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
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
压抑的环境,独特的外貌,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以拿破仑和卢梭为偶像,希望自己摆脱困境,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孤傲是对外界侵扰的强烈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孤傲在于连身上完美地结合着,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奠。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奋斗的力量是人的天资的一部分,这部分天资在于连同时代的许多人身上由于遭受挤压已经丧失。而在于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得到了强化、冲突,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成为他超越的核心动力。他希望从受屈辱的位置上升到神圣的受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第二或是主宰一方的大主教,但社会使他一直处于难堪、屈辱的境地。在他投人社会以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激烈的复仇。他凭借聪慧的天赋、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使上层社会感到手足无措。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德·雷纳尔夫人和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次都在他即将达到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都无情地把他的希望之火熄灭。他按自己的意志去付诸行动,即使命运使他陷人苦难或毁灭的境地,他也敢于拼死抗争,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
于连,以一个社会底层的小市民,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跻身于贵族的上层社会,为达目的,他不择手段,利用女人的爱情想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最终却被扼杀,以悲剧收尾。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他的悲剧是由当时的环境所造成的,是当时哪一类人的代表,他曾善良、真诚、正直,但是社会扼杀了这一切。在最后入狱时,他悟出人生真理,拒绝辩护,因为他讨厌这个社会,他要离开,他以一丰富而短暂的生命,表达对但是贵族的不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于连
我读出的是一个年轻人追求理想的旋律。
作为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的话,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生活。他正是在这种盲目中走上了歧途,迷失了自我。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对于连来说,有一个信念成为他活着的全部意义,那么其他的一切都值得去牺牲,甚至于爱情。总之,于连是要“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是他对自己生命的全部价值取向。
司汤达曾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慧者眼中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表象。”或许为了使作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于连的入狱直到死亡便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因此,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理想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准确。或许于连的悲剧乃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和民主社会。这种悲剧或许称之为成长,或许称之为堕落,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理会,但它确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着,进而升华为一种社会规则。
这也就不能不引起了我们对现实更多的思索。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间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表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为肉体而存在,而代价却常常是诚实、无私与开朗。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用种种面具遮蔽起我们纯真的本质时,我们便在重重复复地上演着于连的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一般论者都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因为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但人们常常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司汤达所进行的精神思考。作为一篇读书笔记,小作者从深刻古奥的故事中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将作品与感悟,虚拟与现实浑然天成地结合在一起,对人生进行了一定的哲学思考。本文构思新颖,用语精美,堪称佳作。
《红与黑》中于连人物形象分析
作者: 加入日期:08-08-02
———《红与黑》中于连人物形象分析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
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
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
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
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是法国19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司汤
达(1783-1842)的代表作。其副题是“一八三○年纪事”。在
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代为背景,以平民知
识分子于连·索黑尔与贵族资产阶级上层社会顽强曲折的斗
争为主线,着重描写了他从18岁到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
师开始,到23岁因枪伤市长夫人而被送上断头台为止短短5
年间的生活历程。
于连出生在小城维立叶尔郊区的一个锯木厂家庭。他幼
时身材瘦弱,在家中被看成是“不会挣钱”的“不中用”的人,常
遭父兄打骂和奚落。卑贱的出身又使他常常受到社会的歧
视。少年时期的于连聪明好学,意志坚强,精力充沛。他接受
了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观念和无神论思想,并在一位拿破
仑时代老军医的影响下,崇拜拿破仑,幻想着通过“入军界、穿
军装、走一条‘红’的道路”来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然而,在他
14岁那年,波旁王朝复辟了,平民可以平步青云的拿破仑时
代过去了。于连不得不选择“黑”的道路,幻想进入修道院,穿
起教士黑袍,以便将来成为一名“年俸十万法朗的大主教”。
18岁时,于连到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家中担任家庭教师,
而市长只将他看成拿工钱的奴仆。自尊心受到伤害的于连,
便以追求市长夫人来报复市长。他与市长夫人的关系暴露
后,被迫进入了贝尚松神学院,投奔了院长彼拉,当上了神学
院的讲师。后因教会内部的派系斗争,彼拉院长被排挤出神
学院,于连只得随彼拉来巴黎,当上了极端保皇党领袖德·拉
·木尔侯爵的的私人秘书。他因沉静、聪明和善于谄媚,得到
了木尔侯爵的器重,以渊博的学识与优雅的气质,又赢得了侯
爵女儿玛特儿小姐的爱慕。尽管不爱玛特儿,但他为了抓住
这块实现野心的跳板,竟使用诡计占有了她。得知女儿已经
怀孕后,侯爵不得不同意这门婚姻。于连为此获得一个骑士
称号、一份田产和一个骠骑兵中尉的军衔。此时的于连又开
始做起了“三十岁当司令”的美梦。他变成了一个封建贵族阶
级的忠实奴仆,在保皇党策划的政治阴谋中为主子效力,冒着
生命危险为侯爵传递情报。正当他踌躇满志时,贵族阶级与
反动教会狼狈为奸,诱使市长夫人写了揭发于连的告密信,致
使侯爵取消他与玛特儿的婚约。于连美梦破灭,盛怒之下枪
伤了德·瑞那夫人,被判处死刑。在狱中,于连终于明白:像
他这样出身卑贱的人,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中是不可能通
过个人奋斗而飞黄腾达的。他拒绝上诉,坦然走上了断头台。
于连的性格是复杂的,并随周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
演变。时代的变迁,不堪受辱的内心,受人歧视的社会地位以
及向上爬而不能如愿的愤怒,形成了于连自尊、怀疑、敏感和
积极反抗的性格。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
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用他那异
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
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他不甘屈服,不甘忍受时代和上
层社会的拨弄,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为维护自己的
个性而奋起反抗,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与整个
社会作战。“在这个奇异的年轻人心里,差不多时时刻刻都有
暴风雨”。他憎恨做奴仆,要求与上流社会的人平起平坐,以
保持自己的尊严。当父亲要他去德·瑞那市长家当家庭教师
时,一贯敢怒而不敢言的于连却以“我不愿意做奴仆”表示拒
绝。老索黑尔说这不是做奴仆,于连当即要加以证实:“到他
家里,我同谁一块吃饭呢?”可见于连把这个问题看得很重。
然而,正是这种自尊心理使他赢得了尊敬、友谊和爱情。而当
他最初出现在市长大人府邸的大门时,显然还是个质朴幼稚、
天良未泯的年轻乡下人。也就在这里,他目睹种种社会贫富
不均现象而十分气愤,但更为自己寄人篱下的屈辱地位而痛
惜不已,于是就对市长及其一家人产生了本能的轻蔑和憎恶
之感。虽然他渊博的知识和惊人的记忆力赢得了市长一家的
好感,但他在这里感受到的“仅仅是他对已经插身进来的上流
社会的仇恨和恐惧”。
于连骄矜自持,自视甚高,这种自尊心理一旦面临恶言劣
语、霸道行径的袭击,就使其隐藏着的仇恨心理爆发出来并大
胆反击。即使在爱情这样的人类最细微的感情方面,于连感
到的往往不是幸福,而是自尊心满足后的喜悦和骄傲,并把这
种胜利看作是拿破仑式的胜利。在我们看来,这似乎不可思
议,却恰恰体现出于连是以全部精力来反抗上层社会的。
在德·瑞那市长家,于连是为了报复市长大人对自己的
轻蔑,粉碎他的骄傲心理,而带着战斗的情绪走进市长夫人的
房间的。即使在与德·瑞那夫人进行热恋时,于连的这种仇
恨心理和反抗也从未停止过。他始终把爱情看成是他对贵族
阶级的报复和争取自由平等的愿望。这一点,也在于连和玛
特儿侯爵小姐的交往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敢于轻视傲慢的
玛特儿小姐,并曾这样想:“我知道保持我的自尊心,我没有向
她说我爱她。”当他收到玛特儿小姐的爱情告白信时,首先想
到的是他终于战胜了情敌柯西乐侯爵,可以平等地与木尔侯
爵坐在同一条凳子上。他立刻自豪地得出结论:“侯爵和我的
价值,已经过去了,结果是汝拉山的穷木匠占据了重要的一
面。”这哪里是什么谈情说爱,简直就是一场斗争,而斗争的目
标便是贵族阶级的荣誉和地位。正如于连自己所说的那样:
“在这场尚在准备的战斗里,身世的骄傲,像一座高山,是她和
我当中的军事阵地,这高山,便是我进攻的目标。”由此看来,
于连并不仅仅把她们作为女人去“占有”,而是当作一个阶级
去“征服”的。他占有她们不在于肉感,而在于满足他那平民
的、要求尊严的灵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法国残酷
的阶级斗争现实,也反映了于连在爱情方面的反抗精神。
于连的雄心壮志中不可避免地含有出于个人野心的成
分。在维立叶尔市,这种野心往往被反抗、报复和维护个人尊
严的思想所冲淡;在贝尚松神学院,他为伪装自己而刻苦学
习,博得院长和大主教的欢心,自信不久就能当上主教,野心
萌发,在伪善的道路上迈上一大步。而在巴黎,自担任木尔侯
爵的私人秘书以来,他地位骤变,环境巨变,在都市风气严重
腐蚀下,虚荣心恶性膨胀,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
步转化。
进入巴黎时,于连的心情是矛盾复杂的。一方面,他憎恨
巴黎的一切,认为“巴黎是阴谋伪善的中心”;另一方面,他又
因“终于要在伟大的事业的舞台上显露身手”而高兴。在他的
内心深处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真诚与虚伪、自尊与虚荣的激烈
搏斗之后,他鄙视上层社会的纨绔子弟,却又欣赏他们的“文
雅有礼”,逐渐陶醉在上流社会的美女、音乐和鲜花之中。他
十分仇视侯爵巧取豪夺、大发横财的行径,但当领悟到侯爵有
意识把自己栽培成“一个上流社会的人”时,却又甘心为侯爵
效力。在维立叶尔,于连从未曾想过“怎样去奉承人,怎样去
替人家说话”,到巴黎后,他却在野心的驱使下,为了替极端无
耻的“老蠢材”谋取美差,竟利用职权之便挤走了正直的葛斯
先生。事后,他良心复现,对自己的恶行惊叹不已。但随机又
为自己辩解道:“如果我想成功的话,我还要做许多不公道的
事情。”然而,即使在堕落的过程中,于连依然在某种程度上保
持了平民的自尊,个人反抗未尽泯灭。他在侯爵面前的从不
卑躬屈膝,以及在侯爵的责骂伤害了他的尊严时的傲然离去,
使得老奸巨猾的侯爵深感这个平民青年的“性格的根本处有
可怕的地方”。他的这种自尊是“贫民骨气”的一种表现,任何
情况下凛然不可侵犯。正如彼拉神甫和玛特儿小姐所说,于
连虽出身低微,但意气高傲,心中燃烧神圣的火焰。他最不能
容忍“别人的轻视”。自尊,是他个人奋斗中用以自卫的唯一
武器。
从于连的整个奋斗过程来看,他为实现自己的幻想,靠的
是自己出众的才能和顽强奋斗,而不是他人的施舍。对他来
讲,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荣誉和尊严。他所追求的是靠自己的
力量赢得的。他曾先后拒绝市长夫人、木尔侯爵的钱财,靠着
他的高傲和才能,征服了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在咪列诺的
豪华的客厅里,他曾想如果把这里劫来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他
也不会要。与德·瑞那夫人分别时,这位夫人要将数千法郎
送给他,他愤怒地拒绝了。他对德·瑞那夫人说:“你是否愿
意使我们的爱情变为可憎的回忆?”他不需怜悯,也不容玷污
爱情,而希望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的力量和奋斗来取得功名。
他争的是骨气而非虚荣。正是为了雄心和骨气,他才给自己
规定了反抗上层社会的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于连的奋
斗和抗争“是除了个人尊严和出路而别无他想的个人英雄主
义”,所以,我们不能说他是个野心家。在作者笔下,他的“野
心”,只不过是一个小人物敢于在复辟时代对现实表示不满和
反抗,敢于在才智、勇气和人格上压倒包括大资产阶级在内的
上层社会;“敢于在大事业舞台上显身手”。为自己赢得和拿
破仑一样的命运,作者声称于连是“野心家”即表达了对复辟
时代的不满,也隐晦地赞美了于连的反抗精神。
然而,于连的奋斗反抗注定是以悲剧而告终。于连是王
朝复辟时代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的典型,其反抗是基于
社会对他的压制和他个人的野心。他追念大革命时代,因为
像他这样有才干的青年会有数不清的机会可以大显身手。可
是,在这个扼杀一切生机的王朝复辟时代,他只能扮演“一个
逆叛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成了与“整个社会作战的不幸的
人”。他憎恶教会的虚伪卑鄙,蔑视贵族的“合法的权威”,鄙
夷资产阶级的“污秽财富”。于是他对复辟社会进行了报复性
的绝望的反抗。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对复辟社会的抗
议情绪,但由于其是孤军奋战,缺少明确的政治理想和目标,
所以必然遭到失败。另外,于连的奋斗和抗争伤害了大贵族、
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根本不准许出身低贱的于连跨进他
们的营垒。最后贵族和教会勾结,设下圈套,逼德·瑞那夫人
写告密信揭发于连,断送了他飞黄腾达的前程,致使于连枪伤
市长夫人而被推上断头台,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于连
的悲剧,是一个出身低微的知识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从
发挥、野心不能实现的悲剧。
于连死时年仅23岁。他热爱自由和生命,但为了不在贵
族面前失去平民的尊严,他拒绝上诉。当德·瑞那市长提出
上诉时,于连被激怒了。他叫道:“我不愿对死刑上诉,即使你
用毒药、刀子、手枪、火炭或任何另外一种方法,终结一个危害
你的生命,我也不对死刑上诉。”这种硬汉,为了保持尊严,为
了不成为上流社会耻笑和侮辱的对象,宁可失去爱情、生命,
真可谓不乏英雄气概。
在那个黑暗的复辟年代,于连作为一个平民知识分子为
了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向贵族资产阶级所作的反抗与斗争
精神是应该给以肯定的。他那难以折服的骨气,无疑在当时
具有进步意义。这也正是我们同情他的根本原因。
总之,无论从时代背景、主题、艺术构思,还是从于连性格
形成发展的全过程着眼,于连都不是野心家,而是资产阶级个
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是悲剧英雄。尽管他有出自野心的功利
打算,但平民的自尊和对统治阶级的本能反抗始终是他的主
导方面。虽然这种个人英雄主义不可取,但我们不应该用现
代的尺度去苛求一个特殊时代的人。在一个半世纪前封建复
辟时代的法国,个人英雄主义思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
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满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
客观上对反动统治阶级起到了一定的冲击作用。
《台北人》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台北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台北人》读后感1在还没有读完《台北人》的时候,我就想把这本书吼着对周围的人说,快看看这本书。现在仍然这样想,像个祥林嫂一样,兜售这本书一样。本书作者白先勇,里面是一个个短篇小说,每篇刻画一个人物,讲述一段过往。与其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个合集,在我来说,失败之处是在最后的最后加入了一篇别人的读后感和分析,典型的学究式分析,是我所不喜欢的。所以,看这本书,或者看任何书之前,不要去看别人的评价,不要去看别人的分析,我喜欢自己去感受,也许你看完还是读不懂,但终究有一天,某一个瞬间,书中的一些情节,一句话会给予你一个解释,也许,这解释并不是作者的初衷,但一部作品的本身,除了传达作者的初衷,伟大之处也正在于给予每个人不同的养分。我个人始终倔强的觉得,那些研究派所分析出来的东西,兴许并不是作者的初衷,一个故事,分析出来各种目的,各种隐喻,其实也许作者就是单单纯纯的想说个故事罢了。所以,如果你读到个故事,但没有感受到深处的震撼,那并没有什么干系,我们不再是高中生,不需要分析文章目的和宗旨,也不需要段落概况,也许刚巧,作者就是告诉了你这么个故事,至于你的所得,谁又能知道它在你的身体里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呢?
实在不想把它写成一篇我所讨厌的分析性读后感,也是因为没那个能力去分析人物背景和传达的东西,所以就单纯的觉得很震撼,然后真诚的推荐个周围的人。让每个人自己去认识,结识,书中一个个像是站在你面前一样的各色人等。
《台北人》读后感2要读台北人了。
这书名,真不够吸引人!白先勇?这作家倒是耳闻过,他写的《孽子》还曾红上电视节目呢。
翻开国文老师下达的阅读命令,头个见的诗句并不陌生刘禹锡的乌衣巷。中国文学真够神奇够伟大的了,几个字,如此美丽,如此凄凉,让我略微猜中整本书的底细。书的头篇「永远的伊雪艳」挺吸引人,但直到结束,我还有些不解其中含意,甚至为其倏然划下休止符而感错愕,只觉内文似乎暗暗隐藏些许讽刺和悲伤。白先勇锁住一个主题人物,从其周围脉络而下的铺陈,像是他在本书中大略不变的笔法,而这些文章之宝,或许只需览过一遍,也或许得多加品尝玩味才得了解其中含意吧。看到后来我渐渐懂了,塬来这整本,真的全系着「台北人」,经过华丽的、沧桑的、波折的、热血奔腾的,而或,从哪来、从哪走的,一本书,道尽了各个走向台北、归回台北、留驻台北、离开台北的台北人,与各个平凡中又不平凡的故事。
这座牵引着一系列故事的台北之都,或许,更可称其为一把时间之钥,因为,它联系着「今」与「昔」,环绕着多少过去,令人刻骨铭心的记忆;以及历经多少波动转折,而「再度」或者「崭新」呈现的千万面貌,又管它是优美,或者悲楚的呢?
或许,我还不够明白,不能全然懂得,白先勇反覆使用这些手法,所要表达他内心中真正所想传送的讯息及情感,因为我总认为,没有真正遇过,怎可能理解。也或许,在读过之后,我的所学所想根本不是那回事!可能与书中塬文毫无关联,但是,仍深加感谢「台北人」给予我的那份「获得感」
《台北人》读后感3看完白先勇的《台北人》就想起章诒和,有点找对位的意思。这本虽叫台北人其实整本都是讲外省人,即国民党去台湾那些军人,眷属和相关人员等等,大部分人一辈子都心心念念“回”大陆,和台湾当地人没什么关系,感觉书名叫外省人似乎更贴切。
章诒和这本里人物都和反右有关,文革坐牢的,斗死的,从人间消失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官一代。
两本内容都很惨淡,《台北人》虽然中间也有对大段下层人的描写,甚至有几篇就是写女仆男仆等,但依然浓浓的上层阶级味道,这是天生就带有的军,官二代的因子,从小接触的就是锦衣玉食花红柳绿,而章议和《往事并不如烟》里她父辈那批人洋气万分,民盟原佬那些人哪个不是私货满满人又风流倜傥,光一个张伯驹的藏品就能让鉴宝节目羞愧的死去360次还不止。
章从小生活就是亲王府的派头,和袁世凯家族,康有为家族都来往频频。书里就算写落难,都一股子酸的不能再酸的:某~~你们欠我们的,你们这群SB(她确实能这样骂如果看过书能想象)。
白先勇的文字儒雅细腻,就连悲情都很隐忍,淡淡的,写女人又写的极好(尹雪艳,金大班,朱青)。就好似男同中的O,有时比女性更会发嗲浪语眉眼勾人。白先生也确实是男同中的O,我以为这是好事,他细腻的落在实处。
而章议和刚好相反,文字呼呼冒着热气,像男人,似乎那常年监狱生活潜移默化融进笔墨,而不止是铭刻入血肉,她要“赔偿”,哪怕她嘴上说不需要赔偿时。可她有什么错!她耍大小姐脾气怎么就不可以,她有这个资本和底气。
两位高官后代,一个台湾一个大陆,一个去美,一个关监狱。一个“娘”,一个“男人婆”。一个“有家不能回”,一个“家已非昔日”。这种错位般的对应,只叹多少亭台泯于历史烟花里。
最后从文学上,从艺术上,白先勇的《台北人》写的非常好,章议和的《往事并不如烟》算是对历史人物的追思成分更多,应该不在文学和艺术考量内。
《台北人》读后感4我喜欢他写人的方式。他总能把一个平凡无奇的的人写的很特别,光是形容一个人的外貌,就可以写满整整一页呢!他的比喻总是用的惊艳,其中我最佩服得一段就是娟娟怒杀柯老雄的那一幕骇人的画面。
「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它的嘴巴张的老大,像一头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灰白的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黏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发他那两根次黑的的出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只青白的奶,七上八下的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这一段惊悚的叙诉,写得紧凑,写得入股,彷佛我就再犯案现场亲眼看到一般。
白先勇用非常灵活的「镜头极转」之技巧,混淆今昔,使娟娟与五宝的意向合而为一。五宝即是总司令在上海万春楼当酒家时的同事,娟娟其实就是五宝的再是,柯老雄也就是
害死五宝的华叁。五宝在死前口口声声说:「我要变成鬼去找寻他!」十五年后,酷似五宝的捐捐便杀死了柯老雄。她杀死柯老雄后就完全疯掉了,但他已经报前世的冤孽了,也好像没什么遗憾了。
白先勇常写「冤」、「孽」等字眼,以及「八字一定犯了冲」等句子。像〈孤恋花〉里头,娟娟唱歌像「诉冤一样」,总司令拿她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我们确切感受的出作者对「蘗」之浓厚兴趣,或迷惑。白先勇相信,人之「孽」主要是祖先遗传下来,出生就已注定。其实我也相信人门所谓的「再世」或者「灵魂轮回」,我们为什么会遇到很多事?为什么要这么活着?都跟前是有一定的关系,你说是不是呢?
《台北人》读后感5啊!这个作者!白先勇!好吧,我不陌生。因为红楼梦,对这个名字也很熟悉。原谅我的无知,看完这本书的前几个故事,我还是忍不住查了查他的性别,是男是女,我一直认为是男,结果居然真是男,居然不是女。我这个疑问也是让我醉了。
疑问的来由,就是有好几个短篇以女性为主角,无论是行为服饰,习惯气质,还是心理活动,无不细腻的令人赞叹。我看我自己也无外乎是长头发,小眼睛,长胳膊,长腿,黄黄的皮。作为一个资深的脸盲、人盲者,每当看到描述人物的笔触总是忍不住细细的.在心里勾勒那样一个人物,作者笔下的人物,在我思想中很饱满。
十四部短篇小说,不长,但很耐想。就像播放话剧一样,幕起,某一个场景,开始表演,然后幕落,然后幕再起,换了场景,换了人物,但依然能察觉到熟悉的统一感。他乡遇故知,本是一件温暖人心的事情,但书中的这些人物聚在一起,却怎么也抹不去深深的悲凉感。曾经天南海北,曾经各行各业,一朝沦为台北客。曾经的繁华荣耀,曾经的权势地位,曾经的举足轻重,曾经的貌美如花,曾经的羞涩清纯,曾经浓浓的乡情,都在这个异地发酵出了不同的味道。就像陈年的葡萄酒,无论制作之初多么甜如蜜,在时间里都能够品出苦涩的底蕴。
以前我不喜欢短篇,总觉得没头没尾,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现在我却能够为之着迷,究其原因,以前我喜欢跟着作者,看他所看,想他所想,如今我更喜欢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思想去想。所以看书的喜好是渐变的,怪不得人家说三十岁之前把平庸的书看完吧,因为过了三十岁,你就不想看了。虽然我还没看完,我还想看,但兴趣已然大减,而且有些类型的书已经不打算看了,不想让思想那么沉醉在某一个美丽的泡泡,接受醒来的破碎。
有些书越看味道越淡,有些书越看味道越浓。书韵的厚重与我们的底蕴是相称的。
《台北人》读后感6十四篇短篇各有特色,最后的书评也是亮点。书评说得够好了,我就不多说了,只聊聊个人感受吧。
这应该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白先勇的书,作者本人的经历已经足够传奇了,高级将领家的孩子变成了文学家,有那么点贾宝玉的味道。不负责任地瞎猜一把,这莫非是他对红楼梦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
没读过他对红楼梦的注解,但是短篇里有很多红楼的影子是真的,一读就知道这是个红楼粉,有很多致敬之处也是真的。
也许是和作者的个人经历有关,这本书里总有着看破一切的悲悯味道在内,正如红楼最后的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书里的名利皆是虚妄,众人也不过是被命运安排的戏子,你方唱罢我登场。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书中诸位台北人,和大陆有关的回忆却正如美好的青春,令人怀念却无法留住。也算是文学作品中的经典题材了。
人的一生,应该追求的到底是什么?人定胜天往往是小概率事件,更多的情况,是被命运或大势按在地上摩擦。既然未来注定是不可知的,能做的也就是活在当下了吧。过去再美好也只能是回忆,不用彻底割裂,却也不用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带着这些回忆,依然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勇士。
这些短篇,最惊艳之处,个人觉得便是寥寥数语中可以窥见过往种种的一个小片段,从而激发读者的想象。
心性不同的人,对同样的文字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同是红楼粉,白先勇和张爱玲写的书,就是截然不同的味道,怪有意思的。
好想读英文版啊,羡慕在文学领域工作的诸位,能有那么多时间去研究文学,实在是幸事一桩。
勇士黑八夺冠了吗
口袋妖怪黑白勇士鹰在哪
勇士鹰在集落之桥、11号路
可以抓毛头小鹰(冠军之路、集落之桥、10号路、11号路)54级进化
在nds烧录卡上玩只用下载白然后将黑换成白 就可以了 (你要喜欢黑可以在拥有勇士鹰后换回黑)
ps:记录的名字也要换(别忘记sav.nds) 最好把黑和白rom的名字改成同一个放在不同的文件夹(这样就不用多改记录的名字了) 这样你可以玩黑但有正常的白(限定的)精灵
最简单是改
勇士黑八是哪一年
勇士黑八是1993年-1994年赛季NBA季后赛。
勇士黑八是指NBA季后赛中,排名第八的球队击败排名第一的球队。NBA季后赛对阵,分东西两个区,每个区八支球队进入季后赛,常规赛战绩排名决定对阵关系,第一对阵第八,第二对阵第七,第三对阵第六,第四对阵第五。
由于排名第一的球队与排名第八的球队在实力上有相当的差距,因此第八击败第一可以算是一个奇迹,称为“黑八奇迹”,NBA历史上黑八奇迹总共出现了六次。
1993-1994赛季丹佛掘金由于与超音速队消耗了大量精力,掘金队上来就连输三场。但他们没有放弃,连扳三场之后,双方进入“抢七”。最终犹他爵士队胜出,首个“黑八奇迹”就此终结。
在NBA的历史上,黑八奇迹总共出现了六次,分别是:
1、1993-1994赛季,由于“穆大叔”迪肯贝·穆托姆博的无情盖帽,丹佛掘金队3-2击败了西部第一西雅图超音速队。
2、1998-1999赛季,由于“中投王”阿兰·休斯顿的绝杀,纽约尼克斯队3-2击败了东部第一迈阿密热火队。
3、2006-2007赛季,拜伦·戴维斯率领的金州勇士队4-2击败了西部第一达拉斯小牛队。
4、2021-2021赛季,扎克·兰多夫率领的孟菲斯灰熊队4-2击败了西部第一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5、2021-2021赛季,由于安德烈·伊戈达拉在关键时刻发威,费城76人队4-2击败了东部第一芝加哥公牛队。
6、2022-2023赛季,吉米·巴特勒领衔的迈阿密热火队大比分4-1击败了东部第一密尔沃基雄鹿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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