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搬走了读后感印第安人搬走了读后感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
印第安人搬走了读后感
印第安人搬走了读后感印第安神话故事读后感300字?
故事bai本身并不多么深奥,有着通俗的文字描写了印第安人的文化渊源。每一个故内事都包含一个极具教育容意义的人生至理。
在这部神话故事集中,亚古是个特别会讲故事的老人家,在他的眼里,孩子们是最具有希望的民族传承之所在。亚古爷爷便通过这一个个故事,传达印第安文化的内涵、人的价值观、对周围环境,对世界的认识。
印地安神话是美国原住民的神话与故事,由于原住民神话身受萨满巫术文化影响,因此主要信仰与大自然的神灵相当接近,印地安人们不仅敬畏神明,也敬畏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相信即使是植物,也拥有自己的灵魂,因此值得受到人的尊重。对于动物神灵的崇拜,也衍生出了图腾崇拜的信仰。
印第安神话故事读后感,怎么写?
玛格丽特.康普顿(1852--1903) ,并非印第安人,她只是吸收了众多不同印第安部落地区可信的口头传说,集结成册。编纂过程中,作者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故事中奇形怪状的怪物和异族服装的穿着特点,以及原汁原味的古印第安人部落风俗。完整地将印第安万明呈现给了世界各地的小读者们,从此成为百年不衰经典儿童读物。
这次我收到的是《美洲印第安神话故事》,史上首部北美洲印第安民间神话传说,百年畅销不衰的儿童不读神话故事集。一个多世纪以前的古印第安民间神话故事集,最具有异域和猎奇色彩的儿童神话故事。16个故事散发着浓厚的美洲印第安土著味道,原汁原味地再现了美洲古印第安先民对天地以及自然界万物的早期认知和无限幻想。这些故事情节曲折起伏、充满了无限想象力——美丽的精灵、凶狠的巨人、神秘的巫师、勇敢的印第安英雄以及各种神奇的巫术魔法,共同为孩子们编织了一幅绚丽而神秘的画卷,让孩子们在阅读过程中获得了一次愉快而新奇的体验。
这是我第一次阅读关于美洲印第安的神话故事,以前就是在电视上和书上了看过印第安人,觉得他们很神秘。他们的名字、穿着、发型以及涂抹的颜料和佩戴的羽毛,都笼罩着神秘的光环。通过阅读此书,让我了解到他们政治朴实、勇敢、讲信义,他们主要以狩猎为生,具有勇敢和善良的精神。他们从一出生,就有很多名字,并多与天地、动物有关。男人,正式的名字要在他们第一次能够征服猎物之后才能赋予。本书中男主人公的名字多半是“棕熊”、“白鹰”、“疯野牛”这样的动物名称,他们要么勇敢强壮,要么智慧过人,都被赋予了某些神圣的任务和使命,体现出了印第安民族对勇敢善战的重视和推崇;女人的名字则通常会以美好的动物名字来命名,比如“雪鸟”、“绿薄荷”、“弯柳”,印第安民族女性柔顺、勤劳、深明大义。古印第安人是世界上最爱装饰自己的民族,他们喜欢在身上涂抹颜色,喜欢在头上插羽毛。
这是一本很好看的故事书,这里的精灵、勇士、巨人和巫师都带着神秘的印第安色彩。这里的生灵都千回百转、磨难无数,他们的经历是那样曲折,他们的故事是那样起伏,让人看了总是深呼吸,忍不住读下去。
这不仅是一本故事书,通过故事让我们了解了印第安的生活,对他们的神秘有了大概的了解。
《印第安人的坟地·弗瑞诺》读后感|赏析
不管学者们说过些什么,
我依然坚持我的老观点:
我们给死者安排的姿势
表明了灵魂的永远安眠。
这地方的古人并不如此——
印第安人一朝离开世上,
就再次同亲友坐在一起,
重新把欢乐的宴席分享。
鸟雀的造像、带彩绘的碗、
为路上食用备好的鹿肉,
说明那灵魂具有的特点——
它的活动可没有个尽头。
他的弓早已经引满待发,
那一支支安有石镞的箭——
这只能说明生命离开他,
而非原先的观念有改变。
陌生的人哪,你该来这里,
但是可不要把死者冤枉——
把这隆起的草冢看仔细,
并说他们是坐而不是躺。
这儿还剩下块高高石岩,
虽给雨侵蚀得斑驳无状,
精细的眼睛能由此分辨
那原始民族的丰富想象。
还有一棵高耸的老榆树,
在它伸得远远的影子下
(牧羊人对此仍喜爱如初),
林中的孩子们游戏玩耍。
常有不眠的印第安女王
(这是梳辫的浅肤色示巴)
和许多野蛮的形象出场,
把逗留在那里的人责骂。
只见全身是行猎的装束,
在月明露重的午夜时分,
这猎手仍在把鹿儿追逐——
可猎手和鹿全都是幽灵!
文身的酋长、矛尖的锋利,
畏怯的想象将久久看见;
而理智本身会对之屈膝——
在这种种的幽灵、幻象前。
(黄杲炘译)
注释:
示巴: 示巴女王。据说是公元前十世纪时示巴王国(位于阿拉伯半岛西南部)的统治者,以智慧和美貌著称。这里喻印第安传说中人物。
【赏析】
库布里克1980年拍摄的《闪灵》,其酒店就建在印第安人坟地上,那儿埋葬着古老的印第安亡灵,鲜血浸染过这里的尘土瓦粒,这种奇异的背景为《闪灵》的出现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于用猎奇的目光窥探印第安人的思想、信仰、风俗习惯等,在他们脸上涂抹颜料,已成为“文明人”的必修课。问题是,涂抹的不仅仅是颜料,颜料也不仅仅是在脸上。
二百年前,对于我们“现代人”而言,已经足够编织“古老”的故事了。但是二百多年前的弗瑞诺,面对“古老”,其心思却不在“编织”,而在于“还原”——1787年某个夕阳西沉的黄昏,他站在印第安人遗址的一块嶙峋而高的“石岩”上,晚霞与思绪齐飞,“精骛八极,心游万仞”,试图去“还原”印第安人曾经在这块广袤而肥沃的大地上的鲜活生活。
“我们给死者安排的姿势/表明了灵魂的永远安眠。”这句诗表明了诗人的一个观点: 是“我们”决定或安排了“死者”在后世的形象或安眠的姿态。这种决定或安排是“我们”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滥用往往会导致荒谬的后果,“我们”在满足或陶醉于自己猎奇的心态或丰富的想象力的同时,将“死者”在世的形象扭曲了。“我们”遮蔽了历史,也遮蔽了自己。这个“老观点”是个惊人的发现。它至少表明,二百年前的弗瑞诺比“我们”深刻得多。
有了这个惊人的发现,诗人就要运用他的想象去挖掘并还原印第安的灵魂及其真实的存在,而这里可供挖掘的矿藏对于诗人来说已足够丰富。这儿有“乌雀的造像、带彩绘的碗”,有“为路上食用备好的鹿肉”,有“一支支安有石镞的箭”……“我们”完全可凭此想象他们在世灵魂的特点与生命的想法。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而独有诗人发现了?是“我们”不愿?不能?抑或不屑?可能,这种发现除了需有“精细的眼睛”看仔细外,尚需有一颗湿润而温存的心,没有这样一颗心,是难以看到“一棵高耸的老榆树”下,牧羊人喜爱的那“远远的影子”和“孩子们游戏玩耍”的身影的。诗人正是通过他那双“精细的眼睛”看到了生命与灵魂,生命与想法的“变”与“不变”的关系,正是通过他那颗湿润而温存的心体察到了他们生活的艰辛与欢愉、充实与恐惧,这是“充满劳绩,并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的令人向往的情景。诗人在此并没有忘记刻写出一副特写画面: 一个“印第安女王”或一个“文身的酋长”穿着“全身行猎的装束”,手握“矛尖的锋利”,“在月明露重的午夜时分”追逐鹿儿。这个身影慢慢地化为了“幽灵”或“幻象”,至今仍在在大地上追逐着——这是鹿儿,是真正的印第安人,是大地之子的形象。它们是如此的真切,即使是“畏怯的想象”,也将久久看见。此时,仍纠缠于他们当时是坐还是躺还有什么意义?这种理智在想象面前除了屈膝还能何为?
诗人面对“印第安人的坟地”揭示出后人强加给死者的种种荒谬,并运用想象还原了印第安人丰富而真实的生活。经诗人“去蔽”的努力,神秘而灵奇的印第安人有否向我们敞开?弗瑞诺善于运用传统的英诗格律讴歌北美大地的一草一木和土著居民。在这首思重于情的诗中,同样流露出他固有的抒 *** 彩。
(张丽萍)
不同民族的生活印第安人的故事打猎读后感
文章讲述了一个白人医生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到印第安人那儿为一位难产的孕妇接生的故事。时间场景是夜晚,“两条船在黑暗中划出去。在浓雾里,尼克听到远远地在前面传来另一条船的桨架的声响。”这句将一个寂静的,似乎只有这一行人的孤森环境刻画,接下来的被狗吠这个细节描写让我觉得很有意思,对陌生人的排斥,还是白人,居然用畜生起到调侃作用,很是巧妙。文中白人医生,尼克的父亲,对印第安人是蔑视的,也就是说存在种族排斥,也是从文中细节可以看出,试想,一位医生明知道要去接生难产的孕妇不带麻醉药是什么意思?让病人在疼痛中度过?居然还带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过去,是对医生这个职业的不尊重。“不行,我没有带麻药,”他的父亲说道。“不过让她去叫吧,没关系。我听不见,反正她叫不叫没关系。”文中的这句话将医生的看待病人不把人当人的事件仿佛推至尖端。手术结束了,海明威像是漫不经心地补充道:还需要用九尺长的细肠线把伤口缝起来。婴儿生出来了,尼克的父亲很得意,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后胜利一方的球员在更衣室里的那种得意劲。
印第安产妇的丈夫自杀了,这个部分无疑不是文章的高潮部分。为什么自杀?原因就在男人受不了了,受不了自己的妻子产孩子居然还是又白人医生来帮忙接生,还是入侵者的民族,这种耻辱让他难以承受,面对妻子接生时痛苦的惨叫自己却无能为力,把她“托付”给白人医生,当时他的心中充满着应该是无能把,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还是觉得环境是夜晚很重要,自己虽然躲避到寂静的地方,可妻子的惨叫绝对就仿佛出现在他耳旁,面对的有时黑暗,孤独,个人认为这也是导致男人自杀的主要因素。尼克很纯真的问他父亲什么那男人要自杀,他父亲回答:“我说不出,尼克。他这人受不了一点什么的,我猜想”(事实上我感觉那医生是已经猜到那男人自杀的原因了,然而话是这么说,我想当时医生仍然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因为自己民族高等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这句话,医生的“我说不出”,“我猜想”,还有接下来的“要看情况”,医生说话变得含糊,一个经常接触死的职业,应该也是最有发言权的他种语气,在我看来是对死的迷茫,即使他是医生,这么问题的答案他也迷茫,也不清楚,另外对儿子进行模糊的敷衍,为了这么快把孩子带进面对这种问题的世界。
一个鲜明的对比,一个新生儿在艰难的难产出孕育了生,他的父亲却在悲惨的轻易了解自己,很有韵味。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在我看来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那还有必要这么刻意去探讨做什么呢?不如把眼光放在过程,让生命更精彩,不旺白在人世间走一遭,压抑着悲痛着等的负面情绪过日子是过,为何不把态度端正过来呢?好好珍惜生。看向那些老年人,那他们眼睛中是嫉妒,是渴望,岁月是飞逝阿。
社会讲究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是知道的,可并不是人人都是这么付诸在已是上的,这些往往都是认为自己强于他们,为了与他们辨别开来,冠与了自己高人一等的皇冠,导致歧视或者蔑视他人。社会应该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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