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历险记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当我看到《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时,我不禁为世界上竟然有人和我持有相同的想象而兴奋不已,便一口气...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丛林历险记》。当我看到《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时,我不禁为世界上竟然有人和我持有相同的想象而兴奋不已,便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文学家拉迪亚德·吉普林创作的有关丛林故事的合集。书中篇篇都是儿童读物的经典之作。在这部充满神奇幻想的作品中,作者带我们走进危险的原始大森林,以遍布狼穴蛇洞、古堡墓地的蛮荒之地为背景,讲述了狼孩莫格利经过一系列历险,成长为“丛林之王”的传奇故事。书中的莫格利是个勇敢而富有智慧的男孩,他不仅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以及狼兄弟等交上了朋友,还赶着如潮水般的水牛大军,踩死了自己的仇敌——恶虎希尔汗!莫格利那超凡和智慧令我折服,我也要成为一个他那样的男子汉!
书中还描述了一幕幕生死搏斗的精彩场景,如蟒蛇与羣猴大战、莫格利与恶虎搏斗等。作者传奇的叙述,不仅让我体验了一场场 *** 的丛林历险,更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有效的行动。而贯穿全书的“丛林法规”,还让我明白了我们的生活需要纪律,只有遵守一定的规则,我们才能过上井然有序的生活。
《丛林历险记》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一部有关动物、丛林与人类的故事书,相信你读了以后,也会又不晓得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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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丛林历险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1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一天,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吉卜林。他创作了大量小说和诗集,被誉为“帝国诗人”。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婴儿被狼妈妈找到取名莫格利,并在棕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的照顾下健康成长,后来杀了老虎希尔汗,在森林中一直生活下去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莫格利,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在两岁时曾差点被希尔汗吃掉。在12岁时,他下山到房屋里拿到火,在狼群大会上将希尔汗赶走,又在16岁时杀死了希尔汗。他聪明,他在希尔汗刚吃完猎物,躺在大河谷中间无法动弹的时候,让老狼阿克拉带着一群水牛,自己带着另一群从大河谷两边飞驰而下,撞死了希尔汗,并把它的皮剥了下来,带到狼群大会上,兑现了几年前的承诺。他冷静,在他被猴子们抓住,在树枝间跳跃时,他不慌乱,运用鸟的语言,请苍鹰切尔将自己的行踪告诉巴卢和巴希拉。
仔细一想,莫格利其实有着和我们一样的人生,在两岁到12岁之间的十年,就如同我们自己十年的童年。他十七八岁来到村庄并杀死希尔汗,又被认为是巫师赶出村庄,不正和刚步入社会被生活摧残的那些人一样吗?不同的是,莫格利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可以重新振作,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样呢?说到底,这本书的内容,莫格利的人生,不过是我们的生活的缩影罢了。
很多人都觉得希尔汗很坏,但从另一个角度想,它又做错了什么呢?它不过是把吃掉莫格利当做目标而不断努力罢了,他有什么错?难道老虎就一定坏吗?它为什么会吃人?它不过是没有食物,迫不得已才吃了一个人。而人们却把它当做吃人的怪物,把它们赶尽杀绝。到头来,它们却成为了人类指责的对象。
这本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还带有点讽刺。文中的猎人布尔迪欧在被莫格利吓到,而告诉所有人他是巫师时就是讽刺生活中的那些撒谎精。所有人被猎人迷惑,都在驱逐莫格利,这不就是像现实中那些盲目相信别人,不分青红皂白的群众一样吗?文中的基斯博,不就是现实中那些嫉妒别人的人吗?说到底,这本书就是从各种方面侧面进行讽刺,讽刺着人类的现状而已。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们也可以去读一下,相信你们也会有和我不同的认知。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2亚马逊是地球之肺,它是拥有黄金宝地“爱尔多拉多”和女战士家族“亚马逊族”的神奇土地。
列奥一行人,乘坐飞机前往亚马逊丛林探险。他们先去参加了桑巴节,桑巴节有穿着各种衣服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所有的穿戴上面都镶有宝石。列奥的叔叔看到有些人还带着动物的骨头呢!他们一定是亚马逊女战士的后裔。
他们在探险的途中,突然下起了倾盆大雨,这在亚马逊丛林里面可是致命的。通常亚马逊丛林的雨都叫“飑”,我查了查字典,这可是气象学名词,指风向突然改变,风速急剧增大的天气现象,常伴有雷雨和冰雹。在这恶劣的天气中,叔叔说两股水流相撞就是“大潮”,结果船长叔叔因为大潮掉到水里淹死了,大家都很伤心,宝罗都哭了。
真正的探险才刚刚开始。他们又遇到了一群羊毛猴,据说它们的智商很高,幸亏没出乱子。到了晚上他们在树上过夜,发现了比萤火虫光圈大一倍的一种昆虫,人们称它叫“空中机车”,把它们抓住放在塑料袋中就可以当做灯光来用了,这个做法可真环保啊!列奥为了不被蚊子叮到就爬到更高的地方去了,结果树上飞下了一大群蚊子把列奥叮满了包。叔叔刚要睡觉,一伸手把叶子上的木虱打了下来,掉到了身上,列奥赶紧来帮忙驱赶。
这样过了几天,列奥一行人就发现了亚马逊丛林里的人心果,它的汁可以喝也可以加热蒸发成为制造口香糖的原料。列奥还发现了羊毛猴喜欢吃的无花果和有毒的莲藕跟椰子;还有一种水树,砍断后藤蔓里面可以往外流水。这边还有野生的烟草,用来驱逐蚊子最管用了。在亚马逊地区,除了我们知道的树木,还有许多奇特的树和植物。
亚马逊的动物是不得不提的。因为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它们生活的很惬意。亚马逊的凯门鳄牙齿非常锋利,以鱼、蛇、乌龟等为食,现在已经快绝迹了,同样在水里生活的还有电鳗“穆利卡”,用橡胶汁做鞋子就不会被电到了,还有一种借助水的浮力在水面行走的动物—王蜥,它的外号叫做“基督蜥蜴”。还有一种危险的动物是蛇,一般在森林里生活的蛇毒性都很大,可千万不要被它咬到。晚上,美洲豹来袭击列奥了,它要把列奥当点心吃。列奥他们用火把对付它,成功把它吓跑了。
亚马逊丛林有着无数的秘密等着我们去发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尤其是对全球大气整体都具有深远影响的亚马逊大森林,让我们为自然环境保护尽一份力吧!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3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丛林历险记》这一本书。
《丛林历险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狼孩毛葛利由母狼的乳汁喂大,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兽笼里生活过的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毛葛利遭受过猴子们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把他解救出来。他与丛林居民一起经受了百年不遇的干旱,听了动物界的“创世纪”亲身体验到“丛林法规”的威力。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的水牛大军,踩死丛林恶鬼——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所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群。直到十七岁的时候,一种莫名其妙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了人间。最后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护林员,并且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倚栏轩文学网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明白了人与动物是可以和平相处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美妙的。这让我想起当今社会,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让珍稀动物成了盘中餐,使许多珍稀动物都深受灭顶之灾,有些已经成为历史。所以我希望人们在吃各种野生动物时想想,正是我们的行为导致了血腥的滥捕滥杀,正是我们的行为使孕育了几十亿年的地球动植物资源逐步消失,也正是我们贪婪的行为地球灾难不断,我们的地球家园正在哭泣。所以我倡议:“保护动物爱护自然让我们从小做起”。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叫做《丛林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的时候被父母抛弃,幸好被动物收养,抚养成人的故事。而他从小在森林生活,也只有他懂得自然的心。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篇讲道,有一位猎人捕捉动物,他对猎人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它也需要被保护。你不能只为了一己私利而破坏了整个自然界的平衡。为什么我们不能和平相处,偏偏要打打杀杀。”没错,人类好比一个婴儿,而保护、照顾婴儿的是大自然,他们从不要回报,而人类却得寸进尺,变本加厉地吞噬着它们。
可别忘了,这次的疫情也是因为人类捕食蝙蝠而成的,如果人类遵守自然法则蝙蝠就不会入侵,蝙蝠不入侵就不会有疫情,那些白衣天使就不会这么累了。本来应该热闹非凡的街市,如今却空无一人。蝗虫入侵、火山爆发,各国病毒突发人类与大自然已经疏远了,那个和平盛世已经不在了,不就的将来,大自然还咽得下这口气吗?它还会与人类和平相处吗?人类将大自然一步步推开了,谁也想不到最后是如此的后果。
所以我们要保护大自然,让人与自然再度和平盛世,让世界回到从前那个鸟语花香灿烂阳光而美好的世界,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更欣赏作者这种崇高的品质。我们要保护大自然,让一花一草,一虫一兽都有一个家。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5《亚马逊丛林历险记》是一本讲述如何在亚马逊丛林中克服种种困难和危险生存下来的书籍。我为什么特别喜欢这本书呢?因为从中我学到了非常多的生存技能,比如:制作盐的方法,因为在极限环境下人体内保持足够的盐分是非常重要的。这本书告诉我,先找到一种叫作扎尔达的树,像劈柴一样把它劈开,再生火进行烘烤,最后残留在木头里的白色物质就是盐。
这本书中还告诉我一些关于制作油的方法,竟然是用乌龟蛋,把蛋打在桶里倒上水,放在太阳下暴晒,之后就会生成油。还有书中介绍了如何用芦苇杆做成吹管来打猎。凭借着这些生存技能,书中的三位主人公平平安安地的回到了他们的故乡韩国。
这些知识,在我没有阅读这本书之前,可是完全不知道的。我想,如果哪一天我有可能去了亚马逊丛林,今天所读的内容就真的'派上了大用场,难怪有一本书上说“读一本书,救一条命”呢!
书,给我勇气,教我智慧,陪伴我成长,我会继续多读书的,再接再厉!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6今天,我又第二次看完《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
《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讲的是列奥他们在丛林里捕猎,他们遇见到食人鱼、王蜥、蚊子、蝴蝶、蛇、乌龟和美洲豹等动物。
他们利用了在无人岛上的经验,房子也是建得和无人岛上的一样。他们根据猴子告诉的地址,找到了茂密的果园,还在那里住了一个月,也没有发现任何饮食上的不足,也可以说是没有缺粮食。有一次,在水中群游的时候,遇到了水中的龙卷风,还把鱼虾卷进了他们的帐篷,他们没有费力气,也没有花钱就得到了很多好吃的,真是非常幸运。
有藤条的地方就是南方,藤条的对面就是北方,这是我从书上学到的知识。这样,藤条也成为了常见的指南针。
蝴蝶粉撒到了眼睛里,可以用水清洗。
可以拿一根竹杆把里面挖通,在头的上方塞一个小木块,小木块上扎一根针,在另外一头一吹,那根针就会向我们要捕的猎物射去,这是一种非常好的捕猎方法。
经过我的发现,如果我是列奥,会照着书上的提示,这样我不仅可以生存在这个孤岛上,还能大吃一餐。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7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科学漫画书——亚马逊丛林历险记,它让我在大笑中明白了许多的求生方法和许多的科学道理。
初次碰见这本书,我便被他可笑的故事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单纯无知、做事鲁莽的列奥、擅长野营的叔叔和兼具男孩的倔强和女孩的细腻性格的宝萝,他们在亚马逊从林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好像磁石一样把我吸引住。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又为列奥的危险处境所担忧。特别是有一回,列奥他们在捕鱼时,遭遇了电鳗袭击,正当我在为他们所担心时,叔叔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利用一双长木靴,在木靴的外面厚厚的裹一层树叶,再在树叶上抹上被阳光晒稠的橡胶,在阳光下暴晒几个小时后,将长木靴抽出来,一双橡胶长靴就制成了。看到这里,我不禁佩服叔叔的聪明才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的求生技能和科学知识,如:缺盐的时候可以找“扎尔达”树,缺水的时候可以找“好杯”树等求生技能。有趣的毛细管现象、表面张力等科学知识,让你明白的很透彻,并且余意未尽。并且让你在大笑中明白许多你不知道的科学知识,这可比在课堂中死死板板,生搬硬套的记住还要好很多很多吧?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很多,一言难尽啊!总之,我是非常的喜欢它的!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篇8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是以漫画的方式向我们展现科学知识,非常有趣。
这是一套新颖而美丽的漫画书。精美的图画让人赏心悦目,赏识的解说让我爱不释手。我在欣赏图片的同时,又可以积累知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呼救信号、地面标志的解说,让我们认识掌握了这些标示,无疑让孩子们得到了摆脱困境的自救方法,也使我们的生存能力得到了培养。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有凯门鳄、侧颈龟、粉海豚……其中凯门鳄、侧颈龟是生活在宁静的小溪和湖水中的,粉海豚是生活在亚马逊河中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认识了血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还知道了遇难是改怎么找食物、求救等。在森林里如果渴了,可以找一种空心藤蔓切开,就有许多水流出来。如果饿了,可以捕鱼,然后可以找一种没有节的植物,烧成灰,撒在鱼上,就会有咸味了,而且还可以繁殖虚脱。看到有飞机或者有船经过时,可以用一些反光闪烁的东西求救。
在这里我还想跟我的爸爸妈妈说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大不必视漫画书如洪水猛兽,如果是能引领我们进入奇妙的科学世界的书,比如这本《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样的书,它能让我们学习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科学知识,带领我们走近奇妙的科学世界。那就该多让我们读读这样的好书!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
老虎希尔汗发现了猎物,这是一个人类的小婴孩。小婴孩误入狼群,不谙世事的天真举动激发了狼妈妈的母性温情。狼妈妈决定收养小婴孩孩。希尔汗当然不答应,但他并没有什么威慑力,还是一个瘸子,攻击力也不强。所以狼群还是收养了小婴孩。但是希尔汗声张以后一定要吃掉这个小婴孩。
狼妈妈给这个小婴孩起了一个名字叫“莫格利”。莫格利跟着老师学习了森林法规和各种动物的语言。他的老师是一只棕熊,名叫“巴卢”。他还交了一个朋友,是一只黑豹,名叫巴希拉。有一次,他被猴子们抓到了他们的营地。猴子们的营地就是国王以前的宫殿,不过已经废弃了。 苍鹰切尔看到了猴子把莫格利抓走,便告诉了莫格利的老师巴卢。于是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还有大蟒蛇卡阿一起救出了莫格利。为了报答大蟒蛇卡阿的救命之恩,便和卡阿交为朋友。他与卡阿发现了以前国王埋藏的宝藏,那儿有一只眼镜蛇守护着宝藏,但莫格利和卡阿对财宝并不感兴趣,没有拿走任何一样东西。
猴子们最害怕的动物就是大蟒蛇卡阿,就算只是听关于卡阿的故事,他们也会被吓出一身冷汗,更别说卡阿亲自来了。所以在巴卢、巴希拉和大蟒蛇卡阿营救莫格利时才那么顺利。
塔巴克是一只豺狗,所有的印度狼都很讨厌他,因为他总喜欢挑拨离间,到处惹麻烦。不仅如此,他还喜欢在垃圾堆里寻找破皮革和烂布吃。可与此同时,狼又很怕见到他,因为塔巴克在整个丛林中是最容易犯疯病的,只要疯病一犯,见谁咬谁,天不怕地不怕,连老虎都让他三分。塔巴克犯的疯病就是我们人类所说的“狂犬病”,在动物口中也称为“迪望尼”。这种病被野兽们认为是一种最丢脸的病,任何一种野兽都对此都躲都躲不及。
莫格利与基斯博交上了朋友,但基思博仆人加富尔,非常讨厌莫格秒,还想要杀死他。但莫格里由于有狼兄弟的帮忙,让加富尔交代出他偷了基斯博的工资的事情,但基斯博并没有把他关进监狱。而是让他不要再偷东西。
莫格里是一个勇敢的人,他也很聪明,他将水牛引向希尔汗,将希尔汗活活撞死。莫格里总算也报了仇,这也显现出了他的智慧。
(8月23日 全文8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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