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恋爱中的女人》,读后感,我无法揣摩出当年劳伦斯是怀着怎样的复杂消极的心境诉说着书中这些人物的故事。劳伦斯式的笔调,在我眼里,永远...
急!! 求 《恋爱中的女人》 读后感
虽然小说的题目是恋爱中的女人。但就更深层意义来看,男人们在这边小说中是更加的举足轻重。
杰拉德极具偶然性的死相信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他就那么的死在雪地中了,就像睡去了一样。我相信劳伦斯是恨杰拉德的,就像他恨当时的英国一样,但是本能的爱国情绪让他最后安排杰拉德那么死去,安详的,就那么睡去了。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在我看来就是代表了当时英国工业文明发展下的一种群“机械产物”,他其实在小说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有着一副人的皮囊却没有灵魂的死人。背负着曾经误杀弟弟的前科,杰拉德一直一直都迷茫着一种悲剧的气息。劳伦斯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停重复着:杰拉德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迷人,他是那么的能干,那么的富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可能杰拉德的外表就像当时英国工业文明那样,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他没有灵魂,所以注定他不能爱,注定他精神上的匮乏,注定他不能快乐。他似乎是爱着戈珍的,他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是爱她的,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的空虚才让他错觉,其实他根本没有爱的能力,对于伯金也一样,当伯金提出宣誓结成血谊兄弟时,杰拉德却闪躲了。其实他渴望着爱情,与戈珍的爱情,与伯金的爱情。可是他没有爱的能力这个事实却奠定了悲剧的基础。他物质上的充裕与精神上的匮乏不停的矛盾冲突,这也是那个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其实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谋杀了他。
而伯金。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恰当,伯金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劳伦斯自己的化身。他在小说中不停的高谈阔论,谈人生,谈爱情,谈一切的一切,长篇大论却只能突显着他内心无能为力的自卑。他有智慧,他懂,关于社会,关于爱情,关于杰拉德,关于厄秀拉,关于戈珍,他都懂。他总是那么的瘦弱,瘦弱的外表无情的暗示着自己的无能。这是他劳伦斯,作为一名出身卑微的知识分子的内伤。病态的他是那群伦敦艺术圈朋友的笑柄,他们嘲笑的当众朗诵他的信,大家嘲笑他,他什么都没有,他只有他的天才,因为他的意识是超前的,他的思想是超前的,没有人懂他,所以只能把他当笑柄。想起劳伦斯曾经说:三百年内无人能读懂我的作品。谁又能理解其中的悲凉。伯金一直在不停的探索,关于人类如何才能建立起那种超越爱情的同盟,如同星星和星星之间的那种羁绊。他和赫麦妮的冲突也是一种暗示,因为两人阶级不同造成了隔阂,赫麦妮的出身和生长环境,注定了她超强的控制欲和占有欲,赫麦妮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当时英国大环境下那个时代的代表,所以注定伯金无法和他修成正果,因为伯金就是劳伦斯,劳伦斯恨那个时代,他恨。所以无论赫麦妮如何疯狂的迷恋伯金,如何的自作聪明,都是徒劳。因为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其实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他最终和厄秀拉建立起了那种他所期望的同盟,但是最后在杰拉德死后才幡然醒悟,其实他除了需要厄秀拉,他还迫切的需要与一位男性建立类似的羁绊,这样他才会幸福快了。我不想说这是某种同性之爱的影射,因为那会过于肤浅。其实精神层面上的那种称为爱情的瑰宝,真的和肉欲与性别无关。
最后的最后,他失去了杰拉德,他痛苦之后,这篇小说就在厄秀拉和伯金之间的对话中意犹未尽的落幕:
有了你,我可以不需要别人过一辈子,不需要别的亲密关系。可要让我的生活更完整,真正幸福,我还需要同另一个男子结成永恒的同盟,这是另一种爱。”他说。
“我不相信,”她说,“这是固执,是一种理念,是变态。”
“那——”
“你不可能有两种爱。为什么要这样!”
“似乎我不能,”他说,“可我想这样。”
“你无法这样,因为这是假的,不可能的。”她说。
“可我不信。”他回答说。
呵呵。“可我不信”——四个字道出了微弱的希望与无尽的落寞和无奈。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通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己,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起,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己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己折磨自己”,这表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该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己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己。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己还爱着。就像她自己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激情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己的大量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激情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激情,这种激情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己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可以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精神的激情,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2近两年见过不少以“陌生”或者“信件”为引子展开情节的小说,比如《一个人的朝圣》,但直到打开这本书,才发现它的不同。
很多书我会试图用几句话概括,但这本不行,也不合适,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细节。
整本书三个故事,全都关于爱,爱情或者爱欲,而且总有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陌生女人的来信只是第一个故事,一名女子从少年时期就爱上一位作家,深入骨髓,那位作家是她的邻居,但她不敢靠近,也不敢表白,直到多年之后,她生下了他的孩子,将其养大,并无助地看着孩子病逝,才决定拿起笔给他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
第二个故事,一个公爵看上一位夫人,但又不知怎样才能与其相识并俘获芳心,他就有意去接近她儿子,并快速与之建立良好关系。 在小男孩的助力下,公爵很自然地认识了那位夫人,小男孩当然不知道公爵的真实目的,于是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第三个故事,一个男孩,到了姐姐所嫁的王府里做客,期间有一段艳遇,那女孩不说话,也不会让他看清她的脸,每次都如此,他只能在家里的女孩当中猜测,根据记忆逐个排除,即便这样他同样深深地爱上了她,但结果并不像他想的那样。
不说太细,以免剧透,看这本书的动力就在于顺着点滴细节慢慢揭开悬念。
其实阅读之初感觉作者的描写或者措辞未免过于浮夸,有些读不下去,读完就变成了钦佩,或许你也可以来读一读,来认识一下大名鼎鼎的茨威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文章开头说,这五篇文章几乎梳理了茨威格一生的写作脉络。那如此看来,只能说,写作的风格和个人成长经历并不能总是贴合无缝。在《女人和大地》这篇文章中,茨维格大量描写了女人和男人的心理状态,但需要知道,过分的词语堆积会淡化整个文章的脉络,用力过猛反成一片拖沓,让读者头晕脑胀不知所云,因而这篇文章,我只草草过了一遍,个人感觉,言之无物。
至于剩下的四篇,包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象棋的故事》,《马来狂人》和《夜色朦胧》,个人感觉第一篇和最后一片最好,也许是因为比较贴近我们的生活实际吧,好多描述感觉似曾相识,仿佛自己也曾至于这样两难的境地中,放下是舍不得,放不下,又成为一生的朱砂痣。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在网上被炒成一个女人一生必读的经典之一,原因无从查起,只从我个人感觉来看,少女用一生来惦念一个甚至不记得她样子的陌生人无疑是滑稽可笑的,然而事实却总是与想象背道而驰,我们用了多少年才忘记过的人,又总是在夜深人静时不自觉的爬上你的心头?无论是《来信》还是《夜色朦胧》,关于最初心动的那个人,都会在我们这一生中扮演作用巨大又不轻易显山露水的角色,就像背后的操刀者,不经意间就对你横加干涉,我们对他的反抗却就像一个牢笼,徒做困兽之斗而毫无用处。但也正是这种不可多得的经历,让我们从男孩女孩,成长为男人女人。
至于剩下的《象棋的故事》和《马来狂人》,则更像是经历所赋予我们这一生必然要经历的传奇色彩,无论是闪闪发光,还是使人崩溃,都无处可逃。
总结一句话:现在的你做的事,也许不能让你看清未来,却让你读懂了过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4“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就该明白,这是个死去女人的来信,她在向你诉说她的一生,她的一切,从头到尾都属于你。”
“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
“是我自己,我自愿凑到你的面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里。”
这是一场一个女人用生命来诠释的爱情,她对他爱到了极致,原本打算不声不响地度过余生,却因为孩子的离世而悲恸难忍终于在生命临近时写下一纸长信寄给那个不会爱上任何的男人。
书是茨威格的短篇集,首属这一篇最为出名,也是这一篇最让我难以释怀,合上书的时候我不禁怀疑这世间是否有像这个女人那般的爱,如此卑微敏感小心翼翼也如此奋不顾身至死不渝。这个女人是疯狂的,她的爱源于和那个男人的一个照面,一个笑容,一声道谢,她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她收集他丢在门口的烟头,甚至她不知多少次找理由跑下楼仅仅为了看看他的房子里是否亮着灯以此来感觉他的存在。
这份暗恋,这份爱慕如同万丈光芒撕扯开她原本黯淡的生活,由此她因为这份爱而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甚至到后来落入风尘,困于生计也不曾放弃。
茨威格用细腻的心理描写,以一封书信,一种心里独白的形式,描绘了这样一个甚至可以说是偏执的女人在爱情面前的形象,让你为这个女人疯狂的爱震惊,也为此感伤。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5近月来我阅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它讲述了一个少女自13岁起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从此以后对作家一生依恋,甚至不惜生下与作家一夜风流的孩子,坠入风尘,比较后她的一生在痛苦与泪水的掩埋中度过。
这本书引发了我的深思:一个女人是否值得为爱情而付出自己的一生?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认同。生命是什么?生命是一株花,是一种草,是涓涓细流,是绵绵群山。卑微花草亦不为争春而苦苦等待,群山细流自会流向远方。生命是来之不易的,生命是独特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生命同样是短暂的。就我个人看来,我认为这个女人的行为并非敬畏生命,或者说她丝毫没有理解生命的意义。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爱情,金钱,权势的面前,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其次,书中的女人并没有正确的理解生命的接续,在我看来,她所谓心心念念的腹中胎儿只是她求得男人百媚一笑中的一种手段罢了,不难从她的字里行间看出,她对孩子所谓的爱只是建立在孩子与那男人的一种血缘关系上罢了。作为一个母亲,当她决定生下那个孩子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的身上增加了一种伟大而神圣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是圣洁而美丽的',是对孩子由衷的疼爱与珍视所产生美好的纽带,绝不是利用!
也许我说不清楚生命究竟是什么,孔亭乔木,吴宫蔓草,楚寺寒鸦,亭亭修竹。人生就像一场戏,每个人亦是这戏中的主角,所谓爱情,友情,权势,金钱亦不过是戏中斑斓的点缀。它又像一本书,由你自己执笔,细细品读,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篇章,不翻到比较后永远不知道结局的辉煌。采一缕和煦的阳光,撷一泓叮咚的清泉,划一叶轻盈的扁舟,只愿各自安好,为自己而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6这是一件所有女孩都做过的事情,我可以保证。
不同的只是自我折磨得程度而已。
谁会忘记那些青涩萌动日子,扎着马尾辫的你经常会假装不经意去某个地方,做某件事,为某个人,重复,一遍又一遍,好多年。
也许那某个人的脸已经模糊,名字已经混淆……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向成熟需要经历多少个梦中的他?
最喜欢做的事是钻进被窝把脑海里或浪漫或凄美的男女主角换成你和他,任情节自由发展,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枕着湿湿得枕巾哭得累了,睡了……
对着上天有过多少次的许愿,希望他会像你“爱”他一样爱你,对着那扇大门苦苦等待,熟悉的身影一闪你却把头扭开,擦肩而过却故作冷漠……
在特定的人山人海中你早已经练就神功,可以一眼就扑获他的身影,
然后神采飞扬,装模做样,词不达意的和朋友聊天;
片刻回眸,身影已去,黯然失落,你接着装模做样,词不达意的和朋友聊天;
如若这一次苦寻未果,你会一直左顾右盼,装模做样,词不达意的和朋友聊天……
苦苦挣扎苦苦期待,从惊鸿一瞥、芳心暗许到死心塌地的相信你与他是前生的冤孽今生的宿命,自己已经在你和他的相思苦海中死去活来了几百次……最美的就是——你从没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最熟悉的陌生人最美。
多数女孩会平安的度过这段岁月,含蓄的收拾起这些从未开始又羞于启齿的往事,好好的过自己的生活。总有少数的不幸人,会让这宿命苦了自己的一生,就像这个“陌生的女人”。每一次音乐响起都会让人心疼,每一次看她的脸都会找到自己的影子……
亲爱的们,请千万不要做的就是——尝试走进他的生活,就让这段苦恋去做你少女时代的纪念品,切莫让现实把你作为纯真年代的牺牲品。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7男人的一夜,女人的一生!
本书主要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自己对一个人全部的爱!一个即将死去的女人花掉最后的力气讲述一个有些荒诞的爱的故事——写这封信之前,他们的孩子因为流感而死去了。她也即将死去,而她因为绝望。她的爱让人觉得烫手,可由不知哪里来的悲伤与绝望充斥着这份爱。
一个13岁的女孩爱上了一个28岁的作家,在不久由于自己的母亲答应了别人的求婚,即将要搬走,女孩在搬家的前一晚在寒冷的夜里等待着作家回来,想要与其告别,吐露心声,但是作家却带着一个女人回家过夜。也就失去了机会。第二天他们就搬走了,过了2年,女孩争取到机会回到这里,并与作家发生了关系后,作家离开了,而女孩怀孕了,为了自己的孩子,最后沦为妓女!
她不幸被某种神秘富有召唤力量的爱击中了。那不是普通、平凡、安稳的爱,而是一种激烈、绝决、甚至充满痛苦的爱击中了她。她对于所爱的人,从第一眼起,便有了毫无保留、完全付出的感情。她急需渴望付出自己,尽管对方没有在意你,也不会记得你。可她仍是偏执地想要献出自己,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我甚至觉得她挺无辜,值得令人同情,她所爱之人都是与她们生活遥远的上层人士,他们周围有无数多女人,他们也熟谙各种风流场的经验。而她贫穷、但美丽。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看完沉淀过几天后,才来写书评。
对于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我一直只闻其名,未曾真正拜读过他的作品。现在想来,真的是相见恨晚之意油然而生。
来谈本书的第一篇,看完书后又去找了外国黑白影片和中国徐静蕾的电影来看,两部影片都是极大尊重了原著。因为中西表现手法不同,给人以不同的感受,外国那部影片,把那个年幼的小女孩徘徊辗转的楼道刻画的让人难以释怀,而徐导影片中是从窗户窥见的四合院落。我无法说哪个更好,但是建筑时代地点的选择,自然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
认真想来,对故事中那个连姓名也不曾知晓的女孩是有着怜悯之心的,她是个悲剧的人,但这悲你无法搁置归咎到任何其他因素上去。幼时的感情,是一种混杂着崇拜敬仰好奇依赖的多重混合,在一栋小小楼内。一个携着众多书与高雅家具搬来的陌生人,会是那个灰白时光中点亮她瞳眸的浓墨重彩。所有眷恋成了理所当然,毕竟这样一个有才华的人,你避不开的,关注满满演化成依恋。若故事在女孩搬家,那夜等在楼道里看着他携其他女性回来是便哑然而止,我会觉得这是个好故事。朦胧的情感被时间锋利边缘割伤,在岁月浸润下愈合。这样一段痴痴的恋,是极好的。然而作者却偏偏不放过她,多年后两次重逢,她的离去都是含泪的,因为她从未被记住,哪怕,认出。她眼中那个才情横溢的人是薄情的,或是说不在意的,就在看客都嘘然惋惜时,这个傻姑娘还在死之前念念不忘。
如果故事哑然而止,那是传奇中的现实,可是它继续了,于是便成了现实中的传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9“我再也不想读60年代以后的法国文学了,再被吹得天花乱坠也不读了,因为它们的作者都是以让读者看不懂为己任的。”朋友分享的这句话,道出了中国读者看部分外国文学作品的观感。很久没有如此畅快的看一本书,只花了两天的碎片时间,我读完了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其中收录了他的两部中篇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举止高雅的老妇人,她在四十岁的时候,出于一种高尚的感情,去挽救一个素昧平生的赌徒,却由于瞬间活力的驱使而失身于这个她连姓名也不明白的男人…”
两个故事中都以死亡告终的男女主角有一个共性,也是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偏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陌生女人,偏执的爱一个总也认不出自我的男人,即便她曾为他付出了自我,为他生过一个孩子,为他倾注了自我认识他之后的余生,直至他们的儿子和她自我皆以病亡悄无声息的消失于无形……《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赌徒,偏执的沉迷于赌博,作者对他在赌桌上形象的描述可谓淋漓尽致,他原本有显赫的家世与大好的前程,却在赌桌上输掉了自我的人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种宿命论的感觉。女主人公从十几岁开始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男主人公(作家),一辈子矢志不渝,为其生,为其生。哪怕这个男人从来也没有真正认识她。
她说,她的一生是从初遇那个男人的那一刹那才开始的。那时她还是个孩子,毫无阅历,毫无准备,一头栽进命运里,就像跌进一个深渊。之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独自承担着暗恋的心里重负。为了抚养与心爱之人三日欢愉而诞生的小生命,她不得不去做权贵的情人,或去卖身。即便如此,也未曾改变她对这个男人的爱。直到疾病夺走了她的爱子,她也即将在贫困、孤单、无助中离开人世,她才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长信,向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
或许是因为阅历太少,或许是因为年代不同,我始终无法理解这样的一份爱。如此卑微,如此执着。
我在想,一个人愿意为他的爱人付出到什么样的程度,你愿意为你的爱人做出一些可能他一辈子都不知道的牺牲吗?
她说,“要是我还活着,我会把这封信撕掉,继续保持沉默,就像我过去一直的沉默一样。”她爱了他一辈子,却不曾向他诉说。她始终在他的周围,和他的世界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希望他能认出自己。可是,作家一次都没有想起过她。即使有了作家的的孩子,她也没有以此来要挟作家和她在一起,因为风流的作家是不会相信一个投怀送抱与之有过短暂温存的无名女人对他的忠贞不渝的。他们之间会因猜疑产生隔阂,甚至仇恨。这并不是女人想要的。她宁愿独自承受这一切,也不愿成为作家的负担,而是希望当作家想起她来,会怀有爱恋和感激。这是她仅有的骄傲,也是她挥之不去的悲哀。
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你是我一生唯一的爱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看完这篇中篇或者说是和男主人公一样看完这封信后,相信我们的第一感觉都是情感的震撼。
但不一样于《追风筝的人》等因自带宏大社会历史背景而震撼的震撼,这一封信给我的感觉就是,单纯地因一段感情的至极纯粹无私而颇为震撼。
在震撼之后,我就不禁会想:
这样的感情在世界上真的存在吗。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着超乎虔诚的痴迷,即使无数次痛苦至极,绝望至极,依然从未改变,从未埋怨,从未放弃。
而反过来,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男人都始终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
直到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都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
这让我想到《追风筝的人》中的一句对白:
好的故事,一般都是杯具。
是啊,这是一个以绝笔信呈现的杯具。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2第一次读到一本书的末端会有这样的感受,叫做:终于读完了。
男女情爱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其实陌生女人被刻画的爱的如此卑微让人略难接受,读完整个故事让人顿悟为什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不断消费着来自上流社会各种名流的金钱和感情,来弥补自己此生得不到作家R半点垂怜的缺憾,她把自己定位在感情食物链底端的同时,完全否认了追求她的爱慕者爱的比她更卑微的事实。可能因此,她注定悲剧。
原先以为一旦过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就再难遇到这样的暗恋,读完之后更觉得不断压抑自己的情感而无所求不是所有年龄段的心理状态都能hold住的。而且,生活除了爱情真的还有非常多空缺需要弥补,很多爱情主题的作品真的把爱情放大到让人畏惧,把完全可以用欲望解释的男女之事上升到无法触及的灵魂高度,这是我不能接受的,谈爱情,无非就是充满人间烟火。
茨威格的细节描写,弱弱给满分。他抽丝剥茧,不管人物还是环境都能做到细致入微,让我明白,原来风是这样吹,雨是这样下的。因而,书中大篇幅的黑暗压抑环境渲染让我觉得不管走多快,都逃不出作者笼罩上的乌云密布,无论多努力,都无法在让人几近窒息的场景里感到一丝希望的光亮。
部分篇幅涉及到的对黄种人的描写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民族自尊心。真的,言过其实,甚至有些越界到种族歧视了,会让很多黄种人读者伐开心的!
以上,心情:终于读完了。轻易不会再碰茨威格。
张晓风,一个女人的爱情观,读后感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
“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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