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教育开始读后感(预防未成年犯罪观后感400字)

发布时间: 2024-01-30 12:42:05 来源: 励志妙语 栏目: 读后感 点击: 88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观后感法律讲座观后感我通过法律讲座观后感之后,使我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它给我们讲了很多青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教育开始读后感(预防未成年犯罪观后感400字)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观后感

法律讲座观后感
我通过法律讲座观后感之后,使我懂得了很多的人生道理,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它给我们讲了很多青少年典型真实案件,讲了很多青少年都是由纯真无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悲剧,指点我们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途径和方法。
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互联网是现代高科技的综合成果,它给人类共享丰富的科学技术等创造了条件,为经济发展做了巨大的贡献,但它也可以作为传播不良有害信息的手段或渠道,腐蚀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比如互联网中交网友吧,它很耗精力,交了网友自然要保持联系,这一联系起来,通常以小时为单位,友谊深浅与沟通时间成正比,这自然要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使正常的生活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走火入魔”,酿成悲剧,所以我们要加强上网的自制教育,自觉构筑抵制不良信息的“防火墙”,正确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只要正确利用它,就能发挥它的特长。
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因为家庭矛盾或一些琐事而引起打斗等事件,而酿成人命关天的大祸,所以我们要学会礼让,容忍、宽容、对事要冷静,理性地去处理矛盾和问题,妥善来化解事情,不要冲动,要学会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否则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导致你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还要学会怎么样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诱惑的能力。我们要了解与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自觉守法,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我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我的内心。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难矣。”对于中国法律界而言,并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设者。

我需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读后感

听了学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专题讲座,我深有感触。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率逐渐上升,我们现在是未成年人,我们要不断学会为自己充电,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加强理想的培养、道德行为的养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我防范,遵守法律法规,要养成自尊、自爱、自强的性格!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我们不能有这样的行为。如果同学们有,就要及时改正,身边的人有这种行为我们要告诉别人这种行为的危害性。若不改正会有怎样的后果?!!如果自己没有说服的能力,要及时告诉老师或有能力说服的长者。(比如看见同学朋友纠缠他人或自己闹事,身上携带管制刀具,参加偷盗,赌博、吸烟、凶酒和拦阻他人索要财物而殴打他人等)屡教不改不就会使社会混乱,就会成为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最严重的就是毒品,传播黄色,我们都要远离这些!
我们要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敬业奉献、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和注重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道德美、行为美)建立良好和安全意识,养成日常好行为。在学习和生活中从我做起,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学会宽容待人,共同健康成长,不能在教室、走廊、过道、操场等公共场所嘻戏闹!因为这些地方很容易出安全事故,细节决定成败!但细节也改变人的一生。法制课教育教会我们做人。我希望学校领导今后能够多开设这样的课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读后感 至少4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编辑: 杨莉 2004-05-26 16:24:51 稿源:国际在线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四章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五章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六章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一章 总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二)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一条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二条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二条 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五条 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本法施行前已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上述场所的,应当限期迁移或者停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的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对于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制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预防未成年犯罪观后感400字

今天中午听了法制教育讲座,我心有感触。我想:青少年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犯罪会使自己的人生蒙上一层浓重的阴影,也会使自己以后的人生变得暗淡无光。犯罪的青少年长大以后,不能当兵、做金融等重要的职业,也没有老板会招聘他,他会失业。会承受很大的痛苦,同时他的亲朋好友会远离他,他会很孤独,他的父母也可能会因此而离开他,抛弃他。
青少年犯罪包括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收听、观看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防火、抢劫等不良行为而犯罪,导致走上一条不归路。
在青春期,个别学生有早恋的现象。他们在学校里写信、传纸条,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同学的心理会佷复杂,同时会影相成绩,会使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价值观产生很大的扭曲。早恋也可能会导致违法犯罪。例如,有人对他的女朋友说了一句不礼貌的话,他想帮其报仇,显示自己男子汉的威力,而导致他们打架,犯殴打他人的罪名,严重者会判坐牢,轻者赔偿医疗费。早恋也会用很多的钱,万一零花钱不够,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种种不当的获钱行为,从而实施计划,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而造成的家庭悲剧,会使未成年人蒙上浓重的阴影,因此我们未成年人应树立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

教育从家庭开始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教育从家庭开始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育从家庭开始读后感1

  新学期刚刚开始,对于一年级新生的每一位家长都有不同的感受,相同的是心里会有种孩子般的欣喜、激动。因为孩子进入了小学学习,走进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每一位家长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愿,每一位家庭是人们出生的地方,是人们最初的生活环境,是人们接受“人之初”教育的场所。家庭又是人们一生中生活时间最长久的环境。家庭教育对于每个人来说,它都是一种终身教育。系统的学校教育虽然要连续实施相当长的时间,也只是人生整个历程中的一个阶段。各个等级的学校教育,实施的时间更为短暂。家庭教育则于此不同。从人们呱呱落地出生,甚至是未出生时就开始接受胎教,一直延续到离开人世。样的要求,几年过后,孩子的发展一样吗?不一样!距少父母在希望中失望,多少家长在期望中绝望,是什么原因?答案就是家庭教育不同。

  教育从家庭开始。家庭是人们出生的地方,是人们最初的生活环境,是人们接受“人之初”教育的场所。家庭又是人们一生中生活时间最长久的环境。家庭教育对于每个人来说,它都是一种终身教育。系统的学校教育虽然要连续实施相当长的时间,也只是人生整个历程中的一个阶段。各个等级的学校教育,实施的时间更为短暂。家庭教育则于此不同。从人们呱呱落地出生,甚至是未出生时就开始接受胎教,一直延续到离开人世。所以说,每个家长都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学校的老师最多教孩子五六年,但是,家长却是要跟着孩子一辈子,耳闻目染,一言一行无不在影响着孩子,“教”着孩子,孩子是父母的影子、翻版。孩子的成功离不开父母的.功劳,孩子的不如人意同样烙有父母的印记。

  成功由理念出发。回忆养育孩子18年的历程,深感若要孩子成功就必须要和孩子一起成长,也就是要和孩子一起“好好学习”,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找寻那些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方法。都说“眼界决定境界”,方向对了才有成功的可能,理念错了越是努力,离成功越远。

  在证件泛滥的今天,没有驾驶证不能当司机、没有教师证不能当老师、没有律师证不能当律师、没有会计证不能管财务。但是,没有一个机构是培训爸爸妈妈的,不拿到怎样做个合格父母的证件,不能当爹妈。当一个新生命来临了,我们自然就晋级为父母。面对一个新的生命,缺乏经验的年轻父母难免要手忙脚乱,对孩子的教育或是来自父辈的言传身教。传统的家庭教育是一种传承,我的父母怎样教育我的,我就效仿怎样教育我的孩子,有的是照着书本照本宣科;有的是自己摸着石头过河。孩子的教育又受环境的影响、受社会的影响、受个性差异的影响,因此教育过程中会出现的一大堆问题,这些是身为父母的人难以预料的。

  另一个原因,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得到的信息的途径是单一的,所受的教育是正统,现在的孩子在这个繁杂的社会里,受着各种熏陶与影响,信息量之大是你无法想象的。一旦家长缺少学习,无论工作还是教子都会落后,落后于社会、落后于孩子,你会发现孩子离你越来越远,越来越没有共同语言。身为父母没有学习,难免教育理念会过时,教育方法会陈旧,收效甚微或不见其功是显而易见的事。

  孩子不可复制,生命不可从来。我们不能后悔,我们不能尝试,我们不能冒险,正如诺贝尔获得者,智利一位诗人(加里埃尔拉米斯特拉尔)的一首诗写的: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是儿童不能等。他们的骨骼正在生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生成。对儿童我们不能说明天,他的名字叫今天。

  一年级是教育的又一个好时机,孩子已经来到你的身边六七年了,或许看到孩子的一些惊喜,也或许看到了一些担忧,赶快学习吧!只有学习生命才会精彩,只有学习我们教子路上少些坎坷,多些鲜花。唯有学习,才是作称职家长的途径。我深信这样的两句话:

  教育从家庭开始,成功由理念出发。

  孩子的成功才是做父母人生最大的成功。

  教育从家庭开始读后感2

  巴尔博士的一句话:孩子的心灵是一块奇怪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播上品德的种子,就能得到命运的收获。孩子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是一块纯洁的净土,是需要我们耐心的、细心的播上优良的种子,以获得生命的希望。教育不应在学校由教师开始,而应在家庭由家长开始。

  我认为这非常有道理。作为孩子的家长,望子成龙与望女成凤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如何把孩子培养成才是每一个家长都要面对的课题,并不是每一人都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家长,因为做家长也不是天生就会的,也需要学习,也需要用心去经营的。往往有的家长错误地认为,包办孩子的一切就是疼爱,这不是站在发展的眼光去面对孩子的教育问题。

  面对这个问题,有时也会困惑,如何去更好的发掘与开发孩子的学习积极性是做父母头等大事。面对一个不太听话的孩子,家长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办法,有的敦敦教导,有的色厉内荏,有的循循善诱,总之不一而足。但方法不一样造成的结果也会不一样,对孩子成长所产生的影响也就不一样,孩子将来命运的收获就有所不同。所以说,作家长的一定要揣摩教育子女的力度,调节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不断调整教育孩子的心态,这是造就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孩子的教育是从家长开始的,从孩子出生咿呀学语,到长大成人都不断的受到家长的影响,这是基于孩子的生长环境所决定,是家长天天在影响着他,从点点滴滴的小事,从家长日常饮食起居的生活习惯,到工作学习的态度与处世的手段与原则,无不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的行为准则。在不知不觉间就留下了家长的烙印,或者受此影响而形成他自己的世界观与人生观。所以说,作为家长一定要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榜样,最好能成为一面旗帜。让孩子继承优秀,摒弃低级恶俗的东西,让他们怀着感恩与来尊敬对待自己的父母,让这世界充满了爱。

  其实,家庭就是学校之外的另一所大学,它比孩子上的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的学期都要长,它可能是二十年、三十年,也可能是一辈子。对于那些孩子个个都能成才的家庭来说,他们的家庭就是一所成功的育人与树人的大学。从我们身边就能看出,有许多家长在教育子女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功,他们教育的孩子个顶个的都能成才,说明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上,必然有其合适的地方。因此,作为致力于培养孩子的家长来说,一定要多思考、多交流,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让孩子在较高的教育水准上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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