的十分有意思。
我在看这本书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突然懂了为什么这本书成为经典!也不禁赞叹作者的笔下的魅力,以及学识的渊博!
700字读后感大全4
《艾青诗选》用了两天时间就翻完了,抄录了几首诗。整体感觉他的诗歌本身与人们对他的评价(或者说他在诗歌史上的地位)二者之间是非常不相称的,他的大多数诗歌都不是非常出色,只有少数的一些还不错。说他不应该在诗歌史上占那么高的地位,是因为他的诗歌的个人特色不够鲜明,他的诗的风格是那种非常多见、一般的诗,他没有为中国的新诗提供多少新的东西,所以贡献也就有限。
我看完穆旦的诗后说他的诗与杜甫的相类似,可以说是“诗史”,那么与艾青的诗比较起来,艾青的诗更应该享有“诗史”这个名词,他的诗的特色之可以说是题材非常广泛,但相对又集中,概括起来可以说是写出了那个年代贫穷落后中国土地上的欢乐与痛苦,他从国统区到大后方,从农村至前线,从树林到旷野,一一都在他的笔下得到展现,所以说他记录下了那样一个时代是不过分的。但遗憾的是他的记录缺少个性,或者说诗性还不太足,至少在许多诗歌那里是如此,所以这些诗的认识价值、历史价值是不低的,但诗的价值却相对较低。即使是他的《向太阳》、《火把》、《光的赞歌》等有名的长诗,在我看来也并非特别出色。
艾青的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人喜欢用程度副词,“那么”、“非常”等,而在对事物进行描绘时,声、色、形俱全,从各个方面进行描绘,列举东西时同样如此,所以这就造成他的诗歌的第三个特点,铺张。他喜用排比句,有时甚至是六七个相同的句式,如《大堰河――我的保姆》。但是他的描绘、比喻有个缺点,就是新颖的不多,常常采用的是一些大家经常很熟悉的东西,这样就使得他的诗缺少个人的东西,但这也许正是他的诗广泛传播的原因,因为这样的诗是大众化的,不是贵族的,更容易为大众接受、欣赏,也更容易得到官方的认可。
不可否认,艾青的有些诗是非常优秀的,如《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他写道,“饥馑的大地/朝向阴暗的天/伸出乞援的/颤抖着的两臂。”《礁石》,“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多么动人的形象!
艾青的诗质朴、流畅,但不怎么讲究技巧,不注重表达方式的变化,这些也影响了它的审美质量。
700字读后感大全5
“你拿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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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500字
我不想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简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名人传》,《童年》,《詹天佑》的读后感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沦落到拉雪橇的可怜狗,将它快要被狠心的主人打死时,被一个人救了下来,于是巴克忠心耿耿的爱着这个主人。可巴克没留神,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愤怒的进行了报复后,终于回到了很久以前就感受到的野性的怀抱,走入了狼的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们现在应该自己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与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学会各种生存技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当然这本书,也不是一味的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巴克为了关心他的人,就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他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正真有着狼族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你们可在荒野倾听过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动物的声音,植物的声音。在荒野,声音无处不在。
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有一天却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了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之后被带入了狗群,被狗群咬伤,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 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向排头狗发起了进攻,后来当上了排头狗。之后便逃走了。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它奄奄一息。在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主人家里得到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爱。但它还是想念它的老主人,就这样,巴克又回到了荒野上,又一次次的高声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荒野的呼唤》出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之手,全书讲述了各大报刊大肆刊登人类在北极发现黄色贵金属的消息,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奔赴遥远的北极寻找黄昏贵金属。但在北极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犬一种,所以强壮的犬都难逃被盗贼偷走的厄运,大法官家的狼犬巴克也被凶恶的盗狗贼运到了北极,在北极艰难的工作下,有很多的犬都牺牲了,但巴克凭着它的智慧与坚韧,逃脱了人类,开始了它在北极的新生活的故事。
此书中的淘金人类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疯狂着,这样既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让这些无辜的狗们饱受折磨,一批一批的淘金者“逼”狗拖着自己在暴风雪中前进,可他们大都是人财两空,既没淘到财宝,也累坏了自己与“盗”来的狗。
这本书展示了淘金人类的残忍而不择手段,也反映了动物们的无助,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们。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要过多的与凶横的人用体力来战斗而要用智慧与他们去做持久的搏斗,它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逃脱的机会,坚持到底,总会出现转折,出现胜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这个学期,我读了《荒野的呼唤》一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他本是大法官米勒的宠物,但一个无耻的仆人把它卖到了遥远的北方,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十分艰苦的环境中,他慢慢学会了大自然中弱肉强食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他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然而,他又被卖到了哈尔以及查尔斯的手中,可是他们并不会训狗,也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最终都掉到湖里淹死了,而巴克幸免遇难。它的新主人——桑顿对它很好,可是最后还是惨遭不幸,而最后,他终于回归荒野,成为了狼群之首。
在我们生活中,其实也会像巴克一样,当我们生活在幸福生活的时候,但命运总是变化无常,艰难、挫折层出不穷,你永远都不能掌控命运,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努力适应新环境,如果总是固执己见,最终就会跟其它来自南方的狗一样无情的被生活淘汰。
正如段宗平对此书的评价: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这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我几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巴克的名字也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抹去。
书里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一开始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后来,它被狗贩子卖来卖去,开始了一段颠簸流离的生活,最后被卖到了一支雪橇队中。巴克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它被善良的约翰·桑顿收留,但不幸的是约翰·桑顿也遇难了,巴克十分悲痛,只能加入狼群,与此同时,它也恢复了动物的本性——野性。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所以我们应该自己去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有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现在的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命运是靠自己去改变的,巴克就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为您我整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欢迎阅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一)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在最后一个主人,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此时巴克身上的野性已然复苏。他感受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他一次又一次的奔向林中,却又因为桑顿一次又一次的回来。在这段过程中,他认识了一条狼。在那一次他奔回营地的路上,他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发现,营地上已经满是当地的土著,耶哈兹人,并且,他们已经杀害了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他的狗。巴克怀着满腔的怒火,如一只狂怒的野兽,冲向了耶哈兹人,他毫不留情的撕断他们的喉咙,并且不为他们所伤。他一直追赶着他们,一直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最后,他回到营地,找到了桑顿的尸体。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这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著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我们当今的社会,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适者生存,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不断的磨练中,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也应该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学习,不断成长。从一株温室中的花朵,蜕变成可以经受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甚至,能够为别人遮挡风雨。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狼的野性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教给我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足够我受用一生。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二)
人世间有没有伟大的情怀?很好,这本书是描写伟大情怀的。伟大情怀总是能激起人们的斗志。
笔者最喜欢书中这段:夜幕降临的时候,巴克喜欢躺在营火旁,神情恍惚的盯着火焰。有时他会想起米勒法官在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的大房子,想起水泥游泳池。可是他更多想起的是那个穿红毛衣的男人,卷毛的死以及与斯皮茨的大战。他不是患了思乡病,这些记忆对他已没有了效力,他的狗性比这强烈得多,而且一天比一天强烈。
众所周知,大事件造就历史。一个人一生有几个大事件决定了他人生的丰富程度。并不是所有人都甘于平庸。多数人都认同既定轨迹,此时如不出现大事件,极少的人会因为自我的觉醒而打破这个轨迹,如果轨迹得以延续,该人将最终完结此既定计划并有成就感及自我实现感,人生也将无憾。但如果轨迹被破坏,转折的登场,将带来不确定,此时称为挑战,化险为夷,轨迹继续;化险失败,相对既定轨迹将被称为灾难,如果固守既定目标,灾难将带来痛苦,难以克服,转归将不乐观,人生多有悔憾。但多数人将采取妥协,力求走既定轨迹的平行线以期达到既定终点或接近既定终点,取得全部或部分成就感及实现感,此努力失败也将转归为痛苦。但总有一部分人选择放弃既定目标,确立新的目标,该目标不是原目标的替代品或相似品,那麽轨迹将彻底改变。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超越既定轨迹和既定目标,取得计划外成就,自我实现感也将增强,原有轨迹和目标不再有吸引力,即使实现原计划的阻力消失,回归的动力也不再存在,此时伟大情怀产生——王者情怀,那麽这就可以解释,生存的压力所产生的推力消失时,一部分人没有停止进攻。这便是原始野性本性,也是生物进化的原动力,所以千百万年来,历唱不衰。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转折是机遇,灾难也是机遇。 找来看看吧,不愧为世界名著。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一部小说。讲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当时它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络绎不绝地到北部极地寻找金矿,需要大批壮实的狗拉雪橇。巴克被贪婪的园丁卖到了北方,在血的教训下,他终于明白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明白了要坚持到底,决不倒下。从南方来的狗在恶劣的环境下一个个地倒下,而他却活了下来。看到对他好的人被土著人杀害,巴克愤怒地将他们咬死。听到了远处狼的呼唤,他走进森林,做了一只野狼之王。这其实不仅仅是在写狗,巴克就是强者的象征。他不愿意屈服于命运,不断向命运抗争。做人也是一样的,人生的道路不会是平坦的,但是只要心中充满希望,凭借自己超乎想象力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宇宙之王”史蒂芬·霍金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三根手指会动,医生曾诊断他只能活两年。然而,他不仅活了下来,还撰写了科学著作《时间简史》,推论出黑洞的大爆炸,建立了非常美丽的宇宙模型。他被选为最年轻的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成为只有像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才能跻身的卢卡逊数学讲座教授。为什么一个残疾人能有如此大的成就?答案很简单,就是他从不向命运低头。
同学们,在生活中,你是否因一次失败而退缩,努力吧,相信你一定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三)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
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 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拉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拉! 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著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 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
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野性的狗终于还是成为了一匹狼!一匹能在旷野里尽情嚎叫的领头狼!而当今的人类又会不会象那一匹狼狗一样做出反抗而拯救已经藏有危机的中国大地呢? 那不知死神一直在身边的煤矿工人,下岗工人,那“总是受害者”的农民,那过度的贫富分化而走向抢劫犯罪的罪犯!都是用泪串起来的一串新中国的弱势群体啊!我真想向总理说回实话,真想疯狂的问总理几个问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四)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六)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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