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读后感800字3篇【,#读后感#,导语】书是美景,读书是饱览美景。足不出户,你可以遍游于千山万水,徜详于长江黄河之间,看一道残阳铺水中,...
七年级读后感800字3篇
【 #读后感# 导语】书是美景,读书是饱览美景。足不出户,你可以遍游于千山万水,徜详于长江黄河之间,看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胜景,感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更有那鱼水之乐游鱼细石,直视无碍。以下“七年级读后感800字3篇”由 考 网!
【篇一】
妈妈新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触摸科学》的书,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不禁有个疑问——科学是身边的,可是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呀,怎么能触摸呢?于是,我便带着疑惑不解的心情进入了这本书的科学“海洋”。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有趣的科学实验,例如:“鸡蛋生根”,“不听话的乒乓球”,还有“手感水温也有错”等等。其中,我最喜欢“小小泡沫灭火器”。想知道它是怎样灭火的吗?哈哈,让我告诉你:它倒出时,一定要对准火星,这样才可以灭火。(悄悄告诉你哦,我也是查阅资料才知道的呢。哈哈!)知道它是怎样KO掉火的了,那么也教教你怎么做吧。首先要准备一个容器——可乐喝剩下的瓶子(肯德基全家桶就有),能放入瓶中的试管、铁丝、吸管、小苏打、食醋、洗手液和水。接着,把铁丝绕在试管上,上面留一个钩子。这样是为了把它吊在瓶子里。然后在瓶盖上钻一个孔(能把吸管放进去),插入吸管并用胶带固定住。吸管要插入5厘米以上,管口要露出来。在试管里倒满醋,用之前做的铁钩钩在瓶中。然后用布条把铁丝和试管固定住。再在大瓶子里放3-5大匙小苏打,洗手液100毫升,水100毫升,摇晃瓶子将上面三样东西混合。这样便完成了灭火器啦!你要不要试一试?
其实这个实验的科学原理是:小苏打和醋混合后,会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气体在洗手液和水中形成大量气泡,然后气泡从吸管中喷射出来。由于二氧化碳本身是不助燃的,又阻隔了燃烧物体与周围的空气接触,使燃烧物失去空气的助燃而熄灭。
书中像这样的实验还有很多,都可以告诉我们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科学知识。其实,亲手做这些实验,我们才能更加理解科学。
看完这本书,我才发现,科学原来就在我的身边。假如没有科学,人类将无法生存。比如,没有摩擦力,汽车就不能动,人也拿不起任何东西……我也终于明白,为何书名要叫《触摸科学》了。因为,它是想要我们在玩中学,在做中学,通过边动手边动脑来了解我们身边的科学,通过实验让我们寻找出藏在日常现象中的科学道理。
啊,科学,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你!
【篇二】
《师恩》是一篇很短小的叙事文,它讲的是:一个很聪明的高中生,他成天上课不是睡觉就是打游戏机。有一天他正在玩游戏机,他的班主任指着他的鼻子对他说:“你要是能考上大学,我就送一面锦旗到你们家去给你道喜!”男生当场砸掉了游戏机并对老师吼道:“你就等着吧!”
结果是圆满的,这个男孩考上了一所大学。在一次偶然的一次谈话中他听到了那位老师的原话: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我怎么能放弃他呢?恨就让他恨吧,只要他能有个好的前途就行了。男孩当场就哭了,他赶回原来的小城,手中捧着一张锦旗和一瓶酒,感谢师恩。
其实,在学校有许多老师也都在扮演着“恶人”这一角色。他们不问你对他们有怎样的成见,只要看见你有前途,他们宁愿当这个“恶人”……
在我初三的时候,遇上了我所有老师中“最难应付的老师”,专挑我的“茬”,平时只要有一点小错误了,他就立马发现并严正指出。
那是初三的时候,每天有许多的作业,心情总会莫名的烦躁,一烦就越会忘事。在化学第二次听写的时候,居然忘记了订正(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就强调了,作业就必须订正!),老师就把我喊进了办公室,很严肃的把本子摔在我的面前:“你是怎么回事?你觉得你的化学学得很好了吗?我开学第一天是怎么说的,嗯?为什么不订正,说!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我有些气愤他对我的态度,就把嘴闭的紧紧的,一句话都不跟他说。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谁知他又打电话给我的家长了。我一到家就又受到了家长“狂轰滥炸”式的批评。当时把我气得啊,我觉得他就是在有意找我的茬!
第二天到了学校我还恨恨的盯着他瞪了一眼,这人真是对我太苛刻了!
清楚的记得我当时对他的感受:讨厌、想躲着他,也暗自记住他的每句话,不再给任何他找茬的机会…就是在他的“鸡蛋里挑骨头”的压力下,使我对化学一直保持着一种谨慎对待的态度,也就是在这种态度里我的化学在初三的时间中,80分的化学试卷我几乎就没有低于70分的成绩。我也将它运用到各科的学习当中去,养成了这种谨慎勤奋的学习习惯,这一习惯会使我受益终生……
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无私的情感,他们和父母一样是世界上情感最专注的人,不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点,他们包容、理解,从不抛弃、从不放弃,始终关怀鼓励我们向前。同时,他们也是世上最会“伪装”的人,因人施教、隐藏情感,甚至宁愿让你恨他,也要激励、刺激你步入正轨、实现目标、理想……
老师,不仅传授给我们知识,还教我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更让我们成为有用的人。
每位遇到这样老师的同学都是幸运的,我和文中的男孩一样都是幸运的!但目前,我只能更努力的学习,用好的成绩来回报老师;我也会记住我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记住每一位可敬的老师!从心里面感激他们。感谢师恩,感恩老师,感恩老师所付出的一切,感恩老师对学生们那份厚重的爱……
【篇三】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感触良多。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这本书让我明白明白了许多科学知识。包括,全书的重点宇宙的起源与结局,作者对于时间的观点,物理学的未来等等。这本书的内容很深奥,我虽然不能完全读懂,但已经受益无穷。
我从这本书中得到许多做人的的道理。比如从本书的作者史蒂芬·霍金身上学到了坚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尽管被病魔折磨着,但他的思想理论依然放射着耀眼的光彩。他是当代最重要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是当今享有国际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科学家,还被称为“宇宙”。70年代他与彭罗斯一起证明了的奇性定理,为此他们共同获得了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他因此被誉为继爱因斯坦之后世界上最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写出了科学巨著《时间简史》。马克思说过﹕“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他这种坚强,不放弃的精神,也许比我们从书中的得到的科学知识更重要,更值得学习。
此外,这本书告诉我们,任何事都要用科学的眼光看待。要科学的看问题,不能没有证据地盲目相信一些不科学的理论,即使找不出正确的答案也不能胡乱猜测。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是这样,我们不能因为偷懒,一些题目不会而不去弄懂它。如果这样,那么永远攀登不上学习的高峰。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做任何事都要科学的,有计划性。
我还认识到,人在宇宙面前,是很渺小的,宇宙的运转的不可逆转的自然之力,我们要向大自然学习。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人们根据蛙眼的视觉原理,已研制成功一种电子蛙眼。这种电子蛙眼能像真的蛙眼那样,准确无误地识别出特定形状的物体。把电子蛙眼装入雷达系统后,雷达抗干扰能力大大提高。这种雷达系统能快速而准确地识别出特定形状的飞机、舰船和导弹等。特别是能够区别真假导弹,防止以假乱真。大自然给了人类智慧,给了人类思考的能力,但在一些体能方面却远远不如其他生物,这就让我们学习,才能勇登高峰。
《时间简史》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也能看一看。
【篇一】
妈妈新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触摸科学》的书,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不禁有个疑问——科学是身边的,可是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呀,怎么能触摸呢?于是,我便带着疑惑不解的心情进入了这本书的科学“海洋”。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有趣的科学实验,例如:“鸡蛋生根”,“不听话的乒乓球”,还有“手感水温也有错”等等。其中,我最喜欢“小小泡沫灭火器”。想知道它是怎样灭火的吗?哈哈,让我告诉你:它倒出时,一定要对准火星,这样才可以灭火。(悄悄告诉你哦,我也是查阅资料才知道的呢。哈哈!)知道它是怎样KO掉火的了,那么也教教你怎么做吧。首先要准备一个容器——可乐喝剩下的瓶子(肯德基全家桶就有),能放入瓶中的试管、铁丝、吸管、小苏打、食醋、洗手液和水。接着,把铁丝绕在试管上,上面留一个钩子。这样是为了把它吊在瓶子里。然后在瓶盖上钻一个孔(能把吸管放进去),插入吸管并用胶带固定住。吸管要插入5厘米以上,管口要露出来。在试管里倒满醋,用之前做的铁钩钩在瓶中。然后用布条把铁丝和试管固定住。再在大瓶子里放3-5大匙小苏打,洗手液100毫升,水100毫升,摇晃瓶子将上面三样东西混合。这样便完成了灭火器啦!你要不要试一试?
其实这个实验的科学原理是:小苏打和醋混合后,会产生二氧化碳气体,气体在洗手液和水中形成大量气泡,然后气泡从吸管中喷射出来。由于二氧化碳本身是不助燃的,又阻隔了燃烧物体与周围的空气接触,使燃烧物失去空气的助燃而熄灭。
书中像这样的实验还有很多,都可以告诉我们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科学知识。其实,亲手做这些实验,我们才能更加理解科学。
看完这本书,我才发现,科学原来就在我的身边。假如没有科学,人类将无法生存。比如,没有摩擦力,汽车就不能动,人也拿不起任何东西……我也终于明白,为何书名要叫《触摸科学》了。因为,它是想要我们在玩中学,在做中学,通过边动手边动脑来了解我们身边的科学,通过实验让我们寻找出藏在日常现象中的科学道理。
啊,科学,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你!
【篇二】
《师恩》是一篇很短小的叙事文,它讲的是:一个很聪明的高中生,他成天上课不是睡觉就是打游戏机。有一天他正在玩游戏机,他的班主任指着他的鼻子对他说:“你要是能考上大学,我就送一面锦旗到你们家去给你道喜!”男生当场砸掉了游戏机并对老师吼道:“你就等着吧!”
结果是圆满的,这个男孩考上了一所大学。在一次偶然的一次谈话中他听到了那位老师的原话: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我怎么能放弃他呢?恨就让他恨吧,只要他能有个好的前途就行了。男孩当场就哭了,他赶回原来的小城,手中捧着一张锦旗和一瓶酒,感谢师恩。
其实,在学校有许多老师也都在扮演着“恶人”这一角色。他们不问你对他们有怎样的成见,只要看见你有前途,他们宁愿当这个“恶人”……
在我初三的时候,遇上了我所有老师中“最难应付的老师”,专挑我的“茬”,平时只要有一点小错误了,他就立马发现并严正指出。
那是初三的时候,每天有许多的作业,心情总会莫名的烦躁,一烦就越会忘事。在化学第二次听写的时候,居然忘记了订正(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老师就强调了,作业就必须订正!),老师就把我喊进了办公室,很严肃的把本子摔在我的面前:“你是怎么回事?你觉得你的化学学得很好了吗?我开学第一天是怎么说的,嗯?为什么不订正,说!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我有些气愤他对我的态度,就把嘴闭的紧紧的,一句话都不跟他说。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谁知他又打电话给我的家长了。我一到家就又受到了家长“狂轰滥炸”式的批评。当时把我气得啊,我觉得他就是在有意找我的茬!
第二天到了学校我还恨恨的盯着他瞪了一眼,这人真是对我太苛刻了!
清楚的记得我当时对他的感受:讨厌、想躲着他,也暗自记住他的每句话,不再给任何他找茬的机会…就是在他的“鸡蛋里挑骨头”的压力下,使我对化学一直保持着一种谨慎对待的态度,也就是在这种态度里我的化学在初三的时间中,80分的化学试卷我几乎就没有低于70分的成绩。我也将它运用到各科的学习当中去,养成了这种谨慎勤奋的学习习惯,这一习惯会使我受益终生……
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无私的情感,他们和父母一样是世界上情感最专注的人,不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点,他们包容、理解,从不抛弃、从不放弃,始终关怀鼓励我们向前。同时,他们也是世上最会“伪装”的人,因人施教、隐藏情感,甚至宁愿让你恨他,也要激励、刺激你步入正轨、实现目标、理想……
老师,不仅传授给我们知识,还教我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更让我们成为有用的人。
每位遇到这样老师的同学都是幸运的,我和文中的男孩一样都是幸运的!但目前,我只能更努力的学习,用好的成绩来回报老师;我也会记住我学生时代的点点滴滴,记住每一位可敬的老师!从心里面感激他们。感谢师恩,感恩老师,感恩老师所付出的一切,感恩老师对学生们那份厚重的爱……
【篇三】
最近读了《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感触良多。
《时间简史》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宇宙学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这本书让我明白明白了许多科学知识。包括,全书的重点宇宙的起源与结局,作者对于时间的观点,物理学的未来等等。这本书的内容很深奥,我虽然不能完全读懂,但已经受益无穷。
我从这本书中得到许多做人的的道理。比如从本书的作者史蒂芬·霍金身上学到了坚强。他因为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能力,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尽管被病魔折磨着,但他的思想理论依然放射着耀眼的光彩。他是当代最重要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是当今享有国际盛誉的伟人之一,被称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科学家,还被称为“宇宙”。70年代他与彭罗斯一起证明了的奇性定理,为此他们共同获得了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他因此被誉为继爱因斯坦之后世界上最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写出了科学巨著《时间简史》。马克思说过﹕“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他这种坚强,不放弃的精神,也许比我们从书中的得到的科学知识更重要,更值得学习。
此外,这本书告诉我们,任何事都要用科学的眼光看待。要科学的看问题,不能没有证据地盲目相信一些不科学的理论,即使找不出正确的答案也不能胡乱猜测。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是这样,我们不能因为偷懒,一些题目不会而不去弄懂它。如果这样,那么永远攀登不上学习的高峰。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做任何事都要科学的,有计划性。
我还认识到,人在宇宙面前,是很渺小的,宇宙的运转的不可逆转的自然之力,我们要向大自然学习。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人们根据蛙眼的视觉原理,已研制成功一种电子蛙眼。这种电子蛙眼能像真的蛙眼那样,准确无误地识别出特定形状的物体。把电子蛙眼装入雷达系统后,雷达抗干扰能力大大提高。这种雷达系统能快速而准确地识别出特定形状的飞机、舰船和导弹等。特别是能够区别真假导弹,防止以假乱真。大自然给了人类智慧,给了人类思考的能力,但在一些体能方面却远远不如其他生物,这就让我们学习,才能勇登高峰。
《时间简史》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也能看一看。
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三篇
【 #读后感# 导语】读书,让人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朗月。面对芜杂世俗之事,一笑了之。读书,让人视野开阔,头脑冷静,正像深水表面,总是波澜不惊,做到每临大事有静气,处理问题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欢迎阅读 考 网!
【篇一】
《想飞的乔琪》这本书讲了“大雁王子”与乔琪之间发生的一些感人的故事。最让我难忘的是大雁坠地死亡的那一刻,我泪流不止,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的主人公乔琪是一个活泼可爱、天真无邪、追求自由的小女孩。她很瘦,腿细得像豆芽菜,似乎风一吹,她就可以被吹跑了。但她却有一个小小的梦想——飞上蓝天。人怎么能飞上天呢?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所有人都觉得她挺傻的。然而乔琪却遇到了大雁王子,大雁教会了她如何在天空中飞翔,帮她实现了单纯又奢侈的梦想。她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当大雁王子被普瑞克射杀坠地的那一刻,乔琪悲痛欲绝!那一刻我想起了我养的小鸡,虽然我们属于不同的物种,却成了好朋友。只要我在家里,小鸡总是跟着我跑前跑后,“唧唧”地欢叫个不停。可好景不长,小鸡被一只野猫吃了。妈妈见我伤心不已,又帮我养了一只小鸟,谁知又被贪婪的猫吃了。那时的我多么像书中的乔琪吧!更何况大雁王子是乔琪的朋友,当时的她一定比我更加难过吧。
其实普瑞克也是出于好心,他射杀大雁是因为他怕大雁会伤害镇子里的人。不过他太冲动了,做事欠思考,好心酿成了大错,让一个美好的生命消失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一个人有梦想,并努力坚持,就会取得成就的。学习也是一样的,只要我们肯努力,就会有所进步。这本书还倡导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肆意捕杀动物,让和谐成为人与动物共同谱写的一首赞歌,一道美丽的风景!同学们,咱们一起加油吧!为美丽和谐的世界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二】
学校要开展“好书伴我成长”读书活动,于是我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同桌冤家》。
一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那些夸张而又搞笑的卡通人物逗乐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同桌冤家》主要写的是阿呆、咪咪、兔子和惜城这两对同桌之间发生的故事。里面的内容五花八门:有“巨奇怪的梦”,有“无聊的社会课”,还有“大富翁计划”。生动而又幽默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两对同桌,四个冤家,天天上演热闹的校园生活,真是“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令人爱不释手。
《同桌冤家》不仅让我欣赏到了一个又一个滑稽好笑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许多个性不同的人物。有聪明机灵的惜城,有死读书的兔子,有活泼可爱的咪咪,还有胖胖的阿呆。而我最喜欢的是咪咪,也就是文中的我。因为她不仅聪明可爱,而且还很善良、乐于助人,每当同桌阿呆有难的时候,她总是拔刀相助。
读完这本书后,除了让人笑掉大牙之外,还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同学。我们班有52个同学,每个同学都有自己不同的个性,因为个性不同,同学之间总会产生矛盾。以后我要像《同桌冤家》中的几个同桌学习,学会宽容,学会理解别人,不耍小心眼,不乱发脾气,要和同学们搞好关系,互相帮助,互相合作,不做“同桌冤家”。
“好书伴我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珍惜我们的同桌,珍惜自己的同学,珍惜身边的友谊,它会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笑和阳光。
【篇三】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为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篇一】
《想飞的乔琪》这本书讲了“大雁王子”与乔琪之间发生的一些感人的故事。最让我难忘的是大雁坠地死亡的那一刻,我泪流不止,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文中的主人公乔琪是一个活泼可爱、天真无邪、追求自由的小女孩。她很瘦,腿细得像豆芽菜,似乎风一吹,她就可以被吹跑了。但她却有一个小小的梦想——飞上蓝天。人怎么能飞上天呢?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所有人都觉得她挺傻的。然而乔琪却遇到了大雁王子,大雁教会了她如何在天空中飞翔,帮她实现了单纯又奢侈的梦想。她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当大雁王子被普瑞克射杀坠地的那一刻,乔琪悲痛欲绝!那一刻我想起了我养的小鸡,虽然我们属于不同的物种,却成了好朋友。只要我在家里,小鸡总是跟着我跑前跑后,“唧唧”地欢叫个不停。可好景不长,小鸡被一只野猫吃了。妈妈见我伤心不已,又帮我养了一只小鸟,谁知又被贪婪的猫吃了。那时的我多么像书中的乔琪吧!更何况大雁王子是乔琪的朋友,当时的她一定比我更加难过吧。
其实普瑞克也是出于好心,他射杀大雁是因为他怕大雁会伤害镇子里的人。不过他太冲动了,做事欠思考,好心酿成了大错,让一个美好的生命消失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一个人有梦想,并努力坚持,就会取得成就的。学习也是一样的,只要我们肯努力,就会有所进步。这本书还倡导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肆意捕杀动物,让和谐成为人与动物共同谱写的一首赞歌,一道美丽的风景!同学们,咱们一起加油吧!为美丽和谐的世界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二】
学校要开展“好书伴我成长”读书活动,于是我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同桌冤家》。
一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那些夸张而又搞笑的卡通人物逗乐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同桌冤家》主要写的是阿呆、咪咪、兔子和惜城这两对同桌之间发生的故事。里面的内容五花八门:有“巨奇怪的梦”,有“无聊的社会课”,还有“大富翁计划”。生动而又幽默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两对同桌,四个冤家,天天上演热闹的校园生活,真是“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令人爱不释手。
《同桌冤家》不仅让我欣赏到了一个又一个滑稽好笑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许多个性不同的人物。有聪明机灵的惜城,有死读书的兔子,有活泼可爱的咪咪,还有胖胖的阿呆。而我最喜欢的是咪咪,也就是文中的我。因为她不仅聪明可爱,而且还很善良、乐于助人,每当同桌阿呆有难的时候,她总是拔刀相助。
读完这本书后,除了让人笑掉大牙之外,还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同学。我们班有52个同学,每个同学都有自己不同的个性,因为个性不同,同学之间总会产生矛盾。以后我要像《同桌冤家》中的几个同桌学习,学会宽容,学会理解别人,不耍小心眼,不乱发脾气,要和同学们搞好关系,互相帮助,互相合作,不做“同桌冤家”。
“好书伴我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珍惜我们的同桌,珍惜自己的同学,珍惜身边的友谊,它会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笑和阳光。
【篇三】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为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七年级学生读后感800字三篇
【 #读后感# 导语】意志在执着和向往中坚强,思想在挫折和坚定中跃进,人生在失败和反思中成长,精神在读书和品味中发光。把自己置身书的国度,让精神暖暖地发出灿烂的光芒。 !
【篇一】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换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小说一开始我看到的是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他抱怨自己为何没有显赫的身世,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如意郎君?为什么没有一笔丰厚的嫁妆作为自己生活的保障?是的,她一无所有,他不是高老头的千金。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一天晚上,夫妻俩收到了教育部长的邀请参加晚会。玛蒂尔德的衣服有了,可是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她宁可放弃这次出席的机会。夫妻俩商量着,最后决定向祖福雷斯蒂埃太太借一条钻石项链。玛蒂尔德带着这条项链出现在宴会上,凭借漂亮妩媚的容貌,带着微笑的脸庞,精美的服饰,她成功了,她成功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所有先生们都围绕着她,询问她的姓名,邀请她共舞一曲……她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不过,也正是这时,她“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这是她的转折点,好或坏,都由她自己决定。玛蒂尔德现在算是真的过上了贫穷的日子也真正体会到了穷人的艰辛,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杂事。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像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一定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轻松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一定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是项链的丢失逼迫她去生活,去勇敢面对现实。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别忘记,正视挫折勇敢面对也是一种选择,它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结局。
【篇二】
莫泊桑是从法国作家福楼拜,从他的作品中,我们能感受到他坚定不移地坚守了老师的话“作家笔下的文字应该是一字不移的。”字字珠玑,透着别样的情致。莫泊桑是讽刺届的大师,他是作家中的“苦行僧”,每一篇小说都展现了他卓越的作家修养。正如小说的名字《月色》,小说中也有一缕皎洁的月色,照在迂腐的人心上,净化了腐朽的灵魂。
小说的主人公马理尼央长老自认为是一个虔诚的教士,他疯狂地信仰宗教。他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按照一种绝妙的逻辑造就的。他痛恨女人却又渴望爱情。他仇恨所有的女人,他认为那是亵渎宗教的祸水。但对他天真美丽的外甥女的态度却是一个例外。他喜欢她,希望她成为从事慈善事业的贞女。在生活中他展现一系列的矛盾,严格地看管进入爱河的外甥女,但看见小姑娘和情人站在月色里,他又退缩了。他在想上帝用如此良夜去保护爱情,难道我们就不允许爱情吗,怀着惭色马理尼央逃回到屋中,他明白了爱的纯洁,为自己感到羞耻。前文蓄势,后文笔峰一转,真是让读者的心情释怀。正是这样一个目光短浅,举止平庸,毫无出众之色的小人物将月的赞美诗展现的淋漓尽至。在他笔下街道山川历历分明,春秋自八方而来,只一缕月色却又让人心醉。
小说有一半篇幅在展现马理尼央对柔弱女子的偏见,莫泊桑娴熟地运用了欲擒故纵的手法,制造跌宕起伏的情节。文中的小小细节又展现主人公别样的风采。挥着木棍的马理尼央,严肃思考把脸刮出三道口子的马理尼央,醉人的月色,月色下你侬我侬。作者以旁白叙述,将马理尼央的种种固执、迂腐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几个形容词就将马理尼央的形象概括出来,干练形象。不愧是短篇小说届的大师,莫泊桑透过纸传递给我们浸透心灵的情感。又表达了永远不变的真理———爱。
虽然是一篇小说,却让我读出了诗的味道,称莫泊桑为月光诗人一点也不为过,他一直活在月光下的世界里。他借马理尼央来的困惑来展现自己的困惑,到底爱情的本质是什么样的。莫泊桑在月色下辗转,他在月色下笑了,因为月色已经给了他答案“月色会使爱变得神魂颠倒”。文章虽然表现了爱,却又展现深深的讽刺。透过月色,原先隐藏的人,隐藏的灵魂,都在月色下暴露。想过冰原和奔马,铜绿的徽章和瀑布,在月色下,我听见莫泊桑的倾诉,在他的眼睛里。人间再多这样几缕月色才好。
【篇三】
段福妹,一个土气却吉祥的名字,包含了长辈对她的爱和希望,可是她自己却觉得这一个名字让自己抬不起头来,最后她踏上了改变名字的路上,实际上也是改变自己命运的路上,她与命运的抗争开始。
段嫣,是她不顾一切从家里拿出户口本,并向一个小痞子献出自己的初吻换来的,为了与朋友的名字凌紫搭配,她才改了一个这样的名字。为此,她还特意转了学,想以此来重新开始自己段嫣的生活。可到最后,朋友的背叛,和为了不泄露自己被小痞子亲过的事实,她又改名字了。而这次,也为她的悲剧人生埋下了伏笔。
段菲菲,一个妈妈留下的遗物——紫铜脚炉换来的,这次又是为了与自己的朋友名字顾莎莎搭配,然而这次,她也没有等来自己改名字之后的好命运,反而将保护自己的工具卖走了,使得有气虚的她一到冬天就冷,虽然她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婚姻并有了自己的女儿,但是因为丈夫的风花雪月事件和在外欠的外债,婚姻宣布结束。偶然的一次,经算命大师指点,他又有了新的名字——段瑞漪,但这次,她是真正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么?
段瑞漪,确实为她带来了一段不错的感情,但是也是通过这段感情发现了自己的乳腺癌晚期,这次,她的命运是真真正正的确定了。段瑞漪也并没有为自己带来自己想要的真正的好命。而到临死之前,她总算是认清了自己,“还是听奶奶的话好,我以后还叫福妹吧”。
改名字的一生到此结束,到最后这个福妹也没有通过改名字来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反而一生都被名字所困扰。读完后,我主要感慨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那个年代,女性虽勇于抗争,但是她们的力量在时代的面前又是如此的微弱,以至于无力用自己的力量去扳回命运的一局。二是我又觉得女主人公通过改名字来改变自己命运的行为有点愚蠢,名字只是自己的一个称号,并不会与自己的命运有何联系,因此改变命运是要靠实实在在的努力和奋斗去换得的,而不是从这些表面上的形式上去投机取巧,命运由自己把握与掌控,而不是由名字来决定,改变命运就要靠自己。
【篇一】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换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小说一开始我看到的是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他抱怨自己为何没有显赫的身世,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如意郎君?为什么没有一笔丰厚的嫁妆作为自己生活的保障?是的,她一无所有,他不是高老头的千金。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一天晚上,夫妻俩收到了教育部长的邀请参加晚会。玛蒂尔德的衣服有了,可是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她宁可放弃这次出席的机会。夫妻俩商量着,最后决定向祖福雷斯蒂埃太太借一条钻石项链。玛蒂尔德带着这条项链出现在宴会上,凭借漂亮妩媚的容貌,带着微笑的脸庞,精美的服饰,她成功了,她成功吸引了所有男人的目光,所有先生们都围绕着她,询问她的姓名,邀请她共舞一曲……她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不过,也正是这时,她“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这是她的转折点,好或坏,都由她自己决定。玛蒂尔德现在算是真的过上了贫穷的日子也真正体会到了穷人的艰辛,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讨厌杂事。每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像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一定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轻松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一定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是项链的丢失逼迫她去生活,去勇敢面对现实。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别忘记,正视挫折勇敢面对也是一种选择,它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结局。
【篇二】
莫泊桑是从法国作家福楼拜,从他的作品中,我们能感受到他坚定不移地坚守了老师的话“作家笔下的文字应该是一字不移的。”字字珠玑,透着别样的情致。莫泊桑是讽刺届的大师,他是作家中的“苦行僧”,每一篇小说都展现了他卓越的作家修养。正如小说的名字《月色》,小说中也有一缕皎洁的月色,照在迂腐的人心上,净化了腐朽的灵魂。
小说的主人公马理尼央长老自认为是一个虔诚的教士,他疯狂地信仰宗教。他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按照一种绝妙的逻辑造就的。他痛恨女人却又渴望爱情。他仇恨所有的女人,他认为那是亵渎宗教的祸水。但对他天真美丽的外甥女的态度却是一个例外。他喜欢她,希望她成为从事慈善事业的贞女。在生活中他展现一系列的矛盾,严格地看管进入爱河的外甥女,但看见小姑娘和情人站在月色里,他又退缩了。他在想上帝用如此良夜去保护爱情,难道我们就不允许爱情吗,怀着惭色马理尼央逃回到屋中,他明白了爱的纯洁,为自己感到羞耻。前文蓄势,后文笔峰一转,真是让读者的心情释怀。正是这样一个目光短浅,举止平庸,毫无出众之色的小人物将月的赞美诗展现的淋漓尽至。在他笔下街道山川历历分明,春秋自八方而来,只一缕月色却又让人心醉。
小说有一半篇幅在展现马理尼央对柔弱女子的偏见,莫泊桑娴熟地运用了欲擒故纵的手法,制造跌宕起伏的情节。文中的小小细节又展现主人公别样的风采。挥着木棍的马理尼央,严肃思考把脸刮出三道口子的马理尼央,醉人的月色,月色下你侬我侬。作者以旁白叙述,将马理尼央的种种固执、迂腐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几个形容词就将马理尼央的形象概括出来,干练形象。不愧是短篇小说届的大师,莫泊桑透过纸传递给我们浸透心灵的情感。又表达了永远不变的真理———爱。
虽然是一篇小说,却让我读出了诗的味道,称莫泊桑为月光诗人一点也不为过,他一直活在月光下的世界里。他借马理尼央来的困惑来展现自己的困惑,到底爱情的本质是什么样的。莫泊桑在月色下辗转,他在月色下笑了,因为月色已经给了他答案“月色会使爱变得神魂颠倒”。文章虽然表现了爱,却又展现深深的讽刺。透过月色,原先隐藏的人,隐藏的灵魂,都在月色下暴露。想过冰原和奔马,铜绿的徽章和瀑布,在月色下,我听见莫泊桑的倾诉,在他的眼睛里。人间再多这样几缕月色才好。
【篇三】
段福妹,一个土气却吉祥的名字,包含了长辈对她的爱和希望,可是她自己却觉得这一个名字让自己抬不起头来,最后她踏上了改变名字的路上,实际上也是改变自己命运的路上,她与命运的抗争开始。
段嫣,是她不顾一切从家里拿出户口本,并向一个小痞子献出自己的初吻换来的,为了与朋友的名字凌紫搭配,她才改了一个这样的名字。为此,她还特意转了学,想以此来重新开始自己段嫣的生活。可到最后,朋友的背叛,和为了不泄露自己被小痞子亲过的事实,她又改名字了。而这次,也为她的悲剧人生埋下了伏笔。
段菲菲,一个妈妈留下的遗物——紫铜脚炉换来的,这次又是为了与自己的朋友名字顾莎莎搭配,然而这次,她也没有等来自己改名字之后的好命运,反而将保护自己的工具卖走了,使得有气虚的她一到冬天就冷,虽然她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婚姻并有了自己的女儿,但是因为丈夫的风花雪月事件和在外欠的外债,婚姻宣布结束。偶然的一次,经算命大师指点,他又有了新的名字——段瑞漪,但这次,她是真正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么?
段瑞漪,确实为她带来了一段不错的感情,但是也是通过这段感情发现了自己的乳腺癌晚期,这次,她的命运是真真正正的确定了。段瑞漪也并没有为自己带来自己想要的真正的好命。而到临死之前,她总算是认清了自己,“还是听奶奶的话好,我以后还叫福妹吧”。
改名字的一生到此结束,到最后这个福妹也没有通过改名字来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反而一生都被名字所困扰。读完后,我主要感慨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那个年代,女性虽勇于抗争,但是她们的力量在时代的面前又是如此的微弱,以至于无力用自己的力量去扳回命运的一局。二是我又觉得女主人公通过改名字来改变自己命运的行为有点愚蠢,名字只是自己的一个称号,并不会与自己的命运有何联系,因此改变命运是要靠实实在在的努力和奋斗去换得的,而不是从这些表面上的形式上去投机取巧,命运由自己把握与掌控,而不是由名字来决定,改变命运就要靠自己。
本文标题: 七年级的读后感(七年级学生读后感800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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