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世界的漫游者读后感怎么写?翻开这本书,静静地读着,我仿佛已经变成了里面的小动物,仿佛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真挚的友谊不知不觉中,我被作者对动物王国...
动物世界的漫游者读后感怎么写?
翻开这本书,静静地读着,我仿佛已经变成了里面的小动物,仿佛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真挚的友谊不知不觉中,我被作者对动物王国的描写陶醉了。
静静地打开书和阅读,我不禁觉得自己愚蠢的动物的各种情感:为了主人,甚至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可以放弃生命,同伴,甚至拒绝了他们的同伴,他们可以残害自己,为了偿还,即使动物死敌,他们还可以修好……我能做到吗?不知不觉中,我感动在作者笔下的美好世界里。
读了读,我明白了,动物,人类的朋友,原来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也像我们一样,他们是人类的朋友啊!
而且在读了《动物世界》这本科普书后也了解到北极熊、骆驼,它们凭借着自己独特的本领,克服了它们恶劣的生活环境;非洲狮、猎豹,它们靠自身高超的捕猎技术,赢得了猎物;水牛、斑羚,为了取得雌性的欢心或为了争夺王位,雄性往往会展开一场同类之间的对决……
但是,因为人类大量捕杀或因为自然环境的破坏,大熊猫、藏羚羊等保护动物已经开始急剧减少了。我希望我们在了解动物的同时,也要树立起保护动物的意识,保护动物们的家园,与动物们做永远的朋友。
扩展资料: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1、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2、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3、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4、要审清题目。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外滩漫游者读后感
外滩漫游者读后感那个地方对我来讲简直是世外桃源,景色秀丽,风景迷人,特别在晚上那五彩缤纷的东方明朱美丽的是难以用形容词来描绘的。那就是上海著名的外滩。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就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去,想看个究竟。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二爸爸说我们全家一块到上海外滩看东方明珠,我听了以后心喜若狂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去。清晨我们全家打扮的漂漂亮亮乘车去外滩,在车上我不断的幻想着外滩的模样,虽然我晕车,一路上十分难受,但我心中除了喜悦已没有其他可占据我心间。我晕糊糊的到了外滩,下车一看,哇!好美啊!比我想像中要更好,更美。首先我来到大海边那就是有名的黄浦江,我站在海边一阵微风吹来,让人感到心旷神怡。海鸥、海鸥、我不惊赞叹海面上飞来几只海鸥那雪白的羽毛圆圆的眼睛在海面上飞翔好像在说你看我多漂亮啊!海中几轮-大客船在海面上穿梭。我又来到喷泉旁边,只见水花四溅。清澈透明,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旁边还有一个很大的石像高大无比雕刻的是活灵活现,上面写着陈毅1901—1972,我们全家在那里拍了张全家福留作记念。我们又依旧增了许多地方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独特风格吸引成千上万游人来此观光让人难以忘怀。不知不觉夜幕降临了,五彩缤纷的东方明珠闪动起来了,一会儿一种颜色,然后全闪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最后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那个美丽迷人的地方,我们盼望着下次再来。
我爱上海,更爱外滩,祝愿你更加多姿多彩。
乘车行于滨江大道,窗外车水马龙之外,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上海外滩的一座座老建筑。清一色贴石墙面,或淡黑或暗红,高台小门,窗户窄而长,门窗多黑褐色,一层层垒上去。少一些现代的华丽时尚、宽敞亮堂,却自有一种朴实厚重与沧桑,该是那段历史最恰当的见证和最具表现力的缩影。世界各知名银行纷纷选此为址设立在中国的办事处,也许正是这些建筑给人以稳重雄厚信任安全的感觉,是他们实力的象征。
从凌空飞渡的南浦大桥跨越黄浦江,便进入浦东。这里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是正在腾飞的长江巨龙的高昂的头。宽敞的道路,美丽的花园,较之浦西的狭巷小弄,给人以开阔明丽的感觉。错落有致的高楼虽林立而不拥挤,尽可以充分展现各自的俏丽风姿。而东方明珠电视塔更是拔地而起,昂首云天,傲视浦江两岸,姿态挺拔,卓尔不群。只见塔身三大立柱层层托举,三个巨大的圆球连接上下,塔身中间还巧妙地嵌进一串饱满圆润的珍珠,使整个建筑更像是一座镂空的雕塑作品,在雄伟中透出玲珑剔透的艺术魅力。夜幕降临,在内外灯光的映照下,塔身上下金碧辉煌;三个圆球晶莹透亮,是名副其实的“东方明珠”。这明珠该是巨龙头上神光四射的眼睛吧。忽然想起王勃《滕王阁序》中“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的句子。现在的浦东不正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吗?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吧,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苏菲的世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1《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关于哲学方面的故事,所以读起来难免有些枯燥,但是,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样坚持读了下来,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打开邮箱,拿出那封神秘的信:“你是谁?”在苏菲问自己的同时,同样的问题在她心中响起:“我是谁?”或许,是这个世界的常识在作怪,可是仔细想想,又不像。“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带着与苏菲相同的问题,我试着从她的角度重新认识世界。看世界从无到有,看生命的意义。
苏菲思索着,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笛卡尔,康德,马克思,达尔文……这是一群思想先行者:中世纪、文艺复兴、巴洛克时期……那是许多满载智慧的年代。
我原本以为,哲学是一本枯燥乏味,甚至有些不切实际的学问,但是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就明白了,哲学到底是什么。哲学也可以证明许多:美与丑,善与恶,生与死……科学能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能给予我们智慧。
我还有许多想问,但却不知道怎样来表达,或许只有你和我一样读了本书之后,才能感受到《苏菲的世界》带给我们的震撼!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2一本给年轻人的哲学读物,让我留下了感动的泪水…以童话般的口吻娓娓道来整个哲学大厦,太温暖了。
作者写作了一本叫苏菲的世界的书,书里面少校创造苏菲和艾伯特的世界给女儿席德以哲学上的启迪,少校书中的苏菲在她的世界发现了一本名为苏菲的世界的书,不禁让我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同样是写给小白的一本从苏格拉底以前的时代梳理至当代的哲学思潮的读物,但这是一本让你有所思考,对哲学逐渐产生兴趣的书。
太喜欢书中的这段话了“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品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我们都会在某个时间思索生命的意义,存在的意义,而关于存在的问题是无法一次就回答清楚的。所谓哲学问题的定义就是每一个世代,甚至每一个人,都必须要一再地问自己的一些问题。借着提出这些问题,我们才知道自己活着。当人们追寻这些根本问题的答案时,他们总是会发现许多其他问题因此而有了清楚明确的解决方法。科学、研究和科技都是我们哲学思考的副产品。我们最后之所以能登陆月球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对于生命的好奇吗。哲学是科学之母。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3我们身边处处是哲学,却只有少数人有会发现的慧眼,不断去探索。
外星人是什么样的,我想,让大家画出来的话,也许大家都会画出类似人类一样的生物,即使不是这样,也会画出自己身边熟悉的事物,如果狗会画画的话,也许会把它画成狗的摸样呢。我想世界上没有明分的对与错,一切只是我们自己的感觉,一切都是我们自己按照整个地球的标准去做哩,如果在一个没有明分对错的世界里,我们的生活会是怎样的?
在宇宙的世界里,有一个想象力被局限的星球,我们早已熟悉这个世界,觉得任何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好比我们人类是哪儿来的,对于是某种生物进化来的回答,一点也不吃惊,而我不能确定一定是这样的,就算是这样,这种生物又从哪来?创造它的又是谁?创造宇宙的又是谁?创造宇宙的又是从何而来?
这一切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我们丧失好奇心的同时,丧失了一种极为重要的能力,生命是如此的神秘。这世界就像魔术师帽子里变出的一只白兔,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他们年纪越长,也就越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非常舒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一段惊险的旅程,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
走进哲学的世界,身边的事物都会变得不同,人为什么会说话?鱼为什么有尾巴?都是有趣的,而我们无法理解,无法表达。
《苏菲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4今日终于读完了苏菲的世界。人有选择的自由,可以能动地作用于社会。我不相信上帝的存在,是唯物论者,但又相信社会与自然一体,会生长,是一元论者。有时能体会到物神合一的境界的。确实,人只是广袤的世界里的一粒灰,认识事物有不实之处,如康德所说,戴着有色眼镜,受到种种限制。在有限的空间与时间里,运用理智去分析,每件事都有它的必然性。对生活不仅是美感的体验,如祁克果所说,要进入到道德阶段,坚持按正确的去做。但不想进入宗教阶段。诚然,有时天人合一的感觉就像是宗教。
《苏菲的世界》以小说的形式,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一个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的经过,揭示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以及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评论家认为,对于那些从未读过哲学课程的人而言,此书是最为合适的入门书,而对于那些以往读过一些哲学而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人士,也可起到温故知新的作用。
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神秘的信。她从这封写着“你是谁?”的信开始,在艾伯特的指点下,从哲学的摇篮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有了初步了解,同时达·芬奇的绘画和莎士比亚的戏剧也包括其中。
这本《苏菲的世界》可谓是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记》,它引领我在一个新奇而古老的世界里漫游。其实在大千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是漫游者,而哲学正是我们探路的一支火炬。它不示意你走向某一特定的方向,而是让你用心灵的眼睛去寻觅;它不限定你思考某一固有的现象,而是让你用自己思想的脚步去探察。
生活中,不能说人人都是哲学家。但我觉得,至少人人都有点哲学头脑一种好奇的探求愿望,一种不弃的思考精神。
在生活中探索新闻,在学习中探索知识。就像苏菲在神秘导师创造的神奇世界里探索世界谜团。或许这种对于好奇的探索精神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而正是这种天性促使人们一往无前,正是这种精神使人们不断发现和创造。人类善于思考的能力真的很重要。如果不会思考,那么苏菲能在神秘世界里解开一个个谜团而受益匪浅吗?如果不会思考,那么我能在生活中因解出一个个难题而兴奋不已吗?如果不会思考,那么人们能在各方面得到进步因而加快发展吗?
苏菲在书中反复问自己:我是谁?我为何在这里?我认为,人类在探索和思考过程中所得到的快乐和收获是最有价值和意义的。我想,苏菲以自己在神奇世界里的经历和感悟证明了:我探,我思,故我在。
《苏菲的世界》就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
“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苏菲的世界》一书的副标题,颇能点明该书的要点。这是一本小说,但也是一本有系统的涵盖各哲学思潮的速食大杂烩。随着小说人物在哲学传统中寻求谜团的解答,读者也跟着温习了一遍西方哲学史。
《苏菲的世界》不论就内容,或就其受欢迎程度来看,都是极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的成功,显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指标,就是社会大众渴望知识及缺乏安全感。在一本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除了追求知识的流行趋势之外,一般人也多少觉察到当今教育上的缺失,我们的教育并未提供有关人生和其意义的必要知识,而这些答案正隐藏在哲学的奥秘里。现在,我们有机会一一来巡视,到底这些饱学之士,教了我们些什么。
它是一本扞卫哲学的书,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看法”。这本书不是在探讨哲学上的某一特别思潮或历史,而是尝试对每一派别做概论式的介绍,并说明它在今日的地位。可以说是一本集“学术界一般看法的摘要录”。因此,这本书表达了当今知识分子的立场。
假如《苏菲的世界》代表着主流知识分子的哲学观点,它所表达的也极引人注目。这本书对真实的哲学给予极崇高的评价:批判的、理性的和公正的评论;去除偏见、迷信和惯例;不做仓促和轻率的判断,一意追求真理、知识、美善和道德。
坦白说,这正是世间为何要有哲学家的原因。我们需要哲学家,不是因为他们可以为我们选拔选美皇后或告诉我们今天蕃茄的最低价。哲学家们总是试图避开这类没有永恒价值的热门话题,而努力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永远“真”、永远“美”、永远“善”的事物上。
在这本书里,其实真正感兴趣的哲学,不在逻辑学、数学或语言学,当故事重心转移到马克思、弗洛伊德、达尔文和宇宙论时,摩尔、罗素等人,根本连提都不提。有些话题,即使和哲学没什么关系,却一再出现,很明显,这是一本在政治立场上十分讨好的书。一切当代时髦词汇全部被囊括:生态学、女性主义、宽容、东方宗教、比较宗教、联合国和新世界秩序等。这样的写法,或许是为了使哲学议题不和时代脱节,或许是为了涵盖更广大的读者群,不过,留给读者的印象是这些议题似乎才是作者真正关心的。
因此,这不是“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而是一个当代拥护自然的人文主义者对哲学根源所做的选择性的探讨。在小说结尾,科学被认定是真理的裁判者;而唯物主义虽然教义不明确,却绝对是人类的最佳选择。这本书引导读者获至这样的结论,但事实上并未提供理由。它给予读者的印象只是这是历代智慧累积的结果;当然,不同的历史将会导致不同的结局。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5这本书主要讲了,14岁少女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前展开。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天后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原来我觉得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无趣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千差万别。
它向读者描述哲学的同时,灵活的运用了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如同现代版的爱丽丝梦游仙境文。中的苏菲她具有浓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十分值得我们学习。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能够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苏菲的世界》是要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6哈喽!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苏菲的世界》的一本书,读完后,我感觉这本书里的内容很神秘,所以我读了两遍!
《苏菲的世界》里说的是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依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怎样?就光听介绍就特神秘吧?
这本书是由乔思坦·贾德/著。这本书的问题十分难答,例如,万事万物是否是由一种基业的物质组成?水能变成酒吗?泥水与水何以能制造出一个活生生的青蛙等。看吧,这问题都百般刁难吧?
你们想知道那三个问题的答案吗?我可不能多说,你们自己去找吧!找到了可别忘了告诉我哟!友情提醒,多的次数多,“味道”也不一样哦!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7春天快到了,也快开学了。我与同学结伴去新华书店买书。《苏菲的世界》吸引了我的目光,因此前不久,我刚看过一部电视剧《绿光森林》,其中的主人公也叫苏菲,她聪明、善良,最后她还感动了嫉妒心很强的姐姐。这让我对《苏菲的世界》的内容充满好奇。再加上同学老师的推荐,我便买下了这本书。
初尝
哲学,在我的印象中,是一门非常枯燥,深奥的学科。对于从未接触过哲学的我,理解起来一定很费力。我就像收中的苏菲一样,带着一大串的疑惑,跟着“神秘老师”开始了我们的“哲学之旅”。
从“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两个简短而奇怪的问题开始,跟着这位神秘老师,我开始思考,从古希腊到康德。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从苏格拉底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思考的问题。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它少了几分枯燥,多了几分生动,大量的历史内容,加上苏菲的好奇心和她不凡的经历,让这本书读着像侦探小说,亲身经历这惊险的过程,而心中对万物的好奇则渐渐被唤醒。
回味
从愉快中,我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细细回味着书中的内容。有一段比喻让我印象深刻。
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同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
这段话像一击响的雷声,把已在兔子的毛皮深处舒适的生活好久的我惊醒。我被哲学家的勇气震憾,也为我们的所好悲哀。毫无疑问,这本书救了我,把我拉回了毛尖,让我再度像婴儿一样,用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对,万物感到新奇。
看那黑黑的蚂蚁,那比米粒还小的身躯,谁能想到它能举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看那娇小的梅花,淡淡的粉色,很难引起注意,谁能想它能在寒冷的冬天开放?
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问一个正在饥饿边缘的人,回答一定是“食物”。如果问一个快要冻死的人,回答一定是“温暖”。因此我认为赫拉克里特斯说得很对,世间的事都是相对的。如果我们从未生病,就不会知道健康的滋味,如果世上从未有过战争,我们就不会珍惜和平。
人生短暂,拥有的能有多少?
让我们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吧,别等到失去才后悔莫及。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8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苏菲的世界》,它带我认识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
苏菲是一个普通的初中女孩,在放学回家时收到了几封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从此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成为了哲学家艾伯特的学生。然而,这个平静的世界下的真相比苏菲想象中的复杂,她跟随着老师的脚步,运用她独特的智慧,一步步逼近真相,逼近另一个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哲学的历史与发展,从仰望星空的柏拉图,到神秘的中世纪哲学,从关注时政的苏格拉底到总结自然规律的亚里士多德。这个世界,哲学无处不在。在这个理性与感性并存的世界中,我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提出了人先有感性概念,和人先有感性概念这两种说法,孰对孰错。在这个有趣的问题中,我更支持后者,当然,柏拉图的说法也很有道理,不过我更相信,人没有天生的概念,这些基本概念大多是人们从无数经验中总结而出来的。哲学就是这么的奇妙,只要你言之有理,皆有可能。而我就是喜欢哲学的这一点,每人都可以各抒己见,争做真理之海中最洁白的浪涛。
如果世界从魔术师的帽子里拉出来的兔子,大多数人都是在兔毛底端的杂菌,不断往下爬。而哲学家则会迎难而上,不断向毛尖冲刺。当然,中间落下的人数不胜数,但仍有小部分人,抓紧兔毛,去把兔子看个清楚。苏菲正是那一小部分人,锲而不舍,激流猛进,在不断的探索与失败中去找寻真理的那一道光。光是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学习,如果这种精神让我们用在任意一个领域,那都是事半功倍的。
宇宙是片大海,我们都是其中的水花。“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答案?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9这本书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作者在书中这样说到:“我们生活的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只是这白兔的体积极其庞大,因此这场戏法要数十亿年才变得出来。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
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非常安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仔细想想,其实生命真的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我们知道的越来越多,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也逐渐消失了。我记得《小王子》里有这么一句话,“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而这本书的意义就是让我们找回曾经拥有的好奇心。
《苏菲的世界》读后感10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上有这么多的矛盾,这可能也是从看苏菲的世界开始的吧
看《苏菲的世界》时,看到她每件事都刨根问底,竟然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共鸣;但是自己内心深处却觉得她是一个而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搞不好学习也会一落千丈。
此处我想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是应该较为成熟些,每件事逆来顺受,还是应该每件事刨根问底,这是多么的矛盾啊!当时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连哲学家也解不出来吧,我的内心的两股思想像五线谱一样交织碰撞,我的五脏六腑在都被烧灼,我是多么渴望像泓泉一般的真理啊。
是选择自由的畅想,还是选择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这两者都存在风险性与可能性,前者一飞即达,后者一辈子平平稳稳,不愁吃穿,却默默无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前者若一飞不起,必定一生不能翻身,疾苦一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后者便可以百分之一百的安稳,在现代社会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没有一双标新立异的翅膀是不行的,只是摔倒了还可以再拍拍身上的泥水再爬起来,但是在千百次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你也将化作尘世间的一缕浮尘了,随风飘飞了……
聪明的你,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时钟依然运转,我们的问题,却可能已悄悄的尘逝了……
有关狗的科普说明文,读后写一篇读后感
目录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狗简述演化历史习性食物视力睡眠展开
编辑本段狗释名 就是犬。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狗狗(16张) 肉 黄犬为上品。黑犬、白犬次之。 【性味】味咸、酸、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宜养肾、补胃气、壮阳、暖腰膝、益气力。可补五劳七伤,益养阳事,补血脉,增加肠胃运化能力和肾、膀胱的功能,填补精髓,它的方法为,和五味烹煮,空腹食用。只要是吃犬肉,不可去血,去血则力少不益人。与蒜同食,损人;与菱同时食用,生抑郁病。白犬与海鱼同食,必得恶病。九月不要食犬肉,否则伤神。瘦犬有病,发病的狂犬发狂,自己死亡的犬有毒,食用害人,蹄子悬空的犬伤人。赤屁股而且躁的、犬目红的都不能吃。蹄肉 【性味】味酸,性平。 【功效主治】煮成汤吃后能下乳汁。 血 【性味】味咸,性湿,无毒。 【功效主治】用白狗血,可治癫疾发作;乌狗血可治横生难产,血上手抢心,方法是和酒一起服用。补安五脏。饮热血,可治虚劳吐血,又可解射罔毒。点眼睛,可治痘疮入目。又可治伤寒热病所致的发狂见鬼和鬼击病,可辟诸邪。可治心痹心痛,方法是,取心血与蜀椒粉相和,做成梧子大小的丸,每次服五丸,每日服五次。乳汁 【功效主治】主治十年不愈的青光眼。方法是,取白犬生小犬后(小犬目未开日)的乳,不断点眼,待小犬眼睁开时即愈。另外,赤秃发落者,用犬乳汁经常涂搽,甚妙。脂胰 【功效主治】主治手足皴皱,人面膏,可去面上黑斑,柔五金。脑 【功效主治】主治头风痹、鼻中息肉、**慝疮。狂犬咬伤后,取本犬脑髓敷涂,以后就不会复发。心 【功效主治】主治忧愤气,除邪,治风痹所致的鼻出血及**疮。也可治狂犬咬伤。肾 【性味】味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产后肾劳如患疟疾者。妇女体热,可用猪肾;体泠,可用犬肾。肝 【功效主治】主肝。同心、肾一道捣烂,涂狂犬咬伤。治脚气攻心,方法是,生切,用姜、醋拌后食,取泄。已泄的不要用。李时珍说:按沈周《杂记》的说法!狗肝的颜色如泥土,气味也如此。所以人夜间在土上行走则肝气动,大概是相感应的缘所以。胆 【性味】味苦,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耳聪明目、轻身,使人肌肤润泽,精力充沛,抗衰老,敷涂痂疡恶疮,疗鼻道阻塞和鼻中息肉。主治粤出血和耳病,止消渴,杀虫除积,能破血。只要是血气痛和有伤掼的人,可、用热酒服半个,则瘀血尽下。治刀箭疮,可去肠中脓水。如与通草、桂和为丸服,则会使人隐形。 公狗** 【性味】味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中焦受损,治阳痿不举,而且会使它强热硬犬。还可治女子带下十二疾。治绝阳和妇女性冷淡,补精髓。 阴卵 【性味】烧灰后服食,可治妇科十二种疾病。 皮 【功效主治】主治腰痛,方法是用烤热的黄狗皮裹腰,经常用即愈。烧成灰,可治各种风病。 毛 【功效主治】主治难产,颈下毛:用绛袋装起系在小儿背上,治小和夜啼。烧灰,每次一钱,开水冲服,治邪疟。 尾 【功效主治】烧灰,敷犬咬伤。 齿 【性味】性平,微毒。 【功效主治】主治癫痫寒热。痱子,但要在伏天收取的。磨汁,治犬痫。烧研成末,和醋,可敷发背和马鞍疮。同人齿一起烧成灰,用汤冲服,治痘疮倒陷,有效。 头骨 【性味】昧甘、酸,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金疮出血。烧成灰,可治久痢、劳痢。与干姜、莨菪炒,直到见烟,作成丸,空腹饮服十丸,极有效。治痈,疽恶疮,头颅闭合不全,女人白带过多。 颌骨 【性殊】烧灰用酒冲服,可治小儿诸痫、诸瘘[1]。编辑本段简述家犬(5张) 狗[2](dog),一种人类的朋友动物,从犬从句,犬字五笔:犬;狗字五笔:QTQ。“犬”指“犬类”。“句”意为“小”,“犬”与“句”联合起来表示“小犬”。类似于驹(小马),佝(矮人)。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 犬学名“家犬”(Canis lupus familiaris)。哺乳动物犬科动物狼的一个亚种属寄生类动物。 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走~。~彘(狗和猪)。~刨(páo )(一种游泳动作)。~盗(小偷)。~腿子。~仗人势。~尾续貂(喻拿粗劣的东西接到美好的东西后面,很不相称,常指文章)。国画狗照片集锦(30张) 狗,听觉嗅觉敏锐,善于看守门户,可训成军犬、警犬等工作用犬,人类主要用它守营护家也会逗它们玩。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逼裾紧随,教人滋泪。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其《狗猫谣》:“养狗莫养猫,猫狗不同趣。猫饱不捉鼠,人富它来聚。狗饿还守家,主贫驱不去。” 狗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 狗可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它的听觉是人的16倍,当犬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晚上,它即使睡觉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对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都能分辨清楚.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它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狗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特别注意的是没有必要对狗大声叫喊,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他来说是一种逆境刺激,是它有痛苦,惊恐的感觉,当然在他犯错误时,可以提高声音来管教它. 狗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狗对于声音方向的辨别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能分辨32个方向。可爱的家犬(25张) 学名:Canis lupus familiaris(Linnaeus,1758) 科学分类:1758年林奈将其称为Canis familiaris种 - 犬种,但1993年史密森学会与美国哺乳动物学会重新分类将其划为狼的一个亚种Canis lupus。编辑本段演化历史 狗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剪纸狗照片集锦(20张)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 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到目前为止,最早的狗化石证据是来自于德国14000年前的一个下颌骨化石,另外一个是来源于中东大约12000年前的一个小型犬科动物骨架化石,这些考古学证据支持狗是起源于西南亚或者欧洲,而另一方面,狗的骨骼学鉴定特征提示狗可能起源于狼,由此提出了狗的东亚起源说。此外,不同品种的狗在形态上极富多样性,似乎又倾向于狗起源于不同地理群体的狼的假说。所以仅靠考古学,很难提供狗起源的可靠线索。 中瑞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研究了来自五大洲的654只狗,分析了它们体内一种通过母系遗传的叫做“线粒体DNA”的遗传物质的碱基排列后发现,这些狗拥有几乎相同的基因。他们认为,人类与狗的友好渊源可以追溯到1.5万年前,当时,东亚的人类首先开始驯化狼等动物,并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把驯化的狗带到了欧洲,甚至穿过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狗狗图片 认为东亚,是因为东亚地区的狗的基因类型最为丰富,科学家通过基因测试推断该地区应该就是狗的发源地,而不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的中东地区。彼得·萨沃莱南说:“许多早期的研究基于中东地区少量的考古材料,认为该地区是狗的起源地,而实际上,那里只是驯化过其他的一些动物,而不是狗。”同时,通过和狼的基因的对比,他们认为1.5万年前,由几种不同的狼分化出了狗。 这项研究是由两个国际研究小组齐头并进地进行的。另一方面,美国和秘鲁等国的科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比较了南北美大陆和亚洲、欧洲的狗以及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前就在拉丁美洲和阿拉斯加等地生存的狗的碱基排列。发现拉丁美洲和瑞典的狗的部分基因都源于过去的欧亚狼。这部分基因在15世纪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就已在美洲家犬身上显现。他们认为,狗在东亚起源并扩大到整个亚洲和欧洲,继而在1.4万至1.2年前由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穿越白令海峡带到了美洲。 瑞典一位家畜专家珀·詹森认为,东亚人是最早驯化狗的这一推测是“非常能令人信服的”,美洲大陆的第一批定居者带着狗,这一点显示了在这以前很多年狗就和亚洲人生活在一起。编辑本段习性 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 朱宣咸版画《狗》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 狗蒸发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 感情。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狗喜欢追捕生物。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受伤的狗,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狗最不喜欢酒精。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狗(20张)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不太可能。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来,亲一个。”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编辑本段食物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 (1)致命的巧克力 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800毫克的可可碱。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 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 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编辑本段视力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 在狗的邮票照片集锦(20张)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兽医可为犬主提供护眼要诀 在犬眼中发现异物时,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尼尔斯”,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感到很奇怪,鹅怎么会飞呢?尼尔斯在旅行中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尼尔斯。他年龄和我差不多大,但是他很顽皮,经常欺负小动物,也不喜欢学习。有一天他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拇指大的小人儿,骑着他家的大白鹅,跟随一群雁群,周游各地。在旅途中,他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正是这次奇妙的旅行,让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善恶,学会了同情和爱,收获了友谊。他用爱心去帮助别人,遇到困难不放弃,最终恢复了原样,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受大家欢迎的人。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我们需要善待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以前尼尔斯经常欺负小动物,当他变得比动物还小,需要寻求帮助的时候,却遭到了动物们的排挤。在旅途中尼尔斯不顾危险,帮助了大雁,得到了雁群的信任。大雁阿卡说:“我们中间任何一个都愿意为尼尔斯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每个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自私的人很难交到朋友,我们要有爱心,去关心和帮助周围的人,这样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很温暖。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2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能给你带来快乐,也能给你带来神奇的感受。我想像小鸟一样在天空自由的飞翔,像小鱼一样在大海里游来游去,这也许只是做了一个梦,但是看了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让我实现了梦想。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的孩子,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骑在白鹅背在背上开始了一段长途跋涉的旅行。
这次旅行,尼尔斯增长了见识,结交了新朋友,遇到了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和白鹅、大雁们团在结一起,克服种种困难和危险,最后安全回到家中,也变成了一个善良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的动物、人物既生动又有趣,将幻想同现实交织在一起,这深深感染了我,仿佛我就是主人公,身临其境地体验了一次这样的旅行,我的梦想也在这故事里实现了。
书真是一个神奇的人,他能带我体验美妙的感受和快乐,丰富自己的阅历,增长知识,我要坚持读书,做一个更棒的自己!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3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尼尔斯和雄鹅莫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调皮捣蛋、爱捉弄人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后,在艰险刺激的旅行中,显得善良又有责任心,学会了用爱心去帮助别人。小精灵最后把他变回人与亲人重逢的时候很感人。而雄鹅也因为坚强勇敢、乐于助人,最终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邓芬),它们还生出六只小雁,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觉得《拯救松鼠一家》这个故事写得最精彩,夜深时,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蹿到浮冰上,想偷袭大雁。当他快挨到一只大雁时,突然爪子一滑,在冰上刮出了刺耳的声音。大雁们听到声响后,纷纷张开翅膀往空中飞去。可是最近的那只大雁来不及逃走,便被狐狸咬住了翅膀。尼尔斯挺身而出,为救大雁勇敢与狐狸战斗,但他毕竟太小了,斗不过狐狸。雄鹅趁着大雁们与斯密尔纠缠的时刻,机智地把被困的尼尔斯救出来。第二天尼尔斯又勇敢地救了松鼠的一家。大雁们看到尼尔斯是个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不再赶他走。
这个故事使我感悟到,要有爱心,要乐于助人,才能成为人们喜爱的孩子;只要坚强勇敢,团结一致,就一定能战胜敌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童话冒险类的书,里面叙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变成“小人”后,骑着他的家禽雄鹅游遍整个瑞士的故事。
尼尔斯住在瑞士的一个小村庄里,他总趁父母出去时,欺凌弱小,惹人讨厌。小精灵施魔法把尼尔斯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家禽看到尼尔斯变小,纷纷嘲笑他。好心的雄鹅决定带他环游瑞士。在途中,遇到一群善良热心的大雁。
他们在库拉山遇到了狡猾的狐狸,它把一只大雁杀死了,叼着它下了山。尼尔斯伤心极了,从这一刻起,不得不说尼尔斯开始喜欢动物了。因为他们为了给同伴报仇,不怕困难、千辛万苦地找到那只狐狸,但它每次都逃跑,终于有一次被尼尔斯关在笼子里。同伴们都赞赏尼尔斯的优秀品德,看到了尼尔斯改过自新的一面。
这次旅行中,尼尔斯不仅变得善良,还变成富有正义感的小男孩。作者正是想通过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在各种困难与挫折中成长的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能遇到任何困难就退缩,而是要勇敢前进,战胜困难,做一名勇敢善良的人。这不仅是童话书,还是“教科书”。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5那些雪中的意外,也让人淡淡神伤。曾经有那么一个男生,为我付出那么多,给我下那么深刻而又美好的记忆。舞女泪。年少时的'记忆血肉横飞,老来诸事皆忘,身在舔舔唇,不宁中以隐约感受到当年热血的腥甜。所以,你我的相逢,只能在戏里。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于是尼尔斯被变得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漫长而以危险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后来,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我希望能有人让我变小,我会十分高兴地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人类和动物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6尼尔斯是一个农家的小男孩,他非常调皮捣蛋,总爱欺负小动物。一天,他捉弄一个小精灵时候,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
有一天,他骑在他家雄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飞上了天空,一路上它门历经了千心万苦和种种磨难,动物们宽容的心感动了尼尔斯。在最关键的时候,尼尔斯不顾自己的安危,使大雁们脱离了危险,它和动物们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也改掉了自己的缺点。他坚定自己的信念。保护雄鹅安全的回到家中,他就能恢复人的形状,而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感受很深,在生活中不要欺负弱小的弟弟妹妹们,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伸出双手关心帮助他们。我们还要爱护动物、植物、不破坏环境。在学习上我更要向尼尔斯学习,不怕困难,去解决一道道难题。做个老师、家长、同学喜欢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7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由于他作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了高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经过这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看就爱不释手。我被尼尔斯的神奇遭遇深深吸引了。书中讲到:有一次,尼尔斯和大雁们来到了一座古堡。古堡里世世代代居住着许多勇敢的黑老鼠。但是,这几年他们的地盘被一群贪婪的灰老鼠霸占了。灰老鼠连他们唯一剩下的一栋楼也不放过,灰老鼠们准备趁今晚的动物大舞会抢夺这块地方。尼尔斯为了救黑老鼠,不顾自己的安危,机智地引开了黑老鼠。小老鼠被他的行为深深感动了。老鼠们为了答谢尼尔斯,破例邀请他参加动物聚会。
我从尼尔斯身上看见了许多珍贵的品质。例如他的足智多谋,不畏艰难,乐于助人。我也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8上次爸爸出差,给我带回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尼尔斯怎么旅行?途中又发生了什么?这本书吸引着我,让我马上打开书看了起来。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它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尼尔斯是瑞典的一个小男孩,他脾气暴躁,调皮捣蛋。有一次,他因为欺负弱小,被一个小精灵便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这时,大雁们从空中飞过,尼尔斯也被一只鹅驮起,加入到大雁的队伍中,开始了他的一连串历险。当他返回家乡时,他变了,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且又乐于助人的大孩子。
尼尔斯和他旅伴们之间相互的爱感动了了我。每当大雁们去浮冰上睡觉,雄鹅便会让尼尔斯躺在它的羽毛上,自己却趴在冰冷的浮冰上;每当狐狸要吃掉尼尔斯时,大雁们总会坚定地告诉狐狸,它们愿意为尼尔斯付出生命!
我在尼尔斯身上看到了爱创造的奇迹。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调皮的缺点,培养了用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大孩子,而且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些天,我跟着尼尔斯在天空中飞翔,在树林中休息,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令人神往的美丽庄园,都令我佩服不已。我想说:“这本书真好!”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9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广阔,只要心存梦想,我们就要去完成。《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的就是这么一个和梦想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虐待小动物的小男孩。在一次捉弄一只小精灵的过程中,尼尔斯被施了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不点,无意中骑着家鹅莫顿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一次刺激、惊险的长途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开始全力地保护动物,最终经历千辛万苦,尼尔斯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重新与爸爸妈妈团聚,又变回了那个正常的小男孩了。
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知道尊重他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要热心待人,要多多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而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看一遍又一遍还不过瘾。
我希望也能像尼尔斯那样变小一次,那样我就可以用我小巧的身体和能跟动物交流的特殊技能来帮助身边的好多人,做好多好多想做的事情,体验不一样的世界。我要是也能拥有这样一次惊险刺激的冒险的话,肯定会高兴坏了。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最近,我看了一本由瑞典的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小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十分调皮的小男孩,他老是捉弄自家的家禽。一次,他得罪了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他就骑在雄鹅身上,跟着大雁们一起飞走了。一路上,有只名叫斯密尔的狐狸一心想吃大雁,于是它决定一直跟着大雁们,这样,给大雁们添了不少麻烦。小人儿尼尔斯也几次落入斯密尔手中,但是都想办法逃走了。
在跟随大雁们的旅途中,尼尔斯不知不觉地帮助了许多人,比如可怜的小松鼠、顽强的黑老鼠、善良的高尔果·······尼尔斯慢慢地从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变成了人人都赞扬的大英雄。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成为了一个善良可爱的小男孩。
我觉得尼尔斯虽然曾经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可是他后来又变成了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我们大家应该向他学习他那乐于助人、善良和有爱心的品行。知道自己错了,要及时承认错误,做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1《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读后深有体会,这本书的主人公有尼尔斯、雄鹅莫顿、头领雁阿卡......
这部童话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淘气小男孩尼尔斯的故事,他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而且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这时家中的一只雄鹅想跟随大雁一起飞往北方旅行,为了不让雄鹅飞走,尼尔斯紧紧地抱住他的脖子,没想到自己也被带上了天空。由此他和雄鹅、大雁们开始了一次神奇之旅:狡猾的狐狸、凶猛的大鸟、贪婪的灰老鼠......在旅行中,尼尔斯经历了很多考验,也学到了很多知识,渐渐明白了什么是善恶,也学会了同情和关爱,也因此认识了很多朋友,并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最后他经历了艰险回到家中终于恢复了原形。
这本童话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和人之间只要以诚相待,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全力以赴的帮助他,当他有困难的时候,别人也会真心帮助你的,这种建立在真心相待的友谊是最珍贵的,最难舍难分的。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2这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叫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外国大文豪,她也因这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而成为蜚声世界的童话作家,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非常调皮,喜欢瞎捣蛋。有一次,他用捕虫网对小精灵做了一个恶作剧。小精灵生气了,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这样,尼尔斯只好去寻求帮助,可是没有人理睬他。突然,与他玩耍的大雄鹅莫顿要跟大雁一起飞走,情急之中,尼尔斯只好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同大雄鹅一起飞上天空,到处旅行。旅行经历中,还遇到了高尔果(雕)、阿卡(大雁)、邓芬(灰雁)。他们团结一心,最终把尼尔斯送回家中。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掩卷深思,非常佩服尼尔斯知错就改而且有特别强的自救能力。从中我还明白了只要我们大家团结一心,就没有办不了的事。
希望我们小伙伴能做个像尼尔斯那样的人。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3今日,我将妈妈给我买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看完了。这本书让我跟随着尼尔斯一齐进行了一次趣味而又艰辛的旅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尼尔斯。有一天,尼尔斯不在家认真读书,却跑到农场玩耍,因为调皮而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没有巴掌大的小人儿。他爬到矮墙上躺着,看见一只叫莫顿的大雄鹅想要飞起来。于是,尼尔斯立刻从墙上跳到雄鹅的身上央求它不要飞走,可是雄鹅莫顿不听,之后只好带着尼尔斯一齐飞上了天空。就这样,尼尔斯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
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尼尔斯和莫顿先后遇见了大雁阿卡、老鹰高尔果、小灰雁邓芬、狐狸斯密尔。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尼尔斯和大雁们的故事。大雁们停在草地上休息,一只狐狸偷偷地钻了出来,一口咬住了一只大雁。尼尔斯立刻勇敢地挺身而出,最终大雁获救了,尼尔斯也赢得了很多朋友。之后,尼尔斯又遇到了无数困难。
最终,尼尔斯被小精灵变了回来,又回到了家。尼尔斯还常常想再次和大雁一齐旅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能尼尔斯一开始那样调皮捣蛋,要做一个真诚、勇敢、友爱的人。还要多多历险,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4《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14岁的男孩儿尼尔斯不爱读书,十分淘气。三月的一天他因为得罪了小狐仙而挨了一巴掌,同时也变成了拇指大的小精灵。一群北飞的大雁从天上经过,尼尔斯家的一只雄鹅想和它们飞走,尼尔斯连忙抱住鹅的脖子想阻拦,结果被飞起的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漫长的旅行。最后尼尔斯因为安全的把雄鹅送回了家,所以变回了人。
这本书令我最感动的情节是在厄兰岛南部岬角,雄鹅马丁为了治好小灰燕的伤,不顾个人安危,四处寻找食物,然后又爬到了乱石碓,喂给小灰燕吃。马丁是那么的乐于帮助别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像这样的好人好事处处都能看到。比如5月12汶川大地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武警叔叔不顾个人安危去搜救被困群众,有时几天几夜都不合眼,希望能多营救出被困群众;许多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主动去担当志愿者,协助武警叔叔工作;就连我们班的同学也都献出了一分爱心。你捐50元,我捐100元。大家纷纷拿出自己的压岁钱和平时攒的零花钱,希望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出一份力。
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我们大家都应该把它发扬光大。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5记得有位名人曾说过: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呀,一本好书会使人受益匪浅。
最近,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的主角叫尼尔斯,他特别喜欢捉弄其他小动物,也从不认真读书。后来,他因捉弄小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不想变成这样,于是去寻找小狐仙,请求他将他变回去,但是他找不到小狐仙。他到牛棚去问牛,牛不肯告诉他,因为他曾经捉弄过很多动物也包括牛在内。此时,尼尔斯后悔极了。虽然小狐仙把他变得那么小,但是他能听懂动物界的所有语言。一只年轻的鹅想跟随大雁旅行,尼尔斯为了让它留下来就骑上它。可刚骑到鹅背上,没有留下鹅,却让鹅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跟着鹅很大雁们去旅行,他帮助大雁做了很多好事,得到了很多动物们的喜爱。最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小狐仙等候在那里,将他变回去了。尼尔斯从这次奇妙的旅行中,懂得了要保护动物,尊重动物。以后,他再也没有捉弄过任何动物,并暗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回报父母对自己的关爱。
人的一生中,可能会不经意间犯很多错误。犯错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怀着一颗感恩谦卑的心,努力完善自我,我们会收获更多精彩。
如果认为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赞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