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个知更鸟 英文读后感(To Kill a Mocking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 2024-04-27 08:38:0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6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杀死...

杀死一个知更鸟 英文读后感(To Kill a Mocking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读后感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划过蔬菜,也不再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这本书,它超越了书的本身成为了一种符号,一个不公平,一个充满歧视,一个努力向上的符号

                                                                            不公

    怪人之所以为怪人难道是因为它本身就是怪人吗?并不是,在于它所处的环境,父母的放纵管教使她与自己与”小同伙”勾结起来,而正是因为这一布小小的错误,却引来被父亲和哥哥囚禁在家庭里十多年的结局,他的内心难道不渴望自由,不渴望自然吗?不,他渴望,他希望获得自由,一个可以在阳光下奔跑,与朋友玩闹的自由,可就是这种自由,他也或得不到,他唯一能做的事在自己的小窗里,通过玻璃看向世界,看到斯科特与杰姆的嬉戏,看到迪尔尝试将信封用鱼钩钓进屋子里,看到对面的火灾烧毁一幢房屋,看到一个男人将自己的眼睛摔落,举起枪射杀了一只狗,难道她的人生里面没有反抗吗?有的,他在树洞里面向自己“朋友”送了他最真爱的礼物,一个小学拼字比赛的奖状,两个自己用肥皂雕刻的小雕像,几块口香糖与一块银质怀表。在看到斯科特与杰姆傻傻的站在门口看向莫迪小姐被烧的房屋,他偷偷的走出房屋,将自己的小毛毯披在斯科特身上,看到自己的朋友即将被厄尤尔先生杀害,他奋不顾身将其杀害。杰姆不止一次说过:或许,怪人是将自己囚禁在屋子里,不愿意出来,因为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与自己原来想的不同,世界并不只有人这个动物,而是分高低贵贱的,也正是这个高低贵贱使得一项项不公正的罪名被提出。难道他仅仅是孩子们嘴里的怪人吗?这些还不能证明他对自由的理解吗?   

    汤姆约翰逊,他就是文中的那只知更鸟,他乐于助人,每天都回去教堂做礼拜,有自己托付终生的妻子,以及自己的孩子,一切都是和和睦睦,然而却被厄尤尔的大女儿企图强奸,正因为他是黑人,所以这一切罪名都在他的身上落下,一个无辜的人就因为自己是黑色的皮肤,而被判了莫须有的罪名。

    就像安蒂克斯说的那句:“总不能因为过去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歧视

    “有些人吃饭习惯跟我们不一样,”她压低声音恶狠狠的说,“可是你不能因为这个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提出来。那个男孩是你们家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的便。你听见了吗?”

    姑姑是这里面最为有歧视的一个人,她只骄傲与自己家庭的历史,鄙弃其他家族的声誉,不能跟黑人说话,不能与其他宗教的人说话,女生不能穿裤子。 这种种不可理喻的规定不仅仅是姑姑一人的理念,更是那整个木科姆小镇的女性的理念,他们将自身的历史作为至高无上的理喻,对其他的一切都充满鄙夷,而小主人公一语道破:姑姑老师张口闭口把家族挂在嘴边,是因为我们没什么财富可言,只有家族背景值得炫耀。

    厄尤尔一家是充满歧视最严重的一家,小镇的人看不起内地的人,内地的人看不起厄尤尔,厄尤尔有看不起黑人,而黑人也看不起厄尤尔一家,可以这么说,甚至连身为白人的厄尤尔一家处于鄙视层的最底一层,而这么一家,母亲死亡,父亲每次都把领取的救济金拿去喝酒,留下大姐一个人照看家庭,甚至如果没有多余的钱给父亲还会遭到毒打。就是这么一个家庭,难道说就是罪不可赦的吗,是的,文中的观点是这样子的,但我们应该看向背后,厄尤尔一家不是个体存在与书中的,而是千千万万个当时的美国人的写真,当时的社会就是如此,身处大萧条的时期,每个人都岌岌可危,每周需要一美元二十五分来养活一大家子,每个人都怕失去自己的岗位而饥不果腹,但这些人却又看不起黑人,觉得自己作为白人都吃不上饭,为什么黑人可以吃饭,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个体,让厄尤尔对汤姆的遗孀不停的咒骂与尾随。是的他的确可恶,但它所处的时代让他可恶的地方不断放大。

    整个小镇都充斥着歧视的理念,监狱里都管着的是黑人,只有黑人才会犯罪,黑人在女士面前总会毛手毛脚,甚至连“知更鸟”汤姆都要被他们歧视,即使知道他是无辜的额,在监狱那一幕,安蒂克斯守在监狱门口为的就是让汤姆安全活下去,而小镇一行人却想要在监狱里就把他杀死,但这个小镇仍然有安蒂克斯和安德伍德这样的人进行守护。

    刻画的最明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是杜伯斯太太,她每天都会坐在门口对着斯科特大吼大叫进行冷嘲热讽,杰姆作为报复将他的花给毁坏,也正是因为这个他要去杜博斯太太家对她讲个故事哄她入睡,在这个过程杰姆与斯科特坐立难安,但殊不知,杜博斯太太在听故事的时候也是坐立难安,她自己身患重病,如果一辈子使用吗啡她会生活很长的时间,而在他在听故事的时候正是她犯毒瘾的时刻,她大部分时间一个字也没有应进去,他的全部心神都集中在那个闹钟上,只有闹钟结束她可以获得短暂的安宁。当杜博斯太太死后,她把一个盒子给了杰姆,里面是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用一团团湿棉花围绕着,那是一朵茶梅。杜博斯太太或许在用自己的方式来教育杰姆,这一方式与父亲的民主教育恰恰可以相互补充。杜博斯的挖苦是的杰姆形成了对冷嘲热讽的屏障,对整个人生来说都是极其有益的。努力做好自己而不是一听到他人辱骂便气的做出反抗是更好的。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屏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的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杰姆,斯科特,艾迪提斯一家是我陪伴着长大的一家人,杰姆从与斯科特一起玩到照顾斯科特再到分担父亲的义务,无不表现出他自己的一天天长大,斯科特还是那傻傻的天真的小孩子,希望有一天她能会把姑姑的淑女的表现体现的淋漓尽致又能把爸爸的民主贯彻到底。艾迪提斯,你是一位我十分敬佩的父亲,民主的教育孩子,对孩子就像对待朋友,即使自己以前有过那么多的荣耀也不炫耀出来,我希望等我有了孩子以后我会像你一样。

    大家,我会在我结婚有了孩子以后再来拜访你们,希望你们到那个是会会给我不同的体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前几天终于看完了,当初我阅读这本书时,完全是被书名所吸引。
而阅读完后,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内容却远远不是我当初所想象的那样简单,甚至可以说是完全出乎意料。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所著,1960年发行,并于1961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电影。
《杀死一只知更鸟》通过六岁的斯库特·芬奇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所居住的小镇~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

斯库特幼年丧母,与父亲阿迪克斯及哥哥杰姆相依为命。后来,她和哥哥还有了一个新玩伴,每年都会来梅科姆姨妈家过暑假的男孩迪尔。之后,他们三人成了好朋友,一起经历了发生在梅科姆镇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并且从这些事件的参与中,他们也不断成长,心智也逐渐成熟起来。

本书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写的是“怪人”亚瑟.拉德利的故事。拉德利因为年轻时做了很多坏事而被父亲关在家里,导致整个梅科姆的居民都对他十分好奇,并由此衍生出一个又一个传说。再加上拉德利的足不出户,让人感觉他如同一个幽灵般,因此被邻里称为“怪人”。

从大人们的口口相传中,“怪人”的形象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好奇而又恐惧的种子。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好朋友迪尔,对大人们口中的“怪人”,足不出户的邻居布・拉德利既好奇又害怕。这么多年来,梅科姆镇的大人们也不愿谈论拉德利,也从来没有见过他走出家门,孩子们对他的印象均来自于邻里相传,而所传出的有关他的谣言以及他不出门的原因,让孩子们对“怪人”充满了猜测与想象。

于是,三个孩子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对“怪人”展开探索和证实。他们用剧本演出的形式试图还原“怪人”拉德利的日常;私下认为“怪人”会很孤独,决定写信给他,并试图用竹竿从他家窗户将信传递进去;后来三个孩子甚至不顾害怕,趁黑夜潜入拉德利家,只想证实“怪人”是否还活着。

第二部分主要叙述法院指定阿迪克斯为黑人男子汤姆的辩护律师。汤姆・罗宾逊被指控殴打并强奸白人女子马耶拉。阿迪克斯找到了足够证明黑人汤姆无罪的证据,并将事实真相摆在所有陪审团成员和小镇居民的面前,但陪审团依旧对汤姆做出了有罪判决。汤姆也在判决当晚,在监狱里试图逃跑而被击毙。

在这次庭审中,三个孩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击。尤其是杰姆,心情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开始怀疑法庭的公正性。后来,经过父亲阿迪克斯的开导,他才慢慢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阅读完本书后,我发现整本书对于知更鸟的描写只有短短的四个地方,并且都是一笔带过,轻描淡写。从本书的内容上来说,知更鸟可以说是与本书所写内容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就其象征意义来说,知更鸟却贯穿了整本书。一路读下来,我们慢慢意识到到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选择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
这也是孩子们第一次听阿迪克斯说某种行为是犯罪,也是读者在本书中第一次看到书名中所说的“知更鸟”。
这里,是斯库特的内心独白,以一个孩子的真实感受,用“在酷热的夏天居然感受到了寒冷” 暗示良知的泯灭,陪审团最终会判决汤姆有罪。

同时,作者将“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联系在一起,也暗示读者拉德利和汤姆都是善良而又毫无害人之心的“知更鸟”,却还是无端受到了伤害,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

这是在万圣节当天晚上,杰姆陪妹妹到学校去参加万圣节活动,途径“怪人”拉德利家门口时,杰姆想吓唬妹妹时所说的话。

这时的兄妹俩,可万万没想到活动结束后,他们会遭遇此生最难忘的一段路程,甚至差点因此失去了他们年轻而又宝贵的生命。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也正是他们此刻口中所说的“怪人”冒着生命危险,从坏人尤厄尔~也就是汤姆案中白人女子马耶拉的父亲的报复中,拯救了兄妹俩的性命。

这是在尤厄尔死后,泰特警长离开后,斯库特和阿迪克斯的一段对话。

尤厄尔在报复孩子们的过程中死了,一把刀子插入腹中。阿迪克斯认为是杰姆杀死了他,虽然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作为律师,职业操守让他坚持要求上法庭对案件进行裁决。

而泰特警长为了保护孩子和善良的拉德利,执意坚持认为,报复孩子们的恶人尤厄尔是死在自己刀下,跟杰姆毫无任何关系。

正如斯库特所说,泰特警长的做法是对的。即便是杰姆杀死了尤厄尔,那也是属于正当防卫;如若是拉德利杀死了他,那也是善良的人为了惩恶扬善。而尤厄尔简直就是一个人渣,竟然会将报复施加到年幼的孩子们身上,罪不可赦,死不足惜。

如果将此事公之于众,不但会让杰姆受到伤害,甚至会对他的整个人生都会留下难忘的阴影;而对于拉德利来说,一个足不出户长期隐居在家的人,如果让他站在法庭上,众目睽睽之下让人评头论足,对于他来说,将会是极大的伤害,甚至比杀了他还难受。

而同样善良的泰特警长,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

书中,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及揣测一直是贯穿全书的线索之一。他们对“怪人”拉德利,从一开始的害怕以及敌对的态度,到中间的好奇、窥探,一直到最后见到“怪人”本人,发现怪人原来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并无害人之心,甚至还处处保护他们。
而镇上的居民,却对他谈之色变,甚至编造一些谣言来诋毁他。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中,“知更鸟”代表善良而无辜的人,也象征着遭遇种族歧视的人们。
正如文中莫迪所说“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知更鸟本身无害,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书中的拉德利和汤姆就如同知更鸟的命运一样,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还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伟大父亲的形象,作为律师的阿迪克斯,幽默而又富有正义感。他是梅科姆镇上为数不多的反对种族歧视的人之一。
他对孩子们的爱并不体现在丰富的物质条件上,而是用实际行动,言传身教,以正义的形象让孩子们看到了什么才是真善美,培养他们正直善良的品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至今仍然是美国中小学常见的阅读书目,由此可见,本书对于孩子们价值观和正义感的形成,以及善良品行的影响意义深远。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每个人都会有一本最喜欢的书,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听这本书名,我还以为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提不起兴趣。结果,这本书只是引用了这句话,跟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关系。更何况这还是一本影响全球五千万家庭的教养之书!

  故事大概讲的内容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静谧的梅科姆小镇发生几桩离奇的迷案,彻彻底底打破了杰姆和斯库特的生活,这两个孩子的平静美好的生活,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经历了迷案后,寻找到真知、历练了风度、积累了正气,也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在我翻开这本书的前言,上面只有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一开始我并不懂得是什么意思,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翻到前言时,我明白了:任何人都觉得律师是一种出入法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都觉得他们要么为了金钱,要么为了真理而帮助委托人胜诉。有人觉得律师恐怖是因为律师在法庭上的气场太过强大,有一股''生人勿近''的强大压迫感,所以才觉得可怕。但每个律师都有童年,虽然你不知道他们的童年是什么样的,也不用知道只需知道他们也曾是孩子……

  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也让我知道了人间除了黑暗还有光明!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后让人体会了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更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的,主人公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主人公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我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在书中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虽然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

  如: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国外一直以来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导致人们反抗起来,大家也渐渐淡化了这种歧视,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有色人种十分厌恶。

  如果每个人都公平公正,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阿蒂克斯无疑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睿智,冷静,并且始终保持一种宁静平和的态度来处理事情。阿蒂克斯有自己的坚持,并且很注重用自己的行动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榜样,阿蒂克斯是一个真正的绅士 而在他的影响下,一双儿女也很善于思考 问题,并且,他们明显有很好的品质 :懂礼,能够站在他人角度上考虑,正直……

  这本书其实很适合当做家庭教育的一个读本,?阿蒂克斯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以一个成年人的立场去高高在上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从他和斯库特的交谈中,我们很难找出那种敷衍的感觉 ,孩子求知欲是很强的,有的时候会让大人们无从开口回答,但是阿蒂克斯始终在想办法以一个最好的切入点来为他们的孩子解惑。

  该书虽然是以孩子的口吻来讲述的 但是涉及的内容却很全面。社交、人性、种族歧视、家庭教育……从一个小事件看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时候更能直击人心,我们很容易便能从书中找出自己生活中的影子,比如阿瑟先生,亚历山德拉姑姑,雷切尔小姐他们,我们很容易从他们联想到自己身边的某个人,陌生的故事却可以给人一种真实的体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很容易,全在人一念之间。

本文标题: 杀死一个知更鸟 英文读后感(To Kill a Mocking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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