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本色》读后感,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这个“土”是泥土的意思。农村里面的人以农为生,半生都埋在土里,时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村民们因为耕...
《乡土本色》读后感
但是这样的一个社会正在变革。农民越来越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远远的离开这片土地,哪怕是去打一个小小的工,都比面朝黄土背朝天,过得容易。比较繁荣的小村庄,越来越城镇化,从四面八方涌进不认识的人员。而偏远的村庄,年轻人走的越来越多,只剩下几个老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范围越广,不限于自己的村庄。原始乡土社会中的规矩,对彼此的束缚越来越弱,但又残存地约束着人们的行动。例如:
一、家庭关系的规矩。男娶女嫁,有男孩子照顾父母,由男孩子享有家里面的所有财产。
二、邻里间的经济往来。买卖东西,不签合同。欠款,不写欠条。借款现金交付,甚至不写借条。
三、红白喜事。在一些地方,红白喜事都需要赶大礼。而这些钱,在农村被视为你给你赶礼,你欠我钱。如果我们两个关系闹翻了,你应该返还给我,类似借款的关系。
农村的规矩,依然存在。但是,却又与现代社会的法律发生着碰撞。比如,男娶女嫁,按农村的习俗,老人该男孩养老送终,该由其继承财产,但是会出现,男的已享受老人财产,却不孝顺老人,而老人又将儿、女共同起诉法院,要求赡养;或是外嫁女,因土地拆迁,起诉法院分钱。欠款当没签欠条、借条,走到法院不承认等。
人们受法律约束、规范。但是,那些在农村生活的人,思维中,仍然保持着最初的乡村规矩。但是当规矩与法律不一致的时候,那些利用规矩而钻法律漏洞的人,大有存在。如何衔接好乡村自治与法律?可能是现代人,应该探索的一个问题。因为那些存在百年千年的规矩。它的存在,肯定有一定的养料供其生存。我们并不能够一口否认乡村自治中的规矩。但是法律是全国的,是最低的社会道德原线,也是应当遵守的。他们两个应当不冲突,应当是相互相成的,只是我们要思考应该如何让他们有机统,如何适应?
《乡村办报》读后感
《乡村办报》读后感谁有《乡土中国》的读后感,不是网上抄的,自己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中国的乡村社会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述。 一、乡土本色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二、文字下乡 关于“特殊语言”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无可否认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但要明确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不是处于乡下人的愚傻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而其我们单从这一点来了解一个人、批判一个人是不够的因为语言和文字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中我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不必使用文字。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三、差序格局 关于社会类型 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四、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关于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的不同道德观念 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的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
《乡土本色》乡土情结形成的原因是
1、乡土本色
本书从开头就讲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说中国社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大多数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的,在很多行为习惯上都有相似之处,带有乡土性。另一层是说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其他的社会阶层在长时间的发展下,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的不同。
作者说到“土气”并不是一个贬义的词汇,“土”的本意为泥土。在乡下,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如果没有土地,在当时根本就没有生活来源。所以人们热衷于土地,向土地去讨生活的传统。“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终老是乡、落叶归根。人们都在乡土社会中这样生活着。“土”在这种文化里所占的地位显然也是很高的。比如说,土地神。它作为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上的神,管着乡间的一切闲事。再比如说,在人们思想时,灶上的泥土,成了人们水土不服时的“良药”。
作者在这一章里提到了一个重要名词“熟悉社会”。人们对人、对物,都是熟悉的。这个熟悉社会是怎么来的呢?我们从土地去看,就很好理解了。土地是稳定的,所以乡土社会有个很大的特性——不流动。不管人口如何繁衍、迁徙,老根是不常动的。又因为其附有地方性,读后感也就是说人们在空间上受到了阻隔,因此就形成了熟悉社会。作者重点提到了“熟人社会”。什么叫熟人社会呢?在农村里长大的人应该明白,他们每天接触的哪些人,都是从他们一出生就已经认识,慢慢熟知的人。只要是有人向他们打听某一家姓,如姓陈,姓李的住哪儿,再说上几个长者的名,他们基本上就可以马上反应出来他们打听的是哪一户人家,住在哪儿。
而与熟悉社会相反的,现代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中的生活方式不适应这种环境。于是本篇末尾讲就到,乡土本色逐渐消失,土气成为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人们衣锦还乡的去处了。
2、文字下乡
我们一直都认为,乡下人是“愚”的,而这种“愚”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表现出来,那就是不识字。而作者的观点却是,并不是他们不认字,而是文字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来帮助到他们社会生活。这一点可以从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两方面上来说。
从空间阻隔上来说,乡土社会并没有易于识字的环境,人们在熟人社会中面对面交流,可以轻易地辨别别人。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足以代替姓名,作为区分其他人的符号。而文字,在作为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来说,本身是有缺陷的能达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在乡土社会中并没有发挥到它的用处,所以文字也就可有可无了。
从时间阻隔上来说,乡土社会生活安定,他们的个别经验就等于世代经验。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是历代不移的。人们在同一环境中,后代所走的全是前人的脚印,时间没有阻隔,语言也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文字也自然无关紧要了。
综上所说,乡土社会受空间限制小,时间阻隔上的影响也基本不存在。文字对于他们来说,在生活中没有帮助没有需要。所以,他们不识字并不能说明他们是“愚”的,而如果文字要下乡的话,只有在基层发生改变后,才能进行。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判结果都符合乡里规矩,但现在有些人凭借着对法律的了解却在官司法庭上玩起了把戏,确实可悲啊。我希望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了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相比较时是静止的,"但是事实上完全静止的社会是不存在的,乡土社会不过比现代社会变动得慢而已。"然后他说到正是社会的变动,或快或慢,在不同的社会变动中,如果社会的变动速度变得快,长老权力也随着缩小。不同国家社会结构的变化,相互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就要采用不同的工具、方式和手段。在环境变动的过程中,"文化英雄"随之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够引领国家更好的进步,而这些领导们使用的就是"时势权力"。这些能使用"时势权力"的"领导的阶层如果能追的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否则,该社会就会混乱不堪。但是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注释式的变动方式就可以引起实名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这就是该篇章所要讲的实名的分离了。
在"从欲望到需要"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也作为农村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三】《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许多贪官,滋生许多贪脏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乡土社会中是没有这些的。在我看来,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都是前一种模式的表现;费老说“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事业”。女性似乎于“天然中”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其主要责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贤内助”,做得不好便随时面临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说,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性会遭众人鄙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年纪轻轻成为遗孀你也必须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块贞节牌坊,否则就是“浸猪笼”还要背着难听骂名的下场。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对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双方便只能于婚后“渐渐生情”。但那时的男子终究以事业为重,男女甚至只能维系着两性及婚姻关系。娶得娇妻是为“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厨房却上不了厅堂的。我认为,乡土社会的婚姻关系较那时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了,尽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旧以辅的身份出现。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话语权越来越多,越来越追求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为女强人:独当一面,比男性更为出色。并且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甚至不愿生育,丁克家族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说是男性与这类女性妥协的结果。尽管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但这种行为后果还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从这方面说来,这种进步又是好是坏呢?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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