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系列读后感,书虫系列读后感,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
书虫系列读后感
书虫系列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整理的书虫系列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书虫读后感5篇600字
我们现在所生活的时代,并不一定会像鲁滨孙一样,漂流到某个荒岛上,但是我们的生活并不会一帆风顺,有时还可能遇到一些危险的事情。但只有我们懂得采取正确的 措施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书虫 读后感 ,希望你喜欢。
书虫读后感1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宝蓝和她的两个好朋友,还有她们的对手。书中讲述的女孩宝蓝是一个书迷,她在一年级时一直都是没有朋友的。有一次宝蓝在利用下课时间看书,这时她们班最淘气的民俊来抢她的书,允熙也过来了,把民俊手中的书抢了回来大声对他说:“你为什么要抢我朋友的书?”民俊吓了一跳,跑走了。允熙看了一下书名说:“这不是老师让我们看的《小妇人》吗?”“是呀,可好看了,你要看吗?”宝蓝问。“谢谢!”允熙说。从此,允熙和宝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借书看,更幸运的是,两个人一直到四年级都是一个班的。可到了五年级,两个人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宝蓝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宝蓝慢慢的习惯了。她还会每天去找允熙。这一天宝蓝过去后发现允熙正在和别的同学说话,宝蓝悻悻地回班级了。但放学后两个人还是一起回家。没想到允熙又叫了一个同学跟她们一起走。这个人叫媛静,是允熙刚交上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转学生,也就是因为媛静,宝蓝和允熙的友谊不如从前了。
她们后来再也没有一起去图书馆了。因为允熙一直都在跟媛静玩,媛静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只爱花钱。允熙本来很喜欢看书,可是有了媛静的出现,允熙也变得不怎么喜欢看书了。直到读书王大赛,两个人才紧张了起来。这时允熙想到了宝蓝,希望宝蓝同意跟她们一组,因为三人可以凑一组。宝蓝同意了。后来因为一次吵闹媛静跟民俊要争当读书王。宝蓝想了很多 方法 ,让媛静胜利,可是每一个都不行。这时宝蓝想到了图书馆的`元美老师。宝蓝经常去图书馆,跟元美老师比较熟悉。但是元美老师不同意。因为如果告诉了宝蓝,其他人会觉得不公平。宝蓝刚跟媛静好起来,她可不想就这样失去一位新朋友。她没有放弃,就这样在图书馆里看书。其实是想等元美老师下班后再试一试。
于是老师走了之后她就一直跟在元美老师后面走。可是她突然找不到家了就哭了起来,元美老师被她的毅力和真诚感动了。元美老师让三个女孩第二天去她家。这一切不小心被民俊发现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四个人一起去元美老师家。经过一天天的学习和辅导,终于到了竞赛当天,答对50题就胜利。到了第49题时只有民俊队和宝蓝队了。第50题要选一个代表去答题,民俊队选的是民俊,宝蓝队选的是媛静。媛静一时没有想到答案,最后民俊队就这样胜利了。不过大家却都很开心,因为他们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
后来,看书成了媛静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了这本书,我也很受触动,希望我可以选择热爱读书,享受阅读中带来的快乐。
书虫读后感2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 儿童 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读后感3
今年暑假,爸爸为我在书店选购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乐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名字的一本书,真是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写了什么。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翻阅起来。
这时候爸爸对我说:“你可要认真读哦,这本书对你帮助你阅读很有用。”听了爸爸的话,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条“小书虫”啊,难道看书还不会么?并且我阅读速度在班级无人能及的,爸爸太小看我了吧。”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爸爸严肃的说:“这本书会告诉你该怎么阅读一本书,一个人能识字看书并不代表会阅读,书读的速度快也不一定能把一本书读好,有可能是囫囵吞枣,什么也没有学到。”
听了爸爸的话,我拿起了这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认认真真看了起来,看完后我终于明白了: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一本书我们在阅读时不能光光只是看书中的 故事 ,也不能看完以后一丢了之,而是要在看书的过程中,做一些 读书笔记 和摘抄一些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有时候还要动手写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养成这些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把书中知识变成自己可用的知识,为自己的成长助力。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会为我买《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它就像一盏慧灯点亮了人们阅读的路,教会我们怎样从阅读中收获有用的知识去 编织 着成长的梦想,真是一本好书!
在看完《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会阅读的小书虫,遨游在书海里,阅读着思考着摘抄着......随书游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书虫读后感4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 日记 》: 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05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书虫读后感5
我是一只虫,是一只小书虫。当我在浩瀚书籍的海洋中畅游时,我几乎都快陶醉了、迷失了,我几乎都忘记了自己在哪里,如痴如醉,专注得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妈妈说我好像眼皮粘到了书上了,跟王羲之吃蘸墨馒头好有一比,是的,我就是这样喜欢书。
书是人类通往科学高峰的阶梯,书是人类到达文明彼岸的桥梁,开卷有益嘛!可别误会,我看的都是有趣的、有益的书、故事等,不是漫无目的地乱看、什么书都看。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放学回家,发现妈妈在那里做饭,我想:“妈妈每次做饭太精心了,最起码也得用半个多小时,不如用这个时间看一小会儿书吧!对,就这么办吧!”我走进书房,拿起了一本四大名着中的《红楼梦》,用心地看了起来。当我看到‘刘姥姥’到了贾府时,只听见一声:“闺女,饭好了,来吃饭吧!”,我现在正看到精彩之处,“一会我就去吃”,我随口说了一句。“那行,我先吃了哦!”妈妈说。“哦!”我心不在蔫地回答了声。又过了十多分钟,我发现书就似长龙一般,怎么也看不完。又过了十多分钟,时间就这样逝着……,我突然觉得有人在拽我的小辫,我经不住痛得“啊”了一声,不能再看书了。回头一看,妈妈狮吼一般道:“都看了一小时了,怎么还不吃饭,我都热了两遍了!”我如梦方醒,似免子一般蔫声蔫气地说:“好,好,马上就去吃!”妈妈的火气才消了一些,这时才将我的小辫松开。我吃完了饭,又去看书了。妈妈说,你真是个小书虫呀!
还有一次,记得有一天,我早早地就把作业写完了,妈妈对我说:“闺女,这一次你完成作业完成得不错,去看一会儿书吧!”“耶,终于可以看书了!”我畅快地说。从七点钟一直看到八点半,可正看到精彩的时候,快九点儿了,快到妈妈规定我按时睡觉的时间了。想把这段看完再睡觉,妈妈马上就要来了,怎么办?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飞速地把书折上页,放到一旁,然后把灯关掉,装做睡熟了的样子。过一会儿,妈妈过来了,帮我盖了盖被子,我翻过身来,用迷糊的声音说:“睡觉、睡觉”。妈妈收拾了一下,就上她的屋睡觉了。等啊,等啊……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以后,估计妈妈睡熟了,我才爬起来、打开灯、翻开书,津津有味地阅了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十一点三十分后,我看完了书,把灯关闭。心里甜甜地睡着了,由于睡得晚,第二天早上妈妈叫了我两三次才把我叫醒。
书就像一块磁铁,深深吸引着我;书就像一块糖,甜甜的;书就像一杯茶,生津止渴,百味俱全。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这就是我(一个书虫)阅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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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读后感200~300字
急用。。。。。。要200~300字原创的!!!两年前的金秋季节,您给我的那一丝微笑,那一句“相信自己,你能行”给了我的内心世界注入一股强大的推动力。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天,您第一次迎来了我们这一群稚气未脱的孩子,您那和蔼的笑容,我至今仍旧记忆犹新。永远忘不了,不敢忘也不愿忘,因为它是我定心的丸,是我生活的帆。
(二)
想要对您说一句“对不起”。可能您已忘了,但我忘不了。那个星期一,我作为旗手没穿校服就升上了红旗,而我并不觉得怎样,可您却因此训了我一顿。我很伤心,觉得您变了,变得不再关心我,不再相信我。痛,一直是痛,我忘不了,那像一根针扎入我心中的痛。因此,我与您“反目为敌”。
您用慧眼洞穿了我的内心世界,深情地对我说:“对不起,那天我心情不好,但你要记住无论何进何地都要尊敬红旗,爱护红旗。”“对不起”,您竟对我说对不起!恨,不敢再停留在我心中,而您那一句话却深深地烙在我心里,永远抹不去……
(三)
那个风清月圆的夜晚,伴随着你的问话,我也闻到了人世间最醇的酒香。永远忘不了那一句“假如你们全考上高中,我就算少活几年也心甘情愿。”这句您重复了五次的话,我们不敢忘记,更不会忘记。我想,不必去计较那是您喝酒高兴后说出来的糊涂话,还是您清醒后的一番肺腑之言。但我们明白,您说出的话的份量是何其沉重。我们也相信您会用生命去换得我们的美好前途。好想好想对您说:“老师,相信我们,我们能行!”
(四)
两年了,只有那天您笑得最开心。我知道我们使您劳累,使您不能绽放出您脸上的那朵花,想想真觉得愧疚,还记得那天吗?那个月亮上的小女孩,那56颗星,那漆黑的夜晚,我们献上的经过一番思考的自觉不错的礼物,因为那天是您结婚的前日。我们当然不会忘记您那甜甜的笑,在欢乐的歌声中,全班56个人与您相拥成一团,喜在脸上,乐在心里。看着您,我们笑得更开怀。
(五)
Time flies!光阴似箭,如今我们已初三了,当您再一次满怀深情地迎来了我们这群孩子,您一定觉得那一张张脸庞不再带着稚气。对,我们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群爱哭爱笑的小女孩,也不再是那群爱打爱闹的小男孩。幼苗吸收着阳光雨露,加上劳动者的辛苦栽培,怎能不发芽滋长呢,您的教导,我们不曾偏离过,两年,我们在您的包容中长大,最后一年我想对您说:“老师,我们已经真正理解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干’,您辛苦了,歇歇吧。”
学校门口“热烈庆祝第20个教师节”的大红横幅是那么显眼,心里为没有给您准备礼物而羞愧,但我知道“尊师不一定要送礼”。知心话儿对您诉说,满肚欢喜与您分享,再深情地加上一句 “老师好!”您大概就已经很满足了,因为您从未向我们奢求过给您什么。
那鼓振羽翼的风啊,您可知小鸟会飞翔在高高的蓝天,那深埋大地的根啊,您可知嫩叶会更加繁茂。哦,老师,请暂时停下您批改作业的笔尖,请暂时停下您匆匆家访的脚步,请暂时停下您认真备课的笔记,我想对您说:“您就是那风,您就是那根。”
求《书虫》读后感
《书虫》中的任意一本读后感200字中文原创两篇好的加分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还是格列佛游记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傲慢与偏见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 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 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求《书虫》under the moon的读后感,初一水平,1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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