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山读后感(读书心得500字)

发布时间: 2024-06-08 23:58:37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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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草山读后感(读书心得500字)

沅陵的人读后感200字

沅陵的人

作者: 沈从文

由常德到沅陵,一个旅行者在车上的感触,可以想象得到,第一是公路上并无苗人,第二是公路上很少听说发现土匪。

公路在山上与山谷中盘旋转折虽多,路面却修理得异常良好,不问晴雨都无妨车行。

公路上的行车安全的设计,可看出负责者的最大努力。

旅行的很容易忘了车行的危险,乐于赞叹自然风物的美秀。

在自然景致中见出宋院画的神采奕奕处,是太平铺过河时入目的光景。

溪流萦回,水清而浅,在大石细沙间漱流。

群峰竞秀,积翠凝蓝,在细雨中或阳光下看来,颜色真无可形容。

山脚下一带树林,一些俨如有意为之布局恰到好处的小小房子,绕河洲树林边一湾溪水,一道长桥,一片烟。

香草山花,随手可以掇拾。

《楚辞》中的山鬼,云中君,仿佛如在眼前。

上官庄的长山头时,一个山接一个山,转折频繁处,神经质的妇女与懦弱无能的男子,会不免觉得头目晕眩。

一个常态的男子,便必然对于自然的雄伟表示赞叹,对于数年前裹粮负水来在这高山峻岭修路的壮丁表示敬仰和感谢。

这是一群没没无闻沉默不语真正的战士!每一寸路都是他们流汗筑成的。

他们有的从百里以外小乡村赶来,沉沉默默的在派定地方担土,打石头,三五十人躬着腰肩共同拉着个大石滚子碾压路面,淋雨,挨饿,忍受各式各样虐待,完成了分派到头上的工作。

把路修好了,眼看许多的各色各样稀奇古怪的物件吼着叫着走过了,这些可爱的乡下人,知道事情业已办完,笑笑的,各自又回转到那个想象不到的小乡村里过日子去了。

中国几年来一点点建设基础,就是这种无名英雄作成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可是所完成的工作却十分伟大。

单从这条公路的坚实和危险工程看来,就可知道湘西的民众,是可以为国家完成任何伟大理想的。

只要领导有人,交付他们更困难的工做,也可望办得很好。

看看沿路山坡桐茶树木那么多,桐茶山整理得那么完美,我们且会明白这个地方的人民,即或无人领导,关于求生技术,各凭经验在不断努力中,也可望把地面征服,使生产增加。

只要在上的不过分苛索他们,鱼肉他们,这种勤俭耐劳的人民,就不至于铤而走险发生问题。

可是若到任何一个停车处,试同附近乡民谈谈,我们就知道那个“过去”是种什么情形了。

任何捐税,乡下人都有一份,保甲在糟塌乡下人这方面的努力,“成绩”真极可观!然而促成他们努力的动机,却是照习惯把所得缴一半,留一半。

然而负责的注意到这个问题时,就说“这是保甲的罪过,”从不认为是“当政的耻辱”。

负责者既不知如何负责,因此使地方进步永远成为一种空洞的理想。

然而这一切都不妨说已经成为过去了。

车到了官庄交车处,一列等候过山的车辆,静静的停在那路旁空阔处,说明这公路行车秩序上的不苟。

虽在军事状态中,军用车依然受公路规程辖制,不能占先通过,此来彼往,秩序井然,这条公路的修造与管理统由一个姓周的工程师负责。

车到了沅陵,引起我们注意处,是车站边挑的,抬的,负荷的,推挽的,全是女子。

凡其他地方男子所能做的劳役,在这地方统由女子来做。

公民劳动服务也还是这种女人,公路车站的修成,就有不少女子参加。

工作既敏捷,又能干。

女权运动者在中国二十年来的运动,到如今在社会上露面时,还是得用“夫人”名义来号召,并不以为可羞。

而且大家都集中在大都市,过着一种腐败生活。

比较起这种女劳动者把流汗和吃饭打成一片的情形,不由得我们不对这种人充满尊敬与同情。

这种人并不因为终日劳作就忘记自己是个妇女,女子爱美的天性依然还好好保存。

胸口前的扣花装饰,裤脚边的扣花装饰,是劳动得闲在茶油灯光下做成的。

(围裙扣花工作之精和设计之巧,外路人一见无有不交口称赞。

)这种妇女日常工作虽不轻松,衣衫却整齐清洁。

有的年纪已过了四十岁,还与同伴竞争兜揽生意。

两角钱就为客人把行李背到河边渡船上,跟随过渡,到达彼岸,再为背到落脚处。

外来人到河码头渡船边时,不免十分惊讶,好一片水!好一座小小山城!尤其是那一排渡船,船上的水手,一眼看去,几乎又全是女子,过了河,进得城门,向长街走走,就可见到卖菜的,卖米的,开铺子的,做银匠的,无一不是女子。

再没有另一个地方女子对于参加各种事业各种生活,做得那么普通那么自然了。

看到这种情形时,真不免令人发生疑问:一切事几几乎都由女子来办,如《镜花缘》一书上的女儿国现象了。

本地的男子,是出去打仗,还是在家纳福看孩子?

不过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

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

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

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

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

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

”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

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

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

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

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对于赶尸传说呢,说来实在动人。

凡受了点新教育,血里骨里还浸透原人迷信的外来新绅士,想满足自己的荒唐幻想,到这个地方来时,总有机会温习一下这种传说。

绅士、学生、旅馆中人,俨然因为生在当地,便负了一种不可避免的义务,又如为一种天赋的幽默同情心所激发,总要把它的神奇处重述一番。

或说朋友亲戚曾亲眼见过这种事情,或说曾有谁被赶回来。

其实他依然和客人一样,并不明白,也不相信,客人不提起,他是从不注意这个问题的。

客人想“研究”它(我们想象得出,有许多人最乐于研究它的),最好还是看《奇门遁甲》,这部书或者对他有一点帮助,本地人可不会给他多少帮助。

本地人虽乐于答复这一类傻不可言的问题,却不能说明这事情的真实性。

就中有个“有道之士”,姓阙,当地人统称之为阙五老,年纪将近六十岁,谈天时精神犹如一个小孩子。

据说十五岁时就远走云贵,跟名师学习过这门法术。

作法时口诀并不希奇,不过是念文天祥的《正气歌》罢了。

死人能走动便受这种歌词的影响。

辰州符主要的工具是一碗水;这个有道之士家中神主前便陈列了那么一碗水,据说已经有了三十五年,碗里水减少时就加添一点。

一切病痛统由这一碗水解决。

一个死尸的行动,也得用水迎面的一洒。

这水且能由昏浊与沸腾表示预兆,有人需要帮忙或卜家事吉凶的预兆,登门造访者若是一个读书人,一个假洋人教授,他把这一碗水的妙用形容得将更惊心动魄。

使他舌底翻莲的原因,或者是他自己十分寂寞,或者是对于客人具有天赋同情,所以常常把书上没有的也说到了。

客人要老老实实发问:“五老,那你看过这种事了?”他必装作很认真神气说:“当然的。

我还亲自赶过!那是我一个亲戚,在云南做官,死在任上,赶回湖南,每天为死者换新草鞋一双,到得湖南时,死人脚趾头全走脱了。

只是功夫不练就不灵,早丢下了。

”至于为什么把它丢下,可不说明。

客人目的在“表演”,主人用意在“故神其说”,末后自然不免使客人失望。

不过知道了这玩意儿是读《正气歌》作口诀,同儒家居然大有关系时,也不无所得。

关于赶尸的传说,这位有道之士可谓集其大成,所以值得找方便去拜访一次。

他的住处在上西关,一问即可知道。

可是一个读书人也许从那有道之士服尔泰风格的微笑,服尔泰风格的言谈,会看出另外一种无声音的调笑,“你外来的书呆子,世界上事你知道许多,可是书本不说,另外还有许多就不知道了。

用《正气歌》赶走了死尸,你充满好奇的关心,你这个活人,是被什么邪气歌赶到我这里来?”那时他也许正坐在他的杂货铺里面(他是隐于医与商的),忽然用手指着街上一个长头发的男子说:“看,疯子!”那真是个疯子,沅陵地方唯一的疯子,可是他的语气也许指得是你拜访者。

你自己试想想看,为了一种流行多年的荒唐传说,充满了好奇心来拜访一个透熟人生的人,问他死了的人用什么方法赶上路,你用意说不定还想拜老师,学来好去外国赚钱出名,至少也弄得个哲学博士回国,再来用它骗中国学生,在他饱经世故的眼中,你和疯子的行径有多少不同!

这个人的言谈,倒真是一种杰作,三十年来当地的历史,在他记忆中保存得完完全全,说来时庄谐杂陈,实在值得一听。

尤其是对于当地人事所下批评,尖锐透入,令人不由得不想起法国那个服尔泰。

至于辰砂的出处,出产于离辰州地还远得很,远在三百里外凤凰县的苗乡猴子坪。

凡到过沅陵的人,在好奇心失望后,依然可从自然风物的秀美上得到补偿。

由沅陵南岸看北岸山城,房屋接瓦连椽,较高处露出雉堞,沿山围绕,丛树点缀其间,风光入眼,实在俗气。

由北岸向南望,则河边小山间,竹园、树人、庙宇、高塔、民居,仿佛各个都位置在最适当处。

山后较远处群峰罗列,如屏如障,烟云变幻,颜色积翠堆蓝。

早晚相对,令人想象其中必有帝子天神,驾螭乘蜺,驰骤其间。

绕城长河,每年三四月春水发后,洪江油船颜色鲜明,在摇橹歌呼中连翩下驶。

长方形大木筏,数十精壮汉子,各据筏上一角,举桡激水,乘流而下。

就中最令人感动处,是小船半渡,游目四瞩,俨然四围是山,山外重山,一切如画。

水深流速,弄船女子,腰腿劲健,胆大心平,危立船头,视若无事。

同一渡船,大多数都是妇人,划船的是妇女,过渡的也是妇女较多。

有些卖柴卖炭的,来回跑五六十里路,上城卖一担柴,换两斤盐,或带回一点红绿纸张同竹篾作成的简陋船只,小小香烛,问她时,就会笑笑的回答:“拿回家去做土地会。

”你或许不明白土地会的意义,事实上就是酬谢《楚辞》中提到的那种云中君——山鬼。

这些女子一看都那么和善,那么朴素,年纪四十以下的,无一不在胸前土蓝布或葱绿布围裙上绣上一片花,且差不多每个人都是别出心载,把它处置得十分美观,不拘写实或抽象的花朵,总那么妥贴而雅相。

在轻烟细雨里,一个外来人眼见到这种情形,必不免在赞美中轻轻叹息。

天时常常是那么把山和水和人都笼罩在一种似雨似雾使人微感凄凉的情调里,然而却无处不可以见出“生命”在这个地方有光辉的那一面。

外来客自然会有个疑问发生:这地方一切事业女人都有份,而且像只有“两截穿衣”的女子有份,男子到哪里去了呢?

在长街上,我们固然时常可以见到一对少年夫妻,女的眉毛俊秀,鼻准完美,穿浅蓝布衣,用手指粗银链系扣花围裙,背小竹笼。

男的身长而瘦,英武爽朗,肩上扛了各种野兽皮向商人兜卖,令人一见十分惊诧。

可是这种男子是特殊的。

是出了钱,得到免役的瑶族。

男子大部分都当兵去了。

因兵役法的缺陷,和执行兵役法的中间层保甲制度人选不完善,逃避兵役的也多,这些壮丁抛下他的耕牛,向山中走,就去当匪,匪多的原因,外来官吏苛索实为主因。

乡下人照例都愿意好好活下去,官吏的老式方法居多是不让他们那么好好活下去。

乡下人照例一入兵营就成为一个好战士,可是办兵役的,却觉得如果人人都乐于应兵役,就毫无利益可图。

土匪多时,当局另外派大部队伍来“维持治安”,守在几个城区,别的不再过问。

分布乡下土匪得了相当武器后,在报复情绪下就是对公务员特别不客气,凡搜刮过多的外来人,一落到他们手里时,必然是先将所有的得到,再来取那个“命”。

许多人对于湘西民或匪都留下一个特别蛮悍嗜杀的印象,就由这种教训而来。

许多人说湘西有匪,许多人在湘西虽遇匪,却从不曾遭遇过一次抢劫,就是这个原因。

一个旅行者若想起公路就是这种蛮悍不驯的山民或土匪,在烈日和风雪中努力作成的,乘了新式公共汽车由这条公路经过,既感觉公路工程的伟大结实,到得沅陵时,更随处可见妇人如何认真称职,用劳力讨生活,而对于自然所给的印象,又如此秀美,不免感慨系之。

这地方神秘处原来在此而不在彼。

人民如此可用,景物如此美好,三十年来牧民者来来去去,新陈代谢,不知多少,除认为“蛮悍”外,竟别无发现。

外来为官作宦的,回籍时至多也只有把当地久已消灭无余的各种画符捉鬼荒唐不经的传说,在茶余酒后向陌生者一谈。

地方真正好处不会欣赏,坏处不能明白,这岂不是湘西的另一种神秘?

沅陵算是个湘西受外来影响较久较大的地方,城区教会的势力,造成一批吃教饭的人物,蛮悍性情因之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或许是一点青年会办事人的习气。

沅陵又是沅水几个支流货物转口处,商人势力较大,以利为归的习惯,也自然很影响到一些人的打算行为。

沅陵位置在沅水流域中部,就地形言,自为内战时代必争之地。

因此麻阳县的水手,一部分登陆以后,便成为当地有势力的小贩。

凤凰县屯垦子弟兵官佐,留下住家的,便成为当地有产业的客居者。

慷慨好义,负气任侠,楚人中这类古典的热诚,若从当地人寻觅无着时,还可从这两个地方的男子中发现。

一个外来人,在那山城中石板作成的一道长街上,会为一个矮小、瘦弱,眼睛又不明,听觉又不聪,走路时匆匆忙忙,说话时结结巴巴,那么一个平常人引起好奇心。

说不定他那时正在大街头为人排难解纷!说不定他的行为正需要旁人排难解纷!他那样子就古怪,神气也古怪。

一切像个乡下人,像个官能为嗜好与毒物所毁坏,心灵又十分平凡的人。

可是应当找机会去同他熟一点,谈谈天。

应当想办法更熟一点,跟他向家里走(他的家在一个山上。

那房子是沅陵住户地位最好,花木最多的)。

如此一来,结果你会接触一点很新奇的东西,一种混合古典热诚与近代理性在一个特殊环境特殊生活里培养成的心灵。

你自然会“同情”他,可是最好倒是“信托”他。

他需要的不是同情,因为他成天在同情他人,为他人设想帮忙尽义务,来不及接受他人的同情。

他需要人信托,因为他那种古典的作人的态度,值得信托。

同时他的性情充满了一种天真的爱好,他需要信托,为的是他值得信托。

他的视觉同听觉都毁坏了,心和脑可极健全。

凤凰屯垦兵子弟中出壮士,体力胆气两方面都不弱于人。

这个矮小瘦弱的人物,虽出身世代武人的家庭中,因无力量征服他人,失去了作军人的资格。

可是那点有遗传性的军人气概,却征服了他自己,统制自己,改造自己,成为沅陵县一个顶可爱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大先生”,或“大大”,一个古怪到家的称呼。

商人、 *** 、屠户、教会中的牧师和医生,都这样称呼他。

到沅陵去的人,应当认识认识这位大先生。

沅陵县沿河下游四里路远近,河中心有个洲岛,周围高山四合,名“合掌洲”,名目与情景相称。

洲上有座庙宇,名“和尚洲”,也还说得去。

但本地的传说却以为是“和涨洲”,因为水涨河面宽,淹不着,为的是洲随河水起落!合掌洲有个白塔,由顶到根雷劈了一小片,本地人以为奇。

并不足奇,河南岸村名黄草尾,人家多在橘柚林里,橘子树白华朱实,宜有小腰白齿于其间。

一个种菜园的周家,生了四个女儿,最小的一个四妹,人都呼为夭妹,年纪十七岁,许了个成衣店学徒,尚未圆亲。

成衣店学徒积蓄了整年工钱,打了一副金耳环给夭妹,女孩子就戴了这副金耳环,每天挑菜进东门城卖菜。

因为性格好繁华,人长得风流俊俏,一个东门大街的人都知道卖菜的周家夭妹。

因此县里的机关中办事员,保安司令部的小军佐,和商店中小开,下黄草尾玩耍的就多起来了。

但不成,肥水不落外人田,有了主子。

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夭夭的名声传出去了,水上划船人全都知道周家夭夭。

去年(一九三七年)冬天一个夜里,忽然来了四百武装喽罗攻打沅陵县城,在城边响了一夜枪,到天明以前,无从进城,这一伙人依然退走了。

这些人本来目的也许就只是在城外打一夜枪。

其中一个带队的称团长,却带了兄弟伙到夭妹家里去拍门。

进屋后别的不要,只把这女孩子带走。

女孩子虽又惊又怕,还是从容的说,“你抢我,把我箱子也抢去,我才有衣服换!”

带到山里去时那团长问!“夭夭,你要死,要活?”

女孩子想了想,轻声的说,“要死。

你不会让我死。

”团长笑了,“那你意思是要活了!要活就嫁我,跟我走。

我把你当官太太,为你杀猪杀羊请客,我不负你。”

女孩子看看团长,人物实在英俊标致,比成衣店学徒强多了,就说:“人到什么地方都是吃饭,我跟你走。”

于是当天就杀了两个猪,十二只羊,一百对鸡鸭,大吃大喝大热闹,团长和夭妹结婚。

女孩子问她的衣箱在什么地方,待把衣箱取来打开一看,原来全是预备陪嫁的!英雄美人,可谓美满姻缘。

过三天后,那团长就派人送信给黄草尾种菜的周老夫妇,称岳父岳母,报告夭妹安好,不用挂念。

信还是用红帖子写的,词句华而典,师爷的手笔。

还同时送来一批礼物!老夫妇无话可说,只苦了成衣店那个学徒,坐在东门大街一家铺子里,一面裁布条子做纽绊,一面垂泪。

这也可说是沅陵县人物之一型。

至于住城中的几个年高有德的老绅士,那倒正象湘西许多县城里的正经绅士一样,在当地是很闻名的,庙宇里照例有这种名人写的屏条,名胜地方照例有他们题的诗词。

儿女多受过良好教育,在外做事。

家中种植花木,蓄养金鱼和雀鸟,门庭规矩也很好。

与地方关系,却多如显克微支在他《炭画》那本书里所说的贵族,凡事取“不干涉主义”。

因为名气大,许多不相干的捐款,不相干的公事,不相干的麻烦不会上门,乐得在家纳福,不求闻达,所以也不用有什么表现。

对于生活劳苦认真,既不如车站边负重妇女生命活跃,也不如卖菜的周家夭妹,然而日子还是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由沅水下行百十里到沅陵属边境地名柳林岔,——就是湘西出产金子,风景又极美丽的柳林岔。

那地方过去一时也有个人,很有意思。

这个人据说母亲貌美而守寡,住在柳林岔镇上,对河高山上有个庙,庙中住下一个青年和尚,诚心苦修。

寡妇因爱慕和尚,每天必借烧香为名去看看和尚,二十年如一日。

和尚诚心修苦,不作理会,也同样二十年如一日。

儿子长大后,慢慢的知道了这件事。

儿子知道后,不敢规劝母亲,也不能责怪和尚,唯恐母亲年老眼花,一不小心,就会坠入深水中淹死。

又见庙宇在一个圆形峰顶,攀援实在不容易。

因此特意雇定一百石工,在临河悬岩上开辟一条小路,仅可容足,更找一百铁工,制就一条粗而长的铁链索,固定在上面,作为援手工具。

又在两山间造一拱石头桥,上山顶庙里时就可省一大半路。

这些工作进行时自己还参加,直到完成。

各事完成以后,这男子就出远门走了,一去再也不回来了。

这座庙,这个桥,濒河的黛色悬崖上这条人工凿就的古怪道路,路旁的粗大铁链,都好好的保存在那里,可以为过路人见到。

凡上行船的纤手,还必需从这条路把船拉上滩。

船上人都知道这个故事。

故事虽还有另一种说法,以为一切是寡妇所修的,为的是这寡妇……总之,这是一个平常人为满足他的某种愿心而完成的伟大工程。

这个人早已死了,却活在所有水上人的记忆里。

传说和当地景色极和谐,美丽而微带忧郁。

沅水由沅陵下行三十里后即滩水连接,白溶、九溪、横石、青浪,……就中以青浪滩最长,石头最多,水流最猛。

顺流而下时,四十里水路不过二十分钟可完事,上行船有时得一整天。

青浪滩滩脚有个大庙,名伏波宫,敬奉的是汉老将马援。

行船人到此必在庙里烧纸献牲。

庙宇无特点,不出奇。

庙中屋角树梢栖息的红嘴红脚小小乌鸦,成千累万,遇下行船必飞往接船送船,船上人把饭食糕饼向空中抛去,这些小黑鸟就在空中接着,把它吃了。

上行船可照例不光顾。

虽上下船只极多,这小东西知道向什么船可发利市,什么船不打抽丰。

船夫说这是马援的神兵,为迎接船只的神兵,照老规矩,凡伤害的必赔一大小相等银乌鸦,因此从不会有人敢伤害它。

几件事都是人的事情。

与人生活不可分,却又杂糅神性和魔性。

湘西的传说与神话,无不古艳动人。

同这样差不多的还很多。

湘西的神秘,和民族性的特殊大有关系。

历史上“楚”人的幻想情绪,必然孕育在这种环境中,方能滋长成为动人的诗歌。

想保存它,同样需要这种环境。

沅陵的人读后感200字

沅陵的人
作者: 沈从文
 
  由常德到沅陵,一个旅行者在车上的感触,可以想象得到,第一是公路上并无苗人,第二是公路上很少听说发现土匪。
  公路在山上与山谷中盘旋转折虽多,路面却修理得异常良好,不问晴雨都无妨车行。公路上的行车安全的设计,可看出负责者的最大努力。旅行的很容易忘了车行的危险,乐于赞叹自然风物的美秀。在自然景致中见出宋院画的神采奕奕处,是太平铺过河时入目的光景。溪流萦回,水清而浅,在大石细沙间漱流。群峰竞秀,积翠凝蓝,在细雨中或阳光下看来,颜色真无可形容。山脚下一带树林,一些俨如有意为之布局恰到好处的小小房子,绕河洲树林边一湾溪水,一道长桥,一片烟。香草山花,随手可以掇拾。《楚辞》中的山鬼,云中君,仿佛如在眼前。上官庄的长山头时,一个山接一个山,转折频繁处,神经质的妇女与懦弱无能的男子,会不免觉得头目晕眩。一个常态的男子,便必然对于自然的雄伟表示赞叹,对于数年前裹粮负水来在这高山峻岭修路的壮丁表示敬仰和感谢。这是一群没没无闻沉默不语真正的战士!每一寸路都是他们流汗筑成的。他们有的从百里以外小乡村赶来,沉沉默默的在派定地方担土,打石头,三五十人躬着腰肩共同拉着个大石滚子碾压路面,淋雨,挨饿,忍受各式各样虐待,完成了分派到头上的工作。把路修好了,眼看许多的各色各样稀奇古怪的物件吼着叫着走过了,这些可爱的乡下人,知道事情业已办完,笑笑的,各自又回转到那个想象不到的小乡村里过日子去了。中国几年来一点点建设基础,就是这种无名英雄作成的。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可是所完成的工作却十分伟大。
  单从这条公路的坚实和危险工程看来,就可知道湘西的民众,是可以为国家完成任何伟大理想的。只要领导有人,交付他们更困难的工做,也可望办得很好。
  看看沿路山坡桐茶树木那么多,桐茶山整理得那么完美,我们且会明白这个地方的人民,即或无人领导,关于求生技术,各凭经验在不断努力中,也可望把地面征服,使生产增加。
  只要在上的不过分苛索他们,鱼肉他们,这种勤俭耐劳的人民,就不至于铤而走险发生问题。可是若到任何一个停车处,试同附近乡民谈谈,我们就知道那个“过去”是种什么情形了。任何捐税,乡下人都有一份,保甲在糟塌乡下人这方面的努力,“成绩”真极可观!然而促成他们努力的动机,却是照习惯把所得缴一半,留一半。然而负责的注意到这个问题时,就说“这是保甲的罪过,”从不认为是“当政的耻辱”。负责者既不知如何负责,因此使地方进步永远成为一种空洞的理想。然而这一切都不妨说已经成为过去了。
  车到了官庄交车处,一列等候过山的车辆,静静的停在那路旁空阔处,说明这公路行车秩序上的不苟。虽在军事状态中,军用车依然受公路规程辖制,不能占先通过,此来彼往,秩序井然,这条公路的修造与管理统由一个姓周的工程师负责。车到了沅陵,引起我们注意处,是车站边挑的,抬的,负荷的,推挽的,全是女子。凡其他地方男子所能做的劳役,在这地方统由女子来做。公民劳动服务也还是这种女人,公路车站的修成,就有不少女子参加。工作既敏捷,又能干。女权运动者在中国二十年来的运动,到如今在社会上露面时,还是得用“夫人”名义来号召,并不以为可羞。而且大家都集中在大都市,过着一种腐败生活。比较起这种女劳动者把流汗和吃饭打成一片的情形,不由得我们不对这种人充满尊敬与同情。
  这种人并不因为终日劳作就忘记自己是个妇女,女子爱美的天性依然还好好保存。胸口前的扣花装饰,裤脚边的扣花装饰,是劳动得闲在茶油灯光下做成的。(围裙扣花工作之精和设计之巧,外路人一见无有不交口称赞。)这种妇女日常工作虽不轻松,衣衫却整齐清洁。有的年纪已过了四十岁,还与同伴竞争兜揽生意。两角钱就为客人把行李背到河边渡船上,跟随过渡,到达彼岸,再为背到落脚处。外来人到河码头渡船边时,不免十分惊讶,好一片水!好一座小小山城!尤其是那一排渡船,船上的水手,一眼看去,几乎又全是女子,过了河,进得城门,向长街走走,就可见到卖菜的,卖米的,开铺子的,做银匠的,无一不是女子。再没有另一个地方女子对于参加各种事业各种生活,做得那么普通那么自然了。看到这种情形时,真不免令人发生疑问:一切事几几乎都由女子来办,如《镜花缘》一书上的女儿国现象了。本地的男子,是出去打仗,还是在家纳福看孩子?
  不过一个旅行者自觉已经来到辰州时,兴味或不在这些平常问题上。辰州地方是以辰州符闻名的,辰州符的传说奇迹中又以赶尸著闻。公路在沅水南岸,过北岸城里去,自然盼望有机会弄明白一下这种老玩意儿。
  可是旅行者这点好奇心会受打击。多数当地人对于辰州符都莫名其妙,且毫无兴趣,也不怎么相信。或许无意中会碰着一个“大”人物,体魄大,声音大,气派也好像很大。他不是姓张,就是姓李(他应当姓李!一个典型市侩,在商会任职,以善于吹拍混入行署任名誉参议),会告你,辰州符的灵迹,就是用刀把一只鸡颈脖割断,把它重新接上,含一口符水,向地下抛去,这只鸡即刻就会跑去,撒一把米到地上,这只鸡还居然赶回来吃米!你问他:“这事曾亲眼见过吗?”他一定说:“当真是眼见的事。”或许慢慢的想一想,你便也会觉得同样是在什么地方亲眼见过这件事了。原来五十年前的什么书上,就这么说过的。这个大人物是当地著名会说大话的。世界上事什么都好像知道得清清楚楚,只不大知道自己说话是假的还是真的,是书上有的还是自己造作的。多数本地人对于“辰州符”是个什么东西,照例都不大明白的。
  对于赶尸传说呢,说来实在动人。凡受了点新教育,血里骨里还浸透原人迷信的外来新绅士,想满足自己的荒唐幻想,到这个地方来时,总有机会温习一下这种传说。绅士、学生、旅馆中人,俨然因为生在当地,便负了一种不可避免的义务,又如为一种天赋的幽默同情心所激发,总要把它的神奇处重述一番。或说朋友亲戚曾亲眼见过这种事情,或说曾有谁被赶回来。其实他依然和客人一样,并不明白,也不相信,客人不提起,他是从不注意这个问题的。客人想“研究”它(我们想象得出,有许多人最乐于研究它的),最好还是看《奇门遁甲》,这部书或者对他有一点帮助,本地人可不会给他多少帮助。本地人虽乐于答复这一类傻不可言的问题,却不能说明这事情的真实性。就中有个“有道之士”,姓阙,当地人统称之为阙五老,年纪将近六十岁,谈天时精神犹如一个小孩子。据说十五岁时就远走云贵,跟名师学习过这门法术。作法时口诀并不希奇,不过是念文天祥的《正气歌》罢了。死人能走动便受这种歌词的影响。辰州符主要的工具是一碗水;这个有道之士家中神主前便陈列了那么一碗水,据说已经有了三十五年,碗里水减少时就加添一点。一切病痛统由这一碗水解决。一个死尸的行动,也得用水迎面的一洒。这水且能由昏浊与沸腾表示预兆,有人需要帮忙或卜家事吉凶的预兆,登门造访者若是一个读书人,一个假洋人教授,他把这一碗水的妙用形容得将更惊心动魄。使他舌底翻莲的原因,或者是他自己十分寂寞,或者是对于客人具有天赋同情,所以常常把书上没有的也说到了。客人要老老实实发问:“五老,那你看过这种事了?”他必装作很认真神气说:“当然的。我还亲自赶过!那是我一个亲戚,在云南做官,死在任上,赶回湖南,每天为死者换新草鞋一双,到得湖南时,死人脚趾头全走脱了。只是功夫不练就不灵,早丢下了。”至于为什么把它丢下,可不说明。客人目的在“表演”,主人用意在“故神其说”,末后自然不免使客人失望。不过知道了这玩意儿是读《正气歌》作口诀,同儒家居然大有关系时,也不无所得。关于赶尸的传说,这位有道之士可谓集其大成,所以值得找方便去拜访一次。他的住处在上西关,一问即可知道。可是一个读书人也许从那有道之士服尔泰风格的微笑,服尔泰风格的言谈,会看出另外一种无声音的调笑,“你外来的书呆子,世界上事你知道许多,可是书本不说,另外还有许多就不知道了。用《正气歌》赶走了死尸,你充满好奇的关心,你这个活人,是被什么邪气歌赶到我这里来?”那时他也许正坐在他的杂货铺里面(他是隐于医与商的),忽然用手指着街上一个长头发的男子说:“看,疯子!”那真是个疯子,沅陵地方唯一的疯子,可是他的语气也许指得是你拜访者。你自己试想想看,为了一种流行多年的荒唐传说,充满了好奇心来拜访一个透熟人生的人,问他死了的人用什么方法赶上路,你用意说不定还想拜老师,学来好去外国赚钱出名,至少也弄得个哲学博士回国,再来用它骗中国学生,在他饱经世故的眼中,你和疯子的行径有多少不同!
  这个人的言谈,倒真是一种杰作,三十年来当地的历史,在他记忆中保存得完完全全,说来时庄谐杂陈,实在值得一听。尤其是对于当地人事所下批评,尖锐透入,令人不由得不想起法国那个服尔泰。
  至于辰砂的出处,出产于离辰州地还远得很,远在三百里外凤凰县的苗乡猴子坪。
  凡到过沅陵的人,在好奇心失望后,依然可从自然风物的秀美上得到补偿。由沅陵南岸看北岸山城,房屋接瓦连椽,较高处露出雉堞,沿山围绕,丛树点缀其间,风光入眼,实在俗气。由北岸向南望,则河边小山间,竹园、树人、庙宇、高塔、民居,仿佛各个都位置在最适当处。山后较远处群峰罗列,如屏如障,烟云变幻,颜色积翠堆蓝。早晚相对,令人想象其中必有帝子天神,驾螭乘蜺,驰骤其间。绕城长河,每年三四月春水发后,洪江油船颜色鲜明,在摇橹歌呼中连翩下驶。长方形大木筏,数十精壮汉子,各据筏上一角,举桡激水,乘流而下。就中最令人感动处,是小船半渡,游目四瞩,俨然四围是山,山外重山,一切如画。水深流速,弄船女子,腰腿劲健,胆大心平,危立船头,视若无事。同一渡船,大多数都是妇人,划船的是妇女,过渡的也是妇女较多。有些卖柴卖炭的,来回跑五六十里路,上城卖一担柴,换两斤盐,或带回一点红绿纸张同竹篾作成的简陋船只,小小香烛,问她时,就会笑笑的回答:“拿回家去做土地会。”你或许不明白土地会的意义,事实上就是酬谢《楚辞》中提到的那种云中君——山鬼。这些女子一看都那么和善,那么朴素,年纪四十以下的,无一不在胸前土蓝布或葱绿布围裙上绣上一片花,且差不多每个人都是别出心载,把它处置得十分美观,不拘写实或抽象的花朵,总那么妥贴而雅相。在轻烟细雨里,一个外来人眼见到这种情形,必不免在赞美中轻轻叹息。天时常常是那么把山和水和人都笼罩在一种似雨似雾使人微感凄凉的情调里,然而却无处不可以见出“生命”在这个地方有光辉的那一面。
  外来客自然会有个疑问发生:这地方一切事业女人都有份,而且像只有“两截穿衣”的女子有份,男子到哪里去了呢?
  在长街上,我们固然时常可以见到一对少年夫妻,女的眉毛俊秀,鼻准完美,穿浅蓝布衣,用手指粗银链系扣花围裙,背小竹笼。男的身长而瘦,英武爽朗,肩上扛了各种野兽皮向商人兜卖,令人一见十分惊诧。可是这种男子是特殊的。是出了钱,得到免役的瑶族。
  男子大部分都当兵去了。因兵役法的缺陷,和执行兵役法的中间层保甲制度人选不完善,逃避兵役的也多,这些壮丁抛下他的耕牛,向山中走,就去当匪,匪多的原因,外来官吏苛索实为主因。乡下人照例都愿意好好活下去,官吏的老式方法居多是不让他们那么好好活下去。乡下人照例一入兵营就成为一个好战士,可是办兵役的,却觉得如果人人都乐于应兵役,就毫无利益可图。土匪多时,当局另外派大部队伍来“维持治安”,守在几个城区,别的不再过问。分布乡下土匪得了相当武器后,在报复情绪下就是对公务员特别不客气,凡搜刮过多的外来人,一落到他们手里时,必然是先将所有的得到,再来取那个“命”。许多人对于湘西民或匪都留下一个特别蛮悍嗜杀的印象,就由这种教训而来。许多人说湘西有匪,许多人在湘西虽遇匪,却从不曾遭遇过一次抢劫,就是这个原因。
  一个旅行者若想起公路就是这种蛮悍不驯的山民或土匪,在烈日和风雪中努力作成的,乘了新式公共汽车由这条公路经过,既感觉公路工程的伟大结实,到得沅陵时,更随处可见妇人如何认真称职,用劳力讨生活,而对于自然所给的印象,又如此秀美,不免感慨系之。这地方神秘处原来在此而不在彼。人民如此可用,景物如此美好,三十年来牧民者来来去去,新陈代谢,不知多少,除认为“蛮悍”外,竟别无发现。外来为官作宦的,回籍时至多也只有把当地久已消灭无余的各种画符捉鬼荒唐不经的传说,在茶余酒后向陌生者一谈。地方真正好处不会欣赏,坏处不能明白,这岂不是湘西的另一种神秘?
  沅陵算是个湘西受外来影响较久较大的地方,城区教会的势力,造成一批吃教饭的人物,蛮悍性情因之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或许是一点青年会办事人的习气。沅陵又是沅水几个支流货物转口处,商人势力较大,以利为归的习惯,也自然很影响到一些人的打算行为。沅陵位置在沅水流域中部,就地形言,自为内战时代必争之地。因此麻阳县的水手,一部分登陆以后,便成为当地有势力的小贩。凤凰县屯垦子弟兵官佐,留下住家的,便成为当地有产业的客居者。慷慨好义,负气任侠,楚人中这类古典的热诚,若从当地人寻觅无着时,还可从这两个地方的男子中发现。一个外来人,在那山城中石板作成的一道长街上,会为一个矮小、瘦弱,眼睛又不明,听觉又不聪,走路时匆匆忙忙,说话时结结巴巴,那么一个平常人引起好奇心。说不定他那时正在大街头为人排难解纷!说不定他的行为正需要旁人排难解纷!他那样子就古怪,神气也古怪。一切像个乡下人,像个官能为嗜好与毒物所毁坏,心灵又十分平凡的人。可是应当找机会去同他熟一点,谈谈天。应当想办法更熟一点,跟他向家里走(他的家在一个山上。那房子是沅陵住户地位最好,花木最多的)。如此一来,结果你会接触一点很新奇的东西,一种混合古典热诚与近代理性在一个特殊环境特殊生活里培养成的心灵。你自然会“同情”他,可是最好倒是“信托”他。他需要的不是同情,因为他成天在同情他人,为他人设想帮忙尽义务,来不及接受他人的同情。他需要人信托,因为他那种古典的作人的态度,值得信托。同时他的性情充满了一种天真的爱好,他需要信托,为的是他值得信托。他的视觉同听觉都毁坏了,心和脑可极健全。凤凰屯垦兵子弟中出壮士,体力胆气两方面都不弱于人。这个矮小瘦弱的人物,虽出身世代武人的家庭中,因无力量征服他人,失去了作军人的资格。可是那点有遗传性的军人气概,却征服了他自己,统制自己,改造自己,成为沅陵县一个顶可爱的人。他的名字叫做“大先生”,或“大大”,一个古怪到家的称呼。商人、妓女、屠户、教会中的牧师和医生,都这样称呼他。到沅陵去的人,应当认识认识这位大先生。
  沅陵县沿河下游四里路远近,河中心有个洲岛,周围高山四合,名“合掌洲”,名目与情景相称。洲上有座庙宇,名“和尚洲”,也还说得去。但本地的传说却以为是“和涨洲”,因为水涨河面宽,淹不着,为的是洲随河水起落!合掌洲有个白塔,由顶到根雷劈了一小片,本地人以为奇。并不足奇,河南岸村名黄草尾,人家多在橘柚林里,橘子树白华朱实,宜有小腰白齿于其间。一个种菜园的周家,生了四个女儿,最小的一个四妹,人都呼为夭妹,年纪十七岁,许了个成衣店学徒,尚未圆亲。成衣店学徒积蓄了整年工钱,打了一副金耳环给夭妹,女孩子就戴了这副金耳环,每天挑菜进东门城卖菜。因为性格好繁华,人长得风流俊俏,一个东门大街的人都知道卖菜的周家夭妹。
  因此县里的机关中办事员,保安司令部的小军佐,和商店中小开,下黄草尾玩耍的就多起来了。但不成,肥水不落外人田,有了主子。可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夭夭的名声传出去了,水上划船人全都知道周家夭夭。去年(一九三七年)冬天一个夜里,忽然来了四百武装喽罗攻打沅陵县城,在城边响了一夜枪,到天明以前,无从进城,这一伙人依然退走了。这些人本来目的也许就只是在城外打一夜枪。其中一个带队的称团长,却带了兄弟伙到夭妹家里去拍门。进屋后别的不要,只把这女孩子带走。
  女孩子虽又惊又怕,还是从容的说,“你抢我,把我箱子也抢去,我才有衣服换!”
  带到山里去时那团长问!“夭夭,你要死,要活?”
  女孩子想了想,轻声的说,“要死。你不会让我死。”团长笑了,“那你意思是要活了!要活就嫁我,跟我走。我把你当官太太,为你杀猪杀羊请客,我不负你。”
  女孩子看看团长,人物实在英俊标致,比成衣店学徒强多了,就说:“人到什么地方都是吃饭,我跟你走。”
  于是当天就杀了两个猪,十二只羊,一百对鸡鸭,大吃大喝大热闹,团长和夭妹结婚。女孩子问她的衣箱在什么地方,待把衣箱取来打开一看,原来全是预备陪嫁的!英雄美人,可谓美满姻缘。过三天后,那团长就派人送信给黄草尾种菜的周老夫妇,称岳父岳母,报告夭妹安好,不用挂念。信还是用红帖子写的,词句华而典,师爷的手笔。还同时送来一批礼物!老夫妇无话可说,只苦了成衣店那个学徒,坐在东门大街一家铺子里,一面裁布条子做纽绊,一面垂泪。
  这也可说是沅陵县人物之一型。
  至于住城中的几个年高有德的老绅士,那倒正象湘西许多县城里的正经绅士一样,在当地是很闻名的,庙宇里照例有这种名人写的屏条,名胜地方照例有他们题的诗词。儿女多受过良好教育,在外做事。家中种植花木,蓄养金鱼和雀鸟,门庭规矩也很好。与地方关系,却多如显克微支在他《炭画》那本书里所说的贵族,凡事取“不干涉主义”。因为名气大,许多不相干的捐款,不相干的公事,不相干的麻烦不会上门,乐得在家纳福,不求闻达,所以也不用有什么表现。对于生活劳苦认真,既不如车站边负重妇女生命活跃,也不如卖菜的周家夭妹,然而日子还是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由沅水下行百十里到沅陵属边境地名柳林岔,——就是湘西出产金子,风景又极美丽的柳林岔。那地方过去一时也有个人,很有意思。这个人据说母亲貌美而守寡,住在柳林岔镇上,对河高山上有个庙,庙中住下一个青年和尚,诚心苦修。寡妇因爱慕和尚,每天必借烧香为名去看看和尚,二十年如一日。和尚诚心修苦,不作理会,也同样二十年如一日。儿子长大后,慢慢的知道了这件事。儿子知道后,不敢规劝母亲,也不能责怪和尚,唯恐母亲年老眼花,一不小心,就会坠入深水中淹死。又见庙宇在一个圆形峰顶,攀援实在不容易。因此特意雇定一百石工,在临河悬岩上开辟一条小路,仅可容足,更找一百铁工,制就一条粗而长的铁链索,固定在上面,作为援手工具。又在两山间造一拱石头桥,上山顶庙里时就可省一大半路。这些工作进行时自己还参加,直到完成。各事完成以后,这男子就出远门走了,一去再也不回来了。
  这座庙,这个桥,濒河的黛色悬崖上这条人工凿就的古怪道路,路旁的粗大铁链,都好好的保存在那里,可以为过路人见到。凡上行船的纤手,还必需从这条路把船拉上滩。船上人都知道这个故事。故事虽还有另一种说法,以为一切是寡妇所修的,为的是这寡妇……总之,这是一个平常人为满足他的某种愿心而完成的伟大工程。这个人早已死了,却活在所有水上人的记忆里。传说和当地景色极和谐,美丽而微带忧郁。沅水由沅陵下行三十里后即滩水连接,白溶、九溪、横石、青浪,……就中以青浪滩最长,石头最多,水流最猛。顺流而下时,四十里水路不过二十分钟可完事,上行船有时得一整天。
  青浪滩滩脚有个大庙,名伏波宫,敬奉的是汉老将马援。行船人到此必在庙里烧纸献牲。庙宇无特点,不出奇。庙中屋角树梢栖息的红嘴红脚小小乌鸦,成千累万,遇下行船必飞往接船送船,船上人把饭食糕饼向空中抛去,这些小黑鸟就在空中接着,把它吃了。上行船可照例不光顾。虽上下船只极多,这小东西知道向什么船可发利市,什么船不打抽丰。船夫说这是马援的神兵,为迎接船只的神兵,照老规矩,凡伤害的必赔一大小相等银乌鸦,因此从不会有人敢伤害它。
  几件事都是人的事情。与人生活不可分,却又杂糅神性和魔性。湘西的传说与神话,无不古艳动人。同这样差不多的还很多。湘西的神秘,和民族性的特殊大有关系。历史上“楚”人的幻想情绪,必然孕育在这种环境中,方能滋长成为动人的诗歌。想保存它,同样需要这种环境。

读书心得500字

很久没有写读书笔记了。
也很久没有仔仔细细阅读一本书了。
上次做读书笔记还是看那本《香草山》的时候。很仔细地写下每一段的感受,用便签贴在页面的空白处。那本《香草山》已经不堪岁月的折磨与雕琢,书脊背处的胶断裂开,散成几份。不过我还是竭尽所能去保护它,那本书被奉为我们的圣经。那是关于花园与堡垒的神话,我们也成为了园丁与守护者。篱笆墙的另一边就是我们的世界。
不过,那都是四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是一个斗志昂扬的孩子。
上了大学,生活变得浮躁很多,相比四年的时间长度,我的阅读量小得可怜。
前些日子,大甲找到我,说他在跳蚤市场上淘到了一本相当好的书,叫做《追风筝的人》。关于阅读,我们有着比较多的共通点。他看过后借我。
他在书的后面写了一段话,允许我摘抄下来:那伤与痛如何轻易的抚平?相比之下,我们的处境幸运得多,幸福得多!大甲他虽然有很多感性的思考,不过光从文笔上看来,还是不折不扣的理工科学生。于是很可惜,众多想法都埋葬在了他的笔尖。
这几日,利用毕业设计的空闲,我终于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那么我也再次写读书笔记,写在我的BLOG上,以供朋友们交流,也供我日后翻阅,回味年少时的情怀。
风筝在阿富汗是一种很血腥的游戏。孩子们亲手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薄棉纸,将无比长的风筝线浸在混有玻璃屑的胶水中,再把线挂在树梢上风干。于是,这绵长的风筝线就像刀子一样锋利坚韧。比赛时,他们并不仅仅让风筝腾空,融入湛蓝的天空。他们利用风的力量,利用风筝线上附着的玻璃屑,让风筝们相互绞杀,割断他人风筝的线,最后只有一个胜利者。这还不是结束,之后要有追风筝的项目。几百尺高空的风筝被风吹向未知的方向,孩子们四处奔跑,率先找到的就是赢家。
这是属于一个特殊民族,特殊国家的游戏。那里贫瘠穷困——无数饥民与饿殍存在于国家的每一寸角落,那里黑暗——巨大的贫富差距,没完没了的种族仇杀,穷人们为了晚饭而拼搏,种族间为了血统而彼此仇视憎恶。出生是一个人最大的命运,无辜的灵魂降临在那样的社会,之后只能开始挣扎着生活。
小说的两个主人翁阿米尔和哈桑就是那里的孩子。阿米尔出身富豪,有着荣耀的血统;哈桑却出身仆人的家庭,而且生来残疾,兔唇成为了其他孩子耻笑的对象。
哈桑纯朴,忠诚。他出生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小主人的名字:阿米尔。他坚强,坚韧,每每为了阿米尔挺身而出;阿米尔的欢乐就是他的欢乐,阿米尔的痛苦就是他的痛苦。他从来不要求阿米尔什么,也不求从小主人那里得到回报,他仅仅一厢情愿地认为阿米尔也当他是朋友,就像他看待阿米尔一样。他为阿米尔抵挡少年恶霸的威胁,他为阿米尔承担罪责,他为阿米尔追逐那飘落的风筝,他振着臂膀高呼: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阿米尔少爷,这出身权贵的孩子,却并不把哈桑当作一个朋友来看待。哈桑对于他是寂寞时的陪伴,委屈时的倾诉对象,愤怒时的出气筒,他真真正正将哈桑当作一个仆人。他是一个被娇养的孩子,虽然不失善良,却有着嫉妒、贪婪的情绪。打牌时他明知道哈桑在让他,却还是让哈桑一败涂地;他明明知道哈桑对文字有着近乎狂野的痴迷,却不肯教授他识字,还将自己的作品拿出来在哈桑面前炫耀;他明明知道哈桑为了他什么都肯做,却还考验哈桑:“我如果要你吃下泥巴,你会招办吗”,然后等着哈桑一脸真诚地说:会。他有着优越的生活,他有着哈桑不曾拥有也不会拥有的一切,按道理说,他不应嫉妒哈桑,该被嫉妒的人是他。可是,他却为了可以独自得到全部的父亲的爱而苦恼。每次父亲提到哈桑时,他都会无精打采;每次父亲为哈桑准备了礼物或者表示出关怀,他便暗中恼怒。这是一个典型的独生子女的表现。他们总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最好的,自己应该独享整个世界,社会是属于他们的社会,他人仅仅是陪衬。
那场风筝比赛之后,哈桑为他追逐风筝;阿米尔则希望他可以拿到那蓝色风筝,取悦自己的父亲,让父亲可以终于为自己感到自豪一次。蓝色风筝仿佛就是头奖,最后得到它的人是最后的胜利者。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这次就像往次一样,依旧是哈桑率先找到风筝。然而少年恶霸想从哈桑的手中抢夺,哈桑为了小主人的渺茫荒唐的希望,死死护着那个风筝,而遭受他人的毒打。阿米尔恰好在这时找到了哈桑,他躲在墙角,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他如果可以站出来,也许哈桑不会遭受毒打,他的心灵也不会遭受长达几十年的煎熬。可是,这如果毕竟没有发生。他更加渴望那个风筝,他更渴望父亲的首肯;并非他不关心他的仆人,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在保证那个风筝的前提下令哈桑免受厄运,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可是,那里没有公正,那里是一个没落民族的栖息地,那里叫阿富汗,而怯懦与软弱已经根植进入他的血肉。他躲在巷子的角落,看着哈桑的血溅落在墙壁。
哈桑看到了他。他的“朋友”没有为了他挺身而出——就像他为他“朋友”一样;他为阿米尔“千千万万遍”,而阿米尔却不肯为他那怕“一遍”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哈桑,甚至都难以进入哈桑的头脑。他承受了一切之后,将风筝交到阿米尔的手中,再承受他虚伪的问候——你怎么了。难道阿米尔没有眼睁睁看到吗?
自那以后,曾经的友谊或者说关系,破裂了。有多少美好的友谊可以经历灾难的考验呢?那次风筝比赛,成为了阿米尔永恒的痛。他责打哈桑,只是希望哈桑可以还手,或者痛打他一次,这就能让他好受。可是哈桑在小主人的背叛后,仍旧低着头,低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无法背负他的罪恶,他用了更加卑鄙的手段,强迫哈桑与哈桑的父亲离开他的宅院。他把生日时收到的钱塞在哈桑的被褥下,污蔑哈桑是贼。哈桑与哈桑的父亲都明白事件的前因后果,也都默默承受了这样的遭遇,最后他们两个人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在人生的长旅中,一个错误并不仅仅是一个错误这样简单。往往,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就需要其他的错误;为了圆润一个谎言,就需要其他谎言。终于,一个善良的灵魂堕落,并时刻承受煎熬。
若干年后,阿米尔得知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哈桑死于种族仇杀,哈桑留下来一个儿子。他发了狂一般,置自己美国的优越生活于不顾,在阿富汗拼命地寻找他的侄子。阿富汗,他的祖国,那个恐怖令人伤怀的地方,阿米尔与哈桑在那里渡过了整个欢乐和痛苦的童年,也是在那里,深深的爱终于成为了虚伪的背叛。
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罪行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
“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
整个故事的爱恨纠葛之后,有一只黑手,一个卑微挣扎的灵魂,指导着从幸福到毁灭的演变。那就是父亲。阿米尔的父亲,貌似高尚的贵族,赤手空拳屠熊的男人。他坚强、果决,不会被什么打倒,他是男人的榜样,他是他人眼中的善人英雄。
他是如此的成功,以致他希望他的儿子可以也像他一样,至少有一部分像。可以像他一样坚强,可以和他一样勇敢,可以无危惧地挺身而出。但是,小阿米尔却是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胆小,怯懦,卑微。面对同龄人的欺负毫无对策,每每都需要哈桑挺身而出;手无束鸡之力,搞砸了足球比赛,只喜欢看书和写作——这些都是父亲看来无用的技能,除了放风筝没有什么突出的强项。于是,这个单亲的家庭中,就充满了期待与失落之间的无止境较量。
我曾经并不明白父亲对儿子的分量。当时我还小,《新世纪福音战士》中碇真嗣对碇元堂并存的爱与憎恨令我迷惘。可是当我考研成功后,看着我父亲的表情,听着他鼓励背后的喜悦,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我终于可以取悦我的父亲了。男孩成长为男人,父亲就是潜移默化的映像,就是生活的环境。男孩只能模仿或者反模仿自己的父亲。虽然我仍旧不时感觉自己父亲的荒唐与固执,但是我无法否认,我的骨子里有他的痕迹,我也是我父亲的儿子。每一个儿子都渴望得到父亲的肯定,父亲的赞扬,不能满足父亲期望的孩子,不是成功的孩子。讨好父母是一个孩子的义务。我却做得不好,我不断让他老人家失望以致绝望,我坚持要走自己的路,逆着他的指引与期待,同时走得胆颤心惊、犹犹豫豫。我并非一个孝顺的儿子。包括这个我暗中经营的BLOG,一些我暗中保持联络的朋友。和阿米尔的父亲相似,我的父亲也是鄙夷那些文字工作者的,在他看来,如果社会上要有人饿死,那么率先饿死就应当是文人。我所爱的是他所鄙夷与厌恶的。于是,我们两个人也都活得并不容易。他希望他可以按照他的设计来改造我,而我则希望那个感性真实的我可以在改造中幸存。
我忽然想到如果未来,我成为了父亲,我也将按照我的想法来打造他的生活,我也将束缚他的灵魂,捆绑他的自由。如果他堕落怎么办?他不善良怎么办?他不懂得真理,沉迷于人心的算计与利益的钻营怎么办?我不由不寒而栗。
最终,阿米尔得知他的父亲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伟大。他的父亲,那个告诫他世界上的罪恶只有一种的人,恰好就是一个罪犯。他偷盗了儿时朋友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孩子。他偷盗了两个无知孩子得知真相的权利,“同一个胸脯哺育的人是兄弟”,阿米尔从没有想到他和哈桑真的是兄弟。他是一切罪孽的前因,也是一切不幸的结果,他临死前没有告诉阿米尔他的罪孽,于是他也没有机会得到原谅。但他却并非一个恶人,虽然他的善举不过是救赎自己的罪孽。他的赎罪之路漫长无比。
哈桑作为他的儿子继承了他品性中正直果敢的一部分,而阿米尔则继承了他罪孽的一部分,并且在有生之年继续走他赎罪的路。
不肯放弃自己陋习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阿富汗的穆斯林就是这样的民族。古老鄙陋的民俗被完好保存,曾经的仇恨被夸大,陷入无止境的循环。没有任何先进的气息。这样的民族如何复兴。
阿米尔辗转的奋斗在历史的洪流中显得微不足道,一个民族,一个世代的沦丧仿佛巨轮,一切爱与憎恨都在其中被碾碎。无辜的孩子们由于出生而被迫承受巨大的伤痛。至今,那里仍然是战乱横行的地方,那里没有安全,孩子有可能下一刻就绑上炸药,去捍卫他们虚无缥缈的信仰;美丽的女子也许下一刻就端着机枪向人群扫射,来填补世代的仇恨。
阿米尔与哈桑幸福生活的沦陷是必然的,即便没有苏联的入侵,即便没有塔利班的专权。纯真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可以坚持多久?
阿米尔在美国重新开始,他不能抛弃自己的罪孽,不过他可以选择忘记。美国是没有过去的国度,现在和未来才重要。那是美好的忘记之乡。只道阿米尔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之前。
曾经的罪孽要如何救赎?阿米尔为了哈桑的儿子挺身而出,就像曾经哈桑为他一样;他对他的侄儿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像哈桑曾经对他一样。
故事有一个良好的结局,不过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孩子仍旧在扭曲中成长,在受着煎熬。
而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上帝与安拉也是如此。

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500字

不要读后感和读书笔记
很久没有写读书笔记了。
也很久没有仔仔细细阅读一本书了。
上次做读书笔记还是看那本《香草山》的时候。很仔细地写下每一段的感受,用便签贴在页面的空白处。那本《香草山》已经不堪岁月的折磨与雕琢,书脊背处的胶断裂开,散成几份。不过我还是竭尽所能去保护它,那本书被奉为我们的圣经。那是关于花园与堡垒的神话,我们也成为了园丁与守护者。篱笆墙的另一边就是我们的世界。
不过,那都是四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还是一个斗志昂扬的孩子。
上了大学,生活变得浮躁很多,相比四年的时间长度,我的阅读量小得可怜。
前些日子,大甲找到我,说他在跳蚤市场上淘到了一本相当好的书,叫做《追风筝的人》。关于阅读,我们有着比较多的共通点。他看过后借我。
他在书的后面写了一段话,允许我摘抄下来:那伤与痛如何轻易的抚平?相比之下,我们的处境幸运得多,幸福得多!大甲他虽然有很多感性的思考,不过光从文笔上看来,还是不折不扣的理工科学生。于是很可惜,众多想法都埋葬在了他的笔尖。
这几日,利用毕业设计的空闲,我终于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那么我也再次写读书笔记,写在我的BLOG上,以供朋友们交流,也供我日后翻阅,回味年少时的情怀。
风筝在阿富汗是一种很血腥的游戏。孩子们亲手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薄棉纸,将无比长的风筝线浸在混有玻璃屑的胶水中,再把线挂在树梢上风干。于是,这绵长的风筝线就像刀子一样锋利坚韧。比赛时,他们并不仅仅让风筝腾空,融入湛蓝的天空。他们利用风的力量,利用风筝线上附着的玻璃屑,让风筝们相互绞杀,割断他人风筝的线,最后只有一个胜利者。这还不是结束,之后要有追风筝的项目。几百尺高空的风筝被风吹向未知的方向,孩子们四处奔跑,率先找到的就是赢家。
这是属于一个特殊民族,特殊国家的游戏。那里贫瘠穷困——无数饥民与饿殍存在于国家的每一寸角落,那里黑暗——巨大的贫富差距,没完没了的种族仇杀,穷人们为了晚饭而拼搏,种族间为了血统而彼此仇视憎恶。出生是一个人最大的命运,无辜的灵魂降临在那样的社会,之后只能开始挣扎着生活。
小说的两个主人翁阿米尔和哈桑就是那里的孩子。阿米尔出身富豪,有着荣耀的血统;哈桑却出身仆人的家庭,而且生来残疾,兔唇成为了其他孩子耻笑的对象。
哈桑纯朴,忠诚。他出生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小主人的名字:阿米尔。他坚强,坚韧,每每为了阿米尔挺身而出;阿米尔的欢乐就是他的欢乐,阿米尔的痛苦就是他的痛苦。他从来不要求阿米尔什么,也不求从小主人那里得到回报,他仅仅一厢情愿地认为阿米尔也当他是朋友,就像他看待阿米尔一样。他为阿米尔抵挡少年恶霸的威胁,他为阿米尔承担罪责,他为阿米尔追逐那飘落的风筝,他振着臂膀高呼: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阿米尔少爷,这出身权贵的孩子,却并不把哈桑当作一个朋友来看待。哈桑对于他是寂寞时的陪伴,委屈时的倾诉对象,愤怒时的出气筒,他真真正正将哈桑当作一个仆人。他是一个被娇养的孩子,虽然不失善良,却有着嫉妒、贪婪的情绪。打牌时他明知道哈桑在让他,却还是让哈桑一败涂地;他明明知道哈桑对文字有着近乎狂野的痴迷,却不肯教授他识字,还将自己的作品拿出来在哈桑面前炫耀;他明明知道哈桑为了他什么都肯做,却还考验哈桑:“我如果要你吃下泥巴,你会招办吗”,然后等着哈桑一脸真诚地说:会。他有着优越的生活,他有着哈桑不曾拥有也不会拥有的一切,按道理说,他不应嫉妒哈桑,该被嫉妒的人是他。可是,他却为了可以独自得到全部的父亲的爱而苦恼。每次父亲提到哈桑时,他都会无精打采;每次父亲为哈桑准备了礼物或者表示出关怀,他便暗中恼怒。这是一个典型的独生子女的表现。他们总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最好的,自己应该独享整个世界,社会是属于他们的社会,他人仅仅是陪衬。
那场风筝比赛之后,哈桑为他追逐风筝;阿米尔则希望他可以拿到那蓝色风筝,取悦自己的父亲,让父亲可以终于为自己感到自豪一次。蓝色风筝仿佛就是头奖,最后得到它的人是最后的胜利者。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这次就像往次一样,依旧是哈桑率先找到风筝。然而少年恶霸想从哈桑的手中抢夺,哈桑为了小主人的渺茫荒唐的希望,死死护着那个风筝,而遭受他人的毒打。阿米尔恰好在这时找到了哈桑,他躲在墙角,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他如果可以站出来,也许哈桑不会遭受毒打,他的心灵也不会遭受长达几十年的煎熬。可是,这如果毕竟没有发生。他更加渴望那个风筝,他更渴望父亲的首肯;并非他不关心他的仆人,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在保证那个风筝的前提下令哈桑免受厄运,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可是,那里没有公正,那里是一个没落民族的栖息地,那里叫阿富汗,而怯懦与软弱已经根植进入他的血肉。他躲在巷子的角落,看着哈桑的血溅落在墙壁。
哈桑看到了他。他的“朋友”没有为了他挺身而出——就像他为他“朋友”一样;他为阿米尔“千千万万遍”,而阿米尔却不肯为他那怕“一遍”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哈桑,甚至都难以进入哈桑的头脑。他承受了一切之后,将风筝交到阿米尔的手中,再承受他虚伪的问候——你怎么了。难道阿米尔没有眼睁睁看到吗?
自那以后,曾经的友谊或者说关系,破裂了。有多少美好的友谊可以经历灾难的考验呢?那次风筝比赛,成为了阿米尔永恒的痛。他责打哈桑,只是希望哈桑可以还手,或者痛打他一次,这就能让他好受。可是哈桑在小主人的背叛后,仍旧低着头,低声说: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无法背负他的罪恶,他用了更加卑鄙的手段,强迫哈桑与哈桑的父亲离开他的宅院。他把生日时收到的钱塞在哈桑的被褥下,污蔑哈桑是贼。哈桑与哈桑的父亲都明白事件的前因后果,也都默默承受了这样的遭遇,最后他们两个人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在人生的长旅中,一个错误并不仅仅是一个错误这样简单。往往,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就需要其他的错误;为了圆润一个谎言,就需要其他谎言。终于,一个善良的灵魂堕落,并时刻承受煎熬。
若干年后,阿米尔得知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哈桑死于种族仇杀,哈桑留下来一个儿子。他发了狂一般,置自己美国的优越生活于不顾,在阿富汗拼命地寻找他的侄子。阿富汗,他的祖国,那个恐怖令人伤怀的地方,阿米尔与哈桑在那里渡过了整个欢乐和痛苦的童年,也是在那里,深深的爱终于成为了虚伪的背叛。
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罪行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
“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
整个故事的爱恨纠葛之后,有一只黑手,一个卑微挣扎的灵魂,指导着从幸福到毁灭的演变。那就是父亲。阿米尔的父亲,貌似高尚的贵族,赤手空拳屠熊的男人。他坚强、果决,不会被什么打倒,他是男人的榜样,他是他人眼中的善人英雄。
他是如此的成功,以致他希望他的儿子可以也像他一样,至少有一部分像。可以像他一样坚强,可以和他一样勇敢,可以无危惧地挺身而出。但是,小阿米尔却是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胆小,怯懦,卑微。面对同龄人的欺负毫无对策,每每都需要哈桑挺身而出;手无束鸡之力,搞砸了足球比赛,只喜欢看书和写作——这些都是父亲看来无用的技能,除了放风筝没有什么突出的强项。于是,这个单亲的家庭中,就充满了期待与失落之间的无止境较量。
我曾经并不明白父亲对儿子的分量。当时我还小,《新世纪福音战士》中碇真嗣对碇元堂并存的爱与憎恨令我迷惘。可是当我考研成功后,看着我父亲的表情,听着他鼓励背后的喜悦,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我终于可以取悦我的父亲了。男孩成长为男人,父亲就是潜移默化的映像,就是生活的环境。男孩只能模仿或者反模仿自己的父亲。虽然我仍旧不时感觉自己父亲的荒唐与固执,但是我无法否认,我的骨子里有他的痕迹,我也是我父亲的儿子。每一个儿子都渴望得到父亲的肯定,父亲的赞扬,不能满足父亲期望的孩子,不是成功的孩子。讨好父母是一个孩子的义务。我却做得不好,我不断让他老人家失望以致绝望,我坚持要走自己的路,逆着他的指引与期待,同时走得胆颤心惊、犹犹豫豫。我并非一个孝顺的儿子。包括这个我暗中经营的BLOG,一些我暗中保持联络的朋友。和阿米尔的父亲相似,我的父亲也是鄙夷那些文字工作者的,在他看来,如果社会上要有人饿死,那么率先饿死就应当是文人。我所爱的是他所鄙夷与厌恶的。于是,我们两个人也都活得并不容易。他希望他可以按照他的设计来改造我,而我则希望那个感性真实的我可以在改造中幸存。
我忽然想到如果未来,我成为了父亲,我也将按照我的想法来打造他的生活,我也将束缚他的灵魂,捆绑他的自由。如果他堕落怎么办?他不善良怎么办?他不懂得真理,沉迷于人心的算计与利益的钻营怎么办?我不由不寒而栗。
最终,阿米尔得知他的父亲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伟大。他的父亲,那个告诫他世界上的罪恶只有一种的人,恰好就是一个罪犯。他偷盗了儿时朋友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孩子。他偷盗了两个无知孩子得知真相的权利,“同一个胸脯哺育的人是兄弟”,阿米尔从没有想到他和哈桑真的是兄弟。他是一切罪孽的前因,也是一切不幸的结果,他临死前没有告诉阿米尔他的罪孽,于是他也没有机会得到原谅。但他却并非一个恶人,虽然他的善举不过是救赎自己的罪孽。他的赎罪之路漫长无比。
哈桑作为他的儿子继承了他品性中正直果敢的一部分,而阿米尔则继承了他罪孽的一部分,并且在有生之年继续走他赎罪的路。
不肯放弃自己陋习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阿富汗的穆斯林就是这样的民族。古老鄙陋的民俗被完好保存,曾经的仇恨被夸大,陷入无止境的循环。没有任何先进的气息。这样的民族如何复兴。
阿米尔辗转的奋斗在历史的洪流中显得微不足道,一个民族,一个世代的沦丧仿佛巨轮,一切爱与憎恨都在其中被碾碎。无辜的孩子们由于出生而被迫承受巨大的伤痛。至今,那里仍然是战乱横行的地方,那里没有安全,孩子有可能下一刻就绑上炸药,去捍卫他们虚无缥缈的信仰;美丽的女子也许下一刻就端着机枪向人群扫射,来填补世代的仇恨。
阿米尔与哈桑幸福生活的沦陷是必然的,即便没有苏联的入侵,即便没有塔利班的专权。纯真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可以坚持多久?
阿米尔在美国重新开始,他不能抛弃自己的罪孽,不过他可以选择忘记。美国是没有过去的国度,现在和未来才重要。那是美好的忘记之乡。只道阿米尔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之前。
曾经的罪孽要如何救赎?阿米尔为了哈桑的儿子挺身而出,就像曾经哈桑为他一样;他对他的侄儿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像哈桑曾经对他一样。
故事有一个良好的结局,不过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更多的孩子仍旧在扭曲中成长,在受着煎熬。
而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上帝与安拉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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